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家庭团聚的有关问题
问:家庭团聚的申请有无更改?
答:没有。
问:夫妻团聚申请,是否要满一年?
答:在马德里,2005年以前是夫妻团聚申请,要满一年才允许交件,后来改为半年就可以递交申请,因为当时家庭团聚的申请时间很长。但现已取消了时间上的要求, 刚结婚就可以办理。
问:家庭团聚,可以申请哪些人?
答:1.配偶;
2.子女,包括配偶的子女、领养的子女,要求:必须有抚养权的、未满18周岁、未婚或者不能自理的;
3.虽然不是子女,但是他的监护人的,也要求:有抚养权的、未满18周岁、未婚或者不能自理的;
4.申请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由申请人赡养并有足够理由来西班牙的。
问:办理家庭团聚的手续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答:1.必须亲自申请;
2.对申请人居留的要求:已经更换了居留。对于正在申请更换的,也接受申请,但在新的居留被批准前,家庭团聚的申请不会被批准。
问:办理家庭团聚应准备哪些文件?
答:
1. 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2. 被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3. 申请人已更换的居留证复印件或换居留的回执单,如果是申请孩子的话,要附上夫妻两个人的居留证复印件;
4. 工作合同和最后3个月的工资单的复印件;
5. VIDA LABORAL 原件;
6. 医疗卡的复印件;
7. 市政府开的住家符合条件证明
这份证明也可以在公证处做, 但必须先去市政府申请,如果市政府在15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派人来检查, 才可以找公证处做, 要附加上曾在市政府申请过此证明的回执原件,证明在申请后的15天, 市政府没有派人去看;
8. 租房合同和最后3个月的付费收据的复印件,或买卖房合同的复印件或房契和最后一次银行付贷款的凭据的复印件;
9. 住家证明原件, 含所有在此住址登记的人;
10.申请孩子而且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在西班牙的情况下, 需要在中国配偶准许孩子出国的证明,孩子的抚养权证明,还要附加上最后一年申请人给国内的汇款单,证明孩子的经济开支是由申请人负责,如果一方找不到或没有的情况下,也要出一个证明, 证明是这种情况和这个孩子一直是由申请人抚养的;
11.如果申请孩子,要孩子的出生证明的复印件,如果申请父母,要申请人的出生公证,如果申请配偶,需要结婚公证,要翻译成西班牙语;
12..如果申请配偶,需要申请人一份声明书,声明在西班牙没有另外的配偶;
13.如要申请父母, 需要最后6个月的汇款单的复印件,证明父母在经济上依赖申请人,而且还要写一份材料,说明申请父母的理由。
在准备好这些材料递交申请的时候,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所有的材料都要带上原件。
问:办理家庭团聚使用的亲属关系证明,是否需要双认证?
答:在西班牙送件时,不需要双认证,只要公证书和翻译成西班牙语的公证复印件,不需要正本。所以国内做好后,传真过来就可以交件。但批准后,签证的时候,需要双认证的正本。
问:家庭团聚送件时,没有市政府或公证处开具的符合住房条件的证明怎么办?
答: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做好的,可以送申请,同时将收到补材料的信,只要在十天内补交上就可以了。
问:办理家庭团聚,从递交申请到有结果,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答:最近从有了预约时间以来,2个月就可以有结果。
问:办理家庭团聚,需要什么样的住家?
答:目前办理家庭团聚的住家条件越来越严格。住家证明要求所有住在此的人都要列在上面,最后注明再没有别人住在此了。到目前为止,一般的只要公证处、市政府出具的住家符合条件证明上,证明有足够数量的卧室(DORMITORIO),办理家庭团聚问题就不是很大。但最近,所有手续都比较严格,所以建议大家找一个除了自己人外,没有任何外人登记的住家。
[ 本帖最后由 虚幻 于 2006-11-18 05:44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