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是两年居留,去年在西生了孩子,不过那时我老公还在国内,做LIBRO DEFAMILIA的时候不能将我老公的名字写入。孩子送回国内,但是之前没有为她办理居留卡。现在我老公已经在西了,有工作居留,我想现在申请我女儿,以我和我老公的居留申请。我想知道这样的话,我必须把我老公的名字加入LIBRO DE FAMILIA中去吗?如果需要的话,要什么材料呢?(我们是在国内结婚的),谢谢您!等待你的答复。
1,申请单独带孩子必须要一年以上的汇款证明。也就是每个月寄一次1,2百欧元给孩子作为生活抚养费。
2,你与你先生在国内做一个夫妻关系公证书(西班牙语双认证),拿来之后还必须在马德里进行西班牙外交部的认证。这样就可以进行libro de familia的修改。(注意此公证书有效期只有3个月)。请具体参考http://www.sihua.org/bbs/thread-221949-1-1.html中的第16条。
3,然后根据家庭团聚的形式进行申请办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