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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90公斤胖女控告52斤瘦男性侵 法官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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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3: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一名男子日前通过网络结识一名女子,2人进而交往也分合多次。女方一度声称自己怀孕,但对方却不愿负责,她只好选择堕胎,事后还控告遭对方性侵。法官审理后查到女子疑似说谎,而且女方体重多男方38公斤,但她却称说遭男方压制难挣脱。法院勘验女方伤势、加上她说词反复,因此判决男方无罪。


  这起胖女控告瘦男性侵、法官判决男方无罪的案件,发生在新竹市。控告遭性侵的林姓女子,2009年在网络上结识陈姓男子,2人之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也分合多次。根据台媒报道,林女称说在2011年6月时,发现自己怀孕,并将讯息告诉陈男,但对方却不理不睬,还提出分手。

  7月5日,陈男向林女借钱,称说5天后归还却食言,15日当天,陈男到林女住处,将对方强压在床性侵得逞。但陈男否认性侵,表示当天是自然发生关系,法官调查后认为林女当时并未呼救求助,隔天才到医院验伤,而且她告诉医生最近一次月经是6月3日。

  但法官发现她在6月24日到妇产科进行人工流产,在妇产科写的最后一次月经日期为4月26日,法官认为怀孕期间怎会有月经,因此认定林女说谎。陈男也称说双方体重相差近40公斤,如何逼女方发生性行为。法官认为许多过程不合常理,因此依罪证不足判决陈男无罪。
发表于 2013-8-12 07: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擦,法官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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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8: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判决应该是公正的。只是记者的表题很有性别歧视,女的一定要比男人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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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11: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一个原理:力量和重量是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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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14: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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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23: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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