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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红罐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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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07: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关于红罐外包装、装潢权一案,5月15日上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众多媒体再一次主动或被邀请地成为这场好戏的观摩者和评论者。但经过长达9小时的激烈辩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仍未宣判结果。
  事件起因: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
  1995年,羊城药业将罐和瓶凉茶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鸿道集团,公司保留盒装王老吉。2000年,鸿道集团在广药授权下注册“王老吉”商标,期限从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共10年。经过大力营销运作,红罐王老吉迅速崛起。
  2002年到2003年之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分三次向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行贿300多万港币,延长王老吉商标的许可期限至2020年。随着2004年行贿案东窗事发,广药集团于2010年计划收回商标权。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
  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中禁令”裁定广东加多宝诉中暂时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2013年2月28日,加多宝宣布将被迫更换广告。
  2013年5月15日,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间的“红罐装潢案战争”正式开庭,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争议焦点:红罐归谁所有?
  加多宝:己方设计并经营了红罐包装。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其董事长陈鸿道作为专利权人获得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
  广药:红罐包装是不是陈鸿道设计、陈鸿道以什么身份设计目前无法证实。设计并不产生装潢权,装潢权保护的基础是装潢权对于经营者的标识功能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商誉,这种功能在投入商业使用后才能产生。
  最新进展: 广药加多宝互诉案庭审火爆
  红罐包装到底该归谁所有?备受关注的加多宝与广药红罐装潢权一案在延期三周后于昨日开庭,但经过长达9小时的激烈辩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仍未宣判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两家企业均诉对方红罐“侵权”,互为原告和被告,广东高院因此决定合并审理案件,而庭审现场也没有出现原告席和被告席,而是贴出了两家企业的名称。
  本次“红罐”案的争夺焦点从涉案产品是否为知名商品开始。加多宝认为,包装装潢权专属于知名商品,而“加多宝公司生产的、采用王泽邦配方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无论改名前还是改名后,其包装装潢受法律排他性保护。“绿色代表清凉,所以一直以来没有凉茶公司采用红色,加多宝反其道而行之,独创性地采用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主色。”加多宝代表人表示,广药集团生产的“红罐”凉茶侵犯了加多宝的合法权益,加多宝要求其停止销售红罐产品、销毁库存,在媒体刊登澄清声明并赔偿加多宝经济损失3096万元。
  “王老吉凉茶才是知名商品,商品是凉茶,知名的是王老吉。”广药代理人举起手中的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是由王老吉三个字作为核心要素,加以特定颜色、图案组成包装装潢,红罐装潢与王老吉凉茶不可分离。”广药方面表示,加多宝已经不是王老吉凉茶的经营者,应停止使用红罐包装的凉茶产品、销毁库存、停止载有被控侵权产品广告和宣传,并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
发表于 2013-5-19 10: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1:}一直就是广药的,加多宝以前只是有10年的经营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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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1:00:21 该贴发自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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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4: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谁谁,这玩意儿喝多了出痔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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