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华商按照惯性思维认为根本不欠房租,于是置之不理而长时间不作为。事发之后,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发现租约中的确规定了土地税由房客负担的规定。而华商当时根本就没有留心商业租约中写了什么,以至于想当然地认为土地税天经地义地应该由房东承担。如此一来错过法定回应时间,最终导致华商违约事实铁证如山,使得对方可以行使单方解约并申请法院强制驱逐的权利。而法院一旦维持驱逐的判决,这意味着老王一家一、二十年来辛辛苦苦积累的fonds de commerce就白白的被房东通过法律骗局攫取殆尽。在这个利用高超法律技术精心设计的骗局当中,除了前述的华商语言和法律思维双重弱点被利用之外,华人世界不重视法律程序、时效期间的法律文化传统也是海外诉讼中吾人被动的普遍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