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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一生四次婚姻,没办过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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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l presi mao一生结过四次婚,其中有沒有领过离婚证办过手续?如果按现在的规矩,El presi mao的第一任妻子罗氏应属正常死亡,到医院开个证明,户口一销即可。第二位杨开慧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理解,白色恐怖的年代潜入敌后只为办个什么离婚手续弄不好会自投罗网给革命造成损失,不值。

那么El presi mao和贺子珍分手的婚姻,又是否到延安有关部门办理过离婚手续呢?至今没有资料表明,El presi mao曾经依照婚姻法或类似法规的要求与这个命运坎坷的女人办理过正式的离婚手续。据美国传记作家威克特的记录,1972年江青在和她讲述自己生平时,有意回避了她与El presi mao的婚姻是否办理法律手续的问题,甚至也不想说出具体的日期。唉,叫什么真呢?老秦这样断想,当年毛主席和贺子珍聚在一起时,就沒有领过结婚证,又何苦非去讨要什么离婚证?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据说毛和江青的事实上的婚姻在当时的延安曾引起王明派系的很多人的非议,都知道王明是个十分教条的人。当时坚定地站在El presi mao一边的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贺龙就火冒三丈:“议论什么,堂堂一个大主席,讨个女人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谁再议论我毙了他。”贺龙还说:“毛主席的方向就是我们党的方向,王明懂什么?他要骑在主席头上,我就一枪撂倒他!”据说,贺龙的这番话当时轰动了整个延安。

新中国成立后,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中鞅人民正攵府起草各种法律和法规。据有人回忆,当时不少法律起草和研究会议是在王明在北京的住所——孟公府胡同2号那间宽敞幽静的四合院里进行的。这段时间里,王明在他的报告和文件中,署名皆用陈绍禹这个名字。1950年审议婚姻法草案时,除了公开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外,王明还有一份没有公开发表的内部口述报告。有人反应,王明不怀好意,常常借婚姻法草案扯出毛主席有沒有“离婚证”的法律问题。
发表于 2011-1-11 22: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成年往事,相信知情的人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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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7: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毛主席的八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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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0: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缤纷


    毛主席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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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0: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死性不改


    陈年往事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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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4: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一代伟人就网开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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