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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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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07: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葫芦大哥 ,昨天我在欧浪网看见一篇文章,说新移民法将把西班牙变成一个火山,具体内容如下“而实际上呢?我们完全可以说这是民主的倒退,人道主义的退化,人身自由权利的倒退,因为这次的立法修改内容完全是对移民权力的打压,严重的限制了移民的生存空间,例如对于非法移民的拘押从四十天延长到六十天,申请父母的团聚年限提高到六十五岁以上,对未成年人移民的驱逐,申请人五年居留才拥有团聚权利,从国外申请家庭佣工须一年收入四万欧元以上的经济能力证明等等,都是闻所未闻的不人道条例,是赤裸裸的法西斯条例。”
我想请问您  申请人5年居留才能够有团聚权利,这是真的吗 ?  这到底是针对申请父母团聚 还是 针对夫妻团聚啊 ?
发表于 2009-10-21 10: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5年居留吧~  反正今年5月份的时候还不需要5年的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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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3: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5年居留证才可以对于申请父母家庭团聚的要求已经开始在执行,如果没有5年的永久居留是不能申请父母的,甚至西班牙一些地方的移民局已经控制在父母必须65岁以上的要求(这一点没有明确规定).其他象配偶与子女还是第一个2年有效居留就可以申请.但是新移民法到底怎样只能是以公布为准.
葫芦提醒你,如果你已经具备条件的尽快申请,反正越迟申请条件越苛刻,材料要求越来越严.甚至故意刁难的事情经常发生(公证已经合格让你重新办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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