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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中山市长李启红庭上失控失声痛哭(图) 2011年10月28日04:03 大洋网
中山原市长李启红领刑11年当庭痛哭。图/通讯员 穗法宣
“我是从骨子里热爱党的,我身上还有好多好的品质。”
“我十分后悔痛恨自己的过错,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请法官相信我”。
李启红
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林永安(丈夫)
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李启明(弟弟)
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林小雁(弟媳)
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三百万元。
谭庆中(公用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郑旭龄
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三十万元。
周中星
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八百一十万元。
郑浩枝
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
陈庆云
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费朝晖
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追缴李启红及林永安的违法所得693万元,林小雁违法所得1290万元,郑旭龄违法所得525万元,郑浩枝及陈庆云违法所得185万元,周中星违法所得1810万元。
●李启红退缴的受贿犯罪所得港币四十万元和人民币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利用内幕交易买股票赚1983万元
李启红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处获得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并与亲属利用内幕信息购买股票,账面收益高达19832350.52万元。法院另查明,2006年至2010年,李启红利用担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其他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贿赂港币40万元、人民币10万元。
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
判处罚金2000万元 没收财产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章程、练情情 实习生黄舒娴 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随着主审法官的判决宣告,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一案判决结果揭晓。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罪及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接受判决的,还有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弟弟李启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庆中等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李启红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 。
李启红弟弟李启明当庭表示放弃上诉,其余9名被告均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庭上失控失声痛哭
昨日上午,留着齐耳短发、身着黄色囚服的李启红等10名被告依次走进法庭,旁听席上传来亲属的低喊声,李启红面带微笑,挥起右手向亲属致意,随后平静地走到被告席上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主审法官宣读判决的一小时内,李启红情绪平稳,甚至一度回头张望前来旁听的亲属,但被制止。
宣判结束后,李启红情绪颇为激动,大声向法官表示“我的两个罪比以往犯同种罪的人都判得重!”同时表示有三点很不理解,“从起诉到开庭,内幕交易定性都是情节严重,为什么刚才宣判是情节特别严重?” “我两个罪都有自首情节,为什么内幕交易罪没有自首情节?”“罚金具体数额我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
说完这些话,李启红失声痛哭,“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法官安抚情绪后,李启红低泣着说,“我是从骨子里热爱党的,我身上还有好多好的品质。”含泪恳求法官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十分后悔痛恨自己的过错,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请法官相信我”。
庭外记者笔记遭抢夺
前来旁听的家属也非常激动,无法掩饰对一审判决结果的失望,几位家属哭红了眼睛。走出法庭后,一个20来岁模样的女孩看到记者手中拿着的本子,一把抢过去,厉声指责:“你记!你记!谁让你记!”另外两位年纪稍大的男女马上过来护着女孩,一同指责记者。庭外场面一度很混乱。据猜测,该小女孩为某被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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