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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法院电话,我觉得有点意外,她告诉我入籍申请已经批准了,可以去法院约会宣誓.其实申请已经是一年多前的事了,最后一次通知我补送certificado conviviencia(共同居住证明),我忽然良心发现想保持原国籍了,所以就不理会,没按要求送上材料.没想到无心插柳居然成活了.
没什么感觉,这个居住了十几年的国家,我要成为一分子,其实早已经是了.在这里留下的青春和奋斗,一路的足迹历历在目.接受的只是事实而已.
最高兴的居然是我妈妈,不为别的,因为我必须在名字里加上她的姓氏----第二姓.生为母亲,她的权利终于显示在我的姓氏里,太高兴了,原来我妈妈也是提倡女权的.
宣誓那一刻起,我就成了西班牙籍.过了三天,我回中国,因为护照还没拿到手,我依然用原来的护照,心里知道,是最后一次了,多少次想改变这本护照的颜色终于要成为现实,突然有点舍不得.下次回家就要去签证了,是不是荒诞?
"国籍?"
我想也没想,"中国."
思想已经深入骨髓,任何称呼都改变不了的,我永远不会否认自己首先是中国人.入不入籍只是形式上的,不亢不卑,做哪里人都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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