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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肢解妻子后水泥封筑 检院法院量刑意见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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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13: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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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儿子展示判决书表达不满。曾强 肖雄 摄
  52岁的男子陈德仓将香港籍的妻子带到湛江,杀死后肢解尸体并用水泥封筑在沙井内。天网恢恢,陈德仓因从妻子银行账户转移巨款最终被发现杀人。近日,死者家属不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德仓案的死缓判决,检察机关已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
  事件
  香港女富商失踪曾有预感留话弟弟
  香港女富商林凡早年离异,1998年与陈德仓在广州结婚,多年后,陈德仓转为香港居民。
  2010年1月,陈德仓两次向深圳警方报案,声称妻子失踪。报案中,陈德仓对最后与妻子见面的过程描述非常详细,说妻子做保险生意,约了客户在深圳相见,客户是正攵府高官,开着军车将她接走,后来就失去了联系。
  同时,林凡的弟弟林先生也接连3次向深圳警方报案。林先生称,1月13日其姐姐林凡在给自己通过电话后突然失踪,怀疑已经遇害,而最大的凶嫌不是别人,正是其姐夫陈德仓。
  林先生在报警过程中说,姐姐曾告诉自己,陈德仓借巨款不还,和她有经济纠纷,而且陈德仓近年脾气突然暴躁,曾用手掐她脖子、差点掐死。如果3天见不到她的踪影,就帮忙报警。
  接到两方的报案,究竟孰真孰假,深圳警方开始调查。正当警方苦于没有证据时,林先生提供了重要线索:林凡的一个银行账户被转走了104万元资金。警方立刻调查发现,这笔钱正是被陈德仓提走。至此,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陈德仓立案侦查。
  杀妻碎尸埋沙井水泥封死井口
  2010年3月,深圳警方传唤陈德仓,经过多次讯问,陈德仓不断给出妻子失踪的不同版本。
  陈德仓最初咬定妻子被神秘军装男子接走而失踪,自己在广东省内苦苦寻找未果。随后又声称,妻子陪自己回湛江老家探亲,在海边散步聊天时,失手将妻子推落海中。
  在证据面前,陈德仓最终供述了杀妻碎尸的过程。
  据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10年1月15日,香港女富商林凡与丈夫陈德仓从香港到深圳市罗湖口岸过关到达罗湖区华侨酒店,准备与约见的客户商谈购买保险事宜。因故未见到客户,陈德仓携同林凡乘坐大巴回湛江。1月16日凌晨5时,两人来到属于陈德仓母亲的空房子处(湛江市霞山区某农垦局干休所502房)。在其住处一楼客厅,陈德仓因林凡瞒着他给她儿子购房一事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期间,陈德仓查看林凡跌倒后的伤势,林凡用手抓其下体,陈德仓顿时发火,左手拨开林凡的手,右手用力掐林凡的脖子,直至把对方掐死。1月19日,为逃避罪责,陈德仓用菜刀将死者肢解,尸块藏于房屋后院的下水道沙井内。
  3天后,陈德仓两次向警方谎报妻子失踪。
  2月13日,陈德仓从香港回到案发地,因害怕尸体腐烂发臭被人发现,用水泥将沙井盖封死。
  2月17日,陈德仓从林凡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共转账106万余元占为己有。
  量刑
  法院:判死缓 检院:应判死刑
  2010年10月25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陈德仓承认杀人碎尸的行为,但辩称自己掐住林凡脖子时并不想掐死对方,转账的106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侵占。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陈德仓表示希望法庭公平判决,自己愿意向红十字会捐赠器官。
  检察院认为,陈德仓故意杀人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后两次报假案,干扰破案,并转移受害人存款到自己账户。其主观恶性极深,毫无悔罪表现,并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建议对陈德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湛江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德仓和被害人林凡虽然均是香港居民,但陈德仓在内地作案,故应当甴犯罪地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适用我国刑法进行处理。陈德仓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以掐颈部致人窒息的手段杀害林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德仓杀害林凡后为隐瞒罪行,竟将林凡的尸体分解为6块藏于沙井中,在公安机关调查本案期间,陈德仓又编造谎言,刻意隐瞒事实。陈德仓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但鉴于本案是因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林凡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责任,故对其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湛江中院的判决书认为,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林凡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的意见。经查,在争吵中林凡首先动手打陈德仓,对引发本案有过错,法院认为对辩护人的这一意见可予以采纳。
  公诉机关对陈德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意见欠当,该院不予采纳。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处陈德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法院认为由于检察机关没有指控陈德仓涉嫌侵犯财产犯罪,故不能将涉案的财产在刑事判决中进行处理,被害人林凡的近亲属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对该款主张权利。
  认为判决不当控方提起抗诉
  一审宣判后,林凡的家属不服,强烈要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死者的家属告诉记者,林凡在香港上环开设一个贸易公司,她的身家过千万,在内地与香港拥有多幢物业,其中3幢与陈联名拥有。今年1月,林凡向家人透露陈德仓介绍一宗内地保险大生意给她,岂料返内地后即失踪。
  林凡的儿子小杨告诉南方日报记者,母亲和继父之间感情早已失和,她随陈德仓前往湛江一事存疑。最为重要的是,一审认为被害人先动手打陈德仓,存在激化矛盾的过错,这完全没有证据,也不符合事实。
  此外,陈德仓不赔偿死者家属任何损失,不道歉,不应当从轻处罚。
  日前,湛江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抗诉,广东省检察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广东省高院将于近日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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