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第一次的2年居留(02\09\2010——02\09\2012),我那时候保险全保到(24\11\2010)就断掉了,因为怀孕7个月啦,我在海岛,老公在内地,所以就辞职没做了,后来生完孩子2个月没办居留,2011年5月份就带回中国了,中间就一直没有工作了,2012年的4月18号才又开始保险全保,保险差很多啊,不过期间我老公一直做老外工,我8月底准备换第二次的2年居留,除了必须材料,还需要补充我老公的哪些材料,工资单还是银行本子里的nomina复印件,还是我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是LIBRO DEL FAMILIA就可以了?请高人赐教啊,万分感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