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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过半航空公司规定残疾人引乘客反感可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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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3: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陈荞(微博))昨天,民间公益组织衡平机构发布了国内首个《残疾人乘机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全国24家航空公司普遍以未提前告知、未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等拒载残疾人。过半航空公司还称,如果残疾人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时,可拒载残疾人。  调查发现,南航、东航等全国24家航空公司的服务规定中,要求残疾人乘机须“事先告知”并经承运人同意的有22家,占92%,其中有8家要求在指定地点购票时申请;有13家规定有权拒绝承运“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的残疾人,占54%。
  但根据我国《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并不要求所有残疾人都提前告知。同时,除《办法》规定的两种特定类型的残疾人外,其他残疾人乘机均不需要提供医疗证明。而航空公司因残疾人“有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而拒绝承运,是《办法》明确禁止的歧视残疾人的行为。
  目前,该报告已被寄往民航总局。
发表于 2011-11-2 13: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兲朝的法律法规从来就是互相矛盾滴。
退步讲,人家残疾人引起其他乘客反感了,可以拒载,可是如果引起好感了,是不是可以免费搭载啊。什么规定啊,真是的。没有怜悯心,甚至没有逻辑性的霸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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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5: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残疾人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时,可拒载残疾人。


如果残疾人(领导)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时,可拒载残疾人(领导)。

如果把残疾人换成领导,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拒载领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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