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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明下,由于俺申请地方是小省,相对的申请条件比较宽松点。没有问我拿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房租发票。。。等等
---2005年4月左右打电话移民局预约,费了九牛二虎的时间才拨通,要了我的居留号和报上全名,不一会,没好气的说6月*日第二桌10。整。。。。
---在6月前递材料的那时 。。。。。。
之前俺办的材料有:
1-3个月的工资单(必须是全保--工资一般要1000左右,当然越多越好)
2-住房证明,先去了市政府申请,叫那些官老爷来视察,俺等了15办公天(注。星期日与假日不算计算内),然后去了公证书那里,一位和蔼的小姐给了我以下条件:
a-市政府的申请单,b,工资单(最近3个月的),c,社会保障卡,d,最近一个月的水,电和煤气发票,e,住房合同或房契,f,市政府的住房证明 (empadronamiento),g,可居住证明(cedula de habitabilidad,注。该证明必须由房东去当地省土地管理局出据,一般此证有10年有效期); 以上都必须是正本。
凑齐以上文件后,第二天一个老头模样的人来俺家考察,问我 :你家几个人住? 接着叫我烧火打热水,据他说,有些移民家中竟没水的: ,不知如何洗澡。。。10分钟后,检查完毕,扔下一句过2天后带115大洋来取,吾喜忧参半中(杀猪噢)
3-终于等到6月送材料了,我紧张的把住房审查公证,护照,居留,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住房证明,老婆的护照复印件,申请表格,夫妻双认证的最新公证书(注,据说该夫妻结婚证书必须是最新的,一般只有6个月有效期)
,工作合同,恭恭敬敬的交给一个徐娘半老的小姐。她笑了笑问我为啥不等市政府人员来调查,那可是免费的噢,俺说我不知他们何年何月才来,等不及类。看著看著,突然问我你为何没把工作经历带来 (vida laboral) ,吓的俺马上回答,上面纸里没写啊。。。她微笑的说,算了算了。我的妈呀,心跳马上降下来。最后一切顺利,走到外面真是阳光明媚啊。。。
然后就是4个多月的等待。。。。一直把批准信寄回国。
[ 本帖最后由 libertad 于 2006-3-6 18:4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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