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下午7点半收到的杨凯发来的邮件原文,希望斑竹高亮帖子,让所有中国人看清西班牙正攵府丑陋的真面目!!!
此次皇帝行动眼看剩余华人即将获得自由,检察官于今天11月26日再次阻挠,无理提出上诉,要求法官撤销给于我们四人的释放令,此决定牵涉到我们和在监狱中等待出狱的所有人,因此请大家通过自己的力量把此文章及相应的信息传递到最多的人手中,此次行动只通过我个人律师的力量实在太薄弱,需要大家制造声势,需要中国国内及旅西华人活动起来帮助我们。谢谢大家的帮助。
请每个人把此文章发送给各个媒体督促他们立即刊登。让最多的人知道现在的情况。
谢谢大家!
杨凯
“皇帝行动”之绝地反击 现在是最严峻时刻 11月22日,西班牙马德里国家法庭刑事三庭接受杨凯辩护律师的上诉,要求原法官立即执行,释放杨凯,不得上诉! 到目前为止,因此上诉胜诉,除我以外的3名华人于第二天11月23日在不缴纳任何保释金的情况下走出监狱大门。也许是西班牙司法史上一次严重的颜面扫地。 我与其他三名华人被释放的原因是因为西班牙法律规定,任何人在任何拘捕情况下(警镲拘捕或法院拘捕)其拘捕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而此次行动的大多数华人是于10月16日早6点在家中被捕,而逮捕令由ANDREU法官所在的国家第四号法庭颁发,因此此次逮捕行动为法院逮捕。但是我及其他部分华人从16日被关押后一直等到10月20日的上午被法院提审,拘捕时间长达100多小时,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72小时,也因此,超过10月19日凌晨6点以后所产生的任何判决被定为无效。其实在10月20日当天的提审过程中,我的辩护律师就向法官及检察官提出当时我被关押的非法性质,但是沉醉于16日巨大“胜利”中的检察官与法官不予理睬,还是宣布将我及以后的几名华人全部送进监狱,并不得保释。 西班牙宪法第17条第2节明确规定:预防性的逮捕时间不得超出处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无论如何,最多是72小时,在此间,被捕人员或应释放,或应交给法官处理。在法律上,逮捕有警镲逮捕和法官命令的逮捕。这次皇帝行动中所有被捕人员都是由法官15日做出的直接决定。执行逮捕令的是警镲,但是不属于警镲逮捕而是司法逮捕,其中更是由大批法警执行的任务。从当事人被捕的那一刻起,人已经处于法官的手中,法官可以随时提审或决定释放,也可将其投入监狱。但是,任何决定也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 由于提审时ANDREU法官及两位检察官没有理睬我辩护律师的要求,在法定时间内,我辩护律师直接向国家法院刑事法庭提出上诉。由国家法院第三刑事法庭受理,最终接受我律师上诉,为我及其他三名华人赢得了可贵的自由释放。 本来此上诉结果本应适用于所有此次案件24名最后被审华人,被释放名单应该最终延续到高平先生。但是,此时的检察官们(包括警方)恼羞成怒,为了掩盖法官及他们所犯下的滔天大错,避免他们的“战利品们”获得自由,在11月23日星期五的最后时刻上诉(INCIDENTE DE NULIDAD)给国家法院要求国家法院全体19名法官投票来取消由国家法院第三刑事法庭所做出的释放我们几人的决定。一旦通过,不仅被关押的剩余华人不能获得自由,而我们4名已经被释放的华人也将再次被判入狱。 11月25日星期一,国家法院第三刑事法庭于上午10点拒绝了检察官们上诉中所提出的要求,保持我的释放令有效。 为了禁止其余华人被释放,检察官们在当天再次送上四份上诉,再次要求取消对于我及其他三名华人的释放令。 在这个最敏感的时刻,我与我的律师将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自由, 捍卫我和我的同胞应该拥有的权力。为此,我们将把检察官告上法庭,状告其执法犯法,为了掩盖他们的错误,明知犯法却硬要改变国家法院第三刑事法庭所发布的释放我们的判决书,这将造成此案的两名检察官错上加错,践踏西班牙宪法甚至涉及其自身犯罪 (PREVARICACION)。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将是此次所谓的“皇帝行动”的非常时期。在此我杨凯,呼吁全社会、各个华人团体、各个媒体、各个华人及中国驻西班牙大驶馆做出反应,捍卫所有华人华侨在旅居国的合法权益,捍卫作为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 杨凯
希望每位看到以上内容的华人能在第一时间将内容告诉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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