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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跨省购105条香烟自用遭收缴需:沛县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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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0 20: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称还烟是体现人性化,节后仍会处罚  “跨省购105条香烟自用遭收缴”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何光)市民跨省购105条香烟自用遭收缴一事前日出现转机,前日下午,记者从江苏沛县烟草专卖局获悉,该局已将此前收缴杨某自用的100余条香烟归还给事主,杨某证实了这一说法,称已将这批烟运回扬州。
  今年1月19日,杨先生托朋友于某从山东鱼台购买了100余条名贵香烟,没想到送回老家途中被人举报,江苏沛县烟草专卖局将这批烟收缴,因价值超过5万元,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交公安部门。后警方认定杨先生购买的香烟为春节自用,并非用于非法经营,将案件退回烟草局。
  前日晚,沛县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香烟已于当日17时左右返还给携带香烟当事人于某,这批香烟将由于某代还给杨先生。
  “我们也是从人性化出发,希望事主过年能用上这批烟。”该负责人称,节后仍然会对事主进行处罚。
  昨日,烟主杨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已派人从沛县取回退还的这批香烟,不过尚有3条烟草专卖局送检的香烟未退还。
发表于 2013-2-11 01: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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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01: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 说的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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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01: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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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0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liu 发表于 2013-2-11 01:11
看不懂 说的是什么啊

跨省买烟太多  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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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01: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独自徘徊 发表于 2013-2-11 01:14
跨省买烟太多  被收缴!!!

买烟 犯法啊 神奇的国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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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11 01: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joseliu 发表于 2013-2-11 01:16
买烟 犯法啊 神奇的国家啊

天巢就是这么神奇  说太多  违反什么什么法之类的   买了多少就罚其中的百分之10貌似是这样子  他买了6WRMB   就得被罚几千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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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02:17:55 该贴发自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携带香烟超量或被行政处罚

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华东称,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卷烟等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卖品。

按照相关规定“异地携带烟草制品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即10包装50条)”,超过50条则需办理携带证。

张华东认为,当事人携带香烟数量已超出限制数量,已构成违法行为。

张华东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对事主处以罚款,一般以超过部分的20%-50%处罚,同时可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还可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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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02: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活该啊   就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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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1 02: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靠。要6 个字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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