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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 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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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YBQN 的帖子
我现在要把事情的经过说一下,以免你混淆视听,昨天的情况发生在下半场,当时龚鼎是和巴西球员撞在一起,因为他们两个都没有看到对方.是脸部撞到一起的,两个人都摔倒在地上.我当时也很关切,马上就跑过去,因为你弟弟是个很好的孩子,我们都很喜欢他,平时也很照顾他,而且年龄又小.我当时主要是担心眼镜碎了扎到眼睛,但当我看到眼镜没碎时心里才踏实一点.他的右眼眶边上距离眼睛3厘米左右有两道2厘米的血印,其它当时没有看到什么,更没有象你说的什么眼睛出血(如果眼睛出血我们能不带他到医院去吗?),眼睛也没有肿.我让他到场边休息一下,换了其他人上场.比赛当中我特意又跑到场边他坐着地方问他感觉怎么样?他说没事.当时我看到右眼有些微肿.
从我自己来说,每次训练我都跟大家强调要把准备活动做充分,以免受伤.但是足球比赛是身体对抗的运动,是避免不了受伤的.我自己前一段也因为受伤休息了近一个月..就是世界级球员也不能保证不受伤病的困扰.你是外行,看来你不懂.之所以没有带他去医院,我们肯定要征求本人的意见,以我多年的经验,他的伤情没有到去医院的地步,并不是什么医院远近和负不负责任的问题,如果动不动就去医院还踢什么足球,我们天天都会在医院里了.反过来,如果你弟弟当时真的眼睛出血,不用他说我们也会送他去医院,另一种情况,如果他说右眼很疼,那我们也会考虑去医院检查一下,你说的对,眼睛对于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可作为一个教练来说自然有我的判断标准,不用你来说我负不负责.昨天的情况是没有超过我所判断的界限,而且我问他怎么样时候,他自己说没事.那么我根据什么就决定要送他去医院检查啊?我们每天都会有球员受伤,如果这样有点事就叫队员去医院,我们还叫什么足球队,直接就叫老大妈足球队算了.
所以你让我表态,我明确告诉你,这件事我只能表示遗憾.我作为这个俱乐部的教练,我们有70个象你弟弟这样的队员,我是否负责人的评判标准不是你来定的.是由我们俱乐部董事会和全体队员来评价的.你连我们的球队都没来过,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三道四?这里我想说明的是可能我对你弟弟并不是很了解,他是个坚强的孩子,忍着疼没有说出来,以至影响了我的判断.那我也只能说龚鼎是个男子汉.比你强多了.他并没有象你那样动不动就去医院.
关于做地铁踢球的事,我们搞这个俱乐部,又不挣钱.免费提供场地,训练服,训练器械.教大家怎么踢球也就足够了.哪能每天还亲自车接车送.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意.你的要求未免太苛刻了,看来你把自己的弟弟当成贝克汉姆了.
至于你说的移民杯的参赛资格问题,首先移民杯组委会有年龄限制,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在于象你弟弟这样的队员,我不让他参加比赛是对他们的特殊考虑,他现在才念高二,又没有比赛经验.盲目让他上场才是对他的一种危害.移民杯是级别很高的成人比赛,成人比赛是很残酷的,而且可以说是惨烈的,从拼抢到激烈程度都是难以想像的.我就是考虑到这些因素才没有给他们报名,我不能让一些没有经验的童子军去打这样残酷的比赛.在这里我不怪你,因为你不懂足球.我选择队员的标准,在于有他没有一个好的训练态度,如果是合理的理由没有参加训练,又提前请假.我当然不会当成训练态度不认真来对待.因为业余球队,谁也不会因为踢球而失去工作的机会.这点我可以理解.再有就是参加比赛的球员,必须是从心里上,到身体上,到技术水平,再到经验上都能够经受住大赛考验的.而且还要遵守球队的场上纪律,坚决贯彻教练意图,要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奋不顾身的拼搏精神.这样我们才能形成战斗力,我们才能打败对手.和你说这些有点多余,因为你不懂足球.但还是希望你能理解你弟弟没有报名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报名那天不在,而是我有其它的考虑.因为我们作为一个俱乐部要有长远的打算,不是说这次移民杯结束就解散了.我们9月份开始还要踢漫长的联赛,那时没有比赛年龄限制,对抗也不激烈.大家都可以参加比赛,我现在让这些替补队员打热身赛,也就是考虑让他们增加比赛经验,准备9月份的联赛.如果真的为了移民杯的比赛,那么热身赛只能有10几个人踢,对于俱乐部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最后我解释关于什么医药费的问题,就是真的住进医院我也不会出一分钱医药费.因为我没有这个义务.但我会用我自己认为合理的方式来表达对我的队员的一份感情.
不知道我这样解释你清楚了没有.我还是那句话: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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