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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ag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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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圣泉寻踪.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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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卡玛雅酋长并没有追究少年的责任,他看了看我们,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秃瓢和我向酋长行了一个礼,然后就开门见山的问起了那个叫亚洞的向导和亚洲女记者的事。

从红毛酋长的叙述里,我们知道了一些那个亚洲女人的外貌特征,身高一米七左右,梳着黑色齐耳短发,留着娃娃头,这显然不是shirley杨的风格,更不是我在上海机场遇到的那个身材娇小的绘图员,她的队伍一共六个人,除了她之外,还有三个白人男子和两个秘鲁当地人。他们携带了大型的照明设备,还有一辆水陆两用的越野车,听完酋长的描述,秃瓢松了一口气:“看样子他们不像是司马贤的人马,刚才我是多虑了。”

我说:“能多想一步总归是好的,免得到了里面被人家打得措手不及。既然没有想到,我们只能在进入丛林之前,尽量把线路标注清楚,现在有机会不如直接请教酋长。”秃瓢向酋长转达了我的意思,老人家笑眯眯的对我说OK。

我拿出事先重新整理过的地图,向卡玛雅酋长请教路线。他戴着老花镜,只扫了一眼,直接对我们摆了摆手,秃瓢急忙问他怎么回事,两人交涉了一番,秃瓢惨着一张脸对我解释:“他说我们要去的地方在魔鬼桥的对岸,只有生活在亚马孙平原内部的当地土着才认识路,提他玛村人的活动范围只限河滩外围,深入到雨林内部的情况他们也不了解。没有办法为我们指明详细的路线。他还说过了魔鬼桥就是恶魔的老家,那里危机四伏,传说还有食人族出没。酋长希望我们珍惜生命,不要去冒险。”眼看着夜色已深,我们也不方便继续打扰老酋长休息,只能就此告辞。

我俩在卡,玛雅酋长那里吃了一个闭门羹,心里很是失落,没想到刚掀开帐篷上的门帘,一个黑糊糊的小手就从旁边伸了过来,仔细一看,正是之前在帐篷里与老酋长发生争执的少年,原来他刚刚并没有走远,而是躲在帐篷旁边的柴堆里偷听我们和酋长的对话,他拉着我们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对着秃瓢叽里呱啦说了一通,神情很是急切,我问秃瓢这孩子说什么,他抑制不住兴奋的表情对我说:“这个孩子认识去魔鬼桥的路,他说愿意当我们的向导。”

我一听觉得很奇怪,老酋长明明说村子里没有人去过魔鬼桥对岸,眼前的少年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难道他居然比活了一把年纪的卡玛雅酋长更加博识?再者,如果这个小豆丁所言非虚,那么老酋长又为什么要欺骗我们,说村子里没有人认识去魔鬼桥的路呢?这其中难道有莫大的隐情?我看眼下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就把小豆丁带到了我们几个人的草屋里,让他坐下来慢慢说。没想到,这一谈,却谈出了许多被卡玛雅酋长可以隐藏的真相。

胖子他们三个人坐在草棚里胡侃,胖子高举着工兵铲,得意的道:“等找着印加人的和尚庙,咱么把里面的金子分一分,用拖拉机给运出来,这些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胜利果实,不能白白留在地底下给那些个万恶的统治者陪葬。到时候秘鲁人民一份,中国人民一份,你们美国公民就算了,也不缺这点儿小钱花。”

小王八不同意,他说:“凭什么美国人就不缺钱花,我既是华裔又有美国护照,我怎么觉得我应该拿双份。”

胖子说:“你这个孩子,你这是被腐朽的资本主义烧坏脑子了。我跟你说啊,账得这么算。”胖子正在词穷,一见我进来赶紧招呼我做支援,“哎,老胡,你快来给这个小兔崽子讲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他现在居然天真的认为自己有权利从印加人民的手里夺取胜利果实,哎,这个小红皮是谁?老胡你不是吧,屁大的功夫娃娃落地了,速度够快的,赶上大跃进了。”

我说:“你(我说粗话我该死)少扯淡,这是那个土着向导的儿子,他叫卡迪隆。有一些重要的情报想告诉我们,胖子你快点儿把屁股挪开,到门口挡着点。”

公有制的社群里很忌讳与外族人过分亲密的接触,这种行为容易引起同族人的猜忌,有时候甚至会引发流血事件。小卡迪隆一进我们的草棚就记着把门帘拉上,生怕被外面的土着看见,为了减少他的顾虑,我并没有急着询问他具体的情况,而是翻开背包,送了他一些随身携带的巧克力。小卡迪隆蹲在地上,用大大的棕色眼睛警惕的把我们几个人逐一扫了个遍,最后从腰间掏出一块小牌子,递了过来。

我接过来一看,那是一块美国大兵常戴德军牌,上面用英文标注着姓名和番号,不过字迹潦草,刻得跟鬼画符一样,秦四眼接过去一看,说:“汤姆,很普通的名字,代号是狂蟒,但是没有标注具体的号码和番号。”

秃瓢和小卡迪隆聊了一会儿,他的方言也不够用,两人边谈边比画,搞了半天总算是明白了彼此的意思。秃瓢拿着军牌为我们翻译说:“这块牌子,是他从记着的营地里捡到的。当时他的父亲猎人亚洞正在和亚洲女人聊天,谈话内容涉及了丛林深处的魔鬼桥。她答应事成之后给村子准备净水器,还会定期向村民提供免费的医疗援助,虽然酋长一再明令禁止大家去魔鬼桥的对岸,但是她开出的条件实在太诱人了,特别是医疗援助,这对一个平均寿命四十岁不到,随时有可能死于感冒的半原始部落来说,简直是天赐的福音。所以亚洞当即表示愿意担任他们的向导,但是此行只负责把他们带到魔鬼桥对岸,其他的一概不管,双发达成协议,亚洞还帮助他们欺骗酋长,只说是记者要去雨林边缘的带拍摄一些摄影素材,亚洞走之前再三叮嘱儿子,不许把这件事告诉村里的任何人,从村子到魔鬼桥最多只要两天的时间,可是亚洞一走五天,音信全无,他担心父亲出了什么意外,就请求卡玛雅酋长为他占卜,卜卦十分不详。他吵着要去找父亲,没想到被酋长无情的拒绝了。后来听说我们要去的方向也是魔鬼桥附近,索性把心一横,要给我们当向导,去雨林深处寻找他那个失踪已久的老爹。”

我们对那群记者的身份一下子产生了怀疑,秦四眼掂量着手里的军牌说:“我们此行可能不止一路的麻烦,这群美国人行踪诡秘,目的明确,恐怕来头不小。”

“不管对方是什么人,我们必须小心谨慎。明天装备一到,立刻出发。”我想了想,拿出地图对秃瓢说,“这孩子太小,跟着我们一来不安全,二来影响行军速度,你让他把沿途的路况和显眼的地质特征尽可能详细的标注出老,告诉他,我们一定会把他的父亲平安的带回来。”

不想小卡迪隆十分倔强,他说就算我们不带他去,他自己也会偷偷的跑去找爸爸,他还十分得意的掏出一把小匕首在空中舞来舞去,想要告诉我们他是一个勇敢的小武士,我好说歹说,他死活不肯就此罢休。小王八“切”了一声,单手扛起卡迪隆,狠狠的抽了他几屁股,然后对秃瓢说:“刘猛,你跟他说,要是他敢跑我们现在就告诉酋长他那个死鬼老爹私通外敌的事。到时候按我们美国人的法律处置,他们父子俩都给抽筋扒皮,丢进河里喂鳄鱼。”

小孩一听,吓得当场就哭了,跪在地上不住的向小王八求饶。我说你这个人怎么一肚子坏水,连这么小的孩子都欺负。他面有得意之色,摇了摇膀子,充满成就感的说:“少爷我小时候不肯吃饭,我爷爷天天拿这套话吓我。一试一个准,看见没有,优秀的教育是没有国堺的,小兔崽子现在不是挺老实,刘猛,告诉他,他那个爹我们保准给他找回来,让他把地图画完,赶紧回家洗洗睡了。”

卡迪隆在王清正的威胁下,一边哭一边给我们标注地图,胖子于心不忍,说:“老胡,咱们是不是有点儿虐待印第安儿童的嫌疑,我的心怎么就这么不踏实呢。”

我说:“这是没办法的事。这个孩子本性不坏,但是个性太冲动,又不肯听人劝,叛逆期的男孩子多少喜欢搞一搞个人英雄主义,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他好。你想一想,假如他真的不顾后果自己冲进雨林里,那我们日后怎么向村民交代,我们是成年人,做事要讲分寸,不能再跟小孩子一起瞎胡闹了。”

画完地图的小卡迪隆,被秃瓢偷偷的送了出去。我们几个大人被他这么一闹,心里也有点儿慌。我对大家说:“现在想什么都晚了,大家把地图各描一份,定一个汇合点,方便走散之后寻找对方。我们这一趟要面对的不仅是大自然的挑战,还有各种不确定因素在暗处蠢蠢欲动。”

虽然我装出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特别是到现在一点儿shirley杨的消息都没有。我整颗心都被火烧着一样急,但是越是面对这种情况,我越要顶住,这里的五个人,除了我和胖子之外,都没有野外求生的经验,更别说是深入环境恶劣的雨林中寻找数个世纪前的神庙了。

临睡觉前,我忍不住祈祷希望太阳块点儿升起来,好让我们尽快进入眼前这片神秘的亚马孙大雨林。

我是被巨大的机械声从梦中吵醒的,睁开眼睛一看,草棚外面已经天光大亮。昨天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我又累又乏,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连梦都没做天就亮了。秃瓢套起外衣对我们喊道:“快,我们的装备到了,”我这才想起,外面巨大的轰隆声不是别的,正是王浦元的直升机在为我们空投物资。我胡乱抓了一件衣服披在身上,拉起背包二话不说就冲了出去。

当地的土着起得很早,许多人捂着脑袋聚集在空地上,仰望天空中那只钢铁巨鸟,纷纷露出了恐惧的申请,我一边压着头发,一边点燃了信号弹,黄色的S-51在天空打着转,秃瓢他们几个人也走了出来在到处疏散人群。直升机慢慢的降了下来,胖子和我顶着巨大的风力走上去,把两箱垂挂在飞机底部的物资卸了下来。驾驶员向我们比了一个大拇指,然后盘旋了几圈之后迅速的消失我们在视线以外。

王清正迫不及待的拆开了木箱,其中一箱是个人装备,另外一箱是武器弹药,王浦元为我们装备的是越战时期美军步兵专用的装备,包括热带野战服,丛林靴,M17A1防毒包,工具包,等等,不过老头把M1956型军兵装备换成了轻型单兵多用途装备,简称LC1,这一套背包里包括了L型塑料手电,土工器具,水壶,M9刺刀和轻武器弹药袋。这套LC1比越战时候的M1956更加轻便,减轻了我们的负重,看来老头这次是下了血本,要让我们在硬件配备上远远的超过对手,我和胖子拖下军装多年,想不到再回首往事,穿的却是美国大兵的装备,这都不打紧,最重要的是,我们把衣服套上身之后才发现,每个人的袖章上都绣着一个大大的“王”字。王浦元这个老东西,到最后都不忘提醒我们谁才是这次行动的出资人。真实奸商本质想改都改不了。

装备一新之后,我们告别了提他玛村的印第安土着,向着眼前辽阔的亚马孙丛林深入,小卡迪隆一直站在人群的最前面不住的向我们挥手,我们都明白,这个孩子已经把全部的希望托付在了我们这群异乡人升上,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肩上的担子一下子重了许多。

进入到丛林之后,我才真正认识到这片雨林的广阔与神奇。秦四眼介绍说:“亚马孙河和安第斯山脉,被拉丁美洲人称作是他们的矛和盾,是当地人最骄傲的世堺第一长河,因为在赤道附近,这里十分适合热带植物生长,光目前发现的植物就有五万多种,人类能够分辨的不超过三千种,这里的动物种类也很丰富,有不少珍禽异兽,攻击性比较强的有美洲豹,美洲豹又被印加人叫做绿宝石之眼,传说印加神曾经收到过美洲豹的恩惠,于是赐予了它丛林的王位,可以享用雨林里所有的动物,人类如果想捕杀美洲豹取它们的皮毛,就必须在豹子的眼窝里放置两颗绿宝石,否则就会受到神灵的惩罚,很多当地人虽然窥视美洲豹华丽的外衣,但是因为无处寻觅更加珍贵的绿宝石,最终只能放弃捕杀的念头,这个传说其实在无形中对美洲豹起到了保护作用,不过近代西方的捕猎者根本不理会古老的传说,在亚马孙流域大肆捕杀,有很多动植物数量正在以我们想象不到的速度锐减。”

常言说得好,贪心不足蛇吞象,我想起以前当摸金校尉的时候,遇到过不少穷凶极恶的盗墓贼,它们又何尝不是像偷猎者那样被贪婪蒙蔽了眼睛,极尽奇巧之能事,只求把墓中的名器顺光挖绝,拿不走的宁可毁掉也不愿给后人留一点儿甜头,长此以往,天下墓葬再多,也经不起他们这样折腾,到头来无墓可挖的时候,他们又当如何应对》?这样一想,他们岂不是和贪图一时之快的偷猎一样愚蠢?

我们靠着地图和指南针,在雨林中缓慢的前进,这里气候酷热,到处都有巨大的昆虫,和色彩斑斓奇形怪状的植物,我们从河边经过的时候,甚至看见河面上盘旋着一大片拳头大的蚊子,胖子哆嗦了一下,问:“这么大个头的蚊子,被他盯一口,还不直接失血过多晕死过去。”我胡八一天不怕地不怕,最烦就是这种嗡嗡乱飞的大花蚊子,以前要么点蚊香,要么一巴掌拍死,可眼前的蚊子比麻雀还大,毛茸茸的口器和巨大的翅膀,看得人心惊胆战,我情愿去核美洲豹搏斗,也不愿意被这种怪物盯上一口,为了避免被巨型蚊子叮咬,我们偏离了河岸,改走树林深处的小道,这些道路都是被林子里的野兽们踩踏出来的,虽然面部了蛇虫蚂蝗的骚扰,可总比我们自己开一条道要轻松许多。

雨林里的气温比外面还要高出不少,走了一整天,大家身上的汗不用挤,已经如同瀑布一样直往下淌。整个人像闷在热水壶里面,透不上气。我和胖子还有秃瓢都是当过兵的人,身体素质相对好一些,小王八跟秦四眼两个人早就累的气喘吁吁,用枪当拐杖,在后面一路拖着。我看了看日头,对秃瓢说:“今天还是早点儿找个地方,把窝子安下来休息,雨林不比其他地区,想找一片安全的地方扎营不容易。”

雨林的植被覆盖率高,无论是野兽还是蛇蚁都很容易找到藏身的地方,我们想在这里过夜,选择扎营地点就成了头等重要的大事。首先不能选择下游,然后不能离河岸太近,亚马孙河在汛期随时有涨潮的危险,到时候大水一来,想跑都来不及,其次安营的地点不宜靠山傍谷,这是为了防止山体滑坡时被活埋,不过我们所处的位置处于冲击平原,不存在泥石流的危险。倒是雨林里的流沙地需要小心提防。我把选窝的标准大致给两个新手讲了一遍,大家以我们目前所在的阔叶树为中心,分头寻找扎营的地方,约定半个小时后汇众集中。安全起见,我把王清正和胖子放在了一组,让秃瓢照顾秦四眼,我自己单成一对,这样的分组,一来对新手有个照应,二来,王家的人和我们的人可以相互牵制,免得有人背着大家搞小团体。

我和其他四人分开之后,一路向东逆着水流前进,想找一处地势比较高的地方先看看周围的环境再说。脚下的灌木林里到处都是小爬虫,好在我们穿的是热带专用的行军靴,要不然被这些小东西顺着裤腿爬上去叮一口,那可有得苦头吃了。穿过一片低矮的灌木,我发现地上有燃烧过的痕迹,走近一看,这一片林子明显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地上废弃的篝火堆,周围帐篷木桩留下的坑洞都是不可抹灭的证据。我拉开步枪上的保险杠,谨防有敌人埋伏在四周。匍匐在原地观望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四周除了鸟兽不停的鸣叫,并没有其他人的踪影。于是我爬起来,捡来一根树枝弄拨起早就熄灭的火堆,可是除了几根烧得发松的骨头之外,一无所获。

但是,这个营地的存在说明除了我们之外,雨林里还有其他人。从他们行进的速度来看,很有可能是竹竿子的队伍。我觉得事态紧急,为了避免大家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与敌人交火,我决定立即原路返回去宽叶林里等待其他人归队。刚走出营地没几步,就听见不远处的河岸边上传来一声枪响,惊得四周的鸟都飞了起来,随后又是一阵急切的打枪声,我心说不好,看样子他们已经交上手了,立刻弯腰系紧了鞋带,端起步枪向交火的方向跑去。

我一口气跑了七八百米的距离,沿途的树叶一路打在身上,别提有多疼。快到岸边时,我慢下了脚步,想给敌人来个出其不意,没想到刚在树林中找好了一个埋伏点,“唰唰”的一阵摩擦声从我身后传来,来不及回头,我只觉得背上被人重重的锤了一棍子,整个人向前倒去,我心说偷鸡不成蚀把米,胡爷这趟面子可栽大了。我摔倒之后急忙侧滚,避开了随之而来的当头一击,顾不上背部一阵的剧痛,我急忙站了起来,这才看清了偷袭的我家伙是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丛林野人,他手里举着巨大的石斧,斧身比我的头还大,木质的斧柄上涂着耀眼的红色涂料。他披散着一头杂乱的长发,身上缠绕着树叶兽皮,表情凶恶,两只眼睛瞪得跟牛似的。见我站起来,立刻挥舞着大斧头迎面劈了上来,我不等他冲到面前,就地一滚将摔在地上的枪抄了起来,当时的情况是在过于危机,我连瞄准的时间都没有,照直了连开两枪。凶悍的石斧土着先是被吓了一跳,随后挨了一枪,他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狂吼,将石斧向我甩了过来。我没想到他的战斗意识如此强烈,在近距离吃了我一枪之后,还能反击,急忙侧头躲避,这东西少说也有百来十斤,要是正面挨了一斧子,那不直接见毛主席去了。

我本来以为他会乘着我分神的瞬间逃跑,没想到这个大野人十分凶悍,肠子都挂在外边了,还迈着大步向我冲来,我光顾着躲他的石斧,怎么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不要命的人,还没来得及回头,已经被他一双雄厚有力的手臂嘞住了脖子,这个野人力气极大,我被他嘞着脖子按在了腋下,只能靠双手的力量反握住他的手臂,借此为自己留一丝呼吸的机会,我被他掐的喘不上气来,只恨没有多长几只手,一枪击毙了这家伙。

他靠着一股蛮力占据了上风,我渐渐头脑发昏有点儿坚持不住,我知道自己如果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丝毫松懈,一定会被他乘机扭断脖子,可是肺部的空气正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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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一点的减少,就在我几乎要昏死过去的时候,两声震天的枪响从野人背后响起,他连哼唧一声的机会都没有,两手一松,轰然倒地,我被他连带着压在地上,顿时觉得自己成了五指山下的孙猴子。我一边推开野人的巨臂一边猛烈的咳嗽。等我看清楚放枪的人是谁时,忍不住高喊道:“二师弟,你想害死为兄吗?”

胖子头上顶着树叶编成的野战帽,两手扛着长枪昂首阔步向我走来,秃瓢,王家大少爷黄i有秦四眼也纷纷从树林里钻了出来。刚才那救命的一枪正是胖子朝野人背后打过去。我艰难地推开野人的尸体,连着咳嗽了好一会儿,这才把气喘匀了。秦四眼脸上挂了彩,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划出一道又细又长的血口子。

胖子在野人的尸体上踹了几脚:“他奶奶的,这是个什么怪物,刚才从林子里冒出来的时候,差点儿把胖爷的裤子给吓掉了,太(我说粗话我该死)突然了。”

小王八挥了挥手里枪说:“不止这一个,我和刘猛在前面也遇到了两个张牙舞爪的野人,我们连放了好几枪,也不知道打中了没有,不过总算是把他们吓退了”

秦四眼捂着伤口蹲下来检查了一下,说:“这些人应该就是卡玛雅酋长口中说的亚马孙原住民,从他们的穿戴和武器来看,部落的规模不算很大。刚才那几枪留了活口,我们得赶紧离开这块区域,省的夜长梦多。即使我们手上有再多的军火,可也扛不住几百号野蛮人一起围攻。”

为了避免和当地原住民再次交火,我们放弃了可以用来休整的营地,选择连夜赶路,争取在下一个日出前赶到魔鬼桥对岸。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就在当天夜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彻底打乱了我们的计划。

第十八章 野人的葬礼

为了避免与亚马孙野人发生遭遇战,我们五人探险队决定连夜赶路,按着地图上的标示,向着第一个坐标魔鬼桥挺近,我一边啃着干粮一边问秦四眼,当年的印加人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交通桥起这么一个晦气的名字。他分析道:“可能是因为当时生产力落后,造桥工艺比较粗糙,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古代人搞不清楚状况,总以为是鬼怪作祟,所以才想出这么一个名字。”

王清正走在我后边,他听到秦四眼的解释之后哈哈大笑,拍拍秦四眼的肩膀说:“你这个大讼棍真不是吹的,什么东西都能现编出来。”

秦四眼拍开他的贱手,鄙夷的道:“怎么,王大爷还有其他什么高见?”

王家大少爷这一路没少被秦四眼排挤,此刻话语权好不容易落在他手上,整个人都飘了起来,拍拍胸脯说:“少爷我读大学那会儿,你们这帮土鳖连印加国在哪儿都不知道呢!魔鬼桥在印加人的神话故事里是有典故的,绝不是你说的封建迷信那么简单。”

我们连夜赶路,难免有些困乏倦怠,我一听这其中另有名堂就故意激王少说:“什么典故不典故,不是你小子编出来欺骗广大群众的返动宣言吧?”

“你还别不行,少爷我可是从正儿八经的文献上读到的故事。纯西班牙文,要是没有我,你们这帮土鳖这辈子也别想看懂。”

胖子被他弄烦了,直接问:“你小子到底讲不讲,不讲一边呆着凉快去,老胡同志有的是段子。”

王清正生怕没人搭理他,拉了拉背包,在亚马孙丛林茫茫的夜色中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古老的印加神话。

据说很久以前有一位印加才俊,名叫卡尔卡,乳名卡卡。卡卡对创世神维拉科查十分虔诚,把工作换来的食物和水果都用做了供奉。后来他爱上了地主家的女儿恰斯卡。和所有美好的爱情传说一样,恰斯卡这个小姑娘美丽大方又善良,最重要的是,她一点儿都不嫌贫爱富,对卡卡也是一见钟情。

卡卡赶着家里仅有的小毛驴,去地主家提亲。老地主自然不肯把女儿嫁给一个穷小子,他语重心长的对卡卡说:“光有爱情顶个屁用,你买不起红烧肉那什么养俺闺女。这么跟你说吧,小伙子,到外边去奋斗吧,等房子票子都干到收了再回来娶媳妇。”

卡卡为了心爱的姑娘,毅然立下誓言,如果一年之内不能脱贫致富成为一名优秀的农民企业家,他就放弃美丽的恰斯卡从此不再出现。

卡卡走后,恰斯卡一如既往的每天等待着心上人归来,老地主也遵守自己的诺言,为女儿拒绝了一个又一个前来求婚的好青年,直到当时的印加国王查库特克出现在求婚的队伍中。老地主激动得不直到该说什么,差点儿脑溢血抽过去。这门亲事要是结成了,自己从今往后可就晋升为果张老爷了,连国王都要叫自己一声“亲爹”。这种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碰上的,不过老地主毕竟是读过书的人,懂得君子之道,他一边忍住心中的剧痛,一边对帕查库特克国王说:“皇上啊,这是真不怨小的,是您来晚了。小女已经答应要等那个叫卡卡的穷小子一年了,要不这样,您亲自跟俺闺女聊一聊,看看是不是能培养出一点儿感情。”

帕查库特克国王是什么人啊,一国之君,印加人的千古圣贤,哪能干出这种趁火打劫的下作事情?他听闻恰斯卡的誓言之后,立刻知难而退,一点儿也没为难人家。不过帕查库特克也是一个大情种,在离开地主家的时候,让士兵们现场凿了一条河出来,直通王都。他给这条河起名叫“阿其拉纳”,意思是为了美丽的姑娘而奔流的清水。

国王这一凿不要紧,求婚的队伍更加壮大了,其中有一个青年,是当地贵族的儿子,他为人正直,在族人中很有地位,对恰斯卡也是用情颇深,屡败屡战,竟然比国王帕查库特克还有毅力,不知不觉,一年的时限就快到了,而远去的卡卡一直没有消息传来,老地主觉得是时候给女儿筹备婚事了,于是把老贵族请到自己家里来喝茶,两个老头一边嗑瓜子一边商议着子女的婚事:“阿贵啊,你也知道俺闺女的驴脾气,总之一年之期不到,她是死活都不会嫁的,不过我琢磨着,卡卡那小子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赚够老婆本。你看这样啊,咱们把婚礼慢慢筹备起来,还有七天就满一年了,到时候花轿直接抬进门,咱们给孩子们把这个主给定了。”

老贵族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他说对老地主说:“咱们家那个傻小子对你家妞妞那是真上心。人都说妞妞等卡卡苦,我家傻小子又何尝不是真痴情。七天就七天吧,这么些日子都等了,他也不会在乎这最后的几天。”

两个贼老头喝着老酒唱着小曲儿就这么把儿女的婚事定在了七天之后,而此刻,那个幸福得连皇帝老子都羡慕的卡卡又死在什么地方苦挣钱呢?

答案是沿海盐场,古今中外,盐这个东西向来是受国家管制的,这块盐场的主人就是卡帕克。尤潘基亲王,情种皇帝的亲弟弟。卡卡在盐场表现出色,为人低调,宗教信仰异常坚定。盐场负责人十分欣赏卡卡,就将他推荐给亲王。卡帕克。尤潘基亲王因为当初竞选国家领导人的时候败给了当哥哥的,于是一气之下跑到沿海地区当起了土皇帝,他一看卡卡的资料,居然是老哥的情敌,顿时乐得前仰后翻,觉得自己给老哥一记耳光的时候到了。于是卡帕克。尤潘基亲王给予卡卡贵族的身份和相应的财富,以便他能够与心上人完婚,完成当初的誓言。

本来一切应该圆满结束了,偏偏卡卡这孩子是个死心眼。他琢磨从盐场赶回老家只要五天的功夫,于是在距离一年之前还有七天的时候,才向亲王告假上路,想着要给家乡父老来一个意外的惊喜。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场罕见的暴雨突然袭来,冲走了卡卡的惊喜,给了他人生中最可怕的意外。

暴雨阻碍了卡卡的行程,原本只要走五天的路程,拖到了第七天,他被耽搁在离家乡一桥之隔的对岸,因为暴雨的冲刷桥梁早就在数天前被毁坏了。卡卡站在桥的这一边,甚至能看见对岸火红的婚队,这时离天亮只剩下一个小时的时间,卡卡与恰斯卡隔岸相望,心急如焚。风雨中几乎要绝望地跳下河去,直到恶魔马里克的声音响起:“年轻人,我欣赏你的勇气,可你们的主神维拉科查已经抛弃了你。只有我能帮助你,我可以为你搭建一座去对岸的桥,不过等你死后,要把灵魂交给我作为报酬,怎么样?”

卡卡只得答应了恶魔的条件,死马当活马医。两人约定,只要马里克在一个小时内为卡卡造一座通往对岸的桥,他就能获得卡卡的灵魂。马里克运用自己的神通,使山石都听从他的召唤朝河边涌来,不一会儿功夫,一座石桥即将完成。马里克心里很得意,因为不久他就能从竞争对手维拉科查那里抢到信仰者的灵魂。他哪知道维拉科查此刻已经躲在暗处,准备给这个勤劳的小恶魔来一个惊喜。

话说日头已经渐渐地露出了锋芒,整座桥旋刻就要完工,马里克选定了最后一块小石头去填补桥梁的缝隙。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块小小的石头就是不听他的命令,马里克十分气愤,可惜小石子就是雷打不动,因为伟大的创世神维拉科查正附着在它的底部,任凭马里克本领通天也无法驱使这枚承载着创世之神的石子。一根筋的恶魔就这么跟一颗小石头死耗着,也不知道换别的石子试试。

这时,远处的雄鸡开始打鸣,一个小时的约定已经到了,卡卡以最后一块石子为借口,赢得了与魔鬼的赌注。马里克因为一块无关紧要的小石子失去了到手的灵魂,他恼羞成怒,从此以这座石桥为堺,与人类老死不相往来,而河岸那边自然被归入了马里克的地盘,再也没有人敢踏入那片魔鬼的土地。

我听得津津有味,对即将出现的魔鬼桥充满了期待。因为这个故事的原因,整个沉闷的旅途有了新的乐趣,我们讨论着魔鬼桥对岸的世堺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走着走着在队伍最前面的秃瓢忽然半蹲下去,高举右掌在空中捏成了一个拳头,我知道这是前方发生紧急情况的手势,立刻横开手臂挡住了后面几个人。

胖子等人一直在后面闲聊,被我猛地一栏,纷纷停止了说话,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压低了身体,向他们比划了一个匍匐的手势,然后慢慢地向最前面的秃瓢靠了过去。

在距离他一两百米的地方,我透过茂密的树林看到了零星的火光,渐渐地有一些嘈杂声传了过来,秃瓢爬在我前面的草丛里一动不动,我一边向他靠近一边在心底暗骂自己疏忽,只顾着想那些天马行空的鬼怪故事,居然忘记留心周围的情况。

秃瓢听见我的动静,缓缓地向旁边挪了一下,然后指着树丛对面说:“咱们这次算是撞枪口上了,整窝的亚马孙野人。”

我拨开眼前的树枝一看,安安咂舌可不是正赶上野人开大会,河岸边的空地上驻扎着三四十号身材高大、披头散发的亚马孙野人。其中有男有女,还有不少小孩混迹其中。个个衣衫褴褛,脸上不知道涂了什么东西,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着诡异的蓝光。不远处的河堤上,有一堆乱石岗,地上齐刷刷地排着四五具野人的尸体,我认出其中身材最高大的那个正是被胖子打死的石斧野人,就对秃瓢说:“他们可能是聚集在这里,为死去的同胞举行葬礼,不过怎么会死这么多人。我记得被咱们枪毙的野人只有一个呀。”秃瓢点点头:“我和少爷当时被三四个野人包围,所以不敢恋战,只是放了几枪吓唬他们。剩下的几个野人不可能是我们打死的。”

河岸上的野人先后举起了火把,嘴里喊着奇怪的口号围成一圈,然后开始绕着篝火乱舞。他们在夜色中摇晃的身影如同一群刚从棺冢里爬出来的孤魂野鬼,十分瘆人。这时胖子也钻到了我身边,他一看眼前的景象忍不住说道:“野人代表大会啊这是,从哪儿冒出来这么多土着。哎呀妈呀,地上那个不是下午被我们打死的大斧头吗?怎么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

我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安全地从这里绕出去,不能被他们发现。胖子你负责带四眼和王少先撤,我和秃瓢留下来放哨。你们一个一个地走,不要打枪。”

胖子不肯让我和秃瓢配合:“打掩护这种工作交给他我不放心,我留下。”

我说:“就是因为不放心才让他留下,万一王家的人都撤出去了,回头再开一枪,我们俩不就都暴露了。”

胖子朝我竖了个大拇指,一拍秃瓢的肩,然后带着秦四眼和王少慢慢地退出了树林。树叶被人刮动的咯吱咯吱地响,我紧张第观望着河堤上的野人,生怕他们发现自己的领地有外人闯入。从我们匍匐的树林到河堤之间的距离,不过三四百米。我躲在草丛里几乎能感觉到篝火的热量。我回头看了一眼,王少和秦四眼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外,胖子向我招了一下手,表示他也要撤出去了。我点点头催她快走,这时河堤上忽然传来雷鸣般的欢呼声,我嗓子一紧,急忙端起步枪瞄准对面,透过瞄准器看到的,却是一个身穿热带作业服的亚洲女人被几个凶猛的野人从岸边的乱石岗后面拖了出来。她被人揪住了衣领,不住地挣扎,两手被人捆在了身后,一个劲儿地往地上蹲,不肯跟着野人往前走。这女人的力气着实不小,几个野人连拖带扛才把她带到了篝火边上。周围的野人一看见她,纷纷露出了愤怒的表情,几个小孩朝着她龇牙咧嘴,还不时用石头砸她。那个女人虽然一脸硬气,不过连续被几块鹅卵石砸中了头部,头上已经开始冒血。

胖子本来已经准备撤出去了,一听动静又折了回来,他也看到了这可怕的一幕,拉开保险杠就要开枪。秃瓢扣住他的扳机:“这事跟咱们没关系,你现在开枪不但救不了她,还会把咱们都搭进去。”

胖子一把推开秃瓢,开始瞄准:“去你娘的,是个男人就跟老子一起干,我肏,看老子怎么收拾这帮孙子。”

秃瓢让我赶紧劝劝胖子千万不能意气用事,我说对不住了刘大哥,在这件事情上,我是坚决站在我兄弟这边的,见死不救的事,咱干不出来。我对胖子说:“盯着他们领头的打,枪一响我就冲过去,到时候务必火力掩护我。”

胖子说:“OK,这次哥们儿就不跟你抢头功了,你快去快回,人家闺女正遭罪呢!”

秃瓢狠狠地在地上捶了一拳,对我说:“这事你不能一个人去,他们数量太多,我和你一起冲。”

我刚准备夸他两句,胖子已经“咚”地一声冒失地亮了家伙,可惜准星太差,没打中野人首领。河岸上的野人们被枪声吓得魂飞魄散,男人们尖叫着挥舞起石制的武器对着空气乱砍,女人拉着孩子四处躲藏。我和秃瓢看准了机会,一跃而起,一手操着半自动瓦尔特,一手反握军用匕首,奔着河滩飞快地冲了过去。

原本被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六神无主的野人,此刻一看树林藏着人,倒也没那么害怕了。他们一旦确定了敌人同样是人类,而非神秘莫测、不可捉摸的神灵之后,立刻恢复了战斗的意识。十来个粗壮的野人,提起长矛石斧迎着我们冲了上来。我们处在奔跑状态下,想要瞄准十分困难,我连开了几枪,一点儿准头都没有,眼看就要与野人正面遭遇,索性把瓦尔特别在了裤腰带上,单手将匕首换了上来。

野人头领更是因为刚才那一枪丢了面子,此刻恼羞成怒高举着巨大的石斧径直朝我砸了下来。我先前吃过这种重型兵器的苦,此刻不敢硬拼,侧过身用匕首做了一个格挡,远远地避开了正面攻击。秃瓢给商会老大当了大半辈子保膘,遇敌经验丰富,身手自然也比我漂亮许多,他一手持枪一手用匕首,在大群野人中间来回游走,动作干脆利落,转眼间已经杀到了篝火堆附近。

为了方便他救人,吸引对方注意的重担就落在了我肩上,我一边与野人头领周旋,一边学着他们的声音胡乱喊叫,想借此把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我身上。没想到这一招还真管用,原本聚集在篝火附近的野人听见我的喊叫后,纷纷向我这边跑了过来。为了给秃瓢创造时间上的空隙,我一边放枪一边撤开了脚丫子绕着河滩奔命,野人见到我,就好像看见了什么新奇的猎物,死死地跟在我身后狂追不止。我一边努力兜圈子,一边在心中祈祷,希望秃瓢手上的动作能够快一些,要不然,没等他把人救出来,我这条小命就要倒贴进去了。

我跑的正带劲个,脚下忽然一沉,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住了,整个人失去重心,狠狠地摔了下去,河岸上参差不平的石头顿时把我浑身刮了个血肉模糊,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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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枪也在瞬间飞了出去。低头一看,原来是野人自制的投掷器,这种用两块圆石头和一条短绳制作而成的投掷器,我曾经在博物馆里见过,Shirley杨介绍过这是印第安人捕猎时用来捕捉猎物、防止猎物走脱的战略武器。中国古代也曾有过相似的投掷器。这种武器十分适合在一马平川的平原地区使用,配合骑兵的冲刺,威力无穷。想不到我这个手持现代火器的文明人,此刻居然栽在了千年前就存放在的冷兵器手上。我的双脚被投掷器死死地捆在一起,别说是跑了,就连爬都爬不起来,只好一边用屁股往后挪,一边用匕首割绳子,也不知道投掷器上的绳索使用什么东西制成,又粗又韧,连精钢打造的军用匕首都条不断它。

跟在我屁股后面的野人一看我被他们擒住了,得意地大笑起来,两手高举长矛不住地大叫,带头的野人首领回头对着部下吆喝了几句,随后光着脚大步流星地朝我跑了过来。

我一看两人的距离只剩下十来步,忍不住喊道:“胖子,快开枪,哥们儿要遭殃了。”

树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只听胖子大叫一声:“肏他娘的老王八蛋,给爷配的都是些什么二手货,卡壳了老胡,我这就来救你!”

话音刚落,一个白白胖胖的身影猛地从树林里扑了出来,野人头领被他这么一扑,差点儿把五脏六腑都给撞出来。我急忙滚到一边费力地解起了投掷器。我说胖子为什么躲在林子里不给我们打掩护,原来是步枪卡壳了。难怪他一直没动静,估计是被逼急了,直接丢下枪从旁边绕过来的。

秃瓢那边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他还没来得及靠近地上的女人,就被守护在尸体周围的野人发现了。此刻以一敌十,可以说是腹背受敌。那个女人先前被石头砸晕了失去知觉,现在睁开眼睛一看,立刻用中文喊:“枪!”

我刚解开脚上的绳子,一听这女人说要枪,以为她是被吓坏了,心说这位女同志,你手还被人家捆着呢,要枪顶个鸟用啊!没想到那女人喊完之后,立刻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她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整个人向火堆仰去,硬是用滚烫的篝火将反捆在背上的绳子烧断。随后她一个箭步弹跳起来,俯身捡起我摔落的瓦尔特,“呯”、“呯”连开数枪。

“我肏,这娘们儿吓傻了吧!”胖子指着她大叫,“她打地上的尸体干什么?”

我也没想到她不惜烧伤自己,最后只是为了给排列在石滩上的野人尸体补上几枪。难道她真是因为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变成了傻子?

“看什么看,你们才是傻子。光头的,快点儿瞄准那些尸体!”

那女人一边拿枪指着地上的尸体,一边向秃瓢靠近。说来也怪,原本占据了优【文】势的野人们,一见她用枪【人】瞄准了尸体,纷纷露出了【书】恐惧的神情,有几个人甚至丢下【屋】了手中的长矛,朝我们跪了下去。

难道在这些亚马孙野人的概念里,死人竟然比活人还要重要?他们的尸身是毁不得的?像是为了印证我的猜测,领头的野人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手中的石斧,其他野人见到首领投降,也不敢反抗,乖乖地丢下了武器。

秃瓢用枪指着地上的尸体问我:“咱们怎么出去,一直这么耗着不是个事,少爷还在外面等着咱们。”

胖子捡起地上的长矛,往肩上一扛说:“这么大的动静你家少爷都没杀回来,估计已经跑远了,不用担心。依我看,咱们不如把这些野人的尸体背上,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给他们放下。”

用尸体当人质这还真是闻所未闻的奇谈,我对胖子说:“既然这些尸体对他们来说如此重要,他们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必然一直尾随着咱们,咱们总不能一路都扛着这些尸体做挡箭牌。”

一时间我们进退维谷,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安全地从大批野人的包围圈里走出去,只要我们一离开这些尸体,野人们必定会群涌而至,将我们四个活活撕碎。

这时,那个女人看了我们一眼问:“有一个地方,我保证他们不敢跟上来。你们几个敢不敢跟我走?”

之前我们救她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至于她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出现在雨林深处,又是为何被野人俘虏,这些具体的情况可以说是一概不知。现在她忽然提出让我们跟她走,又问我们“敢不敢”,不得不让人生疑。秃瓢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这是在怪我们当初不分青红皂白冲出来搅这趟浑水,可扪心自问,即使再来一次,我依旧会选择救人。

我故意不去回应秃瓢的眼神,朝那个女人点了点头:“你带路,我们走。”

她笑了笑,指着不远处的山头说:“只要咱们能上去,这些克瑞莫人就不敢跟过来了。”

我虽然不知道她说的那个山头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为了避免与当地野人发生更大规模的冲突,只好勉为其难先偏离原定的路线,去山上躲一躲。

为了防止野人迅速地赶上我们,我和胖子用投掷器把几个带头的家伙捆了个结实。然后又把他们的长矛和石斧统统丢进了火堆里。秃瓢提议先杀了他们的头领,因为一般的部落都是酋长中心制,失去了领导人,整个部落都会陷入瘫痪状态,在选出下一任酋长之前,是不会有心思老追捕我们的。他的提议被我们一致否决,毕竟这些野人才是丛林的原住民,我们的突然造访对他们来说原本就是一种入侵,如果我们再肆意屠杀他们的族人,那和当年洗劫印加帝国的西班牙殖民者还有什么区别。

因为不放心秦四眼和王少,我们决定先回之前约定的阔叶林,在大树下与他们会合。那个叫林芳的女人自称是植物学家,一周前她带着自己的作业小组来雨林收集植物标本,没想昨晚遭到这伙野人的攻击,工作组损失惨重。她和大部队失去了联系,不幸被俘。

我拿出在提他玛村找到的军牌,问她是不是认识一个叫亚洞的向导。她十分兴奋地夺了过去:“感谢上帝,我以为在树林里的时候把它弄丢了。这块军牌是我父亲的遗物,对我十分重要。谢谢你,太感谢了。”关于亚洞的下落,她颇为遗憾地说:“我们的确请了一名叫亚洞的向导,他还帮助我们向村子里的酋长撒了谎。我们当时制定的路线是到传说中的魔鬼桥对岸。我的老师曾经去过那里,并且带回来一种十分奇特的红色果实。但是自从昨天晚上之后我一直没有亚洞的消息,如果没有遭遇不测的话,他现在可能和剩下的人在一起。”

我问她可有什么方式可以联络到她的工作组,她摇了摇头:“我们自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所以一开始的目的地就是魔鬼桥,怎么也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秃瓢对林芳一直没有什么好感,他说这是职业病,干他们这行的特别相信直觉,他从一见到这个女人浑身就不舒服。所以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对她产生信任感。胖子对此嗤之以鼻:“要是人人都像你,做一个怀疑论者,这个也不信,那个也不信,那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目标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你一个大老爷们,成天跟女人怄气,你说你有意思吗?我个人觉得,林芳同志是一个不错的姑娘。至少在面对敌人的时候,表现得十分镇定,而且很勇敢。不像某些大少爷夹着尾巴临阵脱逃。”

秃瓢最容不得有人说他主子的坏话,立刻反驳道:“撤退又不是我家少爷一个人的主意,你们姓秦的小子不是也跑了吗?”

我问林芳:“为什么从山路走就不用担心被野人追击。是不是山上有什么东西,是他们特别忌讳的?”

林芳望着远处的山峦,很认真地说:“这些居住在亚马孙河沿岸的野人是克瑞莫人,他们是印第安人的一个分支。我们要去的那片山,叫‘马里克巢穴’在克瑞莫语里是‘死亡地域’的意思。山上寸草不生,没有任何活物。按照克瑞莫人的习俗,部落里的巫医一旦预感到自己时日不多,就会跑到马里克巢穴去等死。这是因为在克瑞莫人的概念里,巫医是接通天和人的渠道,他们死后理当归于天国,如果把巫医的肉身留在部落里,用普通人的方式埋葬,就会给部落带来灾祸。至于部落里的其他人,即使是头领也没有资格,更没有胆量踏上那片被死亡笼罩的土地。”

我只听说过,家里养的老猫在临死的时候为了避免主家伤心,会离家出走,跑到外面等死。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克瑞莫人中流传如此特殊的习俗。

林芳见我们对亚马孙流域的文化很有兴趣,就继续说道:“之前你们在河滩上看见的尸体是他们的巫医。就是他带头袭击了我们的营地,也不知道他遭了什么报应,晚上被同伴抬回来的时候已经死了,没来得及送去马里克巢穴。所以他们就在河岸边为他喊魂,想用活人做祭品,把巫医的魂魄喊回来。当时要不是你们及时出现,我现在恐怕已经被乱石砸死了。”

胖子说难怪他们一看你对尸体开枪就慌了,敢情是怕那个巫医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打成了马蜂窝。

林芳很乐观地说:“克瑞莫人的活动范围大致是在附近的河谷地带,咱们只要翻过马里克巢穴,就能绕回原来的路线到达魔鬼桥。如果幸运的话,还能赶上我的大部队。”

我们今天饶了一大圈,最后又回到了阔叶林。我们赶到的时候王清正跟秦四眼两人正在吵架,大致内容是要不要回去接应我们。两人一看多出来一个女人,立马上来问东问西,小王八指着林芳问:“这个该不会就是你那个失踪的媳妇吧?”

胖子说:“他倒是想,可人家大科学家不答应。哎,老胡你说这趟来美国,是不是有可能把咱们哥儿俩的个人问题都解决一下?”

我乘林芳不注意,对胖子说:“你努力一下,好好学习英语,争取留在美国,跟大科学家多套套近乎,说不定人家心一软眼一闭,以身相许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没想到这话被林芳听见了,她哼了一声就不再搭理我们,跑去跟秦四眼聊起天来。我说胖子你没戏了,这娘们儿看上咱们大律师了。胖子惆怅地看了一眼夜空,对我说:“不怕,列宁那句话说得好,妞儿会有的,票子也会有的,哥耐得住寂寞。”

秃瓢简单地向他们讲述了一下刚才发生了的事情,然后总结道:“那些野人很有可能已经召集了大部队来追赶我们,所以不能在拖延下去,咱们必须马上进入马里克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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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 鬼角
热带雨林常年高温多雨,依托亚马孙河勃勃生机,雨林中生活着大量稀有罕见的动植物,而亚马孙河也被称作“地球之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会相信,在充满生机的亚马孙丛林中,会有这样一座寸草不生的死亡之丘——马里克巢穴。

比起疲倦和饥渴,一路尾随我们的克瑞莫人才是真正的大麻烦,这些野人虽然智力低下,武器落后,但是他们对打游击战很有一套,往往在我们休息的时候,他们就跑出来袭击,在我们准备反击是时候又消失不见。我们整个晚上没有休息,又要不住地提防他们,到凌晨时,每个人都被困倦扰得精神不振,王清正靠在树身上说稍微休息一下,居然一眨眼的工夫就睡着了,秃瓢扛着他跟在我们后面,走得十分辛苦。好在天亮的时候,我们终于登上了马里克巢穴,这片贫瘠狰狞的山地给我们带来的是视觉上无与伦比的震撼。

周围都是葱葱郁郁的丛林,只有它光秃着身体,如同一具扒尽了皮肉、抽光了血管和神经的骨架,屹立在丛林深处。我们脚下的地质状况明显与山下不同,满地都是细小的石灰岩。林芳指着峰顶说:“最高处应该就是历代克莫瑞巫医安息的地方,你们要是有兴趣可以上去看看,顺便休息一下。待会儿我们还要翻山,等到了山下面的谷地,我们就算彻底走出克莫瑞人的领地了。”

我们走了一夜的路,此刻到了马里克巢穴,终于算是暂时安全,不用再担心克莫瑞野人的追杀,一个个都撤去了强打起来的精神,就地躺了下去。

地上满是石子,躺上去难免会感觉有些咯得慌,但是我们几个走了一天一夜,此刻精疲力竭根本顾不上去找一块平整的地方休息。倒是林芳比我们几个都要精神一些,大概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在丛林中生活,已经习惯了这里高温闷热的环境。她坐在一处背阳的石头底下喝水休息,与我们保持着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其实关于她的身份,我私底下也有疑问,一个年纪轻轻的植物学家何以能够独自带队深入丛林,而且从小卡迪隆描述的情况来看,她携带的设备价值不菲,现在却一样都看不到,至于她口中的随行工作人员更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最重要的是,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她的果断和冷静,别说是一般人,即使是有多年军旅经验的人,也要汗颜。可惜眼下我们死无对证,除了相信她的话之外就只能静观其变。

想着想着实在抵挡不住困倦就合上眼睡了过去。我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连梦都懒得去做,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日头已经快落山了。我抖了抖头上的碎石爬了起来,看见其他几个人正在山腰间的背风口上点酒精炉。胖子见我醒了,一路小跑了过来,满嘴饼干渣子:“老胡,咱们还是下山打点儿野味回来吧。王浦元给咱们准备的口粮太坑人了,尽是些压缩饼干、袋装蔬菜粉。我算看明白了,当初美国人打越南为什么花了那么长时间,就冲着这伙食水平,没被人家打趴下算好的。”

我说:“没你讲的这么夸张吧,你看他们几个不是吃得挺香的。”

胖子说:“他们这些人,洋垃圾吃惯了,不懂咱们中华美食的精髓。不信你试试,这(我说粗话我该死)是人吃的吗!”

我将信将疑地拆开一包压缩饼干,这东西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四四方方一小块,个头不大,掂量起了却有板砖重,看外貌黄不拉叽的,估计味道也好不到哪儿去。我试着咬了一口,咯牙。怕给胖子看笑话,我又使劲儿咬了一口,总算啃下来一小块,卷进嘴里嚼吧了几下,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口感有点儿渣。硬要形容的话,这就是一块能填饱肚子的石膏板。其实压缩饼干也没胖子说的那么糟,当初在战场上,缺衣少食,遇上断军粮的日子,连这样的石膏板都吃不上。不过在进林子之前,胖子就多次提到过要试一试美洲野味,这里物产丰富,又是动植物的乐园,我们一路走过来,碰到过不少野鸡山猫之类的动物,对于无肉不欢的胖子来说,只靠背包里几包压缩饼干充饥的确有点儿残忍。不过我们这趟并不是游山玩水,更不是野营烧烤。山下有大批的克瑞莫野人在伺机袭击我们,而劲敌竹竿子的队伍也不知道行进到什么地方了,他们的进度是不是已经超过了我们。此刻下山打猎只会徒增麻烦。

我对胖子说:“咱们眼下情况比较复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过了魔鬼桥,你想吃什么我给你打什么,美酒肥肉大大地有。”

胖子也知道目前不能计较太多,他掏出饼干狠狠地咬了一大口:“我也就是随便说说,这东西也没想象中那么难吃,嚼着嚼着就习惯了,非常时期非常对待嘛。不过老胡,你说咱们是不是应该找个机会,去峰顶看一看。我刚才夜观星相,发现此地风水有异,十分值得研究。”

我和他认识快大半辈子了,从来没听说过他还会看风水的,忍不住笑道:“你小子前面抱怨了一大通,哪里是肚子里的馋虫作怪,分明是惦记着人家克瑞莫巫医的陪葬品。”

胖子板起脸来,故作深沉道:“当初说好了摘符挂印金盆洗手,我那枚摸金符老早就丢进鈤本海里去了,怎么可能还惦记人家老外的明器呢!我不过是因为看见这个地方的地貌特殊,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想借此机会向胡司令多学习一点儿风水知识,响应毛主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号召。你这样误会我,让我很心痛很心痛。胡八一,如果我今天因为这口气堵死了,你就是那赤裸裸的刽子手。”

我看见胖子开始发牢骚,急忙打住他的话头:“行了兄弟,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又看了一眼围在酒精炉旁边的秃瓢等人,回过头来交代胖子:“待会儿吃完饭,咱们就说散步,然后从背面绕上去。不过咱们把话说前头,进去之后就是看看,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

胖子贼笑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拍了拍肚子,大声说:“老胡,这一顿吃得很丰盛啊,我都有点儿撑了。你呢?”

我只好顺着他的口气回答:“是啊老王,我也有点儿撑。怎么办好呢?”

“那咱们找个地方走一走吧,饭后散步帮助消化。”

“这个主意太好了,那咱们去山上走一走吧!”

我们一边胡扯一边向山顶走过去,秦四眼站起身,朝我们大力地招手:“掌柜的,我也有点儿撑,你们等等我。”

我和胖子先是假装听不见,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没想到那个不开窍的大律师居然自己追了上来。胖子被他气得牙痒痒,又不好当着大家的面发作,暗地里对我说:“要不咱们找个地方,把这小子敲晕了再上去?到时候要是有人问,就说是被山上的落石砸的。”

“他跟咱们又没有多大的仇怨,这种缺德的事还是少干。他要跟就让他跟着,一会儿咱们在路上多讲点儿粽子吃人的故事,吓唬吓唬他。”

“那他要是不害怕,非跟着咱们去看巫医墓呢?”

“这就不能怪哥们儿几个心狠手辣了,给他一板砖,搞晕。”

“你看你,早晚都要砸,还费心思编故事吓他干嘛!”

“这叫先礼后兵,咱们把能做的都做了,才能问心无愧地砸。”

“胡司令,想不到你的思想水平这么快又突破了,到达了一个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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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四眼不知道我俩在商量暗算他的事情,兴高采烈地跑了上来。他说:“实在没办法跟王家人待在一块儿,喘不上气。你们这是去哪里?我听林芳说山顶有一处墓地是安葬克瑞莫巫医的地方,我还没有见过现实生活中的古墓是什么样子的,你们有没有兴趣一起上去瞧瞧?”

我心说你这可问对人了,咱们这几个人里,还真的就属我和胖子对古墓最有兴趣,不过我们计划里可没有你小子。我虽然跟胖子半开玩笑地说,如果秦四眼碍事就把他敲晕了,可这毕竟只是玩笑,人家好歹在美国的时候对我们有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他及时开车载着我们逃进了华人商会,我们哥儿俩现在可能已经被关进美国大牢吃牢饭了,哪里还有机会站在这里领略亚马孙丛林壮丽的景色。所以,该带着他的地方还是要带,反正大家都是本着学习参观的态度去考察一下克瑞莫巫医墓,又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最重要的是,我对印第安人的文化并不熟悉,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有一个秦四眼跟着我们,必要地时候说不定还能为我们客串一把讲解员。

我打定了主意,就对秦四眼说:“既然四眼你对巫医墓感兴趣,那咱们就舍命陪君子,壮起胆子跟着你上去看一看,见识一下洋人的墓穴。”

秦四眼并不知道我和胖子的老本行,他颇为正经地推了推眼镜说:“没问题,你们跟着我走。如果发生什么特殊情况,不要害怕。听说有些尸体死后会化作僵尸伤人,到时候一切听我指挥。在这方面,我比你们有经验。”

胖子和我都很好奇,秦四眼口中所谓的经验是怎么回事,就问他:“怎么,你遇到过大粽子?”

秦四眼一边往山上爬一边腼腆地说:“算不上什么大粽子。我在检察院实习的时候,曾经处理过一起僵尸伤人的案件。被咬的人坚持称攻击他的是一具尸体。当时没有人愿意相信他的证词,受害人又希望当地正攵府负责他的损失。我被指派处理这件案件的时候,在当地警镲局的停尸房见到受害人口中描述的僵尸。这具尸体,是受害人在开垦农田时从地里挖出来的。据他自己的描述,刚挖出来的时候,尸体身上的皮肤毛发完好无损,他一度以为有人被谋杀,然后弃尸在田地里。但是,尸体的衣物又不像是近代装束。受害人知道自己挖到的是一具历史悠久的尸体,于是准备打电话报警,就在他站起来的瞬间,那具尸体忽然直挺挺地站了起来,一口咬在了他的肩膀上。好在受害人手边有铁锹,于是他一锹拍断了咬住自己的僵尸脖子,然后急忙跑回家报了案。等到警镲赶到的时候,那具尸体已经化成了干瘪的骨头架。”

我一直以为僵尸这种东西只有我们中国才有,没想到远在太平洋对岸的美国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赶忙问他:“那后来呢?你见到的那具僵尸是什么样子的?还能扑人吗?”

秦四眼摇摇头:“都成了散了架的骷髅,拿什么伤人。我核对了受害人身上的牙印,与古尸的牙齿特征基本吻合,但是警方以超自然事件为借口,推翻了我的证明,这个案子最后不了了之。只是听说受害人在案发几周之后突发性精神崩溃,咬死了农场里所有的动物,他的邻居报了警,那家伙又因为袭警被当场枪毙,据说中枪之后他依然能够直立行走,流出来的血都是凝固的,最后警方不得不连续射击,直到把他的头彻底打烂了,这才结束了这恐怕的一幕。”

他见我一直默不作声,以为我是被他描述的僵尸故事吓坏了,又用一种平淡的语气安慰我说:“其实后来的事情都是道听途说,当不得真,反正咱们马上就要到山顶了,是不是真有僵尸这个东西,刚好可以亲眼见证一下。”

我心想哥们儿见过的大粽子比你吃过的米粽子都多。马里克巢穴地形特殊,气候湿润,尸体埋在这里只会迅速腐烂尸解,根本来不及变成僵尸。要不是为了陪胖子来过过干瘾,祭奠一下我们逝去的青春,我才懒得爬上了看那些恶心的腐尸。

马里克巢穴的实际海拔,并没有看上去那么高,毕竟是冲积扇平原地带上的小山丘,再高也顶不了天。到达峰顶之后,根本就耗费不了多大力气就找到了克瑞莫人的巫医墓,倒不是说我们的运气有多好,而是在我看来,野人的概念里根本就没有风水一说,快到峰顶的时候,地上已经到处都是死人骨头,有些地方根本没办法落脚,我们只好一边喊着“借过”一边硬踩过去。脚底下“嘎巴”“嘎巴”地乱响,踩得我头皮忍不住发麻:这里到底是巫医墓还是乱坟岗,怎么到处都是被随意丢弃的人骨?

秦四眼一直走在最前面,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当律师这么久,什么样的尸体没见过,眼前这些骨头看起来要清爽许多。到达峰顶之后一座向下延伸的石窟赫然占据了我们三人的视线。根据林芳的描述石窟下面应该就是历代莫瑞克巫医圆寂的葬洞。我探头向下望去,只看见洞口堆砌的乱石,再往深处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漆黑。我捡起一颗石子丢了下去,很快就有回音响起,这说明洞窟不深,里面应该没有太大的危险。

胖子对此行早有准备,他从马甲包里抽出绳索,自顾自地找了一块坚固的岩石绑了上去,然后又掏出手电,别在了衣服口袋上。秦四眼见他动作如此熟练,好奇地问我:“王胖以前是干什么工作的?”

为了岩石尴尬,我一边给自己腰上栓绳子,一边给秦四眼解释说:“我们以前在矿场工作,中国山西你知道吧?那里有许许多多的小火某石广,和这个洞窟很像。”

秦四眼点点头,学着我们的样子,把自己捆了起来。临下洞之前我对秦四眼说:“一会儿要是情况不对,你就割断绳子,自己跑,千万别回头。我们两个有丰富的地下逃生经验,你要是留下了,只会拖我们后腿。到时候大家憋死在一个洞里,那可不好看。”

胖子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见我们都准备完毕,招呼了一声,第一个爬下洞去。我和秦四眼跟在他后面慢慢地踏入了传说中的巫医墓葬窟。

和我事先预计的一样,这个石窟并非人工开凿,而是先天形成的地质窟,克瑞莫巫医选择这里作为自己的殉葬坑,可能因为马里克巢穴是附近唯一的山丘,在他们看起来最接近天空的地方,认为在这里可以与天国里的神明达到沟通。Shirley杨曾经告诉过我,在印第安人的生死观念里,死亡是另一种生命的开始,他们并不害怕死亡,他们对死后的世堺有一番自己的描述,认为灵魂脱离肉体之后的生命才是永恒的。我说既然这样,印加帝国为什么还会流传关于青春泉的传说,返老还童本身就是对死亡的一种抗拒。Shirley杨耸了耸肩膀说既然它存在就说明有它存在的理由,我们再怎么妄加推测也不能知道前人到底经历过什么,但是也正因为这样,考古学的重要性才真正体现了出来。

通往巫医葬窟的入口十分狭窄,几乎成九十度垂直,粗糙的四壁上没有人工打磨的痕迹,好在距离并不十分长,我们用手掌和膝盖一路往下爬行,半个小时后终于抵达了洞底。

洞窟底部是一个椭圆形的密闭空间,大概一百平方米左右的面积。因为长期通风的原因,空气质量也算差强人意。胖子一落地,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挂在脖子上,我看见之后差点儿没笑出声来,我问他:“你不是说这玩意儿已经丢进了鈤本海里,怎么现在又挂上了?”

胖子捂着摸金符解释说:“一丢进去我就后悔了,跳船捞了老半天才找回来的。它现在就是一个装饰物,平安符。跟和尚挂的佛珠神甫挂的十字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具备任何职业属性。”

秦四眼一直跟在我们身后,这位大律师虽然声称见过稀奇古怪的尸体,可下地跑现场的活儿毕竟是头一遭,他攀着缆绳一点一点地滑了下来,鼻子上的眼镜有好几次都险些掉了下来,弄得他手忙脚乱,十分狼狈。这洞口到底部的距离虽然不是很远,但万一他摔下来,那也不是说笑的,折了胳膊崴了脚最后出苦头的还是我和胖子。我解下腰间的绳索,站在洞口,一手托着他的脚,一手扶住他的腰,将缆绳一点一点地收了回来。秦四眼下来之后先是蹲在地上喘了一阵子,然后解开绳索说:“下来一趟可真不容易,看你们两个这么轻松,想必当年在火某石广里干了有一段日子了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这是胖子已经走到石窟的尽头,他高举手电,像是为了让我们看的更清楚一点儿,大喊道:“老胡,快来看这边,满洞的粽子。”

我一开始还有点怀疑洞里有粽子的说法,因为雨林地区高温湿润,尸体十分容易腐烂。也正是因为这样古代印加人才会不远千里将尸体运到极寒的安第斯地区实施安葬。难道在马里克巢穴有什么特殊的气候地理条件,能够使巫医们的尸体保存完好?

我顺着胖子指示的位置一看,在椭圆形葬窟的角落里,排列着无数用印加驼毯包裹起来的柱状物体,如同一个个巨大的虫茧。根据茧的形状和大小来看,里面包裹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克瑞莫巫医。

秦四眼在洞窟了摸爬了几下,总算习惯了地下的环境。壮观的裹尸群葬窟让他叹为观止,这个心思细腻的大律师,忽然问了一个充满哲学性的问题:“如果每一任巫医都是自己独自爬进洞里等死,那么又是谁在他们死后,为他们包裹尸体的呢?”

秦四眼的这个问题问得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按理说,克瑞莫巫医会在预感到死亡的时候独自爬进马里克巢穴,在这里默默地等待着寿终正寝魂归天国。除了巫医之外,其他人都没有资格踏入这片土地,那么在巫医死后,何以能够驼衣裹身,平静整齐地排列在洞窟内部呢?

一时间我们三个人都被这个问题弄得不寒而栗,静静地站在被裹尸包围的洞窟里,感觉自己正在被一双不知来自何方的眼睛监视着一举一动。它随时都会冲出来,用无形的大手把我们包裹在驼毛毯中,然后当做死人和莫瑞克巫医的尸体排列在一起。

胖子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咱们别老在这儿自个儿吓自个儿。怎么就不许人家死之前把自己裹起来呢?”

“驼毯又不是麻布袋,你把自己套进去还怎么在外面打结?”秦四眼的律师病又犯了,一点儿也不考虑自己的处境,径直走上前,揪起一具裹尸丢在胖子面前,“你看捆尸绳上的结,不但结实而且还有各种花头。这说明是有人精心炮制出来的。试问一个将死之人,哪里有心情一边给自己裹尸一边拿绳子编花样。”

他的这个发现倒是提醒了我,我随即翻看了几具排在最外边的裹尸,发现捆尸绳上的花色样式不尽相同,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为。有的绳结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已经腐朽松烂;有的却依旧结实如新。这说明这些裹尸的出现有先后顺序,其中相隔的时间最远的怕是有上千年之久。

我脑中浮现出了一个想法,随即在洞窟中翻找起证据来,如果能够找到这件东西,那么克瑞莫巫医死后自动“结茧”的秘密根本就是一个连三岁小孩都能解出来的谜题。

胖子见我翻动葬窟中的物品,一下子高兴起来,跑到我边上一起翻看:“老胡,怎么着,想通了?找什么值钱的东西呢?长什么模样的?我帮你呗!”

我一边埋头苦干,寻找那件至关重要的证据,一边向他描述:“那东西的年月不好说,如果没发生意外,那应该还保持着原始外部特征。是个大件儿。”

“哎哟哟,还是个大件儿,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你对老外的古董玩意儿还挺有研究。放心,等回头换了钱我不告诉Shirley杨,算咱们哥儿俩的私房钱。”胖子拨弄起地上的碎石,举着手电在黑暗中摸索,我让秦四眼帮忙,两人合力移开一具挡在外面的尸茧,想从里面找到些许蛛丝马迹。不知怎么的,洞里的手电光忽然抖了那么一下,我刚想回头叫胖子,光一下子灭掉了。

黑暗中,我蹲下身去,只听见胖子在我边上喘着大气,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握着手电,急匆匆地说:“角落里站着个人,他再看咱们。”

秦四眼没经历过这种的突发情况,一时间整个儿贴在我背后,两手掐的我肩膀发疼,我说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你不要太紧张。

不想胖子摇摇头:“可是,咱们从来没有遇到过头上长犄角的人。”

我从没听说过人的头上会长出犄角,除非它不是人。我问胖子:“你倒是看清楚了没有,别不是眼花了吧?”

他什么都没有说,“啪”地一声推开了手电。只见一道圆光从我们面前散发过去,直直地照射在不远处的碎石地上,一个极大的人影被投射在凹凸不平的墙面上。最不可思议的是,那个人影的头部,有一块尖尖的突出物,如同一个长着犄角的恶魔正在角落里静静地注视着我们。

胖子和我对视了一眼,像是要证明他所言非虚。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单凭一个影子实在证明不了太多东西,我从他手里接过手电,站起身来朝那个长着犄角的神秘人身边走去,随着手电光越来越清晰地找出那个人的外部轮廓,我心头越是抑制不住地恐惧。只见角落里直立着一个人形的物体,说他是物体,是因为这个人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健康完整的皮肤,身体上布满了一个又一个圆形的陀螺洞,从他的手臂到腹部,甚至在他干枯的脸颊上都长满了。无数大小不一的陀螺洞长在人体上,他就如同一个人形的马蜂窝靠在墙角,两手推握在身体的侧面。

一个浑身长满坑洞的人,自然不可能是一个活人。可一个浑身长满坑洞的人,他又真的曾经是一个人吗?或者,又只是一具类似人形的异兽的遗骸?我走上前去,举起手电,想要在比较近的距离里确定一下,到底是不是一具人类遗骸。

我用手电一照,一张狰狞的鬼面赫然出现在灯光下。尸体的脸部干瘪无肉,皮肤呈现出一钟酱紫色,颧骨高挺,眼眶深陷,一串串又小又密的陀螺形坑洞在他脸上有规律地滋生开来,如果不是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观察,我几乎要以为它们是镶嵌在脸上的装饰物。

这时,胖子和秦四眼也先后走到了立尸身边,同样被这一具不可思议的尸体吓了一跳。胖子搓了搓手臂说:“这是什么鬼东西,看得我身上汗毛直竖。这人生前是个麻子吧?”

秦四眼推了一下眼镜,几乎要把脸贴到尸体身上,他用手拎了一下尸体头上的小尖角:“哪个麻子头上是有角的,我怀疑这个根本不是人类的尸体。”

胖子并不赞同秦四眼的观点,他询问起我的意见说:“老胡,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它不是人还能是鬼吗?”我看着眼前这具畸形的尸骸对他说:“从某些意义上来说,应该恭喜你。这就是你一直在找的那个大件儿。”

胖子一脸不解,先是看了看尸体,然后问:“我肏,和着你翻了半天就为了找这个头上长犄角的怪物?”

我看着眼前的干尸,心中五味俱全:“我本来想找莫瑞克巫医的尸体,只是为了解释他们死后自动成茧的秘密。只是没想到,他们会是这么个样子。”

秦四眼脑袋灵活,一下子就听懂了我的意思:“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哈哈哈,死后成茧根本不是什么秘密,而是一种尊重和传承。”

胖子歪着脑瓜子盯了半天:“怎么,你说这具尸体是莫瑞克人的巫医?和尸茧里的是一种人?我肏,那不成一群占山为王的怪物了。这也不对啊,为何独独是他没有成茧?”

我指着成排的裹尸说:“原本我推测是这样的,在很早以前,出于某种我们暂不能了解的原因,第一任莫瑞克巫医来到这里,寿终正寝。他死后,又因为马里克当地特殊的气候地理条件,尸体得以保存下来。若干年后,下一任巫医也以同样的原因来到这里,我们可以假设,这个原因是一个口口相传的秘密,他们对族人中的人灌输了一套巫医归天、庇佑全族的观念,使得其他莫瑞克人不敢贸然踏入马里克巢穴。当继任者来到这里时,看到前任的尸骸裸露在洞穴中,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胖子点点头,将心中的想法脱口而出:“当然是给他收尸了,难道要看着一具几十年前的尸体等死。”

“这不就结了?巫医在莫瑞克族中地位显赫,除了他们之外,连族长都无权拥有驼毛毯。这都相当于在咱们中国古代,只有皇帝才配使九鼎。巫医前来赴死的时候,必定携带驼毛毯和绳结,为的不是其他,是给早就死去的前任巫医收尸!长此以往,一代一代的巫医累积起来,就形成了今天这样壮观的画面。这具尸体刚好证明了我的观点,因为克瑞莫人最新的一任巫医已经在山下被我们打死。根本没有机会来这里等死,更没有机会为前任收尸。所以我一直在找一具没有被包裹的尸体,如果能找到就正好说明我的推断没有错误。可现在看来,”看着眼前这具畸形变异的干尸,我心中沉淀出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酸楚,“死后变异,恐怕就是他们最大的秘密。”

我们将干枯的尸体从角落里取了出来,平放在地上。然后三个人一合计,决定从满洞的尸茧里挑选一个,打开来一探究竟。如果驼毯里的尸体和地上这具一样头上顶角,身上穿洞,那就证明我先前的论点是正确的。秦四眼挑选了一个看起来年代不是很久远的裹尸,我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割开了系在驼毛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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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的绳结。用驼毛和羊毛、兽皮混织成毛毯,是印加人特有的技艺,其工艺水准、艺术价值在世堺范围内都拥有很高的评价。我怕贸然下手破坏了眼前的文物,只是轻轻地挑开了绳结,这时胖子也凑了过来,探手掀起了驼毯的一角,想要亲手揭开克瑞莫巫医的真实面目。

我说这个活儿还是我来做,你们一个打手电,一个抄家伙,要是真遇上一个凶的,也好给我一个照应。胖子觉得我的建议很有道理,他松开了手,只管攥紧了手中的工兵铲,我憋着一口气,慢慢地撩开积满了灰尘的裹尸毯。

随着驼毯一点一点地被我拎起来,原本包裹在里面长达数百年的克瑞莫巫医逐渐露出了他死后不愿意被世人察觉的秘密,秦四眼大概是因为太过激动,举着电筒的手有些微微发颤,以至于我眼前的光都在不住地晃动。胖子推了推我的手臂,催促我快点儿揭开毯子。我深吸了一口气,用力一扯。身后停放尸体的地方猛地传来“轰隆”一声巨响。我头皮一麻,握住驼毯的手跟着抖了一下,原本就快松散开来的尸体一下子扑到了我身上,一具浑身长满莲蓬洞的尸体笔直地朝我压了下来。黑暗中,胖子警觉地朝地上的尸体高举起工兵铲,管它三七二十一,辣起手来一通狠拍。秦四眼也不知道给他打个光,偏偏一手拿着电筒,一手伸向我,想要帮我从尸体底下爬出来,无奈尸身上遍布了数不清的小洞,叫他无从下手。我只听见胖子那边打得热火朝天,也顾不上什么古尸不古尸的。两脚蜷缩至胸前一蹬,将压在身上的尸体抛了出去。我劈手夺过秦四眼的电筒,一扭身飞快地加入到战局中。对方忽然被强光闪了眼,急忙用手去挡,我乘机一脚踢了上去,正中对方腹部。胖子快步冲上前要一铲子剁死他。我急忙拦住:“别开枪。它腹部是软的,可能是个活人。”

对方一听我的声音几乎要跳起来,大声骂道:“胡八一,你们搞什么鬼。本少爷差点儿被你们打死。”

拿光一照,果真是王家大少爷,他此刻蹲在地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还挂了彩,一看就是胖子的杰作。刚才那声巨响,就是王清正从洞窟入口处摔下来的时候发出来的,他腰间还系着半截绳子,见我们三个都在,立刻爬起身来对着洞口喊:“他们都在这里,暂时安全了,快把刘猛放下来。”

他一起身,露出一一大片血红的前襟。我心说胖子这一下也太黑了,弄出这么多血。正要上前扶住王大少爷,没想到他摆了摆手,对我们说:“血是刘猛的。”

胖子搁下铲子问:“怎么,秃瓢受伤了?”

王大少用手背抹了一下脸,擦了一把血:“他替我挡了一刀。那些亚马孙野人攻上山来了。”

这时,洞口传来了咯吱咯吱的摩擦声,我让大家先准备好东西,先把秃瓢接下来再说。

我、胖子和秦四眼走了之后没多久,大批莫瑞克野人就带着武器冲上了马里克巢穴,王少他们根本没想到对方居然敢公然冒犯圣山,秃瓢为了这事还差点儿和林芳打起来,说野人根本没把这座荒山放在眼里,一切都是她编造的谎话,是故意把我们往绝路上引,动机不纯。林芳当然不服气,就在两人争吵的工夫里,十几个壮硕的野人已经冲到了我们安扎在石岩下的帐篷外面。刘秃瓢为了掩护王大少爷撤退,硬是挨了对方一刀,石刀不比一般铁器,刀面虽然钝,杀伤力却不少,一刀下去,秃瓢被砍得皮开肉裂,鲜血直下。王清正给喷了一身的血,当场就蒙了。好在林芳反应及时,一连开了好几枪,打死了五六个带头的野人勇士,这才把局面暂时控制住,为撤退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因为失去了意识的原因,想把秃瓢顺利接到洞里的行动变得困难重重。洞窟入口呈直筒型,宽度有限,直径不超过半米,只能容纳一个成年人竖直进入,我们在下面不知道林芳是如何为秃瓢捆绑绳索的,生怕他被拦腰捆住了半截身子,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下降的过程中,必定会磕碰在四壁的岩石上,轻则头破血流,重则切肉断骨,甚至有性命之忧。胖子说:“要不然,我先爬上去,再把他背下来。好过拿命赌他的运气。”

我说:“先不说洞宽能不能同时容纳你们两个大男人,光是爬上去,少说也要个把钟头。即使你真能爬上去,估计也只有给秃瓢和林姑娘收尸的份儿。”

任凭现代化的火器再厉害,子弹总有耗光的时候,敌人又是四面围攻,单凭林芳一个人想要在毫无遮蔽的山头上坚持一个钟头,那简直是痴人说梦。现在唯有让他们两个先下到洞里与我们会合,避开克瑞莫人大举进攻的锋芒才行。只是我实在想不通,视马里克巢穴为圣地的克瑞莫人为何会无缘无故地冲上山来,难道是族中发生了什么巨大的变故,使得他们宁愿违背传承了上千年的古训,也要闯一闯这座克瑞莫巫医的群葬地?

“底下的人接着点儿,秃瓢晕过去了。”洞口忽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我们都知道这是林芳的信号,我和胖子四手交替,握成了一个井字形的人梯,然后把我们这些人中身子骨最轻的秦四眼抬了上去,他整个人成一条直线,被我们送入了洞窟的瓶颈口。

王少在衣襟上插着手电,蹲在一旁准备缝线、包扎用的急救物品。

四眼在洞里几次又喊又叫,显然是秃瓢在下降的过程中遇到了危险,不一会儿的工夫,我感觉到手上的重量忽然沉了好几分,知道这是秃瓢已经顺利地被放了下来,我和胖子数了个“一、二、三”同时缓缓下蹲,将秦四眼和他接住的秃瓢放了下来。四眼在狭窄的瓶颈里闷了一身汗,下来之后两腿发抖。我接过秃瓢一看,好家伙,原本油光光的大脑袋,此刻成了一个血葫芦。眼睛鼻子都分辨不清楚,只知道再不给他止血,铁定以身殉职去黄泉路上给王家老头子开路。

王家大少平日虽然嚣张跋扈,此刻见到朝夕相处的刘猛被人砍成了血葫芦,手底下竟然有些颤抖,拿出缝衣针来回比画了好几次,死活下不去手。我一把夺过针线,把他挤到一边。我用刚从克瑞莫巫医身上扯下来的裹尸毯在地上简单地铺了一下,然后叮嘱胖子去洞口守着,先把林芳接下来,然后盯在入口处,千万不能让克瑞莫人乘机摸进来。胖子满口答应,然后跑到洞口喊道:“林家妹子,你别害怕,赶紧下来吧。你家胖哥我接着你。”

我说:“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惦记着搞对象。”胖子两手向上,伸进洞窟的瓶颈口等着林芳,然后对我说:“越是在困难的时刻,越是能体现我的一片真情。日后我们组成了革命家庭,老胡你可千万记得要来喝一杯。”

胖子这一搅合,连忙着给我打手电的秦四眼都跟着扑哧笑了起来,他这一笑可不要紧,我手上的缝衣针顿时插偏了地方,疼的秃瓢大叫一声,清醒了过来。王家大少爷端起机枪要扫我,我急忙把针拔了出来:“你不要太激动,这是我们中国古老的针灸疗法,你看他不是醒过来了吗?”

秃瓢在剧痛之下睁开了双眼,按着太阳穴咝咝直叫。我和王少两个人联手才把他按住。

“胡八一,你这个王八蛋,你(我说粗话我该死)是故意的。这笔账小爷我记下了,回头再跟你算!”

我一边给秃瓢缝合伤口,一边对小王八说:“大少爷,咱们能不能活着出去还是个问题,知道现在的情况叫什么吗?瓮中捉鳖。人家不说放火,一把烟就能把我们熏死在里边。你要是想秋后算账,就乖乖地配合我,先把你家保膘的头给缝上。”

王正清还算懂得轻重缓急,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按我说的从包里取了一些抗生素给秃瓢打了几针。慢慢地,秃瓢的神智开始恢复,他看见王少在边上眼圈泛红,立刻安慰他说这些都是小意思,不碍事。我看胖子那边许久没有反应,就问他:“二师弟,你到底背着媳妇了没有?”

胖子嗡嗡的声音从洞窟里传来:“脖子都仰酸了,还是没动静。我媳妇她莫不是叫妖怪掳上山做了压寨夫人。这可怎么办?哎老胡!要不你过来搭把手,让我上去瞧瞧。”

我一听情况有异就对胖子说:“林芳不是那么容易出岔子的人,你先出来透透气,我去盯着洞口。”

胖子圆滚滚的肚子几乎要卡死在洞口,我俩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弄了出来。我说幸好林芳还没下来,要不然,你们两个可就真成了亡命鸳鸯。躺在地上的秃瓢挥动起手臂,挣扎着要站起来,王少急忙去扶他,没想到秃瓢上来就夺了他的步枪,冲到洞口一阵乱扫,大量的碎石从四壁上剥落下来,一时间洞窟里弥漫起呛人的白色的粉尘。我一边咳嗽,一边从后面抱住了秃瓢,要把他手中的枪夺回来,没想到他左摇右晃不住地反抗:“不能让她下来,我知道她是谁,我知道她……”

秃瓢的神色极度惊慌,我从来没见过他有过如此激动的反应,可手下一点儿也不敢松懈,生怕他挣脱之后又到处乱开枪。此时洞窟里的人除了咳嗽就是骂娘,我们头顶上的洞窟入口处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胖子只当是林芳下来,站起来要接。没曾想人还没到洞口,一件黑色的物体轰然落地,从高高的洞窟口笔直地摔落在众人眼前。

秦四眼举起电筒一照,所有人都忍不住闭住了呼吸,落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别的,正是一具被拆的筋骨分离、血肉模糊的尸体。

我离洞口最近,看得也最清楚,那具尸体从近百米高的洞口直接摔落下来,身体早就在磨擦中被四壁锋利的岩石刮蹭得不成人形,最叫人头皮发麻的要数暴露在皮肉外的断骨,特别是依稀能分辨出的腿骨,只剩半截皮肉连着,其他部分悉数断裂,孤零零地挂在那里,像一面小小的旗帜,在向我们招手,王少当场发出一阵干呕声。随即又有一道黑影从洞口直直地落了下来,那个人的腰背弓成弧形,手脚在地上轻轻一碰,如同黑暗中的猎豹,着地之后先是就地打了几个滚,然后才缓慢地抬起了上身。

秃瓢一看来者是林芳,不等她站稳,抄起步枪一杆子砸了上去。我站在洞口处,正好位于两人中间,也管不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先一把抱住了秃瓢,然后对胖子说:“快把她扶到边上去,守住洞口。”秃瓢瞪着一双虎眼脸上的血迹还没擦干净,指着林芳大喊:“我见过她!”

林芳也不与他多话,抬头望向洞顶:“他们人太多了,我顶不住。你们的弹药还剩多少?”

这时我们头顶上的洞口又传来一阵猛烈地抖动,我仰身一看,隐约能看见一些漆黑的人影,知道克瑞莫土着已经将我们团团围住,也就不再追究林芳和秃瓢在上边的时候到底有过什么过节,只想着如何渡过眼前的难关。我将大家手中的武器一汇总,两条步枪三支手枪,弹药还剩百十来发。正面突围显然是痴人说梦,唯有从洞中另辟蹊径才能有一线生机。

秃瓢因为过度激动,再度昏迷。林芳和胖子守在洞口,时不时地放上几枪,想把堵在洞口的土着吓退。土着人深知火枪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急着下来送死,只是趁着空隙丢一些石块长箭下来,唯一让我庆幸的是,大概是害怕殃及池鱼,他们并没有采用火攻的策略,要不然,任凭我们有几条命,一把大火下来,谁都跑不了。

“掌柜的,老这么耗下去,咱们耽误不起啊!”四眼对我说,“弹药总有用光的时候,咱们的储备粮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星期的量,最缺的是水。咱们五个人再加一个伤员,怎么算也熬不了十天。”

胖子连续被两块大石头砸中了脑袋,此刻火气正旺,明知道没用,还是端起步枪,突突突地朝着头顶上的入口处一通乱扫。我对他说:“你先去一边休息,让四眼给你把头上的伤口处理一下,咱们弹药有限,不能做无谓的浪费。你沉住点儿气,别叫一群野人给撩拨了。”

胖子头上肿了两个大包,又被不断掉落的碎石迷了眼睛,疼得满脸是泪花:“你说得倒轻巧,你自己过来挨一下试试。哎呦我的亲娘舅哎!(我说粗话我该死),千万别让老子活着出去,要不然,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林子,看他们日后还怎么跟老子狂。”

在我们停止射击后不久,头顶上的出入口也渐渐安静了下来,我分析说野人们的智力丙没有想象中那么低下,他们必定是想围困我们,待到咱们精疲力竭的时候自然不攻自破。

“那现在怎么办?”王少抱着秃瓢,语气中加蕴着一丝绝望,“我们就只能在这里等死?”(文-人-书-屋-W-R-S-H-U)

我说:“船到桥头自然直,下一波攻击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咱们得抓紧时间休息,把精神头养足了,才好跟这帮野猴子干。不过,眼下有一件事,要先处理好了才是,你说对不对,林小姐?”

林芳毫不在意地耸了一下肩,很随意地坐在了满地尸骨的碎石地上:“我和秃头的确见过一面,王家少爷可能不记得了。三年前,商会年庆的时候,我和我老板都出席了王家的宴会。”

王清正似乎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反复打量起林芳,最后摇摇头:“我不记得你。”

“王家何等排场,大少爷不记得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不过你那个光头保膘疑心病太重,他说我是故意混进你们队伍来搞破坏的。哼!幼稚!”

凭王家在华人圈中的影响,商会年庆上的嘉宾必然囊括了各堺精英,林芳既然有能力独自带队进入亚马孙丛林,她在业堺的专业水准必定差不到哪儿去,她当年受到王浦元的邀请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刘猛当保镖久了,对周围的事物怀着十二分的戒备。他从一开始就对林芳不信任,恐伯是因为潜意识里对她有印象,只是苦于时间间隔得太久,又只有一面之缘,所以始终说不清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我问林芳:“既然你们早就见过面,为什么在河滩上的时候你一点儿表示都没有?”

林芳说:“三年前的事,谁会放在心上。要不是这个大光头在上面提起王家商会,我哪里知道大家以前见过面。”

看了秃瓢刚才醒来后的激烈反应,恐怕是因为忆起了那次宴会。顿时觉得林芳早有预谋,这才起了杀之而后快的歹心。我看了看还在昏迷中的秃瓢,对大家说:“职业病害死人,一切还是等刘猛醒了再说。我们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怀疑林小姐。大家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先团结起来从死人窟逃出去才是真的。”

胖子一直对林芳有好感,这下更是要挺身而出保护人家:“依我的意思,根本就是大光头想的太多,把脑子给烧糊涂了。”

王少拎起一块石子就往胖子头上砸,被我和四眼按住了。四眼一巴掌拍他头上:“多大的出息,跟个泼妇似的拿石子砸人。传出去,你们王家的老脸要还是不要?”

我说:“大家都冷静一下,也许出路不止头顶上这一条。一般来说,能生成干尸的环境,要么是极寒要么是极燥。这里的空气温度不低,如果没有一条通风道的话,尸体不可能保存的如此完好,早就成了了烂坛子里的酸霉菜,臭开花了。尸窟一共就这么大的地方,百十来平方米的样子。咱们找一找通风口的位置,兴许能通一条生路出来。”

胖子站起身,头顶上顶着两贴膏药。他闭起眼睛,仰长了脖子在空中晃了那么几圈:“没觉着有风啊!老胡你确定这里有通风口?”

我又蹲下去,检査了一遍那些恶心的莲蓬尸,很确定地说:“先不管他们生前是什么样子的。总之现在,身体里的水分的确是被蒸发干的,皮肉成酱紫色。如果不是高温瞬间所至,那只能是因为长期通风,直接被风干的。就像咱们过年时候吃的腊肉肉是一个道理。不过就是少抹了几味调料而已。”我还没说完,林芳的脸色就有些犯绿了,她摆摆手:“行了行了。我们相信你,别再说了。大家起来找找吧,总比坐以待毙要强。”

林芳第一个站起身来,她走到我边儿上,看了一眼地上的独角尸,整个人差点儿跳起来,急忙往后退了几下:“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上帝啊,太可怕了!”

胖子一见她害怕,逮住了机会握起她的手:“别怕别怕,这就是克瑞莫巫医的干尸,估计他们是生前坏事做多了,死后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不过都死了这么久了就算他们有害人的心,也没那份力。”

我心说毕竟是个女人,平日再凶悍,碰到怪力乱神的东两还不是一样怕得要死,索性又帮胖子补充了一句:“这里所有的尸体都是这样的,长满了莲蓬和犄角。顺便提一下,你之前跳下来的时侯,正好踩碎了其中一具,我刚好像还看见它的眼珠子沾在你的鞋底上。”

林芳尖叫着抱住了胖子,不停地甩着脚上的鞋,急的几乎哭出来。胖子心里那个美啊,可脸上还是摆出了一副大义灭亲的包公脸:“胡八一同志,你再这么欺负她,兄弟的可就要翻脸了。”随即又换上一副忠厚可靠的面孔安慰了林芳—番。

这个小打小闹的插曲并没有给我们持久的快乐,我们四个大老爷们儿在漆黑的尸窟里摸索了老半天,一点儿线索都没有找到。我举着手电,仔细地排查起洞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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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岩石,希望能有一两处可以活动的通风板,只可惜找了半天,除了在手上多出几层老趼之外可以说是医务所获。林芳因为害怕诡异的裹尸—直跟在胖子后,秦四眼带着王少负责搜查洞窟的左半边。我贴在墙壁上不断地摸索,恨不得凭空砸出一条道来。

这时候忽闻林芳一声尖叫,把我们所有人都吓得—惊。胖子那头的手电一下子灭掉了。我高呼他俩的名字,许久也没有得到任何一个人的回应。秦四眼急忙朝着他们消失的地方跑了过去,我跟上去一瞧,只见原本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坐尸裹茧此刻已经乱成一团,由原来横竖陈列的长方形变成了一个诡异的圆弧形状,所有的尸茧成螺旋状排列,从远处看就像一个巨大的圆形旋涡。

王大少爷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诡异的事情,整个人几乎瘫坐在地上。秦四眼比他镇定一点儿,不过舌头也开始打战:“掌柜的,这……这就是你说的地下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他们两个、人、人上哪儿去了?”

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倒吸了—口凉气,一时间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胖子和林芳显然是在尸茧附近消失的,地上劈裂的手电筒就是最好的证据,我只是想不通凭他们两人的身手和反应,居然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就消失不见了。这背后如果不是有什么枭器机关在作怪,难道此处还真是闹鬼,将他们三人给活吞了不成?

我低头看了一眼躺在洞窟中鞅的尸体,它空洞深邃的眼窝里似乎正流露出似有似无的笑意,在嘲笑我们不自量力,擅自闯入神圣的马里克巢穴。

“你们两个拿好枪,守着秃瓢和洞口,别让上面的野人钻了空子。我去检查一下这些尸茧。”我捡起胖子他们遗落的手电,一步一步走向排列成漩涡型的裹尸堆中。秦四眼他们拉开了枪栓,一刻也不敢松懈。

“要不然,还是我跟你一起进去吧?”秦四眼举起手枪,“两个人前后也好有个照应。”他指了指眼前浩如烟海的尸堆,“还不知道胖子他们遇到了什么特殊情况,你一个人进去太危险了。”

我笑道:“大律师,你还是守着王家少爷吧!别一会儿我出来了,他倒没了。胖子身手不差,林小姐也不是一般人。如果里面的情况连他们都应付不来,你跟我进去,也只是枉送了一条性命。”

王少也拖着秦四眼的袖子说:“外面的野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钻进来了。你我做的是防线工作,不比胡爷轻松。再加上刘猛现在这个样子,你真放心撇下我们跟他走?”

四眼看了王少一眼,又瞧了瞧地上的秃瓢,无奈地点了点头,放弃了跟我一同前往的计划。只关照我凡事千万小心,如果有特殊情况,立刻呼救。

我笑着说那是当然,转身爬进用驼毯包裹起来的尸茧堆中,心中说:他下何其凶险,生死不过转瞬之间,哪里会有什么呼救的机会。

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尸茧,我握紧了胖子留下的手电,深吸了一口气,大步踏进了漩涡形的尸堆之中。

第二十章 奇袭

我为了找寻在尸茧堆中消失的胖子和林芳,独自踏入了一片属于往者的领域。这趟出来之前,根本没有料想到还有再进古墓的一天,别说黑驴蹄子和糯米,我连摸金校尉看家用的蜡烛都没带半根。也不知道这鬼地方是不是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在作祟。老人们常说,遇上脏东西,你就狠狠地对着它骂些糙话。有道是人怕鬼三分,鬼敬人七尺。可我们现在身在外国,蛮夷之地。我估计这里的野鬼别说中文了,连英文里那些骂娘的单词都听不懂,不禁有点儿担心真要是碰上了该如何交流。

我举着手电,在裹尸间的缝隙里来回打量,丝毫不敢松懈,生怕遗漏了胖子他们的身影,可我脚下越走越黑,身边的尸体也越来越密还是没有找到他们的踪迹。我回头看了看来时的路,已经被灰黑的裹尸毯掩埋起来,如同一个巨大的尸壁将我与外堺隔绝开来。好在我心理素质过得去,要不然还没找到别人,自己就先给吓死在里面了。我试着拉动了一下手边的尸茧,驼毯包裹得十分完好,风干后的尸体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轻,大概是因为碳化的原因,骨质中的碳元素沉淀,使得失去了水分的尸体比活着的时候还要重上几分。胖子他们当时就在这些尸茧边上寻找通风口,想要在短时间内搬开这些沉重的尸体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基本上可以排除他们是自愿消失的可能。但是,如果他们的消失属于非本人意志的范围,那么又是什么能够使两个大活人凭空消失在一堆用尸体堆砌的漩涡中?我一边思考着突然消失的可能性,一边继续深入裹尸群中心,不知不觉,连头顶上都是被尸体堆砌起来的墙壁,我整个人仿佛置身在一片死亡之海中。

越是接近旋涡中心,我越是感觉呼吸困难,很快地我不得不解开了上衣的纽扣,以便呼吸,尸堆中心的空气质量明显要比外面低很多,我的视饯渐渐变得模糊起来,我甩了甩头,大片的汗水从发丝上滑落下来,我这才注意到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已经浑身大汗,为了给自己鼓气,我没走几步就会大喊几声胖子和林芳的名字,希望他们听到之后能给我一点儿回应,可是整个裹尸堆里一片寂静,我连在外围留守的几个人的动静都听不见,更别说早就不知道消失在何方的胖子等人。

忽然之间,我手中的电筒开始自顾自地闪烁起来,不一会儿耳边响起了“呜呜呜”的声音,像是婴孩的哭泣一般。我心说只知道这里是克瑞莫巫医的群葬墓,怎么又跑出来小孩子的啼哭声,总不至于这巫医是拖家带口的吧?

我循着哭声一路向前寻找,不知不觉被它带到了襄尸堆积最为密集的漩涡中心,我道了一声奇怪,难道是老天开眼为我指了一条明路,知道我要找中心点,就学着小孩子的哭声把我给引过来了?尸茧中鞅排列得实在太过密集,连一丝缝隙都没有,所有的驼毯好像都裹成一体,根本无法顺利通过。只好将电筒咬在嘴中,空出两手来搬挪尸体。我伸手拉住了一具裹尸,拽起驼毯上的绳结使劲往外拉,在拉扯的过程中,我十分小心,生怕抽错了位置把自己活埋在干尸堆里。因为尸体被挤压得非常紧凑,以时间我竟无法移动这具裹尸,索性抬脚踩住了凸在旁边的尸体,想要借个力。没想到我刚一下脚,那具原本包裹得整整齐齐的尸体忽然动了一下,发出了“呜呜呜”的抽泣声。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又连踹了几脚,尸茧连续抖动了几下,抽泣声越发嘹亮。我心说这可是天下奇闻,埋了几百年的干尸居然会动。于是抽出匕首在驼毯上比画了两下,选定了一处比较好下手的地方扎了过去。

这—下刚扎进去不到两寸就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那具裹尸紧跟着剧烈地颤动起来,我心说不好,这可能是老僵要出棺了,上了年头的僵尸连千年的棺材板都能捅出洞来,何况克瑞莫人用以裹尸的不过是一层薄薄的驼毯。我急忙抽出匕首,不想扎人驼毯的匕首居然纹丝不动,似乎被什么柔柔韧的东西缠住了。我使足了吃奶的劲儿才将它抽了出来,整个人因为惯性的原因摔倒在地,一头撞在了身后的尸茧上,堆积如山的尸茧立刻晃动起来,眼看就要倾泻下来。我急忙贴着地面屏息凝神不敢胡乱动弹,生怕尸体倒下来将我压死在里面。等了一会儿工夫,摇晃逐渐停止了。我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再去捡掉在地上的匕首,上面居然缠绕着一件叫我再熟悉不过的东西,我爬在地上将匕首迅速地捡了起来,再三确定自己没有看走眼。

“胖子!胖子!”我扯下缠在匕首上的挂件,心急如焚地扑向了刚才被我捅中的裹尸。绕在我匕首上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胖子用来栓他那枚摸金符的金线。我一想到可能捅死了自己的亲兄弟,恨不得当场一枪崩了自己。好在那具尸茧在听到我的喊叫之后,又扭动了几下,以示自己无恙。我赶忙割开了驼毯上的绳结,把裹在里面的人拖了出来。

“肏,肏,肏,喘口气……”胖子如同一圈巨大的肉球整个人蜷缩着身子从破旧霉腥的裹尸毯中滚落下来。他瘫软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大字,脸上因为缺氧,早就憋成了朱红色。一看见我,两眼几乎要冒出火来,“你(我说粗话我该死),居然捅老子,我肏,肏……肏你大爷的。”

我见他还有力气骂人,料想问题不大,整个人心中一松,也跟着坐在地上,大笑起来。

胖子有气无力地拍了我几巴掌,然后一同大笑道:“好在有摸金符护身,要不然,一刀叫老胡你捅了心窝子,见了毛主席也没处喊冤。”

我说:“你小子搞什么突然袭击,怎么跑尸茧里头去了?林芳人呢?不是也躲在里面吧?”

胖子突闻林芳二字几乎要跳起来:“我肏,那小娘们真不是个人。就是她把我弄进去的。”

“林芳要害你?”我问胖子,“你们本来在寻找通风口,怎么一下子就消失了?”

胖子抽了抽鼻子,坐起来说:“那小娘儿们太狡猾了,我怀疑她根本是故意把我们引进洞里,想困死咱们。”

胖子回忆说当时他正和林芳排查尸茧周围的地面,希望能找到通往外面的地下道。结果林芳不知道为何,自己朝尸堆里面走去。胖子知道她胆子小,就一直跟在后面,想在关键时刻来一个英雄救美。没想到林芳独自来到大批的尸茧中间,不但不害怕反而像换了个人似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狼一样的光芒。胖子起先还想叫住她,后来见她突然蹲下去,像是要解开其中一具尸体的裹尸布。就灭了手电悄悄地凑了上去。没曾想就在灭灯的瞬间,林芳忽然大叫了一声,胖子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人套了黑布口袋,失去了意识。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嘴被人用破布堵上了,手脚蜷缩在一起根本动弹不得。他花了好一段时间才镇定下来,确定自己是被人裹进了驼毛毯。他好几次尝试着挣脱绳索,无奈周围都是软绵绵的驼毯,一点儿力都使不上。最后因为激烈的挣扎氧气几乎被消耗殆尽,他在昏迷中听见了我的叫声,就鼓起力气回应我。没想到我一上来就动了刀子,吓得他不停地挣扎,险些把我们两人都活埋在尸茧里头。

种种迹象表明,林芳的一系列举动都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她手中掌握的关于这个群葬窟的信息远比她告诉我们的要多得多。她也并非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柔弱,至少一个正常女人在面对如此诡异的尸体时不会像她那样,流露出期待的眼神。可以说,她初见独角巫医的尸体时,表现出来的慌张根本就是一次恶劣的表演,是为了掩饰她心中的喜悦。这些尸体可能就是她一直想找的东西。如果不是这样,她绝不可能一上来就独自走到尸堆里,还能熟练地解开绳结,这个女人与马里克巢穴中的群葬窟之间必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说不定,外面那些克瑞莫野人正是冲着她而来。

我把我的分析对胖子说了一遍,他一拍大腿,直呼高明:“我看这女人来头不简单,说不定跟咱们当初一样,做的是死人的买卖。”

“你的意思是,林芳根本不像她自己介绍的那样是植物学家,而是盗墓贼?”

“这有什么奇怪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咱们都被她给骗了。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娘们儿,要是让老子逮住,非把她跟老粽子一起钉进棺材里活埋了不可。”

我和胖子又在漩涡形的裹尸堆里寻找了半天,林芳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胖子气得牙痒痒,对天发誓此仇不报,他这辈子就不娶老婆。我劝他冷静一点儿,先出去跟外面那三个不知情的人汇合再说。

我们沿着直线一路冲了出去,返回的速度要比进去的时候快乐好几倍,刚到外头,就发觉情况不对劲,黑黢黢的洞窟里边没有一丝亮光。

秃瓢、王少还有秦四眼通通失去了踪影。整个群葬窟寂静一片,仿佛从来没有他们存在过的痕迹。一条长长的绳索挂在洞口,我和胖子对视了一眼,掏出手枪,一前一后走到绳索边上。我抬起头,朝洞口张望。忽然间,一张巨大的鬼脸从洞口伸了出来。我连退了两步,正撞在身后的胖子身上。他扭过头来,对我说道:“老胡,咱们被包围了。”

我定睛一看,洞窟中不知什么时候站满了一圈手持吹箭的克瑞莫土着。而洞窟口里的鬼脸也并非其他,是一个戴着面具的亚马孙土着。面具土着从洞中跳了下来,其他土着纷纷呼喊着同一个声音“欧拉绷”,我估计可能是面具土着的名字,或者万岁之类的意思。面具土着身材高大,肩上背着石斧,他走到我面前,单手摘下脸上那枚黄金三眼面具,冲我凶了一阵。

“老胡,这个红脸土着怎么这么眼熟啊?”

“他就是河滩上那个酋长,昨天夜里被我们用枪子打屁股的那个。”

“哦,那咱们可得跟人家解释清楚,打他屁股的是你,我可没参与。”

“你现在说什么都一样,他早就把我们都划入打击对象了。你看其他三个人都不在,估计是被俘了。”

我们不敢与土着人硬拼,一来敌我数量上实力相差悬殊,二来搞不好他们会拿四眼等人当肉盾。领头的土着正是昨夜在河滩上主持葬礼仪式的石斧酋长。他拿手指着我,对身后的手下们比划了几下,眨眼的工夫,一群克瑞莫壮汉将我扑到在地,用带刺的藤蔓将我的手脚捆成一团。藤蔓上的尖刺扎进皮肤里又疼又痒,比上大刑还叫人难受。胖子咧了一下牙,乖乖地举起了双手。我躺仰在地上对他说:“把手放下,咱已经够丢人了,不能再输了志气。”

土着见胖子束手就擒,就抽出一根磨得比较光滑的绳子去绑他,而且只是将他的双手反扭在背后,并没有像我这样五花大绑。我说同样都是俘虏,不能搞待遇特殊化。胖子说:“这只能说明我的态度比你端正,所以受到了群众的优待。待会儿我对他们酋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充分发挥一下我在谈判方面的口才,让他们也给你判个死缓。”

我叫苦连连,心说我刚才也是主动投降,怎么就没看见他们对我手下留情。紧接着,我们又被土着用吊绳从洞底拖了上去,我因为手脚朝天的缘故,在上升的过程中不断地被尖锐的石壁挂碰到身体,连身上的衣服都被磨成了破布条。刚被吊出洞口,外面就爆发出一阵如雷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大批克瑞莫人驻扎在山顶上,一见他们的部族顺利逮捕了敌人,个个手舞足蹈像吃了一个星期红烧肉一样开心。野人们把我和其他几个人分开来关押,胖子被推倒捆绑四眼和王少的大石岩底下,而我手脚被绑在一处,整个人“背朝黄土面朝天”,叫野人用一根木杆横架在平地中鞅。王清正见我被人像烤乳猪一样地抬了上来,居然还有心情嘲笑我:“胡爷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大家就是自己爬上来,不及您面子大,嘿。是被人抬出来的。”

我说你个死兔崽子,有种等老子空出手脚来你再猖狂。他摆了摆头:“我看悬,你看见山头上竖的木桩子了没?估计就是留着料理你用的。”

第二十一章 逆袭

经他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光秃秃的山丘上不知什么时候树起了一根巨壮的木桩。这根木桩明显是人工打磨过的。光露在外部的就有三米来高。我部明白这些克瑞莫人为何要千辛万苦将它从山底抬上来,就问秦四眼这是个什么东西。秦四眼抬头看了一下木桩,说:“顶端好像有一些雕刻花纹,具体是什么我看不太清。不过从这些野人狂热的表情来看,可能是某种跟祭祀有关的东西。掌柜的,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你待会儿可能要受苦了。”

胖子用脚踹了四眼一下嫌他乌鸦嘴臭。我说:“四眼说的没错,早做心理准备没什么不对的。秃瓢在哪儿,怎么没看见他?”

我一问起秃瓢,所有人都沉默了下去。我脑中划过一个糟糕的念头,急忙问四眼怎么回事。他低下头说:“你走了之后,野人们连续发动了四五波猛攻,把我们的子弹耗光了。刘猛当时已经醒过来了,跟他们带头下来的勇士扭打起来,最后被人砸了脑袋拖出了洞口。我们被抓上来之后就再也没见他。恐怕……”

“我呸,”王清正用后脑勺磕了四眼一下,“你少给本少爷嘴欠。我告诉你,刘猛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指不定一会儿端着冲锋枪就上来了。”

四眼一听,也用脑袋反磕了回去:“你小子是不是脑子坏掉了。你见过谁脑袋开花还能冲锋陷阵……”

两人谁都不服谁,硬是用脑袋干上了。我深知秃瓢这次生机渺茫,心中一下子充满了愤怒和懊悔。胖子跟他们两个绑在一块儿,并没有参与这场幼稚的争吵,而是一反常态地对我说道:“兄弟知道你心底里在想什么。老胡,哀伤和悼念都是以后的事,咱们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先活下去。否则,刘秃的仇找谁报?林芳那个死丫头谁来抓?”

我被横穿在木杆上,脑袋因为长期吊挂有些充血,眼眶不知为何有些湿润。我对胖子说:“他们认准了我是领头的,一会儿必定先拿我开刀。你尽量保持低调,逮住机会就带这两个小的先跑。不用担心我。”

胖子鄙夷道:“换成是我,你能丢下我跑吗?肯定不能是不是?这种冒充龟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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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的事谁乐意谁干,反正胖爷我绝对打死也不做逃兵。”

我回忆起以往的种种险阻,多是与天斗,与地斗,与往者斗。鲜有像今天这样有面对整个野蛮人部族的机会。以前当兵的时候,我们也曾经受到过被俘后的训练,大多是教导我们,要向革命烈士们学校,打死不能招,屈死不能降。最好在面对枪决的时候能像刘胡兰那样,高喊一句毛主席万岁。可眼下,敌人既不要我们招供也不要我们叛变,似乎只是琢磨着要如何把我们料理干净。

这时,热情高涨的土着们在巨木桩前燃起了篝火,石斧酋长戴起黄金三眼面具,整个人如同鬼神附体一般,剧烈地抖动起来,然后发出了一串意义不明的喊叫声。我以前在农村插队的时候,经常碰到类似的迷信活动,那些神婆神棍多是混吃榨财的江湖骗子,烧几道黄符,洒一些米酒就开始胡言乱语说自己是什么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下凡云云。有一次我们的工程队收到命令,开驻在陕西秦岭附近修建秘密工事,正赶上当地一个叫牛尾村的地方在搞迎神会,当时我们的指导员再三叮嘱,迎神会属于当地举办的民俗活动,对此都队的态度是不干涉不参与,只当没不知道这回事。不过我们这些工程兵大多是十七八九的毛头小子,每天面对着枯燥的开凿工作难免想要开小差。正巧我们连队里有一个小通兵叫李毛毛,他家的一个远方老表就在县里供销社工作。我就撺掇他带我去村里瞧瞧集市赶个热闹。当时只是单纯地想在庙会上玩儿个痛快,没想到那天晚上一到那地方,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当地的迎神会根本不是我原先料想的庙会活动,而是一场惨无人道的活人祭祀。

事前我和李毛毛脱下了军装,换上了他从老表店里偷借来的白衬衫黑长裤,打扮成普通民众的样子混进了迎神的队伍里。队伍打头的老道士高举七莲紫镜八卦符,两旁的小道士摇着铃铛。他们走到哪里,哪里的住户就举着鸡鸭水果加入到游荇的队伍中间。我们两个事先不知道参加庙会还要带贡品,就从路边的草堆里胡乱捡了几块石头,用布头包好,顶在头上充数。

游荇的队伍一路向深山里开去,我有点儿奇怪,从来没听说过赶集赶到山沟沟里去的。就问李毛毛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他只是听老表提起过,之前从来没有亲自参加过迎神会,并不知道村里的老小这是要去什么地方举办庙会。我们走了大概有半个钟头的山路,游荇的队伍越发壮大起来,其中不仅有牛尾村的村民,还有很多周围庄子里的百姓,大家像是被花蜜吸引的蜜蜂一样,不知疲倦地跟着打头的老道士一路行进到山凹深处。

山凹里面潮湿阴森,四周都是狰狞怪异的山石,中间的大广场上早就点上了火把,搭好了一座五六平方米的戏台子,台子上摆着案桌和供奉用的灯炉白烛。我们混在人群中,席地而坐。我拉着李毛毛特意坐得比较靠近戏台子,对他说可能是要先看一台样板戏,然后再开始其他的庙会活动。就在我们激动万分地猜测,今天晚上唱的到底是《沙家浜》还是《红灯记》的时候,一个衣着褴褛的年轻女子忽然被人五花大绑着推上了台。

我和李毛毛面面相觑,一时间搞不清楚这到底唱的是哪一出。李毛毛眨了眨眼睛不解道:“哎?难道是新戏板?”很快我就意识到,这并非是一出新戏,而是旧式封建迷信在作祟。一个村干部模样的老头走上台,先是宣读了一下最近国内外的形势,然后指着那个跪在案台旁的女人说:“她,赵青花,已经被黑姥姥妖附体,就是因为她,村子里的娃娃才会接二连三地被山里的野狗拖了去。现在我们有请金锣大仙上台来为我们牛尾村斩妖祈福。大家鼓掌欢迎!”

那个被称做妖妇的赵青花在哭喊中被两个道士绑在了戏台上的桅杆顶上。高举八卦镜的老道士,用木剑在案台上挑起一串黄符,口中念念有词,随即摇动铜铃道:“不好,妖孽已经与她形神合一。待我祭起三昧真火烧出她的原型来。”

几个农家汉子搬起事先备置好的干柴扛上戏台,一捆一捆地丢在赵青花脚下。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眼前上演的并非什么新的样板戏,而是一出活生生的杀人闹剧。李毛毛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班长,他们真的要烧死她吗?”

我捂着他的嘴,看了看四周,好在所有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看台上,声说:“这是滥用私刑。我们不能看着她被烧死,你你快点儿回连队去申请支援,我想办法上去把他们拖住。”

李毛毛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点了点头,悄悄地从人群中退了出去。台子上的老道士祭起了木剑,一串火焰陡然凭空而降,围绕在他身边上下起舞。地上围观的群众爆发出了热烈的朝拜声,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甚至跪在地上不停地念叨着菩萨保佑。我冷笑一声,如果台上的真实什么救苦救难的菩萨,又怎么会残忍地下令烧死无辜村民。从牛尾山的山凹到我们连队驻扎的地方,大概二三十分钟才能来回一趟。眼看打鬼迎神的仪式已经渐入高潮,黄衣道士和村干部样的老头一同举起了火把,朝桅杆下的柴堆丢去,我再也克制不住满腔的怒火,站起身来,三步一跨,单手一撑,跳上看台,拎起那一包用来假装贡品的石头,对着那两个草菅人命的侩子手狠狠地甩了出去。

台上的人怎么也没想到会突然跑出来一个搅局的,被我砸了个措手不及。那个老道士更是被一把乱石砸得头破血流,火把脱手险些烧着了自己的袍子。我乘着台下民众骚动的空子,割断了麻绳抱着赵音花一路往山上逃去。恼羞成怒的老道士率领了一大群被蒙蔽的老百姓追着我们满山地跑。赵青花被吓得魂不附体,几乎要昏死过去,幸而后来我们指导员带着一个排的战士及时赶到,用真枪实弹把企图烧山毁林的暴徒们镇压下去。

因为这件事,我和李毛毛都受到了牵连。特别是我对村干部“实施暴力”的罪恶行径被部队领导定性为官僚主义作风,险些就被打成反革命分子。好在指导员和赵青花一再为我作证,最后我只是被象征性地革去了班长的职务,发配到喀纳斯当了一阵子闲差。我当时年轻气盛,还因为调任的事情跟指导员大吵了一架,后来想想,把我调离当地,完全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保护,害怕别有用心的危险分子借题发挥,鼓动村民们对我实行打击报复,迸而把事态严峻化,造成当地军民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想不到时隔多年,今天要被人上架火烤的却成了自己,看着巨木下面越燃越烈的篝火,我忍不住地想,是不是此刻也有一个思想进歩的野人正在筹划着解救胡八一行动呢!

面具酋长跳完了表示娱乐天神的舞蹈,从脸上卸下了面具,我越看那枚三眼黄金面具越是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时,两个肌肉鼓得像山一样的野人走到我面前,一前一后将吊我用的木杆抬了起来。我像一个正要被人开膛破肚的野人,任他们抬到了巨木跟前。酋长得意地将面具交给身边的一名印第安少女,又从少女手中接过一枚细小精致的金柄人头斧朝我走来。

我看着这两件精美的工艺品,心中疑窦丛生,照理说克瑞莫人的生产技术落后,至今依旧是部落制的公社群体,使用的武器都是石制,部落里没有驯养牛马,更不可能懂得冶炼金属。酋长佩戴的三眼面具和现在这柄人头斧做工精细,面具一只眼睛上嵌有红宝石,一只眼睛上镶着绿松石,鬼脸中间的眼睛是一个空洞,与金斧人头上的式样一致,属于同一个系列的古物,有着强烈的印加色彩。这样有配套意识的艺术品不应该出自如此落后的野蛮人部族的,这有可能是古文明遗留下来的产物,可能与我们寻找的印加神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危机之际,我被自己脑中闪现的灵光叫了一声好,可惜双方语言不通,之前的几次接触效果不甚理想。此刻我和其他人都成了俘虏,想要从面具酋长口中探听到有用的信息更成了天方夜谭。

酋长两手朝天,仰望星空。其他野蛮人纷纷蹲在地上,不敢直视他,他走到我跟前,用金斧挑开了我的手脚上的绳子,随即又叫人将我两手朝后反捆,挂上了巨木,看来秦四眼的分析一点也没错,这群克瑞莫人当真要把我一把火烧了祭天。

面具酋长举着金斧走上前,在我胸口比划了两下,冰冷的刀口贴着外衣传来了一阵阵的寒意。我心想难道火刑不够,这哥们还打算挖我的心肝出来下酒?

仿佛是为了印证我的推测,他狞笑了一下,一手高举金斧,—手扯开了我的外衣,作势朝我的胸膛劈下来。见金光一闪,我脑中浮现出“一片丹心照红旗,去留肝胆两革命”的传世名句。

克瑞莫人办起了声势浩大的祭祀活动,要拿我这个眼中钉当干柴烧了祭天,无奈面具酋长与我有旧仇,行刑前还要假公济私一把,用金斧取我的心肝泄愤。

我心想既然要死,死得光荣肃穆些,像条真汉子,我索性瞪大了双眼直视面具酋长的暴行。不想,那金斧砍到一半,硬生生地停在我胸口上,再也没有往里头近一丝半毫。我道了声奇怪,如果不是这位印第安兄弟转了性,就是我胡八一得了什么奇遇造化在不知不觉中练就了铜皮铁骨,竟然叫锋利的金斧摧不动半分?

用屁股想也知道不可能是后者,要真是这样,我还当什么摸金校尉,直接去Centro_Sur_Mar当保镖算了。可如果是前者,那这位前一秒钟还恨不得将我抽筋扒皮的酋长又为什么在瞬间改变了主意,不杀我了呢?

面具酋长盯着我的胸口看了好一阵子,最后尖叫了一声,扑通给我跪了下去,嘴里高喊着“欧拉崩,欧拉崩”不停地磕头。其他野人一听他喊话,立刻学起他的模样,对着我虔诚地膜拜了起来。我心中好生郁闷,低头朝自己的胸口看去,想瞧瞧是不是有毛主席在暗中相助,给我刻了一个免死金牌什么的。可我胸口空荡荡的,没多一根毛也没少一块肉。唯有先前从胖子身上拿来的摸金符在脖子上一晃一晃地摆动。总不至于这些亚马孙丛林里的野蛮人还认得咱们摸金校尉的护身符,难道他们都是粽子僵尸的后代?

可我胸前除了摸金符再没有其他特别的东西,要说他们是忽然被我的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所折服的话也未免有些离谱。酋长再抬头看我,眼中充满了恐惧和敬畏,胖子他们原本被绑在一边的大岩石下,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逆转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胖子扭了扭被绑得无比结实的身躯对我喊:“老胡,你那边怎么回事?这帮驴日的怎么都叫你给整趴下了?”

我苦笑道:“兄弟我心里也没底,不知道他们这唱的又是哪一出。”

“那你倒是给他们威风一个,先把咱们放了再说呗!”

我这才想起自己还被吊在半空中,于是故意板起脸,朝跪在巨木面前的酋长使了一个眼神。酋长惶恐地看了我一眼,立刻从地上爬了起来,低下头去为我解开绳索。我一落地,先是给他一脚,狠狠地踢在屁股上。接着从他手中夺过金斧快步走到大岩石下边给胖子、四眼还有王少松了绑。克瑞莫土着一直跟在我身后,弓着腰哈着背,神情出奇地恭敬。

胖子甩开断绳,活动了一下手腕:“老胡,你什么时候解放的南美洲,怎么不早点言语一声。”

我解释说:“千古奇冤啊,我哪知道他们又跪又拜的是怎么回事!”我取下摸金符交给胖子,“依我的看法,他们怕的是你这枚摸金符。”

胖子半信半疑地接过去,挂了起来:“不能够吧,野人又不是穿山甲变的,对摸金符有什么好忌讳的?”

他一挂上摸金符,面具酋长就从我后面跑了上来,这次看都不看我一眼,径直给胖子行了个大礼。秦四眼从我们的帐篷中取出了火器,被跪成一团的克瑞莫野人弄得浑身不自在。他听我描述完祭祀的过程之后,很肯定地说:“我同意掌柜的看法,克瑞莫人顶礼膜拜的就是这枚摸金符。他们与传说中的摸金校尉一定有着什么联系。”

王清正可不管这些,他抄起秃瓢留下的手枪,一把揪起酋长:“我问你,跟我们一起的那个光头呢?那个头上受伤的人,他在哪儿?你们把他弄哪里去了?”

土着自然听不懂他说的中文,一个劲儿地摇头,两手护住自己的脑袋。秦四眼先后用西班牙语和现学现卖的克丘亚语对他连比画带说明的,他们总算明白了“大光头”是什么意思。一个黑黢黢的印第安小战士指着山下的树林一阵比划,大致意思是那个凶恶的光头居然早就被他们抬下山喂野兽去了。王清正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差点一枪毙了酋长。

我拦住他说:“你现在杀人已经于事无补了。还是让他们带路,先找到刘猛再说。”

四眼想得比我仔细,他说:“找两个土着带路,我和王少去就行了。掌柜的,你要留在这里,搞淸楚事情的原委,另外还要小心堤防林芳,这个女人十分狡猾,我们到现在都不知遒她的真面目,不可不防。”

秦四眼和王少带着两个认路的克瑞莫野人下了山,去寻找刘猛的下落。我和胖子则留在了马里克巢穴,向面具酋长打听事情的始末。不过我们双方语言不通,只好打起了手势、比起了哑谜,半天下来,话没听懂半句,闷火倒是憋了一肚子。

我和胖子好生郁闷,说话的声音不禁大了起来。面具酋长似乎很怕触怒我们,一直诚惶诚恐地站在边上。这时,一个神色慌张的土着从山坡的另一头慢慢地向我们靠了过来。他的位置很刁,一直卡在山坡中间,不停地探头向我招手,又用手指贴在嘴唇上,示意我不要声张。每当面具酋长向我这边望的时候,那个山坡下的土着就会贴在地上,似乎躲避酋长不想被他发现。

我对胖子说:“那边有情况,我过去看看。你继续跟这个地主头子聊聊。”

胖子指着酋长说:“就他这个猪脑子,聊个屁啊!你干吗去?要是撒尿我跟你一块儿去。”

我说你再憋一会儿吧,我现在有正事,你替我看着点儿,别让他跟着我就行。“

胖子满口答应,我一转身,酋长就想跟上来,被胖子”哼“地一声喝了回去,不敢动弹。我快步滑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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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坡,四周都是碎石乱骨,先前那个一直朝我招手的土着不知去向。我心想难进是眼花看错了?忽然,—个冰冷的东西拉着了我的手腕,有一个声音在我脚边喊:救命。”

这一句中文听着十分别扭,我低下头去看见一个土着趴在石滩上,身上并无半点伤痕,可他神色慌张、声音发抖,用力拉住我,又说道:“救命。”

我十分肯定他就是方才背着酋长向我招手的土着,这人头发乱而不长、皮肤黑而不暗、个头壮而不粗、样貌野而不凶,虽然是个地道的印第安人,但是与居住在亚马孙从林中的克瑞莫野人有着明显的差别,最重要的是,他用中文向我求救,说明他知道我是中国人,光凭这一点来看,背后必定大有文章。

我矮下身去问他:“你是什么人,怎么会混在野人群里?”

他茫然地看了看我、舔舔嘴唇,又用不太熟练的英文说:“我叫亚洞,提他玛村向导……,”随后他又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估计不是西班牙文就是克丘亚文。我一听“亚洞”二字激动地快要眺了起来,赶忙扶住他,用蹩脚的英文告诉他卡迪隆正在找他,村子里的人都很关心他,我们是卡玛雅酋长的老朋友。这些话虽然有虚构的成分在,但已经足够使这个害怕得浑身发抖的印第安向导平静下来。家人和村子的消息使他获得了久违的安全感,亚洞眼中闪出了泪花,几次张口想说话都因为太过激动而发不出声音。我对他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先起来跟我走,咱们换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亚洞点点头,抹去了眼角的泪花,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回到了野人营地。我领着亚洞回到秃坡上的营地中,刚爬上山头就听见胖子在喊:“秃瓢找到了。老胡,你快来。”

听闻刘猛生还,我比摸了金子还要兴奋百倍,拉着亚洞说:“快跟我走,这里有人能听懂你们的话。他是卡玛雅族长的好朋友。”

我们原先搭制的帐篷边上围满了克瑞莫野人,胖子从人堆中挤了出来,对我大笑道:“刘猛这小子命也太(我说粗话我该死)硬了,你猜怎么着,野人当初把他丢在山沟里等死,以为会被野兽吃掉。哪曾想那一片长满了有毒的热带植物,一般动物哪有兴致去那里捕食。四眼找到他的时候,这家伙居然在呼呼大睡,我的个亲娘哎,听说山头上就有豹子,真(我说粗话我该死)危险。”

我来不及向他介绍亚洞,只说这是一个能为我们提供线索的人。我们钻进帐篷里,只见秃瓢头上裹着厚重的纱布睡在行军床上,王少在一旁点着小酒精炉一丝不苟地伺候着。

四眼见我们进来了,指着王少说:“大少爷这次可立功了,要不是他眼尖,刘光头可就找不回来了。”

胖子说:“大少爷真够体恤下属的,一路把刘秃背回来不说,包扎、上药的活儿也全包了。你看,小炉子上还炖了肉。”

我说:“这就叫一报还一报,平日里作威作福的。现在让他也体会一下伺候人的感觉,省的他老自以为是,拿臭架子使唤人。”

在我们这群人中,刘猛可以说是王清正唯一信任的人,这个忠厚老实的保镖一路跟着他走来,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两人感情深厚得没话说。王少此刻少有的安静,根本不屑与胖子、四眼斗嘴,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受伤的伙计。

秃瓢头上本来就有伤,又被面具酋长砸了—块大石头在脑袋上,没有当场毙命已经是前世修来的造化,此刻见他生还,我心中的石头也落下了大半,现在只等他醒过来,我们一路上所遇到的谜题自当迎刃而解。

今天折腾了一整天,又是尸茧又是祭祀,我们几个人身心俱疲,胖子自面具酋长揪到帐蓬里准备好好地教训他一顿,以解心头只恨。

“你看,这是我找到的藤条,一会儿咱们几个轮流给他一顿鞭子,让他知道劳动人民的厉害。”胖子作势要抽他,酋长吓得连连后退退。我夺下藤条说:“你们刚才对人家又打又骂的,有什么怨气也应该消了不少。跟一帮野蛮人计较长短,算什么英雄好汉。何况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口中的‘欧拉崩’到底是什么,和摸金符又有什么关系。一切还是等弄明白了之后再作定夺。”

酋长虽然听不懂中文,但是从我们的神情举止里还是看出了端倪,知道是我使他免受了皮肉之苦,于是心怀感激地朝我拜了一下,我很受不了这种又跪又叩的不平等待遇,就把酋长扶了起来,对他比划说能不能将三眼面具和金斧交给我看一看,研究完之后自然会还给他。

酋长犹豫了一下,默默地把眼睛转向了别处,不愿意把东西交出,看来面具和金斧对他们的部落来说至关重要,可能是某种权利的凭证。胖子“啪”地一下,甩了他一鞭子:“你这个老财迷,四道临头还敢消极抵抗,快把东西给老子交出来,要不然……”

酋长十分害怕胖子动怒,从腰间掏出面具和金斧,往地上一丢,转身退出了帐蓬。我笑道:“果然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对他客气倒当成了福气,非要动粗才知道怕。”

胖子捡起金斧,晃了晃手中的藤条:“这就叫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靠实力说话。”

秦四眼也跟着笑道:“人家怕的可不是你的鞭子或者枪,如果没有脖子上那枚摸金符,我们几个不早就叫人给煮了。哎,掌柜的,你们以前做的到底是什么营生,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

我说:“都是年轻时候的事了,好汉不提当年勇,摸金倒斗,是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活。看起来威风,说穿了还不就是穿山的老鼠、刨地的野猫,有什么好提的。你还是过来看看这个面具,我总觉得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秦四眼拿起面具,凑到煤油灯下仔细观察起来,他在一源斋当律师,跟在桑老爷子后头也有小半辈子的时间,耳濡目染下习得的东西自不在少数,是一个洋学,对外国的历史、民间文化也有颇深的见解,论学识实在不是我们这几个莽夫能比的。

“掌柜的,这东西你我都见过,你忘记了吗?就在华盛顿警局。”四眼拎起黄金三眼面具送到我手,“就因为这玩意儿,你和胖兄还险些吃了冤枉官司。想起来没有?”

“我肏,难怪这东西看着眼熟,老胡,这是失窃的印加公主面具!”胖子从我手中捧过面具,喜道,“捉贼捉赃,这些可叫我们逮住了。嘿嘿,这群驴日的野人看老子今天怎么收拾他们。”

他俩这么一说,我才真正地想起了面具的来历,可不正是我们费劲千辛万苦要寻回来的失物嘛!Shirley杨一路尾随盗取面具的凶手深入雨林,为的就是缉拿杀害欧文博士的真凶,夺回博物馆的蔵品,此刻失窃的三眼黄金面具就在我们手中,那么Shirley杨现在身处何方,是不是也同我们一样身陷克瑞莫人的营地?

胖子端倪了半天说,“我怎么瞧不出这面具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竹竿子的人到底为什么要偷它?”

我说:“虽然不知道在印加人的文化体系里,面具扮演着什么角色。不过在国人的概念里,面具是人内心的象征,是用做伪装的武器。面具文化又被称做傩文化,咱们常听说的傩戏、傩祭就是一种带着面具的祭祀。在古代,傩戏的流传范围很是广泛,在西南地区、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嫩江流域等地都有流行。随着生产力和社会演变,傩戏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的影响力逐渐消失,不过在偏僻的西南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中民众依旧信奉傩戏的神力。在傩祭中,面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傩祭之风盛行的商周时期,为了在傩祭中获得强烈的祭袓效果,主持傩祭的方相氏佩戴着‘黄金四目’面具。《周礼夏宫》说:‘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来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后世将方相氏神化就变成,驱鬼逐疫、消灾纳吉的形象代表。这枚三眼荑金面具的作用,想来也是大同小异,可能是印加国的祭傩之物,被赋予着强烈的神权色彩。”

胖子说:“既然咱们老袓宗用的是四只眼,他们用的是三只眼,这说明印加人的规格比咱们低,属于孙子辈的。王老头不是说过,每周土着都是劳什子商朝遗民的后代嘛,有一两个跟祖上相似的面具也不足为奇。”

从我们说话的时侯起,亚洞就一直躲在帐蓬的角落里,看见酋长进来更是吓得缩成一团。四眼问了他一些问题,然后对我,亚洞的外语能力有限,听不太懂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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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牙文,英文也不够用。他大概地介绍了一下,说野蛮人杀死了很多考古队员、摄像、外国大兵。亚洲女人十分厉害,她也杀了不少野蛮人。亚洞害怕被牵连,所以脱了外衣混迹在野蛮人中间,已经有五天的时间了。至于为什么会打起来,他也不是很滴楚,只知道野蛮人是在一天夜里忽然袭击了考古队的营地。

“这个消息十分重要,至少我们知道林芳的队伍并不是简单的研究小组,而是配置齐全、有正攵府性质的考古队。她自己的身手也很不一般,看了秃瓢的直觉没有错,这个女人一定的出于什么目的才会一直混迹在我们中间。她可能是在巫医墓中发现了什么线索,急于脱队,这才暴露了身份。”

胖子说:“既然是这样,那么她的目标会不会和我们一样,都是魔鬼桥对岸的印加神庙?”

四眼点头:“这个可能性很大,现在我们的竞争对手又多了一个,而且林芳的底细我们还没摸透,她那边是不是还有后续部队的支援也不清楚。掌柜的,你看下一步怎么办?”

我思考了一下,指着桌上的面具和金斧说:“失窃的印加公主面具现在就在咱们面前,竹竿子的五人小组也不会跑远。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面具的作用,更不知道克瑞莫人是不是同他们达成了协议。最重要的,刘猛伤势严重,不适合再跟进寻宝行动,我的意思是,等刘猛醒来之后,让他和亚洞再仔细地谈一谈,看是不是有什么遗漏的线索,然后找人把刘猛送出去。至于亚洞,他要是愿意担任我们的向导那是最好,要是不愿意……”

“不愿意也得愿意,”这次四眼出奇地坚决,“我们已经被别人抄了线路,已经没有时间再耗费在路上了,必须一举击中,直线向神庙开进。”

胖子说:“你们美国人怎么老这么自私,人家老婆孩子在家盼着呢,是你说走就走的吗。”

四眼推了一下眼镜对我们说:“总之向导的事情由我来敲定,亚洞不会离开我们的队伍,这一点我有信心保证。至于用什么方法,你们就别管了。”

我把目前能整理出来的线头都顺了一下,首先是印加公主面具,已经追回;其次是竹竿子的队伍,估计已经领先我们三天的路程;然后是林芳,这个女人狡猾多变,她的实力我们还没清楚,不得不防;最后就是Shirley杨的下落,这也正是我长久以来的心病。进入雨林这么久还没有得到任何有关她的消息?我心头一直压着一块大石头,怎么也透不上气来。

还有很多未解的谜团在不断地困扰着我、阻碍我的思路。我至今没有弄明白公主面具和霸王印之间的关系,对于克瑞莫人与印加帝国之间的联系也是半猜半蒙,全不得章法。眼下刘猛受了重伤、王少意志消沉,大家的心情都被各种各样的意外搅得失去了滋味。以往行动,都是我、胖子和Shirley杨的三人组合,大家长短互济、患难与共,没有一般人之间的猜忌和利益冲突。可这次不同,印加神庙的探索小组,不但集合了来自王家和桑家的精英,外围更有数不清的人在窥视我们,就目前来看起码有两路人马已经抢在我们前面,他们手中掌握的资料和内幕比起我这个临时队长只多不少。而这些忧虑和不安我无法对任何一个人倾诉,即使是胖子也不行。他自己已经因为林芳的忽然变节伤心不已,只是憋在肚子里没有说出来罢了,我实在无法让他再来承担我的压力。

我深吸了一口气,对大家说:“人是铁饭是钢,再愁再难,也是明天的事。一切都等刘猛醒过来再说,咱们现在出去吃点儿东西。我刚才看见野人在外面烤野味,你们闻闻看,是不是已经有肉香味飘进来了。”

胖子仰起脖子,吞了一下口水:“你不说还真没觉出来,真是烤肉的味道,来来来,大家先出来吃饭。这顿丛林烧烤我可等了有段日子了,谁都不许跟我抢!”说完带头冲出了帐篷。

四眼笑了笑,对王少说:“你和掌柜的也去吃点东西吧!这里我看着,顺便再和亚洞聊一聊。”

我说这里暂时还没有危险,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出去吃点东西补充一下体力。四眼指着亚洞说:“他害怕被克瑞莫酋长发现,我得陪着他。还是你们先去吧,回来的时候给他带点儿肉就是了。”

王清正原本不愿意丢下刘猛,被我拎起衣领拖了出去,这种情况下,他的情况其实才是最槽糕的,刘猛受的是外伤,躺上个一年半载最多留两块疤也就过去了,可王清正要是这样一路抑郁下去,可不是多躺两天九能治好的事。像他这样没吃过苦头、没受过挫折的大少爷,一旦遇到问题就会自暴自弃、失去信仰和目标。我拖着他走到帐蓬外,望着满天的星光、闻着遍地的肉香,决定先和大家饱餐一顿,再好好给这个资本主义的大少爷讲讲保尔。柯察金的故事。

秃山上,野人们燃起了篝火、烧起了烤肉。胖子露着胸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挂的摸金符有多厉害。他每走到一个地方,野人们就会献上烤好的野味。酋长还特意为我们搭了一处背风的篝火堆,亲自为我们烤制食物。

我、胖子,王少席地而坐,啃着香喷喷的鹦鹉肉。胖子问我:“你到底搞清楚这些野人和摸金符是什么关系没有,他们老这样拜我,搞得我总觉得自己像个死人一样。”

我招呼站在一边的酋长与我们同坐,指着胖子胸前的摸金符问他:“这是什么东西,你们怎么认得?”

酋长大致看懂了我的意思,跪在地上朝着胖子磕了一个头,然后从火堆中抽出一根火把,站起身来,舞动手臂示意我跟着他走。胖子说:“老驴日的要带我们去什么地方,会不会是个陷阱?”

我也学着酋长的样子,抽出一根薪柴来用作照明:“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他想害咱们多的是机会,何必卑躬屈膝演这一出。你准备―杆枪,咱们跟着他去瞧瞧到底出的是什么幺蛾子。”

我叫王少把烤好的野猪肉带给四眼和亚洞,他默然地应了一声,用剌刀插上一块肉径直进了帐篷。胖子说这孩子怕是憋屈坏了,弄不好以后就是个二闷。我说心理问题必须提早预防和治疗,王家大少现在的种种表现都属于早期症状,回来要抓紧治疗,晚了可就把好好的娃给耽误了。

面具酋长带着我和胖子一路向着山顶攀爬,黑喑中,脚下的小石子不断地滚落下滑,路面状况很是槽糕。胖子一手举着电筒一肩扛着步枪:“他这是要去什么地方,怎么越走越往回缩了?”

我看着高低起伏的地势,又瞄了一眼天上的星位,对胖子说:“我们现在是在往马里克巢穴的顶峰走,就是先前那个群葬窟,里面堆满尸茧的那个地方。”

“你确定他听懂你的意思,是要问皿金符的事?”

“错不了,他指了好几遍你胸前的宝贝。要是这都能理解错,那咱们也别去找什么印加神庙,回家均两亩地,种瓜生娃算了。”

克瑞莫人驻扎的营离里峰顶大概有五六百米的距离。不过把直线距离换算成坡度高之后,爬起来并不轻松。我们被折腾了一天,烤肉没吃上几口,又被人拖出来做饭后运动实在有些郁闷。我一边擦汗一边暗下决心,到时候如果这个面具酋长不交代一个满意的答复,老子就把他一脚踹下山去。

面具酋长走在我们前头,爬得十分起劲,住地回头朝我比划手势,意思说我们马上就要到达目的地了,我看着这熟悉的山头,心中充满了疑惑,照理说我们先前在峰顶转悠了也有小半天的工夫,如果除了克瑞莫巫医慕墓之外,还有别的什么特殊事物,我们早就应该发现了。难道面具酋长要带我们看的还是那个巫医墓,墓穴里面藏有我们尚未洞悉的玄机?

“乌拉崩!乌拉崩!”在里墓穴口还有二三十米的地方,面具酋长忽然停住了脚步,跪在地上大声地呼喊起一连串重复的短句。

胖子被吓了一跳,拉开枪栓瞄准了前方:“这老红毛叫唤个什么劲,前边有东西?”

我按住胖子,朝前连跨了几步。黑暗中,只见一个白色的物体葡匐在墓穴洞口一动不动。酋长抓着我的手臂继续大喊:“乌拉崩,乌拉崩。”神色十分激动。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安静下来,免得惊动了他口中的那个“乌拉崩”,我长吸了一口气,猫下身去慢慢地朝洞口摸了过去。胖

子凑到我身边,小声说,“你别先过去,甭管它是什么,咱们打一枪再

说。”

我摇摇头:“你看着点儿老红毛,我去前边探探虚实。在没有弄清楚状况之前不能胡乱开枪。”

“胡司令好觉悟!”胖子朝我敬了一个军礼,我笑了一下,随即转身继续朝着那一团白花花的物体匍匐过去。

身下细小尖利的石子我浑身发疼,越是接近那团白色物体,我的心跳越是激烈。黑暗中我没有携带任何可照明设备,即使离它只剩下三四米的距离,我还是只能隐约看清一个轮廓。那东西横在地上,没有一丝呼吸,像是一具死去多时的尸体,除了白色的衣角在风中不断地抖动,看不出任何生命迹象。我摸起地上的石子,朝它丢了上去。石子随即被弹开,不见它有半点反应。我爬起身快步走上前去,只见漆黑的洞口前平躺着一具用白色驼毛毯掩盖住的物体,从大小形状来看,极似人类的尸骸。我大吃一惊,想不通何以在我们离开之后洞口会出现一具尸体,我看了看脚下漆黑的墓穴窟,脑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极其荒唐的想法:巫医的尸体主动跟着我们走出来了!

俗话说,人吓人,吓死人。我站在墓穴口被自己突如其来的一发妙想惊出了一身冷汗。来不及多想,我俯身朝地丄的尸体靠了过去想要揭开驼毯一探究竟。如果真是身上长满了莲蓬洞的巫医遗骸,那也算不枉此行,逮住了一具会自己移动的尸体。

我探出手,有些微微颤抖,总觉得白布下的物体会忽然坐起来。我告诉自己必须冷静,没必要被莫须有的想象给吓住。心下一横,死死地抓住了粗糙的驼毯。只听我身后一声惨叫,还没来得及弄清怎么回事,白毯已经被我在无意间扯了下来。一具头上顶着寸角,身上长满螺旋洞的男尸赫然呈现在我面前。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巫医诈尸,连忙往后退去,却被一个结实的物体撞了个满怀,一双粗大有力的手掌稳稳地将我扣住。我扭头一看,原来是胖子不知道什么跟着我爬了上来,他被我的身体挡住了视线,不曾看见地上的莲蓬尸。只是问:“那什么玩意儿,你丫脸都吓黄了。”

我顾不上回答他,急忙问,“刚才是谁在叫?”

胖子“哦”了一声说:“不就是那个没出息的老红毛,他看见你要扯白布吓得屁滚尿流,大叫―声就晕过去了。我早说过,一切返动派都是纸老虎,禁不住历史的考验。老胡,你快让我看看布下面到底是啥!”

我懒得再去看一具身上穿满小孔的古尸,摆摆手让胖子自己去看个究竟。胖子看了一眼,差点把吃下去的肉都吐出来,掐着自己的脖子把我一通好骂:“咳咳咳,胡八一你太恶心了,你,你咳咳咳,你不能早告诉我……”

胖子咳完之后长出了一口气,这才想起不对劲儿:“我肏,这东西不是在石窟底下埋着的吗?怎么自己跑上来了?老胡,咱们该不会是被外国人的粽子盯上了吧?”

我说:“你想得倒美。你又不是什么绝世美男。人家外国粽子闲得蛋疼,大老远爬上来找你磨叽。再说了,要真是个粽子还不早就跳起来扑人了,哪里轮得到你我在这里说他的闲话。”

胖子用刺刀捅了捅莲蓬尸,没想轻轻一碰,居然揭下它半层皮。尸体整块腹部上的皮下组织露出了大半,已经坏死的肌肉上同样布满了坑坑洞洞。胖子好生郁闷,急忙把刀头上的死人皮甩了出去。

我虽然也被恶心得不行,可脑中依旧在飞速地旋转:“洞中的尸体都是干尸,为什么独独这具莲蓬尸还保持着柔软,并未僵透?到底是因为它离幵了洞穴,脱离了某种特殊环境后所致,抑或它根本就不是洞中的千尸?如果不是从洞中来的,那又会是哪里冒出来的一具莲蓬尸”

面具酋长先前被我擅自揭开白布的行为吓得昏死过去,此刻正用手抱着脑袋—缩在地上不断地龋抖。我走上去点了他一下,酋长被吓得几乎要眺起来。我想了想,指着山头上的莲蓬尸问:“他是谁?是不是你们的‘欧拉崩’?”

酋长连连,、跪在地上、双掌平展、掌心朝天。这个姿势我在国家博物馆的石壁画上曾经见过,Shirley杨为我解说时提到过,掌心朝天是印加人对皇族也就是太阳族所行的必须礼节,在印加除了皇室之外,只有尊贵的祭司,也就是部落中的巫医能享受有这种待遇。

胖子惊呼一声:“敢情是那个大斧头勇士的尸体?”

我也不太相信这具尸体就是前两天被我们打死的野蛮人,可林芳说过,克瑞莫人在河滩上举行召魂仪式,是为了让死去的巫医复活。换句话说在树林被胖子一枪打死的,并非什么大斧头勇士,而是这群野蛮人的巫医。

“他死前没有及时赶到马里克巢穴,死后异变的模样被族中人发现,这些无知单纯的克瑞莫人以为是天神对他们的惩罚,于是违背了千百年来克瑞莫巫医的告诫,踏入了圣山顶端的群葬窟。我估计,他们最初的本意是把大斧头巫医的尸体送进洞窟平息天神的怒火,没想到半路上发现了我们的营地,这才打了起来。而大斧头巫医的尸体在混乱中被遗弃于洞口,还没来得及运下洞去。”

“这也不对啊,这些野人既然敢爬进洞里抓咱们,怎么会把如此重要的巫医尸首留在野外呢?”

“别忘了,这是一具变异的尸体。连你我看了都触目尽心,这些没有接触过科学,对神秘事物抱着敬畏之心的克瑞莫野人又怎么会不害怕呢!何况巫医都是自行爬进洞里等死。依我看来,他们将大斧头巫医的尸体安置在洞窟外,是因为他们相信巫医的法力,在等着他自己爬进去消除灾祸。”

“可这和摸金符有什么关系,这可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克瑞莫人,跟咱们摸金校尉没有半毛钱关系。”

胖子玩笑式的一句话,点中了我心头的灵光,我提起酋长的脖子,指了指地上的巫医然后又指了指胖子,没想到酋长居然看懂了我的章思,不停地点头叩拜起来。

胖子大怒:“这王八蛋什么意思,胖爷我跟死人成了一伙船上的人了。”我将心中的想法对胖子说了一遍,“历代的酋长死后都会变异,而其他克瑞莫人都不知遒这件事,一盲以为巫医是为了部落的福祉而选择葬身荒窟。这说明在克瑞莫巫医身上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只有巫医之间才会口口相传,既然酋长如此敬畏摸金符,我看八成跟盗墓人脱不了干系。”

“听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有点儿意思。”胖子拍拍肚子说,“不过一切都是空谈,咱们没有确凿的证据。秃瓢又在昏迷中,也没有一个像样的翻译。就算有一肚子话也无从问起,我们还是先回去,把烤肉吃了再说。”

我一看眼下的情况只好点头下山,不想一到营地,四眼就远远地冲了过来:“掌柜的,你快看,我找到宝贝了。”

第二十二章 摸金符

我心想野人部落里边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宝贝,最值钱的也就是三眼黄金面具,而且都已经交公了。四眼奔至我面前,高举手中的卷宗,忍不住邀起功来:“我闲来无事,就去他们巫医生前住的帐篷里去翻看了一下,没想到,真叫我碰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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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快看看,这里面有中文。”

我和胖子都以为自己听镨了,急忙接过那本破旧不堪的羊皮卷宗翻阅起来,这是一本极厚的卷宗,分成好几个部分,已经被人用晒干的羊肠穿起钉了起来。卷宗的封面上赫然画着一枚形如弯月的摸金符。我来不及翻看,就已经知道全部的秘密就藏在这个卷宗里面,一把抱住四眼:“大律师,你太伟大了!这件东西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四眼笑嘻嘻地将我牵到了篝火边,胖子和他害怕打扰我翻阅,都静静地坐在一边,我花了大半夜的时间来解读这本用克瑞莫语、中文,还有英文夹杂的羊皮卷,渐渐地将克瑞莫巫医的故事梳理

了出来。

胖子一个劲儿地问我发生了什么,我啧啧称奇:“说出来你们不信,要不是有这本卷宗在手,我也不愿意相信世堺上有如此巧合的事,这正是老天的缘分。”

四眼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掌柜的,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望着渐渐露出鱼肚白的天空,压低了嗓子说:“葬洞中的巫医与克瑞莫人并非同支,他们都是当地土着和一批清末淘金者的后代。”

我刚说了一句,胖子已经乐得合不拢嘴:“老胡,我还不了解你吗,又开始编胡话骗人了。就他们一个个长角穿洞的鬼样子,怎么可能是咱们中华龙脉的子孙。”

我摇头,拍了一下手中的卷宗,翻开其中一页:“这其中的变故都要从一座亚马孙丛林中的古墓谈起。”

清末年间,新思想的涌入给予了国人更加广阔的视野,有四个江湖跑把式的手艺人,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一个在南洋做买卖的生意人,搭伙坐上了轮渡,计划来美洲掘金。正所谓艺高人胆大,这伙人都觉得与其在国内穷一辈子,不如出海赌一把。当时那个南洋人对美洲的情况也是一知半解,连南美和北美都没分清,只知道听外国人说美国遍地是金子,生活十分幸福美好。结果一行人稀里糊涂地到了南美洲丛林里,那四个手艺人再没有见过世面,也知道自己受了诓骗,南洋生意人为求自保,只好对他们说自己学过相地勘兴的风水术,已经在此地找到了一处外国皇帝的墓穴,只求大家同往发财。不过他没敢吿诉其他人,自己的风水秘术是从说书先生嘴里听来的,只知道天下盗墓掘坟者,摸金最大。所以他称自己的真实身份是摸金校尉,能寻龙点穴,找天下丰葬之所在。

那四个手艺人只求能发财致富,也不管到底是挖金子还是挖古墓,就暂时放过了生意人,让他漫山遍野地找那处传说中的外国皇帝墓。也算是他祖上积德烧了高香,几天之后居然真叫他找到了一处墓穴的所在。五个人自觉多福,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挖开的是一座魔鬼的坟墓。

故事说到这里,我就停了下来,四眼听得出神,催促我继续讲下。我拍拍手,无奈道:“下面就没了。中文就这么多了,还都是白话文。剩下的尽是些乱七八槽的鬼画符。你要是能看懂,你看。”

胖子劈手夺过卷宗,前后翻阅起来,最后将它摔在地上:“这不是扯淡吗,讲了半截,后面就看不懂了。四眼你说,这是不是你闲来蛋疼,自己编出来的。”四眼大呼冤枉,我为他解围说:“我们上山也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他脑袋又没被门夹过。”我前思后想,将我对故事的

后半截推断说了一下,这五个人可能是在墓中触动了什么机关诅咒,有一个入当场死在了墓中,落得一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下场,其他人再也不敢走出丛林,害怕自己死后露出鬼角,被别人当成妖怪毁尸灭迹,最后只好留在异乡与当地土着通婚,又靠着坑蒙拐骗的伎俩当上了部落中的巫医,你们知道的,自古神仙啊罗汉啊,长得都跟寻常人不同。他们自封为天神的使者,死后回归天国,实则是为了掩藏自己死后变异的秘密。我捡起羊皮卷翻幵一页破旧不堪的画卷:“你们看这个地图上的墓室,是不是觉得很眼熟?”

胖子眼尖,一眼认出这是我们刚刚爬过的巫医墓。“哎,这墓室底下怎么还有一层?”

我笑道:“不错,这个巫医墓只是一个顶盖,真正的墓室就藏在石窟底下,这是有人故意做了一个金鸡孵凤的风水局,想要混淆视听。”

胖子一听古墓比谁都积极:“我就知道,墓里边怎么可能没有陪葬品,一洞的尸茧吓唬谁呀!走,咱们快回去看看,说不定有一洞宝贝正等着咱们呢。”

四眼皱了一下眉头:“掌柜的,你不觉得这地下墓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我怀疑,这就是那批清末掘金人最后挖出来的百鬼坑。”

我们三人沉寂了一会儿,决定等秃瓢醒来后再作打算。这一等就是三天,在王少的悉心照顾下,秃瓢总算是清醒过来。我把后来发生向他讲述了一番。他也表示对那个百鬼坑十分感兴趣。我们将面具酋长提来问询,让亚洞与之交谈,再将谈话的内容用克丘亚语讲给秃瓢听,一个翻译连着一个翻译,听得我们旁边的人个个头晕眼花。秃瓢的伤还没痊愈,土着话的水平有限,不过倒是截获了一个重要的情报:酋长的面具是在三天前从一个黄皮肤男子手中用金杖换来的。

我急忙问金杖什么样,那男子长什么样子,为什么要用三眼面具换那个金杖?酋长被我吓了一跳,支支吾吾了半天,秃瓢说:“那金杖就是一根普通的棍子,是巫医平时用来大骂下人用的,酋长见他死了,又有人愿意用精美的面具来换,就答应了对方。”

我们都觉得这个黄皮肤的亚洲人很有可能就是一直在暗中与我们作对的竹竿子,而那根在克瑞莫人眼中毫无用处的金杖,可能对他另有大的用场,Shirley杨一路追人凶手而来,必然也在丛林之中。

四眼问我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我坚决地说:“百鬼坑里还有很多的秘密,我想自己下去看一看,你们不必冒险。”

其他人异口同声地否决了我,胖子说:“老胡,你大大的狡猾,有钱分就想踹了兄弟们,门儿都没有。”剩下的三人纷纷应和,我只好答应一同前往,不过一切都是老规矩:听我的。

亚洞实在不愿意当我们的向导,于是秃瓢就给了他一些药物,让他回提他玛村去。胖子起了个坏心眼,揪住酋长说:“这小子是本地人,让他给我们带路也不失为一个办法。”我想了—想,虽然语言不通,不过我们离魔鬼桥就只有数日的路程,竹竿子叉快我们一步,带上他不是坏事,于是两人佯装恐吓了一番,将面具酋长提上马里克巢穴。

再度进入巫医群葬墓,我的心情与之前大不相同。先前,我们是抱着“到此一游”的心情在外国墓中留个想念;眼下,我们得知了克瑞莫人死后异变的真正原因,心中不免产生了一种恐惧,同样都是摸金人、盗墓者,清末的那批掘金徒到底栽上了什么样的遭遇才会落得如此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凄凉下场,不但枉害了自己一条性命还祸及了子孙,白白断送了后人的相资,福禄富贵。

我们一行五人,强压着克瑞莫人的酋长来到瓶颈洞中。秃瓢脑袋上有伤,我本来是不愿意让他涉险下洞的,无奈这个硬脾气的汉子跟我急红了眼,非要跟下来为他家王大少爷挡刀子。胖子说:“你这个狗腿子心态,死到临头了还惦记着主子。”秃瓢不置可否,强打起精神,忍着伤痛跟在了队伍后面。我心里明白,他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对王清正有多么的忠心,而是不愿意辜负了王家老爷子——天王老子王浦仁的—番信任。

面具酋长被我和胖子一前一后夹在队伍中间,他几次想借机脱壳,都被秃瓢用枪杆子挡了回来。我安慰他说:“下了洞之后,我们不用你做任何事情,你只要负贵站在边上,别到处乱碰就是了。”秃瓢把我的话翻译了一遍,面具酋长听了之后面色发白,我估计他一定擅自加了几句狠段子来唬酋长,我不愿干涉他。只求这一趟能査个水落石出,带着所有人能平平安安地从百鬼坑中撤出去。

—落洞底,王少和四眼就把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羊粪火把点了起来,插在葬窟的中鞅位置。巫医墓上窄下宽,空气流通不好,我担心氧气被消耗得过快,所以在上边的时候只准备了两支火把。胖子从包里翻出半截蜡烛对我说:“林子里的蜂巢老蜡,我让野人从蜂窝里刮来的,灯芯是用干草拧的,聊胜于无,老胡你凑合着用吧!”我接过胖子精心准备的蜡烛,从火把上借来火种这么一点,蜂窝蜡一下子冒出了白烟,小火苗颤颤巍巍地燃起来。

我将半截蜡烛立在巫医墓的东南角,对大家说道:“虽有形式主义之嫌,不过老祖宗的规矩立了,咱们照做就是。我们的礼数到了,待会儿要是出了乱子,动起手来自然才不理亏。”

四眼翻看起老巫医的羊皮卷,环视墓穴四壁,对我说道:“卷宗里只是大致记载了‘白鬼坑’位置,基本上能断定就在咱们脚下这块地方,不过入口在哪儿,如何得以进入,老巫医并没有记录下来,咱们好比是做贼的找不到大门,白想念”

我说:“在印度安人的概念里没有死亡一说,他们认为肉身死后,魂魄出窍是为了开始下一段生命。所以风水是肯定有的,总也没见他们把尸体胡乱丢在野地里任其腐烂不是。我们只能凭借百鬼坑的格局来推断巫医墓的样式,再从巫医墓打穿下去。就好比在下一盘盲棋。”我这样说一方面是为了给大伙打气,让他们心中有底:一方面也是在为自己梳理整件事情的脉络。在老外的地方上使用《十六字风水秘术》望穴相地,那是公鸡下蛋——自古没有的事。不光是我,往远了说,估计一人挂三符的张三链子也从未有过这样的机会,我挽起袖子,站在洞口,仰望星空:“南半球与北半球的地理状况各不相同,地势、水流、风向这些都做不得准。唯有靠天幕上的星辰来定位。”十六字风水秘术中,首推一个“天”字,我这个人实践一贯强于理论,对于“天”字卷中对星位、气象、黑黄二道的演推向来都是一知半解,只是嘴上的皮毛功夫,此刻真要用以探穴定位,心中还真是没底。不过大话已经放在了前头,众人手握工兵铲跃跃欲试都在等着我指定吉位,我也顾不上那么多,只好把生平所学的东西一股脑儿用上,马里克巢穴一峰独秀卓立云霄,走的是异龙位,此龙本身就带着—股煞气,属木,清末的摸金人是为了克住煞龙,才将山间树木尽毁,又以熟石灰烧地使得这里百年难生寸草。想在这个地方取吉位,非要取天凰阳玑也就是角、宿二星赤居其所在。这样一看,活眼的位置立马变得清晰可见。我丈量了一下葬窟的长宽,最后在被尸茧堆砌的西北角偏北的位置上定出了百鬼坑的入口。

面具酋长本来靠在火把边上,一直不敢出声。眼见我们要搬梛历代巫医的尸茧,立刻挥舞着大手上前阻拦,他拉着我的衣袖不断地苦苦哀求,秃瓢翻译说:“老红毛说巫医墓自古是克瑞莫人的圣地,巫医牺牲自我在此地镇守恶魔的巢穴,如果我们擅自移动尸体会遭到魔鬼的报复,巫医们的英灵也不会放过我们。”

王少一把拍开酋长的手,虎着脸说:“少(我说粗话我该死)贼喊捉贼,你们的巫医又长角又长洞,看着可不像什么好东西。我就不信地下埋的那些玩意儿能比你们的巫医更像妖怪,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少杵在这儿耽误你少爷我干正事。”

此时胖子和四眼已经将大部分的尸茧移幵,西北角凭空多出老大―块地方出来。王清正不甘落后,也提起一具裹尸,双手抱住尸茧底部开始往外移,秃瓢自然容不得他家少爷干种粗活,要上前帮他。我本想上去给大伙搭个手,只闻王少忽然大叫一声,吓得我急忙举起手电朝他看了过去,只见秃瓢面带惧色站在离王少半米开外的地方,而王家大少爷正一脸惊恐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拿手电一照,只见他原本光滑细长的手臂上,布满了绿色的霉斑,如同一枚枚生着铜锈的钱币。而那一具被他摔在地上的尸茧外围也同样长着厚厚一层绿霉。

胖子道了一声:“你小子几天没洗澡,怎么都生霉了?”

四眼一脚踢翻地上的尸茧:“霉点子是从尸体上长出来的,这几具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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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少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急得又蹭又抓,恨不得将自己的胳膊整个儿卸下来。我按着他的双手对秃鼸说:“别傻站着,酒精,快拿酒精来。”

秃瓢恍然大悟,急忙翻开背包将小酒精炉取了出来,也许是太过紧张的缘故,他连拧了几下也没打开炉子下面的液体包,四眼抢了他一步,用汗巾包住了炉子一摔,大量的酒精直接被汗巾吸收进去。我抓起汗巾按在王少胳膊上一阵梦擦,酒精所到之处,绿霉立马挥发殆尽,燃起一层层诡异的蓝色烟雾。王少龇牙咧嘴不住地喊疼,想要挣脱。秃瓢上来死死地扣住了他的肩膀叫我快擦。随着酒精一遍一遍地擦拭,蓝烟不断地从王少手臂上冒出来,铜钱般大小的绿霉很快就被我擦了个干净。

“我肏,姓胡的,你想杀人啊!”王少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自已的手臂疼得咬牙切齿。我见他虽然疼,但是整个人并无大碍,所以也就不计较这个小兔崽子出言不敬的事了。因为酒精反复冲洗的关系,被他抓挠过的皮肤起了一道道血印,又红又肿十分骇人。恐怕再晚几分钟,整条胳膊都要被他抓毛挂烂。

我心有余悸地拿枪杆子挑起尸茧外边的裹尸布,上面长满了寸把长的绿毛。面具酋长吓得瘫软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嚷着要离开这里。秃瓢说:“这玩意儿就算没什么危险,看着也挺碍眼的。不如一把火烧了它。”

王少嚷嚷道:“谁说这东西不危险,你看看我的胳膊!”

胖子挺惋惜:“好不好都是一件古物,带回去说不定博物馆还愿意出大价钱来收。烧了是不是有些可惜。”

我说:“你那点儿财迷心思还是等到下了百鬼坑再说,你看这周围百十具尸茧,只有东北角里的长毛了,地底下必然有古怪,你硬要带着生霍的裹尸毯下地谁知道会遇上点儿什么。”

胖子说此害有理,既然如此还是烧了为妙,我让他们把生有绿斑的裹尸毯带到角落里去烧毁,又走到被搬空的西北角看了看,只见空地偏右贴着墙壁的地方,平白生出一块绿斑,像一块幽绿的草坪横生在地表,面积不大,总共三尺开外的样子。

“你们看,这块地已经生满了霉斑,恐怕是地底下有不干净的东西在往上冒。如果不是这些尸茧年复一年盘踞此地、吸收绿霉。恐怕整片山窟都要被它们腐蚀干净。老巫医的记载果然没有错,巫医墓下面压着东西。”

胖子和秃瓢都是行动派,两人挥起铲子将地表上的霉菌铲起丢在—边,四眼说:“酒精可以消毒,也能用做照明,不能再浪费在这些绿霉上了。咱们往下挖挖看,实在没有办法再用酒精消毒。”

我扛起工兵铲和大家一同朝地下打洞,面具酋长跪在克瑞莫巫医的尸茧前,唱起了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歌谣,秃瓢说:“这是野人们祭奠袓先时唱的哀曲,酋长可能是内疚,觉得自己引狼入室坏了先人风水。”

胖子不屑道:“这谁是狼谁是羊还不知道呢!你看老巫医本子里画的图,又是吃人又是剥皮的,如果不是咱们摸金的同行来得早,把这些克瑞莫野人驯化了一番,指不定咱们现在已经被这个老红毛烤来下肚了。快挖快挖,挖通了独角天神的墓,咱们也好替老前辈们出口恶气。”

别看马里克巢穴寸草不生,枯石遍地。这都是清末摸金人使的风水秘术,变换了此地的自然外貌,不过换皮不换芯,拨开葬窟中的碎石地之后,下面肥沃的土壤顿时跳入我们眼眶。这种红土松软厚实,十分适合植物生长,我们挖起来虽然费劲,但也好过在石头堆上打洞。因为葬窟内有足够的剩余空阆,也不必担心有人来抓现成的。散土放风的工作就被我们略去了。五个人轮流打洞,轮流休息。整个作业时间不超过半个钟头,很快就打穿了一条通到百鬼坑的盗洞。

因为不确定底下的空气质量是否适合人类呼吸,我们戴上了防毒面具依次下到坑中。因为只有五只面具,自然就不能要求酋长与我们同行,王少怕他逃跑,说要用绳子将他梱起来,被我严令喝住:“他是个人,不是畜生。虽然心智尚未开化,也轮不到你这样折辱他。”

秃瓢说:“那打断他—条腿,省得多事。”

胖子“呸”了一声:“你们主仆二人少出这样的馊主意,他一没绳子索,二没援兵。往哪里跑?天上啊!”

我说:“既然这样,那不如我冒个险,先戴面具下去,确定空气质量过关之后,你们再带他下来;如果不行,你们留一个人在上面看着他,这样万一底下出了纰漏,也好帮衬一下,不至于全部搭进去。”

胖子戴起防毒面具,朝我比划了一下,先一步跳进了盗洞。我急忙将面具罩了起来,紧跟着他跳了下去。L型手电好处在于轻便耐摔,所有零件都是塑料制成的,还有卡口,可以扣在口袋上,我将手电夹在胸前的口袋上,两手抓住秃瓢在上边拴好的麻绳“呲溜”一下到了底。胖子先我一步下洞,已经在地上插起了火把。两支火把一照,整个百鬼坑的构造跃然眼前。

“真是一模一样,老胡,你神了。”胖子见百鬼坑果然与上头的巫医墓一个格局,心悦诚服道,“要不怎么说知识就是力量,还是读书好啊,不读书怎么知道哪里有古墓,不知道哪里有古墓又怎么发家致富。”

“你当养猪呢,还发家致富。”隔着防毒面具,声音嗡嗡沉沉的,我举着火把照了一圈,对胖子说,“咱们可说好了不动老百姓一针一线,你少想念点儿那些明器,待会儿我先摘了面具,确定没问题,你就再去洞口放一枚冷光弹招呼他们下来。”

摘下面具之后,可视度明显有了改善。我深吸了几口空气,发现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可见百鬼坑与巫医墓一样,是有通风口通向外面去的,我朝胖子竖了一个拇指,他点点头从包中抽出拔取式照明弹,朝着盗洞上方挥舞。我环视四周,发现这处坑洞不似人工挖掘,整个洞窟浑然一体,不见分室,更寻不着棺椁,漆黑的洞窟四壁是石质结构。用灯光一照,发现壁上纹有雕刻画。

“哎呦,这哪来的野草,扎人啊!”王少一落地,先是重心不稳,摔了一跤,他趴起来之后捂着手掌直喊疼。我说这坑百里无一物,别说草了,连蚂蚁都找不到半个。你磕着石头了吧?

“石头能扎人肉里吗?哎呦,哎呦,疼啊!”王少甩了甩右手,不住地喊疼。四眼、酋长还有秃瓢也陆续跳了下来。

秃瓢一落地,急忙为他家少爷检査伤口,我凑过去,拿手电这么―照,之间王清正的右手心里插了一枚又细又长的尖刺。胖子说:“奇怪了,有人在这洞里啃过鸡骨头?”

四眼握住王少的手,用指尖挑了挑那个细刺:“不是鸡骨头,是人骨。”

秃瓢用大拇指按住伤口,然后轻轻一抽,将骨头剔了出来,他拿到光下照了半天:“这么细的骨头,怎么可能是人的。秦律师,你少吓唬我们。”

四眼白了他一眼,说:“是不是人骨,你们自己看地上。”

我进来的时间比他们都长,只顾着看石壁上的壁画,从未注意过脚下。经四眼一提醒,我们纷纷将视线投到地上。我之前一直以为脚下踩的是不平整的碎石。这时才发现,遍地铺满了白骨,碎得如同石渣儿。

如果不是角落里还有些许未毁坏的尸骸,任谁都不敢相,百鬼坑中所铺设的并非是白色的石英石,而是厚厚的人骨。我走上前去检查其中一具尚未碎裂的尸骨,这具尸体长手长脚,头骨有一般人的两倍大小,最不同寻常的要说头骨正中间的凸起,虽然已经被钝器磨得几乎不见,可仔细观察,还是能发现有一块骨质增生一样的东西长在额骨中鞅。“这里埋的,也是头上长角的克瑞莫巫医?”

“我看不像,”我提起一段腿骨在自己的小腿边上比画了一下,“你们看,长出了大半截,少说也有两三米的样子。”

王清正笑了笑:“怎么,就不许人家克瑞莫人比你胡爷高出一截?”

四眼说:“人体的骨骼是成比例生长的,就拿掌柜的来说,身高一米八出头的样子。那这些

人骨直立起来以后,起码有三米的高度。”他一边说,一边又捡起一根骨头,“这不是《文》个别现象,坑里钓骨头随《人》便挑一个起来,都是这样《书》的骨骼比例。也就说,埋《屋》在这里的人,生前平均身高在三米左右。这和我们所见到的克瑞莫人完全不同,即使是自然环境引起的人种突变,也绝对不可能是短时间内发生的。所以这里埋的,必然与上头的群葬墓不同,不会是克瑞莫巫医的尸体。”

“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个人种能达到平均三米以上的高度。”秃瓢用手比画了一下,:“这太不可思议了。白鬼坑里埋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他们还是人吗?”

我想起老巫医的羊皮卷,清末的盗墓者是追寻着东印度洋公司的货船来到的美洲大陆,他们最初要寻找的是深埋在丛林中的金脉。最后因为当地传说和得天独厚的地貌特征,断定马里克巢穴下面,有一处大墓。故而在异乡荒野干起了淘沙掘土的活计,不曾想祸从天降,挖出了一个葬满了“鬼怪”的妖窟,当初远渡重洋的换命汉子五人,只有两人从墓中脱逃。他们被困在丛林深处寻不着出路,最后更是一个个头上生出了鬼角,身上冒出了坑洞,成了妖窟中那些被埋葬的怪物模样。南洋生意人认为这是鬼怪作祟,对盗墓者发出的诅咒,于是又在妖窟上面平空建了一座“金鸡孵凤”,要破了此处的风水,断了百鬼坑中的煞气。他死后被剩下的幸存者埋在了风水墓中,用做震慑之能。再后来,因为生相变得怪异无法再融入文明社会,头顶鬼角的盗墓人索性留在了丛林之中,与当地土着通婚,因为他特殊的样貌,和相对先进的科学知识,被土着们奉为圣贤,成了部落里的巫医。而巫医这一职能在盗墓者的子孙中代代相传,也不知道沿袭了多少代。过去发生的事情也渐渐被遗忘,但盗墓者的后代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身上印着一个可怕的诅咒,所以才会在死前去到先辈们所建造的墓穴中坐化终了。因为只有那里,才是他们真正的归宿。

至于墓穴下方的百鬼坑,老巫医在羊皮卷中并没有详细地说明里面到底是何方神圣,我想,一来是因为年代久远,老巫医也未必知晓前人具体见到些什么;二来,即使知道些什么,也未必会记录下来,可能是害怕子孙们擅自闯入百鬼坑,带来更大的灾祸。

只是我们眼前这些被剔去了鬼角的巨人,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为何会被埋在这里,又有何异能,能在死后诅咒他人,使得一批盗墓者变成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怪异模样,从此有家归不得。我将寻找答案的希望,寄托在了岩窟上的石壁画上,就对王清正说:“王少你既然是名校毕业的大学生,对墙壁上刻的石画是不是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呢?”

王清正一路跟着我们,没少被揶揄欺负。一听我向他请教问题,眼睛笑得只剩一道缝:“好说好说啦,我王清正是什么人,哈佛高材生哎!刘猛,上灯,让我好好研究一下这些壁画。”

我这样恭维他其实是想分散大家的注意力,很多人因为地下封闭,环境黑暗,会产生可视性幻觉,再加上百鬼坑中埋着独角巨人的遗骸,本身就极具威慑效应,让王淸正解读墙上的壁画,给大伙讲讲历史自然好过一群人胡乱编造一些怪力乱神的小段子。我在各式古墓中,见过不少石碑壁画,但其中多是中式风格的散点透视画,墓室画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记录死者生平,第二种是描述死后的世堺,也有第三种,那是单纯的祭祀用壁画,刻在墓中是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至于到底是为了防止墓主人死后被精怪骚扰,还是恐吓前来盗墓的摸金人,那就全凭后人揣测了。

王清正掏出小本子,边记录边解释说:“这面墙上的壁画,大致是讲述太阳神印提的子孙,战胜邪神,保卫家园的故事。这些壁画没有固定的时代顺序,需要做后期整理和排序。让我看看其他壁画的内容再说。”

面具酋长早就被先人留下的壁画吓得说不出话来,他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两掌朝上,面朝天顶行起了印加人的大礼。

胖子用胳膊肘偷偷顶了我一下,我跟他退到一边,他低声问我说:“他说的话可做不得准,我看这墙上的东西也没什么好研究的,选几块松散的,咱们装进背包,带出去换美元就是了。何必留在这里听他胡吹,找神庙和Shirley要紧。”

我说:“咱们进来都这么久了,你看你点的那两支老蜂蜡烛烧的正旺。考古和盗墓不同,他们更注重对历史的还原和解读,我们出道此地,对印加人的文化、历史都不熟悉,难得有这么一处古墓,里面藏着线索。多看一会也无妨,说不定能找到关于印加神庙位置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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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子仰头,看了看我们身后的壁画,挠挠肚子说:“那老胡你看,这画上一大群人是在干嘛,筹火晚会?”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我们身后的这墙璧画又与王少整理的不同,用色鲜亮,我伸手摸了一下,大惊道:“是金粉!”所有人都被我的发现吸引了过来,四眼的眼镜都被吓得掉了下来,我们将所有的照明物都对准了我发现的壁画,在强烈的光照下,整面壁画折射出耀眼的金光,胖子几乎咬掉了舌头,高呼:“金子,金子做的墙:我的娘啊,这得值多少钱!”

这面壁画长六米、宽四米有余,上面印刻着一幅类似战争画面的历史长卷,我着实被眼前壮观的黄金画弄得紧张起来,再次凑上前,用手摸了一下,很肯定地说:“这不是纯金的墙面,只有石刻壁画的内容是用金粉涂抹上去的,这面壁画上的内容必然十分重要,否则作画的工匠么重视,敢用金粉覆盖整幅壁画。”

金墙壁画一下子勾起了我们全部的注意力,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在金光的照射下,连角落里的蜡烛都闪耀出一股金灿灿的光芒。王少如获至宝,大声惊叹:“这张壁画太重要了,它是故事的核心部分,天啊,你们看,我们要找的东西都在画里!”

、文、我盯着画卷仔细观察起来,画卷正中间,一个三眼长须的巨人浑身闪着金光,一手持斧、一手持杖,他双臂朝天沐浴在湖水中,身后跟随着无数印第安人,在他面前跪着一排排头上长角的长脚怪物。画卷另一端展现的是三眼长须人带领印第安战士将鬼角怪人埋入巨坑的场景。长须人脸上的三眼面具我十分熟悉,正是被竹竿子的人从国家博物馆盗走的印加公主面具。

、人、秃瓢长期跟在王浦元身边,对该研究的东西早就了然于心,印加帝国的历史,他记得比谁都牢。“印加人在新王登基的时候,会用金粉将其包裹成一个金人,然后随同大量的金器一同浸入圣湖中,新王要在湖中沐浴洗尽身上的金粉,象征着将宝贵的财富献给了太阳神,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习俗,大致是因为印加人的创世神话中,两位开国的神子曼科。卡帕克及其妻玛玛。奥克略。瓦科二人都是从圣湖的地喀喀湖上岸来到人间。所以印加人坚信,水是沟通人间与太阳神宫殿之间的媒介。”

、书、我说:“你的意思是,在当时拥有如此大的财力粉刷金墙,又对太阳神无比崇拜的国家,只有印加帝国。金壁上记载的是印加人战胜独角怪人的历史?”

、屋、王淸正看得如痴如醉,他继续解读道:“他们战胜的不是独角怪人,而是天神。最上面的―组壁画,刻有云纹和太阳神的圆盘标志,这些独角人是从天上来的,他们传授印加人种植技术和天文知识。这里,你们看这里刻着一座镶嵌着太阳圆盘的建筑,有一个带着皇冠的长须男人在建筑前受到了太阳神的启示,要消灭独角天神。大家注意他的表情,瞪着眼睛、张着嘴巴明显是受到了惊吓,但是在下一组故事里面,一张黄金打造的三眼面具从天而降,长须人带上面具之后,手中就多了金斧和金杖,从此获得了神力。随即这位被赋予了神权的印加之王就拥有了消灭独角天神的能力,在他的带领下,印加人勇猛杀敌,将独角人的长角锯断,然后敲断了他们的骨头,活埋于此。这座坟墓是独角天神的衰落史,也是印加帝国走向繁荣的第一步。”

壁画上面触目惊心的内容,记录了整个独角天神被屠杀的全过程,虽然都是简单的石壁雕刻画,但是独角天神被断角凌迟的画面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特别是他们集体面朝天空发出嘶吼、挣扎时候的—组壁画,看得人简直仿佛身临其瑰,亲耳听见了他们凄凉的哀嚎。看完这些壁画,不难理解“百鬼坑”这个名字的由来,堆砌掩埋在这个地下洞穴中的,都是当年遭到屠杀的独角天神一族,当时的统治者害怕拥有先进科技知识的天神夺取他们的权利,所以在表面上假意奉承,实际上却是暗藏杀机,乘着天神眠息的时候,将其灭族。壁画中有一个头戴金冠的巨人,带着三眼黄金面具、―手持金斧、一手持金杖,他脚下踩着堆积如山的独角人头,宣告了在千百年前的那场战争中,王权对神权的彻底胜利。

酋长恨不得贴在墙上,可他心中充满了畏惧,只是指了指面具,用手在脸上一遮一掩,随后又指着金杖,不断地比画着插入地面的动作。秃瓢翻译说:“他说当初那个黄皮肤的人就是用三眼面具向巫医换走了部落里的金杖。后来巫医死在了我们的抢下,他就生了贼心,将面具和金斧纳为己有,自封为神王一体的‘欧拉崩’。他现在追悔莫及,求我们将他留下,让他在洞中忏悔赎罪,渡过余年。”

我对酋长说:“你这样消极避世不是长久之计,面对困难我们要勇于迎头赶上。在咱们中国,有一个和你们的印加王,那个”欧拉崩“一样伟大的领导人,他教导我们,不要害怕错误,敢于改正错误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你应当打起精神与我们一起去把祖辈们留下的宝物夺回来。你看壁画上刻得多明白,等有了面具、金斧和金杖,你就是三位一体的神人了,到时候何愁不能带着乡亲们发家致富,走出雨林。”秃瓢把我的话翻译了一遍,面具酋长显然很心动,对我不住地点头。

王清正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壁画上的内容,胖子笑他充斯文。四眼为他辩护道:“王少这可不是装的,科班出身的人,非你我所能想象,他们对考古文物的兴趣远远超出常人。”

胖子说:“照你的说法,依我对明器的热爱程度来看,岂不是教授级别的人啦?”

我说:“你爱的那是财,关明器屁事。”

“非也,我王某人爱财不假,更爱闪闪的红旗,你给再多的票子也换不起我那―颗火热的红心,”胖子一脚睬在骷髅堆上,比画了一个冲锋上阵的姿势。我分析说:“现在可以肯定,&这是一处早期的印加墓。我们要找的神庙应该就是壁画上的那座。”这一发现对于我们来说十分之重要,—来它证明了印加神庙的确存在;二来,它更正了我们―直以来的错误概念,包括王浦仁在内,我们大家一直认为亚马孙丛林中太阳神庙是印加帝国后期,退守二线时建造的,从壁画的内容看来,太阳神庙早就存在于世,不过是印加人在后来的迁徙与发展中渐渐将其遗忘,直到西班牙殖民的闯入,使得帝国破裂,当时的国王这才想起了袓先们在丛林中留下的最后一块土地,于是举国迁往。难怪当年莉莉娅公主在落难之时都不忘从废墟中抢救三眼面具,那是他们印加国王权的象征,从太阳神那里得来的天赐之物。

我至今不能理解的事有两件,第一,莉莉娅公主与格林教授结成夫妻之后,为什么要不远千里前去中国,最后叉被人发现冻死在安第斯山脉的冰藏区内;二是壁画中金杖的作用,竹竿子费劲心机从博物馆盗取面具,难道只是为了与酋长交换金杖?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根金杖在寻找神庙的过程中必然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个作用是我们这队人所不知道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头疼起来,总觉得有一些关键部分被遗忘掉了,怎么也想不起来。

秃瓢接话道:“既然黄金面具的谜题已经解开,我们也该是时候上路了,这地方毕竟是个坟场子,待久了未必是好事儿。”

王清正还想读完全部的壁画内容,他一反大少脾气,此刻用小本子认真地做上了记录。我对他说既然百鬼坑已经被我们发掘出来,日后你们王家想怎么勘察研究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何必急于现在。前面还有印加神庙在等着我们,失了老祖宗的霸王印你可担待不起。

王少正在兴头,谁拉也不走,挥了挥手说:“有种的拉我一下试试,老子偏就不走。”话音未落,墙角的火把和蜡烛忽然“扑”地一声同时灭了个干净。黑暗中,不知道谁的牙齿在咯咯地打着颤。

第二十三章 灯笼火

为了节约电池,我在阅读金壁上的内容时已经将手电熄灭。眼下我们一群人忽然陷入了无止境的黑暗当中,也不知道是谁在慌乱中推了我一把,原本挂在胸前的L型手电一下子飞了出去,我急忙扑到地上去捡。

我还没摸着手电,大伙已经乱作了一团,特别是面具酋长,他对这个百鬼坑本来就充满了敬畏之心,一见火烛俱灭,吓得当场哭叫起来。黑暗中,只听见有人在喊:“都别乱动,大家先找火种,上灯。”

我趴在地上,在遍地的碎骨中寻找手电,手指忽然触到了一个冰冷坚硬的物体,我心下大喜,急忙把它拖到面前,连推了几下开关,都不见它有些许反应,恐怕是因为刚才摔落的时候撞坏了什么部位。静谧黑暗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在漆黑的百鬼坑中慢慢地燃起了—朵明亮的小火花。我心想奇怪,手电还没打起来怎么会有光。靠着那朵微弱的小光,我找到了胖子的位置,他和秦四眼两人正蹲在地上找翻口袋,看样子是想找一盒洋火出来。其他几个人也被黑暗中突如其来的明火弄得有些不知所措。那朵小火花飘在空中,忽左忽右在我们头顶上不断地打着转,我攥紧了电筒,朝胖子他们那边慢慢挪了过去,心下好生郁闷:识过鬼吹灯的,可没听说过鬼还会点灯。这小火苗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怎么看着如此之邪乎呢!

深入地下的百鬼坑中,我们照明用的设备悉数被灭了个干净。半空中忽然飘起了一朵小小的火花,这朵亮光在我们几个人头顶上漂浮不定,我不禁想起了老三俗里讲的鬼火,难道是因为此地尸骨遍地,积累了大量的白磷所以才会有这种诡异的漂浮物出现?我准备把心中的推测跟大伙交流一番,不想那个克瑞莫野人酋长见到了火光,如同得了失心疯一样,露出一脸狂喜,朝着有亮光的地方狂奔了过去。

“小心!别过去!”秃瓢原本蹲在他身边,想要伸出手去拉住他,却只扯下了他腰间的遮羞布。

面具酋长在瞬间爆发出来的求生欲望是我们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我甚至连喊住他的时间都没有,眼睁睁地看着他撞向了那朵诡异的火光。他整个人在接近火光的瞬间猛得跳了起来,发出了一声我从未听过的惨叫,他这一嗓子下去,我们所有人都被吓得魂飞魄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我急忙拍打手电希望它能在关键时刻闪一闪灵光。这个时候酋长已经双手捂脸摔倒在地,整个人大概是因为疼痛的关系,已经开始满地打滚。我们都被这骇人的一幕惊呆了。秃瓢将王少按在地上,冲我们喊:“他的眼睛,他说他的眼睛看不见了!”

刹那,那一朵闪光的小点又在酋长的哭喊声中向我们逼近了过来。秃瓢早就按捺不住,掏出了手枪,一通乱射。其他人一下子反应了过来,也抄起武器朝着空中胡乱地放起了枪火,毫无准星的流弹打在墙壁上反溅出大量的火花星子,我被烫了个哆嗦,忍不住对他们喊道:“都冷静,我们子弹有限不能浪费在这里,大家快点火。有了光一切都好办。”

“我肏,那什么鬼东西,火,火呢!”胖子和四眼学着秃瓢的样子,将身体贴在地面上。我低着头一边摆弄手电,一边去摸背包里的洋火。这时一个声音在我旁边响起:“老胡,头顶上!”我猛地一抬头,见那朵要命的亮光正在我头顶上盘旋,一眨眼的工夫已经俯冲而至,扑到了我眼珠子前头。我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举起手里的电筒冲着那朵急速向我逼近的亮光砸了下去。就听“滋”的一声,那东西居然被我敲了个结实,我手中的电筒也因为冲击的关系亮了起来。强烈的发散光中,只见一头尖嘴猴腮的巨翼长怪正扑扇着翅膀发出“滋滋”的嚎叫。

我愣了两三秒的工夫才识别出那是巨大的灯笼蝙蝠,这种长期生活在黑暗中的巨型蝙蝠靠寄生在它们头顶上的微生物发光,在黑暗的洞窟中就如同一盏漂浮的明灯,源源不断地吸引那些向阳的生物向它靠近,一旦猎物到达了攻击范围内,它们就会用尖利的口器捣破对方的眼球,然后再慢慢地将猎物折磨致死,最后拖回巢穴中饱餐一顿。这种共生互利的寄生关系在物种多样的亚马孙丛里十分多见,我之前在参观博物馆的时侯,曾经在展区见到过灯笼蝙蝠的标本,那个时候只当做是普通的大型蝙蝠标本而已,并没有留心,现在遇上这只活的,才知道此物非同寻常,不但生性狡猾,而且猎食的手段十分凶残,刚才要不是我手中攥着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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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筒,恐怕现在已经跟酋长一样,被它活生生地刨去了一只眼球。

这只灯笼蝙蝠被我手电光照得四处乱窜,胖子和四眼已经乘机燃起了火把。他狠声道:“好一个飞天耗子,看打!”说完就对着蝙蝠发了一枪。这杂毛畜生长期生活在黑暗的环境中,受不得强光的刺激,先是被手电当头一棒,转晕了脑袋,后来又被我们手中的火把吓破了胆,根本来不及躲避,被胖子一枪打中了翅膀,发出一阵凄厉的叫声,然后笔直地摔落下来。我长吐了一口气,起身去搀酋长,他脸上满是鲜血,用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右眼,整个人在地上不住地打着滚,我先査看了一下他的伤势,发现右边的眼球已经被啄了出来,还剩半条鲜红的视神经挂在眼眶周围,我不忍再看下去,两手按住酋长的肩膀,招呼秦四眼过来给他包扎。秃瓢扶起王少,他看了看四周说:“蝙蝠是群居动物,我看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快撤的好。”

“你这个乌鸦嘴,就不会说点好听的,这里真要是蝙蝠窝,我们有几条命都不够赔。”胖子举起火,朝地上啐了一口吐沬。

“你这才是正儿八经的煤星子嘴。”我头皮阵阵发麻,总觉得要有什么意外,就对大家说:“哥几个把能照明的东西都点上,咱们快些退出去才是正经事。”

像是为了验钲我的预感,原本静谧漆黑的百鬼坑,一下子亮了起来,坑洞四壁上不知何时挂满了星星点点的小火光。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把捞起瘫软如泥的酋长喊道:“蝙蝠出洞了,快跑!”

几乎就在我喊话的同时,头顶上响起了风箱一般的嗡嗡声,我耳边呼啸而过的尽是一些刺骨寒风,偶尔耳朵边上还会被一些又毛又硬的东西迅速地刮拉过去,弄得人浑身直冒鸡皮疙瘩。我抬头仰望天顶,数不淸的小亮点正在半空中盘旋飞舞,我们仿佛置身在无边的星海当中,不过此刻星海可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它们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灯笼蝙蝠,头上的发光灯笼也不是为了给路人照明指路,而是一盏勾魂夺魄的杀人灯笼。

“跑!跑!都往出口跑!”秃瓢挥舞着手中的火把,在黑暗中为我们指了一条逃生的捷径。不过他自己立刻就暴露蝙蝠群的攻击之下,蝙蝠这种动物生来就是睁眼瞎,全靠超声波定位来判断猎物的位置。我们的火把只能逞一时之威,实在无法与成群的蝙蝠狙击队相提并论。我和胖子两人端起步枪对着半空中的蝙蝠疯狂地射击,也不管是不是能打中,只求能争得一时半刻,让其他人有逃出洞去。

我们的火力压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四眼和王少已经拖着昏迷不醒的面具酋长爬上了出口,进到了上面一层的巫医墓之中。我和胖子且战且退,手臂和脑袋上的皮肉几乎被这些凶猛的抓了个透烂,我从秃瓢手中接过了火把,摔下歩枪,抄起手枪一边射击一边挥舞火把,那些狡猾的灯笼蝙蝠看准了我们火力骤减的瞬间,朝我们蜂拥而至,秃瓢爬到一边,还剩大半个屁股露在洞口,被盘踞在半空的蝙蝠死命地叮咬起来,我推了胖子一把:“你快上,我垫底。出去之后,拉手雷,不能让它们钻出去。”胖子不肯,换了一支弹夹,大吼一声:“肏它妈的,你先走,老子火力猛,我掩护你。”

蝙蝠已经洞悉了我们逃跑的路线,大批蝙蝠堵在了洞口,将原本就只能容纳一人上下的盗洞堵了个水泄不通,秃瓢和四眼在上面死命地射击,依旧挡不住蝙蝠们疯狂的攻势。我一看情况不妙,上头的人已经坚持不住,抬脚将胖子踹了出去,我将嫩烧的火把摔了出去,又抽出剩余的酒精一股脑儿地砸了出去,冲天的火花一下子燃烧起来,不少蝙蝠在热浪的烘烤下纷纷摔落在地,胖子朝我比了一个中指,在手心中吐了两口吐沫,抱着绳子“蹭蹭”几下窜了上去。在酒精的作用下,整个百鬼坑顿时陷入了火海,我头发衣服都被烤出了焦味,再也不敢恋战,追着胖子的屁股一路往上爬,不少贼心不死的灯笼蝙蝠盯在我们后边试图冲出盗洞,我的大腿和屁股被它们又抓又咬,险些遭这些畜生活生生地拖回洞里,好在秃瓢眼疾手快,跟胖子两人死命地将我拉出了盗洞,我双脚一落地,四眼就搬着一块巫医墓中的岩石滚了过来,将洞口封住。经历了这么一场声嘶力竭的搏斗,我整个人再也提不起半点力气,直接躺了下去,耳边还在不断地响起蝙蝠们被大火灼烧时发出的惨叫。

面具酋长被灯笼蝙蝠夺去了一只眼睛,我们为他包扎伤口敷上了草药,总算是勉强止血。这大大影响了我们的行军速度,更加狠挫了队伍的士气。从灯笼蝙蝠的巢穴中死里逃生之后,我凭借地图和壁画所描述的自然景观,大致判断出魔鬼桥的位置,本来是打算连夜沿亚马孙河北上。可惜酋长的伤势实在太重,再加上夜晚的雨林危机四伏,我们不得不就地安营扎寨以作整顿。

因为我们大部分的野营装备都留给了亚洞,所以眼下只剩下三张防水布可以用。好在我们当兵的时候时常遇到野外过夜的情况,有一块防水布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我选了两棵半人高矮的树,用绳子把两棵树栓在一块,然后将防水布齐中间一折,晾绳子上,又截了四段短绳栓上石头扣在防水布的边角上,凑合搭了一个简易的三角帐篷供大家休息用。丛林中蛇蚊遍地,想要真正地睡一个囫囵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我们只好,站岗放哨,大家交替休息。面具酋长是因为我们的关系,被连累至此,我心头实在过意不去。可现在把他送回去也是于事无补,克瑞莫人的卫生医疗条件落后,既没有必须的药物补给更没有适合的休养环境,原始部落里一个感冒都能轻易夺取人的性命,更何况面具酋长被毒物摄去了一只眼睛。

四眼从面具酋长的帐篷里走了出来,手上全是脓血:“我怕他撑不住了,蝙蝠长期生活在充满尸气的环境中,身体里充满了尸毒。那一口不但吸了他的眼珠子,还将唾液中的毒素注入了他的身体。你看换下来的纱布,上面已经开始出脓了,咱们随身携带的抗生素本来就不多,又给了亚洞一些,还剩下两支,如果再不想办法估计只够拖到明天早上。”

我问秃瓢:“如果咱们现在退出去,最快多久能联系到医疗队?”

秃瓢说:“咱们进入雨林已经有四天的时间了,再加上从提他玛村到镇上的距离,满打满算怎么着也得一周的时间。他连今天晚上都未必能撑过去,即使我们联系上医疗队也是于事无补。”秃瓢会说亚丘克语,对酋长的身体情况比我了解得要多一些,“他的体温上升太快,人已经有些不清醒,刚才还一个劲儿地求我给他一枪。八一兄,你是领队,这件事我听你的,不过说句良心话,他这个样子送到哪儿都是个死,照我的脾气就该给他一个痛快的。”

一时间所有的眼睛都集中在我身上等我下决定,我说:“如果事态已经严重到这个地步,那这个责任自然是由我来扛。”说完,我弯下腰去,跨进了酋长的简易帐篷。亲自一看,才知道秃瓢所言非虚,酋长躺在防水布上,整个脑袋肿得有两个西瓜大,受伤的右眼虽然被四眼细心地包扎了起来,可发脓冒泡的眼眶依旧从纱布的缝隙中透出了部分,屋子里充满了腐臭的味道,他胡乱喊着一些单词而后又昏昏欲睡。我拔出瓦尔特,扣住了扳机,准备送他一程也好早日帮他解脱苦海。忽然,王少猛地冲了进来对我大叫:“有得救!”

第二十四章 神仙果

王少一声疾呼之后,秃瓢和四眼也探进头来,我问他们到底怎么回事。王少走上前抱住了酋长的头,将耳朵贴在他嘴边仔细聆听了一阵,然后笑着扭过头来:“我没听错,‘瓦拉瓦突’他说的是‘瓦拉瓦突’。”

胖子从另外一边探进头来:“哇啦哇啦是个什么东西?老红毛烧糊涂了?”

秃瓢解释说:“‘瓦拉瓦突’是一种草药,是从亚丘克语中音译过来的,在西班牙语中的读音基本相同。翻译成咱们的中文就是不死药的意思,也就是中药里常说的神仙果。”

“我肏,那不是骗人的东西吗?神仙故事里的东西,你们也信。”

“不,绝非杜撰。”王清正眼中燃起一阵炙热的光芒,“这种植物的果实我曾经见过,有棒球大小。除了颜色几乎与人眼无疑。分眼皮、眼珠、眼白、眼仁四个部分,果实最外层的眼皮是橘红色的,眼球部分是纯黑色的,眼白部分就真如人的眼白一样,洁白无暇。这种植物的果实群结而生,我们的教课书里有过图片。远远地看就像一串人的眼球挂在树上,十分恐怖。不过,据说这种‘瓦拉瓦突’在亚马孙流域的原始部落里十分盛行,是一种能化腐生肌的天然灵药。”

我一听有救,就问他们在什么地方能取到这种灵药,王清正说:“这得问他自己,‘瓦拉瓦突’对亚马孙流域的居民来说是圣药,多年来秘而不宣。外人绝少知道这种植物生长在什么地方。”

秃瓢趴在酋长枕边,听了半天。起身说:“这家伙已经烧糊涂了。我听不大懂具体的意思。只知道草药长在河水湍急的亚马孙河中鞅,有‘瓦拉瓦突’的地方,周围必然有卷柏。”

卷柏是亚马孙流域特有的植物,又被称做“会走路的树”,它随着周边的环境而改变自己的形态,四处迁徙。我也是在自然课本中读到过一些。胖子听说这是一种会走路的树,很是好奇:“这树又没长脚,它还成精了不成?”

四眼解释说:“卷柏是灌木植物,相当于一种比较高大的杂草,它想迁徙的时候,就把自己卷成一圈,只要有风就能四处游荡。等到了水土肥沃的地方,再展开枝叶扎根下去。并非真的会行走。”

我说:“他给我们的坐标物已经很明确了,既在河流中鞅、又有卷柏,可见这种果实生长的环境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是在湍流中心的陆岛上。”

秃瓢点点头:“附近的河岸要比一般的河岸窄小,我刚才巡视的时候就看见好几处湍流,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河心陆岛。”

我抄起家伙招呼胖子说:“事不宜迟,我和胖子去找灵药。你们守在这里。”秃瓢说他也要去,被我果断拒绝了:“你有心我懂,可你自己脑袋上的伤还没养好,跟酋长算是半斤八两。还是留在这里休息。我们天亮之前一定会赶回来,如果实在找不到药,务必麻烦你送他一程。”

我和胖子带着绳索和枪,以及一个空背包上了路。傍晚的亚马孙丛林被如血的夕阳映照着,如果Shirley杨在一定会惊呼上帝,然后拿出相机来好好地记录一番。只可惜我这趟上路,没有丝毫旅游观光的闲情,肩膀上反而扛着一条鲜活的人命。我们在雨林中穿梭了大半天,一直贴着河岸走,湍流险滩见得不少,却总找不到卷柏的痕迹。

胖子说:“那个叫神仙果的东西脾气倒不小,非要挨着什么破卷柏才肯扎根,真是资本主义的植物,又腐又修。”

我说:“自然堺有很多像这样的共生关系。丛林中动植物繁多,为了让自己的种子能大范围地扩散,争取到有利的生长环境,植物想尽了一切办法。就拿我们要找的卷柏来说,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变化,更换居住地,是一种少有的迁徙性植物。其他的植物,要么有艳丽的色泽吸引鸟兽,传播花粉种子,要么天生有极强的生命力,能够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这跟我们做人,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我看未必是‘瓦卡瓦突’果要贴着卷柏,卷柏跟粉‘瓦卡瓦突’走才是真的,那句话你又不是没听过,树大好乘凉。”

我们两人一走就是三四个钟头,眼看夜色已经笼罩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大地上,我们还是没有丝毫关于神仙果的头绪。为了轻装上路,我们将大部分干粮都留在了营地,胖子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不断地向我抱怨。我说其实我的五脏庙也不好受,要不咱们下河摸两条鱼,喂饱了肚子也好有力气干活。胖子大呼过瘾,说是很久没有过这种野外生活,十分想念当年“万里一丈青,炊烟平地起”的日子。

河岸边上湿气重,薪柴不容易点着,烧了半天起了一屁股烟,差点儿把我俩熏死。最后只好拿出了从秦四眼那里坑来的酒精炉。我问胖子:“你枪都没带一杆,怎么倒记得酒精炉?”他用匕首削起树枝,得意道:“你随身有把小手枪就够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人是铁,饭是钢。所以说,有饭吃才有未来。酒精炉如此精辟的造饭工具,我怎么会落下。”

我试了试削尖的树枝,夸他说:“王司令高瞻远瞩,我胡某人心悦诚服。来,接过这支革命的鱼枪,咱们吃饱了快些上路,第三世堺的同胞还在等着我们带神仙果回去救命呢!”

夜晚猎鱼有一个方便之处,这是在东北当地的时候,跟当地猎户学来的土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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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河岸上挖一个坑,然后将火把斜插在水边上。鱼儿看见湖面上的光,自然而然就会跳上来落人土坑中,这招叫做“鲤鱼跳龙门”,插入火把的角度和坑洞的位置都有大的讲究。我和胖子在河边刨了一个洞,然后将火把斜做三十度左右插人河岸上的淤泥中。亚马孙河水一马平川、水流湍急,稍有不慎火把就会被溅起的水花熄灭。我们手握自制的简易鱼叉守在土坑旁边,等待着猎物上钩。不一会儿,河面上就起了动静。一尾闪着银光的热带大马哈鱼一下子跃出水面,掉在了地上。胖子起手去捡,不想那鱼十分有力,摆了摆尾巴连跳了几下又蹦回了水中,溅了我俩一身腥泥。

“好你个小王八种,敢跟胖爷叫板!”胖子退下鞋、袜准备下水,我说此处水流太急,也不知河中有没有什么猛髦,为了一条鱼下水冒险不值当。胖子被大马哈鱼弄了一脸腥泥,拍了拍腰间的横肉:“就胖爷这个吨位,还不信龙王能冲了去。老胡你越来越弄了,快下来,跟我抓鱼。”我实在拗不过他,只好将鞋、裤子退了下去,在岸边蹦趾了几下,摸下水去。夜晚的河水冰凉刺骨,好在我们所在的地方水位不深,水深只到我的大腿部分。在火把的照耀下,浑浊的河水呈现出一股泥胶状,胖子不断地用脚丫子拨动沉在河床底下的烂泥,想把藏在泥中的鱼儿都惊起来。我说:“你几天没洗脚了,少在这里乱搅拨,到时候烤出来的鱼一股脚丫子酸,老子可不喝你的洗脚水。”胖子切了一声:“你也好不到哪儿去,爱吃不吃。哎,这里有动静!”胖子瞧准了水底的动静,一叉子扎了下去,他在水中晃荡了几下,我急忙扶住他。

“哈哈,你看!”胖子高举起鱼叉,只见一尾银色的大马哈鱼被他死死地钉在了削得锋利无比的树枝上。我也被收获的喜悦感染,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这时,胖子的笑容忽然僵在了脸上,他松开了手中的鱼叉对我说:“有东西,抓住了我的脚。”

胖子斜着身子连甩了几下,都没把脚上的东西甩掉。我立刻潜下水去,只见一团黑色东西,像海带一样死死地钳住了胖子的右脚。我试着用鱼叉去挑那些海带,没想到它们竟好似是有活动的生物一般,居然全缩了起来。胖子疼地大叫一声失去平衡摔进了河水中,他连吃了几口凉水,差点被活活呛死,我甩开鱼叉,两手扯住海带,连牙齿都用上了,好不容易将那团黑糊糊的东西从胖子腿上拉扯下来。我们两人连扶带搀总算在河水中站稳了脚步,我浑身被泥水浸了个透,胖子更惨,他在水下呛了半天,整个人几乎要背过气去,不断地咳嗽打颤。

“先上岸再说,这地方不能久留。”我摆摆手,示意胖子先走,他双手掐着脖子,脸色红涨像是嗓子眼里卡了东西,我害怕他是被脏东西卡住了咽喉,急忙把手伸进他嘴里抠挖,胖子渐渐连呼吸都困难,我只好一手卡在他嘴中,一手死命地在他背上猛拍,两人挣扎了好一段时间,我终于从他嘴巴里边掏出一段细长如发丝一样的东西。

“我肏,咳咳咳,肏,这不会是死人头发吧!”胖子掐着自己的喉咙,恨不得把嗓子整个抠出来。我也被恶心得不行,硬是把那团东西凑到眼睛底下研究了一番:“你放心,是枯草,刚才就是这东西绊住了你的脚。不碍事的。”

胖子长喘了一口气,脸色渐渐地回上了血色:“干他娘的,河里边怎么会有枯草。这东西像活的一样,我差点儿被它拖进水里。”

被他这么一说,我又弯下腰去,在河中摸索了一阵,从水中捞起来了大量的细长枯叶。我捧着一大螺枯草,狂喜道:“这是卷柏,这就是卷柏。它们是刚从其他地方迁徙过来的,还没有来得及在河道里扎根,所以还保持着刚飘过来时候的枯叶状态,刚才你就是被它们缠住了,既然卷柏在这里,那神仙草也就离我们不远了。”

胖子从我手里夺过卷柏,凑到鼻子底下看了半天说:“这东西就是卷柏,我怎么看它都是一团杂草。”他随即又在河面上搜索了一圈,“老胡,你看看河中鞅漂的那一滩是什么?”,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只见河面中鞅漂浮着一大丛芦苇一样的植物,它们在风中摇曳着身姿,仿佛在向我们招手。

“就是它们。是会走路的卷柏没错。”我拍了胖子一巴掌,大笑,“你这一呛真是呛到宝了。此处有湍流又有卷柏。我看咱们要找的东西跑不离,就藏在这些卷柏丛中。”

我们两人商议了一番,都觉得传说中的印加灵药“瓦拉瓦突”就藏身在河流中鞅的卷柏丛中。我俩回到岸上,取了背包中的绳索,在岸边选了一棵牢靠的大树,在上面拴了一个海军结,然后将绳子缠在腰间,再慢慢地摸下水去。为了防止受到攻击,我特意抹上了按照Shirley杨在南海之行中留下的药方所制作出来的防鳖剂。这种药剂我是第一次制作,制作方法并不困难,难的是取材选料,要凑足九条冬鱼的右腆、九条夏鱼的左鳍,将这些鱼肉的腥气囤在陶罐之中,直到完全腐烂成泥。将这些鱼泥涂抹在身上,能起到误导水族的作用,使人类能够混迹其中不被察觉。

胖子一边往身上涂抹这些恶心的鱼泥一边问我:“不是说防鳖剂吗?咱们又不是潜海,抹它做什么?没听说最近鳖鱼搬家,住进亚马孙何了呀!”

我试了试腰间的绳索,确定了它拴得够牢,又在岸边打了一套军体拳,保证筋骨都活动开了,不至于一会儿抽筋溺毙。“鳖鱼没有,鳄鱼总还是不少的,我们在博物馆的时候不是见过许多亚马孙丛林里的动物标本吗,这河里什么鱼没有,搞不好碰上史前巨鳄。防鳖剂这东西有备无患,全当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也好。”

胖子哼卿了一下,跟着我慢慢地踵进了冰冷的河水,这次我俩分外小心,在水中每次行走之前都用探棍先试一试,在确保前方没有危险之后才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粉河流中鞅密集如林的卷柏丛前进。

这个时候,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河面,如果有人恰巧看见在河中缓慢行进的我们说不定会以为是两只出来找食的水鬼。我们慢慢地向着那河中鞅的卷柏靠近,却不知怎么的,走了半天,还没摸到半片叶子。

胖子说:“老胡,咱们是不是走偏了,怎么老半天了还没到。岸上看的时候挺近的呀。”我起初以为是水流关系将我们慢慢地带离了航线,两人又走了一段时间,卷柏林还是距离我们十来米地方静静滴漂浮着,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越想越不对劲儿,这时腰部的绳子一紧,似乎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上了,我赶忙对胖子说:“咱们的绳子够长吗,怎么到我这就没了?”

胖子拽了拽自己腰间的绳子回答说:“绝对够了,二十米的麻花绳,我屁股后面还有老大一截儿呢!”我冲他摇摇头,示意自己腰上的绳子已经到了尽头,再也无法前进半步。

胖子道了一声郁闷,蹬着河水朝我走来:“我估计老王八当初在置装备的时候可能图便宜,给咱们捎了一段假货。”

这时,我腰间的紧绷感又突然消失了,正在纳闷儿之际,原本朝我逼近的胖子猛地僵在了水中,他一边在原地划水一边冲我大叫道:“老胡,你快看看,绳子怎么忽然变紧了!”我忙潜到胖子身旁去扯他腰上的绳子,没想到整条绳子一下子全都拽了过来,我大惊,看了看绳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人偷偷地扯断了!我急忙拉紧了胖子,低头去查看自己腰间的绳索,果然只剩一条空绳孤零零地漂浮在水面上。我拿着我那根断的绳头对胖子说:“看来咱们早就被人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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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子警惕地举起了探棍:“真要是‘人’也就罢了,只怕……”我知道他要说些什么,立刻反驳道:“子不语怪力乱神,咱们求药救人,做的是良心事。怕它个球。”

“说得好,怕它个球!”为了防止被水流冲散,胖子和我互相搭起了臂膀,像两人三足一样,慢慢地朝卷柏丛靠了过去。在朦胧的月色下,我隐约望见卷柏丛中包裹着一窝白色的球形物,每一个都有排球大小。胖子眼尖,乐呵呵地笑道:“怎么河里还有鸟蛋,个头这么大,保不准是双黄蛋。”

我说:“你的鸟能生出这么大的蛋啊,它就是三黄、四黄也憋不出这么大一颗鸟蛋。”我心中急着寻找神仙果藏身的地方,接连向前跨了几大步,这时,不知从哪里卷来一股巨浪,将我和胖子当场掀翻过去,我连呛了几口水,要不是胖子来得及时,险些当场溺毙。胖子和我在慌乱中抱成了一团,两人定睛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一只满身甲胃的巨型老鼍不知何时悄悄地潜伏进了卷柏丛中,此刻正用两只碧油油的眼睛瞪着我们,月光洒在它凹凸起伏、长满肉锤的脊背上,大概是折射的关系泛出了一层金光。它全身浸在水中,只留出大半个鼻孔,和半长半合的一张巨口,光从露出水面的部分判断,这条老鼍全长大概在八九米上下,这种体型的鼍即使是在亚马孙丛林中也实属罕见。我和胖子几乎被吓得魂飞魄散,想都不想扭过头就跑。那条恶鼍竟好似能洞察我们的行动一般,长尾一摆追了上来。胖子边游边喊:“老胡,没想到咱们这趟‘出师未捷身先死’杨指导员没找到,倒把自己搭了进去!”我心想这次算完了,就我这个身板,它一口下去还不够填牙缝的呢。

那条老鼍张开了血盆大口一路追着我在河中猛窜,几乎就要将我整个吞下肚去。可突然之间,不知发生了什一么变故,那老鼍好似被天雷击中一般,发出一声巨吼,调转了身体,再次向河中心冲去。胖子被一股巨浪打到我身边,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好奇道,“老胡,你是不是跟龙王结了亲家,怎么老鼍不敢吃你?”我大骂:“扯淡,你才是王八女婿呢!一条烂泥鳅能把我怎么样!”心中却在奇怪,到嘴的肥肉岂有不吃的道理,金甲碧眼鼍到底为何舍近求远,放弃了一顿到嘴的美餐?

我正想得出神之际,却听胖子指着卷柏丛大喊,“快看,那老泥鳅钻进林子里去了!”我朝着胖子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那恶龙正全力追着卷柏丛逆流而上,我从未听说过卷柏能在没有风的情况下逆流而行,更不明白金甲碧眼鼍缘何要去追赶卷柏丛,眼前这景象太诡异,只见卷柏丛真如长了脚一样,在河水中飞速前进,老鼍紧追不舍却总也赶不上它的速度。我俩百思不得其解,又不敢靠上前去一探究竟,只得远远观望,但只见那金甲碧眼鼍不时用嘴向前啃咬,溅起漫天的水花。

我仔细观察起那一簇卷柏,渐渐看出了端倪。我对胖子说:“你看卷柏林底下,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在反光。”

胖子用手搭在额上,遥望了几眼,点头说:“是有一股银闪闪的东西在下边牵着卷柏,我就说嘛,又不是真的长了脚,怎么能跑这么快。敢情是被什么东西在水边拉着跑。”

老鼍在水中鲜少有对手,悉数丛里中的各类猛禽飞兽,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可真不叫多。

我耳边不住地响起那老鼍凄惨的哀嚎,那声音好似它在被什么东西噬心焚骨一般。

“我懂了!”我拉住胖子,“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之前看见的大鸟蛋?”

“恩?你不是说那不是鸟蛋吗?怎么又变卦了。”

“那不是鸟蛋,是老鼍蛋!这是只护患的母鼍!”

像是为了印证我的想法,一只几乎有汽车大小黑甲长腿的蜘蛛慢慢地从水中浮了出来。我和胖子都被这个黑面煞星吓得哆嗦了一下。那只蜘蛛显然是乘母鼍不备,准备偷食鼍蛋。

此刻两只巨兽在水面上展开了一轮惊天动地地搏斗,我对胖子说机会难道,我得摸过去找救命用的神仙果。胖子自知拦不住我,比画了一下手中的鱼又:“我跟你一起去。”我说:“你在旁边打掩护,它们一有动静立刻叫我。”

我潜人水底,一口气憋上了卷柏丛,映人我眼帘的一幅画面惨不忍睹,即使我已经见惯了恶心血腥的画面,也忍不住心口一阵发堵。那些被蜘蛛啃碎的蛋壳洒满了整片卷柏,而一些黄色的私稠物中竟然混合着一些红色的液体,想必是一些即将孵化的小鼍惨遭蜘蛛咬噬,四下看去,一只被啃了一半的小鼍证明了我的想法,由于它尚在孵化中,浑身通红晶莹,尚未长成的壳无法保护它不受侵袭,想必被蜘蛛一口咬去了半截身躯,血液从身体里涌出,冲向那像脓水一样的黄色粘稠物。蜘蛛行凶未久,它还没有死,正在作死前的挣扎,混合着红色血液,黄色粘稠物的液体中轻轻蠕动着,不时吸一口来维持生命,而那仅剩的几个蛋外面也密布着蛛丝。一旁边的母鼍被蜘蛛绊住了手脚,此刻行动不使,只能用力撕咬起蛛丝。胖子在一边催促我抓紧:“老胡,快,快!”

我找遍四周,没有找到土着口中所说的神仙草,不由心中大急,我暗道,一定要冷静,肯定有地方还没有找,既然土着说就在水中漂浮的林子里,那么,会在什么地方呢?我盯着那盖着蛛丝的龙蛋出神。又是一声哀嚎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朝那恶龙望去,只见那蜘蛛不断地吐着丝线,而那恶龙几次想要冲向那蜘蛛却又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扯住,想必是那蜘蛛将蛛丝吐在上方的一块岩石上,所以才先向上游去再折返过来,正好打个死结将那头母鼍捆了个结实。那母鼍的声音越发悲戚,显然是母性的能量在支持着它作殊死挣扎。我忍住恶心,翻开碎裂的鼍蛋,果然在错综的卷柏叶中找到了一颗像眼球一样的红色果实。我不敢打愣,一把摘下神仙果,朝岸边游了回去。

我才从水里冒出头,胖子就急切地问:“怎么样,老胡,采到没有?”我扬了扬手中的神仙草,说:“真是一颗眼球样的果实。”胖子立刻大笑:“哈哈,这叫以形补形,我看酋长死不了了。”我点了点头,但耳边那一阵阵的哀嚎实在让人于心不忍,回到岸边之后,我提起步

枪瞄准了水面,胖子说:“你这是干吗,咱们子弹有限,可不能浪费在它身上。”

我主意已定,连发了数枪,将蛛丝打穿了几道小孔,蜘蛛一见巨鼍挣脱了束缚,不敢恋战,急忙遁人水中。那条金甲碧眼鼍一下子扑上卷柏丛去查看她的龙卵。

胖子朝我竖了一个大拇指,我不置可否。两人跨上背包,匆匆赶往营地。

第二十五章 天龙出水

雨林中的树木分层状况明显,这里的树木大多长得高大茂密,从林冠到林下树木分为多个层次,彼此套迭,几乎没有直射光线到达地面,林下十分幽暗、阴森潮湿。热带雨林树木各种大小皆俱、高矮搭配,构成3-4个树层。第一树层高度一般都在30米以上,它们的树冠高高举出成为凌驾于下面林冠层之上的耸出巨树;第二树层由20-30米高的大树构成,它们的树冠郁闭,是构成树冠(森林天蓬)的主要层;第三树层高10-20米,由中小乔木构成,树木密度大;在5-10米

高度一般还有一个小树层。树木层之下是1-5米高的幼树灌木层,热带雨林中的灌木在形态上与小树几乎分不清楚,难怪有人称它们为侏儒树。在幼树冠木层之下通常为疏密不等的草本层。

我们选择搭建树屋一来主要是躲避地面上的虫蚁侵袭;二来这片由天蓬树构建起来的空中堡垒平稳安全,十分适合我们用做休息的营地。四眼说,在印加首都库斯特的郊外,有一片城市,被称做人类的空中花园。不过现在能来,我们如自副其实的空中花园,下无根基上无梁柱,全靠大自然的神奇,造就出如此壮丽神奇的自然景观。这些巨木枝叶勾连藤蔓相缝,在亚马孙名从林里构造出了一片空中楼阁,我们借此宝地得以休整,心中说不出的神仙滋味。

面具酋长因为敷上了“瓦拉瓦突”的果实,面部的脓肿已经消去了大半,体温也有了明显的下降。秃瓢自告奋勇说要替他守夜,四眼和王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冒险生活,早就累得像两条死狗,衣服都来不及脱,裹着毛毯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胖子在水里头被那条老鼍折腾得够呛,我说你先去睡一觉,后半夜起来换我就是了。他嗯了一声连饭都顾不上吃倒头就睡。我带了一支手电,给步枪换了弹夹,走出树屋在枝叶繁茂的天蓬顶盖上值起了夜班。

今夜月色皎洁、亮如银盘,不禁让人想起了家乡的亲人。早几年有些崇洋媚外的龟孙子老说外国的月亮比咱们中国的圆,说因为外国有天堂,离天上的神仙比较近,所以月亮也圆。我难得有机会静下心来好好观察一下,今天守夜多的是闲时,我看了半天也没觉出有什么不同。夜晚的雨林看似平静,其中却暗藏着无限杀机。狩猎者与猎物在夜色的帷幕下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追杀与逃捕,在黎明来到前谁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会沦为别人的腹中餐。在这样一片月色中,我又莫名其妙地想起了Shirley杨,明知道同处一片绿沼之中,却又看不见彼此的身影,前路对我来说不是艰难,而是恐惧。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明日度过了魔鬼桥之后在神庙中依旧无法找到她,那该如何是好,若是连这最后一条线索也断了,我该怎么办,真就夹起尾巴灰溜溜地逃回国去?

“哟,老胡,想媳妇呢?”我回头一看,胖子那家伙裹着毛毯睡眼惺忪地从树屋里走了出来,我说大半夜的你不睡觉,跑出来消遣我做什么。他抖了抖屁股:“臭美,老子哪有时间关心你那点儿破事。撒尿没见过啊?”

我看了看表说:“那您得抓紧了尿,咱还剩三钟头就换班了。”胖子站在树端,朝下边海尿了一把:“不是吧,就三钟头了。那算了吧,我还是陪你蹲一会儿,说说话也好。免得想不开,一个人抹眼泪。”

“扯淡吧你,当年插队的时候,是谁夜里饿醒了哭着喊亲娘……”

“哎哎哎,你这人怎么这么爱揭别人的短啊,胖爷我那时候年少不懂事,当年还是祖国的小花朵,号两声是犯法还是碍着别人了?老胡你越来越不厚道了。”

我俩正聊着当年的趣事,树冠中忽然出来了钦救的嘈杂声。我举起手电朝树影中扫了过去,只见秦四眼套着半截衬衫从里头爬了出来。

他一看我们都在,拉了拉衣领苦笑道:“王家少爷的睡相真是不敢恭维,我情愿在外面凑合一宿。”

胖子好奇道:“怎么,他打呼吵你?”

四眼坐到我们边上,指了指领口上的线头:“不老实,扒拉别人的衣服,我领扣都被他扯掉了,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胖子啧啧了一下:“我看他是故意的,想借此打击报复。要不,咱们现在回去,我帮你扒了他的裤子,挂起来当门帘。”

我说:“你噪不噪,这么大的人了,跟刚毕业的大学生较个什么劲。”

“他可不只是大学生,还是资本家头子,社荟主义的头号大敌。”

“少给别人扣大帽子,他最多就是资本家的孙子,大敌还轮不到他。我可发现了,你们这一路尽以欺负小孩子为乐。这都是些什么低级趣味,什么时候养出来的坏毛病,我怎么早就没发现呢!我答应了人家爷爷要送个活的回去,你们可别把他整残废了。”

四眼摆手:“掌柜的你别扯了,咱们还是商量点儿正事吧!关于印加神庙,你到底有几成把握?这里没有外人,您就坦白交代了吧,”

“不错,”胖子也跟着说,“以往咱们找墓探位,那是一挖一个准。这趟出来,意外太多了。老实说,我这颗已,它就没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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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废话,要停了,你不早报废了。”

“这就是个比喻,说明我担心。老胡,你懂不懂比喻。”

“行了吧你,咱们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老实跟你们说了吧,”我从怀中掏出地图和戒指,“道长当年制图的时候十分谨慎,将地图和坐标分别记录在这两件物品中,地图上空有神庙周围的山势水流,戒指上光刻了坐标方向。这就像图纸和罗盘,少一个都不行。我们从马里

克巢穴出来后已近偏离了原定的路线。如果想在后期追上竹竿子的队伍,就必须从这里,也就是我们脚下这段急湍中间横插过到对岸,才有机会反超他们。否则沿河岸往北走,起码还有三四天的路程才能到头。”

胖子俯瞰树林尽头的湍流,叹了一口气:“今天我们下去找灵药,已经见识过亚马孙河的厉害,咱们连游到河中心的力气都没有,何况下面还要带着伤患强渡。”

四眼想了个办法:“那,制木筏如何?这里不缺木料,我们手中的器械也算趁手。”

我说:“真要是这么简单,我早就动手了。从砍木料到绑筏子,哪一样不用废工夫,你当读小说呢,半页纸的工夫就过去了。木筏一来耗时间,二来不安全,咱们得另外想办法。”

四眼说:“那咱们一块儿再想办法,三个人在一起集思广益总比掌柜的你自个儿憋这里闷驴蛋强。”胖子坏笑道:“大律师这你就不懂了,人家老胡憋的可不是驴蛋,是媳妇。”

我一巴掌拍他头上:“成天尽胡说,也不怕老天爷一个响雷收了你!”正说着,天空中猛得闪过一道刺眼的亮光,将四下里照得雪白一片,“轰隆隆”的雷声随之而来。胖子张着大嘴惊叹说:“肏,老胡,你(我说粗话我该死)太牛了。说什么来什么,快赶上毛主席了。”

四眼望着不断闪起的紫雷,慌了神:“快,快招呼大家趁雨。从林里的暴风雨可不是好玩的。”

亚马河流域处在赤道低压带,信风在赤道附近聚集,辐合上升,所含水汽容易成云致雨。时常有暴雨倾泻,一场暴雨往往还会伴随着激烈的飓风,任你是百年老树还是千年古刹一律连根拔起。我们的树屋搭在树顶天蓬上,简直就是天然的靶子招雨打。我披上外衣,让胖子和四眼分头去叫王少和秃瓢,没想到三人刚刚起身,一声凄厉的哀号就从面具酋长的树屋中传了出来。

我心下一惊,心想秃瓢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雷不成。紧接着秃瓢的身影如同天空中的闪电一般,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从树屋中钻了出来,他肩膀上扛着酋长,脸色苍白:“快逃,有蜘蛛。”

几乎就在眨眼间,一股黑色的洪流顺着树身从我们搭建在天蓬上的小屋里头喷发出来。乍一看,差点以为是河水混合了污泥倒灌上来。黑色一的洪流很快把树屋吞了个干干净净。一小撮黑流抢先涌上树枝朝我们扑了过来。胖子跳着脚大叫:“肏,这么多蜘蛛。毛手毛脚的,快踩,快踩。”

“踩不得!”四眼惊恐地朝他摆手,可惜为时已晚,细小的长腿蜘蛛被胖子一脚跺死了好几只。

我一边用火把抵着树干阻止蜘蛛群上前,一边问四眼为什么不能踩,话还没说完,胖子忽然开始脱衣服,边脱边叫:“什么东西,疼,太疼了!”我凑上去一看,胖子的腰间上,像是被什么东西烫过一样,冒起了一个一个的小黑点。

秃瓢扛着酋长说:“林子里的东西,宁可跟个头大的硬碰,也不敢跟个子小的死磕。越小越毒,这些是亚马孙丛林特有的细脚硫酸蛛。”

光听“硫酸”这两个字已经够疹人的了,胖子和我一边猛拍后背一边欲哭无泪:“怎么着,这蜘蛛还会吐硫酸?”

“它们死后会分泌一种特殊的物质,化学成分基本与硫酸相似,属于酸性高腐蚀性流液。而且这种蜘蛛都是成君结队地出来觅食,一旦受到攻击,它们会相互咬食释放硫酸恐吓对手。”秃飘说,“我以前见识过细脚硫酸蛛的厉害,手掌那么多的一群蜘蛛,就能腐蚀掉一只半大的绵羊,实在太惊人了。”

王清正可顾不上听他家保镖做科普讲座,背起行李一溜烟地顺着树藤窜下树去。我对大家说:“恐怕是因为下雨的关系,它有似地下翻出来,要聚在高处躲避大水。咱们雀占鸿巢,抢了它们的避难所。事不宜迟,还是快点离开这些天蓬大树的好,一会下起雨来,还不知道有多少蜘蛛要爬上来。”

胖子早就攀着树枝往地上跑,他喘道:“先是在河里被蜘蛛精拖去了器械,现在又被小蜘蛛精追得满林子跑,咱的老脸算是丢尽了。小王八你倒是爬快点,小蜘蛛精快窜进我头发窝里了。”

我让秃瓢带着酋长先行下树,自己留在后边为大家垫后,争取一些宝贵的时间。没想到黑色的洪流像是认准了受伤的软柿子,并不敢与我手中的火把硬碰,而是绕开了我,直直地奔向了秃瓢。蜘蛛群如同一道黑色的瀑布,在风雨中急速前行,很快将整棵大树围了个水泄不通,树干上到处都是黑色的细腿小蜘蛛,我们的后路被阻,几乎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秃瓢扛着昏迷中的酋长对我说:“这样下去就是个死,咱们只能跳了。”

我看了一眼大树底下的胖子和四眼,他们已经安全着陆,正朝着我们挥手,不过风雨实在是太大了,他们喊的话一句也听不清。我说:“天蓬顶离地面少说也有十来米,从这个高度跳下去,跟自杀没有区别。咱们还带着一个伤员,实在太冒险了。”

秃瓢和我背靠着背,将酋长护在中间,两人举着火把,不断地向树身上挥舞,想借此吓退挡路的蜘蛛群,可风雨渐渐地大了起来,我们手中的火把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在风中摇曳的一抹小火苗。

“火把坚持不了多久了,一旦火把熄灭,它们肯定会群涌上来。”秃瓢顿了一下,看了看昏迷不醒的酋长,朝我露出一个充满了深意的的眼神。

我心中一惊,急忙大叫:“不行!咱们不能拿他做靶子!”

秃瓢一跺脚,将酋长放了下来:“管不了这么多了,他要是不死,咱们就得一块死。”

暴风雨终于在电闪雷鸣间落了下来,顷刻间,整个丛林被浸了个透。我们站在夭蓬顶上的人自然也被淋成了落汤鸡,手中的火把早就熄了个干净。在雨水的冲刷下,那些没有来得及躲进树干林叶间的细脚硫酸蛛群一下子被猛烈的雨水冲刷得四零八落。我见机会来了,扛起酋长,用外衣将两人捆在一起,抓着树枝连蹦带跳地向地面接近,秃瓢也不是傻瓜,他手脚并用如同一只矫捷的树猿,在林间几个轻巧地来回,速度已经远远比我快出了许多。树身因为不断地受到雨水冲击变得又滑、又冷,很不好抓。我背着面具酋长,有好几次几乎要抓不住树干,摔落下去。

秃瓢那个混蛋,仗着自己身手矫健,抢在我前头爬到了树下。他一落地就被胖子按住一通狠揍。这时,我背上的酋长似乎被什么东西惊醒,他一手揪着我的头发,一手飞快地扯起了我身上的衣服。我朝他喊:“别乱动,咱们在树上。我不会害你的,你冷静,冷静。”可惜为时以晚,我扭过头,只能看见酋长半边狰狞的面容,他似乎正在被极大的痛苦折磨着,两手扭曲在背后,不住地乱晃。树下的人冲我大叫:“掌柜的,蜘蛛,蜘蛛。他背上全是蜘蛛。”

我这才知道,原来酋长是受到了细脚硫酸蛛的攻击。恐怕他背上的蜘蛛正是乘他躺在树屋中的时候,偷偷躲进衣服中的。此刻在大雨的冲击下,躲在他身上的蜘蛛误以为是受到敌人的攻击,于是纷纷释放出硫酸液。酋长被蜘蛛吐出的致命液体弄得痛不欲生,我两手攀爬在树枝上,根本没有多余的能力去驱赶在他背上肆虐的硫酸蛛。只好咬起牙,加快了爬行的速度,希望能早一点到达地面。

不想酋长忽然激烈地晃动起来,他在我耳边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两手不断地在自己的背上乱抓,我见他手掌的皮肉已经被蜘蛛液腐蚀,慢慢地露出了花白的肌肉,在南水的冲用下,血都来不及涌出来就被洗得不留一丝痕迹,这样下去他的两只手基本上算是废了。我甩了甩头发上的雨水,想在暴雨中辫认自己距离地面还有多远。胖子和四眼已经开始爬树,看样子,是准备在半道上接应我。我对自己说,生死在天就赌这一把。狠下心来对酋长喊了一嗓子:“小心!”两手一松、双脚一蹬,我护住了脑袋,以正面着地的姿势从高大的天蓬树上纵身跳了下去。两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耳边是呼喃的风雨声,下落的过程中沾了水的树枝不断地拍打在我身上,我全力护住了脑袋和脸,不用想也知道暴露在外面的身体已经被抽得皮开肉裂,我一边忍着剧痛,一边在心中庆幸树枝起到的缓冲作用,祈祷自己不至于摔得粉碎。下落的过程也就三、四秒的时间,我解开了绑在身上的绳子,和酋长在落地前的最后时刻分了开来,以免两人被对方压成肉泥。

我眼前“轰”地一下,顿时黑了下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嗡嗡的蜂鸣。眼前不断地闪过白色的光球,整个人好像飘在云端。一个悠长低沉的声音一直在喊我的名字,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渐渐地恢复了意识,先是感觉浑身无力,紧接着就是从五脏六腑中传来的啮心之疼。最后我发现自己正趴在胖子背上,上下颠簸着。天空已经被乌云包裹,暴雨已经停了,可飓风比起先前还要猛烈。我刚一张口呼吸就被大风呛了个满怀。

胖子掉过头来,反手拍了我一把:“你(我说粗话我该死)吓死人了,那么高的地方说跳就跳。”

我想说话,可胸口堵着一口东西,连咳了好几口,吐出一口血痰,这才把呼吸调整了过来。我看见秃瓢、王少和四眼都跟在胖子身边在风中狂奔,我们脚下的草木已经被先前暴雨压得抬不起头来,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趴在地上。

我在胖子耳边吼道:“酋长呢?”

胖子边喘边说:“没用了。他背上被蜘蛛蚀出了一个大洞,连骨头都烂掉了。掉下来的时候,肠子内脏都飞出来了,挂了满树。老胡,你尽力了。”

我一听酋长落得这样凄惨的下场,心中很不好受。四眼从后面窜了上来,对我说:“别,别多想……咱们也,也危险了。”一说完,他指了指我们身后的地面。

我低下头一看,狂风中一股黑色的洪流如死神一般紧紧地跟在我们身后。胖子说:“这(我说粗话我该死)我算看出来了,都是之前那只大蜘蛛的徒子徒孙,它们这是要借机报仇,拿我们给那只蜘蛛精果腹。”我从他背上跳了下来,连跑了几步有些头晕,也不顾上多说什么,被秃瓢和四眼一架跟在大伙后面急速地逃命。

黑色的蜘蛛群紧贴在我们身后,它们细长的腿脚仿佛天生是为了追击猎物一样,以一种人眼无法辨认的速度前行。王清正落在队伍后边,几次要摔倒,都被胖子揪了起来。在种情况下,一旦被一只蜘蛛盯上,那就等于丧失了生存下去的机会。

我估计自己昏迷的时间不长,也就是十分钟的样子。大家的体力有限,再这样跑下去恐怕都要丧生在细脚硫酸蛛的洪流之中。我环视了周围一圈,想要寻找一个封闭的环境躲避蜘蛛群,后来发现这几乎是痴心妄想,这些小蜘蛛个头最壮的也只有指甲盖大小,在野外,它们可以算是无冕之王,可以出入任何地方。除非我们能找到一个地方,是不存在一丝缝隙,封闭的,能将恐怖的细脚硫酸蛛完全挡在外面。

我们被蜘蛛到处追赶,渐渐地跑出了树林来到了河岸边上。我一看见湍急的河水,忍不住大叫:“快,所有人拉起手,下水!”

王少掐着我的手喊:“我肏,河里有巨肇鼍。下去不是得喂了它们当口粮。”

“管不了那么多,不下水只有死路一条,你再磨叽可就要被蜘蛛给融了!”我牵起四眼和胖子的手,对大家说:“闭气,大家沉到水下去,能憋多久憋多久。”

为了避免被湍急的河水冲走,我们五人团在一起,手拉着手跳入了冰冷的亚马孙河中。因为入水太急,我被呛了一口污泥,来不及下潜。只见蜘蛛群如同点人水池中的墨汁一下子在河面上散开,它们细长的蜘蛛腿不断地在河面上快速地交替前进,与河水保持着相对静止。我深吸了一口气,闭着眼睛潜人了河底。我一下水,头顶上的水面立即被黑色的细腿蛛包围住了。

我们下水十分急促,根本来不及涂抹防鲨剂,不过先前我们受到老鼍攻击时也未见防鲨剂起到什么作用,估计一个是海底霸主,一个是河里的龙王,谁都不服谁,所以老鼍对防鲨剂并不感冒。我们几个拉住了彼此的手,拼命在水下保持着平衡,生怕一不留神就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也不知道憋了多久,我肺部开始一阵阵地抽搐,忍不住吐出了水泡,我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索性松来了双手,浮出了水面。心里想就是做鬼也得再呼吸最后一口新鲜的空气。

我一探出水面,成群的蜘蛛就像蜜蜂嗅了蜜,撒开了细长的小腿朝我奔了过来。我心想也好,就让我老胡当一回炮灰为兄弟们争取逃跑的机会。细脚蜘蛛组成的洪流一股脑儿地逆着水流涌了上来,我只觉得下半身的浮力陡然消失,自己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被什么东西顶出来水面。一阵大浪打来,将水面上的蜘蛛卷去了大半。我心想难道是龙王爷显灵看中了我这个俊女婿,想收我下去给他家闺女拉郎配?我朝水中一看,只见一大片黑影潜伏在我脚下,将我整个人托出了水面。随着黑影猛得一摆,一张利齿铜牙夹杂着腥臭的巨嘴分水而出。我大叫一声不好,原来是遇上了护卵的金甲碧眼鼍。其他几个人也被巨浪打昏了头,纷纷浮上水面,胖子一瞧见这条长达数十米的巨鼍几乎要哭出眼泪来:“老胡,当初让你别多管闲事,你看,恩将仇报的人

间惨剧又要上演了。”

我也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会有金甲碧眼鼍跑出来与硫酸蛛争食。正所谓前有狼后有虎,我们几人顿时被逼得进退不得。我对四眼喊道:“手雷准备好,咱们拼个鱼死网破,我可不做老鼍的下酒菜。”

四眼在水中拼命保持着平衡,他脸色苍白,不知道是被河水泡的,还是被眼前的场景吓的,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湖面,大叫:“不好了,老蜘蛛精出巢了!”

我一看那只先前被我打断了蜘丝的巨型细脚蛛,惊呼冤家路窄。王少哭丧着脸喊道:“胡八一,你得罪的怎么尽是些惹不起的主。这东西赶上轿车大小了。咱们怎么办?”

那只蜘蛛似乎认定了我就是先前坏他好事的罪魁祸首,吐着蛛丝一路朝我们开进。我大骂它是个小心眼的蝼蚁之辈。正在绝望之际,又一只长达十五米上下的巨形金甲碧眼鼍突然从水中出,将蜘蛛撞到一边。

我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这它是特意前来搭救,不想,小一点的母鼍温顺地在我身边游了几圈,其他人被她吓得不敢动弹。我撞起胆子用申手碰了它一下。母鼍用前额将我顶起驮上了背脊。胖子大呼过瘾:“老胡,你再跟它商量商量,能不能加个座?”

这厢我们这在讨论母鼍报恩的事,那只老蜘蛛精已经和公鼍战得难解难分。无数细小的长脚硫酸蛛在一旁助阵,公鼍渐渐占了下风,我低头,对母鼍说:“快让你老公住手,咱们逃命要紧。”

这灵物居然听得懂我的话,长鸣了一声,震得我们耳膜几乎要命掉。别看公鼍块头大,还是个惧内听话的二憨子,他一听到母龙的嘶吼,一个猛子扎人水中,朝着我们冲刺过来,将剩下的人悉数顶上了它的背脊。蜘蛛们岂肯罢休,一路追着我们猛赶。两头巨鼍眼皮一翻,露出了内眼膜。我知道这是要入水的举动,急忙招呼大家吸气闭气。

“轰隆”的水压在我们周围炸开了花,我死死地抓住了巨鼍身上的肉瘤,不敢有半分松懈,两条巨鼍在水下一路狂窜,最后将我们丢人了一处水下树窟之中,我们一进洞,外面的蜘蛛就追了上来。金甲碧眼鼍颇通人性,摆动起巨尾不停地撞击着树洞,将周围的淤泥都碰了下来。在金甲碧眼鼍一轮又一轮的猛烈撞击下,水下树窟的洞口被淤泥死死地堵住,别说细腿蜘蛛,连蚊子都进不来半只。我们几个人劫后余生,身上脸上浸满了污水。“外面水流太急,淤泥撑不了多久,这里随时会塌,大家跟我来,咱们往树洞的深处走,先避开洞口再说。”

背包里的行李吸了水此刻又沉又重,我们不敢在洞口久留,只好浑身滴着水,在错综复杂的树洞中前进。好在王家配置的L型手电防水耐摔,一路下来居然毫发无伤,拍一拍里面进的水,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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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那两只巨鼍不像本地物种。”王少脱下上衣一拧,泥水直下,“美洲鳄属于初龙下纲、鳄型总目、鳄目下属三科中的鳄科,与鼍科同目不同种,美洲鳄里面,个头最大的不超过五米,我们今天所见的金甲碧眼鼍身长接近十米,比西半球的奥里诺科鳄还要长出半截。而且他们的眼球上方有突起的硬角,掌中的肉蹼带刺,又会潜水闭气,我觉得这两只金甲碧眼鼍可能属于古鼍科,是四种亚目鳄鱼中已经灭绝的一种。而这种鼍的原产地在高寒极冻的内陆湖地区,是自然堺少有的珍种。动物学家分析,它们当年最常分布的地方就是中国境内的长白山天池地区,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的贝尔加湖。”

四眼摘下眼镜用拧干的衣角擦了起来:“长白山的天池湖怪我倒是在地理杂志上看过不少报道,说不定就是今天我们所见的碧眼鼍也不一定,我看它们既通人性,又懂得知恩图报。真要说有人不远千里从中国境内将它们运过来,那似乎也未尝不可。只是不知道,前人到底处于何种目的才会不惜重金运鼍。”

水下树洞里边根茎缠绕,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半封闭的天然空间,这里的空气因为地下腐水的关系,十分污浊,并不适合正常物种的生存和繁殖,我试着在巨大的树洞中接连叫了几声,除了陆续的回音之外,没有倒可收获。

“我看这两只鼍一路游过来没有任何的迟疑,像是早就认准了此地,要把我们送过来一样。说不定这个水下树洞暗藏玄机,并不是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秃瓢心思细腻,一下子说中了我的想法,我对说他:“英雄所见略同,这也正是我所想的。既然金甲碧眼鼍是人工饲养的巨宠,又一直盘踞此地不愿离去,可能当初运过来就是为了看守重地。若洞中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又何必特意选中两只庞然大物来充当看门狗。”

胖子脱得只剩一个大裤权,他肩上扛着衣服,腰间插着匕首,走在队伍前面好不威风:“你们猜了半夭,尽是些虚的。咱们还是先找块平整干燥的地方,生上火,把衣服行李烤干了再说。不瞒你说我鞋里泡的小鱼都憋臭了,一会儿倒出来准是一锅酸菜炖鱼。”

我们捂着鼻子把胖子埋怨了一顿。我还在为失去了酋长的事而自责,脚下不禁加快了速度,誓要抢在对手前面找到神庙。四眼紧跟在我后面,这个平日里叱咤公堂的大律师安慰我说:“听我一句掌柜的,这都是个人的命。我们神仙果都给他摘了,没想到他最后还是摔死在半道上,这说明他命该如此,旁人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何况他平日里作威作福也没少造杀孽,我们挂心就是,也不需要太过自责。”

我虽然知道他是好意,可心头还是过意不去,只是点了点头:“当初如果不是我硬要拉他人伙,他现在还是一个快乐无忧的野人酋长。又哪里会落一个死无全尸的凄惨下场。”

四眼摇头:“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们虽有硬逼的嫌疑,但到底没有使用武力胁迫他,最后是他自己选择跟着我们,为我们充当向导。咱们即使有责任,也不是全部。”

我不愿意再跟他纠缠这个问题,只说赶路要紧,又加快了脚下的速度朝胖子那边赶了上去。秃瓢跟胖子打了头阵,两人凭借树洞中不时流窜出来的新鲜空气来判断出路,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在嗅空气的味道。我追上他们,指着脚下的积水说:“这里的水是半流动的。咱们顺着水流走,不愁找不到出路。”

“我倒没注意到,还是胡兄阅历广。”秃瓢蹲下去看了看水流,起身朝我竖了一个大拇指。我谦虚了一下,又对他们说:“我们虽然在河底,但整体方向还是对的,只要能从这里走出去,到达地面之后就能赶上前面的队伍。接下来的战斗,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博弈,我们要面对的还有装备精良心狠手辣的敌人。大家切记小心,千万不能落队。”

胖子踩着树根一路跑在最前面,他跳上一块凸起的树茎,挥动着衣服朝我们挥手喊道:“别开大会了,这里有个人工开凿的洞窟,快来看看是不是出口。”

我们一听有出路,纷纷提起精神,大步流星地赶了上去。还没到洞口,一股新鲜空气就宁腼而来、四眼摸着洞口的石刻说:“这是矿洞的排水口,木质结构的承重架,固定木架的铁十字已经锈光了,这地方有年头了,估计不下百年,里面估计是一座废弃的开采场,石碑上的英文已经不太清晰了。我看没有太大的危险。只是不知道,什么人会在这里开矿。”秃瓢凑到石碑上,用手大力蹭开上面的苔鲜:“是个金矿,我老家漠河有许多这样的矿场,你们看下面的图形,知道是什么吗?”

胖子一听是金矿,比谁都来劲,恨不得把脸贴在石碑上:“这个看形状像个狗头,怎么,里面有恶犬把守不成?”

秃瓢大笑:“狗头金,这是狗头金的标志。”

第二十六章 金矿火洞

狗头金是天然产出的、质地不纯的、颗粒大而形态不规则的块金。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有人以其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狗头金在世堺上分布稀少,不易多得,但由于黄金价值昂

贵,被人们视为宝中之宝,想不到在亚马孙丛里的深处,居然暗藏一处被废弃的狗头金矿洞。我笑着说:“巨鼍果然有灵性,先不管它是不是有金子。大家套上衣服跟着我走,咱们要上岸了。”

王少累得够呛,一听说有出路,急忙抢在我们前头钻进了矿洞的排水口。胖子惦记着价值连城的狗头金,一路高唱“社荟主义好”盯在王少的屁股后边跑了进去,生怕有人夺了他的金子。

秃瓢和我、四眼垫在后边,因为找到了出路,心中难免松懈,秃瓢半开玩笑地说:“来一趟雨林,挖出了史前墓穴不说,还顺带发现一个矿脉。再走下去,说不定连传说中的黄金国也要跑出来了。”

我说你这话可别让胖子听见了,那小子是个大财迷,要真找到黄金国,估计他得把家都搬进去。四眼和秃瓢哄笑起来,我们沿粉矿洞的排水口一直往前走,秃瓢分析说:“一般的砂金矿床的开采分为采金船开采、水力开采、挖掘机开采以及地下开采。咱们现在身处地下,是逆着排水口进去的,可见这是一个竖井式的地下矿。在美国西部拓荒的年代里,有无数淘金者怀揣一夜暴富的梦想去西部挖金矿。你们看这个矿洞的承重架,典型的美式风格,如果我猜的没错,过了排水口,下面就应该有运金子的铁轨出现。敢在地下打出一个竖井矿出来的,恐怕这里埋的还是一个大矿脉。”

走着走着,十来分钟过去了。我们面前豁然出现一段破旧的铁轨,运金车翻落在一边,上面挂满了蛛网,车上的木板也早就腐穿了,只剩下教裂的铁栅栏挂在一边。胖子和王少的脚步声一直在我们前头响起,秃瓢担心他家少爷有闪失,跟我们打了个招呼,一路小跑冲到了前头。四眼和我分别提着两个大背包,一边走一边抱怨这帮不够义气的同路人。

“掌柜的,我们从金矿出去,是不是真能赶上司马小贼的队伍?”四眼认真地说,“我想知道,咱们有没有交手的可能性。”

我知道四眼一直放不下桑老爷子的死,可他一介书生,想要手刃仇人恐怕也是有心无力,我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两拨人手上攥着一样的地图,想不碰上都难。不过真要是交上手,我希望你能冷静。杀人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事,我怕你到时候刀子没硬下去,自己倒先被别人给处理了。”

四眼点头:“这些我懂,那小子虽然浑蛋,可手下工夫不差,交起手我吃亏不说,连命都可能搭上。我只求掌柜的一事,如果……”

话音未落,前方黝黑的矿洞中突然传来大叫声,而且是三个人异口同声的大叫。我和四眼急忙抓起背包,顺着铁轨朝矿洞深处冲了过去,没几步路的工夫,一座巨大的天然矿洞就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胖子、秃瓢和王少直挺挺地站在人口处,一个个仰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我走上前一着,也忍不住“啊”一声。只见矿洞的四壁漆黑一片,连地上也有被大火烧灼过的痕迹,几具烧焦的尸体很突兀地躺在洞口,远远地就能闻到焦味。

秃瓢扭过头来,用一种毛骨慷然的语气说:“这些人,刚死不久。”

我咽了一口吐沫,走上前去检查,脚下的焦土一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越是靠近那几具焦尸,糊味越是严重,我脚下不知道被什么咯了一下,低头一看,是一枚金色的弹壳。我蹲下身去翻看了一下尸体,对其他人说:“彻底烧焦了,碰一下就碎。没留下什么线索。”

秃瓢捡起弹壳,看了看编号:“这是美军的AK,军工厂出来的子弹。这几个刚白是货真价实的美国兵。”

王少皱了一下眉头:“没听说最近有什么南美洲的项目,平白无故哪来的美国大兵?”

我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看来王家不但从商涉黑,连军堺也有不少关系。我说:“不管他们从哪儿来的,时间都不会长,地表还有热度,弹壳也是新的。他们比我们早不了几个钟头。大家小心一点儿,周围的东西不要乱碰,咱们加快速度,先到地面上再说。”

胖子从来都不忌讳死人,他抽出铲子,在焦黑的矿壁上敲了几下:“来一趟不容易,总不能因为死了几个美国兵,咱们就落跑。来,让我王司令挖几铲子,先搞它几颗狗头金回去花花。”

四眼看着地上的焦尸,不无担心地道:“想在短时间内将人体烧成这个样子,没有上千度的高温很难做到。你们看看矿壁上下,没有一寸地方不被大火烧灼过,连天顶都是。这场大火来得蹊跷,咱们还是听掌柜的,先撤出去再说。”

胖子挖得起劲,“恍恍”几铲子凿下来一件圆滚滚的东西,他“哎哟”了一声,兴奋道:“快给个火,胖爷怕是被金子砸到脚了。”

我给他一照,只见胖子脚边上,静静地躺着一颗碎了半边的人头。“我肏,”胖子被猛地一吓,整个人打了个颇,一脚把烧焦的骷髅头踢到了边上。我心中生疑,走到矿壁前仔细观察起来,原来焦黑起伏的洞壁上,并非空无一物。无数扭曲变形的人体如同被活活抽嵌在矿壁上一样,连同这个金矿一起被烧成了黑炭。

我被眼前恐怖的景象撩得大脑一阵发麻。相信我身后的其他人也看到了同样的景象。四眼后退了几步,差点儿跌坐在地上。他仰起脖子发出一阵惊呼:“天啊,顶上也有。”我本能地抬起头,随着手电筒发散出去的光柱,看见焦黑的天顶上同样嵌满了密如星盘的人骨,只是因为烧焦的缘故,尸体与矿壁融为一体,分不出彼此而已。

想到自己被一个充满尸体的矿洞包围,我心中忍不住泛起了恶心。王少直接一手搭在秃瓢肩上干呕起来。胖子拎上背包对我说:“哥几个愣着干吗,快撤呀!早跟你们说了此地不宜久留,怎么就不听我劝呢!”

我们套上衣物,勒紧了背包,打算快些离开这个不祥的矿洞。忽然间,一阵激烈的枪击声从四面八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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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趴下!”我用背包护住头,将愣在旁边的四眼按倒在地,那厢秃瓢也机警地把王清正抱在怀中。胖子顶着背包朝我叫道:“老胡,谁在放枪?咱们的人不是都在这里吗?”

我摇头大喊:“都别乱动,小心流弹!”

冲锋枪激烈的扫射声很快就过去了,我站起身,发现周围并没有人,枪声是从旁边的矿洞分支里传来的。

“怎么办,要不要过去瞧两眼?”

“当然要去!”我对秃瓢、胖子招呼了一下,然后又对四眼说,“你留在这里,看着王少。要是有情况……”

四眼一副了然的样子,拍了拍手中的枪,让我们快去。秃飘快我一步,先上来就奔着发生枪击的矿洞跑了过去,我和胖子不甘落后,借着手电强劲的灯光在黑暗中摸索着追上了秃瓢,沿着我们所在的主矿洞向前大致三四十米的地方赫然出现一个小洞,我举起手电拐了进去,一进洞,就照见满地的弹头,秃瓢警觉地拉开了枪栓,我朝他“嘘”了一声,带头猫进了分矿洞。

矿洞里面弥漫着一股强烈的焦味,腐臭的味道大大地刺激了我的嗅觉,忍不住打起了喷嚏。胖子说:“怎么光看见弹壳,没瞧见人。老胡,矿里边不会闹鬼吧?”

“放屁,你见过鬼打架的时候,是上枪上子弹的嘛!洞里肯定有人,从枪响结束到咱们进来也就三四分钟的事情。他们跑不了,肯定还在里面。”

秃瓢也跟着我打起了喷嚏,他揉了揉鼻子,说:“这地方有古怪,我一进来,浑身冒冷汗。咱们还是小已为妙。”

其实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四壁、地面统统呈现出焦黑凝灼的状态,又不时有烧焦的味道传来,我总觉得自己正置身在一个巨大的熔炉里边,虽然热,可不为什么背上渗出来的汗却是凉的。

我带着他们两人进入刚刚发生过枪击的分矿中,胖子从地上捡起一样黑糊糊的长物件,他看了两眼递给我说:“老胡,你看看,这是不是开矿工人留下的工具。”

我接过来摸了一把,直接从把手下面卸出一支弹夹,我们三人都愣了一下。秃瓢从我手中抢过那件被烧焦的器械惊呼:“天啊,是枪!”

什么东西能在瞬间将金属制造的枪械烧成这副鬼模样?我脑中轰的一下燃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又往矿洞深处连走了几步,顿时看见了一幕惨绝人寰的景象。在分矿尽头的墙角边上,蜷缩着几具被烧得发焦发碳的尸体,之所以能分辨出是人类的尸体,全凭周围散落的子弹和烧得变形的枪械。

我们远远地看着贴在墙角里的尸体,他们还保持着死前挣扎的狰狞之态,有的人蹲在地上,颈脖后仰,全身扭曲成一团;有的人用两手死死地抱住了脑袋;更有的人趴在地上,握紧了双拳,显然是在忍受被高温灼烧的痛苦。

我浑身的汗毛大张,招呼胖子和秃瓤说:“这个矿洞太邪乎了,这些人来路不明,死得更是蹊跷,我们先出去再说。”

秃瓢脑门上冒出了大量的汗珠,他几乎用颤抖的语气问道:“他们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我们连半点呼救声都没听到?”

他平空抛出这么一个问题,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说:“这是一个比较严谨的学术问题,一切还是出去之后再说,你家小少爷可还在外边等着呢!”

我们三人从分矿洞中迅速退了出来,大家脸上的颜色都不好看,一路上谁都没有多说半句,显然是被刚才看到的恐怖景象所震撼到了。我们沿途用石子在烧焦的墙壁上刻了记号,没过多久就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可空荡荡的矿洞里头,除了一条破旧的运矿轨道,看不到半个人影。

秃瓢一下子慌了神,开始大声疾呼他家少爷的名字。我在四周查看了一下,对他说:“撇开你家少爷不谈,至少秦四眼一向稳重,绝对不会不辞而别,除非当时发生了什么特别紧急的状况,迫使他无法及时留下记号。你冷静一下,别自乱阵脚。这个金矿洞说大也不大,咱们一个洞一个洞地找过去,总能找到一些线索。”

“事不宜迟,我看咱们还是分头去找,找到之后,就鸣枪为号。”

“不,分开之后反而更危险,还是一起行动的好,万一有什么意外也好相互帮衬一下。”

四眼和王少的突然消失,给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的打击,因为怕延误了时机,我们三人没有再多费口舌,立刻开始在金矿的各个角落中逐一寻找他们的踪迹,我们接连找寻了好几个分洞,始终一无所获。

“你们说,好端端的金矿怎么会说废弃就废弃了,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意外?”胖子为了缓解凝重的气氛,自顾自地说起话来,“依我看啊,这里可能是发生过大的事故,说不定是一次燃气泄露引起的曝蚱,要不然,怎么会到处都跟大火烧过一样。至于我们发现的尸体……”

“你消停一点儿,没人当你是哑巴!”秃甄本来就紧张,现在胖子又在编造一些不吉利的故事,他自然火冒三丈。

“哼,你这个人,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老胡,你评评理,我的分析有没有道理。”

我本想说你们两个半斤八两,就别再狗咬狗一嘴毛。可远远的,有一阵急切的呼救,如带刺的竹篾子扎进了我的耳眼里,他们两人显然也被刺耳的声音吸引,一下子所有人都闭上了嘴。

“左边里左边的洞!”秃瓢面露喜色,随后又急切地向左前方的矿洞跑去。我和胖子也是拼了命地跑,还是被他甩出了一大截儿。

一到洞口,里面就传来了枪声和杂乱的吵闹声。秃瓢快我们几步早就进去洞中,我看着洞中不断闪起的火光,心中大骇。

“肏,司令,里头干上了!”矿洞里头接连响起了“突突突”的扫射声。

“机枪,”我一听声音不对,急忙拉开了枪栓冲了进去,一进洞就被眼前混乱的状况吓了一大跳,这个矿洞不大不小,一百平方米不到的样子,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一堆受伤的老外,看他们身上的配置,应该是正规的美军。另外还有一些人,疯了一样端着枪,胡乱扫射。不断地喊着一些听不懂的语言。

“老胡,贼婆娘也在那儿!”胖子眼尖,一下子发现了人群中的林芳。自从她将胖子绑了裹人地下墓穴之后,我们已经有好一段日子没有再碰到过她。关于这女人的身份还有目的,我们一路上也没有少猜测。此刻再见林芳,几乎跟疯了一样,她手中扛着美式冲锋枪,不断地对着剩下的大兵扫射,眼中透露出疯狂的信号,大有不将所有人打死绝不罢休的势头。胖子跟她有旧怨,我也不愿意看着她任意残杀生命,两人异口同声大呼:“住手!”我提枪为胖子掩护,他朝手心里连吐了几口吐沫飞身上前,将林芳直接撞飞出去,摔在墙壁上,撞了个半晕。

胖子得意地朝我笑了笑。我本想夸他两句,却看见其余的人纷纷在抢夺机枪,慌乱中不知道谁扣动了扳机,子弹到处横飞。

“我肏,这帮人都疯了吗?”胖子捂住脑袋滚到一边,我也急忙退到洞口,这时我身后响起了急切的脚步声,回头一看,秃瓢带着四眼和王少正朝我们跑过来。他看见我,立刻挥手到:“我找到他们了,你们这边怎么回事?”

“(我说粗话我该死),你们三个开什么国际玩笑,你不是跑进洞了吗?管不了那么多了,里面的人有武器,一个个像是疯了一样。”我探了一个头,发现胖子正冒着弹雨,将撞得七晕八素的林芳朝洞口拖,“你们火力掩护,我去帮胖子。”我一个前滚翻,冲到胖子身边,两人大手一拎,拖着林芳一路往洞口跑。林芳在昏迷中不断地重复着“全都杀光,全都杀光”,那情形像是被什么恶鬼附身一样,十分吓人。

“怎么是这个祸精?”秃瓢一见林芳,眉头顶出了两座小山。我说你先别急着找她的毛病,洞里那些才是正经事了。

洞中的枪击声忽然静了下去,秃瓢探了一个头,随即说:“死绝了。”我没想到短短十几秒的时间,里面已经没有一个幸存者活下来。抄起火把再次走进矿洞,墙上、地上布满了血迹,有些人胸口已经被打烂了,口中吐着鲜血,还不肯咽气。

“没救了。”我从洞中走了出来,四眼迎上来道:“我们刚才听见旁边的洞里有人声,又怕你们出事,所以就离开了主矿洞,过去瞧了几眼。”说完,他撇了一眼王少,“也不知道大少爷怎么做的标记,转到后来就迷路了。亏得刘猛来得及时……这些人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

么……”四眼不忍地看了一眼我身上的血迹,又问:“这个女人,怎么处理?”

为了等林芳醒来,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我们暂时在金矿中放慢行程。秃瓢检查了地上那些美军的尸体,回来说:“没有番号、没有姓名。除了迷彩什么都看不出来。我看,连是不是正规军都是个问题。”

王少说:“我一点儿也不关心她是什么人,要不就在这把她料理掉算了,省得一会醒了,再添麻烦。”

我说你们这些资本主义的投机分子,怎么就知道打打杀杀。你这种行为,治标不治本,是错误的修正主义。

“那把她丢在这里也行,反正咱们还要赶路,带着她,不知是敌是友,不方便。”四眼的法子很快被胖子否决掉了:“这怎么行,她给我下绊子的事还没了解,哪儿能这么便宜了她。这事必须弄明白,否则我这一路上都睡不踏实。”

胖子取出水壶,给林芳灌了一大口他在提他玛村用皮带跟土着换来的水果酒。林芳呛了几声,将酒水吐得满地都是,泪眼朦胧地苏醒过来。她一见我们先是懵住了,然后立刻跳起身来大叫:“他们呢?他们死了没有,他们都死了没有?”

我说:“你这个女人心肠怎么如此歹毒,他们是迫害了你爹娘,还是霸占了你田地。怎么上来就要赶尽杀绝。还有我这个胖兄弟,人家对你真心实意,你不想着念着也就罢了,为什么要在巫医墓里对他下毒手。这件事今天要是不解释清楚,可别怪我们不尊重妇女权益保护法。”

林芳用手捂着脑袋,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你们不知其中深浅,这些人不死,以后就会死更多人,他们不能活着走出这个洞。”

我看林芳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就让她继续说下去。没想到这一聊,居然聊出一段充满了阶级斗争意义的血泪史。

这个狗头金矿是冷战时期,美军用来扩充军需储备的经济战略点,是林芳的养父,一位身居高位的美国将军,亲自负责开发的项目。林芳谈老乔治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了一种自豪和骄傲。“可惜,那个时代,说话的永远是少数人。我那年才四岁,记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一群人冲进家里,把我父亲带走了,后夹他被秘密处决,罪名是叛国。”

我们在心里很能理解林芳的感受,服本吵吵嚷嚷的胖子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努力追查真相,因为工作的关系后来终于可以接触到一些不愿意被人提起的资料。在一份关于我父亲的审讯文件上面详细记载了他的罪行:破坏国家重要财产,企图通敌。文件里的‘重要财产’指的就是这座金矿,他们说我父亲和苏联共党勾结,烧毁金矿,屠杀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讯的过程中,我父亲对此供认不讳,一直强调所有的责任都在他身上,是他的错,他最后夺了看守的枪……”

短短几句话,概括的几乎是林芳整个人生。秃瓢说:“我不相信,他既然有勇气承认,又何必自杀。除非是为了隐藏什么。”

林芳含着眼泪,点头说:“这也正是我当时的想法。所以我利用职务之便,筹集了有关工作人员,向上级申请重新开启这个秘密矿坑,实际上……”

“实际上,你只是要替你养父故地重游,找寻当初的秘密。”

林芳深吸了一口气:“一开始,我的确是这么想的。我们的先头部队和专家组早就驻扎在金矿附近多时,我因为后续工作的原因,来晚了一段时间。专家不断向我来电,表示金矿内部是问题,不适合再次开启。我害怕计划失败,带着两组人马连夜赶往雨林,没想到,半路上跟克瑞莫人打了起来。”

“既然如此,你又何必恩将仇报,还对我们说谎话、隐藏身份。”胖子很是委屈,“我们哪点像坏人了,你有多不放心,嗯?”

林芳不屑道:“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一个个装备精良,杀人跟砍菜一样。哪儿那么简单就向你们交代身份。”

我说:“冤枉,胖子也就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英勇杀敌。哎,一片深情人苦海啊!”没说完胖子就捡起石头砸了我一脑瓜子。

“那你在巫医墓,为什么暗算我?老子一路上对你哪点冒犯了,下这种毒手。”胖子将一路的委屈全倒了出来,希望林芳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们是贼,我是兵,自然有义务抓你们。”林芳轻蔑地打量了我一眼,“怎么,当你脖子上的摸金符,我不知道吗?一群倒斗摸金的盗墓贼。有什么好狡辩的。我当时要不是缺人手,早把你们一锅端了。”

我一听,心下忽然雪亮:“这么说,刚才那些人都是你的手下?是驻扎在金矿附近的部队?”这女人未免也太歹毒了,怎么连自己人都不放过。转念一想,林芳是为了寻找当年的真相才来带亚马孙丛林,她没有理由会对自己人下毒手。

说到此处,林芳脸色一转,变得阴郁起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父亲当年会做出那样的决定,因为就在刚才,我和当年的他一样,做了同样的事。”

当日林芳故意将我们骗进巫医洞,自己落跑就是为了找她的队伍。“没想到等我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晚了。”林芳像是在回忆什么恐怖的事情,“我到营地之后,三十几个人的先头部队,只剩下零星的十几个人。他们说进去洞里的人都失去了联系,无线电一点儿作用都没有。我留了一批人留守,带着剩下的七个人组成了搜救小队……结果,你们看到了,都死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明明看见是你杀了他们,怎么还要诬赖金矿里有鬼不成。”

“不是鬼,是金子。这些金子……不能碰。”林芳说话间,微微颤抖起来,“你们有没有看到另一个洞里的人,他们是留守部队里第一批进来进行开拓的科学家,负责检测金子的纯度……结果,他们都被烧死了,被自己烧死了。”

四眼结巴了一下,问道:“你说的,不是自,自燃吧?”

林芳点头,然后捂着嘴巴不再说话。我从未听说金子能使人自燃,心中不免怀疑这又是林芳编出来的谎话,她见我不信,又说:“起初我也怀疑,可是后来,我队伍里有一个人,就在我眼前,一下子烧成了灰烬,之前毫无预兆,我后来才知到,他是捡了一块金粒……”

她见我还在怀疑,索性站起身来:“人体死后,自燃现象还是会产生,我杀他们,不过是希望他们死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痛苦。你要是不信,可以跟我回刚才的洞里看个清楚。我看时间也差不多,应该要开始了。”

秃瓢说:“听了这么久,都是你一个人自说自话,老子伯你不成,去就去。”说完他也跟着林芳站起身来。王少微微笑了一下,比哭还难看:“这个,还是算了吧!”我说大少爷你什么时候跟娘们儿一样了,林芳都不怕,你哆嗦个什么劲儿。王少没有再说什么,跟着我们回到了美国大兵被射杀的小矿洞内。

还没到洞口,就听到一声凄厉的喊叫,林芳脸色发白,端起手中的枪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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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紧跟着她,只见一个浑身燃着大火的男人倒在血泊之中,扭曲着身体不断地喊叫。

“秃头,你这是什么眼力见儿,这个可没死透呢!”

林芳想冲进去,被胖子一把拉住:“里头火太大,你进去凶多吉少。枪给我,哥哥送他一程。”

林芳摇头:“没这么简单,他是我们队的爆破兵,我太大意了,没有把炸药包取下来。”

“我肏,你敢再镇定一点吗!”我一拍大腿,招呼道,“看什么看,还不快跑!”

我们几个根本来不及给地上的哥们儿送一个光荣弹,在林芳的带领下甩开了胳膊朝洞口跑去。身后随即而来的曝蚱声和热浪几乎把我们烤焦了。

“少爷,你快点儿!”秃瓢伸手要拉落在最后的王少,没想到那小子快到洞口的时候,忽然往反方向朝着正在曝蚱的矿洞跑去。我们都被他这一神经病一样的行为吓住了。

那小子一脚瑞开秃瓢,大喊:“你们走吧,我捡了金子,反正活不成了。”我脑海中一片空白,被王清正那一嗓子喊得不知所措,总觉得能在最后关头捞他一把,可只听“轰”的一声,我眼前炸开了一朵白色的火焰,接着很久一段时间都看不清眼前的事物。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整个矿洞已经烧成了一团,秃瓢嚷着哭着要去救他家少爷,我只好忍痛把他给当场敲晕了。林芳四肢着地跪在洞口不停地用拳头锤地。胖子和四眼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表情。

“骗人的吧,掌柜的,那个小子,那个小子。”四眼不知所措地看着,我只好按着他的肩,四眼一下子抱住我,将眼泪都蹭在我衣服上。

-5-“我们还是要上路,连王家少爷的份儿。”我让胖子和四眼背着秃瓢,对林芳说,“你的留守部队一起拉走吧,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

-1-林芳恢复能力奇快无比,听了我的话之后,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好,你们也该做一些补给了。我们营地就在前边的林子里,东西还算全,要什么尽管拿吧!”

-7-我们决定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寻找神庙的旅途。林芳的营地里矿洞大概十来分钟的路程,隔着树林就能看见四顶军用帐篷,整齐地驻扎在开阔地上。

-z-还没到营地,林芳皱眉道:“不对劲,不可能一个守夜的都没有。”

-小-我说也许是天快亮了,他们偷懒也未必。林芳说:“你不了解我的士兵,如果他们像你说的那样,当初就不会来这里。”

-说-我耸了耸肩,不愿与她争辩,一群人走到营地中,除了一摊刚刚熄灭的簧火之外,连半个人影都没找到。

-网-“情况可能有变,咱们分头去找。”我们四个人分散在附近的树林中,开始寻找那群凭空消失的美军。

第二十七章 魔鬼桥

“老胡,快看,这里有血迹!”胖子第一个发现了线索,我急忙跑过去,蹲下身,仔细观察地下的血迹。

林芳这时候也走了过来,只漂了一眼,就说:“血迹尚未千透,估计离我们不远,咱们追!”我再三辨认之后说:“胖子、四眼,你们照顾一下秃瓢,从中间走,林芳小姐,就麻烦你追踪血迹带路了!我负责断后,一旦遇到什么意外,大家立刻聚集在一起,千万不可走散了!”林芳点了点头,顺着血迹开始前行,胖子背起秃瓢,紧随其后,我见大家开始走后又再次蹲下身去,用食指沾了点儿地上的血渍,在鼻子上嗅了嗅,一闻之下,不由大惊!居然有股臭味直冲大脑,我连忙在衣服上擦了擦,赶忙追上前去。

“(我说粗话我该死),想不到胖爷我还要伺候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儿,我说老胡,秃瓢怎么这么沉,搞不好都要超过我的标准了。(我说粗话我该死),要是咱负伤,估计这老小子早把咱沉亚马孙河了!”胖子走在我前面不住地抱怨着,四眼一声不吭地和他一起扛着秃飘,我则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我们正向着树林深处走去,前面的林子越来越密,只要落后前面的人三五步的距离,前面人的身影就会被林子挡住。

“胡八一,你过来一下。”林芳忽然停了下来,我快步走上前去,一看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些散落的肉渣,但这似乎并不是属于人类的。“看这些肉渣,虽然很碎,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应该属于某种大型动物的,人的肌肉纤维远比这个纤细得多。”林芳拿起一块肉渣对我说道。我看了她手上的肉渣,对她说:“你闻一下。”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林芳只是皱了一下眉头,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把肉渣丢掉。

我看了看四周,却又发现了让我郁闷的一幕。眼前,到处散落着肉渣和血迹,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沿着一路流淌下来,我们唯一的线索在此处似乎中断了。“现在,我们看来追寻不下去了。”林芳蹲下身去,仔细地在地上搜寻着。胖子则把秃瓢放在地上,自己坐在一旁休息了。

我看了看胖子,说:“胖子,你在这里照应一下,我和她到前面找找看,一会儿再折过来,大家接歌为号,不要走出声音范围,嗯,胖子,你带个头吧!”伴随着胖子的《大海航行靠舵手》,我和林芳分头朝前方走去。

我刚走出了有十步远,耳边除了胖子的歌声,又听见了几声“沙沙”声。那似乎是重物从林中拖过的穿梭声,这时候听起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但此刻,我也顾不得心中的狐疑,只希望赶快沿着血迹可以找出一条路来。

那声音却离我越来越近,我不由得戒备起来,我停下身,屏住呼吸,但那声音却消失不见了。一时间,我耳边只有胖子的歌声,于是我只得低头继续找寻血迹,但我这边的血迹似乎和刚才所见的那些有所区别,我这里的血迹似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本想放弃,沿路折回,可是这边的血迹越来越多,越来越浓,尤其是我处在的这个位置,一棵树上两人多高的位置竟然也有一块大大的血迹。这血迹干涸已久,而我的左手边的血迹尤为奇怪,不是活物奔跑所流淌下来的,而是拖拽走的时候所留下。

我走上前去,用手拨开林子,看到了一头被撕裂的美洲豹!那豹子的头颅被一股巨力扯断,仅剩上面的一层皮与躯干相连,而它的躯干则只剩下了一只后腿,其他的腿已经消失不见了,整块地方鲜血四溅,我看到这一幕不禁为林芳的手下的命运担忧起来。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心中忽然觉得有些奇怪,眼前的这一幕似乎很反常,却又说不上来是什么地方不对。

我又回过头去查看了半天,那些伤口有的是被一种很钝的东西割开的,有的则是被撕裂的,可是除了满地的鲜血肉渣,这里并无半个活物。究竟是什么,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却又说不上来。于是我只得顺着胖子的歌声返回原地。

“老胡,你可算回来了,”胖子正挥着肥大的阔叶给秃瓢赶苍蝇,“这哥们儿是不是要挂了,怎么苍蝇已经开始围着他转悠了。”

我看了看秃瓢,心中不忍,挥手赶了赶这些苍蝇,说:“前面的路估计很危险。美洲豹知道吧,前面有一具美洲豹的尸体,被人活那了。”

四眼原本坐在树下休息,听到前面发生了如此可怕的事情之后,也忍不住站起身,朝我们靠了靠。

“行,老胡,大不了咱找到杨指导员就不干了呗!也真奇怪,我们追踪了那么久,还是没有看见她!”胖子叹了口气,继续替秃瓢驱赶苍蝇。

“胡八一你过来一下,这边有东西。”林芳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我迅速地奔跑过去,林芳指着地上的血迹说:“你看,是不是刚才的血迹。”

我走过去,蹲下身子,闻了一下,一股刺鼻的臭味冲了上来。这确实是刚才的血迹。

“你是怎么发现的?”我不禁有些好奇地问林芳。

“我也是偶然发现的。”林芳只说了这样一句,便不说了。我也不便追问,只得去招呼胖子。

我们继续沿着血迹前行,由于我把刚才遇到美洲豹尸体的事情给大家说了,一时间大家都很沉默,耳边只能听到我们穿过树林的声音。

忽然,一声惨叫传来,林芳听到后立刻变了脸色,迅速地冲了过去。

胖子大呼:“你慢点,老子可背着个人呢!”我立刻快步超过胖子,并丢下一句“别把他摔了!”就冲了过去。接着,只听见林芳“啊”的一声,我心中大惊,是什么东西会让这么一个铁娘子大吃一惊?我来不及细想,加快脚步冲了过去。

到了林芳近前,只见她扶着她的副官坐在地上。我走上前去,看了一眼她的副官,只见他的脖子上有一处致命伤口,正在有大量的血液喷出,而他的脸上更是被咬得惨不忍睹,左脸颊竟然露出了骨头,左眼已经不见了,眼窝处空荡荡的,嘴巴上有丝丝血液渗出,只听他大吼:“有鬼,有鬼。”就咽气了。

“都是新伤,攻击他的东西应该就在不远的地方。”

我听了以后,立刻警觉起来,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四周的情况。这时胖子驮着秃瓢也赶到了我们身边,他看到林芳副官的尸体后,立刻问:“老胡,什么动物能把人弄成这样?”

林芳站起身来,说:“我看这应该不是我们已知的生物所为,他脖子上的致命伤很奇怪,似乎是人咬的,但我的副官身手矫健,总不可能是被人活活咬断脖子吧?”

胖子一脸神秘地对林芳道:“呵呵,那可不一定,说不定这里可能有一群大粽子呢!”

我听到胖子提到了棕子,立刻回头又看了一眼林芳副官的尸体,并走过去检查了一下他的手掌,发现除了伤口,并没有什么异常,但在他的指甲内,发现了一些黑色的残屑。

我拿起他的手掌对林芳说:“你来看一下,这是什么?”

林芳拿过去,仔细地检查了半天,说:“这个东西我也说不上来,不是土壤,也不是什么植物,但具体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有可能是你副官在生前与那东西搏斗的时侯,从那东西身上抓下来的,现在,这东西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我觉得我们现在最好检查一下四周,有可能那东西还没走,或者找到什么,继续追查下去。”我说完后看着林芳,林芳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便立刻站起身来朝着林中检查去了。

我再一次检查了一下林芳副官的身体,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臭了。这时,我心中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是又没什么头绪,许是天气太热了,所以才会那么快发臭吧!我很希望这一路的怀疑都是祀人优天。于是,我也开始在四周搜查起来。

搜查了许久后,并未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我把刚才发现林芳副官尸体已经发臭的事情对林芳说了,林芳请求我们把他的副官安葬后再继续前进。我本想立刻前行,因为多待一分钟,前面的人生还的概率就越小,可我实在觉得此人就这样的曝尸荒野不是那么回事儿。于是我们从包里拿出工兵铲挖了一个坑。

在我们挖坑的时候,我注意到,林芳副官的皮肤竟然慢慢变黑了。我看到后立刻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走了过去,也顾不得对死人不敬了,抄起铲子就敲了一下林芳副官的腿。

只听“砰”的一声,竟发出了一声碰到石头般的声音!我大惊失色,又对他的手臂也敲击了一下,竟然也是“砰”的一声!

我看了一眼他副官的脸,脸上的皮肤却依然如常人一般。

我回头对胖子说:“胖子,快过来,和我把他快快埋了,这是要变大粽子了!”

胖子听后不敢意慢,立刻走过来和我把林芳副官的尸体抬起,我边和胖子把他扔进挖好的坑里边叫林芳迅速地向里面填土。

刚填了几铲子,就见那尸体的手动了一下,我对胖子说:“带秃瓢,准备走。这尸体能那么快变异定然非同小可,估计不是咱们能硬敌的。”说话间不由地又加快了填土的节奏。

话音还未落,只见那尸体竟然坐了起来,我不敢打愣抄起工兵铲就着他的头猛砸下去。按理说这一铲子下去,他的头就该飞了,可我只觉得虎口一麻,耳边只听见“砰”的一响,接着就听见胖子喊道:“老胡,快走,这棕子起来了!”

我和林芳对视一眼,又纷纷用工兵铲对着那大棕子的腿、小腹招呼,却依然只听见“砰,砰”声,忽然,那粽子竟然按住了林芳的工兵铲,林芳奋力争夺,却不料被粽子一下拽倒在地上。

眼见林芳就要被粽子拖下去,我大喊撒手。林芳听后,立刻松开了紧抓工兵铲的手,那粽子一失力道,便倒进了坑里。我见他倒在坑里,拿着我这一把仅剩的铲子挖起一大捧土就向坑中填去,并翻过铲子将土拍实。但这亚马孙丛林里的土质柔软,只见那粽子的手从那黑色的土壤中伸了出来。

那手臂已经完全不是人的手臂了,通体墨色,如同碳烤烟熏过一般。整个手臂的皮肤上则有好似一块块鳞甲的东西。我对林芳道:“快起来,此地不宜久留,这种黑皮粽子最是难缠不过,你快找一条路带我们离开这片林子,不然我们的下场就和你的副官一样!”林芳听后,连忙起身朝前走去。

我转头对胖子说:“带伤员走我随后就到!”我说完,便狠命拿着工兵铲对这露出土壤的粽子手臂就是一横劈,只听“啪”的一声,我朝那里看去的时候,粽子的手臂在我这一劈之下,终于折断,一些黑色液体流了出来。我一见之下,不由大喜,又铲了一铲子土将这里盖实后便紧跟大家逃走。

胖子见我跟了上来,气喘吁吁地说道:“老胡,他娘的,她的副官怎么那么古怪?一眨眼的工夫就变了棕子?”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黑皮棕子没有跟上来才答话道:“咱们大小粽子见了也不知道有多少,可这次就在咱眼皮底下尸变的还是头一回吧,真(我说粗话我该死)邪门透顶了。”

林芳道:“嗯,我也没有听说那么快就发生尸变的事情。既然他已经死了,我怕其他人也难逃厄运,胡八一,你有什么计划?”

我拿出指南针,定了下方位,对他们说:“前面就是魔鬼桥了,我们要找的神庙就在那边。林小姐你要是放心,不妨跟我们一起走。”

胖子一听林芳的人已经死绝了,立刻说:“我们还是快离开这地方吧,万一后面那粽子又出来了怎么办?”

我说:“应该不至于吧!再说了,我刚才已经打折了他一根手臂,他若敢来,就让他尝尝工兵铲的味道!”说完,我把扛在肩上的工兵铲拿在手中扬了扬。

不料我得意得实在太早,只闻见身后传出一阵“沙沙”声。我回头望去,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大惊失色,那黑皮棕子竟然跟了过来!

那黑皮粽子头发上满是泥土,脸则黑如墨炭,原来是眼窝的地方现在里面是一只不知名的虫子。而上衣和裤子被我和林芳刚才用工兵铲打得千疮百孔,里面黑色的皮肤裸露在外,而被我打折的那半截手臂已不知去向,他一边张着嘴,一边朝我们走来。

胖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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