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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抚仙毒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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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坟头村(3)

我“哦”了一下,心说总归不严肃。这时林魁抱着他那只大花猫从楼上探了个头。Shirley杨跟他招了个手。他笑道:“奶奶在药庐练声呢。咱们一块儿去。”我这才知道林老太太不在屋内,差点白跑了一趟。林家草堂看似前铺后宅一览无余,可真要身在其中了,那逛起来老费神了。整个宅院被花草山石左屏右障隔开,弄得人眼花缭乱。光跟在林大夫后头走,眼睛都慢慢开始犯花。胖子老嘀咕说花花草草是娘儿们整的玩意儿。我对他说千万不能小看林家草堂的格局。这里头颇有讲究,要不是有熟人带路,一般人肯定是要被困死在里头的。胖子说你又想蒙我,一听就是从村口老黄那学来的说书段子,天底下还真有话本里头的八卦阵不成?就算真有,那老孔死了也有段日子了,谁还会用?我琢磨了半天,不记得孔子跟三国搅和过,就问他哪个老孔。胖子语出惊人:“没文化了吧,老孔,卧龙孔明呀!”林魁走在前头,被胖子逗乐了,他怀中的猫刺溜一下,又蹿了出去。我见此猫身形健硕,扑腾之间有龙虎之相,忍不住叫了一声好。林魁特意停下脚步问:“胡爷识猫?”我说:“看猫看坎。这老一辈的都知道。猫口中有坎,分三、五、七、九四等。九坎猫一年四季都捉耗子,是最勤快的。”秦四眼对相猫之术一窍不通,听我说起很是好奇,想抓林魁那只虎皮来验证一下。可惜那只大花猫实在机敏,根本不将大律师放在眼中,长尾一甩,居然踩着四眼的鼻梁一下子跃上了瓦檐儿。林魁说:“猫以纯色为贵,身形要如狐狸,面容要像老虎,毛软齿利,胡须硬挺,上腭多棱。这才是绝顶的好猫。至于我这只……”“照你这么一说,这虎皮是有点胖,身形不似狐狸细长。估计是平时吃得太好了,”我安慰他说,“饿几顿就是了。”才一说完,那虎皮居然像能听懂人话一般,弓起腰身朝我扑了下来。我低头一避,脸颊处却被那条又长又粗的猫尾扫得生疼,心中大骇,普通的家猫哪来这等气力。再看它那两颗铜铃大眼瞪得好似灯泡一般,立刻问道:“这是什么品种?如此剽悍。”“这是山狸子串出来的虎种。才半个月大,奶水都没断呢。”林老太太穿着一身青衣,不知从何处拐了出来。我们刚才只顾着讨论虎皮猫,也没留神周围。我一听这虎皮来历非凡,瞥了林魁一眼,这小子明知道其中蹊跷还要逗我的老底,真不厚道。老太太抖抖了水袖:“你们几个娃儿,去将东西收一收,阿松在后门候着呢。”我一听就懵了,这是哪儿到哪儿?刚来没一会儿,怎么就要赶我们走,不是说有大金牙的消息嘛?林魁将花猫抱到怀中:“刚才忘记告诉你们了,那位金兄,人在阳山。想找他,得先进坟头村。”我到南京有一阵子了,阳山碑材自然不陌生。那是明成祖时期半途而废的国家项目,为了纪念明太祖朱元璋所建。劳命伤财不说,关键是后来连朱棣自己都跑北京去了,只剩下这么一座尚未完工的天下第一碑。这座为了祭奠明太祖朱元璋而开凿的碑料,分为碑身、碑座、碑额三部分,重达上万吨,总高七十余米。当初了为了建造此碑,累死、病死的工匠不计其数。据说在采石场外围坑埋的工匠足有一个农庄大小,所以阳山南麓的采石场又有坟头村之称,不过早在八百年前就废弃了。初闻大金牙躲进了那个鬼地方,胖子恨得牙都痒痒。我说南京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躲进阳山,可能也是无奈之举,保命的招。怎么说都是自己人,我当初要是没把铺子托给他,人家也不至于受这种罪。咱们废话不多说,找人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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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4: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发盗墓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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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坟头村(4)

林老太太拍掌道:“我就喜欢你这脾气。今后要是有谁敢说胡八一为了钱,私贩国器。那我是第一个不信。外边那些风言风语,你别怕。我叫阿松送你们上山,开车过去也就个把小时的事,来去快得很,寻了人,还上我这来住着,偏不信有谁敢上林家拿人!”我嘴上谢过了林老太的好意,心底里却有别的盘算。盘踞林家不是长久之计,脑袋上挂着官司,任谁都睡不踏实。我早就想好了,先找大金牙把事情理个清楚,能给正攵府一个交代最好,要是实在撇不清楚,那也就不折腾了,一条道黑下来,先把云南的事情了结再回来翻案也不迟。搞不好日后真跟桑老爷子当初似的,只能远走他乡,当一辈子潜逃犯。想想那光景,我眼泪都快愁出来了。想到此处,我看了Shirley杨一眼,觉得实在拖累她了,花一样的姑娘,成天跟我混在一块儿,也没干多少正经事,弄不好以后连户口本都混不上,只能当黑户。我长叹一声,她自然不知道我心里的包袱,满脸嗔怪地给了我一拳,说我又犯浑。我懒得解释,将胖子他们召集到一处开会。“分道扬镳!老胡你疯了吧?”胖子大腿一晃,一脚架在板凳上,“这还没作出什么成就呢,就琢磨散伙的事了?”我说胖爷息怒,我是有准备、有计划的。Shirley杨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拧着眉头问:“在美国的时候,是你口口声声说,要回来找人。眼下刚有点眉目,怎么就反悔了?”“人当然要找,但不是你们去找。”我拍了拍桌子,早上的报纸还摊在那里,“外面风声紧,你们早走一天,是一天。我的意思是,反正我已经暴露了,留下来找大金牙,是为了翻身。你们呢?跟我一块儿绑在这里,一来招摇,二来浪费。咱们不如分道扬镳,一队人马去云南,把打听蛊虫的事情先着手办起来;一队跟阿松上阳山找大金牙。这样两边都不耽搁,省得大家都在一个坑里憋死。”Shirley杨和四眼对视了一下,两人沉默了许久。Shirley杨开口说:“这个办法不是不行。但是谁走,谁留下,还需要商议。”胖子说这有什么好商量的,你和四眼先走。南京这边有我陪老胡顶着,等找着了大金牙,保准先替大伙抽他一顿大耳刮子。“不,还是你们走。我跟掌柜的留下。”四眼之前一直没怎么发话,他这一开口,立刻遭到了其他人排山倒海的反驳。胖子当然是第一个投反对票的:“你凑什么热闹,上了山,还不够山狸子啃两口的。”“找人只是一方面。关键掌柜的现在吃的是正攵府官司,我不在这守着,万一栽进去了,你们没一个顶用的。”Shirley杨说:“就是怕出事,老胡才不能留下。依我看,还是你们先行一步。大金牙我来找,毕竟有林家几位陪着,应该不成问题。”三个人争个没完没了。我对Shirley杨说:“上山这事已经定下来了,谁都拦不住我。至于云南,我还是希望你和胖子能先行一步,当一次急先锋。”我见胖子要瞪眼,忙按住他,继续说:“你别急着嚷嚷。云南之行非你们两个不可。四眼他真不行。原因,听我慢慢说……”Shirley杨是我们几个里面,唯一一个亲身和毒蛊接触过的人。去云南为的就是鉴定从她身上取出来的蛊物,所以她自然是非去不可。至于让四眼留下来,的确是出于我的私心,想找着人之后借林家的东风,以及四眼的专业把走私国宝的罪名给卸了。所以我要留这个大律师在身边,林中之虎固然可怕,可再毒也毒不过披着人皮的狼。有他在,起码闹进堂上也有底气,不至于任人宰割。他们几个听了我一席话,不管服不服气,反正是沉声默认了。最后决定,由Shirley杨和胖子,先行一步,去云南会会那位收藏蛊物的大师。而秦四眼和我,就由阿松带路,去阳山坟头村找大金牙。临行前,Shirley杨再三叮嘱我,不管南京的事成不成,一找到人,立马去云南与她会合。他们会在昆明等我十天,届时再不见人,大家就去江城会面。胖子偷偷把他那枚摸金符塞进我手里,说是防身。我说哥儿几个进阳山,又不是为了摸金倒斗,要它干吗。胖子说我傻,坟头村什么地方,古时候的填尸场,多少累死冤死的人都搁里头烂着呢。这大几百年的怨气积下来,那还了得。万一有个别不知天高地厚的白毛老僵想造反,你也好威风一下不是。我说这事到你嘴里怎么说这么没谱。可摸金符我还是收下了,做兄弟的一番好意,就算是一泡狗屎我也得接着不是。阳山碑材,距离市区有二三十公里的路。我在车上问阿松是如何找到大金牙的。他踩着脚底下的油门说:“本来也是没谱的事,正巧分店有个伙计,去阳山**材。回来的时候跟我闲扯说到最近坟头村里多了一个生面孔。那鬼地方,终年乌云盖天阴气冲天,平日里周围只有一些居无定所的流浪汉盘踞。到了晚上,更是一个活人都碰不上。他见对方不像混迹街巷的三无人员,就上去攀谈。你猜怎么着,一开口,就看见一颗大金牙……”阿松笑道,“我一听就觉得有门儿,天不亮就赶回来了,怕打扰各位休息,在车里窝了半宿,直等听见大小姐练声才进门禀报。”我们今天坐的是一辆小货车,一股子药材味。四眼不习惯中药的味道,一个劲地打喷嚏。他随口问道:“那个地方既然如此荒凉,你们跑去收什么药材?”阿松脸色先一紧,颇为警惕地看了我们一眼。我心说坏了,看来那地方是长了什么外人不知道的名贵药材。他一时口误把草堂的货源给供出来了,这是在提防我们以后要分草堂的生意。为了避免阿松起疑,我忙说:“我这兄弟不懂规矩。要是不方便,你自当他什么都没问。”阿松看了一眼后车镜,低声说道:“其实也没多大秘密。只是……二位真不知道我们要去的地方,它盛产什么药料?”我哈哈一笑:“瞧你话说的,我们做的是古玩生意,怎么会知道药材行情?”我见他神情严肃,故意开玩笑,反问,“不就是一个采石场嘛?怎么,还能是长生不老的人参果?”阿松摇头:“看来你们真不知道其中厉害,不瞒二位说,那地方出老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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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阳山(1)

用僵尸肉入药,这是古来就有的偏方。过去有不少人认为僵尸肉有奇效,到处挖冢掘棺只为求一片来做药。特别在道家的概念里头,僵尸肉若是炼丹得当,甚至能化出长生不老的飞升药。我们摸金校尉下地只为求财,对毁坏尸身、打扰苦主的事,向来是能避就避的。所以听阿松说林家草堂用僵尸肉入药,心里头顿时生出一些反感来。阿松见我面色有变,苦笑道:“胡爷何必大惊小怪,取财或是取药,还不都是扰人清静的买卖?我就不信,你们做古玩生意的,手里头还没沾过腥?”被他这么一说,我顿时心中一虚。这番话听着虽不痛快,却都是大实话。阿松见我不说话,也不敢再多嘴,低下头去老老实实地开车。“既然那地方危险,光我们三个人上去,是不是太唐突了点?”秦四眼大概是想起在林子里遇到的那些黑皮老僵,他从后座探上头来问我,“咱们连把猎枪都没有,真这么上去了那不是自投罗网?”阿松逮住了话题,立马解释道:“哎哟哟,一听各位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黑皮老僵,那是用蛊物淬炼过的邪气玩意儿。寻常尸地里怎么会有?坟头村周围在明成祖那会是有名的乱坟岗,有一些古尸因为掩埋的方式和特殊的地理环境,百年不腐,进而成僵。名义上叫僵尸,也不过干瘪脱水的普通尸体罢了,跟那些会扑人吸髓的红毛凶僵可大不相同。秦爷要是真不放心,车座底下还有两只黑驴蹄子,只管拿去防身。”“驴蹄子?”秦四眼吓了一跳,“你们把驴蹄子砍下来了,放在车上?”四眼兄一改往日镇定自若的大律师模样,一屁股坐回后面不再多话,嘴里叨叨着上帝阿门。我只得说了许多好话来给他解释黑驴蹄子对付僵尸的奥妙。最后他还是半信半疑地宣布要看了效果再说。我说:“呸,呸,呸!那还不如不看,就我们三个赤手空拳进阳山,遇上僵尸哪还有命回去。别说两只黑驴蹄子,两筐都不顶用。”三人一路闲话,一个钟头不到,已经进了阳山地堺,周围荒石铺野,满地沙石,连一棵草都没有。阿松指着头顶上灰不拉叽的天空说:“乘着正午时分阳气重,咱们赶紧进村找人,这地方等太阳落山之后,除了当地人,连鬼都不愿意待。”我一下车就踩了满脚的沙土。放眼望去,天空和远处的石山连成一片,没有个尽头。阿松从车底下取出两捆包得严严实实的长物件挎在身后。“这地方荒了有段日子,常年没有人住。正攵府早就不管了,路也没通,再往里只能靠步行。你那金牙兄弟可真会找地方,要不是**的伙计提起来,估计再藏个一年半载也没人能找到他。”我看了看插在路边的路牌,薄薄的铁牌早已经锈得支离破碎,唯有一个“坟”字还算勉强能看个大概。阿松将两只水壶分别丢给我们:“阳山看着矮,爬起来可不是那么回事儿,路上到处都是石头,得翻过南麓才能进村。咱们轻装上阵,起码两个钟头才能见着人烟。”一路上我们三人并没有过多地交谈。一来,山路崎岖,走起来相当费劲,有力气闲聊还不如好好看着脚下的路;二来,我对林家草堂又有了新的看法,取僵入药,这绝不是寻常铺子敢做的买卖,当初林老太太听说我是被通缉的人,连眼皮都没眨一下。这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林家在暗地里也做过不少见不得人的交易,根本不拿走私当回事儿。我早就金盆洗手发誓不再盗墓,现在若是与林家深交下去,保不准又要出什么纰漏,那还不如当一个露水朋友,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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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阳山(2)

就这样爬了好一会儿工夫,直把一壶水都耗光了,终于看见山壑中一点儿零星的建筑物。阿松搓了一把鼻涕:“这就到了。你看那边还有炊烟,咱们下去问问,这里藏不住生面孔的。”我环视四周,只见坟头村被一大片畸石怪峰怀抱谷中,四周既无盖顶之木,亦无通江活水。整个村子成一个巨大的“囚”字格局。最败的要数那股子掩都掩不住的腐臭味,我们站在山尖上都能闻见。这里以前又是停尸葬骨的乱坟岗,建村住人,那不是找埋吗?秦四眼体力一直不太好,此刻顾不上体面,两手撑住膝盖在一边大喘气。我说眼看村子就在跟前了,要不你在这里休息,屁大的地方,估计眨眼的工夫就能把大金牙揪出来,你就别凑着热闹爬上爬下了。四眼不肯,他说来都来了,自然要见识一下。阿松说周围有不少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都是些不讲道理的蛮汉子,万一见财起意伤了秦爷,那多不合适。还是一块儿进村吧,图个安心,咱们脚程放缓就是。入壑的山路大概是因为经常有人出入,比上山那会儿平滑了许多。有些特别陡立的地方,还被有心人用木桩打下一溜儿做工粗糙的扶栏。阿松说这是当地流民所为。我看坟头村深处山壑,周围又不便耕种务农,也找不到任何基础设施。就问他为何有人愿意久居此地,他们靠什么生活,难道当地正攵府对村民们不管不问?“咳,都是一些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正攵府前几年打算在这里搞一个旅游项目,施工队来了,又走,换了又换,始终搞不起来,地基白天打下去,晚上就自己填平了,跟没动过土一样。不瞒各位说,这地方真邪性,我们常年在此处取‘药’,知道的自然比外人多一点儿。大前年夏天,我来这里办药材,遇上大暴雨,不敢冒险翻山回城,就打算在村子里凑合一夜。你猜怎么着,起夜的时候啊……”阿松正说得带劲,山壑里忽然响起了一声杀猪一样的惨叫声,跟剥皮剔肉似的,听得我牙龈一阵酸痛。阿松和四眼懵了一下,齐刷刷地朝村子里看了过去。四眼眉一紧道:“不好,下面失火了!”我往下边一看,只见才眨眼的工夫,刚才那一缕轻飘飘的炊烟已经化作了冲天的火焰,卷着黑得吓人的烟雾铆足了劲头直往天上蹿。“先下去,救火要紧。”我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可心里头忽然敲起了一阵没由来的急鼓,总觉得要出大事。也不等四眼和阿松反应过来,我两腿一紧,跨开了大步,直奔坟头村而去。跑起来才发现,这一段入村的下坡路不是一般的危险,有好几次,我险些翻了跟头冲下坡去。四眼在我身后高喊掌柜的,让我等等他。没一会儿声音就不见了,我回头一看,他已经成了山坡上的一个小点,就大喊道:“阿松,替我看着他,别乱跑。”“胡爷,您悠着点,村子里就那么几栋破草房,烧光了火自然也就灭了,犯不着拼命!”我朝他们招了招手,表示自己明白。不过脚下依旧马不停蹄,很快就独自冲进了村子里面。刚才山上离得太远,也分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到了跟前才发现大事不妙,着火的地方远不止一处,十来分钟的工夫,大半个村庄已经蔓延成一片火海,浓滚滚的黑烟熏得人睁不开眼。这火势没有消防车根本压不下来。周围有不少人,光着膀子,端着脸盆四处浇水。我冲他们喊道:“这点水救不了火,都往山上跑保命要紧。”可惜没一个答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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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阳山(3)

慌乱中,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一人,慌慌张张地一下子把我撞倒在地。我骂了一声亲娘,身上立刻挨了好几脚,都是叫那些急着逃命的人给踩的。那个将我撞倒的家伙,自己也滚在众人脚底下被急于逃命的人群一通乱踩。发生火灾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发生拥挤踩踏,出村的路又只有这么一条,我当下就地一滚,抱住那人一路滚到了路边。那人咳嗽了好一会儿,一抬头,满脸黑灰,鼻孔不断地张合着。我看他情绪有些激动,刚想安慰两句,没想到他倒拖着哭腔,用一口极熟悉的京片子喊道:“胡爷,快跑,快跑,村子里闹鬼了。”他就着一把眼泪朝自己脸上这么一抹,我当即跳了起来:**,大金牙!我尚未反应过来他这话的意思,身后轰隆一声,一座草屋居然凭空曝蚱,卷起骇人的热浪。本就慌乱不堪的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阵呼天抢地的尖叫。我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甲醛味,心中大惊,不管三七二十一,拖起大金牙顺着来时的路便逃起命来。大金牙身上的衣服早被残火烤得破烂不堪,我们两人虽是劫后重逢,可眼下要命的节骨眼儿,谁都没闲情停下来说话。不知道跑了多久,等到屁股后边的热浪渐渐退去,我们才稍微放慢了脚步。我甩下他汗滋滋的脏手,回头看山坳里的荒村,此刻已经被浓烟和烈火包围,看不真切。那些抢先我们一步逃出来的“村民”早就跑得不见踪影。“胡爷,胡爷!”阿松和四眼快步从山上跑了下来,秦四眼满头大汗,见我身上被熏得黑不溜丢的,一个箭步冲上来扯开了我的衣领。“快脱,背上都灼出洞了,等血凝上去,比剥皮都疼。”经他这一提我才发觉背上一股刺痛,扭过头去瞅了半天,只知道肩膀上破了一大片,衣服都烧烂了,刚才逃得太急,根本没发觉,现在一静下来,后背火烧火燎地疼。被四眼这一扯,直接撕了半块皮下来,四眼拿自己的外衣给我捂了几下,沾了满手血,疼得我眼角泛泪,差点问候他全家。“脱了好,脱了好。”阿松在一边帮腔,“等到皮肉和衣服粘在一起再脱,那麻烦可大了。胡爷,你救火怎么救出一身伤,这位小兄弟是?”阿松没见过大金牙,我说这就是咱们要找的那个倒霉催的。说完我就给了大金牙一脑袋刮子:“你小子怎么回事儿,看店还能看出毛病来,老子现在给人撵得满大街跑,差点没进去。”大金牙破天荒地没给自己辩白,一脸孙子样,两行猫尿一撒,抱着我大声痛哭道:“老胡啊,我的亲哥哥,我对不起你啊,我对不起你,你打死我算了,哎哟哟,我的亲哥哥哎……”他那眼泪蹭在我伤口上,别提有多难受,我扭了好几下,愣是没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再看他这副熊样,也不忍心再说什么。只得安慰他说人没事就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秦四眼说:“火势还在扩大,光靠我们几个也成不了事,还是先出去再说吧。”我一想也对,现在咱们几个身份敏感,万一待会再碰上救火的消防官兵上来问话,那有几条舌头都说不清楚。大金牙貌似有许多话要对我说,可他结巴了很久,似乎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看样子事情绝不简单,居然连他这么一张八哥嘴都被难住了。我说你把思路理一下,慢慢说别急,咱们现在下山,有车在下边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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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阳山(4)

不想大金牙拼命摇头:“走不得,我有东西在村子里。”“这都什么时候了,”我光着膀子教训他,“命都快没了。你还有什么宝贝疙瘩好惦记的!”“不是宝贝,是证据。我是被陷害的,有人暗地里给一源斋下绊子。”大金牙挥着拳头大叫,“就是那个杀千刀的竹竿子!”我一听“竹竿子”三个字,脑袋一下子炸开了。秦四眼瞪起眼问他怎么回事儿。我早就觉得封店一事有异,却不料与竹竿子有关。看来非得听大金牙当场说完不可,只是司机阿松并非我们店里的伙计,叫人家平白无故跟我们几个在荒山野地里耗着,实在太不仗义了。于是我便叫他先行下山,去车上等,顺便给我们把风。“不妥,你们几个对这儿地形不熟悉,万一在大山里走失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再说,这里又不通车,消防队想进来,起码得花三四个钟头,我还是留下来与你们几个一道比较妥当。”我见阿松态度诚恳,也就应了。四眼追问大金牙到底发生了什么,大金牙索性盘地而坐,吐着唾沫星子给我们痛诉起**家史。大金牙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直把肠子都哭青了。原来古玩节那一日,他的确高价收了新疆佬带来的东西。那是一块儿开瓢古玉,但凡玉器,只要是古土出产,必有水银沁入,行家往往通过水银的老嫩分辨玉器年代。若是三代以上的旧玉,内部必然有水银结块,干涩老滞,参差错落;若唐宋时期的旧玉,水银虽入其肤,却未老,稍加热气就会自行流出;至于秦汉时期入土的古玉,水银则明晃活泼,成片而结。这些特征都是仿不来的天成品,大金牙精通此道,一眼就看出新疆人手上这块玉,是块百年难见的上等货色。他给的价不低,盘算着古玉的行情最近一路上涨,这东西盘在手里,不出两年收成就能翻上数十倍。这样一想,他出的价,不高反低,占足了便宜。“坏就坏在事后,”大金牙哭丧着脸,对我说道,“古玩节过后没几天,有三个中年人上门看货,瞧装束打扮,十足的暴发户。我先递了几样花哨玩意儿上去,没想到居然藏了一个懂行的小伙子跟在他们身后。”那个年轻人个子奇高,身形消瘦,说话间不露半点神色,把大金牙那点坑拐人心的小伎俩都点破了。“我一看,再不拿点东西出来镇住场面,回头哪有脸面在夫子庙里做买卖。心一狠,就把前几日收的新疆古玉给祭了出来。”说到此处,大金牙抽了抽鼻子,拿袖口一抹,死爹葬娘地继续说道,“你们猜怎么着,领头的大胖子眼前一亮,刷地从怀里掏出一副手铐,我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儿,几个彪形大汉一下子就扑了上来……”“打劫?”“**……”大金牙捶胸道,“他们说那是两年前,故宫博物院失窃的文物。热心市民报案,说在我店里看见了。胡爷,你听听,这像话吗?”我点点头,事情发生得太蹊跷。那么多巧合都凑到一块儿,实在很难不怀疑这是个阴谋。两年前被盗的东西,为何平白无故出现,又好死不活,叫大金牙撞在枪杆子上。他口中那个高瘦青年,我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四眼叹了一口气,估计是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他又问大金牙是如何逃出来的。“哎,幸亏有孙秘书,真是够义气。全凭他暗地里多方打点,我才有机会乘着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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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阳山(5)

“你不该逃的。”我批评大金牙,“你这一跑,等于不打自招,还给孙秘书惹了一身腥。”“胡爷,我不比你和胖爷,个个都是大英雄。以前出点事,交俩钱,关几天也就过去了。这次弄不好,那可是掉脑袋的事。我不跑,不跑能行吗!”大金牙对我的提议嗤之以鼻。四眼说:“这就是你不对了,你买玉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是国家文物,为什么不把那些新疆人供出来?你这一跑,正中竹竿子下怀,顺水推舟把掌柜的也坑了。”“我那时候实在是慌了,顾不了那么许多。本打算连夜逃回北京,哪想到各大交通点都贴了通缉令,我一看走长途是躲不过去了,就辗转到了汤山附近,本来是打算找个偏远一点儿的地方,然后再等机会混出去。没想到,这地方实在太破了。躲了两个多月,毛都快熬白了,一辆过路的车都没有。胡爷,有烟吗?埋在这个鬼地方我都快憋死了。”我看大金牙这副狼狈的模样实在好笑,就问阿松讨了一包烟递了过去。大金牙吐了一大口白圈圈,指着火势渐渐退去的村庄说道:“后来我总算想通了,这是有人故意要毁咱们招牌,当日那个年轻人,越想越像你说的那个竹竿子。收玉的时候,我存了个心眼,彼此留了联系方式,出事之后一直藏在贴身地方,到了这以后我怕不妥,所以就把字据用陶罐装了埋在床板底下。一会儿等火退了,咱们下去取,不管顶不顶用,总归……总归算是一件证据。”阿松跟大金牙对了一根烟,没抽两口就问村里的火是哪儿来的。大金牙听了这话,手一抖烟头直接烫在裤腿上。我说你慌个什么劲,又猛地想起刚在村子里的时候,他对我说过,村子里闹鬼!秦四眼不知道我们先前的对话,他只当是大金牙闯出来的祸,就安慰说一会儿下去把纵火证据毁了,保管回头没人知道。我说大律师你这种行为属于监守自盗,传出去还要不要在圈子里混了。结果人家巨牛气地冷笑了一声:“老子混的是华尔街,你们这儿我可管不着。”我看大金牙心神不宁,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也不催他。等他自己缓了半天,最后他颤颤巍巍地开口说道:“胡爷,我先前挖了点东西出来,可能不太干净。”挖?墓啊?我说你小子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到哪里都能搅出是非。大金牙急忙辩解:“这事真不怨我,当时你要是看见村子的情况,你肯定第一个带头干。”原来坟头村里聚集的不仅是周围一些无业无田的流浪汉,还有几户老弱的特困户。据说祖上是在阳山开石的工匠,后来修碑死了太多人,周围山上的野兽经常被吸引过来啃食尸首。朝廷当然是不管,一些工匠的家眷就主动要求,在坟场周围当守夜人。一来二去,坟头村也就慢慢成了气候。明成祖放弃修建孝碑之后,这片地方便逐渐荒废,但是那些失去了亲人的家眷们还是留了下来。时至今日,他们的后代能走的走,自然早就走得没影了。只剩下最后两三户实在走不动的老人留在当地,靠提供茅屋过夜,收取一些微薄的房租度日。大金牙初到此地的时候,已经饿得连路都走不动,是连滚带爬从山上硬摔下来的。幸而被一位村子里的大爷救起灌了一碗米汤下去,这才起死回生。后来他才知道,这碗连筷子都插不住的汤,是老人最后一点儿口粮。我们都是经历过大灾害的人,自然懂得饿肚子的滋味。我看大金牙说红了眼,知道他这次的确不是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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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阳山(6)

阿松挠挠头:“以往我们来收药,都会带粮带盐来换,大小姐常说不是长久之计,而且这事也不是林家能操心的。”

我明白他这话的意思,但没有接下去的念头。只是关心村子里到底出了什么事。大金牙清了清嗓子:“吕大爷说村子里一没耕田二没劳力,等他们几个老光棍儿都死光了,这地方就是真正的坟头。我不死心,总觉得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村子周围的山上瞎转悠。结果碰上一个进山收药的伙计,细聊之下,发现这地方居然盛产僵尸。我夜里辗转反侧,觉得这事有门儿。这里挨着阳山碑材,又有大量古尸,当年说弃就弃,民间早有传说,朱棣以修碑为名,实则给侄儿修墓,要将自己那点不可见人的小秘密给埋了。这地方啊保不准藏了什么皇陵大墓,即使没有,那古尸也是能换大钱的东西。何不放手一搏,总比坐吃等死的强。”

大金牙虽然对古玩明器如数家珍,但真要叫他去定穴挖墓,那还不如叫母猪上树来得快些。不过他这人别的本事没有,招朋引友的嘴皮子一点儿也不缺,没几天工夫就跟来往的流浪人混了个透熟。这些人平日在周围的村子里乞讨蹭饭,晚上就在坟头村集宿过夜。一听大金牙有致富的法子,还不用投本钱下去,一个个的摩拳擦掌,表示愿意入伙。

于是一大帮子人在大金牙的带领下,上山下海,满山头的胡挖海掘,忙活了十来天,总算是找到一点儿东西。

我说你这不是坑骗群众吗,连坟头在哪都不知道就敢下铲子,也就是荒郊野岭没人管,换了别的地方,早逮进去了。大金牙颇为骄傲地一笑:“咱不比胡爷您本事,可运气着实不差。那一土掘出来的,是一批宋时瓷器,大多数是民窑里头的碗瓢。细数下去,能拿出去换钱的,大概有四五件。虽不是什么珍品,但对这个破村来说也算破天荒出了件宝贝。”

大金牙做惯了这一行,知道东西得慢慢出,如果市面上一下涌现出太多同类的物件,那就得跌价,不合算。他将陶器分了几个档次,挑了一件品相中等的兰花茶碗,交给吕老头拿出去换钱,再三叮嘱他,断不能透露自己的底细。吕老头按大金牙交代的法子,找了一间小铺子,骗说自己是乡下人,想用祖传宝物换两个钱,好给傻儿子娶一房媳妇。这种买卖段子,堪比古玩堺的老三篇,任谁都不会怀疑。对方一看货色,说这碗是清朝私窑里出的,只给两百。吕老头又多要了二十块钱这才心满意足地回了村。

两百虽然是跳楼吐血的甩卖价,可大金牙要的就是这么一个不招人惦记的效果,免得日后遭人怀疑追查起来,又多一事。

我听他说了半天,也没觉出个重点,死活不懂哪儿有什么不干净的地方。就催他快点,大金牙掏了我的水壶,大口牛饮:“说书的还有中场休息呢,不带您这么猴急的。再说后边那事发生的太突然了,我自己都没琢磨过来。”

他支吾了半天也解释不清后来发生的,索性拽着我们说进村,让我们自己看。秦四眼说山壑里的残屋已经烧得差不多了。既然大金牙说不清楚,那下去看看也没什么不对的,何况字据还埋在里面。

大金牙从地上爬了起来:“咱们还是趁早取了字据走人,那东西,实在有些瘆人。”

我边走边问到底挖出什么瘆人玩意儿了,大、小粽子咱们打过的少说也有一个加强排了。他加快了步伐说:“是尸体,我们挖出来的,是一具在喘气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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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1)

这下我可傻眼了,没听说地底下埋活尸的,既然是尸体,那埋下去还能活吗?阿松在此地**多年,也从未听说过如此奇事。我们逼着大金牙快把当时的情况说清楚。他回忆道:“最开始我也不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可后来,村里有个小孩子来找我,说她爹在家里藏了一只大耗子,把粮都吃光了。我当然不信,多大耗子能把一家人的口粮都吃光。没想到她又接着说,那只大耗子是她爹从地里带回来的,黑不溜丢的,不光吃饭还会吐发光的石头,爹拿石头去城里换钱了。经她这一说,我一下子就想起她爹杜二狗这两天似乎真的没有出现过,就给了她一块儿饼,让她带我去家里看看那只大耗子。可小孩倔脾气,说阿爹不让。我只好说那是一只耗子精,吃完米饭就要吃小孩。把她吓哭了,跟我说耗子精藏在她家地窖里。我立刻从石场找了几个有力气的跟着我去了杜二狗家……”大金牙说杜二狗是村里唯一一个识字的常住居民,吕大爷介绍杜二狗时曾提起过,那小子也是个外户,只知道姓杜,看不清年纪。因为他最初来到这里的时候,带着两条土狗,自然而然就二狗二狗的叫顺了。至于他女儿妞妞,本是村中一个老太的孙女,老人死后,杜二狗就把她接到自己身边养了。而他家的地窖,以前是村里公用的,后来村里人渐渐散了,慢慢地就成了他杜家的私人财产。大金牙悔恨道:“我当初那会儿没注意这么一个人,现在想想,的确可疑。那天刚到了他家地窖外,还没将门板揭开就闻见一股子腐臭味。仔细一听,里头不知道什么东西,一直在咕咕咕地响。我带头将门闩拔了出来,下面一点儿光都没有,漆黑一片,那东西就在地窖尽头周围,地窖下面不知道点了什么灯,隐隐发光。”村里这些流浪汉活了大半辈子,谁也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场面,没有一个愿意下去的。大金牙举着火把,在地窖门口徘徊了好久,也不敢随意下洞。最后还是吕老头主意多,抱了一条大黄狗下去。那狗东西胆子奇大无比,刚下地刺溜一声就不见了,蹿进地窖中没一会儿工夫,就叼着什么东西开始往外拖。大伙见没有危险,纷纷下去帮着大黄狗,一帮人呼哧呼哧把那沉甸甸的东西拖到太阳底下一看,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是一具尸体,一具在喘气的尸体!”大金牙忽然一把抓住我,恨不得将指甲全抠进我肉里去。“那东西摊在石头地上,像一摊被打散的肥肉,浑身上下黑不溜丢,也不知道裹的是什么。还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脸上找不到五官,只有一张嘴在不停地张张合合。”我们几个的脚步顿时都慢了下来,别说大金牙没见过,就连我出入大、小古墓无数的人,也从未听说过,天底下有这样的怪物。四眼明显不信,他问大金牙怎么知道那是个人,大金牙说:“这不废话嘛,有胳膊有腿的,那东西要是站起来,恐怕不止两米。猪肉没吃过,僵尸还能没见过嘛。”四眼看看我,想听我的意见,我从未听说过这种奇闻,一耸肩:“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起码得让我先看看那东西再说。”“那难了,已经烧了。”“烧了?你不是说那东西还在喘气吗?”“那东西一见光就开始发腐,没多大工夫就烂透了,半脓半疮的,也不知道有没有毒。我觉得还是早毁了好,就叫大家合力起了个草台子准备烧个干净。没想到那东西一遇着火,忽然就曝蚱了。烧得满村狼藉,你来的时候,大家正忙着逃命,怕恶鬼要来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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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2)

我说好好的村子怎么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原来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真不知道该恨天还是怨人。大金牙唉声叹气道:“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罢了罢了,看来南京这地方跟我八字不合,赶明儿还是回潘家园去,发财谈不上,起码能睡个踏实觉。你可不知道,自从店里被封之后,我躲在这儿,连个囫囵觉都躺不舒服,天天梦见自己被正攵府给枪毙喽。”我说躲得了一时,避不开一世。眼下就是回得了北京也换不了清白,说到底,还是得把这事了断了。四眼也同意我的观点,他说要是真有字据,那翻案的本钱就有了。就算揪不出幕后黑手,起码能洗脱一源斋的冤屈。大金牙听他这么一说,忙收起了哭丧脸,咧嘴大笑。没多会儿工夫,我们下到了山壑间,整个村子早就在烈火中化为了灰烬。阿松惊叹:“这才个把小时的工夫,连根草都没剩下。”“好在是孤村,又凹在山里头。火势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曾经见过厉害的森林大火连烧了四五天,靠人力根本无法扑灭,只能一点一点地从外围把可燃物全部清出去,尽量减少可燃面积,等它烧尽了以后自然熄灭。我看满地都是焦黑的枯木,一些塌倒的房屋还在冒烟,问大金牙还能不能认出老吕家那间草屋在什么方位。“老吕家挨着井,就在村尾巴上。”“那你们烧活尸的地方在哪儿,我要过去看看。”大金牙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劝道:“都烧成这样了,还能剩个毛啊。咱们挖了东西快跑才是。”我说你小子吹了一路,神乎其神。管它剩毛还是剩,我看看怎么了?万一要是什么国家级的珍稀保护动物,送给博物馆也算立功了。四眼和阿松也附声说要长见识。大金牙拿我们没辙,直叹说没见过这么多不怕死的,拿古怪当精彩。就答应我们,先挖字据,再去烧尸的地方转悠转悠,看能不能找到一两根怪物的遗骨。很快我们就找到了吕老头家的枯井,大金牙沿着井边摸索了一通,然后朝着西边连跨十大步,指着黑焦黑焦的泥土说:“东西就在这儿!”我们此行并没有携带方便掘土的铁器,阿松从包里翻出一柄寸把长的木刀说:“这是我平日里割药用的,挖土也凑合,只是不知道埋得深不深,毕竟是木料,怕取不了多深的土。”大金牙说东西蔵得不深,肯定没问题。然后就接过木刀哼哧哼哧地挖了起来。我问阿松,这木刀如何取药。他笑道:“僵尸肉在我们这行叫做‘肉草’,用一般的铁器割取,会伤了药性,金、银、铜、铁统统不行。所以采药师傅会随身配一柄木刀。一般采药的木刀用的都是竹料,也有高档货,比如红木、楠木都是有的。”我们正聊着,就听大金牙忽然叫道“有了有了”,随即从土里捧出一个粗陶罐,敲开了一看,果然有两张字据。一张是买玉、卖玉的收据,一张是卖家的联系方式。我看了看收据,居然还是一张正规发票。四眼接过两张字据仔细辨认了一下,说格式没问题,都是有效证据。听他这么一说,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大金牙更是雀跃,心头包袱丢了大半,人也精神起来,说这就带我们去看那具怪尸。坟头村一共巴掌大的地方,从村头到村尾加起来不过十来分钟的路程。他们焚烧尸体的地方就在杜二狗家那口地窖边上,选择就地焚烧的原因,是因为那东西刚开始还在喘气,到后来叫太阳光照了一会儿就慢慢开始化脓出水,味道奇臭无比,好多村民已经开始谣传这东西是山里的臭尾巴仙。大金牙可没听说过什么臭虫能修炼成精的,却知道古尸能生异伤人,所以他立刻召集人手搬了柴火,要将这具古怪的尸体当场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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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3)

“烧着烧着就炸了,”大金牙摸摸被烧了半截的眉毛抱怨,“你们说杜二狗藏什么不好,藏一具古尸,好在没有行僵扑人。”我说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上来就是一把火,村子没了,你叫他们以后住哪里。他狡辩说那也比被怪物摄了去好,谁知道那东西有没有毒,流了一地的黑水。杜二狗家的地窖,离古井不过百十来步的距离。大金牙替自己辩白完,遥指了一下地窖的大致位置,就领着我们几个走了过去。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太阳偏落,山间的气温陡降。阿松说这一片山区,阴气很重,隔壁山头就是他们草堂“采药”的地方。咱们看了遗骨得赶紧下山,如果在前无村后无店的阳山上过夜,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林家就曾经有人在采药途中走失,到今天连块骨头都没捞回来。大金牙附和说当地的确有类似的怪事发生,来往这里的流浪汉是绝不走夜路的,有时候没有草屋,宁可多出几块钱,跟别人搭床拼住,也不愿意冒险独自在村外过夜。他边说边往四下打量,我们很快就找到了焚烧尸体的地方,只见一摞半人高的空木架子独自耸立在空荡荡的泥地上。因为大火的关系,木头柱子早已经焦黑开裂,架子底下像是堆了什么东西,黑溜溜的一大片凸在那里,像一个小坟包。走近一看,原来是烧剩下的木料灰。我上前去,用脚拨开木灰,不想那小坟包一下子就散开了,也不知道哪儿来的风,吹得那些细灰漫天乱飞,一吸气满嘴都是灰。一想到这些可能是那具古尸的骨灰,恶心得人直想吐。一时间,我们四人纷纷用手捂住了口鼻,大金牙不停地大口吐着唾沫,估计刚才吸进去不少。这时我们身后忽然传来呼天抢地的哭叫声,尖利无比。扭过头去一看,一个穿着老头衫的中年男子如疯癫了一般朝着我的方向扑了上来。我急忙往后退,那家伙脚下却未停住,径直扑倒在满地的灰烬之中大叫起来。我一时闹不清发生了什么,却见大金牙两眼发愣,低声对我说:“他就是杜二狗。”不料杜二狗一听见大金牙的声音,像见了血的苍蝇,二话不说,挥舞着拳头作势要打。我自然不容他胡来,大步一跨,牢牢地将他两手反扣在背后,怒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儿,上来就犯浑!”他疼得哼哼直嚷,听他号了半天才弄明白,是在恨大金牙烧了他的古尸。我继续按住他,说:“首先,尸体是从地里挖出来的,是公家的东西,他一不是你祖宗,二不是你媳妇,跟你没有直接关系,你哭也是白哭,少在那儿自作多情;再说,你知道它是个什么东西你就敢往自己家里倒腾,害了其他人怎么办?”杜二狗扭动着身躯,不住地挣扎:“你放屁,老子当然认得它。它是山上的财神,我好不容易请回家的神仙大王。你……你们愚昧!你们无知!大金牙你这个浑蛋……”他越骂越凶,有几次还企图抬脚踹人。我只好发狠一拧,卸了他的关节。就听咔嚓一声,杜二狗发出了杀猪一样的惨叫。接着又哼唧了一阵,终于不再持强。四眼待在一旁,一直没说话,见杜二狗被我制伏才上前问话。可他问的却是大金牙。“我记得你说过,那个东西,会吐石头?”大金牙愣了一下,忙点头,又摇头:“是妞妞告诉我的,当时也没放在心上,秦爷你这一提,我倒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一说。她说大耗子吃饱了就会吐发光的石头,她爹就拿石头出去换钱。怎么,那具古尸真有此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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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4)

他们说话时我一直在观察杜二狗的表情,他听见“石头”二字时,明显紧张了一下,腮帮子上的肉一鼓一鼓的。我心说难道天底下真有如此便宜的买卖,给口粗粮就吐钻石,老蚌孕珠尚且要花百十年的工夫。如果古尸真能产钻,那还种地圈猪干吗,全民养尸就是了。我见杜二狗不再挣扎,就松开了他的胳膊。大金牙嘴角一咧,蹲到他身边,奉劝道:“杜老哥,那么好的宝贝,我们怎么可能烧呢,你多虑了。”我忍住笑意,朝四眼和阿松摆了摆手,让他们配合。大金牙这小子又准备诓人了。“放屁,我回来的路上都听说了,”杜二狗苦着一张板凳脸,“大家伙都喊着要逃命,说你烧了地窖里的大仙,惹怒了山神,村子也被大火烧了。你这个扫把星,大瘟神!”大金牙凑到他面前,哎呀了半天,做足了腔调:“杜大哥,我这是在帮你啊。那些人想将宝贝占为己有,我假意烧毁,其实暗地里已经将大神送回山里了。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嘛,火架子里除了木灰,还剩什么,凡火哪里伤得了大神真身。他临走的时候还叫我转告你,说老杜好酒好肉伺候得神君很是舒坦,待他回到天上禀告玉帝,回头要封你一个地仙做做。”我心说这种驴头不对马嘴的谎话也只有大金牙敢往外编,说话的时候还一脸恩正,也不怕回头遭报应。不过这招对杜二狗显得十分受用。他听得眼睛都直了,用那只没脱节的手握住大金牙一个劲地上下甩动:“好兄弟,你没骗我?你真没骗我?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就知道我有当神仙的命。”秦四眼乘机问他事情的始末,那杜二狗已经兴奋得语无伦次:“我们杜家,出过神仙。很久很久以前,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我知道我也能找到,哈哈哈。你们看,看这个……”说着就颤抖着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我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有两颗闪闪发光的珠子。珠身圆润,光泽喜人,竟不似一般珠物。阿松说一般贵美石,断不会如此圆滑通透,这两颗东西,会不会是珍珠?大金牙将珠子放在嘴边,用金牙嗑了一口,然后很肯定地说这玩意儿不是珍珠。我说这你也能尝出来?他“嘿”了一声说:“胡爷又忘记我的老本行了。珍珠与普通贵石不同,是珠母用阴体孕育而成,平日不见天日,吸收的都是月光湖气,入口必是极寒极阴的,有一股类似尸气的味道。除非用熟石灰连续浸泡盘用,否则很难去其恶寒。”我说不管它是什么,如果找不来产珠的本体一探究竟,我们在这里瞎猜始终不是办法。大金牙此刻对当初的一时冲动悔恨不已,痛说到手的钞票又白白飞了。秦四眼说:“烧了就是烧了,既然找不到解释,那也不必耗在这里,你们看这天,再不走就要晚了。”杜二狗神色亢奋,两眼炯炯发光,扒拉着木架子说什么也不肯跟我们走,大金牙上去拉他,差点给啃下一口肉。大金牙捂着手往后一跳,后怕道:“这家伙不会疯了吧?”我看了看杜二狗那副六神无主的样子,说:“他本以为古尸被你烧了,心中肯定又气又恨,赶回村中果真见到处火烧狼藉,连最后一点儿希望都没了,整个人处于绝望的状态。你刚又骗他什么成仙成佛的,我看这人一下子由悲转喜,可能真把自己给刺激傻了。”阿松点头说:“瞧这样子,失心疯是跑不了了。也算他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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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5)

“他不过贪财,又没做伤天害理的事。你这话说得未免太绝了。”我没想到事情会变得如此复杂。此时的天色已经暗淡下去,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再不走,可能就要被困在此处。我可不想亲自体会阿松口中说的“恐怖事件”。可要是让我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独自留在荒村野地里,那也是绝无可能的。我心下一横,指着杜二狗对大伙说:“好歹是条人命,他现在疯疯癫癫的,留在山里太危险了。咱们得带着他走。”

大金牙反对,他将被咬的手举得老高:“太危险了,跟狗似的,说什么都不走。我说胡爷,阳山闹鬼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咱们何必为了一个外人冒险,还是乘天色有光,快走吧。”

我说既然危险就更不能丢他一个人在这儿,要不你再骗骗他,就说神君要见他,让他乖乖跟我们走。四眼“哼”了一声说哪来这么多麻烦,敲晕了扛下去就是。

我说还是秦兄缺德主意多,不愧是读过书的人。阿松曾经被迫在阳山过夜,此刻早就坐立不安。一听我开口,立刻跑到杜二狗背后,咣当就是一砖头。我没料到他行动力如此之强,居然真把杜二狗给砸了。好家伙,我原本只是随口调侃两句,他居然当起真来下了毒手。我啧啧了两下,知道此时也不能怪阿松,只好满心愧疚地背起杜二狗,希望他醒过来的时候能恢复理智。

因为杜二狗一事,我们耽误了行程,虽然心中千不甘万不愿,也不得不赶起了夜路。阿松对阳山忌讳颇深,看样子是对店中伙计失踪一事心有余悸。别看他平日像个人精,处处透着一股精明,此刻却一直板着脸,像只断了尾巴的耗子,瞪大了双眼不住地扫视四周,生怕有东西忽然蹿出来,将他叼了去。

我背着杜二狗走在队伍中间,大金牙跟在一边。他因为得知秦四眼是在美国当律师的,所以言语间格外殷勤,仿佛官司已经打赢了一般。

大金牙问我今后有什么发财的计划。我想了想,自打从印加神庙出来,我这一路似乎都是追在竹竿子屁股后边跑,一日逮不住,一日不舒服,至于自己以后的出路,倒是真没仔细筹划过。就像这趟南京之行,本是意料之外,如果不是大金牙手里出了变故,我此刻恐怕已经和Shirley杨他们到了云南,调查神秘老头所使的蛊虫。大金牙见我默不吭声,也不敢多问,又去和阿松搭话。听说人家是林家草堂的伙计,忙作揖说久仰。我说你小子怎么见谁都自来熟。他不以为然地说林家在南京城是数得上大拇指的中药铺,信誉、医术都没得说,属于跨行隔业的劳动模范。

阿松被他逗得不好意思,紧绷了多时的脸终于松了下来。我乘机问他那天留宿阳山,是不是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阿松居然抖了一下,夜色中两眼竟好似有精光射出。他靠到我边上,压低了嗓子,说道:“胡爷,不管您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眼见为实啊!”说着他又环顾四周,我被他弄得紧张起来,四下又到处是怪石枯岩,山路融在夜色当中,透着一股墨铁一般的冷光,单用看的都觉得瘆人。

阿松咽了一口吐沫,继续说:“我那日借了一草棚来睡,后半夜憋不住,就躲在一处断石碑后小解。您猜怎么着,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没睡在草棚里头,我身体下面一片冰凉,整个人枕在一块儿墓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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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6)

他一说完,我们几个都傻住了。我脖子后边起了一大片鸡皮疙瘩,大金牙哆哆嗦嗦地靠到我边上,探头问阿松:“你是不是看错了,或者当时睡迷糊了……我在村子里少说也住了两个多月,可从没听说过这种事,最多就是老被山上的狼叫吓着而已……”

阿松瞪了他一眼:“我倒宁愿是误会,可我滋的那泡尿还在石碑根上透着一直没干。你倒是错一个我瞧瞧。再说,阳山根本没有狼。”

“啊!”大金牙这下直接退到了我身后,结巴道,“没,没有狼,那我,我听见的是……”

“鬼知道你听见的是什么东西,”阿松摇了摇头,“反正这次打死我也不留在这鬼地方过夜了。咱们抓紧赶路,翻过这个山头就到停车的地方了。”

不知是人倒霉还是天有意,今儿个夜里,居然是万里无云的明月天。空荡荡的天际唯见一轮又亮又大的圆月高挂当中,夜幕与山色连成一片,叫人心中产生了一种不知身在何方的错觉。我心里不知为何,绕满了狐鬼拜月之说。小时候听过的鬼故事,一溜烟的全冒了出来,后背上冷汗不停地往下刷。看看其他人,个个都冷着一张脸,在月光下透着一股死气。我本来想开口调节一下氛围,可一开口,声音就堵在嗓子眼儿上,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这样的气氛不知维持了多久,一直到下山的路忽然出现在面前,整个人才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一见出路,大家的脸色明显好转,竟不约而同地一起出了口长气。

“我的娘啊,终于走出来了。”大金牙满头大汗,扯着衣领呼啦呼啦地扇风,“真邪门儿,刚才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我还当要一辈子在山上转悠呢。”说着他又扭向阿松抱怨,“你说你没事讲什么狗屁志异,魂都给吓没了。”

阿松朝他摆摆手,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道:“你们刚才听见没有,我耳朵边上一直呼呼地响,忽近忽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我将杜二狗放在一边,擦了一把汗,脑袋里晕晕乎乎的,连怎么走出来的都不记得。虽然我心里明白,这多半是人吓人,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可那种感觉实在太糟糕了,像闷在一口大布袋里,连气都呼不上来。至于阿松说的怪声,我倒是没有注意。

秦四眼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两手撑着膝盖,虽然没发话,看脸色也够戗。我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说:“万里长征最后一程,都打起精神来。出了阳山,咱们坐车走。”

阿松点点头,对我客气道:“胡爷你歇会儿,人换我背。这家伙个头不小,看着就沉,你驮了他一路,歇会儿吧。”大金牙见状跑上来准备跟他假客气,嘴上不停地说我来我来,手底下却一点儿没动。我说:“人家阿松一路为了我们跑前跑后,你怎么好意思麻烦人家。杜二狗的事,你责任重大,快背上,别装孙子了。”

大金牙憨笑了一声,苦着脸去背地上的杜二狗。我们四人奔着下山的路马不停蹄地赶。我边走边想下山之后的事,虽然证据有了,可是想要在短时间内翻案,恐怕还要等上一段时间,Shirley杨和胖子已经上路去了云南。看来只能找一个可靠的人将买卖玉石的字据托付出去,这个人,一来要能走得动官司衙门,二来要有说话的分量,最重要的是,要可靠。竹竿子既然敢明目张胆地栽赃嫁祸,事后工作必然是做足了。我思前想后,觉得此事还是要委托孙秘书出马才行。我决定下山之后,还是先去草堂,先安顿了大金牙和杜二狗,然后再请阿松走一趟,为我请孙秘书过门一叙。打定主意后,我加快了步伐,回头招呼其他人抓紧时间。大金牙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架子,背着杜二狗跟在队伍最后,喊道:“胡爷,你们倒是等等我,这厮死沉死沉的,哎哟哟,我的老腰啊,这是哪辈子作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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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7)

阿松指着前方路牌下的大卡车安慰他说:“看见蓝色的点没有,马上就到了。”说着他追上我的步伐,“胡爷,你们稍等一会儿,我跑过去开车。免得金牙兄弟真折了腰,还是耽误自己的时间。”说着他将一直背在身后的黑驴蹄子塞到了我怀中,独自朝货车跑了过去。

我看大金牙越走越慢,就折回去想帮他一把。没走几步,就听见他大嚷道:“胡爷,胡爷,你快来看看,怎么回事儿,杜二狗,杜二狗他……”

言语间,只见跟在最后头的大金牙忽然扑倒在地,声音一下断了。我和四眼不敢等,急忙冲着大金牙摔倒的地方跑了过去。刚一近身,就看见大金牙背脊朝天,横趴在小路上,而他背上的杜二狗跟死了一样,将他牢牢地压在身下,只露了半个头。我心说才走了半个钟头的路,不至于累成这样啊,就伸手去拉杜二狗,没想到手一碰到他,就跟伸进了冰窟一样,冻得我心中一颤。再仔细一看,趴在大金牙背上的,哪里还是昏厥过去的杜二狗,分明是一尊真人大小的石雕人像!

刹那间我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四眼惶恐地看了我一下。我稳住心神,又伸手去碰大金牙背上的“那个人”,粗糙的触感从指尖传递过来。我蹲下身去观察,发现那的确是一尊实打实的石头像,四肢成狗刨式牢牢地扒在大金牙身上,少说也有二三百斤。

“先搬开。”我见大金牙已经不省人世,生怕他叫石头压死。我与四眼两人合力去搬那尊不知从何处来的诡异石像。刚把那玩意儿推开,大金牙就开始大声咳嗽,他脸色惨白且透着金紫之气。我将他翻过来,顺着胸口按下去,发现肋骨已经被压断了数根。

四眼见他睁开了眼,忙问他杜二狗的去向。大金牙早就被吓得魂不附体,一个劲地摇头,说人一直在他背上,可刚才忽然像座山一样压了下来,他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四眼把那尊石人像翻转过来,“啊”的一声叫了出来。我伸头一看,那石像居然没有面孔,唯有嘴巴的部位开着一个拳头大小的黑洞,外形竟与大金牙之前所说的古尸大径相同。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我根本来不及思考是哪里出了差错。我对四眼说:“他肋骨断了,不能走路。咱们快点抬着他上车,抓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我俩一前一后,一个抬脚一个抬肩,将大金牙慢慢地抬向了站牌旁的货车方向。我吆喝着叫阿松来帮忙,喊了半天却无人应声。夜色中只有一辆蓝色的小货车独自停靠在指向坟头村的站牌边上。我觉得不对劲,让四眼先扶住大金牙,自己先他一步,踩着橡胶轮胎攀上了货车,货车上的玻璃不知为何碎了一大块,但肯定不是最近发生的。一串钥匙孤零零地挂在车中,四下到处都没有阿松的影子。我将半个身子探入车中,想看看后座上有没有他的踪迹,不料耳边忽生“呼”的一阵疾风,一股腥气扑来。我急忙往后缩,可惜车中空间有限,我又有半个身子卡在里面,虽避开了要害,可脸颊火辣辣地疼,脚下一晃整个人向后摔了出去。

“老胡,脚底下!”

还没落地,四眼的叫声就从身后响起。我此刻连平衡都掌握不好,哪还有余暇顾忌脚下。“啪”的一声,径直摔落在碎石道上,细小的石子一下子划破了衣服扎进了肉里。来不及喊疼,我耳边又兴起一股“呼呼”的腥风,扭头一看,好家伙,车底下还藏着一个,那东西浑身漆黑,四肢曲张,贴在地面上,头小身长,整个外观看起来有点像人。那东西一伸爪就直扑我脑门儿而来,要不是先前四眼提醒,我根本来不及防备,恐怕眼珠子都得叫它直接撸了去。上山之前,我只当阿松口中阳山诡事只是道听途说的江湖段子。现在亲眼所见,才知道山中确实藏了不为人知的怪物。这厢一愣,那东西呼地一下从车座底下蹿了出来,我连滚带爬好不容易躲过了那双又长又硬的尖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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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荒山老尸(8)

此时我手无寸铁,琢磨着黑驴蹄子既能驱邪避尸,那不知道对眼前的怪物是不是管用。四眼扶着大金牙在我身后提醒说:“咱们人手不够,没有武器,还是考虑怎么逃跑比较现实。”

我说废话,你看眼前横的这两只大爷,像是吃素的主嘛!待会儿我引它们往山上跑,你抓紧机会,开车。腿脚麻利点,要不然,兄弟我可就在这交待了。

四眼微微地点了一下头。我深吸一口气,张开双臂,冲着地上的怪物大吼一声,撒开了脚丫子玩命地跑了出去。别看那俩孙子是四条腿的,在平地上还真没人跑得快。我绕着八字圈,连头都不敢回,耳朵边上不断传来空气撕裂的声响。脚下不敢懈劲,一心希望四眼能够快些将货车发动起来。

跑着跑着,身后忽然没了动静,我扭头一看,好家伙,两只怪物居然不见了!这个小广场是往来行人等车的地方,四周一马平川,连棵树都没有,更不要说其他遮蔽物。那两只怪物刚才还跟在我身后,转眼间居然不见了。我心中慌了神,脚下不知被何物绊了一下,狠狠地磕倒在地,脚踝处出奇得疼。定睛一看,居然有一只黑色的枯手从地下伸了出来,紧紧地扣住了我的右脚,又尖又利的爪子一下子插进了肉里,我没想到这家伙还会遁地,急忙提脚就踹。这时,地下传来轰轰的响声,泥土一下子翻滚开来,看样子又有一只怪物要破土而出。我忍着剧痛,用左脚狠狠地跺向怪物,连踹了十来下,竟好似踹在钢板上一般,只觉得脚底心生疼。就在我咬牙的片刻,我面前的泥土顿时拱开了天,我发狠抽动右脚,顿时扯得皮开肉裂,整个人因为用力过猛一下子掀翻了过去。

再一抬头,面前猛地贴了一张巨脸,其实说脸,还不如说黑洞来得贴切。这怪物眼鼻全无,唯有一张黑洞洞的嘴,凑到我面前就是快如闪电地一啄。我挥臂来挡,手臂上立刻被它撷取了半块皮肉。

我手脚并用,不住地往后退去。才移了两步,身后忽然撞到了一样硬邦邦的东西,低头一看,一只又长又细的枯爪赫然出现在肩头。我心知不好,自己已经在转眼间,被这两只怪物包围了。

为了让四眼有机会突围,我以身做饵,拐着那两只怪物跑上了进阳山的小道。岂料,长腿长脚的怪物长得虽丑,脑子倒是挺灵光,居然懂得土遁之法,将我前后围住,加之右脚受了重伤,情况立刻变得岌岌可危。我抽出黑驴蹄子,朝眼前的怪物砸了上去,就听一声闷响,正中脑门儿。可它不避不闪,一点儿表示都没有,跟苍蝇挠头一般继续朝我冲了过来。我就纳了闷儿了,怎么最近遇到的怪人怪物都如此邪性,各个身手不凡,全寻不着半点软肋。难道是因为改革开放全民生活得到了改善,连这些个野生的异兽也跟着进化了?这样一想,我都快绝望了。心中暗暗发誓这次要是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好好锻炼拳脚,以免被历史淘汰。不过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想办法对付眼前这俩活阎王。为了避免再次被钩住,我用双手护住了脖子,蜷起身子,以膝盖顶胃,不断地滚动。姿势虽然狼狈,却是从实践里吸取的经验。人体不比其他异兽生就有甲胄护体,脖子和皮肚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分,稍一大意就会送命。在我毫无章法地满地打滚之下,那两只怪物总算是停止了攻击,因为害怕我就此逃脱,它们开始围着我打转。地上的沙土不断地被掀起来,没多大会儿工夫我的肩背就磨出血来。不过我深知此刻绝不能示弱,一旦停下来随时就有可能被它们分而食之。这场实力悬殊的角逐,其实是在挑战双方的耐心和毅力。

不知道滚了多久,我渐渐开始眼冒金星。速度刚降下来,守在我边上的怪物立刻扑上前来。我一个后滚翻过去,两手撑地,朝着它扑起的腹部死命踹了下去。那东西发出一阵“呼呼”的哀鸣,一下子飞了出去。这一脚耗尽了我全身的力气,它要是再爬起来,那我只能就此歇菜。这时我身后忽然亮起一道强光,在漆黑的夜色中格外刺眼。“突突突”的发动机声如同救命稻草从远处传来。

蓝色的货车高鸣车笛,四眼一手握方向盘,一手伸出车门,朝我比画着上车的手势。我连滚带爬站了起来,单脚蹬地踩着那怪物的脑袋一把扣住了车门,飞身上车。那两只怪物哪肯轻易罢休,铁钩一样的大爪子拍天捣地扇了上来。

“转弯,快转弯!”我边往车里爬,边拉住方向盘,使劲一扭,车屁股刷地一下甩了出去,将追兵直接撞了出去。我抓住这片刻的机会一下子缩进车中。四眼见我安全着陆,毫不犹豫地踩下油门,就听车轮滋滋作响,一溜烟地奔下山去。

我瘫躺在副驾驶座上,大口急喘,恨不得把胸腔填炸了。抬眼一看,大金牙早就昏死过去,被四眼安置在后排。

“现在怎么走?”四眼根本不认识回南京的路,我心跳得飞快,眼下阿松和杜二狗都莫名地失踪,如果我们就此走脱,那这两难兄难弟恐怕是凶多吉少。可要是再杀回去,单凭我和四眼,别说救人只怕还要将自己搭进去。四眼似乎看出我的犹豫,他扯开领带丢给我说:“伤口先扎上。”然后猛地踩下油门,杀出了阳山,之后就不再多话。我默默地给他指了回城的路,心中充满了愧疚和恼火,想着这事,眼前忽地一黑,就此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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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江城水寨(1)

再次醒来,周围一片浑黑。脑袋疼得出奇,我甩了甩头,用手捂住太阳穴慢慢地起身。我努力回忆发生的事情。只记得之前在阳山上寻找大金牙,然后碰上了无面长爪的食人兽,再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实在无法回忆起来。我想起身,用手臂抓住旁边的围栏一撑,不想脑门忽然撞上了硬物。疼得我本能地一缩,没想到屁股底下跟着一颠,全身一下子失去重心摔了下去。这时,一道强光猛地射了进来,我捂着眼睛反应了好一会儿,只见一个人影在外边冲我笑了一下,随即说道:“老胡,你要是再不醒,我们可准备好就地掩埋了。”

开头,我还以为是胖子。转念一想声音对不上号不谈,这小身板似乎也不可能是那熊小子。此时,我身下又传来了激烈的晃动。那家伙脚下一扭,摔了进来,差点没把老子压死。我一看凑在我面前那张脸,大骂:“四眼你闲得慌!这什么破地方?”

秦大律师似笑非笑地掀起我的裤腿,指着包扎好的伤问:“忘记了?你当时疼晕过去,在阳山?”我点点头:“后来呢?这什么地方?”

秦四眼伸出手一拉,挂在我们面前的黑布帘子一下垂了下去。绿油油的山间梯田顿时扑入眼眶。我这才发现,我们此刻身在一节简易的车厢之中,由两匹高头大马牵着正在山道上前进。我正纳闷儿怎么跑到郊外,一只虎皮大猫慢悠悠地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蹿进车厢之中。我认得这是林魁那只虎犊子,心说他怎么也在。果然,一阵马蹄由远及近,林大夫的脸很快从车窗处探了进来。他笑嘻嘻地将握着缰绳的手一拱:“胡爷这一觉可有两天了。叫小弟好生想念。”

我被这俩弄得脑袋里一团乱麻,好在四眼比较够意思,他指着车外说:“咱们已经进滇了。你睡了快一个星期了,期间半醒半晕,一个劲地说要找Shirley杨他们。我本来是准备等你伤好了再上路,但南京那边的盘查越来越紧,再不走只怕会被困在里边。我和林大夫商量了一下,正好铺子里有一批医疗物资,是要送进云南支援贫困地区建设的,咱们正好搭了一个顺风船混出来了。今天早上刚换的马车,现在离江城还有半日的路程。”

想不到在我昏迷期间发生了这么多变故,我忙问他阿松和大金牙的下落。这两个倒霉催的,大金牙被巨石压断了肋骨,如果及时就医,应当没有生命危险,不过草堂伙计阿松却是活生生地从我们面前消失了,只怕……四眼紧了下嘴角,看了林魁一眼便不再说话。林大夫却对我笑道:“各人命数自有不同,胡爷犯不着替他担心。店里已经派人去寻了,要是真没了,只能怪他命贱。”

“话不能这么说,阿松兄弟要不是为了帮我们找人,怎么会遇到这样的麻烦。如果他出了事,这个责任,自然是我的。”我生平最讨厌有人宣扬那种高低贵贱的命数之说,见林魁居然如此评论阿松,心里顿时不是滋味。本来是打算好好教育他一顿,端正他那股子迂腐的封建大家庭观念,却被四眼生生拉住了。他劝我说咱们人生地不熟,连胖子他们的影子都没摸到,要是与林家的人顶起来,对我们没有半点好处。

我心知他说的是个理,毕竟是林家自己折了人马,说不定林魁只是心中记恨故意拿这话堵我也未尝可知。我深吸了一口气,决定转移话题,随口问了一句我们现在的位置。林大夫回答说:“昨天在昆明卸了一批货,现在准备去江城。再往下走是苗区,到了抚仙湖附近,汉人就不方便进了。江城是入苗之前最后一个杂居点,我也只能送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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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江城水寨(2)

四眼接过话头:“我们在昆明的时候打探过Shirley杨的下落。她用五鹤荷包在各大药房都留了口信,说胖子性急等不得我们,两人已经起程去了江城拜访那位老前辈。这是两天前的口信,赶车的师傅说,天黑前就能到江城,我们用不了多久就能与他们会合了。”

我回想起当初薛二爷口中那位弄蛊的大师,只知道此人是苗家出身,似乎因为一件无头悬案得罪了当地权贵所以被撇出了苗寨。此人虚长薛二爷他们一辈,因为生得一双有白无珠的瞎眼,所以道上的人都唤他“白眼翁”。薛二爷离开国内已有些年头,他托人多方打听,得知白眼翁尚在人间,目前蛰居抚仙湖附近。所以才叫我们几个自行探访,虽然不一定能查出神秘老头的身份,但以白眼翁在蛊物方面的学识,必定可以为我们提供更多的线索。虽然在南京遭遇了诸多不顺,可既然已经入滇就不能再沮丧下去。我为自己鼓了一口气。四眼看出我心中郁闷,安慰道:“这两天发生的也不全是坏事,至少大金牙目前已经安全了,买卖玉石的证据咱们也有,我已经托国内的同行起草此事。等一切都安排好了,咱们再回去翻案。眼下咱们急不得,路要一步一步走,饭得一口一口吃。你我都知道事情背后有内幕,除非狐狸不吃鸡,否则迟早露出尾巴来。”

我没想到回了一趟国,四眼的语文水平居然会得到如此高的飞跃,连比喻都学会了。我一下子被逗乐了。我说睡了这么久,身体都锈了,得抓紧练一练,起身将赶车的师傅喝住,自个翻身上马。一旁的林魁忙叫我小心,说后面一节车厢里都是高档药材。我说咱当年插队,天天给生产队赶马运草,属于熟练工。看着四周广阔的天地,呼吸着山野间的新鲜空气,我一下子浑身是劲,抖了抖将近一个星期都没活动过的骨头,马鞭一挥,一下子蹿了出去。天高地广任我翱翔,心情格外舒畅,没多大工夫就听林魁急切地呼喊,和着山风在我耳边响起:“胡爷,你跑反了,那边是悬崖!”

滇池境内多丘谷沟壑之地,即使是改革开放的今天,当地还是有许多地方是人类足迹无法抵达的。不说远的,就拿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江城来说,汽车大巴之类的交通工具是无论如何也进不去的。这里的民风还维持着百年前的自然风貌,货物全靠沿境的马帮,用马驮,用骡运,走上百十里的山路从外面运进来。如果怕山路险峻频出篓子,也有别的法子,那就是走水路,从澄江出发,过了抚仙湖就能进入江城水域。不过听赶车的师傅说走水路一来耽误时间,二来抚仙湖附近流传着不少骇人听闻的民俗传说。所以大多数时候,为了保险起见,行商走路的各地买卖人还是更愿意雇用马帮的“马腿子”运货。至于像林家这样自己配马队的大户商铺,又另当别论。

一路上,我们三个讨论了一下大致的行动计划。林魁说,江城地区鱼龙混杂,过往商贩密集,想在这个地方找人,特别是胖子和Shirley杨这样特征明显的外来人并不困难,但是我们所说的那个什么“白眼翁”他从来都没听说过。照理说此人来头不小,如果真是在江城,那他的名号肯定早就顶上天了。这样一看,此人很可能不是江城的常住居民。

“最要命的就是他住在苗区。”林魁解释说,“过了江城往东,就是抚仙湖地区,那里是苗人的地盘,外人很难深入进去。你们要找的老头子要是住在那儿……我的马队可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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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江城水寨(3)

我说:“怎么天底下还有林大夫去不得的地方?你们草堂不是常往苗区运药吗?”

“想入抚仙湖地区,只能雇专业的马帮带路。他们常年混迹此地,马帮里头有苗人也有汉人,还有其他少数民族的跑马人。居民对他们的戒心相对比较少,稀缺的生活物资也全靠他们走马换货来运,所以在多民族混居的抚仙湖地区,各大马帮才是真正的无冕之王。就连我们林家,想从苗人手里换白药,也得通过马帮来交易,让他们从中抽成。”

我一听如此麻烦,就问林魁可有相熟的马帮。他说有是有,不过人家常年在外边跑生意,江城不过是一个小据点,能不能碰上还得看运气。秦四眼做事总爱把前路铺顺当了再走,一听情况可能与设想中不一样,又开始犯嘀咕,跟个老妈子似的问这问那。我说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大律师你愁什么,说不定Shirley杨他们已经找着人,现在正江城三缺一,等我们过去搓一盘呢!咱们也许根本不用深入抚仙湖也不一定。没想到他信誓旦旦地说:“跟了你这么久,我早就想明白了。只要跟老胡你沾边儿的,事情没有简单,只有麻烦。”

我本想反驳一下他毫无根据的返动论调,可仔细一想,一路下来似乎真与他说的没差。心中不禁郁闷,希望这一趟去江城能够一步到位,别再出什么岔子。

当晚我们就进入了江城水寨,云南这地方,山多水广,风景一等一的好。江城虽在名义上是座城,实际上却是常住人口不足万计的水寨。此地地势低洼、四面环水,寨中的水道桥码远比旱路多出数倍,尤以中鞅水道十八湾出名,又名“去马湾”。我们的马车到了这里也只好留在城外驿站之中,货物也全都换做船运。用当地的话来说叫“道无骡马,水中飞天”。意思是说,在江城寨内走陆路根本没有前途,只要入了水,连天上就能去得。虽然有点言过其实,可只要亲眼见过当地繁荣的水道文化,就能明白此话绝无无中生有之虚。

当地的乡绅听说林家草堂的大少爷亲自送货,早就准备好了香船在十八湾的入水口接应。我们跟着林魁身后被一大群人前拥后捧着上了油光可鉴的龙头香船,心里着实吓了一跳。敢情人家林大夫在少数民族群众心目中还是挺有地位的,也就我和四眼,天天在人家背后嚼舌根。

这条龙头香船长近十米,分了上、下两层,三间大舱,据说是寨子里迎接贵宾时才能祭出的法宝。虽是傍晚时分,可河道上灯火璀璨,密密麻麻的水上商船几乎要把河道占满。我站在船头,看见沿岸上稀稀拉拉的一路过来,不过二十来家小铺子,与繁荣的水上集会比起来,简直寒酸得可怜。由此可见,江城的水上文化绝非浪得虚名。

林魁早早地将迎接我们的商会老小“请”了出去,独自占了这一艘宝船,说要陪贵宾游览此地风景。搞得我和四眼顿时被大家侧目围观,一个劲地猜测身份。我说你一个做大夫的,怎么能欺骗群众的感情。林魁却说:“山风淳朴,江城人好客是出了名的,你没看见船尾摆的汾酒,足够灌出人命。不吓吓他们,咱们哪能这么容易脱身。”我这才注意到尾舱里头堆满了酒坛,赶紧向林魁道谢。四眼从未见过如此热闹的水上集市,似乎连此行的目的都忘记了,只顾着与别船的商贩讨价还价,买了一堆用不着的手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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