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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日常疑问解答
移民日常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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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才能与超过18岁的子女团聚 ?
家庭团聚仅允许与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及18岁以上残疾子女团聚。 但是,不能忘记的是新移民法为超过18岁子女出国提供了另一合法渠道,那就是通过办理OFERTA DE TRABAJO。手续与普通OFERTA DE TRABAJO 几乎一样,不同的是要提供亲戚公证及认证,但不需要就业登记局(OTG或称INEM)那份最让人头痛的关于西班牙国内劳工市场没有合适工人的证明。
2.父母不到65岁,可以办理家庭团聚手续吗?
新移民法已放弃对父母要超过65周岁的限制,这就是说现行法律允许年轻父母来西班牙与子女团聚。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准备其他必须材料的同时,准备一份能说明父母有必要来西班牙定居的证明。所谓必要性一般可理解为父母在经济上对子女的依赖。
3.持哪种居留才有资格申请家庭团聚?
在西班牙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拥有另外一年以上的居留都有资格申请家庭团聚。目前传说将要改为五年以上或两年以上居留等等,都没有法律依据。
4.现在可以同时持有工作居留与老板居留吗?
可以,了解这种情况对于申请老板居留者来说相当重要。如果你在申请老板居留的同时,要求保留原有居留,不会发生因老板不批而失去居留的危险。
5.家庭永久居留需要办理工作许可吗?
家庭永久居留与工作永久居留一样,既可打工,也可开业,无须申请工作许可。
6.调换居留,是否3个月不回答,就算批准了?
是的,这叫沉默便是许可,法律上限给政府三个月时间审批调换居留申请。要拒绝,得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执行, 否则无效;在同一时间内,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可以理解调换居留已经得到批准。如果你的申请是在三个月之后被拒,通过司法官司(CONTENCIOSO)维护自己权利,最有效果。与此相反,申请第一份居留时,三个月没得到答复,可以理解成已经被拒,这叫沉默便是否决。当然,事实上,由于政府部门工作繁忙,在三个月之后, 得到批准的情况相当普遍。为此,可不必埋怨,至少给申请人留一点希望,也不至于因有关部门来不及处理而认当事人失去机会。
7.免签要证明夫妻在西班牙同居时间一年以上吗?
是的,用夫妻关系担保办理免签手续,不但要证明结婚时间超过一年,同时需要证明双方在西班牙同居时间一年以上,那么,怎样能够证明呢?存在许多种方法,其中最简单又最有效的方法将是提前准备市政府同居登记。
8.这里出生的移民孩子,可否直接申请西班牙国籍?
不可以,因为西班牙不以出生地为标准。但是,出生在西班牙的孩子,不管父母有无居留,都具有申请临时居留的权力。得到居留一年之后,才有资格申请西班牙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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