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如下:
第一年在其他城市念语言学校,第二年在UAB读企业管理的校方硕士,
在校硕还没毕业之前(7月初毕业)需要我递交了第三年的材料。
我的居留6月29日到期之前,我递材料是在6月16日。
不过我今年申请的学校有一点儿特别,是一所神学院。
我已经通过了学习的考试,也拿到了所需的MATRICULA,
在递交材料的时候收材料的人让我写一个说明,为什么从学经济的要去读神学,我也写了。
可是网上在7月19日说已经有结果后(但是没说是不是通过),我今天收到信,(已经8月12日了)
说是拒绝我,原因是:Matricula en unos estudios no relacioonados por el área de conocimiento y/o nivel académico con los inicialmente cursados. Art.88.del R.D.2393/2004
我的理解是他们觉得我在神学院拿到的录取通知跟我之前的专业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据我所知所有念神学的人之前都是各个领域的啊,而且我也有查找 Art.88这个法律条文,
里面也没有明确写出说不能跨专业啊,难道西班牙不能拿双学位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