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牛年的牛
收起左侧

快10,1日了,进来给自己的祖国留下点生日祝福吧,要发自内心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8 01: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们大可心平气和地谈。你知道什么是辩论?或辩论是什么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01: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虎虎 发表于 2012-9-28 00:01
呵呵,我们大可心平气和地谈。你知道什么是辩论?或辩论是什么意思。

知道你读的书多, 高人一等的语气早就从你的字里行间表现的淋漓至尽, 我早就说过, 角度和地位的不同, 当然会产生观点的不同。

同一件事情, 受益人和和受害人的观点肯定不同。

作为受益人, 得了便宜, 还不准受害人表达他们的观点?

你也就是鸵鸟, 当然你还是收益的鸵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02: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marrioes 发表于 2012-9-28 01:08
知道你读的书多, 高人一等的语气早就从你的字里行间表现的淋漓至尽, 我早就说过, 角度和地位的不同,  ...

哥们,之所以提出“辩论”的概念,是出于我们之间需要有一个比较规范的交流方式而提出的。而辩论的中心思想则是以理服人。以理服人你同意么?我想如果不出意外这点是肯定的。那么我们接下来就各自谈谈各自的理。
一,要想赢得辩论,无非两种方式:1,强调自己的理 2,推翻对方的理。那么这里就必然涉及举例和引证了。有两种情况是不需要加以证明的,1,历史的事实 2,众所周知的被普遍接受公认。那么我引出的关于孟子的文章作为举例,正是符合这两条。所以你反驳的“你把古人,圣人提出来有用吗?”是不足以成为你反驳的视为无效的理由,也就是说,你说了句毫无意义的废话。
二,既然辩论,那么所有举例都必须符合可比性和逻辑推理。
而举例之人便要负列举责任。那么我们先看看你后来的所谓举例说明到底是否具有可推的逻辑推定。请问,国家是公有的,不是属于那一个具体的人的,而你所说的老板大概是私人企业吧?那么这两者有相同的可比性吗?你自己也说不同的出发点不同的观点,那么站在公有的国家高度上看待问题、解决问题能与小范围个体私人企业看待问题的意义,处于同一高度吗?毋庸质疑当然不同!这就好比有位妈妈对其并不太漂亮,甚至有点难看的女儿说:人家林青霞好红好会赚钱哦,你为什么不一样红、赚一样多呢?看似没有问题,只不过妈妈教育女儿。但我们如果从逻辑上考量,则是大大地有问题。女儿完全可以反驳:请问我有她漂亮吗?请问我是她吗?请问我的腿有她长么?甚至,我的妈妈有她妈妈好看吗?这样的终极回答。所以,只要你举得例子没有达到符合逻辑推理的要求,或符合一般普遍经验,那么你说一万句也是多余。请不要以为我“高人一等,以势压人”我的做法完全符合正规的辩论法则,即从逻辑上推翻你证据合理性。既然以上你的两点谈论都被我理性否定,所以我完全可以得到以下结论:您只是徒劳地说了一堆毫无价值的废话!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免责声明|小黑屋|友情链接|Archiver|联系我们|手机版|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 蜀ICP备05006459号 )

GMT+2, 2025-10-4 15:24 , Processed in 0.007106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