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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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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之窗版第一季辩论大赛邀请赛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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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0: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rbourhu 于 2010-7-29 00:17 编辑

回复 34# 水寒星

正方一辩

如果美的标准是主观的话,那么请对方辩友告诉我,如何把蒙娜丽莎的微笑理解成慈禧太后的奸笑呢?!这难道不正说明了蒙娜丽莎的微笑,它的美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人们的主观意识决定的?

对方辩友似乎忽略了这么一个事实:为什么500年来人们对蒙娜丽莎的微笑蕴含的意义始终莫衷一是呢?人们对一幅画的评价,1000个人心目中的蒙娜丽莎有1000种美。可见,我们对美有着多么截然不同的主观感受!

对方辩友说:要知道特性是事物本身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可是对方辩友发表了一大通主观感受以后,却依然没有说清楚所谓的特性到底是什么。大洋洲密克罗尼西亚岛的居民有一习俗,以染黑牙为美;而我们中国人却以一口白牙为美,那么按照对方辩友所说,如果说美的特性本身存在,不受主观意志支配的话,那么美就有一个言之凿凿可以细化的标准,既然如此,一个美人是不是该上排白牙一下排黑牙才叫做美呢?如果我们连对牙齿的审美标准都如此首鼠两端的话,我们还是把牙齿全部打落往肚里吞,以免落得我们的审美标准错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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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1: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唯野视界
反方第一辩
请问对方辩友:“既然对我方提出的:美是世间万物飞鸟鱼虫本身就有的属性 这一观点不表示反对,那么为何又在此前冠以:对方一直没有分清一个概念这句话呢”?作为辩证,那么首先就要确立逻辑关系,所表态的方式不外乎“反对”与“赞同”,而绝没有介于赞同与反对之间的态度,如果对方辩友一旦表示:我对对方所提出的辩答观点不与否认,那么这就意味着赞同,就算退一步说,这也是一种自我放弃行为。既然不与否定或已经自我放弃,又何来的反对呢? 所以,这根本就是对方思维出现问题,一个连正常逻辑都搞不清的对方辩友又怎么可以继续进行正确的答辩呢?
还有,请问对方辩友什么叫“一直强调”,我方对此只有一次辩答,何来的“一直”一说?我方仅此向正方表示抗议。这明显的是在偷换意识、强加概念。希望评委予以警告.
第二:“正如你所说的“生活中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对方辩友又一次犯错。这分明是正方第一辩友提出来的,怎么可以“张冠李戴”呢?请问对方辩友如何解释?这是不是犯规呢?
请问对方辩友:不管新大陆也好旧大陆也好,乃至世间万物被发现之前是不是本来就存在于它被发现之前呢?那么是不是就是先于主观意识产生美感就客观存在美呢? 在你认为它是“美”的之前,你首先就需要接受对方传递给你的性息,然后再加以判断以确认它究竟是不是你所认为的美,也就是说根本在于客观有没有,其次再是看没看到主观的问题。照对方辩友所说的:“美的标准”更是主观意识的产物,那么,假设:夏娃是地球上第一个人,她对于“美”的认识是从没有见到任何事物开始的吗?很难想像,一个没有见过,听过、感触过其它事物的人会有主观上美的概念,他依据什么来产生“美感”?他又是根据什么来否定“美”的客观存在?所以,一个没有客观给予的多方面信息的人,是不会具有对于美与丑判断的能力的。

第三:对方辩友提出一个哲学思想的问题,那么请问:个人的美与自然所产生的美,究竟哪个更符合哲学思想呢?庄子认为:一个人要达到至高思想境界,那么就必须达到无己、无功、无名,即忘掉死生、忘掉是非,把自己寄托于无穷的境域,从而遨游于尘埃之外,既然这样,那么人又为什么要主观意识去产生美感呢?寄托于自然,身心与自然浑然一体,也就是以自然美为美,以客观产生的美为美。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主观意识能先于客观意识产生美,那么我们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又为何要如此一再地向往自然呢?那道它不是哲学思想中最美的境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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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1: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古代唐朝女人以丰腴为美,宋以后以小脚为美,当代则以瘦身为美,美不美,与人的主观感觉和判断有关,美的标准时刻都在变,就算同一个人对同一事物的不同时刻的感觉也不一样,所以美最终还是人定的,偶从唯物转向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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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1: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众人都没到齐呢,这比赛太随意了,至少人人都到齐喊一声到,然后开始。不然成了三人或四人穷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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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毫无疑问的,要研究美的标准就要先搞清楚美本身。
美其实是事物的属性之一!就好比事物的软硬一样任何事物都有它的美丑属性。这个东西是软是硬也是你个人说了算,或一群人说了算。美丑就是这样一种要评价就只能由主观来定义的属性。不管内心美,不管外在美,不管花的美,还是雨的美,离开了人的主观意识,这些美还有什么被认知的意义?我再次强调,请对方辩友注意,美丑是跟软硬一样属于事物本身存在的属性,但认识它,评价它,也就是说它的标准却是靠人的主观来定义的!谢谢!不信你问在座的各位,她们美吗?她们一定不会回答你:“我生下来是美的,现在由于长大了我不美了”也许内容相反,但反之亦然。她们不会这么表面上附和靠拢我方的观点,而只会笑着回答你:“美”。当然也许有谦虚的说不美,这肯定与否定都属于一个范畴,也就是大家都承认了美的标准是主观定义。再比如,那些个裸体奔跑的朋友说我自己的身体我很美,干嘛要遮掩,但是人们就是觉得不美,非常不雅,不看场合乱脱,显然是违反了关于美必须在一定的认知原则下存在的真理,她的主观定义的美跟我们大众要求的美矛盾了冲突了。这个行为本身已经不重要了,美的定义却已经分明了。

自古有四大美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便是典型的主观定义出来的“美的标准”。
无论杨贵妃多肥,还是会惊艳四方引发自然界的骚动。这岂不是最佳范例么?显然我不想太生涩,台下的这么多朋友也都听懂了。啊~,沉鱼落雁,美哉~~~

(呵时间有限,让给下一位辩手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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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2: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水寒星

首先,作为正方三辩,我想友好地提醒对方辩友先看清双方所辩论的题目,我再在此重复一遍:

正方:美的标准是人主观定义的
反方:美的标准是客观就存在的

而非你所说的“美是主观存在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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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2: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五味和有话要说...简单扼要
所谓“标准”,也就是衡量事物的依据或准则,也就是人主观定义的,美的标准自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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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2: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五味和


    如果诚如你所说的“标准”都是人主观定义的,那么我们今天的辩题明显就不存在辩论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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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2: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唯野视界

反方第一辩
第二次
“美其实是事物的属性之一!就好比事物的软硬一样任何事物都有它的美丑属性。”对于这句话,请问对方辩友:“既然美其实是事物的属性之一,那么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你主观产生的美,世间万物也有它本身的美喽?那么这先于你主观出现、或本来就存在的这种是什么美?难道不是客观产生的美吗?”
  对方辩友居然强调我方注意 :美丑是跟软硬一样属于事物本身存在的属性.(我忽然觉得好笑,不好意思啊,唯同学,你为何屡屡帮助我方答辩呢?你不说还好,这一说呢,哎!我要是正方,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不是“自摆乌龙”么?)那么,美丑既然被对方肯定是事物本身存在的属性,还要你我主观去产生什么美感呢?比如你提到的“四大美女”照你的意思她们与生俱来的美,那她们的美不就是先于主观便有了客观产生的美了吗?你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这下就不是美的标准是人主观定义的还是美的标准是客观就存在的问题了,而是变成了有没有美的标准是人主观定义的问题了!


还有,对方提到“但认识它,评价它,也就是说它的标准却是靠人的主观来定义的!”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生下来就会分辨是非、判别善恶吗”?如果没有客观条件给予你学习文化知识的机会,没有客观外来的知识积累,你如何去做到这些?没有老师教你执笔的方式及运笔的姿势,你如何正确地绘画、写字?你个人的主观意识美如果没有了客观条件作为基础,你又如何有这种意识呢?难道大家都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石头里蹦出来的?哦~!忘了,孙悟空也要接受客观教育之后才有了七十二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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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只能非常遗憾的回答你,我们现在辩论的主题是“美的标准是人主观定义的或是客观就存在的”,而不是辩论“今天的辩题存不存在辩论的意义”,对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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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五味和

那么这些所谓的“标准”又是哪里来的?自己编出来的吗?五味兄诗写的不错,难道之前没有学过客观标准?既然是标准那么这个“标准”又以什么为参照物?如果不是客观标准,那么岂不是人人心中一把尺,律诗还是律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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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虎虎


    我是反方:建议正方再次重视我一再提到的要点:美跟美的标准是两个概念,务必要认识深刻。万辩不离其中。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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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 水.

这也叫辩? 既然作为正式答辩选手,那么请你遵守答辩规则,提出你的答辩观点来。
至于友情提醒,我方非常乐意接受,但是,这只是作为礼貌上的回应,于答辩题目本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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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唯野视界

没有美的产生,如何确立美的标准?
就如没有妈妈如何来个儿子一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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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 于 2010-7-29 03:34 编辑

回复 53# 虎虎

     不好意思,刚才只是看了反方辩手的第一段观点陈述,我方三号辩手认为她的辩论内容和于我方所相应的辩论主题相差甚远,固友情提示。

     也顺便提示对方一辩,即是大方的辩论,这种“这也叫……(此处任填名词从句)的反问句(或者可被视作对方辩手的主观设问句)”的措词带有一定攻击性,请对方其他辩手及裁判亲友团明鉴,谢谢,对方一辩请鼓掌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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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五味和

那么这些所谓的“标准”又是哪里来的?自己编出来的吗?五味兄诗写的不错,难道之前没有学 ...
虎虎 发表于 2010-7-29 03:03

举个例子吧,某人身高1.70,这是客观,但不能因此断定他是高或矮,而他的高或矮只能是由人们的
主观评估而得出的结论,虽然他的身高依然客观存在,不可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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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6# 五味和

那么五味兄所题的标准在哪里呢?你在没有任何客观标准的情况下又如何确定某人身高1.70米呢?
    请问五味兄,你如何判断高矮?
目测么?那么我们生活当中那么多的仪表盘用来干嘛?岂不都去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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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水.

“这也叫”哪里带攻击了。中性。别乱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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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休息下,明天继续吧!各位,拜拜了您哪!
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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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3: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虎虎


    对方辩友我们难道要强调一次妈妈跟儿子是两个概念吗?重点不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也不是事物是否有联系,重点是这个过程这个标准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我们要紧紧扣住主题来认识。相信你我双方都是为了理越辩越明而来。为了更看清实质,我们要冷静下来。好好探讨辩题中美的标准是何物。看得比较清楚了,就有了再继续探讨此物究竟属于主客观的前提基础。大家都说得远了,不如回到辩题本身。美的标准。你说它美我说它不美,究其本质它存在美,这个客观事实对方如果一再证明就毫无必要了,世间万物都有,我方说过多次。美跟不美只是程度问题,犹如黑跟白都是程度问题,一定量变都会达到质变。当黑墨笔尖蘸水调和得淡了再淡,最后黑墨下笔也呈白色。黑白之间一万种程度皆有你来决定。这就是中国水墨画的万般意境。显然高低如此软硬如此,美丑更如此。物质属性本存在,评价看待主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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