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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抛强奸保命论续:称选择贞操是男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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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3 14: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岚昨接受信息时报连线访谈:“我嘲笑网友所捍卫的贞节大于一切的氛围”


时报综合报道 继《信息时报》昨天报道女作家陈岚(网名是深海水妖)在网上抛出“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的言论后,立即在各大网站社区论坛掀起轩然大波。虽然女作家提出的“保命论”得到一些网友肯定,但其将“冒死反抗”说成是“耻辱”的极端语气仍然激怒众多网民。昨天,女作家陈岚接受信息时报记者网络连线提问。

1 不冒死反抗并非同流合污

信息时报:发帖的最初起因是什么?

陈岚(以下简称陈):起因非常偶然,网友“黄尘笑客”曾经写篇帖子,意思是说王小姐深夜被两个持刀歹徒拦截,先劫财,她配合了,歹徒说要劫色,她放声大叫被歹徒连刺几十刀身亡。事后,黄尘笑客提出疑问,觉得死去的女孩居然没有引起别人的同情,反而被别人觉得傻,于是写文章呼唤良知,赞美她是充满尊严的死。我对此出奇愤怒,21世纪了,还有人公开鼓吹让女性为捍卫贞洁而死,为什么不直接说“杀死事小,贞洁事大?”于是我就跟帖驳斥,没想到引发激烈论战。

信息时报:现在你的观点遭到网友谩骂,你觉得他们观点是什么?

陈:现在人们应该明白,女性遭遇强奸并不是她们的过错,即使碰上只是一次不幸而已,关键是如何将伤害降低到最小,再惩治罪犯,而非考量她们有没有用生命去拼。生命是不可重生的,没有生命谈什么尊严?在21世纪的文明国度里,有人讴歌无谓的死亡,不是文明的耻辱吗?好比60年前的中国,一个少女为了没见过面的未婚夫守节绝食而死,一群遗老遗少出来赞美她生得伟大,死得光荣,60年前就有过这样的道德之争,结果被鲁迅等骂得体无完肤。

信息时报:你现在能不能明确一下你的观点?

陈:处于明显劣势无人救援也无法脱身的情况就是冒死,不去冒死反抗是说“不去做明显会威胁自己生命的举动”。例如:四周无人仍然拼命喊叫、试图与持刀歹徒搏斗等就是冒死反抗,除了会让自己死得更快,让歹徒更疯狂,不会有任何好处。女性的反抗有很多种,只有先保存性命才有更多希望抓住歹徒,并不是非要用生命硬拼,而事实上,社会意识里有着强烈的潜意识,似乎女性不拼了命就意味着不纯洁,不够意思,就同流合污了。

2 生命与贞操根本不对立

信息时报:你觉得生命与贞操谁更重要?为什么?

陈:答案很显然,现在无论是专家,还是一般有正常理性的人,都会平静地告诉你“生命大于贞洁”。只是讨论到女性到底该不该冒死反抗强奸等问题时,他们在某些意识或情感上觉得无法接受。生命与贞操根本不对立,两者绑在一起就非常愚蠢,被强奸的女性不贞洁么?这是把女性当货物、而视自己为货主的典型男性思维。

信息时报:冒死反抗和不反抗你是怎么划分的?

陈:自己生命有没有受威胁当然是当事人判断,成年人应该会有基本的判断吧?再说,我任何时候没有提倡过不反抗,顺从歹徒意图就是不反抗么?活下来报警抓住歹徒,制止更多犯罪不是更好的反抗吗?不比冒死反抗有意义得多吗?

信息时报:你觉得女性面临强奸应该如何做?你又会如何面对?

陈:我会衡量,严格按照女子防身手册相机行事。女性应该清醒而明确知道,只是不幸遇到灾难,现在要做的尽一切可能保存生命,法律自然会还个公道。事实上,西方国家的女性、男性有这样的基本常识——生存常识。中国公众应该明白,女性遇到强奸已经十分不幸,与道德毫无关系,不应该也不需要一个女人冒死来证明。我们应在女性心中建立起理智、清醒的价值判断,教会她们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科学预防和抵抗犯罪,而不是狂热而无耻地叫嚣:贞洁和生命一样重要!用别人的生命消费自己的言语快感。

3 选择贞操是男权意识作祟

信息时报:你帖子中说“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嘲笑”是嘲笑什么?

陈:我嘲笑的是一种社会意识,包括网友捍卫的“女性贞节大于一切的氛围”。无论你说什么,女性捍卫的是权利、身体、尊严,都是和她的生命在一起,有生命就有尊严、权利,如果没有生命什么都没有。如果要以生命作为载体,所有剩下的概念只存在道学家和网友嘴里挂着的一两个名词而言。

信息时报:女性冒死反抗是为了男性甚至社会上对于贞操的看法呢?

陈:事实就是如此。我相信万分之一或百万分之一相当小的一部分概率的女性可能是天生有洁癖,甚至强烈到绝对不能容忍别人碰自己一根毫毛,宁可舍弃生命。但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的社会现象。

信息时报:你不觉得女性选择贞操是出于本能反应吗?

陈:我们知道,每个人的正常需要包括生存需要、安全需要、人格需要、自我价值实现需要、获得社会认知的需要等等多种需求,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就是生存权的需要。为什么对女性来说,到最关键时刻,已经是相对边缘的本能需求会超过正常情况下放在第一位的生命权的需求呢?背后起作用的是社会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是男权至上的传统意识作祟,对于女性权利的践踏,是人类文明的耻辱。

4 性尊严的说法其实不存在

信息时报:很多网友觉得你有点大女子主义,说得好听点就叫“民间女权运动的先驱”,你认为呢?

陈:其实,我并不赞成大女子主义,男性和女性最好的相处方式是和谐而平等,意识到两性差异并能互相尊重,是一种完美的社会形态。而且,男性对女性的尊重本身就是对自己的尊重,不是一个非常轰动的说教,男性对女性权利的释放就是对自己权利的释放。

信息时报:女人自觉遵守贞操观是不是因为女人对男人的依附,所以根源在女人身上,你说呢?

陈:两性互相需要是正常的需求,男人需要女人,女人也需要男人,是正常的一种平等,我相信在过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确实在社会结构当中,女性在很大程度上以及很长时间内是依附于男性,但社会已经进步到女性基本可以独立解放出来的程度,我国也是如此。

信息时报:网上有言论说捍卫自己的性尊严是女性的本能,你同意吗?

陈:我不觉得存在“性尊严”这样的说法,相信女性有性自由、性权利,相信有性选择权,但是把尊严和性绑在一起无法接受。再说,性尊严和生命并不对立,在被强迫情况之下,以生命被威胁的情况之下受到性侵犯就没有性尊严吗?如果这样说,就等于你对所有不幸遭受强奸而活下来的女性说“你们没有性尊严”或者说“你们曾经被剥夺过性尊严”,是这样吗?不是的。我觉得她们和所有人一样,一直充满尊严。

5 社会应给予理解与宽容

信息时报:现在,受害女孩更多还要受到社会和旁人眼光,所以不可能不顾自身安危而作出违背社会期望的选择,你觉得是这样吗?

陈:所以要有像我这样的人站起来,冒着被砖头砸死的危险说出真话,说这样真话的人越多,社会环境就越宽松。

信息时报:网上曾经流传说一些男性会为自己的爱人包里放个安全套,如果当她们面对强奸,很危险时就把安全套拿出来以减小伤害的可能性,你对这种观点持什么态度?

陈:最早应该是美国某些犯罪学家提出来的社会动议,我想在西方很多国家已经是得到提倡和认知,非常合理。你随身在包里放上安全套并不表示你随时打算发生性行为,而是说你预防万一可能的任何风险,就好像你看外面天可能会下雨带上一把伞,并不代表你渴望下雨。

信息时报:身为女性,你觉得社会应该如何予以女性更多理解和关爱?

陈:我觉得更多的是靠女性的自尊与自强,而社会是该给予理解和宽容。

  

陈岚语录①: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

陈岚语录②:为了保住贞洁,去冒生命危险,是百分之百的愚昧无知。

陈岚语录③: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
发表于 2006-7-23 22: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请为你爱的人保持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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