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7-4-11 01: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1.申请表可以在大使馆里拿,基本上很多的人都是叫代办处来送的,表格她那里有,还可以帮你填好,但是要收费的.相片是2寸.
2.户口本不需要公证,但是的话我想要户口本正本和复印本.
3.作双认证是是一起的(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西班牙驻华使馆认证)大概需要15到20时间完成双认证.需要作双认证的材料是无犯罪公证,出生公证,(申请家庭团聚的话要结婚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
3.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是在上海或北京涉外医院做的.
4.西班牙大使馆要求家庭团聚在送材料的时候要申请人在西班牙的居留和护照在西班牙公证处认证的证明.是从西班牙那边直接是寄给你本人,到时申请的时候带过去的.如果你是劳工申请的话,要对方老板的居留复印本和工作合同复印本以及批准信
5如果现在申请签证的时间超过了那个工作合同材料的的期限是没有关系的.主要的是在西班牙批准的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材料送到大使馆的话就没有问题啦.现在是要电脑上预约的.
A. 新表格复印有效。
申请者需提交四份表格,(申请人可填写一份表格后将填写完的表格复印三份),四份表格都应双面填写完整。
申请停留签证在其中两份表格上各贴一张照片。
申请居留签证在四份表格上各贴一张照片。
表格应用西班牙语或英语填写。
表格各项应填写完整,每份表格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
表格免费。
B. 申请受聘工作签证
1. 申请签证:
申请受聘工作签证者要亲自来申请或者通过拥有其授权的代表人携带公证过的授权书来申请。但申请者本人必须亲自来领取。申请者所持护照必须是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因公护照的持有者不得申请此签证)。
申请人需年满16周岁。
西班牙驻华使馆北京领事处的工作时间:
08:45?12:00 申请签证 (星期一,二,三,四,五)
14:30?16:00 领取签证 (星期一,二,三,四,五)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四街9号,邮编:100600
2. 应递交的材料:
1. 填好签证申请表并将四张证件照片贴在上面。
2. 有效期120天以上的申请人普通护照(原件及所有页的复印件)。
3. 翻译并认证过的无犯罪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此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
4. 本使馆领事处指定医疗机构所开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不患有国际医疗组织规定的重大疾病。
5. 工作居留许可的原件,此原件应有西班牙相关机构正式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
6. 工作合同的申请单,或者工作合同的正式文本,提交的文件应有西班牙劳工部相关代表处的正式印章。
7. 两个写有申请人国内详细地址和邮编的信封。
8. 户口所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说明:
1. 所有提交上来的文件必须有英文或西班牙文的翻译件。
2. 西班牙使馆有要求申请者面试的可能。
3. 西班牙使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何其它所需文件。
3. 签证费:
签证费用是567元人民币。
4. 西班牙其他驻中国的外交机构.
C.申请家庭聚合签证
1. 申请签证
申请家庭聚合签证者要亲自来申请或者通过拥有其授权的代表人携带公证过的授权书来申请。但是申请者本人必须亲自来领取。如果申请者低于18岁,其父母,监护人或者拥有其授权 的代表人携带公证过的授权书替其递交申请材料。
西班牙驻华使馆北京领事处的工作时间:
08:45?12:00 申请签证 (星期一,二,三,四,五)
14:30?16:00 领取签证 (星期一,二,三,四,五)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四街9号,邮编:100600
符合下列情况可申请家庭聚合签证:
A. 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未分居并且他们的婚姻符合法律要求且无欺骗性,并且配偶在西班牙有居留权。
B. 在西班牙有居留权的人和其配偶的子女(包括收养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且未婚。
当申请人为配偶单方子女时,此单方配偶必须单独拥有该子女的监护权。
C. 有西班牙居留权的聚合人作未满18周岁或未独立的申请者的法律代理人。
D. 在西班牙有居留权的聚合人的父母和其配偶的父母在经济上依靠他们或有去西班牙居留的理由的证明。为了证明经济上依靠聚合人,应提供聚合人在最近一年给申请人的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
2. 应递交的材料:
1. 填好签证申请表并附四张近期照片。
2. 申请人所持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120天以上,和聚合人护照所有页公证过的复印件。
3. 在西班牙有居住权的亲属提供的官方认可的聚合申请。
4. 16岁以上的申请人需出具翻译并认证过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文件三月内有效。
5. 本使馆领事处指定医疗机构所开的健康证明原件(见附录),以证明申请人不患有国际医疗组织规定的重大疾病。
6. 公证过的聚合人西班牙居留证的复印件,或者更换居留证的批准函原件。
7. 如果是夫妻关系,需提供中国结婚证的复印件和认证过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个月以内);如果是子女,需提供中国官方颁发的出生证明簿(原件及复印件),并且需提供翻译及认证过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为父母的其中一方的子女时,该方必须提供翻译并认证过的单独拥有该子女监护权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父母另一方也在西班牙,需提交由西班牙公证处开具的其居留证和护照所有页的正式复印件。
如果是领养的子女,需提交公证过的领养证明。
8. 如果申请家庭聚合的未成年人只是居住在西班牙父母的其中一方的子女,需提供能够证明父母另一方同意子女去西班牙聚合的翻译并认证过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如果是聚合人的父母,必须提交经济上依靠聚合人以及去西班牙居留的理由的证明。为了证明经济上依靠聚合人,应提供聚合人在最近一年给申请人的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
10. 户口所有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11. 两个填好申请人国内详细地址和邮编的信封,以便进行通知。
12. 16岁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及说明:
1.所有提交上来的文件必须有英文或西班牙文的翻译件。
2.西班牙大使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
3.西班牙使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何其它所需文件。
3.签证费:
签证费用为567元人民币(54欧元),需在提交签证申请时用人民币支付。除签证费外没有其他任 何费用。
4.西班牙驻中国其他外交机构:
持有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户口的申请者必须到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邮编:200002
注:申请人在领取护照的同时应检查签证的内容是否正确。取走护照即意味着申请人认同签证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