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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性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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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 02: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考证,最早的犯罪是性犯罪,其后才是盗窃、杀人等犯罪概念。早在原始社会的杂婚时期,虽然两性关系“完全自由”,但对于性交时间、场所等有所限制,如“实有季子,其性喜淫,昼淫于市。帝怒,放之于西南”(《路史.前纪》卷五《有巢氏》)。这说明,原始社会即有了对白天当众性交者处以流放的惩罚。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性法律遂逐渐发达起来。但由于朝代更叠、君主易位、观念革新、习俗变迁等原因,对性行为、性关系合法与非法的认识认识及处理方式多有不同。主要特点如下:

  1、鼓励早婚早育。古代人口稀少,为加快人口繁殖,鼓励早婚早育。后周武帝至唐开无间的最低婚龄为男子15岁,女13岁。已达婚龄不婚的要受处罚。汉惠帝曾有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交五倍人头税)”。

  2、限制结婚的规定较严格,对违犯者处罚较重。主要限制包括:同姓不婚、近亲不婚、恶疾者不与婚、奸夫淫妇不相婚等。《唐律》载:“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三年”。《明律》载:“凡同性为婚者,杖六十,离异。”凡与亲属为婚者,依其亲疏分别处以不同刑罚,轻则杖、徒,重至斩、绞。

  3、丈夫性特权与妻子的性压抑以及统治阶级的一夫多妻与被统治阶级的一夫一妻。五帝时,帝王的妻分正副。黄帝、帝喾均有一正妻,三副妻。舜有三副妻。三代时帝王妻子的名称及数量均有增加。周代已增至121妻,另外还有无数妾。诸侯也有一正妻、二世妇、六女卸及八妾。卿大夫各有一妻二妾。士有一妻一妾,士以下的庶人则为一夫一妻。士以上的男子可以多妻,而女子却应从一而终。

  非法性行为、性关系的种类及惩处:春秋后期,曾允许子、侄、弟娶伯叔、兄之妻妾(除生母外),也允许长辈下淫幼辈之妻妾。但也有人认为此举不妥。《秦律》与〈汉律〉都禁止养子奸养母。〈汉律〉视养子奸养母为逆伦大罪,应射死。〈明律〉和〈清律〉都规定:强奸处绞、和奸杖八十;奸十二岁以下幼女同强奸论。〈唐律〉规定:普通人相和奸,徒一年半;奴与良人和奸,徒二年半;和奸亲属,自徒三年直至绞刑;强奸徒二年,但奴强奸良人或奸父祖妾、伯父母、姑、姐妹、子孙妇、兄弟之女者,皆处绞。宋与唐同。

  另外为了维护伦理纲常,对某些性犯罪,处罚甚重。《元史*刑法志》载:“夫获妻而妻拒捕,杀之无罪。”明清律载:“本夫于奸所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勿论。”《唐律*户婚律》载:“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周代有“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的规定。
发表于 2006-4-1 0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古人...也疯狂
发表于 2006-4-1 02: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的想法就是另类
发表于 2006-4-1 10: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过去的,现在的,或是将来的,人性的欲望是永远存在的。但为了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的文明与安定,拥护法制制度,是每个人应尽的职责。远离乱伦的深渊。。。。
发表于 2006-4-1 13: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伦?呵呵,大姐我们来握握手吧
发表于 2006-4-1 18: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哦!客气客气!!!俺来下老姐风范**小弟,你真乖**哈哈~~~
发表于 2006-4-2 00: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姐夸我了,完了,晚上要笑着睡着了
发表于 2006-4-2 03: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就好!开心就好!!祝大家都有好梦!!!
 楼主| 发表于 2006-4-14 18: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梦中的景色如彩虹,生活就是这样,阴雨中的路很泥泞,我们只顾看脚下的路,根本没有心情抬头看天空中的彩虹!是啊!彩虹是遥不可触的,它是瞬间的!而我们只有趟过泥泞,才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彩虹”!希望大家都能寻找到自己的“彩虹”!!!
发表于 2006-4-15 02: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找到喽,就是要等到下过雨后才能看到烦
发表于 2006-4-15 16: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

老天爷爷 下雨是在哭泣  天下的人为什么不去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
发表于 2006-4-16 01: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想法都是不同的,顺其自然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4-16 01: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爱情本来是一本书,我每日在读;三百六十五,页页不重复;早晚都问候,单身上下出;偶然未到边,悔认是糊涂;致歉均无用,深夜不归屋;人情虽至此,爱恋已无途;相逢这一场;仍然觉幸福!
发表于 2006-4-16 23: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姓的为什么不可以结婚呢?
发表于 2006-4-16 23: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留下的五千年文化传统直的我们敬佩.............
发表于 2006-4-16 23: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翔 的帖子

这是历史的遗留问题啦呵呵
发表于 2006-4-17 13: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血缘关系的同性也可以结婚,为什么不?!难道婚姻法规定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06-4-18 03: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同姓的应该查查族谱,不能近亲结合医学上面有解答,但是也有人在兄妹乱伦的情况也有,那些由于文化落后以及小时候家庭疏于良好教育所成。
发表于 2006-4-18 14: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在七十年代近亲筑成婚姻的很多,那是时代的落后,人性的悲哀。
发表于 2006-4-19 01: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烦不了那么多啦,爱了就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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