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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和西班牙人结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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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年3月4日 出处:欧华报 作者:华侨华人事务所 【编辑录入:silviaxu】
1.与西班牙人结婚一定要有在西班牙的合法居留许可吗?
不。凡持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正式文件的人,就可以与西班牙人结婚。不一定需要有在西班牙的合法身份。也就是说,只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的人,没有合法居留也无妨。
2.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在西班牙本土内,就应该到当地的民事登记局(Registro Civil),或者当地的民事法庭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是天主教徒,可以通过教会结婚,婚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到民事登记局登记。如果,结婚的双方,不在西班牙国内,便应当到西班牙驻该地的外交代表处,如驻中国的大使馆和驻上海的领事馆登记婚姻。
3.结婚双方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护照或居留证等)
-首先双方是未婚,丧偶或离异的。
-能够出具证明近两年的定居地点。
-如果是未成年(但须满14岁),需要其监护者到场,表示同意。
-两个有合法身份的证婚人。
-如果申请人不会西班牙语,要有官方翻译陪同。
4.需要什么文件?
-个人婚姻状况声明。按照西班牙的民法第364条规定,个人的婚姻状况可以以个人或其亲属的声明为准,所以,如果是双方是西班牙国籍的,可以通过填写官方提供的声明书即可。但是,现在的马德里民事局法官要求外国人提供在国内的婚姻状况证明(经双认证)。
-个人的出生证明(如果是中国出的,需经双认证)。
-当地市区政府的住家证明。
-能够证明申请人近两年在西班牙或其他地方居住的文件(如两年以上的住家证明,或从护照上可看得出来离境和入境日期,既可以认为在离开中国以前在中国定居。如果来西班牙以前曾在德国,要从德国开出相应的证明)。
-申请人所属国驻西班牙的外交代表处(我驻西班牙大使馆或驻巴塞罗那领事馆)的领事注册证明。以证明申请人婚前的国籍。
5.婚姻登记的程序。
-首先要有申请双方到民事局或民事法庭填写有关表格(申请书、个人婚姻状况声明),交验所需文件。
-在法官审查了所递交的文件后,双方在两个证婚人(官方翻译)的陪同下,再去签字,并选择举行婚礼的日子。
-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双方在证婚人(翻译)及其亲朋(自己决定)的陪同下,举行民事结婚的仪式。
-法官向双方宣读民法第66、67 和68天的内容,并问双方是否能遵法,并决定结为夫妇,再得到当时人肯定回答后,宣布双方结为夫妻。新婚夫妇、证婚人和翻译在登记册上签字。 -法官发给证书( Libro de Familia )。
仪式结束。
6.民法关于结婚的第66,67 和68条的大致内容:
66. 夫妻(丈夫和妻子)在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
67. 夫妻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应共同为家庭的利益而努力。
68.夫妻必须同居,必须忠于对方,并在必要时实行互救。
7.如果是在西班牙境外结婚的,应当到西班牙驻当地(那个国家)的使领馆重新办理婚姻登记。
凡西班牙与任何外国人结婚,其婚姻为在西班牙民事局登记的,其婚姻不被承认。 所以,有的西班牙人到中国去娶亲,再女(男)方所住的地方机关登记了婚姻,还要及时到北京的大使馆或上海的领事馆办理西班牙的登记,领取Libro de Familia 。只有有了该登记,西班牙人才可以申请其配偶到西班牙来,光凭中国出的结婚公证书是不行的。
8. 西班牙人到中国去结亲,需带的文件。
- 本人护照 (最好翻译成中文,并经我使馆任正翻译属实)。
- 婚姻状况证明(民事局出具的证明,经本大区该级法院认证,经西班牙司法部、外交部认证、翻译成中文,经我驻西班牙大使馆或驻巴塞罗那领事馆认证)。
- 如另一方,即中国人如果也在西班牙又居留的,但是想要带着自己的西班牙未婚夫(妻)回中国结婚,也要办理西班牙的未婚证明,程序如前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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