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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使馆送家庭团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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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1: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二个问题要请教,
1 .送上海大使馆的团聚签证,要提前预约时间,还是根据护照末尾好,送签的,(能告诉我是什么号码,星期几送 ?)
2,在西班牙的申请人西身份证是否要西班牙公证处的复印件,还是只要身份证复印件?
发表于 2009-3-4 01: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hellenbao 的帖子

1 .送上海大使馆的团聚签证,要提前预约时间,
2,在西班牙的申请人西身份证和护照(整本)要通过西班牙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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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4 15: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版主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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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03: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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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8 19: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送上海的不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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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03: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hellenbao 的帖子

http://www.maec.es/subwebs/Consulados/Pekin/zh-tw/MenuPpal/visados/Paginas/visados.aspx请看网址中的内容家庭聚合签证

[ 本帖最后由 ALMERIA 于 2009-3-19 02: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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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03: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shuokai 的帖子

申请家庭聚合签证
北京
???? 008610. 65320780/81/82 ????008610. 65320784 ????cog.pekin@maec.es
San Li Tun Dong Si Jie, n? 9 - Distrito de Chaoyang - Pekín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四街 9 号
www.maec.es/consulados/pekin
1
1. 可提交申请的领事馆: 凡持有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及上海市户口的申请人必须到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持有中国其他省份户口和蒙古国国籍的申请人可以在本领事馆(西班牙驻北京总领事馆)办理签证申请,本领事馆的联系方式请见页底。
2. 递交签证申请: 一般情况下,申请家庭聚合签证的申请人需本人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cog.pekin.vis@maec.es进行预约(邮件中无需附加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人未成年,可以由其父母、监护人,或通过相应的委托人前来递交签证申请和领取签证。
3. 必备的条件及应递交的文件:
A) 凡在西班牙合法居住1年及以上的外国人可以在西班牙开始申请下述家庭成员:
合法的、未分居的配偶。
子女或配偶方的子女(包括收养的子女),年龄需未满18岁、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并且未婚。
当只是配偶单方的子女时,该配偶必须单独行使或已被授权单独拥有对其子女的监护权。
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仅限于西班牙聚合人是其合法代表人的情况)
父母或配偶方的父母,需证明其必须去西班牙聚合的必要性。
B) 一旦西班牙聚合人取得家庭聚合的批准许可,签证申请人需在2个月内提交下述文件:
1)两张手写或电脑填写的签证申请表,必须注明签证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2)两张白底的近期证件照。
3)户口原件及所有页的复印件。
4)有效期至少为4个月的普通护照及所有页的复印件。
5)颁发给西班牙聚合人的家庭聚合批准许可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由西班牙公证处开具的西班牙聚合人居留证的复印件。
6)能够证明家庭关系和法律上及经济上依靠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如果是夫妻团聚,需提交中国结婚证的复印件和翻译并认证过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复印件(该文件的有效期为6个月)。
如果是聚合人的子女,需提交中国官方颁发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翻译并认证过的出生公证书
原件、复印件。如果是配偶单方面的子女申请团聚,需提交证明该配偶单独行使或已被授权拥有对该子女的监护权的公证书,翻译并认证,如果该子女的另一个父/母亲也在西班牙居住,还需提交西班牙公证处开具的该父/母亲护照所有页和居留证的复印件。
如果是收养的子女申请团聚,需提交公证过的收养证明。
? 如果是只有子女申请团聚而配偶不申请的情况,需提供该配偶同意其子女去西班牙团聚的公证书,翻译并认证。
? 如果是西班牙聚合人的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申请团聚,需提交至少在近一年之内在经济上依靠于西班牙聚合人的证明文件,以及退休收入证明(如果有退休金的话)。
7)翻译并认证过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公证书,该文件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8)由本领事馆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不患有国际医疗组织所规定的重大疾病。
9)两个写有申请人国内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的信封。
补充材料及说明:
· 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为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英文或西班牙文的翻译件。
· 所有的签证申请都被认作是独立的,因此每位签证申请人都必须完整的提交所需的全部材料。
· 如有需要,本领事馆可能要求申请人本人前来进行面试或提交任何其他所需要的文件。
· 所有要求补充的材料均需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完毕。
· 此种家庭聚合批准许可的有效期为2个月,逾期未提交签证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 所有的签证均需由申请人本人在得到通知后2个月之内前来领取。
· 申请人需在领取到护照时确认签证的内容,签证一旦领取将视为申请人认同了签证内容。
2008年11月1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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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07: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llenbao 于 2009-3-2 20:34 发表
我有二个问题要请教,
1 .送上海大使馆的团聚签证,要提前预约时间,还是根据护照末尾好,送签的,(能告诉我是什么号码,星期几送 ?)
2,在西班牙的申请人西身份证是否要西班牙公证处的复印件,还是只要身份证复印件? ...

回复如下:
1,中国上海领事馆申请签证不要预约,直接去办理,
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301/303/305室 邮编:200002 -
电话 +86-21-6321 3543 / 传真 +86-21-6321 1726
08:45--12:00 申请签证 (星期一,二,三,四,五)
14:30--16:00 领取签证 (星期一,二,三,四,五)

团聚签证接待时间
- 星期一    9:00 - 12:00
护照号码以  1   或   2 结尾的申请人递交或领取申请材料
- 星期二    9:00 - 12:00
  护照号码以  3   或  4  或   5  结尾的申请人递交或领取申请材料
- 星期三    9:00 - 12:00
  护照号码以   6   或  7  或   8  结尾的申请人递交或领取申请材料
- 星期四    9:00 - 12:00
护照号码以   9   或者   0   结尾的申请人递交或领取申请材料
2,只需要清晰居留证正反面复印件,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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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16: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葫芦,北京和上海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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