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66|回复: 0
收起左侧

非沪籍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有望办理上海户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30 03: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 记者:《若干意见》对退役士兵安置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针对我国社荟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新的变化,为激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若干意见》在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加大退役士兵就业扶持力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1)对2011年冬季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官,从当士官当年起算,按其服现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递增10%。(2)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 (3)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对考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4)在本市人民警镲学员的招录工作中,公安、司法部门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优先录用。对报考警镲学员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28周岁。 (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岗位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6)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村官”考试,对考试合格者优先招录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7)职能部门每年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退役士兵,企业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直接签订不少于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凡参军入伍的职工均保留劳动关系,退役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8)对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和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所在区(县)正攵府安置并可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贯彻落实国务院、中鞅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文件精神,制订出台本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细则。 (10)完善本市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本市开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校,对退役2年内的本市退役士兵考生实行单独报名、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民政、教育部门提供必要的考前辅导。在校期间学杂费全免。
    6 记者:《若干意见》对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有哪些激励政策
    答:近年来,本市适龄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加上高考录取率、社会就业率持续增长,导致应征公民人数大幅减少。在校大学生将逐渐成为本市兵员征集主要对象。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若干意见》明确:(1)应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高职(专科)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报市教委备案,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专科毕业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学校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4)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生,毕业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学生,由学校报市教委统筹安排;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5)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的,服满现役退役后复学时,由安置部门按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和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由社保部门按规定落实享受相当于24个月社会保险费补助标准的生活补助。(6)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7)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其服义务兵役年限视同持有居住证年限。
    7 记者:《若干意见》对高校征兵工作做出了哪些新的政策规定
    答:为鼓励全市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征兵积极性,为部队输送更多优质兵员,《若干意见》明确:从2011年冬季征兵开始,高校所需征兵工作经费,根据征集任务数按人均2400元标准,由区(县)财政负担,列入区(县)征兵办部门预算。还规定:各高校要依托本校武装部开展征兵工作,少数尚未成立武装部的高校应在年内完成组建工作,确保征兵工作有专门机构管、有专职人员抓。
    8 记者:《若干意见》在依法征兵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依法征兵是社荟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征兵工作的必由之路。为此,《若干意见》明确:要加强法规建设,形成征兵宣传教育、优待安置、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法律责任等上下衔接、系统配套、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开展征兵工作的法规意识,定期组织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兵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严格实行兵役执法资格认定制度,全面提高兵役执法水平。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区(县)两级人大、正攵府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结合执法检查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指导基层单位依法开展兵役工作、查纠违反兵役法律法规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抓处罚,建立征兵工作主要责任人问责制,对拒绝或未能完成征兵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等违反兵役法律法规的单位应依法给予处罚;对拒绝或逃避兵役登记、征兵体检、兵员征集的,以及在检疫退兵期内擅自离开部队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的个人,由区(县)人民正攵府在经济和招工、招生、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专业证件等方面依照《兵役法》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相应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免责声明|小黑屋|友情链接|Archiver|联系我们|手机版|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 蜀ICP备05006459号 )

GMT+2, 2025-10-26 05:29 , Processed in 0.013904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