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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店如何应对突发的治安案件——一则食品店打架事件所引起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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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17: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周,一个在飞机场附近开食品店的山东籍侨胞在营业过程中与当地一个西班牙人产生了争执,并动手打了起来。在打斗过程中,双方都有损伤。现在,警方以斗殴的罪名把两个人都告上了法院。
       得知警方的处理决定以后,受伤的山东籍店主感到非常的委屈。闹事的西班牙人是附近的一个小混混,经常到店里来捣乱,店主总是一忍再忍。看到中国人软弱可欺,那个西班牙混混更是变本加厉,肆无忌惮。不但买东西经常不给钱,而且三天两头到店里喝酒,耍酒疯。对于卖酒,西班牙是有规定的,在可以卖酒的时间段里,虽然可以售酒,但不不允许顾客在店里饮酒。那个西班牙混混在店里饮酒,给店主带来很多的麻烦,有几次警察来了,不但没有对那个西班牙人采取什么措施,反而警告店主不得允许他在店里饮酒。尽管店主再三解释,没有办法赶走那人,那人也根本不听劝告,但或许是由于语言不好的原因,警察始终是把责任归于店主。这样一来,中国人店主对这个西班牙混混可以说是满腔的怒火,敢怒不敢言。上周三晚间,那个混混又来到店里要买酒喝。山东店主一看表已经十一点多了,早就过了西政府允许卖酒的时间了,于是对那人说,已经过了售酒的时间,自己不能卖酒给他。那个西班牙混混听后,立刻发作起来,不但骂骂咧咧,而且还用手扪拍食品店里的玻璃柜台。店主担心玻璃被他打破,就请他立刻出去,不要在店里闹事。西班人一听,脾气更大了。朝着店主当头就是一拳。虽然被打了一拳,但不爱惹事的店主还是忍住了。他走出柜台,拉着那个西班牙混混的胳膊要他立刻离开店里,西班牙人以为中国人是出来打架呢立刻朝着店主又是两拳。这下子,身为山东大汉的店主再也忍不住了。他没有立刻搭理那个混混,而是出去先把铁门拉下来,以防他跑掉,或他外面的同伙闯进来帮忙。西班牙人一见店主关门感到事情有点不妙,立刻上去抱住店主,并从兜里掏出刀子,朝店主的脸上乱划,一时间,店主满脸鲜血直流。店主一看形势不好,便极力挣脱那个老外,从门后拎起栓门的铁棍就像对方砸了过去。西班牙人被砸倒在地。店主跟上随后又给了他几棍子。正当双方扭打在一起的时候,外面的邻居听到了屋子里的打斗声,挂电话叫来了警察。警察拉开了铁门,拉开了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
       在现场,警察问明情况以后,把两个人都送到了医院。在医院里,那位山东籍侨胞的头部被缝了两针。而那个西班牙人身上只有点淤伤。警方根据两个人的口述,以及现场目击证人的陈述,整理好了案情调查的文件。虽然事情的起因是由于那个西班牙混混引起的,但警察却以打架斗殴的罪名把两个人都告到了法院。对于这个结果,山东籍的店主感到非常的委屈。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首先事端是由西班牙人先挑起来的,而且动手行凶也是那人首先进行的,自己不过是在维护自己的安全和正当权利,为什么到头来却和对方一样的被告到法院呢?况且在打斗中受伤最厉害的还是自己。随后赶过来的律师对他说,虽然中国店主有理,但遇到这样闹事的突发事件首先应当想到的是报案,而不是一味的忍让或动手打架。前者会使对方变本加厉,后者会使自己由有理变成无理。现在中国店主正在家里仅仅修养,等待法院对此案的判决。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吸取一定的教训。那就是在食品店经营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突发性的治安案件。我们中国人开的食品店遍布西班牙的大街小巷,在经营过程中,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闹事者像酒鬼,小混混等等。由于我们作为外来人,语言不好,环境也不熟悉,所以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可这样更会使对方变本加厉地捣乱。所以在遇到治安案件的时候,一味的忍让不是好办法。但如果我们反应过激,与对方搏斗或大打出手则更是下策了。大家出门在外,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在任何时候都应当以安全为第一。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同对方搏斗。在这方面有很多的例子可以借鉴。几年前,我们一个青田籍的侨胞在VALLECA开的食品店遭到了南美歹徒的持刀抢劫。本来歹徒已经抢劫得手走出店面了,可我们那位青田籍的店主还是赤手空拳的追了出去,结果被丧心病狂的歹徒残忍地杀害。如果他当时不冒险追出去,而是选择及时报案由警察来处理这个事,他或许也就不会被害了。所以我们食品店店主在遇到突发的治安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沉着,不能一时的冲动,蛮干。面对发生的案件,最好的处理方法当然是报案。虽然有时警察来得不太及时,处理结果也可能令我们失望,但从各方面来看,这确实要比我们忍让和擅自出击好许多。另外,食品店作为街头小店,遇到闹事等治安案件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就需要我们未雨绸缪,及时为自己的店上保险,加强和保安公司以及警察的联系,这样一旦有事,我们就可以有效地得到帮助,及时制止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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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18: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事等警察来,却比蜗牛爬还来的慢。。。。。。。。
真是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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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4 18: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相信自己!! 的帖子

就是,我上次出事情警察叔叔NND十分钟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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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18: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等他们到。。事情都不知演变到哪里了。。吃亏还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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