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一朋友请了位老外工人,做了一年多,刚开始是全保工资是650欧元,后来工人自己提的,朋友也同意,半保,工资850欧元,一个星期休息一天,但节日是有休息的。最后一
次签的是三个月的合同,到期了朋友不想续签,因为老外做工变得懒散,仗着自己怀孕*才8周啊,时常不来上班,这个星期只过来上一天班。昨天合同到期,朋友打电话告诉她不续签了,叫她拿工资,她却说自己已经是永久合同了,因为是做了一年多了,不能随便炒掉她了,而且还是孕妇。现在我朋友想知道这法律真的是这样的吗,他该怎么办,今天已经BAJA掉了老外的保险,,会有什么问题,,将来老外要告的话,会面临什么结果呢。。拜托有识之士指教,谢谢。对了,工资单和FINIQUITO和CERTIFICADO DE EMPRESA那个老外都是签了字的。就是担心合同的问题,法律规定一年多合同自动变永久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