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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0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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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签证
1) 有权申请此签证者:凡持有上海市, 浙江省, 江苏省, 安徽省及江西省户口的
本国人或持有半年以上居住证明的外国人,打算留学,深造或在官方承认的西班牙任
何一家公立或私立教育或科研中心展开研究或无工作合同的培训者均可来本领事馆
申请签证。
2) 递交申请:申请签证者需事先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地址:
cog.shanghai.vis@maec.es 进行预约。若系某家与西班牙机构有合作项目的留学中
心,则留学签证申请者可亲自或通过其授权的代表前来递交或领取签证。
3) 要求和文件:
1. 有效护照或经承认的前往西班牙的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超过申请人在西班
牙的停留时间。此外还须提供含先前所有签证内容的护照页复印件。
2. 身份证和户口或居留证明(原件及所有页的复印件),须翻译。若户口的更新
时间恰在签证申请的前一年,则申请人须递交旧户口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与其父
母未登记在同一户口上,则须提供经认证和翻译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3.两张两寸白色背景近期证件照(4*3cms)及使用大写英文字母填写或经打印的
两张签证申请表。同时还须留下申请人的电邮地址以便领馆进一步要求和通知。
4. 申请人留学期间的经济来源证明,每月大约900欧元:申请人本人或为其提供
经济来源的家人过去一年的银行流水帐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奖学金则须提
供该奖学金条件的证明。已住在西班牙的家人或第三方所提供的经济资助不被承
认,即使这些人出现在认证上为申请人进行了担保。同时领馆也不接受银行存
款。5. 由教育中心的行政负责人签署的文件,需注明:
(一) 包含申请人即将留学深造或开展研究的公立或私立的教育中心的注册或入
学通知或名额预定单(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文件须经大学及教育中心或非大学
性质教育中心的西班牙国家注册代码。同时还可出示学费全额付清的证明。
(二) 留学计划,写明申请者即将接受的教育或进行的研究。
6. 申请人需提供在西班牙留学期间住所的证明,并注明详细信息(身份证及外
国人居住证明的复印件等)。
7. 若申请留学期间的经费由父母提供,则申请人需提供经认证的亲属关系证
明。
8. 证明申请人未患任何国际健康条约规定的须隔离疾病的医疗认证,且有效期
为三个月。这只适用于留学超过180天的情况。
9.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及认证,例如:小学,初高中,中专,大学等。
10.18岁以上且留学超过180天的申请者须提供经认证的未犯罪刑事证明(原件和
复印件)或证书,证书须由国内或申请人最近5年居住国的相关机构颁发。该证明
具有三个月的有效期限.手续办理时间可能需要一个月。
11.申请人在西班牙居住期间的个人或国际医疗保险, 保额不低于30,000欧元或
与其相应的人民币金额。目的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与意外或多发疾病相关的遣返
事宜。
12.申请人若未满18岁,则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对其前往西班牙的同意公证书,
公证书需明确学校名称和预计留学时间。
13.申请人本人或所依靠父母的工作证明(翻译成英文或西文)。证明包括: 在
公司中所担任的职务,工资情况,公司盖章,公司负责人的签名及公司的联系方
式。14.能展示事先通过在国内学习而习得的必要西班牙文水平,或将来在目的地国
接受教育的语言水平。
15.两份写有申请人在中国详细中文地址及邮编的信封,以便领管通知。
16. 往返机票预定单(只针对6个月以下的短期留学) 。
4) 补充信息
? 所有文件均须翻译成西语或英文,且同时递交原件和复印件。
? 每一份材料都将被独立审核,故每位申请人须提供所要求的完整材料。
? 本领馆根据需要可要求申请者前来面试。同时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相应的补充材料。
? 补充文件:递交补充资料和文件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 签证需申请者亲自领取。
? 申请人领取护照时应检查签证内容是否无误。取走护照即意味着申请人认同签证内容正确。
? 递交虚假材料者的信息将被递交至国内相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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