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2日消息 2008年11月5日,也就是奥巴马赢得美国总统选举一天之后,一名叫内森·瓦恩斯的美国男子向美国陆军征兵司令部发送恐吓奥巴马的邮件,威胁要刺杀奥巴马。不过很快,他便被警方逮捕,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刑罚。 许多西方国家都标榜言论自由,乍一看,它们对互联网似乎没什么管制。但实际上,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网络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日益猖獗,像美国一样,很多西方国家政府和社会,都对互联网衍生出的问题深恶痛绝,对网络监管日益严密,对网络犯罪打击也绝不手软。 >> 详细 美国立法解决监管权争议 最近一段时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宽带互联网服务的监管权引起了争议。在联邦通信委员会看来,它有责任维护互联网服务的公平环境,即“网络中立”。“网络中立”原则要求互联网运营商平等对待所有互联网内容和访问,防止其从商业利益出发控制传输数据的优先级,保证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 联邦通信委员会过去一直是美国互联网服务的监管者,但它的监管权力并不很清晰。由于有线电视巨头、网络运营商科姆卡斯特公司一案,这个问题浮出水面。科姆卡斯特公司2008年初承认,它们暗中对比特彗星(BT)公司的数据流量实施控制,“出于保证网络传输通畅”的考虑,有时会在高峰拥堵时段“延迟”基于BT协议的文件上传和下载。联邦通信委员会当即指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互联网基本原则,责令其改正。科姆卡斯特公司不服,上诉到法庭。今年4月,联邦上诉法庭称,联邦通信委员会没有对宽带互联网服务的监管权。 >>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