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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终于拿到家庭团聚的签证了,非常的不容易,其中走了很多弯路,多花了很多的冤枉钱,所以把我的经验与各位分享,特别是给博士后的家属分享,希望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我老公是去年的4月份来西班牙的大学做博士后的,因为我们之前在网上了解了一下,家庭团聚签证必须他来西班牙工作一年以后才能申请的,所以当时我们就直接排除了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这个类型的,而且研究了一下论坛上博后家属的申请帖子,就决定申请无工作居留签证。
于是,我9月23号去领馆交材料的,领馆收了材料2天以后我接到领馆的电话,领馆工作人员说我提供的资金证明不足够申请无工作居留签证,其实我提供的老公的工资收入是满足他们规定的收入的,可是刚刚超过签证官不一定能批准的,所以她们要求我申请家庭团聚签证,我说你们有规定不是要来西满一年之后才能申请加团签证吗?她们说如果是大学或者大公司的工作合同,是可以不用等一年再申请家团签证的,不过让我老公去马德里的移民局问一下,他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家团团聚签证,问过了之后再告诉上海领馆。
结果我老公去问了,当时咨询的那个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她打了个电话咨询别人,别人说可以的,就告诉我老公可以的,我老公就开始准备一些材料了,结果两个月后我老公带着材料去申请家庭团聚的批文,问到同一个人,那人还是不知道,再打电话问别人,别人又说不行了,我老公很无语的告诉我又不行了,我后来只好再打电话到上海领馆去说那边又说不行了,领馆说不行也没办法了,只能按照无工作居留签证先办,不过两天以后收到领馆的电话,她们告诉我说签证官发了一封邮件给我,上面写着有这条法律的规定说可以不用等一年再申请的,让我老公打印出来带到移民局去试试看。
结果我老公1月20号带着邮件和材料去移民局,她们总算收了材料,3月8号电脑上显示批准了,第二天我老公去把批文拿回来寄到上海,3月21号去上海领馆交了材料,而且因为我9月份做的公证什么都过期了,我只好再重新做了公证什么的,4月3号拿到了签证。
我把领馆发给我的邮件贴出来,这封邮件简直太重要了
Dear Mr.xx,
I send you some information in Spanish regarding the familiar reunion with your wife:
De acuerdo al art. 83 del RD.557/2011, los investigadores extranjeros “podrán solicitar simultáneamente a la presentación de la solicitud de 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temporal y trabajo para investigación, una 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temporal a favor de los miembros de su familia que desee reagrupar”. El punto 3 del citado artículo especifica que “ la solicitud puede ser presentada tanto por el organismo de investigación solicitante de la autorización principal, como por el propio investigador extranjero”.
We hope this information can be helpful for you.
之所以写的这么啰嗦,是因为我碰到了实在是太狗血的经历,想简单点描述都不行,我希望版主可以把我的帖子置顶加精,因为我分享的这个信息实在是对博士后家属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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