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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协调中心最常接受的法律咨询之一, 是如何办理单纯的家庭团聚, 如果申请人只是打算申请子女或是父母等直系亲属到西班牙定居, 其实手续是很简便的, 但是在马德里所有移民文件的行政手续一向缓慢, 因此会让申请人误以为是受到故意刁难, 一般来说, 只要按照当局所要求的手续准备文件, 并且耐心等候, 审核至批准的时间不会太久, 曾经前来咨询而后自行办理申请的几位移民都在六个月左右得到移民局的答复, 顺利使得家人取得合法的居留身份, 由于在马德里申请家庭团聚的移民很多, 审核的手续相对来说比在外地或其他比较偏僻的省份要费时!
申请家庭团聚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人已具备第二次更新的居留身份, 或已经办理更新手续的证明(批准信或盖手印的收条), 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提出至少将在西班牙再居留一年以上的证明; 若要申请配偶团聚, 应该具有合法的婚姻登记证书(不可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配偶), 至于申请子女团聚, 则必须是未年满18岁的青少年并且为单身, 如果你是未成年者(18岁)或残废者的法定监护人也得以申请团聚; 要申请你的父母或岳父母来西团聚, 须证明配偶的经济依赖性(本身没有经济能力时)并且申明父母(及岳父母)来西居留的必要性, 例如在国内缺乏生活条件或经济负担能力不足, 必须依靠申请人抚养.
办理申请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向移民局办事处递交相关的文件, 准备的文件包含: 家庭团聚申请书原件和两分副本, 申请人和亲属的护照原件及副本一份, 已更新居留的副本(或是初次居留和更新申请书的副本), 如果是申请子女团聚, 需准备夫妻两人的居留副本; 工作合同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证明; 社会保险局的保险记录原件 ( 可以在任何保险局办事处申请, 当场就能够领取该证明, 通常对外开放的办公时间是9:00 至11:00点, 申请人应带居留原件或请授权人凭居留副本申请), 医疗保险卡副本; 市政府的住家环境报告书, 需向市政府申请, 由其建筑工程处技师亲自勘察住家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和应有的配备, 例如房间总数和冷热水系统等, 住家如果是租的, 应该提出合同副本和后三个月的房租费交付证明, 如是住家是自己的, 则要提出房产所有权的文件和房屋贷款的公证书及最后一个月的贷款收据; 住家证明原件, 所有居住于该处的住户户籍登记; 申请子女者, 如单独居留西班牙, 应提出国内亲属关系证明(双认证)并取得配偶的同意才能申请子女的家庭团聚, 此外还要向银行申请最近一年的汇款证明; 子女或父母的出生证明/ 配偶的婚姻证明 ( 全部文件应经过双认证); 申请父母(岳父母)时, 应该提出对方对你的经济依赖性证明, 例如每月的国际汇款单(最近六个月的汇款记录)及书面声明以解释办理家庭团聚的必要性!
一旦家庭团聚的申请获得批准, 家属应在两个月的期限内(以收到批准通知日计算)向国内的西班牙领事馆或大使馆申请签证, 非常重要的一点, 被申请人如果在家庭团聚批准时, 已经在西班牙境内并为非法居留的状况时, 则将被取消其批准令和签证; 取得国内签证后, 家属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必须入境西班牙并申请其外国人居留证. 家庭团聚的申请其实很容易, 只要按照移民局的要求准备合法的文件, 获得批准的可能发生很高, 如果申请的理由不够充分或是有伪造文件的嫌疑, 移民局也会严正的拒绝这些可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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