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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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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著生活-----美男明星篇》,,加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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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皮尔斯·布鲁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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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南扮演的 “007”系列片中的邦德特工是迄今为止 最被观众认可的银幕形象,但有关扮演者本人,人们似乎知之甚少……还是去“提问”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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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布鲁斯·威利斯
嘴角一抹不为外人察觉的微笑,不知是嘲讽还是善意;眼中锐利的目光,让心虚者有些手足无措。他在好莱坞享有“老顽童”的美誉,他所扮演的银幕形象多是正义的化身,他在离婚后仍是前妻的“蓝颜知己”,他更是三个女儿口中的“绝世好Da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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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威利斯:我还年轻


    小时候我口吃很厉害,严重到几乎不能完整表达一个句子。这样,别人与你说话时经常出于好心替你接下话茬,而这恰恰让你结巴得更厉害。而父母待我象对普通的孩子一样,没有任何特殊之处,这其实对我很有帮助。父母给予我的爱心是我成长中的最好的辅助工具。

    一旦遇到敌人,你只有两种选择:屈服求饶或者勇往直前。尽管我口吃,但倘若我能把你搞笑,兴许你也就忘记了我是个结巴。所以,我经常有意无意地夸耀我的同学,言谈举止模仿滑稽动作,弄得班里哄堂大笑。这一切与我的年龄大小很不相符,自然老师非常气愤。

    我不想让口吃束缚住我,于是我报名参加了学校的话剧演出。那天,站在舞台上表演节目时我竟然没有一点口吃,这对所有人都是个奇迹!但当我走下舞台,一切却又恢复了先前的模样,依然说话口吃。以后,无论在台上扮演什么角色,我都从没有结巴过,这无疑激发了我强烈的表演欲望,上台表演成为了我儿时的最大的向往和快乐。最终我战胜了口吃,上大学后,我的理想是成为一个专业演员。

    20岁时,我失去了两个亲人:弟弟因横穿高速路被飞驰的汽车撞上,在医院躺了6个多月后离开了他所依恋的世界;不久,我的姐姐被诊断患了何杰金病,带着痛苦和无奈离开了人世。这让我懂得了人的一生其实充满了无奈和脆弱,痛苦与灾难随时会降临到某个人的头上。有人说要生存就必须忍受痛苦,等到你最终闭上双眼的时候,痛苦才随即消失。无论你怎么想,反正我也是持这种观点。死亡对人类来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这当中不存在任何侥幸或是人为抗争。

    我在纽约度过了青年时代,或许那是我生命中的最奇妙的岁月,至今令我回味无穷。每天准时赶到剧场演戏,除此之外我没有任何牵挂。25岁是人生的大好时光,只有奋发努力才不浪费时光。

    不久,我当上了电视明星,然后又成为了电影明星。接踵而至的荣誉光环几乎令我窒息,每天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下,我已经彻底失去了自我,这让我顿感失落,有种“乐极生悲”的感觉。电视、电影、杂志中或者电视专访中的我,其实与我本人相距甚远,导演或是编辑按照公众的想象和揣测把我重新杜撰和粉饰了一番,我只是保留了自己的躯干而已。这是幻觉中的我,与我的真实生活格格不入。我曾想改变这一切,恢复我本来的面目,但现实生活却让我无能为力,只有屈从和接受。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我几乎没有任何隐私可以藏匿,我多想有哪怕是那么一点点隐私让我保留在心中与自己分享啊,所以请原谅,至于我的私生活我真是没有任何东西相告。

    成名以后我对友情的含义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结识大多数朋友的时候我还是个穷光蛋,而他们却总是告诫我不要看重金钱和势力,友情胜过一切。

    我曾经历过一段工作和休息混淆在一起的非常时期,是朋友们的真诚劝慰让我幡然醒悟,开始注意把握生活和工作的节奏。现在只要是工作,我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儿女情长之类的事情全都抛掷在脑后,工作中勇争第一,我想这才是男人对事业的态度。

    小时候,我眼中的45岁已经不年轻了,应该是很老了。但逝去的岁月除了让我脸上的皱纹增多了以外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烦恼和压力,我的心底一直在提醒我仍然是25岁,45岁只是个生理年龄而已。我已经不再酩酊大醉了,有了孩子是我戒酒的最好理由,我想时刻陪伴着孩子们,也期盼将来与他们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打闹。

    男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从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走到了青年和中年,工作和事业都达到了人生的顶峰的时候,突然间变老了,真的老了,然后腿就再也挪不动了。每个男人都应该记住这幅人生画卷,最好把它挂在墙上,以便早晨起来随时提醒自己现在是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倘若有一天你计算自己还能度过多少个夏天时,你会倍加珍爱时间。生命如此短促,即便你活到90岁或是100岁也是一样。时间宝贵,只有分秒必争,否则你只能在人生暮年悔恨。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汤姆·克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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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6日,汤姆·克鲁斯的经纪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汤姆·克鲁斯已与佩内洛普·克鲁兹正式分手。至此,妮可·基德曼、佩内洛普·克鲁兹和汤姆·克鲁斯从2002年到2004年演绎的这段历时最长(3年)、最轰动、最浪费娱乐人民剩余精力的绯闻终于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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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汤姆·克鲁斯的烦心事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用在他身上最合适不过。仅仅在片刻前,那对好似圣罗兰羊绒衫般清澈明净的蓝绿色眼睛刚好与他脸上荡漾的诱人微笑完美地交织在了一起,但随着话题深入,突然间他的双眸失去了光泽,在愤怒中干枯了。“他们一直在背后嘀咕我,贬低我。”嗓音中带着沙哑和愤怒。他在谈论好莱坞。背信弃义和人为操纵已让他筋疲力尽,倍感困惑和失望。那些混杂在艺术家夫妻间的阴谋家们受各自利益驱使不断地打造猜疑和悬念,夸大职业风险,打击明星的自信心。“我已经观察很长的时间了,”克鲁斯告诉我,声音充满忧郁和彷徨,“蛊惑人心,搬弄是非,简直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采访是在洛杉矶Bel-Air饭店的豪华套房中进行的,只有我们两人在场,足够十个人吃的自助午餐摆放在边上,但我们谁都没碰一下刀叉。下午2:45分,他要准时离开这儿去学校接一对7岁和9岁孩子。时间紧迫,他真该走了。但这位39岁的超级巨星看上去意犹未尽,还有满肚子的委屈要倾诉出来,令你实在无法打断话茬提醒他采访该结束了。汤姆·克鲁斯,人们心目中的那个充满自信和魅力无穷的金童偶像,脱掉招牌式的装束——棒球帽和运动衫后,刹那间竟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些人还在纳闷,怎么会出了这种事呢?而结局又是如此惨烈和糟糕呢?其实,有人在极力设置障碍和隐瞒事实真相,目的是混淆人们的视听。”他为影迷和观众忿忿不平。

    汤姆·克鲁斯马上要年满40岁了,但依旧在与时间赛跑。《少数者报告》(2001)再次验证了他仍然是好莱坞的票房“宠儿”,由他加盟的影片依旧是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但在事业成功的背后,压力却与日俱增。“压力太大了,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到处都是杜撰和诽谤,所有人都用一种苛刻的眼光审视着你在片中扮演的每个角色。”他摇晃着沙发椅。

    但压力造就了克鲁斯,他甘愿为自己的抉择承担风险和责任,主动出击,这是他的性格使然。其实,他遇事爱琢磨,尤其是在付诸行动前,否则他怎么能由一个无名小辈几年后跨上了好莱坞的峰顶呢?现在,他拥有了一家制片公司,并直接参与制作了他最新主演的3部影片,你在片尾可以看到其公司大名。

    迄今为止,没有人怀疑克鲁斯对电影事业的执著和奉献精神,他曾在电影史上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他在《熄灯号》(1981年)中展露锋芒,饰演了一名狂热激进的学员,给观众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令影评界刮目相看,由此奠定了他在好莱坞的地位,21岁就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商业演员。评论界也颇为宽容他的漂亮脸蛋,事业如鱼得水,最终成为了偶像级超级明星。在《木兰花》(1999)和《大开眼戒》(1998)中,他把对角色的诠释发挥到了极至,其演技和灵气有目共睹,在观众看来,只有朱莉娅·罗伯兹和汤姆·汉克斯可以与之媲美。

    90年代,好莱坞把克鲁斯塑造成了一个敢想敢干且人见人爱的偶像式人物,他所主演的每部影片耗资巨大,强调新奇和视觉效果,因而大获成功。在过去的10年中,他主演的10部电影(以及最新完成的《香草的天空》)票房收入全都高达1亿美元,其中仅《碟中谍Ⅱ》(2000)就超过了2亿美元。而他与商业伙伴保罗·瓦格纳的制片公司旗开得胜,投资1700万美元,毛收益达到了1亿美元。

    科幻惊险巨片《少数者报告》是克鲁斯与大师级导演斯皮尔伯格携手合作的典范,当然,他自己的制片公司也参与了后期的制作。当初,福克斯公司拿到电影剧本后,马上征询克鲁斯是否饰演主角。“我把剧本转给了斯皮尔伯格,”克鲁斯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这与好莱坞大牌明星收到剧本后的做法大相径庭。斯皮尔伯格一般是找自家公司的演员演戏,但克鲁斯从没演过真正的科幻片,所以他不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看过剧本后,他对所要饰演的角色简直着了迷。于是,他邀请斯皮尔伯格出山,而自己饰演主角,当然,斯皮尔伯格的Amblin公司和他的C/W Productions公司共同承担制作。当了制片商的斯皮尔伯格很会利用手中的特权——几周前,他只允许克鲁斯看了一本胶片。“他只让我看了影片中的一小部分,我不停地嚷嚷:‘再看一本,再看一本,再看一本!’”他回忆说。

    相对而言,90年代中那种贬低偶像推崇英雄人物的叛逆思潮没有冲击到克鲁斯本人。那期间拍摄的两部失败影片都牵扯到了妮可·基德曼。《大地雄心》(1992)是他们夫妇联袂合作的影片,由于片中对爱尔兰历史的歪曲和误解被人当成了笑柄,直接影响了票房收入。而在《大开眼戒》(1998年)中,这对金童玉女再度联手,尽管有名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加盟,但由于影片节奏缓慢,令观众兴趣索然,票房收入再遭重创。

    所以由他投资并与新情人克鲁兹联袂主演的《香草的天空》(2001年),当初是冒着巨大的商业风险开拍的。他邀请了曾指导《甜心先生》(1996年)的名导演卡梅隆·科洛威执棒。影片节奏舒缓,但晦涩难懂,令观众倍感迷惘,对影片颇有微词。但克鲁斯本人不以为然,他说:“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某种语言,这种谈话方式本身没有毛病,而且很富有创新精神。”

    《少数者报告》(2001年)讲述了在未来的美国华盛顿发明了一种尖端科技,特警可以在罪案形成前阻止它发生。一名防罪恶特警(汤姆·克鲁斯扮演)被指控涉及了一宗谋杀案,被同行追捕。为了替自己平反,这名特警不惜出走查明真相……。

    其实,克鲁斯早在认识比他大8岁的前妻、演员咪咪·罗杰斯前,就在波姬·小丝主演的《无尽的爱》中扮演了一个小角色,当时他刚年满18岁,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就意识到了自己体内蕴藏着表演天赋。至于现在碰到的问题,他归咎于“有人总是偏离既定的轨道,处处自以为是,咎由自取!”但克鲁斯明白该如何把握自己,自从在《无尽的爱》中饰演了一个一闪即逝的小角色后,他就认定只有在宽银幕上他才能施展自己的才华,演电视剧不是他的特长。(据他本人讲,刚出道时曾有个角色代理提醒他,“你长得不够漂亮,上不了电视,再有表演太过火。”)但克鲁斯早就为自己制定了更高的职业目标,做超级电影巨星。他曾拒绝出演改编自真人真事的恐怖片《鬼屋》。该片讲述了纽约长岛的一幢房子内发生的各种不可思议的怪现象,令人毛骨悚然,颤栗不安。但这部克隆片缺乏专业水准,没有激发起他的表演冲动。后来,他接拍了《失贞记》(1983年),在片中担任男主角。由于故事情节冗长乏味,上映后遭受了票房和评论界的双重打击。而克鲁斯本人后悔不迭,抱怨自己接片不慎,险些毁了大好前程。

    “演员往往是自砸饭碗,”克鲁斯警告说,“他们对自己生存的客观环境缺乏理解和认识。所以演员必须要提高个人修养,对角色负起责任,牵强应付的后果是给人留下一种‘黔驴技穷’之感,这是表演中的大忌,或者说是演员身上的硬伤。”

    在《生于7月4日》(1989年)中,克鲁斯扮演了一位瘫痪的越战老兵朗·科维克。他细腻地表现了人物从一个单纯和热情的青年变成了身体残疾的中年人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自己真诚和激情的特点,为此赢得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但他在《雷霆壮志》(1990年)中饰演的赛车手没有取得演技突破,被认为是《壮志凌云》(1986年)中他所扮演的那位卤莽大胆的战斗机飞行员的翻版。

    现在,克鲁斯经常回忆起与他合作过的老牌大明星:达斯汀·霍夫曼(《雨人》中扮演克鲁斯的哥哥),保罗·纽曼(与克鲁斯共同主演了反映年轻人价值观转变的《金钱本色》),金·哈克曼,杰克·尼科尔森,乔治·斯科特,罗伯特·杜瓦尔。“年轻时,我总是盼望着快点长到这个年龄,只有这个年龄段才能饰演宏伟的巨片。”

    他现在没考虑当导演,还要继续在影片中饰演角色,也就是说这个角色不要过于强调脸蛋漂亮,故事不能过于肤浅,要有深度和悬念。但有哪个制片商肯让这位片酬高达2500万美元的偶像巨星在银幕上一改往日的偶像形象呢?总之,这种转化孕育着巨大的商业风险,他是个没有失败经历的偶像型明星,其音容笑貌早已铭刻在了观众的心中,而克鲁斯本人却对改变戏路充满了自信。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尔·吉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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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森面部宽阔,棱角分明,目光炯炯有神。他向来是用眼神传递他的观点,这与某些人喜欢用手表达思想不一样。现在距他从澳大利亚出道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20年,所以脸上的皱纹明显增多了。他发元音时还会不经意间流露出口音,人们从他起伏音节的单词发音就能猜出他是个澳洲人。

好莱坞战场英雄 梅尔·吉布森

     吉布森面部宽阔,棱角分明,目光炯炯有神。他向来是用眼神传递他的观点,这与某些人喜欢用手表达思想不一样。现在距他从澳大利亚出道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20年,所以脸上的皱纹明显增多了。他发元音时还会不经意间流露出口音,人们从他起伏音节的单词发音就能猜出他是个澳洲人。

    吉布森现正在费城拍片。他坐在旅馆的一个小酒吧里,谈论着电影《我们是战士》中的一些话题。他在片中扮演主角哈罗德·摩尔上校。这角色与他最早的作品《危险年代》(1983)中的角色有些类似,那时候他扮演一个记者,亲身经历了印尼政变。在《加里波利》中,他扮演一个被大英帝国派到土耳其送死的士兵,最终他与成千上万的澳洲人一起象草木灰一样被人抛弃。

    与先前主演的《勇敢的心》和《爱国者》不同,这一次,吉布森不再扮演造反游击领袖,而是扮演了一个遥远王国中的首领。影片采取了一种全新的手法,战斗场景更加风趣和更加情绪化,影片风格充满了忧郁的色彩。

    还有,与其它好莱坞的越战题材影片不同,《我们是战士》没有把北越军人刻画成奇怪的野蛮人,或是只知道打仗的傀儡军,恰恰相反,他们也是象摩尔上校统率的美军那样,具有奉献精神,高尚的自我牺牲精神和过人的聪明才智。他们不是美军失败的罪魁祸首,只是在为自己而战斗。

    “其实,他们杀人完全是出于无奈。试想一下,如果有人入侵你的国家,那你会怎么做?”吉布森说。“无论你想解决什么样的矛盾, 都不能成为入侵他国的借口。这是一场政治游戏,或者说是一种纯粹和简单的赚钱方式。但有一点不可否认,这些美国兵都是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人。”战争改变了他们以前的平静生活。

    约瑟夫·加洛韦曾作为战地记者随第7骑兵团进入了德浪河。20年后的1993年,他和摩尔上校合作写了一本自传体畅销小说《我们曾是年轻的战士》,根据这本小说拍摄的电影《我们是战士》的首映式上,小说竟然供不应求。加洛韦清晰地记录下了在峡谷中的3天里他所看到和经历过的事情。他认为,这部越战电影是观众所看过的最好的反战影片。

    “我根本不理会这部影片是否受欢迎!”摩尔上校对采访者大声吼道。

    影片中对于越南战俘的处理摩尔上校表现得太过于尊重,因而招来了许多批评。对此,摩尔上校暴跳如雷。而吉布森解释说,“这是上校的性格,他是那种追求事实真相的人。他今年快80岁了,但你和他握手时还是能感受到他强有力的手臂。”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摩尔上校继续说道,“他们都是出色的对手,受过良好的训练,而且纪律严明,我对他们非常尊敬。”

    摩尔上校和加洛韦耗费了8年时间才完成了这本巨著,这期间,他们还数次拒绝了将本书改成电影剧本的建议。“我都快被现如今的电影剧本的质量逼疯了,”加洛韦说。“把这本书改成电影,那就好比把它推下了地狱。但最终我们还是出让了这本书。”他们经过反复筛选,敲定了《勇敢的心》中的黄金搭档导演华莱士和主演梅尔·吉布森。“我们问了他一个问题,”加洛韦回忆道,“你相信英雄吗?他说相信。我们说‘那好,咱们可以谈下一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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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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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烨在一起,总觉得他的精神在某些时候有些游离,那时候他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也许是回到了那个让他觉得很舒服很自由很纯粹的自我的空间里,可以很本质地活着。我总记得刘烨略微忧郁迷茫地对我说对于爱情对于女朋友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把握不住,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他就什么事情都做不下去,哪怕坐飞机他也要赶过去把事情解决了心里才会踏实。很多时候,他有些神经质。而也正是因为这些至情至性的特质使我相信刘烨一定会是一个出色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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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烨:天上的恋人

    对刘烨的印象很模糊,让他获得金鸡奖最佳男配角提名的影片《那山、那人、那狗》我没看过,只见过一张剧照,照片中刘烨那双大大的有些忧郁有些空洞有几分说不清的复杂的眼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提起刘烨,我便想起他的眼睛。

    第一次和刘烨约在了中粮下面的星巴克,推开星巴克的大门看到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孩儿,穿着一身邋遢的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红白相间的半新不旧的旅行包坐在靠玻璃的椅子上,手里在不安的地摆弄着什么,看到有人进来,抬起头不安地看着我,当我的眼睛接触到他的眼神,我便确定他就是刘烨。我有几分惊讶,面前的刘烨太不修边幅了,说他朴实都有些恭维,简直是有些土,坐在星巴克,他像个异类。

    刘烨的声音很有特点,好像得了永久性的重感冒,又有点重金属的味道,很闷。刘烨不能算不健谈,但整个谈话的过程他的眼神总是飘忽不定,很迷离,我能感觉到他内心的紧张,我想他在我面前的状态并不是一种纯自然的状态,他自己也承认。他说只有摄影机面前的他才是最放松最自然的,所以他喜欢演戏。

    刘烨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同班同学章子怡、袁泉、秦海璐都已蜚声影坛。刘烨说刚上学的时候他并不怎么喜欢表演,班里女生个个都有六七年的专业功底,男生中应届毕业的高中生也只有三四个。“我年纪小,刚上学的时候老受挤兑。他们不理你,做小品也不带着你,什么事儿都欺负你。我们班另外三个应届毕业生在大一结束时都被开了。那时候心里压力特别大,晚上十二点就跑到什刹海去哭,特压抑,根本就不想念了。”刘烨说话的时候很平静,虽然嘴角有一点笑容,但眼睛里有些许淡淡的忧郁。这可能就是艺术院校的残酷。

    不过,这样的日子随着二年级暑假的到来也就随风而逝了。那一年刘烨主演了霍建起导演的《那山、那人、那狗》,并获金鸡奖最佳男配角的提名。毕业到现在只有一年的时间,刘烨拍了关锦鹏导演的反映同性恋生活的《蓝宇》,最近又和人气颇旺的周迅、陈坤一起主演了《巴尔扎克与小裁缝》,现在又和小陶虹和董洁一起主演《天上的恋人》。每一部戏都掷地有声,合作者也都是影视圈中炙手可热的人物,虽然拍电影并不能在短期内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但刘烨仍然沉迷在他的表演世界中。

    你最好不要在刘烨面前和他探讨表演,说到激动处他会举例示范,虽然是在公众场所,但刘烨如入无人之境,眼晴在发光,闪烁着一种非常有感染力的激情。他一直在对我说只有在摄影机前他才是最真实的,“我觉得平时人和人交往的时候挺虚的,要注意的东西太多。但是,演戏的时候,尤其一开机的时候,太兴奋了,自己想干吗就可以干吗。不用去考虑我现在这么说话别人会有什么想法或者会得罪谁。那时候表现的是自己最内心的东西,是纯粹的。我演戏的时候一天到晚都在想戏,别人和我说什么都未必能听见。”

    和刘烨在一起,总觉得他的精神在某些时候有些游离,那时候他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也许是回到了那个让他觉得很舒服很自由很纯粹的自我的空间里,可以很本质地活着。我总记得刘烨略微忧郁迷茫地对我说对于爱情对于女朋友很多时候他都觉得自己把握不住,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他就什么事情都做不下去,哪怕坐飞机他也要赶过去把事情解决了心里才会踏实。很多时候,他有些神经质。而也正是因为这些至情至性的特质使我相信刘烨一定会是一个出色的演员。

    后记:和刘烨约好了在朝阳公园给他拍几张照片,之前一再叮嘱他要多带几套衣服,电话里刘烨特痛快地答应着。朝阳公园门口,刚刚参加完《天上的恋人》发布会的刘烨穿着一件黑色紧身T恤,一条深色的运动裤,头发土土地像个大盖子一样地盖在额头上,仍旧是拎着那个红白相间的旅行包来到了我的面前。我问他:“你就穿这身参加发布会?”刘烨非常乖巧地对我说:“我爸说我穿这身好看,我就穿了。”我只有在心里叹口气。

    打开刘烨的包,结果让我目瞪口呆,所有的衣服皱了巴几的扔在里面,无论是T恤还是牛仔裤一律款式陈旧,我实在看不下去:“刘烨你这些衣服这么皱巴巴的,拍出来多难看。”刘烨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换上了一件白色T恤,然后用两手拼命地抻,想把衣服抻得平展一些。纯真中带着略微的羞涩,像个可爱的孩子,看他这样,我也不忍心再说他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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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前的爱情,似乎杨坤有一点点悲观,还好他找到了一个好的承载,我们也感动其中;为未来的爱情,杨坤没有把握,也好,“花痴”们的机会是均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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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杨坤


    这是一个冬天,一个男人提着一个硕大背包走进录音室。他不高,说话声音有点沙哑,他说:“我包里只有一件很旧的皮夹克,一件短袖衫,你看行吗?”我看着他,他点起一支烟,不说话。看过他做一个电视采访,也是闷闷的。

    我说:“你知道吗?我们两个不喜欢说话的人,都做了最不应该做的工作。你是个艺人,而我来采访你。如果咱们现在还闷着你看我,我看你,那就都完了。”他笑了,眼角泛起一些皱纹。

    他就是杨坤,那个唱《无所谓》的男人。

    一个人的Pub

    “以前,我靠在Pub里面唱歌生活。我表现得很亢奋,好像对面坐着很多人。其实对面是空气,场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杨坤的眼睛里面布满血丝,红红的,他说这是化妆的结果。“能让一个人在没有人肯定的情况下唱这么多年的歌,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太爱音乐了。当你很执着或者说很执拗地爱上什么东西,它就会流动在你的血液中。”

    音乐对于杨坤,就是某种血液中的热病。

    杨坤说能有个地方唱歌比什么都好,杨坤说他一个人一无所有地扛着行李从内蒙古来到北京,但是他也说:“就算在Pub里面,就算老板爱听其他的歌儿,我也只唱我自己喜欢的歌儿。唱歌这事情,和他们没有关系!”但是杨坤的音乐至少和一个人有关系,他就是沈永革。

    2001年,陈琳正为她的第五张专辑《爱就爱了》选歌,竹书文化的老板沈永革无意间听到一张向陈琳推荐歌曲的Demo,唱歌的人就是杨坤。“他专门开车到天津的Pub里听我唱歌,然后给我打电话,说,嘿!谈谈吧!”这是杨坤唱了12年歌等来的一个机会。“我一开始以为他是看上了我哪一首歌儿,让我来说说价钱的事情。没想到他问我,愿不愿意与他合作。”

    “很多没有坚持下来的哥们,扛不住了,磕不下来了,就滚蛋了。”杨坤用到“滚蛋”这个词的时候,笑了。他的笑容里面有一点儿得意,但更好像是个小孩子得到了自己的玩具。

    在外地做宣传的时候,杨坤经常和以前的朋友凑在一起,大家一起喝酒,聊天。他们也会想,如果我再坚持一下,也许也能和杨坤一样。他们也会想,杨坤这小子运气真TMD不错!“我到现在也不能说自己是一个纯正的音乐人。但音乐像药,如果你因为一些事情放弃了它,它就会让你惦记一辈子。”

    “我今天能出专辑,并不说明我比他们强。如果我没有遇到沈永革,也许我今天还在Pub里面唱《爱的代价》。”

     但问题是,机遇是不可以假设的。那些仍然在Pub里面唱《爱的代价》的人们,不一定都会遇到那样一个人和那样一种机会。突然想起以前朋友说过的一句话:“耐心是从希望中生出来的。”能够保持12年的耐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充血的青年时代

    “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他们和所有的父母一样,在他们的概念中,孩子学习好比什么都重要。相反,我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从1990年开始,我就出来唱歌了。那个时候,每个人都处于模仿阶段,我一直都唱童安格、姜育恒的歌儿,唱了2年,我考进了内蒙古武警总队文工团。”

    唱了2年,杨坤的嗓子坏了。

    “你听我现在的音乐,肯定想不到我以前的嗓子特别干净,和张信哲一样。”

    1993年底,杨坤第一次来到北京,看病。

    “我的手术非常成功,医生说,杨坤,你的嗓子休息3个月就可以继续唱歌了。”但3天以后,杨坤出现在同样玩音乐的朋友家里。“唱了几首以后,我就知道,我再也不可能拥有以前的音色了。”

    1994年3月18号,杨坤背着一点点行李来到了北京,这个对他几乎完全陌生的城市。这种开始,就好像用另一种嗓音,开始了另外一个时代。

    “每一个做音乐的人,肯定都经历过很多东西。我只能说,该经历的我已经全部都经历过了,但这些东西并不是一个可以,或者应该炫耀的资本。它不过是这么多年来在你记忆中特别深刻的东西。”

    杨坤不太愿意说以前的事情,这个时候,觉得他的眼睛是很飘浮的,好像在化妆的时候,他突然转过头去,看着没有响动的远处,就是不把脸扭过来对着化妆师。化妆师拿着粉,笑了,说:“哎呦,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他在拒绝!这种抵抗,有点不耐烦,又没有办法,是沉默的、固执的。就像一个赌气的孩子。但说到底,他是个长大了的男人。

    而今天我做的事情,就是说服这个男人,和说服我自己一样去说服他。

    “我在离开内蒙古之前从来没有写过歌儿。但是,人一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特别是一个没有保护的地方,心里面总会有很多的感触。来北京以后,我曾经搬了40多次家,经历了无数次最拮据的生 活。我最穷的时候,连公共汽车都坐不起。前年夏天最热的时候,我和一个朋友睡在一张很窄的床上,两个男人只能保持一个姿势一直躺着,连翻身都不行,或者,两个人必须一起翻身。那半个月让我感觉到人这样活着,真的已经到了极限!为什么啊?我自己也想不出来,为什么生活得这么苦还要坚持着?”

    杨坤弹了弹手指间夹着的香烟,“我不愿意说这些,没意义。没经历过的人不可能明白这种滋味儿!”

    “《I miss you》是应该说的。这是一首写给朋友的歌。

    一次, 这个朋友叫我去他们家里吃饭。我住的地方离他特别远,而且当时我已经完全没钱了。回家的路上,我发现他在我书包里放了不少钱。但是他一个晚上表现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做一样。他知道我不可能主动开口问他借钱。借了钱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这种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次。这就是朋友。”   

    很多人问杨坤,如果你的生活已经开始变得安逸,你是不是还能够像从前一样?比如写那么多的音乐出来?

    “在生活困难的时候,有很多特别好的感觉,特别好的灵感。一天中会有很多不同的情绪,它让人充满了创作的欲望。但是,人不可能为了找那种状态,就故意地重复那种生活,那样并不真实。做音乐对我来说是非常真实的,感觉到什么程度就写到什么程度。不过到现在我回想一下,如果当年自己没有受过那些苦,不知道今天我的音乐会是什么样子。”

    在餐桌上起舞

    杨坤坐在灯下面化妆,脸对着大门口。他显然并不习惯,也不喜欢。服装助理问旁边的人:“洗手间怎么走啊?” “出门左转!”那人不经意地回答着。杨坤忍了忍,还是搭话:“出门往右走,走过第一个大门,进第二个铁门左转!”

    他一直很沉默,这是开始半个小时里,我听见杨坤说过的最长一句话。

    “我不知道什么叫做魅力,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魅力的男人应该有事业心,有安全感,有稳定的生活状态。我算是一个很安静、很内向也很敏感的男人,但是我不算是一个给人很稳定感觉的男人,”杨坤说,“我的性格很矛盾。有的时候很外向,会照顾到每一个人,有的时候,又会伤害到每一个人,这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事情。但人慢慢成熟了以后,就开始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我们给他借的裤子肥了,他还是穿上,然后手一直拎着,在玻璃门旁边照来照去,像个孩子一样。我说:“你还不把这条裤子买下来?”他笑了,“真的好看吗?”

    “做商业宣传,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比如今天下午,我确实不喜欢化妆,但是我化了,还希望化好点儿;我确实不喜欢照相,但是我摆了很多以前从来都没有,希望以后也不会有的姿势;我确实不喜欢说以前那些不好的,或者困难的经历,但我还是说了。为什么?因为我知道有那么多人在为我工作。这么一个下午,大家都是为了推广我的音乐。我没有理由说,我不喜欢,而且,如果我的音乐好,为什么不让大家知道呢?”

    天黑了,挺冷。杨坤光着脚,穿着单衣举着一面镜子,站在直不起腰的餐台上。他看着身边的同事笑:“明天你们没法在这张桌子上吃饭了!”他不愿意拍露出部分身体的照片,一个男人笑:“因为太白了,杨坤一直特自卑!” 说话的时候,他在摄影师的要求下做各种各样复杂而且难以保持的造型。然后就直接瘫倒在桌子上。摄影师说:“正好,再来几张!”杨坤笑了。

    杨坤笑起来很动人,带着孩子气,有点儿调皮和羞涩。这样的笑容出现在一个有一些经历的男人的脸上,尤其引人注意。他笑的时候,大家都笑了。但这样的笑容,没有出现在照片上。他不故意,也不会做秀,至少还没有学会做秀。

    这样的男人,你能不能陪他在餐桌上跳舞?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朴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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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你忽然发现,外面的冰都化了,全是水。但其实冰不是今天早上才化的,是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只是没人知道,这是一个相当漫长地过程。” 几年前别人给朴树举这个例子时,他心想:你别扯了。今天他把这个例子转述给我,也是在形容他自己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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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崔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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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女人浑身散发着健康的风骚,而不是颓废的风骚。差别也许就在于自信,对自己,对生活,对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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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档案完全手册

     1961年崔健出生于一个朝鲜家庭,父母亲都是艺术工作者。

    1967年崔健开始学习吹小号。

    1984年崔健与另外六位专业音乐人成立乐队—七合板。同年,崔健出版了他的第一张专辑《浪子归》。崔健最初创作的摇滚RAP歌曲为《不是我不明白》。

    1986年的国际和平年的音乐会上,演唱了他的新作—《一无所有》。

    1987年崔健离开了北京交响乐团,发行—《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1988年他在为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全球现场广播中演唱了《一无所有》。

    1990年崔健开始着手他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在中国的巡回演出。

    1991年崔健发行了第二张个人专辑《解决》。

    1992年专辑《解决》当中的一首《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被制作成MTV,并得到国际MTV大奖,迅速在亚洲流行。同年,崔健第一次在东京演出。

    1993年崔健和第六代导演张元合作拍摄了实验性影片《北京杂种》。

    1994年崔健发行第三张专辑《红旗下的蛋》。

    1997年发行单曲《超越那一天》和从前的歌曲精选集。

    1998年崔健发行了第四张专辑《无能的力量》。

    1999年第二次美国之行。并重新发行他的第一张专辑《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2002年参加云南雪山节。倡导“真唱运动”。



崔健:永远的英雄

    我们约在重庆饭店。他用手指关节敲击原木桌面,抬起头,我看见他—崔健。不戴墨镜不戴帽子的崔健,穿黑T恤的崔健,他的著名的眼袋宽阔的额头他的被岁月凋零的头顶。传说中的崔健。

    我忽然有些怔忪。

    还记得那个夜晚吗?1986年,国际和平年百名歌星演唱会,穿一件对襟马褂,背一把破吉他,两裤脚一高一低地蹦上北京工人体育馆的舞台。台下观众像我一样在怔忪中听完了一整首歌。台下静悄悄。半分钟后,人群疯狂了,中国第一位摇滚歌星从此诞生。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所有经历过这个夜晚的人永远无法忘记一首叫做《不是我不明白》的歌。或许他们会忘记这个夜晚,但永远无法忘记一个叫崔健的男人。

    “一杯冰柠檬茶”,崔健简洁地对服务生说。他坐在椅子上的样子像是随时准备起身离开。他那么随便,却给人压力。

    “随便说点什么吧”,一向沉着老练的我忽然慌不择言,“其实我不知道该问你什么。我想我们太了解你了。”说完这话,我几乎绝望。

    我们开始谈论星座。崔健是狮子座。王者之风,精力过人,爱领头,爱听好话儿,永远像个孩子一样等待表扬,爱面子,心里认错了嘴里也不说。

    崔健微笑着。他问:“那狮子座和什么星座最配?”

    你现在在爱情里吗?我的敏感令他脸上出现了秘密的讪笑。他把话题差开,技巧笨拙却让人不忍戳破。

    “你们的杂志不是谈时装的吗?干嘛会对我感兴趣?”他说,“这栏目为什么要叫‘魅力先生’呢?不能换个题目吗?”崔健看上去有点羞涩。

    “不能换,你不觉得自己有魅力吗?”

    “行吧”他笑,还不死心,“非得叫这名字吗?”

    我笑了,相对那些整天叫嚣主义,力量,思想,那些整天争论崔健老了,摇滚乐完了的各种崔健访谈在我看来都是“假正经”,相对那些,我更愿意和崔健就这些“鸡零狗碎”的话题喋喋不休。

    《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水星》,崔健读过这本书。他同意男人的感情方向是前后摆动,女人是上下浮动。这两个人正好是这时候一个上去,一个下去,就出问题了。男人有的时候想进入,有的时候想逃,女人就是情绪低落和高涨。

    他认为22岁到27岁的女性最美,“我发现我总是接触这个年龄段的女孩,这个年龄是又成熟又前途无量的,有些女孩再大一点儿,她们就慌了,没有信心了,30岁以后的女人没有字真正爱的男人,她就觉得自己嫁不出去了,没有孩子,没有着落,父母的压力,社会的压力,包括男人对女人生理上的排斥,自己就不自信了。男人到40岁的时候还可以重新开始,而女人到30岁的时候就不太容易了。这个东西是女人总要想的问题,实际上男人不一定在乎她的年龄。”

    他喜欢女人浑身散发着健康的风骚,而不是颓废的风骚。差别也许就在于自信,对自己,对生活,对世界。

    北京东三环附近,初秋的阳光带着怀念的味道。北京短暂的秋天。树叶经过季节走进最为风姿绰约的时节。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男男女女,他们中有多少人曾经听过崔健的歌。

    “有个男孩曾经希望能告诉你,崔健是中国惟一的歌手。”我忽然说。我想起那个男孩,他高唱着《一无所有》,一直在问我:你何时跟我走,你何时跟我走......

    我知道崔健已经成为一个集体记忆。

    23岁时,崔健与另外六位乐手成立了“七合板”乐队。“我乐队的成员都是非常好的乐手,我们做的音乐也很混杂,各种各样的风格,哐!就像废物利用一样,各种元素弄一块儿,这就是我们的音乐。”

    熟悉和喜欢崔健的人叫他老崔。

    听老崔的音乐要开大音量。要残酷地对待自己的感官和精神。他把我们带到一个情境,让我们疯狂,咆哮,疼得痛快淋漓。

    在生活中等待,等待总有那么一天世界会在眼前裂变。老崔将这个世界带到面前。当我们的世界中已经没有了天、没有了路,那瞬间袭来的恐惧与不安;倘若在那样的时刻我们的双手被紧紧地攥住,被所谓的恋人、希望,或者信念,也许能感到一点温暖;如果我们找不到那双手,至少还有崔健和他的歌。

    崔健一直使用爱情这个词。

    他说:我知道我当前就差一个爱情了。

    他说:音乐首先给人应该是生理上的刺激。

    感情与性、身体与精神、个人与时代。崔健一直在音乐里,用他的喉咙,他的手指,他的吉他,他的电脑寻找这些人类终极问题。他应该是个很累的人,抬头纹,紧皱的眉头,严肃的嘴角。

    但是不。崔健很轻松,时不时地笑,有时笑得羞涩,你夸他他有些不知所措;有时得意,那时他在夸自己。也有时他笑得甜蜜暧昧。

    他反复用爱情这个词代表他的核心价值观:爱情就是自由加上你的人格!“爱情需要不断升级,你总得有新的东西给对方。否则就一定会喜新厌旧。这是人的天性。”

    “你呢,你总能给对方新的东西吗?”

    崔健沉默。

    崔健善于沉默。他曾经在《无能的力量》之前沉默几年之久,他热爱的生活应该由沉默和歌唱组成。剩余的空间他留给女人。

    “也许人都是喜欢寻找自己的另一面,比如我平时是个沉默的人,就希望她很活泼,爱说话,总有个人在你耳边说话感觉也很好。”崔健这样回答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一个常能把他拉回现实世界的女人,充满生命活力的女人。健康的风骚,纯真的肉欲。

    他喜欢深夜工作。早上从中午开始,寂静的深夜是崔健的正午。坐在电脑前的崔健有时不能分辨他是在面对一台机器还是一个乐队,是在面对自己还是整个世界。音符千军万马汹涌而来,它们踏着节奏的脚步,每一种队形就是一个旋律。

    “音乐直接作用于人体,带来类似高潮的体验。但有时它强大得仿佛可以轻易将你拉入异域的世界,像深不见底的黑洞,让人恐惧。”

    晚上的崔健和白天的崔健,音乐中的崔健和音乐外的崔健像两个人。

    外面一片黑暗,高潮已过,灯火阑珊,喧嚣后无法逃避的怀疑和虚无,在这时代的晚上崔健希望有那么一个女人,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一个对生命无理由无限度相信的女人,把他拉住,拉回这个也许不够美却强悍有力的琐碎世界。

    在夜晚凭着节奏的身体相认。在白天,爱情属于自由的空气。

    塞林格说:一个不成熟的男人是为了某种高尚的事业英勇献身,一个成熟的男人是为了某种高尚的事业而卑贱地活着。

    “你呢?”我问他,“你是个成熟的男人吗?”

    “我正在走向成熟”。

    崔健希望让他的女人快乐。甚至幸福。为此他愿意付出努力,并且正在努力。

    一个永远努力的男人是一个永远年轻的男人。

    “一个还能有爱情的男人永远年轻,”崔健说。他知道只要永远有热爱,只要永远爱音乐,他就会永远有爱情。爱情是因为你还相信着,还愿意相信。

    “爱情永远是被选择的,你的身体会告诉你,你爱谁。”爱情的暴力是崔健惟一臣服的东西。那其实叫做欲。

    我想也许我不大愿意知道崔健过多的细节,他存在的意义在于,他那里掺杂我们太多个人经历,随着时间越来越不可替代。

    其实我只想浮光掠影地知道他在那里,在唱,在爱。

    其实我只想听他的歌。

    其实我真的愿意让崔健只是个神话。

    2002年夏天崔健在雪山音乐节上再度用音乐让孩子们疯狂,疯狂之后他按部就班不畏琐碎地开始他的“真唱运动”歌手、导演签名活动。冲动蛮横地进行世俗活动,因为这现实世界是他的依傍。

    1985年写出第一首被人们永远记住的歌《不是我不明白》。

    1984年他第一次接触摇滚乐,从此找到一生的信仰和热爱。

    二十一二岁时他看了一场电影,《卡桑德拉大桥》,火车上有个人用口琴吹着一首忧伤的BLUES。回到家,崔健写了他的第一首歌,《我心爱的吉它》。

    十四岁那年他有了一把小号。

    他有过阳光灿烂的日子,军队大院,自行车,荒芜而沸腾的大街。就像那部电影。

    小时候崔健学习很好,有很多双百。他有一个梦。

    多年前,那个夏天,北京三里屯附近一个大院里,一对朝鲜族夫妇生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一个男孩,取名崔健。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喜
裸得有理 裸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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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都有自身的气质,不是外表能改变的。我,人家说:好的我、坏的我、穿衣有型的我……但我还是我,当世界上那么多人给你那么多评价的时候,怎么可能对每一个批评或者评价做出反应呢?那样的话就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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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王喜出了一全裸寫真集﹐喜歡他的朋友可以上網找一找﹐可以讓你噴血。)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吴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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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演过烂片但从来没演过烂角色,这个看上去多少有点儿怪诞的男人是一个能悲能喜的全职演员。他一笑,仿佛上帝在同一时间触动所有人的笑筋;他神情森严,方圆百里之内肃穆而萧索。最爱看他抓狂的样子,焊着嘴角不发一言,但目光里射出的利箭足以将人射穿……这就是吴镇宇,一个在镜头上镜头下都像个“老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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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克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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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引诱贝克汉姆,专家们的意见是:挑选一个赛季结束后的周末去曼彻斯特或伦敦的酒吧,在辣妹还没有艳光四射地出现之前,你还是有机会的,去和这位以往金发飘逸,而今胡子拉杂的光头郎君SAY HELLO。


贝克汉姆简历



    原名:David Robert Joseph Beckham

    出生地:英国伦敦

    生日:1975年5月2日

    体重:67公斤

    妻子:Victoria Beckham Adams

    儿子:Brooklyn Joseph Beckham(1999年3月4日在伦敦波特兰医院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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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努·李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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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具有与众不同的质地,早熟而略带忧伤的神采;他,从不刻意追求惊世骇俗,成就的却是一整座“骇客帝国”; 他,一向把声名看得风轻云淡,不小心却被赫赫声名纠缠。 面对面与基努·里夫斯长谈时,他抱着修长的胳膊,随意又保护地松在怀里,一边抽烟,一边啜饮红酒,两腿交叉着。电影中的基努生龙活虎、英姿飒爽,安坐一隅的他,更是帅气得令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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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莱坞,能够红到巅峰、沉入谷底、再迅速窜至顶点,如此几上几下的恐怕只是基努·里夫斯一人,敢冒这种风险还不动声色或者根本不明白这其中危险的也只有基努·里夫斯一人。

  好莱坞明星也喜欢拉帮结派,可就是没听说有谁与基努·里夫斯混得烂熟,除了他那些不知名的乐队成员。

    1、流浪:基努·里夫斯很像是好莱坞的吉普赛人,虽然他自己并不同意这种说法,但是在他的血液中流浪的成分一定很浓。

    36岁的基努算得上好莱坞片酬A级的明星了,但是基努赚钱一不投资二不置地,至今没有一处固定的房子可以称之为家。基努通常以旅馆为家,他最值钱的财产恐怕就是他收集的汽车和摩托车了。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四处游荡,不拍电影时就带着他的乐队满世界演出,这种毫无牵挂的单身汉生活是基努的最爱。每次出远门,基努都是两只行李箱,装一些衣服和几本喜爱的书。

    2、中国:基努·里夫斯与中国有着很深的渊源,他复杂的血统中有四分之一属于华夏民族。基努的生父是一个夏威夷华裔,也是混血儿。KEANU(基努)这个发音怪怪的名字取自夏威夷话,意思是"山间吹来的微微的风"。基努至今没有到过中国,但是因为他的中国血统,他在《黑客帝国》中扮演的里奥耍起中国功夫来才显得比人高马大的白人小伙更像那么回事儿。

    3、天才:基努拍电影经常会180度大转弯,比如他刚刚拍完惊险刺激的《生死时速》,露出健美的肌肉,完成高难度的动作,成为男人中的男人。接下来却演了一个失意的情种,在魔幻般的葡萄园里与女主人翩翩起舞(《云中漫步》),让人着实难以适应这么突然的变化。前一部影片中他还在与美女卡梅隆·迪亚兹谈一场嬉皮的浪漫恋爱,后一部影片却又与冰冷的机器玩起科幻(《捍卫机密》)。他曾经把自己的体重减到脱形,只为了在贝尔托鲁奇的电影《小活佛》中更像传说中大彻大悟的释加牟尼,也曾为了演动作英雄强制增肥。基努·里夫斯演戏有时就像他的体重一样,收放自如,变化多端。基努同许多名导演合作过,凡是与他合作过的导演都对他赞许有加,并声称希望和他继续合作。但是基努的演艺事业忽上忽下也是事实,他可以在拍完一部相当卖座、相当叫好的电影后,再演一部非常失败、连他的表演也大失水准、毫无价值的电影,让他的影迷们失望到极点。于是影评人们对他的评价是:基努·里夫斯要么是一个天才的演员,要么就是一个太走运的白痴。而且据说影评人们都比较支持后者的观点。  

    4、白痴:基努没有受过很高的教育,他也不喜欢学校,15岁时他便决定要当演员。当他在好莱坞成名后,大多数娱乐媒体都采访过他,这其中成功的采访没有几回,大多数采访都是艰涩乏味的。基努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不知道",他甚至会在试图解释一件事时忘了自己刚才在说什么,难怪记者们会觉得基努智商有问题。一个连自己的想法都不会表达的人难道不是白痴吗?如果基努·里夫斯真的是白痴,他也是世界上最可爱最受欢迎的白痴,这个白痴能让全世界的女人为他神魂颠倒。这个白痴还是世界上最走运的白痴,有人找他拍了一部又一部很棒的电影,每一部仿佛都是为他度身订造的。

    5、冒险:除了流浪,基努身体里另一种不安定因素是冒险。基努不喜欢稳定的生活,他觉得也不到时候。他喜欢周游世界,去感受各种新奇的事物,他也喜欢速度带来的快感,喜欢冒险的刺激。

    基努喜欢飚车,尤其喜欢驾驶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出点小车祸对基努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他身上也为此留下许多印记。据说基努肚子上有疤、额头上有疤,就连屁股上都难逃一疤。好在,这些疤痕都没有影响基努的形象。基努拍电影也是越刺激越有精神,他最喜欢那些让他亲自上阵的特技场面。

    6、流言:木讷的脸孔、沉窒的空气、不知所措的言谈举止,使基努·里夫斯既受人注目又难以被人了解,尤其是旁人很想知道的有关他的八卦,从他嘴里要么什么也得不到,要么就是被曲解。

    基努·里夫斯不算谨言慎行,他只是天生不健谈,他说话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快40岁了还是个王老五,人们就会怀疑他的性取向。于是有记者问他是不是同性恋,基努的第一反应是立即否认,然后他又会很妙地加上一句"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前一阵又传他的女友怀孕,两人为了孩子的降生正在准备买房置家,过一份稳定的生活。岂料胎死腹中,小两口于是抱头痛哭,接着因为不堪忍受失女之痛,基努决定与女友分手。原本是共度难关的患难之际,基努却做出如此狠心之举,让人无法理解,更怀疑此事的真实性。  

    7、天狼星:好莱坞很多明星都有音乐梦,但像基努这样屡败屡战、坚持不懈的人不多,大多数人对基努玩音乐抱着隔岸观火的态度等着看笑话,但又被他如此没有自知之明的努力精神所打动。

    基努加盟的天狼星(DOGSTAR)乐队至今只出过一张迷你专辑,还遭到了乐界的猛烈抨击,骂那些支持基努的歌迷为聋子。基努经常跟随天狼星乐队到处演出,并且为此放弃了不少拍片机会。所到之处,除了基努迷们疯狂地喊着基努的名字,想看他一眼或者得到他的签名以外,对他们的音乐似乎没有多少兴趣。即便如此,基努依然不打算放弃这个乐队,因为"天狼星"已经是他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帮助他调剂着在电影世界里的喜怒哀乐。  8、胆量

  通常爱冒险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很有胆量、不知畏惧,一种是天生胆小却想改变命运、挑战胆量。基努·里夫斯应该属于后者。

    基努很早就向记者坦白他是一个胆小的人,内心充满了恐怖。当然现在不用睡觉时还开着一盏灯,或者抱着自己的毯子寻求安全感了。基努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因为他声称自己见到过鬼。基努·里夫斯或许真有些许通灵的特质,否则很难解释他的怪异。除了儿时的恐怖经历,基努对许多事情也在逃避。比如婚姻家庭,比如成名后的压力……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布拉德·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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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William Bradley Pitt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18日

    生地点:俄克拉荷马州夏尼市

    身高:183cm

    星座: 射手座

    最令人羡慕的身体部分: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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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典身体——布拉德·皮特

    布拉德·皮特结婚了,帅哥是越来越少。

    他越来越脏,干净男人也越来越少。

    但谁会不爱他,男人喜欢做他的朋友、女人想当他的情人。78%的受调查女性愿意和他分享世界上最后一个安全套,70%的男性愿意从小即与他成为邻居和朋友。

    他同时放荡不羁,又似乎单纯天真。和前妻在海滩上裸舞,与黑人女歌星大玩性游戏到警察临检,他以大麻当做早餐,他对同性男人欲拒还迎,他的每一根汗毛都能制造一段绯闻,虽然这都不是真的。

    谁去管他演了什么?看——他的眼神,直接而性感,一级杀人工具!他的嘴唇,有力而犀利,滋味可想而知!他的脸型,虽然像枣核,那也是世界上最帅的一颗枣核。他的身材,看看你自己的吧,再说人家。女人们蔑视地看着身边的男人,这么想!

    是的,他同时享受着男人和女人的爱。

    伦敦蜡像馆隆重开张结彩,女人们冲进演员展区,找到布拉德·皮特蜡像展位,狂吻50秒,据说这样就可以使自己生下的孩子英俊非凡。

    蜡像的嘴唇微微发红,蜡像的衣裳已破烂不堪,但他还屹立在那里,因为他是布拉德·皮特。对着媒体的置疑,他傲然一笑:“这种感觉,就像一个妙龄少女在一群建筑工人面前那样骄傲。”

    但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詹妮弗·安妮斯顿,对了,在下嫁之后,她应该被叫做詹妮弗·皮特,皮特的第二任新娘。她亲自飞到伦敦,在皮特的蜡像脖子上挂上一块醒目的招牌:“Don’t KISS  ME”(请别吻我)。

    两天以后,这块招牌被人换去,改成 “DO KISS ME”(请一定要吻我),再次出现在皮特的脖子上。

    像安妮斯顿不愿意让世界分享她的皮特一样,世界也不愿意让安妮斯顿独享皮特。但她毕竟征服了世界,这就像一场较量,最终,皮特做出了选择。

    在滨临太平洋的马里布海滩庄园,皮特特别邀请了当地的警方在与之相连的公路和天空上安排了警戒的巡逻,以免任何人来打搅他的求婚。

    皮特望着安妮斯顿说:“亲爱的,在这里,你愿意做什么都可以,嫁给我,或者杀了我?”

    安妮斯顿说:“天哪,我愿意把你杀死,然后装在我的手提袋里,过一辈子,但我实在不忍心这么做。”

    两个月后,皮特在马里布海滩建造起一座纯白的巨大帐篷,来自中美洲的五千朵红色玫瑰铺在洁净的沙滩上,来自美国各地的鲜花仿佛把仲夏夜之梦中的中世纪森林带到了海边,布拉德·皮特身着黑色燕尾服,詹妮弗·安妮斯顿身着曳地的纯白丝缎礼服,在30分钟的满天焰火的绽放中共许今生。

    请听他们的婚礼誓言:

    皮特:我要当老婆的温度调节器。

    安妮斯顿:这辈子我只想做皮特最爱喝的香蕉奶昔。

    誓言让皮特心花怒放,期待着一个香吻紧跟上来,但詹妮弗却呆住了,全场亲朋都盯住了她紧张的脸,那一片刻,是皮特最苦涩的等待,然后新娘慌张地说了这样的一句话:“噢!我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

    皮特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了,他温柔地说:老婆,我也没做过!

    天使和魔鬼终于走进婚姻的圣门,世界屏住了呼吸,准备窃听他俩的私语。

    布拉德·皮特档案

    本名:William Bradley Pitt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18日

    生地点:俄克拉荷马州夏尼市

    身高:183cm

    星座: 射手座

    最令人羡慕的身体部分:嘴唇

    联系地址:C/O Creative Artists Agency 9830 Wilshire Blvd Beverl Hills CA 90212 USA

    魔鬼身材的塑身法:

    魔鬼身材的塑身法:

    1.虽然演戏消耗很大,但为了表达爱妻的坚决,愿意与她一起低热量,高蛋白,注意饮食的控制,尤爱墨西哥粟米饼和小麦薄饼,天然食品的忠实拥护者。

    2.不特别强求去健身房,而在平时的生活里,注意规律性的自我锻炼,跑步、游泳和自由搏击练习。中意去郊外、海边、山中寻找新鲜的空气和闲散的感觉,不愿意为任何琐事而拖累。

    3.喜爱自己动手装饰房间,隔一段时间就要以最新的时尚家居布置自己的房屋,凡事亲历亲为。

    4.不爱保时捷也不爱去宴会,只爱自己的家,有空读读小说和建筑设计书籍,和小狗可以玩上两个小时,和那四十只哈瓦那蜥蜴也可以逗上半天,其乐无穷。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到底中意哪一個美男? 快快發表你們的意見。
哈哈
发表于 2005-6-14 01: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 讨厌杨坤!觉得他有点做作!其他还凑合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1: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所以才发这么多让你选择啊,
发表于 2005-6-14 0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苏菲 at 2005-6-14 07:47
不错,总算有我喜欢的出来了

梁朝伟,梁家辉,基努里维斯,贝克汉姆。

还差方中信,赵文宣,跟已经发福的苗乔伟和徐乃麟的图片没贴上来。

今天看十面埋伏的介绍,觉得金城武这孩子挺不错



超级喜欢方中信,梁朝伟!!

居然发现苏大也喜欢赵文宣。我也很喜欢。因为他和我爸爸长的很像。。。^_^。知道偶有个帅哥老爸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2: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郁闷, 看来我要再加上几个人了,,等着,我去找,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02: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goblin at 2005-6-14 07:58



超级喜欢方中信,梁朝伟!!

居然发现苏大也喜欢赵文宣。我也很喜欢。因为他和我爸爸长的很像。。。^_^。知道偶有个帅哥老爸了~!!

就直接贴你爸爸吧,,介意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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