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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圣泉寻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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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摸金符

我心想野人部落里边能有什么大不了的宝贝,最值钱的也就是三眼黄金面具,而且都已经交公了。四眼奔至我面前,高举手中的卷宗,忍不住邀起功来:“我闲来无事,就去他们巫医生前住的帐篷里去翻看了一下,没想到,真叫我碰着了。你快看看,这里面有中文。”

我和胖子都以为自己听镨了,急忙接过那本破旧不堪的羊皮卷宗翻阅起来,这是一本极厚的卷宗,分成好几个部分,已经被人用晒干的羊肠穿起钉了起来。卷宗的封面上赫然画着一枚形如弯月的摸金符。我来不及翻看,就已经知道全部的秘密就藏在这个卷宗里面,一把抱住四眼:“大律师,你太伟大了!这件东西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四眼笑嘻嘻地将我牵到了篝火边,胖子和他害怕打扰我翻阅,都静静地坐在一边,我花了大半夜的时间来解读这本用克瑞莫语、中文,还有英文夹杂的羊皮卷,渐渐地将克瑞莫巫医的故事梳理

了出来。

胖子一个劲儿地问我发生了什么,我啧啧称奇:“说出来你们不信,要不是有这本卷宗在手,我也不愿意相信世堺上有如此巧合的事,这正是老天的缘分。”

四眼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掌柜的,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望着渐渐露出鱼肚白的天空,压低了嗓子说:“葬洞中的巫医与克瑞莫人并非同支,他们都是当地土着和一批清末淘金者的后代。”

我刚说了一句,胖子已经乐得合不拢嘴:“老胡,我还不了解你吗,又开始编胡话骗人了。就他们一个个长角穿洞的鬼样子,怎么可能是咱们中华龙脉的子孙。”

我摇头,拍了一下手中的卷宗,翻开其中一页:“这其中的变故都要从一座亚马孙丛林中的古墓谈起。”

清末年间,新思想的涌入给予了国人更加广阔的视野,有四个江湖跑把式的手艺人,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一个在南洋做买卖的生意人,搭伙坐上了轮渡,计划来美洲掘金。正所谓艺高人胆大,这伙人都觉得与其在国内穷一辈子,不如出海赌一把。当时那个南洋人对美洲的情况也是一知半解,连南美和北美都没分清,只知道听外国人说美国遍地是金子,生活十分幸福美好。结果一行人稀里糊涂地到了南美洲丛林里,那四个手艺人再没有见过世面,也知道自己受了诓骗,南洋生意人为求自保,只好对他们说自己学过相地勘兴的风水术,已经在此地找到了一处外国皇帝的墓穴,只求大家同往发财。不过他没敢吿诉其他人,自己的风水秘术是从说书先生嘴里听来的,只知道天下盗墓掘坟者,摸金最大。所以他称自己的真实身份是摸金校尉,能寻龙点穴,找天下丰葬之所在。

那四个手艺人只求能发财致富,也不管到底是挖金子还是挖古墓,就暂时放过了生意人,让他漫山遍野地找那处传说中的外国皇帝墓。也算是他祖上积德烧了高香,几天之后居然真叫他找到了一处墓穴的所在。五个人自觉多福,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挖开的是一座魔鬼的坟墓。

故事说到这里,我就停了下来,四眼听得出神,催促我继续讲下。我拍拍手,无奈道:“下面就没了。中文就这么多了,还都是白话文。剩下的尽是些乱七八槽的鬼画符。你要是能看懂,你看。”

胖子劈手夺过卷宗,前后翻阅起来,最后将它摔在地上:“这不是扯淡吗,讲了半截,后面就看不懂了。四眼你说,这是不是你闲来蛋疼,自己编出来的。”四眼大呼冤枉,我为他解围说:“我们上山也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他脑袋又没被门夹过。”我前思后想,将我对故事的

后半截推断说了一下,这五个人可能是在墓中触动了什么机关诅咒,有一个入当场死在了墓中,落得一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下场,其他人再也不敢走出丛林,害怕自己死后露出鬼角,被别人当成妖怪毁尸灭迹,最后只好留在异乡与当地土着通婚,又靠着坑蒙拐骗的伎俩当上了部落中的巫医,你们知道的,自古神仙啊罗汉啊,长得都跟寻常人不同。他们自封为天神的使者,死后回归天国,实则是为了掩藏自己死后变异的秘密。我捡起羊皮卷翻幵一页破旧不堪的画卷:“你们看这个地图上的墓室,是不是觉得很眼熟?”

胖子眼尖,一眼认出这是我们刚刚爬过的巫医墓。“哎,这墓室底下怎么还有一层?”

我笑道:“不错,这个巫医墓只是一个顶盖,真正的墓室就藏在石窟底下,这是有人故意做了一个金鸡孵凤的风水局,想要混淆视听。”

胖子一听古墓比谁都积极:“我就知道,墓里边怎么可能没有陪葬品,一洞的尸茧吓唬谁呀!走,咱们快回去看看,说不定有一洞宝贝正等着咱们呢。”

四眼皱了一下眉头:“掌柜的,你不觉得这地下墓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我怀疑,这就是那批清末掘金人最后挖出来的百鬼坑。”

我们三人沉寂了一会儿,决定等秃瓢醒来后再作打算。这一等就是三天,在王少的悉心照顾下,秃瓢总算是清醒过来。我把后来发生向他讲述了一番。他也表示对那个百鬼坑十分感兴趣。我们将面具酋长提来问询,让亚洞与之交谈,再将谈话的内容用克丘亚语讲给秃瓢听,一个翻译连着一个翻译,听得我们旁边的人个个头晕眼花。秃瓢的伤还没痊愈,土着话的水平有限,不过倒是截获了一个重要的情报:酋长的面具是在三天前从一个黄皮肤男子手中用金杖换来的。

我急忙问金杖什么样,那男子长什么样子,为什么要用三眼面具换那个金杖?酋长被我吓了一跳,支支吾吾了半天,秃瓢说:“那金杖就是一根普通的棍子,是巫医平时用来大骂下人用的,酋长见他死了,又有人愿意用精美的面具来换,就答应了对方。”

我们都觉得这个黄皮肤的亚洲人很有可能就是一直在暗中与我们作对的竹竿子,而那根在克瑞莫人眼中毫无用处的金杖,可能对他另有大的用场,Shirley杨一路追人凶手而来,必然也在丛林之中。

四眼问我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我坚决地说:“百鬼坑里还有很多的秘密,我想自己下去看一看,你们不必冒险。”

其他人异口同声地否决了我,胖子说:“老胡,你大大的狡猾,有钱分就想踹了兄弟们,门儿都没有。”剩下的三人纷纷应和,我只好答应一同前往,不过一切都是老规矩:听我的。

亚洞实在不愿意当我们的向导,于是秃瓢就给了他一些药物,让他回提他玛村去。胖子起了个坏心眼,揪住酋长说:“这小子是本地人,让他给我们带路也不失为一个办法。”我想了—想,虽然语言不通,不过我们离魔鬼桥就只有数日的路程,竹竿子叉快我们一步,带上他不是坏事,于是两人佯装恐吓了一番,将面具酋长提上马里克巢穴。

再度进入巫医群葬墓,我的心情与之前大不相同。先前,我们是抱着“到此一游”的心情在外国墓中留个想念;眼下,我们得知了克瑞莫人死后异变的真正原因,心中不免产生了一种恐惧,同样都是摸金人、盗墓者,清末的那批掘金徒到底栽上了什么样的遭遇才会落得如此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凄凉下场,不但枉害了自己一条性命还祸及了子孙,白白断送了后人的相资,福禄富贵。

我们一行五人,强压着克瑞莫人的酋长来到瓶颈洞中。秃瓢脑袋上有伤,我本来是不愿意让他涉险下洞的,无奈这个硬脾气的汉子跟我急红了眼,非要跟下来为他家王大少爷挡刀子。胖子说:“你这个狗腿子心态,死到临头了还惦记着主子。”秃瓢不置可否,强打起精神,忍着伤痛跟在了队伍后面。我心里明白,他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对王清正有多么的忠心,而是不愿意辜负了王家老爷子——天王老子王浦仁的—番信任。

面具酋长被我和胖子一前一后夹在队伍中间,他几次想借机脱壳,都被秃瓢用枪杆子挡了回来。我安慰他说:“下了洞之后,我们不用你做任何事情,你只要负贵站在边上,别到处乱碰就是了。”秃瓢把我的话翻译了一遍,面具酋长听了之后面色发白,我估计他一定擅自加了几句狠段子来唬酋长,我不愿干涉他。只求这一趟能査个水落石出,带着所有人能平平安安地从百鬼坑中撤出去。

—落洞底,王少和四眼就把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羊粪火把点了起来,插在葬窟的中鞅位置。巫医墓上窄下宽,空气流通不好,我担心氧气被消耗得过快,所以在上边的时候只准备了两支火把。胖子从包里翻出半截蜡烛对我说:“林子里的蜂巢老蜡,我让野人从蜂窝里刮来的,灯芯是用干草拧的,聊胜于无,老胡你凑合着用吧!”我接过胖子精心准备的蜡烛,从火把上借来火种这么一点,蜂窝蜡一下子冒出了白烟,小火苗颤颤巍巍地燃起来。

我将半截蜡烛立在巫医墓的东南角,对大家说道:“虽有形式主义之嫌,不过老祖宗的规矩立了,咱们照做就是。我们的礼数到了,待会儿要是出了乱子,动起手来自然才不理亏。”

四眼翻看起老巫医的羊皮卷,环视墓穴四壁,对我说道:“卷宗里只是大致记载了‘白鬼坑’位置,基本上能断定就在咱们脚下这块地方,不过入口在哪儿,如何得以进入,老巫医并没有记录下来,咱们好比是做贼的找不到大门,白想念”

我说:“在印度安人的概念里没有死亡一说,他们认为肉身死后,魂魄出窍是为了开始下一段生命。所以风水是肯定有的,总也没见他们把尸体胡乱丢在野地里任其腐烂不是。我们只能凭借百鬼坑的格局来推断巫医墓的样式,再从巫医墓打穿下去。就好比在下一盘盲棋。”我这样说一方面是为了给大伙打气,让他们心中有底:一方面也是在为自己梳理整件事情的脉络。在老外的地方上使用《十六字风水秘术》望穴相地,那是公鸡下蛋——自古没有的事。不光是我,往远了说,估计一人挂三符的张三链子也从未有过这样的机会,我挽起袖子,站在洞口,仰望星空:“南半球与北半球的地理状况各不相同,地势、水流、风向这些都做不得准。唯有靠天幕上的星辰来定位。”十六字风水秘术中,首推一个“天”字,我这个人实践一贯强于理论,对于“天”字卷中对星位、气象、黑黄二道的演推向来都是一知半解,只是嘴上的皮毛功夫,此刻真要用以探穴定位,心中还真是没底。不过大话已经放在了前头,众人手握工兵铲跃跃欲试都在等着我指定吉位,我也顾不上那么多,只好把生平所学的东西一股脑儿用上,马里克巢穴一峰独秀卓立云霄,走的是异龙位,此龙本身就带着—股煞气,属木,清末的摸金人是为了克住煞龙,才将山间树木尽毁,又以熟石灰烧地使得这里百年难生寸草。想在这个地方取吉位,非要取天凰阳玑也就是角、宿二星赤居其所在。这样一看,活眼的位置立马变得清晰可见。我丈量了一下葬窟的长宽,最后在被尸茧堆砌的西北角偏北的位置上定出了百鬼坑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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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2: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具酋长本来靠在火把边上,一直不敢出声。眼见我们要搬梛历代巫医的尸茧,立刻挥舞着大手上前阻拦,他拉着我的衣袖不断地苦苦哀求,秃瓢翻译说:“老红毛说巫医墓自古是克瑞莫人的圣地,巫医牺牲自我在此地镇守恶魔的巢穴,如果我们擅自移动尸体会遭到魔鬼的报复,巫医们的英灵也不会放过我们。”

王少一把拍开酋长的手,虎着脸说:“少(我说粗话我该死)贼喊捉贼,你们的巫医又长角又长洞,看着可不像什么好东西。我 就不信地下埋的那些玩意儿能比你们的巫医更像妖怪,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少杵在这儿耽误你少爷我干正事。”

此时胖子和四眼已经将大部分的尸茧移幵,西北角凭空多出老大―块地方出来。王清正不甘落后,也提起一具裹尸,双手抱住尸茧底部开始往外移,秃瓢自然容不得他家少爷干种粗活,要上前帮他。我本想上去给大伙搭个手,只闻王少忽然大叫一声,吓得我急忙举起手电朝他看了过去,只见秃瓢面带惧色站在离王少半米开外的地方,而王家大少爷正一脸惊恐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拿手电一照,只见他原本光滑细长的手臂上,布满了绿色的霉斑,如同一枚枚生着铜锈的钱币。而那一具被他摔在地上的尸茧外围也同样长着厚厚一层绿霉。

胖子道了一声:“你小子几天没洗澡,怎么都生霉了?”

四眼一脚踢翻地上的尸茧:“霉点子是从尸体上长出来的,这几具也有。”

王少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急得又蹭又抓,恨不得将自己的胳膊整个儿卸下来。我按着他的双手对秃鼸说:“别傻站着,酒精,快拿酒精来。”

秃瓢恍然大悟,急忙翻开背包将小酒精炉取了出来,也许是太过紧张的缘故,他连拧了几下也没打开炉子下面的液体包,四眼抢了他一步,用汗巾包住了炉子一摔,大量的酒精直接被汗巾吸收进去。我抓起汗巾按在王少胳膊上一阵梦擦,酒精所到之处,绿霉立马挥发殆尽,燃起一层层诡异的蓝色烟雾。王少龇牙咧嘴不住地喊疼,想要挣脱。秃瓢上来死死地扣住了他的肩膀叫我快擦。随着酒精一遍一遍地擦拭,蓝烟不断地从王少手臂上冒出来,铜钱般大小的绿霉很快就被我擦了个干净。

“我肏,姓胡的,你想杀人啊!”王少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自已的手臂疼得咬牙切齿。我见他虽然疼,但是整个人并无大碍,所以也就不计较这个小兔崽子出言不敬的事了。因为酒精反复冲洗的关系,被他抓挠过的皮肤起了一道道血印,又红又肿十分骇人。恐怕再晚几分钟,整条胳膊都要被他抓毛挂烂。

我心有余悸地拿枪杆子挑起尸茧外边的裹尸布,上面长满了寸把长的绿毛。面具酋长吓得瘫软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嚷着要离开这里。秃瓢说:“这玩意儿就算没什么危险,看着也挺碍眼的。不如一把火烧了它。”

王少嚷嚷道:“谁说这东西不危险,你看看我的胳膊!”

胖子挺惋惜:“好不好都是一件古物,带回去说不定博物馆还愿意出大价钱来收。烧了是不是有些可惜。”

我说:“你那点儿财迷心思还是等到下了百鬼坑再说,你看这周围百十具尸茧,只有东北角里的长毛了,地底下必然有古怪,你硬要带着生霍的裹尸毯下地谁知道会遇上点儿什么。”

胖子说此害有理,既然如此还是烧了为妙,我让他们把生有绿斑的裹尸毯带到角落里去烧毁,又走到被搬空的西北角看了看,只见空地偏右贴着墙壁的地方,平白生出一块绿斑,像一块幽绿的草坪横生在地表,面积不大,总共三尺开外的样子。

“你们看,这块地已经生满了霉斑,恐怕是地底下有不干净的东西在往上冒。如果不是这些尸茧年复一年盘踞此地、吸收绿霉。恐怕整片山窟都要被它们腐蚀干净。老巫医的记载果然没有错,巫医墓下面压着东西。”

胖子和秃瓢都是行动派,两人挥起铲子将地表上的霉菌铲起丢在—边,四眼说:“酒精可以消毒,也能用做照明,不能再浪费在这些绿霉上了。咱们往下挖挖看,实在没有办法再用酒精消毒。”

我扛起工兵铲和大家一同朝地下打洞,面具酋长跪在克瑞莫巫医的尸茧前,唱起了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歌谣,秃瓢说:“这是野人们祭奠袓先时唱的哀曲,酋长可能是内疚,觉得自己引狼入室坏了先人风水。”

胖子不屑道:“这谁是狼谁是羊还不知道呢!你看老巫医本子里画的图,又是吃人又是剥皮的,如果不是咱们摸金的同行来得早,把这些克瑞莫野人驯化了一番,指不定咱们现在已经被这个老红毛烤来下肚了。快挖快挖,挖通了独角天神的墓,咱们也好替老前辈们出口恶气。”

别看马里克巢穴寸草不生,枯石遍地。这都是清末摸金人使的风水秘术,变换了此地的自然外貌,不过换皮不换芯,拨开葬窟中的碎石地之后,下面肥沃的土壤顿时跳入我们眼眶。这种红土松软厚实,十分适合植物生长,我们挖起来虽然费劲,但也好过在石头堆上打洞。因为葬窟内有足够的剩余空阆,也不必担心有人来抓现成的。散土放风的工作就被我们略去了。五个人轮流打洞,轮流休息。整个作业时间不超过半个钟头,很快就打穿了一条通到百鬼坑的盗洞。

因为不确定底下的空气质量是否适合人类呼吸,我们戴上了防毒面具依次下到坑中。因为只有五只面具,自然就不能要求酋长与我们同行,王少怕他逃跑,说要用绳子将他梱起来,被我严令喝住:“他是个人,不是畜生。虽然心智尚未开化,也轮不到你这样折辱他。”

秃瓢说:“那打断他—条腿,省得多事。”

胖子“呸”了一声:“你们主仆二人少出这样的馊主意,他一没绳子索,二没援兵。往哪里跑?天上啊!”

我说:“既然这样,那不如我冒个险,先戴面具下去,确定空气质量过关之后,你们再带他下来;如果不行,你们留一个人在上面看着他,这样万一底下出了纰漏,也好帮衬一下,不至于全部搭进去。”

胖子戴起防毒面具,朝我比划了一下,先一步跳进了盗洞。我急忙将面具罩了起来,紧跟着他跳了下去。L型手电好处在于轻便耐摔,所有零件都是塑料制成的,还有卡口,可以扣在口袋上,我将手电夹在胸前的口袋上,两手抓住秃瓢在上边拴好的麻绳“呲溜”一下到了底。胖子先我一步下洞,已经在地上插起了火把。两支火把一照,整个百鬼坑的构造跃然眼前。

“真是一模一样,老胡,你神了。”胖子见百鬼坑果然与上头的巫医墓一个格局,心悦诚服道,“要不怎么说知识就是力量,还是读书好啊,不读书怎么知道哪里有古墓,不知道哪里有古墓又怎么发家致富。”

“你当养猪呢,还发家致富。”隔着防毒面具,声音嗡嗡沉沉的,我举着火把照了一圈,对胖子说,“咱们可说好了不动老百姓一针一线,你少想念点儿那些明器,待会儿我先摘了面具,确定没问题,你就再去洞口放一枚冷光弹招呼他们下来。”

摘下面具之后,可视度明显有了改善。我深吸了几口空气,发现并没有太大的问题,可见百鬼坑与巫医墓一样,是有通风口通向外面去的,我朝胖子竖了一个拇指,他点点头从包中抽出拔取式照明弹,朝着盗洞上方挥舞。我环视四周,发现这处坑洞不似人工挖掘,整个洞窟浑然一体,不见分室,更寻不着棺椁,漆黑的洞窟四壁是石质结构。用灯光一照,发现壁上纹有雕刻画。

“哎呦,这哪来的野草,扎人啊!”王少一落地,先是重心不稳,摔了一跤,他趴起来之后捂着手掌直喊疼。我说这坑百里无一物,别说草了,连蚂蚁都找不到半个。你磕着石头了吧?

“石头能扎人肉里吗?哎呦,哎呦,疼啊!”王少甩了甩右手,不住地喊疼。四眼、酋长还有秃瓢也陆续跳了下来。

秃瓢一落地,急忙为他家少爷检査伤口,我凑过去,拿手电这么―照,之间王清正的右手心里插了一枚又细又长的尖刺。胖子说:“奇怪了,有人在这洞里啃过鸡骨头?”

四眼握住王少的手,用指尖挑了挑那个细刺:“不是鸡骨头,是人骨。”

秃瓢用大拇指按住伤口,然后轻轻一抽,将骨头剔了出来,他拿到光下照了半天:“这么细的骨头,怎么可能是人的。秦律师,你少吓唬我们。”

四眼白了他一眼,说:“是不是人骨,你们自己看地上。”

我进来的时间比他们都长,只顾着看石壁上的壁画,从未注意过脚下。经四眼一提醒,我们纷纷将视线投到地上。我之前一直以为脚下踩的是不平整的碎石。这时才发现,遍地铺满了白骨,碎得如同石渣儿。

如果不是角落里还有些许未毁坏的尸骸,任谁都不敢相,百鬼坑中所铺设的并非是白色的石英石,而是厚厚的人骨。我走上前去检查其中一具尚未碎裂的尸骨,这具尸体长手长脚,头骨有一般人的两倍大小,最不同寻常的要说头骨正中间的凸起,虽然已经被钝器磨得几乎不见,可仔细观察,还是能发现有一块骨质增生一样的东西长在额骨中鞅。“这里埋的,也是头上长角的克瑞莫巫医?”

“我看不像,”我提起一段腿骨在自己的小腿边上比画了一下,“你们看,长出了大半截,少说也有两三米的样子。”

王清正笑了笑:“怎么,就不许人家克瑞莫人比你胡爷高出一截?”

四眼说:“人体的骨骼是成比例生长的,就拿掌柜的来说,身高一米八出头的样子。那这些

人骨直立起来以后,起码有三米的高度。”他一边说,一边又捡起一根骨头,“这不是个别现象,坑里钓骨头随便挑一个起来,都是这样的骨骼比例。也就说,埋在这里的人,生前平均身高在三米左右。这和我们所见到的克瑞莫人完全不同,即使是自然环境引起的人种突变,也绝对不可能是短时间内发生的。所以这里埋的,必然与上头的群葬墓不同,不会是克瑞莫巫医的尸体。”

“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个人种能达到平均三米以上的高度。”秃瓢用手比画了一下,:“这太不可思议了。白鬼坑里埋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他们还是人吗?”

我想起老巫医的羊皮卷,清末的盗墓者是追寻着东印度洋公司的货船来到的美洲大陆,他们最初要寻找的是深埋在丛林中的金脉。最后因为当地传说和得天独厚的地貌特征,断定马里克巢穴下面,有一处大墓。故而在异乡荒野干起了淘沙掘土的活计,不曾想祸从天降,挖出了一个葬满了“鬼怪”的妖窟,当初远渡重洋的换命汉子五人,只有两人从墓中脱逃。他们被困在丛林深处寻不着出路,最后更是一个个头上生出了鬼角,身上冒出了坑洞,成了妖窟中那些被埋葬的怪物模样。南洋生意人认为这是鬼怪作祟,对盗墓者发出的诅咒,于是又在妖窟上面平空建了一座“金鸡孵凤”,要破了此处的风水,断了百鬼坑中的煞气。他死后被剩下的幸存者埋在了风水墓中,用做震慑之能。再后来,因为生相变得怪异无法再融入文明社会,头顶鬼角的盗墓人索性留在了丛林之中,与当地土着通婚,因为他特殊的样貌,和相对先进的科学知识,被土着们奉为圣贤,成了部落里的巫医。而巫医这一职能在盗墓者的子孙中代代相传,也不知道沿袭了多少代。过去发生的事情也渐渐被遗忘,但盗墓者的后代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身上印着一个可怕的诅咒,所以才会在死前去到先辈们所建造的墓穴中坐化终了。因为只有那里,才是他们真正的归宿。

至于墓穴下方的百鬼坑,老巫医在羊皮卷中并没有详细地说明里面到底是何方神圣,我想,一来是因为年代久远,老巫医也未必知晓前人具体见到些什么;二来,即使知道些什么,也未必会记录下来,可能是害怕子孙们擅自闯入百鬼坑,带来更大的灾祸。

只是我们眼前这些被剔去了鬼角的巨人,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为何会被埋在这里,又有何异能,能在死后诅咒他人,使得一批盗墓者变成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怪异模样,从此有家归不得。我将寻找答案的希望,寄托在了岩窟上的石壁画上,就对王清正说:“王少你既然是名校毕业的大学生,对墙壁上刻的石画是不是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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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清正一路跟着我们,没少被揶揄欺负。一听我向他请教问题,眼睛笑得只剩一道缝:“好说好说啦,我王清正是什么人,哈佛高材生哎!刘猛,上灯,让我好好研究一下这些壁画。”

我这样恭维他其实是想分散大家的注意力,很多人因为地下封闭,环境黑暗,会产生可视性幻觉,再加上百鬼坑中埋着独角巨人的遗骸,本身就极具威慑效应,让王淸正解读墙上的壁画,给大伙讲讲历史自然好过一群人胡乱编造一些怪力乱神的小段子。我在各式古墓中,见过不少石碑壁画,但其中多是中式风格的散点透视画,墓室画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记录死者生平,第二种是描述死后的世堺,也有第三种,那是单纯的祭祀用壁画,刻在墓中是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至于到底是为了防止墓主人死后被精怪骚扰,还是恐吓前来盗墓的摸金人,那就全凭后人揣测了。

王清正掏出小本子,边记录边解释说:“这面墙上的壁画,大致是讲述太阳神印提的子孙,战胜邪神,保卫家园的故事。这些壁画没有固定的时代顺序,需要做后期整理和排序。让我看看其他壁画的内容再说。”

面具酋长早就被先人留下的壁画吓得说不出话来,他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两掌朝上,面朝天顶行起了印加人的大礼。

胖子用胳膊肘偷偷顶了我一下,我跟他退到一边,他低声问我说:“他说的话可做不得准,我看这墙上的东西也没什么好研究的,选几块松散的,咱们装进背包,带出去换美元就是了。何必留在这里听他胡吹,找神庙和Shirley要紧。”

我说:“咱们进来都这么久了,你看你点的那两支老蜂蜡烛烧的正旺。考古和盗墓不同,他们更注重对历史的还原和解读,我们出道此地,对印加人的文化、历史都不熟悉,难得有这么一处古墓,里面藏着线索。多看一会也无妨,说不定能找到关于印加神庙位置的蛛丝马迹。”

胖子仰头,看了看我们身后的壁画,挠挠肚子说:“那老胡你看,这画上一大群人是在干嘛,筹火晚会?”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我们身后的这墙璧画又与王少整理的不同,用色鲜亮,我伸手摸了一下,大惊道:“是金粉!”所有人都被我的发现吸引了过来,四眼的眼镜都被吓得掉了下来,我们将所有的照明物都对准了我发现的壁画,在强烈的光照下,整面壁画折射出耀眼的金光,胖子几乎咬掉了舌头,高呼:“金子,金子做的墙:我的娘啊,这得值多少钱!”

这面壁画长六米、宽四米有余,上面印刻着一幅类似战争画面的历史长卷,我着实被眼前壮观的黄金画弄得紧张起来,再次凑上前,用手摸了一下,很肯定地说:“这不是纯金的墙面,只有石刻壁画的内容是用金粉涂抹上去的,这面壁画上的内容必然十分重要,否则作画的工匠么重视,敢用金粉覆盖整幅壁画。”

金墙壁画一下子勾起了我们全部的注意力,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在金光的照射下,连角落里的蜡烛都闪耀出一股金灿灿的光芒。王少如获至宝,大声惊叹:“这张壁画太重要了,它是故事的核心部分,天啊,你们看,我们要找的东西都在画里!”

我盯着画卷仔细观察起来,画卷正中间,一个三眼长须的巨人浑身闪着金光,一手持斧、一手持杖,他双臂朝天沐浴在湖水中,身后跟随着无数印第安人,在他面前跪着一排排头上长角的长脚怪物。画卷另一端展现的是三眼长须人带领印第安战士将鬼角怪人埋入巨坑的场景。长须人脸上的三眼面具我十分熟悉,正是被竹竿子的人从国家博物馆盗走的印加公主面具。

秃瓢长期跟在王浦元身边,对该研究的东西早就了然于心,印加帝国的历史,他记得比谁都牢。“印加人在新王登基的时候,会用金粉将其包裹成一个金人,然后随同大量的金器一同浸入圣湖中,新王要在湖中沐浴洗尽身上的金粉,象征着将宝贵的财富献给了太阳神,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习俗,大致是因为印加人的创世神话中,两位开国的神子曼科。卡帕克及其妻玛玛。奥克略。瓦科二人都是从圣湖的地喀喀湖上岸来到人间。所以印加人坚信,水是沟通人间与太阳神宫殿之间的媒介。”

我说:“你的意思是,在当时拥有如此大的财力粉刷金墙,又对太阳神无比崇拜的国家,只有印加帝国。金壁上记载的是印加人战胜独角怪人的历史?”

王淸正看得如痴如醉,他继续解读道:“他们战胜的不是独角怪人,而是天神。最上面的―组壁画,刻有云纹和太阳神的圆盘标志,这些独角人是从天上来的,他们传授印加人种植技术和天文知识。这里,你们看这里刻着一座镶嵌着太阳圆盘的建筑,有一个带着皇冠的长须男人在建筑前受到了太阳神的启示,要消灭独角天神。大家注意他的表情,瞪着眼睛、张着嘴巴明显是受到了惊吓,但是在下一组故事里面,一张黄金打造的三眼面具从天而降,长须人带上面具之后,手中就多了金斧和金杖,从此获得了神力。随即这位被赋予了神权的印加之王就拥有了消灭独角天神的能力,在他的带领下,印加人勇猛杀敌,将独角人的长角锯断,然后敲断了他们的骨头,活埋于此。这座坟墓是独角天神的衰落史,也是印加帝国走向繁荣的第一步。”

壁画上面触目惊心的内容,记录了整个独角天神被屠杀的全过程,虽然都是简单的石壁雕刻画,但是独角天神被断角凌迟的画面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特别是他们集体面朝天空发出嘶吼、挣扎时候的—组壁画,看得人简直仿佛身临其瑰,亲耳听见了他们凄凉的哀嚎。看完这些壁画,不难理解“百鬼坑”这个名字的由来,堆砌掩埋在这个地下洞穴中的,都是当年遭到屠杀的独角天神一族,当时的统治者害怕拥有先进科技知识的天神夺取他们的权利,所以在表面上假意奉承,实际上却是暗藏杀机,乘着天神眠息的时候,将其灭族。壁画中有一个头戴金冠的巨人,带着三眼黄金面具、―手持金斧、一手持金杖,他脚下踩着堆积如山的独角人头,宣告了在千百年前的那场战争中,王权对神权的彻底胜利。

酋长恨不得贴在墙上,可他心中充满了畏惧,只是指了指面具,用手在脸上一遮一掩,随后又指着金杖,不断地比画着插入地面的动作。秃瓢翻译说:“他说当初那个黄皮肤的人就是用三眼面具向巫医换走了部落里的金杖。后来巫医死在了我们的抢下,他就生了贼心,将面具和金斧纳为己有,自封为神王一体的‘欧拉崩’。他现在追悔莫及,求我们将他留下,让他在洞中忏悔赎罪,渡过余年。”

我对酋长说:“你这样消极避世不是长久之计,面对困难我们要勇于迎头赶上。在咱们中国,有一个和你们的印加王,那个”欧拉崩“一样伟大的领导人,他教导我们,不要害怕错误,敢于改正错误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你应当打起精神与我们一起去把祖辈们留下的宝物夺回来。你看壁画上刻得多明白,等有了面具、金斧和金杖,你就是三位一体的神人了,到时候何愁不能带着乡亲们发家致富,走出雨林。”秃瓢把我的话翻译了一遍,面具酋长显然很心动,对我不住地点头。

王清正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壁画上的内容,胖子笑他充斯文。四眼为他辩护道:“王少这可不是装的,科班出身的人,非你我所能想象,他们对考古文物的兴趣远远超出常人。”

胖子说:“照你的说法,依我对明器的热爱程度来看,岂不是教授级别的人啦?”

我说:“你爱的那是财,关明器屁事。”

“非也,我王某人爱财不假,更爱闪闪的红旗,你给再多的票子也换不起我那―颗火热的红心,”胖子一脚睬在骷髅堆上,比画了一个冲锋上阵的姿势。我分析说:“现在可以肯定,&这是一处早期的印加墓。我们要找的神庙应该就是壁画上的那座。”这一发现对于我们来说十分之重要,—来它证明了印加神庙的确存在;二来,它更正了我们―直以来的错误概念,包括王浦仁在内,我们大家一直认为亚马孙丛林中太阳神庙是印加帝国后期,退守二线时建造的,从壁画的内容看来,太阳神庙早就存在于世,不过是印加人在后来的迁徙与发展中渐渐将其遗忘,直到西班牙殖民的闯入,使得帝国破裂,当时的国王这才想起了袓先们在丛林中留下的最后一块土地,于是举国迁往。难怪当年莉莉娅公主在落难之时都不忘从废墟中抢救三眼面具,那是他们印加国王权的象征,从太阳神那里得来的天赐之物。

我至今不能理解的事有两件,第一,莉莉娅公主与格林教授结成夫妻之后,为什么要不远千里前去中国,最后叉被人发现冻死在安第斯山脉的冰藏区内;二是壁画中金杖的作用,竹竿子费劲心机从博物馆盗取面具,难道只是为了与酋长交换金杖?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根金杖在寻找神庙的过程中必然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个作用是我们这队人所不知道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头疼起来,总觉得有一些关键部分被遗忘掉了,怎么也想不起来。

秃瓢接话道:“既然黄金面具的谜题已经解开,我们也该是时候上路了,这地方毕竟是个坟场子,待久了未必是好事儿。”

王清正还想读完全部的壁画内容,他一反大少脾气,此刻用小本子认真地做上了记录。我对他说既然百鬼坑已经被我们发掘出来,日后 你们王家想怎么勘察研究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何必急于现在。前面还有印加神庙在等着我们,失了老祖宗的霸王印你可担待不起。

王少正在兴头,谁拉也不走,挥了挥手说:“有种的拉我一下试试,老子偏就不走。”话音未落,墙角的火把和蜡烛忽然“扑”地一声同时灭了个干净。黑暗中,不知道谁的牙齿在咯咯地打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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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灯笼火

为了节约电池,我在阅读金壁上的内容时已经将手电熄灭。眼下我们一群人忽然陷入了无止境的黑暗当中,也不知道是谁在慌乱中推了我一把,原本挂在胸前的L型手电一下子飞了出去,我急忙扑到地上去捡。

我还没摸着手电,大伙已经乱作了一团,特别是面具酋长,他对这个百鬼坑本来就充满了敬畏之心,一见火烛俱灭,吓得当场哭叫起来。黑暗中,只听见有人在喊:“都别乱动,大家先找火种,上灯。”

我趴在地上,在遍地的碎骨中寻找手电,手指忽然触到了一个冰冷坚硬的物体,我心下大喜,急忙把它拖到面前,连推了几下开关,都不见它有些许反应,恐怕是因为刚才摔落的时候撞坏了什么部位。静谧黑暗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在漆黑的百鬼坑中慢慢地燃起了—朵明亮的小火花。我心想奇怪,手电还没打起来怎么会有光。靠着那朵微弱的小光,我找到了胖子的位置,他和秦四眼两人正蹲在地上找翻口袋,看样子是想找一盒洋火出来。其他几个人也被黑暗中突如其来的明火弄得有些不知所措。那朵小火花飘在空中,忽左忽右在我们头顶上不断地打着转,我攥紧了电筒,朝胖子他们那边慢慢挪了过去,心下好生郁闷:识过鬼吹灯的,可没听说过鬼还会点灯。这小火苗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怎么看着如此之邪乎呢!

深入地下的百鬼坑中,我们照明用的设备悉数被灭了个干净。半空中忽然飘起了一朵小小的火花,这朵亮光在我们几个人头顶上漂浮不定,我不禁想起了老三俗里讲的鬼火,难道是因为此地尸骨遍地,积累了大量的白磷所以才会有这种诡异的漂浮物出现?我准备把心中的推测跟大伙交流一番,不想那个克瑞莫野人酋长见到了火光,如同得了失心疯一样,露出一脸狂喜,朝着有亮光的地方狂奔了过去。

“小心!别过去!”秃瓢原本蹲在他身边,想要伸出手去拉住他,却只扯下了他腰间的遮羞布。

面具酋长在瞬间爆发出来的求生欲望是我们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我甚至连喊住他的时间都没有,眼睁睁地看着他撞向了那朵诡异的火光。他整个人在接近火光的瞬间猛得跳了起来,发出了一声我从未听过的惨叫,他这一嗓子下去,我们所有人都被吓得魂飞魄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我急忙拍打手电希望它能在关键时刻闪一闪灵光。这个时候酋长已经双手捂脸摔倒在地,整个人大概是因为疼痛的关系,已经开始满地打滚。我们都被这骇人的一幕惊呆了。秃瓢将王少按在地上,冲我们喊:“他的眼睛,他说他的眼睛看不见了!”

刹那,那一朵闪光的小点又在酋长的哭喊声中向我们逼近了过来。秃瓢早就按捺不住,掏出了手枪,一通乱射。其他人一下子反应了过来,也抄起武器朝着空中胡乱地放起了枪火,毫无准星的流弹打在墙壁上反溅出大量的火花星子,我被烫了个哆嗦,忍不住对他们喊道:“都冷静,我们子弹有限不能浪费在这里,大家快点火。有了光一切都好办。”

“我肏,那什么鬼东西,火,火呢!”胖子和四眼学着秃瓢的样子,将身体贴在地面上。我低着头一边摆弄手电,一边去摸背包里的洋火。这时一个声音在我旁边响起:“老胡,头顶上!”我猛地一抬头,见那朵要命的亮光正在我头顶上盘旋,一眨眼的工夫已经俯冲而至,扑到了我眼珠子前头。我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举起手里的电筒冲着那朵急速向我逼近的亮光砸了下去。就听“滋”的一声,那东西居然被我敲了个结实,我手中的电筒也因为冲击的关系亮了起来。强烈的发散光中,只见一头尖嘴猴腮的巨翼长怪正扑扇着翅膀发出“滋滋”的嚎叫。

我愣了两三秒的工夫才识别出那是巨大的灯笼蝙蝠,这种长期生活在黑暗中的巨型蝙蝠靠寄生在它们头顶上的微生物发光,在黑暗的洞窟中就如同一盏漂浮的明灯,源源不断地吸引那些向阳的生物向它靠近,一旦猎物到达了攻击范围内,它们就会用尖利的口器捣破对方的眼球,然后再慢慢地将猎物折磨致死,最后拖回巢穴中饱餐一顿。这种共生互利的寄生关系在物种多样的亚马孙丛里十分多见,我之前在参观博物馆的时侯,曾经在展区见到过灯笼蝙蝠的标本,那个时候只当做是普通的大型蝙蝠标本而已,并没有留心,现在遇上这只活的,才知道此物非同寻常,不但生性狡猾,而且猎食的手段十分凶残,刚才要不是我手中攥着手电筒,恐怕现在已经跟酋长一样,被它活生生地刨去了一只眼球。

这只灯笼蝙蝠被我手电光照得四处乱窜,胖子和四眼已经乘机燃起了火把。他狠声道:“好一个飞天耗子,看打!”说完就对着蝙蝠发了一枪。这杂毛畜生长期生活在黑暗的环境中,受不得强光的刺激,先是被手电当头一棒,转晕了脑袋,后来又被我们手中的火把吓破了胆,根本来不及躲避,被胖子一枪打中了翅膀,发出一阵凄厉的叫声,然后笔直地摔落下来。我长吐了一口气,起身去搀酋长,他脸上满是鲜血,用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右眼,整个人在地上不住地打着滚,我先査看了一下他的伤势,发现右边的眼球已经被啄了出来,还剩半条鲜红的视神经挂在眼眶周围,我不忍再看下去,两手按住酋长的肩膀,招呼秦四眼过来给他包扎。秃瓢扶起王少,他看了看四周说:“蝙蝠是群居动物,我看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快撤的好。”

“你这个乌鸦嘴,就不会说点好听的,这里真要是蝙蝠窝,我们有几条命都不够赔。”胖子举起火,朝地上啐了一口吐沬。

“你这才是正儿八经的煤星子嘴。”我头皮阵阵发麻,总觉得要有什么意外,就对大家说:“哥几个把能照明的东西都点上,咱们快些退出去才是正经事。”

像是为了验钲我的预感,原本静谧漆黑的百鬼坑,一下子亮了起来,坑洞四壁上不知何时挂满了星星点点的小火光。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把捞起瘫软如泥的酋长喊道:“蝙蝠出洞了,快跑!”

几乎就在我喊话的同时,头顶上响起了风箱一般的嗡嗡声,我耳边呼啸而过的尽是一些刺骨寒风,偶尔耳朵边上还会被一些又毛又硬的东西迅速地刮拉过去,弄得人浑身直冒鸡皮疙瘩。我抬头仰望天顶,数不淸的小亮点正在半空中盘旋飞舞,我们仿佛置身在无边的星海当中,不过此刻星海可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它们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灯笼蝙蝠,头上的发光灯笼也不是为了给路人照明指路,而是一盏勾魂夺魄的杀人灯笼。

“跑!跑!都往出口跑!”秃瓢挥舞着手中的火把,在黑暗中为我们指了一条逃生的捷径。不过他自己立刻就暴露蝙蝠群的攻击之下,蝙蝠这种动物生来就是睁眼瞎,全靠超声波定位来判断猎物的位置。我们的火把只能逞一时之威,实在无法与成群的蝙蝠狙击队相提并论。我和胖子两人端起步枪对着半空中的蝙蝠疯狂地射击,也不管是不是能打中,只求能争得一时半刻,让其他人有逃出洞去。

我们的火力压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四眼和王少已经拖着昏迷不醒的面具酋长爬上了出口,进到了上面一层的巫医墓之中。我和胖子且战且退,手臂和脑袋上的皮肉几乎被这些凶猛的抓了个透烂,我从秃瓢手中接过了火把,摔下歩枪,抄起手枪一边射击一边挥舞火把,那些狡猾的灯笼蝙蝠看准了我们火力骤减的瞬间,朝我们蜂拥而至,秃瓢爬到一边,还剩大半个屁股露在洞口,被盘踞在半空的蝙蝠死命地叮咬起来,我推了胖子一把:“你快上,我垫底。出去之后,拉手雷,不能让它们钻出去。”胖子不肯,换了一支弹夹,大吼一声:“肏它妈的,你先走,老子火力猛,我掩护你。”

蝙蝠已经洞悉了我们逃跑的路线,大批蝙蝠堵在了洞口,将原本就只能容纳一人上下的盗洞堵了个水泄不通,秃瓢和四眼在上面死命地射击,依旧挡不住蝙蝠们疯狂的攻势。我一看情况不妙,上头的人已经坚持不住,抬脚将胖子踹了出去,我将嫩烧的火把摔了出去,又抽出剩余的酒精一股脑儿地砸了出去,冲天的火花一下子燃烧起来,不少蝙蝠在热浪的烘烤下纷纷摔落在地,胖子朝我比了一个中指,在手心中吐了两口吐沫,抱着绳子“蹭蹭”几下窜了上去。在酒精的作用下,整个百鬼坑顿时陷入了火海,我头发衣服都被烤出了焦味,再也不敢恋战,追着胖子的屁股一路往上爬,不少贼心不死的灯笼蝙蝠盯在我们后边试图冲出盗洞,我的大腿和屁股被它们又抓又咬,险些遭这些畜生活生生地拖回洞里,好在秃瓢眼疾手快,跟胖子两人死命地将我拉出了盗洞,我双脚一落地,四眼就搬着一块巫医墓中的岩石滚了过来,将洞口封住。经历了这么一场声嘶力竭的搏斗,我整个人再也提不起半点力气,直接躺了下去,耳边还在不断地响起蝙蝠们被大火灼烧时发出的惨叫。

面具酋长被灯笼蝙蝠夺去了一只眼睛,我们为他包扎伤口敷上了草药,总算是勉强止血。这大大影响了我们的行军速度,更加狠挫了队伍的士气。从灯笼蝙蝠的巢穴中死里逃生之后,我凭借地图和壁画所描述的自然景观,大致判断出魔鬼桥的位置,本来是打算连夜沿亚马孙河北上。可惜酋长的伤势实在太重,再加上夜晚的雨林危机四伏,我们不得不就地安营扎寨以作整顿。

因为我们大部分的野营装备都留给了亚洞,所以眼下只剩下三张防水布可以用。好在我们当兵的时候时常遇到野外过夜的情况,有一块防水布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我选了两棵半人高矮的树,用绳子把两棵树栓在一块,然后将防水布齐中间一折,晾绳子上,又截了四段短绳栓上石头扣在防水布的边角上,凑合搭了一个简易的三角帐篷供大家休息用。丛林中蛇蚊遍地,想要真正地睡一个囫囵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我们只好,站岗放哨,大家交替休息。面具酋长是因为我们的关系,被连累至此,我心头实在过意不去。可现在把他送回去也是于事无补,克瑞莫人的卫生医疗条件落后,既没有必须的药物补给更没有适合的休养环境,原始部落里一个感冒都能轻易夺取人的性命,更何况面具酋长被毒物摄去了一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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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眼从面具酋长的帐篷里走了出来,手上全是脓血:“我怕他撑不住了,蝙蝠长期生活在充满尸气的环境中,身体里充满了尸毒。那一口不但吸了他的眼珠子,还将唾液中的毒素注入了他的身体。你看换下来的纱布,上面已经开始出脓了,咱们随身携带的抗生素本来就不多,又给了亚洞一些,还剩下两支,如果再不想办法估计只够拖到明天早上。”

我问秃瓢:“如果咱们现在退出去,最快多久能联系到医疗队?”

秃瓢说:“咱们进入雨林已经有四天的时间了,再加上从提他玛村到镇上的距离,满打满算怎么着也得一周的时间。他连今天晚上都未必能撑过去,即使我们联系上医疗队也是于事无补。”秃瓢会说亚丘克语,对酋长的身体情况比我了解得要多一些,“他的体温上升太快,人已经有些不清醒,刚才还一个劲儿地求我给他一枪。八一兄,你是领队,这件事我听你的,不过说句良心话,他这个样子送到哪儿都是个死,照我的脾气就该给他一个痛快的。”

一时间所有的眼睛都集中在我身上等我下决定,我说:“如果事态已经严重到这个地步,那这个责任自然是由我来扛。”说完,我弯下腰去,跨进了酋长的简易帐篷。亲自一看,才知道秃瓢所言非虚,酋长躺在防水布上,整个脑袋肿得有两个西瓜大,受伤的右眼虽然被四眼细心地包扎了起来,可发脓冒泡的眼眶依旧从纱布的缝隙中透出了部分,屋子里充满了腐臭的味道,他胡乱喊着一些单词而后又昏昏欲睡。我拔出瓦尔特,扣住了扳机,准备送他一程也好早日帮他解脱苦海。忽然,王少猛地冲了进来对我大叫:“有得救!”

第二十四章神仙果

王少一声疾呼之后,秃瓢和四眼也探进头来,我问他们到底怎么回事。王少走上前抱住了酋长的头,将耳朵贴在他嘴边仔细聆听了一阵,然后笑着扭过头来:“我没听错,‘瓦拉瓦突’他说的是‘瓦拉瓦突’。”

胖子从另外一边探进头来:“哇啦哇啦是个什么东西?老红毛烧糊涂了?”

秃瓢解释说:“‘瓦拉瓦突’是一种草药,是从亚丘克语中音译过来的,在西班牙语中的读音基本相同。翻译成咱们的中文就是不死药的意思,也就是中药里常说的神仙果。”

“我肏,那不是骗人的东西吗?神仙故事里的东西,你们也信。”

“不,绝非杜撰。”王清正眼中燃起一阵炙热的光芒,“这种植物的果实我曾经见过,有棒球大小。除了颜色几乎与人眼无疑。分眼皮、眼珠、眼白、眼仁四个部分,果实最外层的眼皮是橘红色的,眼球部分是纯黑色的,眼白部分就真如人的眼白一样,洁白无暇。这种植物的果实群结而生,我们的教课书里有过图片。远远地看就像一串人的眼球挂在树上,十分恐怖。不过,据说这种‘瓦拉瓦突’在亚马孙流域的原始部落里十分盛行,是一种能化腐生肌的天然灵药。”

我一听有救,就问他们在什么地方能取到这种灵药,王清正说:“这得问他自己,‘瓦拉瓦突’对亚马孙流域的居民来说是圣药,多年来秘而不宣。外人绝少知道这种植物生长在什么地方。”

秃瓢趴在酋长枕边,听了半天。起身说:“这家伙已经烧糊涂了。我听不大懂具体的意思。只知道草药长在河水湍急的亚马孙河中鞅,有‘瓦拉瓦突’的地方,周围必然有卷柏。”

卷柏是亚马孙流域特有的植物,又被称做“会走路的树”,它随着周边的环境而改变自己的形态,四处迁徙。我也是在自然课本中读到过一些。胖子听说这是一种会走路的树,很是好奇:“这树又没长脚,它还成精了不成?”

四眼解释说:“卷柏是灌木植物,相当于一种比较高大的杂草,它想迁徙的时候,就把自己卷成一圈,只要有风就能四处游荡。等到了水土肥沃的地方,再展开枝叶扎根下去。并非真的会行走。”

我说:“他给我们的坐标物已经很明确了,既在河流中鞅、又有卷柏,可见这种果实生长的环境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是在湍流中心的陆岛上。”

秃瓢点点头:“附近的河岸要比一般的河岸窄小,我刚才巡视的时候就看见好几处湍流,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河心陆岛。”

我抄起家伙招呼胖子说:“事不宜迟,我和胖子去找灵药。你们守在这里。”秃瓢说他也要去,被我果断拒绝了:“你有心我懂,可你自己脑袋上的伤还没养好,跟酋长算是半斤八两。还是留在这里休息。我们天亮之前一定会赶回来,如果实在找不到药,务必麻烦你送他一程。”

我和胖子带着绳索和枪,以及一个空背包上了路。傍晚的亚马孙丛林被如血的夕阳映照着,如果Shirley杨在一定会惊呼上帝,然后拿出相机来好好地记录一番。只可惜我这趟上路,没有丝毫旅游观光的闲情,肩膀上反而扛着一条鲜活的人命。我们在雨林中穿梭了大半天,一直贴着河岸走,湍流险滩见得不少,却总找不到卷柏的痕迹。

胖子说:“那个叫神仙果的东西脾气倒不小,非要挨着什么破卷柏才肯扎根,真是资本主义的植物,又腐又修。”

我说:“自然堺有很多像这样的共生关系。丛林中动植物繁多,为了让自己的种子能大范围地扩散,争取到有利的生长环境,植物想尽了一切办法。就拿我们要找的卷柏来说,会根据自然环境的变化,更换居住地,是一种少有的迁徙性植物。其他的植物,要么有艳丽的色泽吸引鸟兽,传播花粉种子,要么天生有极强的生命力,能够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这跟我们做人,其实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我看未必是‘瓦卡瓦突’果要贴着卷柏,卷柏跟粉‘瓦卡瓦突’走才是真的,那句话你又不是没听过,树大好乘凉。”

我们两人一走就是三四个钟头,眼看夜色已经笼罩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大地上,我们还是没有丝毫关于神仙果的头绪。为了轻装上路,我们将大部分干粮都留在了营地,胖子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不断地向我抱怨。我说其实我的五脏庙也不好受,要不咱们下河摸两条鱼,喂饱了肚子也好有力气干活。胖子大呼过瘾,说是很久没有过这种野外生活,十分想念当年“万里一丈青,炊烟平地起”的日子。

河岸边上湿气重,薪柴不容易点着,烧了半天起了一屁股烟,差点儿把我俩熏死。最后只好拿出了从秦四眼那里坑来的酒精炉。我问胖子:“你枪都没带一杆,怎么倒记得酒精炉?”他用匕首削起树枝,得意道:“你随身有把小手枪就够了,身体是割命的本钱,人是铁,饭是钢。所以说,有饭吃才有未来。酒精炉如此精辟的造饭工具,我怎么会落下。”

我试了试削尖的树枝,夸他说:“王司令高瞻远瞩,我胡某人心悦诚服。来,接过这支割命的鱼枪,咱们吃饱了快些上路,第三世堺的同胞还在等着我们带神仙果回去救命呢!”

夜晚猎鱼有一个方便之处,这是在东北当地的时候,跟当地猎户学来的土法子,在河岸上挖一个坑,然后将火把斜插在水边上。鱼儿看见湖面上的光,自然而然就会跳上来落人土坑中,这招叫做“鲤鱼跳龙门”,插入火把的角度和坑洞的位置都有大的讲究。我和胖子在河边刨了一个洞,然后将火把斜做三十度左右插人河岸上的淤泥中。亚马孙河水一马平川、水流湍急,稍有不慎火把就会被溅起的水花熄灭。我们手握自制的简易鱼叉守在土坑旁边,等待着猎物上钩。不一会儿,河面上就起了动静。一尾闪着银光的热带大马哈鱼一下子跃出水面,掉在了地上。胖子起手去捡,不想那鱼十分有力,摆了摆尾巴连跳了几下又蹦回了水中,溅了我俩一身腥泥。

“好你个小王八种,敢跟胖爷叫板!”胖子退下鞋、袜准备下水,我说此处水流太急,也不知河中有没有什么猛髦,为了一条鱼下水冒险不值当。胖子被大马哈鱼弄了一脸腥泥,拍了拍腰间的横肉:“就胖爷这个吨位,还不信龙王能冲了去。老胡你越来越弄了,快下来,跟我抓鱼。”我实在拗不过他,只好将鞋、裤子退了下去,在岸边蹦趾了几下,摸下水去。夜晚的河水冰凉刺骨,好在我们所在的地方水位不深,水深只到我的大腿部分。在火把的照耀下,浑浊的河水呈现出一股泥胶状,胖子不断地用脚丫子拨动沉在河床底下的烂泥,想把藏在泥中的鱼儿都惊起来。我说:“你几天没洗脚了,少在这里乱搅拨,到时候烤出来的鱼一股脚丫子酸,老子可不喝你的洗脚水。”胖子切了一声:“你也好不到哪儿去,爱吃不吃。哎,这里有动静!”胖子瞧准了水底的动静,一叉子扎了下去,他在水中晃荡了几下,我急忙扶住他。

“哈哈,你看!”胖子高举起鱼叉,只见一尾银色的大马哈鱼被他死死地钉在了削得锋利无比的树枝上。我也被收获的喜悦感染,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这时,胖子的笑容忽然僵在了脸上,他松开了手中的鱼叉对我说:“有东西,抓住了我的脚。”

胖子斜着身子连甩了几下,都没把脚上的东西甩掉。我立刻潜下水去,只见一团黑色东西,像海带一样死死地钳住了胖子的右脚。我试着用鱼叉去挑那些海带,没想到它们竟好似是有活动的生物一般,居然全缩了起来。胖子疼地大叫一声失去平衡摔进了河水中,他连吃了几口凉水,差点被活活呛死,我甩开鱼叉,两手扯住海带,连牙齿都用上了,好不容易将那团黑糊糊的东西从胖子腿上拉扯下来。我们两人连扶带搀总算在河水中站稳了脚步,我浑身被泥水浸了个透,胖子更惨,他在水下呛了半天,整个人几乎要背过气去,不断地咳嗽打颤。

“先上岸再说,这地方不能久留。”我摆摆手,示意胖子先走,他双手掐着脖子,脸色红涨像是嗓子眼里卡了东西,我害怕他是被脏东西卡住了咽喉,急忙把手伸进他嘴里抠挖,胖子渐渐连呼吸都困难,我只好一手卡在他嘴中,一手死命地在他背上猛拍,两人挣扎了好一段时间,我终于从他嘴巴里边掏出一段细长如发丝一样的东西。

“我肏,咳咳咳,肏,这不会是死人头发吧!”胖子掐着自己的喉咙,恨不得把嗓子整个抠出来。我也被恶心得不行,硬是把那团东西凑到眼睛底下研究了一番:“你放心,是枯草,刚才就是这东西绊住了你的脚。不碍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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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章天龙出水

雨林中的树木分层状况明显,这里的树木大多长得高大茂密,从林冠到林下树木分为多个层次,彼此套迭,几乎没有直射光线到达地面,林下十分幽暗、阴森潮湿。热带雨林树木各种大小皆俱、高矮搭配,构成3-4个树层。第一树层高度一般都在30米以上,它们的树冠高高举出成为凌驾于下面林冠层之上的耸出巨树;第二树层由20-30米高的大树构成,它们的树冠郁闭,是构成树冠(森林天蓬)的主要层;第三树层高10-20米,由中小乔木构成,树木密度大;在5-10米

高度一般还有一个小树层。树木层之下是1-5米高的幼树灌木层,热带雨林中的灌木在形态上与小树几乎分不清楚,难怪有人称它们为侏儒树。在幼树冠木层之下通常为疏密不等的草本层。

我们选择搭建树屋一来主要是躲避地面上的虫蚁侵袭;二来这片由天蓬树构建起来的空中堡垒平稳安全,十分适合我们用做休息的营地。四眼说,在印加首都库斯特的郊外,有一片城市,被称做人类的空中花园。不过现在能来,我们如自副其实的空中花园,下无根基上无梁柱,全靠大自然的神奇,造就出如此壮丽神奇的自然景观。这些巨木枝叶勾连藤蔓相缝,在亚马孙名从林里构造出了一片空中楼阁,我们借此宝地得以休整,心中说不出的神仙滋味。

面具酋长因为敷上了“瓦拉瓦突”的果实,面部的脓肿已经消去了大半,体温也有了明显的下降。秃瓢自告奋勇说要替他守夜,四眼和王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冒险生活,早就累得像两条死狗,衣服都来不及脱,裹着毛毯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胖子在水里头被那条老鼍折腾得够呛,我说你先去睡一觉,后半夜起来换我就是了。他嗯了一声连饭都顾不上吃倒头就睡。我带了一支手电,给步枪换了弹夹,走出树屋在枝叶繁茂的天蓬顶盖上值起了夜班。

今夜月色皎洁、亮如银盘,不禁让人想起了家乡的亲人。早几年有些崇洋媚外的龟孙子老说外国的月亮比咱们中国的圆,说因为外国有天堂,离天上的神仙比较近,所以月亮也圆。我难得有机会静下心来好好观察一下,今天守夜多的是闲时,我看了半天也没觉出有什么不同。夜晚的雨林看似平静,其中却暗藏着无限杀机。狩猎者与猎物在夜色的帷幕下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追杀与逃捕,在黎明来到前谁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会沦为别人的腹中餐。在这样一片月色中,我又莫名其妙地想起了Shirley杨,明知道同处一片绿沼之中,却又看不见彼此的身影,前路对我来说不是艰难,而是恐惧。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明日度过了魔鬼桥之后在神庙中依旧无法找到她,那该如何是好,若是连这最后一条线索也断了,我该怎么办,真就夹起尾巴灰溜溜地逃回国去?

“哟,老胡,想媳妇呢?”我回头一看,胖子那家伙裹着毛毯睡眼惺忪地从树屋里走了出来,我说大半夜的你不睡觉,跑出来消遣我做什么。他抖了抖屁股:“臭美,老子哪有时间关心你那点儿破事。撒尿没见过啊?”

我看了看表说:“那您得抓紧了尿,咱还剩三钟头就换班了。”胖子站在树端,朝下边海尿了一把:“不是吧,就三钟头了。那算了吧,我还是陪你蹲一会儿,说说话也好。免得想不开,一个人抹眼泪。”

“扯淡吧你,当年插队的时候,是谁夜里饿醒了哭着喊亲娘……”

“哎哎哎,你这人怎么这么爱揭别人的短啊,胖爷我那时候年少不懂事,当年还是祖国的小花朵,号两声是犯法还是碍着别人了?老胡你越来越不厚道了。”

我俩正聊着当年的趣事,树冠中忽然出来了钦救的嘈杂声。我举起手电朝树影中扫了过去,只见秦四眼套着半截衬衫从里头爬了出来。

他一看我们都在,拉了拉衣领苦笑道:“王家少爷的睡相真是不敢恭维,我情愿在外面凑合一宿。”

胖子好奇道:“怎么,他打呼吵你?”

四眼坐到我们边上,指了指领口上的线头:“不老实,扒拉别人的衣服,我领扣都被他扯掉了,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胖子啧啧了一下:“我看他是故意的,想借此打击报复。要不,咱们现在回去,我帮你扒了他的裤子,挂起来当门帘。”

我说:“你噪不噪,这么大的人了,跟刚毕业的大学生较个什么劲。”

“他可不只是大学生,还是资本家头子,社荟主义的头号大敌。”

“少给别人扣大帽子,他最多就是资本家的孙子,大敌还轮不到他。我可发现了,你们这一路尽以欺负小孩子为乐。这都是些什么低级趣味,什么时候养出来的坏毛病,我怎么早就没发现呢!我答应了人家爷爷要送个活的回去,你们可别把他整残废了。”

四眼摆手:“掌柜的你别扯了,咱们还是商量点儿正事吧!关于印加神庙,你到底有几成把握?这里没有外人,您就坦白交代了吧,”

“不错,”胖子也跟着说,“以往咱们找墓探位,那是一挖一个准。这趟出来,意外太多了。老实说,我这颗已,它就没停过。”

“废话,要停了,你不早报废了。”

“这就是个比喻,说明我担心。老胡,你懂不懂比喻。”

“行了吧你,咱们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老实跟你们说了吧,”我从怀中掏出地图和戒指,“道长当年制图的时候十分谨慎,将地图和坐标分别记录在这两件物品中,地图上空有神庙周围的山势水流,戒指上光刻了坐标方向。这就像图纸和罗盘,少一个都不行。我们从马里

克巢穴出来后已近偏离了原定的路线。如果想在后期追上竹竿子的队伍,就必须从这里,也就是我们脚下这段急湍中间横插过到对岸,才有机会反超他们。否则沿河岸往北走,起码还有三四天的路程才能到头。”

胖子俯瞰树林尽头的湍流,叹了一口气:“今天我们下去找灵药,已经见识过亚马孙河的厉害,咱们连游到河中心的力气都没有,何况下面还要带着伤患强渡。”

四眼想了个办法:“那,制木筏如何?这里不缺木料,我们手中的器械也算趁手。”

我说:“真要是这么简单,我早就动手了。从砍木料到绑筏子,哪一样不用废工夫,你当读小说呢,半页纸的工夫就过去了。木筏一来耗时间,二来不安全,咱们得另外想办法。”

四眼说:“那咱们一块儿再想办法,三个人在一起集思广益总比掌柜的你自个儿憋这里闷驴蛋强。”胖子坏笑道:“大律师这你就不懂了,人家老胡憋的可不是驴蛋,是媳妇。”

我一巴掌拍他头上:“成天尽胡说,也不怕老天爷一个响雷收了你!”正说着,天空中猛得闪过一道刺眼的亮光,将四下里照得雪白一片,“轰隆隆”的雷声随之而来。胖子张着大嘴惊叹说:“肏,老胡,你(我说粗话我该死)太牛了。说什么来什么,快赶上毛主席了。”

四眼望着不断闪起的紫雷,慌了神:“快,快招呼大家趁雨。从林里的暴风雨可不是好玩的。”

亚马河流域处在赤道低压带,信风在赤道附近聚集,辐合上升,所含水汽容易成云致雨。时常有暴雨倾泻,一场暴雨往往还会伴随着激烈的飓风,任你是百年老树还是千年古刹一律连根拔起。我们的树屋搭在树顶天蓬上,简直就是天然的靶子招雨打。我披上外衣,让胖子和四眼分头去叫王少和秃瓢,没想到三人刚刚起身,一声凄厉的哀号就从面具酋长的树屋中传了出来。

我心下一惊,心想秃瓢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雷不成。紧接着秃瓢的身影如同天空中的闪电一般,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从树屋中钻了出来,他肩膀上扛着酋长,脸色苍白:“快逃,有蜘蛛。”

几乎就在眨眼间,一股黑色的洪流顺着树身从我们搭建在天蓬上的小屋里头喷发出来。乍一看,差点以为是河水混合了污泥倒灌上来。黑色一的洪流很快把树屋吞了个干干净净。一小撮黑流抢先涌上树枝朝我们扑了过来。胖子跳着脚大叫:“肏,这么多蜘蛛。毛手毛脚的,快踩,快踩。”

“踩不得!”四眼惊恐地朝他摆手,可惜为时已晚,细小的长腿蜘蛛被胖子一脚跺死了好几只。

我一边用火把抵着树干阻止蜘蛛群上前,一边问四眼为什么不能踩,话还没说完,胖子忽然开始脱衣服,边脱边叫:“什么东西,疼,太疼了!”我凑上去一看,胖子的腰间上,像是被什么东西烫过一样,冒起了一个一个的小黑点。

秃瓢扛着酋长说:“林子里的东西,宁可跟个头大的硬碰,也不敢跟个子小的死磕。越小越毒,这些是亚马孙丛林特有的细脚硫酸蛛。”

光听“硫酸”这两个字已经够疹人的了,胖子和我一边猛拍后背一边欲哭无泪:“怎么着,这蜘蛛还会吐硫酸?”

“它们死后会分泌一种特殊的物质,化学成分基本与硫酸相似,属于酸性高腐蚀性流液。而且这种蜘蛛都是成君结队地出来觅食,一旦受到攻击,它们会相互咬食释放硫酸恐吓对手。”秃飘说,“我以前见识过细脚硫酸蛛的厉害,手掌那么多的一群蜘蛛,就能腐蚀掉一只半大的绵羊,实在太惊人了。”

王清正可顾不上听他家保镖做科普讲座,背起行李一溜烟地顺着树藤窜下树去。我对大家说:“恐怕是因为下雨的关系,它有似地下翻出来,要聚在高处躲避大水。咱们雀占鸿巢,抢了它们的避难所。事不宜迟,还是快点离开这些天蓬大树的好,一会下起雨来,还不知道有多少蜘蛛要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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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子早就攀着树枝往地上跑,他喘道:“先是在河里被蜘蛛精拖去了器械,现在又被小蜘蛛精追得满林子跑,咱的老脸算是丢尽了。小王八你倒是爬快点,小蜘蛛精快窜进我头发窝里了。”

我让秃瓢带着酋长先行下树,自己留在后边为大家垫后,争取一些宝贵的时间。没想到黑色的洪流像是认准了受伤的软柿子,并不敢与我手中的火把硬碰,而是绕开了我,直直地奔向了秃瓢。蜘蛛群如同一道黑色的瀑布,在风雨中急速前行,很快将整棵大树围了个水泄不通,树干上到处都是黑色的细腿小蜘蛛,我们的后路被阻,几乎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秃瓢扛着昏迷中的酋长对我说:“这样下去就是个死,咱们只能跳了。”

我看了一眼大树底下的胖子和四眼,他们已经安全着陆,正朝着我们挥手,不过风雨实在是太大了,他们喊的话一句也听不清。我说:“天蓬顶离地面少说也有十来米,从这个高度跳下去,跟自杀没有区别。咱们还带着一个伤员,实在太冒险了。”

秃瓢和我背靠着背,将酋长护在中间,两人举着火把,不断地向树身上挥舞,想借此吓退挡路的蜘蛛群,可风雨渐渐地大了起来,我们手中的火把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在风中摇曳的一抹小火苗。

“火把坚持不了多久了,一旦火把熄灭,它们肯定会群涌上来。”秃瓢顿了一下,看了看昏迷不醒的酋长,朝我露出一个充满了深意的的眼神。

我心中一惊,急忙大叫:“不行!咱们不能拿他做靶子!”

秃瓢一跺脚,将酋长放了下来:“管不了这么多了,他要是不死,咱们就得一块死。”

暴风雨终于在电闪雷鸣间落了下来,顷刻间,整个丛林被浸了个透。我们站在夭蓬顶上的人自然也被淋成了落汤鸡,手中的火把早就熄了个干净。在雨水的冲刷下,那些没有来得及躲进树干林叶间的细脚硫酸蛛群一下子被猛烈的雨水冲刷得四零八落。我见机会来了,扛起酋长,用外衣将两人捆在一起,抓着树枝连蹦带跳地向地面接近,秃瓢也不是傻瓜,他手脚并用如同一只矫捷的树猿,在林间几个轻巧地来回,速度已经远远比我快出了许多。树身因为不断地受到雨水冲击变得又滑、又冷,很不好抓。我背着面具酋长,有好几次几乎要抓不住树干,摔落下去。

秃瓢那个混蛋,仗着自己身手矫健,抢在我前头爬到了树下。他一落地就被胖子按住一通狠揍。这时,我背上的酋长似乎被什么东西惊醒,他一手揪着我的头发,一手飞快地扯起了我身上的衣服。我朝他喊:“别乱动,咱们在树上。我不会害你的,你冷静,冷静。”可惜为时以晚,我扭过头,只能看见酋长半边狰狞的面容,他似乎正在被极大的痛苦折磨着,两手扭曲在背后,不住地乱晃。树下的人冲我大叫:“掌柜的,蜘蛛,蜘蛛。他背上全是蜘蛛。”

我这才知道,原来酋长是受到了细脚硫酸蛛的攻击。恐怕他背上的蜘蛛正是乘他躺在树屋中的时候,偷偷躲进衣服中的。此刻在大雨的冲击下,躲在他身上的蜘蛛误以为是受到敌人的攻击,于是纷纷释放出硫酸液。酋长被蜘蛛吐出的致命液体弄得痛不欲生,我两手攀爬在树枝上,根本没有多余的能力去驱赶在他背上肆虐的硫酸蛛。只好咬起牙,加快了爬行的速度,希望能早一点到达地面。

不想酋长忽然激烈地晃动起来,他在我耳边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两手不断地在自己的背上乱抓,我见他手掌的皮肉已经被蜘蛛液腐蚀,慢慢地露出了花白的肌肉,在南水的冲用下,血都来不及涌出来就被洗得不留一丝痕迹,这样下去他的两只手基本上算是废了。我甩了甩头发上的雨水,想在暴雨中辫认自己距离地面还有多远。胖子和四眼已经开始爬树,看样子,是准备在半道上接应我。我对自己说,生死在天就赌这一把。狠下心来对酋长喊了一嗓子:“小心!”两手一松、双脚一蹬,我护住了脑袋,以正面着地的姿势从高大的天蓬树上纵身跳了下去。两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耳边是呼喃的风雨声,下落的过程中沾了水的树枝不断地拍打在我身上,我全力护住了脑袋和脸,不用想也知道暴露在外面的身体已经被抽得皮开肉裂,我一边忍着剧痛,一边在心中庆幸树枝起到的缓冲作用,祈祷自己不至于摔得粉碎。下落的过程也就三、四秒的时间,我解开了绑在身上的绳子,和酋长在落地前的最后时刻分了开来,以免两人被对方压成肉泥。

我眼前“轰”地一下,顿时黑了下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嗡嗡的蜂鸣。眼前不断地闪过白色的光球,整个人好像飘在云端。一个悠长低沉的声音一直在喊我的名字,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渐渐地恢复了意识,先是感觉浑身无力,紧接着就是从五脏六腑中传来的啮心之疼。最后我发现自己正趴在胖子背上,上下颠簸着。天空已经被乌云包裹,暴雨已经停了,可飓风比起先前还要猛烈。我刚一张口呼吸就被大风呛了个满怀。

胖子掉过头来,反手拍了我一把:“你(我说粗话我该死)吓死人了,那么高的地方说跳就跳。”

我想说话,可胸口堵着一口东西,连咳了好几口,吐出一口血痰,这才把呼吸调整了过来。我看见秃瓢、王少和四眼都跟在胖子身边在风中狂奔,我们脚下的草木已经被先前暴雨压得抬不起头来,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趴在地上。

我在胖子耳边吼道:“酋长呢?”

胖子边喘边说:“没用了。他背上被蜘蛛蚀出了一个大洞,连骨头都烂掉了。掉下来的时候,肠子内脏都飞出来了,挂了满树。老胡,你尽力了。”

我一听酋长落得这样凄惨的下场,心中很不好受。四眼从后面窜了上来,对我说:“别,别多想……咱们也,也危险了。”一说完,他指了指我们身后的地面。

我低下头一看,狂风中一股黑色的洪流如死神一般紧紧地跟在我们身后。胖子说:“这(我说粗话我该死)我算看出来了,都是之前那只大蜘蛛的徒子徒孙,它们这是要借机报仇,拿我们给那只蜘蛛精果腹。”我从他背上跳了下来,连跑了几步有些头晕,也不顾上多说什么,被秃瓢和四眼一架跟在大伙后面急速地逃命。

黑色的蜘蛛群紧贴在我们身后,它们细长的腿脚仿佛天生是为了追击猎物一样,以一种人眼无法辨认的速度前行。王清正落在队伍后边,几次要摔倒,都被胖子揪了起来。在种情况下,一旦被一只蜘蛛盯上,那就等于丧失了生存下去的机会。

我估计自己昏迷的时间不长,也就是十分钟的样子。大家的体力有限,再这样跑下去恐怕都要丧生在细脚硫酸蛛的洪流之中。我环视了周围一圈,想要寻找一个封闭的环境躲避蜘蛛群,后来发现这几乎是痴心妄想,这些小蜘蛛个头最壮的也只有指甲盖大小,在野外,它们可以算是无冕之王,可以出入任何地方。除非我们能找到一个地方,是不存在一丝缝隙,封闭的,能将恐怖的细脚硫酸蛛完全挡在外面。

我们被蜘蛛到处追赶,渐渐地跑出了树林来到了河岸边上。我一看见湍急的河水,忍不住大叫:“快,所有人拉起手,下水!”

王少掐着我的手喊:“我肏,河里有巨肇鼍。下去不是得喂了它们当口粮。”

“管不了那么多,不下水只有死路一条,你再磨叽可就要被蜘蛛给融了!”我牵起四眼和胖子的手,对大家说:“闭气,大家沉到水下去,能憋多久憋多久。”

为了避免被湍急的河水冲走,我们五人团在一起,手拉着手跳入了冰冷的亚马孙河中。因为入水太急,我被呛了一口污泥,来不及下潜。只见蜘蛛群如同点人水池中的墨汁一下子在河面上散开,它们细长的蜘蛛腿不断地在河面上快速地交替前进,与河水保持着相对静止。我深吸了一口气,闭着眼睛潜人了河底。我一下水,头顶上的水面立即被黑色的细腿蛛包围住了。

我们下水十分急促,根本来不及涂抹防鲨剂,不过先前我们受到老鼍攻击时也未见防鲨剂起到什么作用,估计一个是海底霸主,一个是河里的龙王,谁都不服谁,所以老鼍对防鲨剂并不感冒。我们几个拉住了彼此的手,拼命在水下保持着平衡,生怕一不留神就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也不知道憋了多久,我肺部开始一阵阵地抽搐,忍不住吐出了水泡,我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索性松来了双手,浮出了水面。心里想就是做鬼也得再呼吸最后一口新鲜的空气。

我一探出水面,成群的蜘蛛就像蜜蜂嗅了蜜,撒开了细长的小腿朝我奔了过来。我心想也好,就让我老胡当一回炮灰为兄弟们争取逃跑的机会。细脚蜘蛛组成的洪流一股脑儿地逆着水流涌了上来,我只觉得下半身的浮力陡然消失,自己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被什么东西顶出来水面。一阵大浪打来,将水面上的蜘蛛卷去了大半。我心想难道是龙王爷显灵看中了我这个俊女婿,想收我下去给他家闺女拉郎配?我朝水中一看,只见一大片黑影潜伏在我脚下,将我整个人托出了水面。随着黑影猛得一摆,一张利齿铜牙夹杂着腥臭的巨嘴分水而出。我大叫一声不好,原来是遇上了护卵的金甲碧眼鼍。其他几个人也被巨浪打昏了头,纷纷浮上水面,胖子一瞧见这条长达数十米的巨鼍几乎要哭出眼泪来:“老胡,当初让你别多管闲事,你看,恩将仇报的人

间惨剧又要上演了。”

我也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会有金甲碧眼鼍跑出来与硫酸蛛争食。正所谓前有狼后有虎,我们几人顿时被逼得进退不得。我对四眼喊道:“手雷准备好,咱们拼个鱼死网破,我可不做老鼍的下酒菜。”

四眼在水中拼命保持着平衡,他脸色苍白,不知道是被河水泡的,还是被眼前的场景吓的,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湖面,大叫:“不好了,老蜘蛛精出巢了!”

我一看那只先前被我打断了蜘丝的巨型细脚蛛,惊呼冤家路窄。王少哭丧着脸喊道:“胡八一,你得罪的怎么尽是些惹不起的主。这东西赶上轿车大小了。咱们怎么办?”

那只蜘蛛似乎认定了我就是先前坏他好事的罪魁祸首,吐着蛛丝一路朝我们开进。我大骂它是个小心眼的蝼蚁之辈。正在绝望之际,又一只长达十五米上下的巨形金甲碧眼鼍突然从水中出,将蜘蛛撞到一边。

我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这它是特意前来搭救,不想,小一点的母鼍温顺地在我身边游了几圈, 其他人被她吓得不敢动弹。我撞起胆子用申手碰了它一下。母鼍用前额将我顶起驮上了背脊。胖子大呼过瘾:“老胡,你再跟它商量商量,能不能加个座?”

这厢我们这在讨论母鼍报恩的事,那只老蜘蛛精已经和公鼍战得难解难分。无数细小的长脚硫酸蛛在一旁助阵,公鼍渐渐占了下风,我低头,对母鼍说:“快让你老公住手,咱们逃命要紧。”

这灵物居然听得懂我的话,长鸣了一声,震得我们耳膜几乎要命掉。别看公鼍块头大,还是个惧内听话的二憨子,他一听到母龙的嘶吼,一个猛子扎人水中,朝着我们冲刺过来,将剩下的人悉数顶上了它的背脊。蜘蛛们岂肯罢休,一路追着我们猛赶。两头巨鼍眼皮一翻,露出了内眼膜。我知道这是要入水的举动,急忙招呼大家吸气闭气。

“轰隆”的水压在我们周围炸开了花,我死死地抓住了巨鼍身上的肉瘤,不敢有半分松懈,两条巨鼍在水下一路狂窜,最后将我们丢人了一处水下树窟之中,我们一进洞,外面的蜘蛛就追了上来。金甲碧眼鼍颇通人性,摆动起巨尾不停地撞击着树洞,将周围的淤泥都碰了下来。在金甲碧眼鼍一轮又一轮的猛烈撞击下,水下树窟的洞口被淤泥死死地堵住,别说细腿蜘蛛,连蚊子都进不来半只。我们几个人劫后余生,身上脸上浸满了污水。“外面水流太急,淤泥撑不了多久,这里随时会塌,大家跟我来,咱们往树洞的深处走,先避开洞口再说。”

背包里的行李吸了水此刻又沉又重,我们不敢在洞口久留,只好浑身滴着水,在错综复杂的树洞中前进。好在王家配置的L型手电防水耐摔,一路下来居然毫发无伤,拍一拍里面进的水,照用。

“我看那两只巨鼍不像本地物种。”王少脱下上衣一拧,泥水直下,“美洲鳄属于初龙下纲、鳄型总目、鳄目下属三科中的鳄科,与鼍科同目不同种,美洲鳄里面,个头最大的不超过五米,我们今天所见的金甲碧眼鼍身长接近十米,比西半球的奥里诺科鳄还要长出半截。而且他们的眼球上方有突起的硬角,掌中的肉蹼带刺,又会潜水闭气,我觉得这两只金甲碧眼鼍可能属于古鼍科,是四种亚目鳄鱼中已经灭绝的一种。而这种鼍的原产地在高寒极冻的内陆湖地区,是自然堺少有的珍种。动物学家分析,它们当年最常分布的地方就是中国境内的长白山天池地区,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的贝尔加湖。”

四眼摘下眼镜用拧干的衣角擦了起来:“长白山的天池湖怪我倒是在地理杂志上看过不少报道,说不定就是今天我们所见的碧眼鼍也不一定,我看它们既通人性,又懂得知恩图报。真要说有人不远千里从中国境内将它们运过来,那似乎也未尝不可。只是不知道,前人到底处于何种目的才会不惜重金运鼍。”

水下树洞里边根茎缠绕,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半封闭的天然空间,这里的空气因为地下腐水的关系,十分污浊,并不适合正常物种的生存和繁殖,我试着在巨大的树洞中接连叫了几声,除了陆续的回音之外,没有倒可收获。

“我看这两只鼍一路游过来没有任何的迟疑,像是早就认准了此地,要把我们送过来一样。说不定这个水下树洞暗藏玄机,并不是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秃瓢心思细腻,一下子说中了我的想法,我对说他:“英雄所见略同,这也正是我所想的。既然金甲碧眼鼍是人工饲养的巨宠,又一直盘踞此地不愿离去,可能当初运过来就是为了看守重地。若洞中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又何必特意选中两只庞然大物来充当看门狗。”

胖子脱得只剩一个大裤权,他肩上扛着衣服,腰间插着匕首,走在队伍前面好不威风:“你们猜了半夭,尽是些虚的。咱们还是先找块平整干燥的地方,生上火,把衣服行李烤干了再说。不瞒你说我鞋里泡的小鱼都憋臭了,一会儿倒出来准是一锅酸菜炖鱼。”

我们捂着鼻子把胖子埋怨了一顿。我还在为失去了酋长的事而自责,脚下不禁加快了速度,誓要抢在对手前面找到神庙。四眼紧跟在我后面,这个平日里叱咤公堂的大律师安慰我说:“听我一句掌柜的,这都是个人的命。我们神仙果都给他摘了,没想到他最后还是摔死在半道上,这说明他命该如此,旁人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何况他平日里作威作福也没少造杀孽,我们挂心就是,也不需要太过自责。”

我虽然知道他是好意,可心头还是过意不去,只是点了点头:“当初如果不是我硬要拉他人伙,他现在还是一个快乐无忧的野人酋长。又哪里会落一个死无全尸的凄惨下场。”

四眼摇头:“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们虽有硬逼的嫌疑,但到底没有使用武力胁迫他,最后是他自己选择跟着我们,为我们充当向导。咱们即使有责任,也不是全部。”

我不愿意再跟他纠缠这个问题,只说赶路要紧,又加快了脚下的速度朝胖子那边赶了上去。秃瓢跟胖子打了头阵,两人凭借树洞中不时流窜出来的新鲜空气来判断出路,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在嗅空气的味道。我追上他们,指着脚下的积水说:“这里的水是半流动的。咱们顺着水流走,不愁找不到出路。”

“我倒没注意到,还是胡兄阅历广。”秃瓢蹲下去看了看水流,起身朝我竖了一个大拇指。我谦虚了一下,又对他们说:“我们虽然在河底,但整体方向还是对的,只要能从这里走出去,到达地面之后就能赶上前面的队伍。接下来的战斗,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博弈,我们要面对的还有装备精良心狠手辣的敌人。大家切记小心,千万不能落队。”

胖子踩着树根一路跑在最前面,他跳上一块凸起的树茎,挥动着衣服朝我们挥手喊道:“别开大会了,这里有个人工开凿的洞窟,快来看看是不是出口。”

我们一听有出路,纷纷提起精神,大步流星地赶了上去。还没到洞口,一股新鲜空气就宁腼而来、四眼摸着洞口的石刻说:“这是矿洞的排水口,木质结构的承重架,固定木架的铁十字已经锈光了,这地方有年头了,估计不下百年,里面估计是一座废弃的开采场,石碑上的英文已经不太清晰了。我看没有太大的危险。只是不知道,什么人会在这里开矿。”秃瓢凑到石碑上,用手大力蹭开上面的苔鲜:“是个金矿,我老家漠河有许多这样的矿场,你们看下面的图形,知道是什么吗?”

胖子一听是金矿,比谁都来劲,恨不得把脸贴在石碑上:“这个看形状像个狗头,怎么,里面有恶犬把守不成?”

秃瓢大笑:“狗头金,这是狗头金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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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章金矿火洞

狗头金是天然产出的、质地不纯的、颗粒大而形态不规则的块金。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有人以其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狗头金在世堺上分布稀少,不易多得,但由于黄金价值昂贵,被人们视为宝中之宝,想不到在亚马孙丛里的深处,居然暗藏一处被废弃的狗头金矿洞。我笑着说:“巨鼍果然有灵性,先不管它是不是有金子。大家套上衣服跟着我走,咱们要上岸了。”

王少累得够呛,一听说有出路,急忙抢在我们前头钻进了矿洞的排水口。胖子惦记着价值连城的狗头金,一路高唱“社荟主义好”盯在王少的屁股后边跑了进去,生怕有人夺了他的金子。

秃瓢和我、四眼垫在后边,因为找到了出路,心中难免松懈,秃瓢半开玩笑地说:“来一趟雨林,挖出了史前墓穴不说,还顺带发现一个矿脉。再走下去,说不定连传说中的黄金国也要跑出来了。”

我说你这话可别让胖子听见了,那小子是个大财迷,要真找到黄金国,估计他得把家都搬进去。四眼和秃瓢哄笑起来,我们沿粉矿洞的排水口一直往前走,秃瓢分析说:“一般的砂金矿床的开采分为采金船开采、水力开采、挖掘机开采以及地下开采。咱们现在身处地下,是逆着排水口进去的,可见这是一个竖井式的地下矿。在美国西部拓荒的年代里,有无数淘金者怀揣一夜暴富的梦想去西部挖金矿。你们看这个矿洞的承重架,典型的美式风格,如果我猜的没错,过了排水口,下面就应该有运金子的铁轨出现。敢在地下打出一个竖井矿出来的,恐怕这里埋的还是一个大矿脉。”

走着走着,十来分钟过去了。我们面前豁然出现一段破旧的铁轨,运金车翻落在一边,上面挂满了蛛网,车上的木板也早就腐穿了,只剩下教裂的铁栅栏挂在一边。胖子和王少的脚步声一直在我们前头响起,秃瓢担心他家少爷有闪失,跟我们打了个招呼,一路小跑冲到了前头。四眼和我分别提着两个大背包,一边走一边抱怨这帮不够义气的同路人。

“掌柜的,我们从金矿出去,是不是真能赶上司马小贼的队伍?”四眼认真地说,“我想知道,咱们有没有交手的可能性。”

我知道四眼一直放不下桑老爷子的死,可他一介书生,想要手刃仇人恐怕也是有心无力,我想了想,还是说了实话:“两拨人手上攥着一样的地图,想不碰上都难。不过真要是交上手,我希望你能冷静。杀人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事,我怕你到时候刀子没硬下去,自己倒先被别人给处理了。”

四眼点头:“这些我懂,那小子虽然浑蛋,可手下工夫不差,交起手我吃亏不说,连命都可能搭上。我只求掌柜的一事,如果……”

话音未落,前方黝黑的矿洞中突然传来大叫声,而且是三个人异口同声的大叫。我和四眼急忙抓起背包,顺着铁轨朝矿洞深处冲了过去,没几步路的工夫,一座巨大的天然矿洞就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胖子、秃瓢和王少直挺挺地站在人口处,一个个仰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我走上前一着,也忍不住“啊”一声。只见矿洞的四壁漆黑一片,连地上也有被大火烧灼过的痕迹,几具烧焦的尸体很突兀地躺在洞口,远远地就能闻到焦味。

秃瓢扭过头来,用一种毛骨慷然的语气说:“这些人,刚死不久。”

我咽了一口吐沫,走上前去检查,脚下的焦土一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越是靠近那几具焦尸,糊味越是严重,我脚下不知道被什么咯了一下,低头一看,是一枚金色的弹壳。我蹲下身去翻看了一下尸体,对其他人说:“彻底烧焦了,碰一下就碎。没留下什么线索。”

秃瓢捡起弹壳,看了看编号:“这是美军的AK,军工厂出来的子弹。这几个刚白是货真价实的美国兵。”

王少皱了一下眉头:“没听说最近有什么南美洲的项目,平白无故哪来的美国大兵?”

我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看来王家不但从商涉黑,连军堺也有不少关系。我说:“不管他们从哪儿来的,时间都不会长,地表还有热度,弹壳也是新的。他们比我们早不了几个钟头。大家小心一点儿,周围的东西不要乱碰,咱们加快速度,先到地面上再说。”

胖子从来都不忌讳死人,他抽出铲子,在焦黑的矿壁上敲了几下:“来一趟不容易,总不能因为死了几个美国兵,咱们就落跑。来,让我王司令挖几铲子,先搞它几颗狗头金回去花花。”

四眼看着地上的焦尸,不无担心地道:“想在短时间内将人体烧成这个样子,没有上千度的高温很难做到。你们看看矿壁上下,没有一寸地方不被大火烧灼过,连天顶都是。这场大火来得蹊跷,咱们还是听掌柜的,先撤出去再说。”

胖子挖得起劲,“恍恍”几铲子凿下来一件圆滚滚的东西,他“哎哟”了一声,兴奋道:“快给个火,胖爷怕是被金子砸到脚了。”

我给他一照,只见胖子脚边上,静静地躺着一颗碎了半边的人头。“我肏,”胖子被猛地一吓,整个人打了个颇,一脚把烧焦的骷髅头踢到了边上。我心中生疑,走到矿壁前仔细观察起来,原来焦黑起伏的洞壁上,并非空无一物。无数扭曲变形的人体如同被活活抽嵌在矿壁上一样,连同这个金矿一起被烧成了黑炭。

我被眼前恐怖的景象撩得大脑一阵发麻。相信我身后的其他人也看到了同样的景象。四眼后退了几步,差点儿跌坐在地上。他仰起脖子发出一阵惊呼:“天啊,顶上也有。”我本能地抬起头,随着手电筒发散出去的光柱,看见焦黑的天顶上同样嵌满了密如星盘的人骨,只是因为烧焦的缘故,尸体与矿壁融为一体,分不出彼此而已。

想到自己被一个充满尸体的矿洞包围,我心中忍不住泛起了恶心。王少直接一手搭在秃瓢肩上干呕起来。胖子拎上背包对我说:“哥几个愣着干吗,快撤呀!早跟你们说了此地不宜久留,怎么就不听我劝呢!”

我们套上衣物,勒紧了背包,打算快些离开这个不祥的矿洞。忽然间,一阵激烈的枪击声从四面八方响起。

“大家趴下!”我用背包护住头,将愣在旁边的四眼按倒在地,那厢秃瓢也机警地把王清正抱在怀中。胖子顶着背包朝我叫道:“老胡,谁在放枪?咱们的人不是都在这里吗?”

我摇头大喊:“都别乱动,小心流弹!”

冲锋枪激烈的扫射声很快就过去了,我站起身,发现周围并没有人,枪声是从旁边的矿洞分支里传来的。

“怎么办,要不要过去瞧两眼?”

“当然要去!”我对秃瓢、胖子招呼了一下,然后又对四眼说,“你留在这里,看着王少。要是有情况……”

四眼一副了然的样子,拍了拍手中的枪,让我们快去。秃飘快我一步,先上来就奔着发生枪击的矿洞跑了过去,我和胖子不甘落后,借着手电强劲的灯光在黑暗中摸索着追上了秃瓢,沿着我们所在的主矿洞向前大致三四十米的地方赫然出现一个小洞,我举起手电拐了进去,一进洞,就照见满地的弹头,秃瓢警觉地拉开了枪栓,我朝他“嘘”了一声,带头猫进了分矿洞。

矿洞里面弥漫着一股强烈的焦味,腐臭的味道大大地刺激了我的嗅觉,忍不住打起了喷嚏。胖子说:“怎么光看见弹壳,没瞧见人。老胡,矿里边不会闹鬼吧?”

“放屁,你见过鬼打架的时候,是上枪上子弹的嘛!洞里肯定有人,从枪响结束到咱们进来也就三四分钟的事情。他们跑不了,肯定还在里面。”

秃瓢也跟着我打起了喷嚏,他揉了揉鼻子,说:“这地方有古怪,我一进来,浑身冒冷汗。咱们还是小已为妙。”

其实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四壁、地面统统呈现出焦黑凝灼的状态,又不时有烧焦的味道传来,我总觉得自己正置身在一个巨大的熔炉里边,虽然热,可不为什么背上渗出来的汗却是凉的。

我带着他们两人进入刚刚发生过枪击的分矿中,胖子从地上捡起一样黑糊糊的长物件,他看了两眼递给我说:“老胡,你看看,这是不是开矿工人留下的工具。”

我接过来摸了一把,直接从把手下面卸出一支弹夹,我们三人都愣了一下。秃瓢从我手中抢过那件被烧焦的器械惊呼:“天啊,是枪!”

什么东西能在瞬间将金属制造的枪械烧成这副鬼模样?我脑中轰的一下燃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又往矿洞深处连走了几步,顿时看见了一幕惨绝人寰的景象。在分矿尽头的墙角边上,蜷缩着几具被烧得发焦发碳的尸体,之所以能分辨出是人类的尸体,全凭周围散落的子弹和烧得变形的枪械。

我们远远地看着贴在墙角里的尸体,他们还保持着死前挣扎的狰狞之态,有的人蹲在地上,颈脖后仰,全身扭曲成一团;有的人用两手死死地抱住了脑袋;更有的人趴在地上,握紧了双拳,显然是在忍受被高温灼烧的痛苦。

我浑身的汗毛大张,招呼胖子和秃瓤说:“这个矿洞太邪乎了,这些人来路不明,死得更是蹊跷,我们先出去再说。”

秃瓢脑门上冒出了大量的汗珠,他几乎用颤抖的语气问道:“他们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我们连半点呼救声都没听到?”

他平空抛出这么一个问题,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说:“这是一个比较严谨的学术问题,一切还是出去之后再说,你家小少爷可还在外边等着呢!”

我们三人从分矿洞中迅速退了出来,大家脸上的颜色都不好看,一路上谁都没有多说半句,显然是被刚才看到的恐怖景象所震撼到了。我们沿途用石子在烧焦的墙壁上刻了记号,没过多久就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可空荡荡的矿洞里头,除了一条破旧的运矿轨道,看不到半个人影。

秃瓢一下子慌了神,开始大声疾呼他家少爷的名字。我在四周查看了一下,对他说:“撇开你家少爷不谈,至少秦四眼一向稳重,绝对不会不辞而别,除非当时发生了什么特别紧急的状况,迫使他无法及时留下记号。你冷静一下,别自乱阵脚。这个金矿洞说大也不大,咱们一个洞一个洞地找过去,总能找到一些线索。”

“事不宜迟,我看咱们还是分头去找,找到之后,就鸣枪为号。”

“不,分开之后反而更危险,还是一起行动的好,万一有什么意外也好相互帮衬一下。”

四眼和王少的突然消失,给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的打击,因为怕延误了时机,我们三人没有再多费口舌,立刻开始在金矿的各个角落中逐一寻找他们的踪迹,我们接连找寻了好几个分洞,始终一无所获。

“你们说,好端端的金矿怎么会说废弃就废弃了,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意外?” 胖子为了缓解凝重的气氛,自顾自地说起话来,“依我看啊,这里可能是发生过大的事故,说不定是一次燃气泄露引起的曝蚱,要不然,怎么会到处都跟大火烧过一样。至于我们发现的尸体……”

“你消停一点儿,没人当你是哑巴!”秃甄本来就紧张,现在胖子又在编造一些不吉利的故事,他自然火冒三丈。

“哼,你这个人,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老胡,你评评理,我的分析有没有道理。”

我本想说你们两个半斤八两,就别再狗咬狗一嘴毛。可远远的,有一阵急切的呼救,如带刺的竹篾子扎进了我的耳眼里,他们两人显然也被刺耳的声音吸引,一下子所有人都闭上了嘴。

“左边里左边的洞!”秃瓢面露喜色,随后又急切地向左前方的矿洞跑去。我和胖子也是拼了命地跑,还是被他甩出了一大截儿。

一到洞口,里面就传来了枪声和杂乱的吵闹声。秃瓢快我们几步早就进去洞中,我看着洞中不断闪起的火光,心中大骇。

“肏,司令,里头干上了!”矿洞里头接连响起了“突突突”的扫射声。

“机枪,”我一听声音不对,急忙拉开了枪栓冲了进去,一进洞就被眼前混乱的状况吓了一大跳,这个矿洞不大不小,一百平方米不到的样子,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一堆受伤的老外,看他们身上的配置,应该是正规的美军。另外还有一些人,疯了一样端着枪,胡乱扫射。不断地喊着一些听不懂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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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胡,贼婆娘也在那儿!”胖子眼尖,一下子发现了人群中的林芳。自从她将胖子绑了裹人地下墓穴之后,我们已经有好一段日子没有再碰到过她。关于这女人的身份还有目的,我们一路上也没有少猜测。此刻再见林芳,几乎跟疯了一样,她手中扛着美式冲锋枪,不断地对着剩下的大兵扫射,眼中透露出疯狂的信号,大有不将所有人打死绝不罢休的势头。胖子跟她有旧怨,我也不愿意看着她任意残杀生命,两人异口同声大呼:“住手!”我提枪为胖子掩护,他朝手心里连吐了几口吐沫飞身上前,将林芳直接撞飞出去,摔在墙壁上,撞了个半晕。

胖子得意地朝我笑了笑。我本想夸他两句,却看见其余的人纷纷在抢夺机枪,慌乱中不知道谁扣动了扳机,子弹到处横飞。

“我肏,这帮人都疯了吗?”胖子捂住脑袋滚到一边,我也急忙退到洞口,这时我身后响起了急切的脚步声,回头一看,秃瓢带着四眼和王少正朝我们跑过来。他看见我,立刻挥手到:“我找到他们了,你们这边怎么回事?”

“(我说粗话我该死),你们三个开什么国际玩笑,你不是跑进洞了吗?管不了那么多了,里面的人有武器,一个个像是疯了一样。”我探了一个头,发现胖子正冒着弹雨,将撞得七晕八素的林芳朝洞口拖,“你们火力掩护,我去帮胖子。”我一个前滚翻,冲到胖子身边,两人大手一拎,拖着林芳一路往洞口跑。林芳在昏迷中不断地重复着“全都杀光,全都杀光”,那情形像是被什么恶鬼附身一样,十分吓人。

“怎么是这个祸精?”秃瓢一见林芳,眉头顶出了两座小山。我说你先别急着找她的毛病,洞里那些才是正经事了。

洞中的枪击声忽然静了下去,秃瓢探了一个头,随即说:“死绝了。”我没想到短短十几秒的时间,里面已经没有一个幸存者活下来。抄起火把再次走进矿洞,墙上、地上布满了血迹,有些人胸口已经被打烂了,口中吐着鲜血,还不肯咽气。

“没救了。”我从洞中走了出来,四眼迎上来道:“我们刚才听见旁边的洞里有人声,又怕你们出事,所以就离开了主矿洞,过去瞧了几眼。”说完,他撇了一眼王少,“也不知道大少爷怎么做的标记,转到后来就迷路了。亏得刘猛来得及时……这些人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

么……”四眼不忍地看了一眼我身上的血迹,又问:“这个女人,怎么处理?”

为了等林芳醒来,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我们暂时在金矿中放慢行程。秃瓢检查了地上那些美军的尸体,回来说:“没有番号、没有姓名。除了迷彩什么都看不出来。我看,连是不是正规军都是个问题。”

王少说:“我一点儿也不关心她是什么人,要不就在这把她料理掉算了,省得一会醒了,再添麻烦。”

我说你们这些资本主义的投机分子,怎么就知道打打杀杀。你这种行为,治标不治本,是错误的修正主义。

“那把她丢在这里也行,反正咱们还要赶路,带着她,不知是敌是友,不方便。”四眼的法子很快被胖子否决掉了:“这怎么行,她给我下绊子的事还没了解,哪儿能这么便宜了她。这事必须弄明白,否则我这一路上都睡不踏实。”

胖子取出水壶,给林芳灌了一大口他在提他玛村用皮带跟土着换来的水果酒。林芳呛了几声,将酒水吐得满地都是,泪眼朦胧地苏醒过来。她一见我们先是懵住了,然后立刻跳起身来大叫:“他们呢?他们死了没有,他们都死了没有?”

我说:“你这个女人心肠怎么如此歹毒,他们是迫害了你爹娘,还是霸占了你田地。怎么上来就要赶尽杀绝。还有我这个胖兄弟,人家对你真心实意,你不想着念着也就罢了,为什么要在巫医墓里对他下毒手。这件事今天要是不解释清楚,可别怪我们不尊重妇女权益保护法。”

林芳用手捂着脑袋,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你们不知其中深浅,这些人不死,以后就会死更多人,他们不能活着走出这个洞。”

我看林芳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就让她继续说下去。没想到这一聊,居然聊出一段充满了阶级斗争意义的血泪史。

这个狗头金矿是冷战时期,美军用来扩充军需储备的经济战略点,是林芳的养父,一位身居高位的美国将军,亲自负责开发的项目。林芳谈老乔治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了一种自豪和骄傲。“可惜,那个时代,说话的永远是少数人。我那年才四岁,记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一群人冲进家里,把我父亲带走了,后夹他被秘密处决,罪名是叛国。”

我们在心里很能理解林芳的感受,服本吵吵嚷嚷的胖子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努力追查真相,因为工作的关系后来终于可以接触到一些不愿意被人提起的资料。在一份关于我父亲的审讯文件上面详细记载了他的罪行:破坏国家重要财产,企图通敌。文件里的‘重要财产’指的就是这座金矿,他们说我父亲和苏联共党勾结,烧毁金矿,屠杀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讯的过程中,我父亲对此供认不讳,一直强调所有的责任都在他身上,是他的错,他最后夺了看守的枪……”

短短几句话,概括的几乎是林芳整个人生。秃瓢说:“我不相信,他既然有勇气承认,又何必自杀。除非是为了隐藏什么。”

林芳含着眼泪,点头说:“这也正是我当时的想法。所以我利用职务之便,筹集了有关工作人员,向上级申请重新开启这个秘密矿坑,实际上……”

“实际上,你只是要替你养父故地重游,找寻当初的秘密。”

林芳深吸了一口气:“一开始,我的确是这么想的。我们的先头部队和专家组早就驻扎在金矿附近多时,我因为后续工作的原因,来晚了一段时间。专家不断向我来电,表示金矿内部是问题,不适合再次开启。我害怕计划失败,带着两组人马连夜赶往雨林,没想到,半路上跟克瑞莫人打了起来。”

“既然如此,你又何必恩将仇报,还对我们说谎话、隐藏身份。”胖子很是委屈,“我们哪点像坏人了,你有多不放心,嗯?”

林芳不屑道:“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一个个装备精良,杀人跟砍菜一样。哪儿那么简单就向你们交代身份。”

我说:“冤枉,胖子也就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英勇杀敌。哎,一片深情人苦海啊!”没说完胖子就捡起石头砸了我一脑瓜子。

“那你在巫医墓,为什么暗算我?老子一路上对你哪点冒犯了,下这种毒手。”胖子将一路的委屈全倒了出来,希望林芳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们是贼,我是兵,自然有义务抓你们。”林芳轻蔑地打量了我一眼,“怎么,当你脖子上的摸金符,我不知道吗?一群倒斗摸金的盗墓贼。有什么好狡辩的。我当时要不是缺人手,早把你们一锅端了。”

我一听,心下忽然雪亮:“这么说,刚才那些人都是你的手下?是驻扎在金矿附近的部队?”这女人未免也太歹毒了,怎么连自己人都不放过。转念一想,林芳是为了寻找当年的真相才来带亚马孙丛林,她没有理由会对自己人下毒手。

说到此处,林芳脸色一转,变得阴郁起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父亲当年会做出那样的决定,因为就在刚才,我和当年的他一样,做了同样的事。”

当日林芳故意将我们骗进巫医洞,自己落跑就是为了找她的队伍。“没想到等我找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晚了。”林芳像是在回忆什么恐怖的事情,“我到营地之后,三十几个人的先头部队,只剩下零星的十几个人。他们说进去洞里的人都失去了联系,无线电一点儿作用都没有。我留了一批人留守,带着剩下的七个人组成了搜救小队……结果,你们看到了,都死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明明看见是你杀了他们,怎么还要诬赖金矿里有鬼不成。”

“不是鬼,是金子。这些金子……不能碰。”林芳说话间,微微颤抖起来,“你们有没有看到另一个洞里的人,他们是留守部队里第一批进来进行开拓的科学家,负责检测金子的纯度……结果,他们都被烧死了,被自己烧死了。”

四眼结巴了一下,问道:“你说的,不是自,自燃吧?”

林芳点头,然后捂着嘴巴不再说话。我从未听说金子能使人自燃,心中不免怀疑这又是林芳编出来的谎话,她见我不信,又说:“起初我也怀疑,可是后来,我队伍里有一个人,就在我眼前,一下子烧成了灰烬,之前毫无预兆,我后来才知到,他是捡了一块金粒……”

她见我还在怀疑,索性站起身来:“人体死后,自燃现象还是会产生,我杀他们,不过是希望他们死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痛苦。你要是不信,可以跟我回刚才的洞里看个清楚。我看时间也差不多,应该要开始了。”

秃瓢说:“听了这么久,都是你一个人自说自话,老子伯你不成,去就去。”说完他也跟着林芳站起身来。王少微微笑了一下,比哭还难看:“这个,还是算了吧!”我说大少爷你什么时候跟娘们儿一样了,林芳都不怕,你哆嗦个什么劲儿。王少没有再说什么,跟着我们回到了美国大兵被射杀的小矿洞内。

还没到洞口,就听到一声凄厉的喊叫,林芳脸色发白,端起手中的枪冲了过去。我紧跟着她,只见一个浑身燃着大火的男人倒在血泊之中,扭曲着身体不断地喊叫。

“秃头,你这是什么眼力见儿,这个可没死透呢!”

林芳想冲进去,被胖子一把拉住:“里头火太大,你进去凶多吉少。枪给我,哥哥送他一程。”

林芳摇头:“没这么简单,他是我们队的爆破兵,我太大意了,没有把炸药包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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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肏,你敢再镇定一点吗!”我一拍大腿,招呼道,“看什么看,还不快跑!”

我们几个根本来不及给地上的哥们儿送一个光荣弹,在林芳的带领下甩开了胳膊朝洞口跑去。身后随即而来的曝蚱声和热浪几乎把我们烤焦了。

“少爷,你快点儿!”秃瓢伸手要拉落在最后的王少,没想到那小子快到洞口的时候,忽然往反方向朝着正在曝蚱的矿洞跑去。我们都被他这一神经病一样的行为吓住了。

那小子一脚瑞开秃瓢,大喊:“你们走吧,我捡了金子,反正活不成了。”我脑海中一片空白,被王清正那一嗓子喊得不知所措,总觉得能在最后关头捞他一把,可只听“轰”的一声,我眼前炸开了一朵白色的火焰,接着很久一段时间都看不清眼前的事物。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整个矿洞已经烧成了一团,秃瓢嚷着哭着要去救他家少爷,我只好忍痛把他给当场敲晕了。林芳四肢着地跪在洞口不停地用拳头锤地。胖子和四眼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表情。

“骗人的吧,掌柜的,那个小子,那个小子。”四眼不知所措地看着,我只好按着他的肩,四眼一下子抱住我,将眼泪都蹭在我衣服上。

“我们还是要上路,连王家少爷的份儿。”我让胖子和四眼背着秃瓢,对林芳说,“你的留守部队一起拉走吧,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

林芳恢复能力奇快无比,听了我的话之后,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好,你们也该做一些补给了。我们营地就在前边的林子里,东西还算全,要什么尽管拿吧!”

我们决定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寻找神庙的旅途。林芳的营地里矿洞大概十来分钟的路程,隔着树林就能看见四顶军用帐篷,整齐地驻扎在开阔地上。

还没到营地,林芳皱眉道:“不对劲,不可能一个守夜的都没有。”

我说也许是天快亮了,他们偷懒也未必。林芳说:“你不了解我的士兵,如果他们像你说的那样,当初就不会来这里。”

我耸了耸肩,不愿与她争辩,一群人走到营地中,除了一摊刚刚熄灭的簧火之外,连半个人影都没找到。

“情况可能有变,咱们分头去找。”我们四个人分散在附近的树林中,开始寻 找那群凭空消失的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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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章魔鬼桥

“老胡,快看,这里有血迹!”胖子第一个发现了线索,我急忙跑过去,蹲下身,仔细观察地下的血迹。

林芳这时候也走了过来,只漂了一眼,就说:“血迹尚未千透,估计离我们不远,咱们追!”我再三辨认之后说:“胖子、四眼,你们照顾一下秃瓢,从中间走,林芳小姐,就麻烦你追踪血迹带路了!我负责断后,一旦遇到什么意外,大家立刻聚集在一起,千万不可走散了!”林芳点了点头,顺着血迹开始前行,胖子背起秃瓢,紧随其后,我见大家开始走后又再次蹲下身去,用食指沾了点儿地上的血渍,在鼻子上嗅了嗅,一闻之下,不由大惊!居然有股臭味直冲大脑,我连忙在衣服上擦了擦,赶忙追上前去。

“(我说粗话我该死),想不到胖爷我还要伺候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儿,我说老胡,秃瓢怎么这么沉,搞不好都要超过我的标准了。(我说粗话我该死),要是咱负伤,估计这老小子早把咱沉亚马孙河了!”胖子走在我前面不住地抱怨着,四眼一声不吭地和他一起扛着秃飘,我则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我们正向着树林深处走去,前面的林子越来越密,只要落后前面的人三五步的距离,前面人的身影就会被林子挡住。

“胡八一,你过来一下。”林芳忽然停了下来,我快步走上前去,一看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些散落的肉渣,但这似乎并不是属于人类的。“看这些肉渣,虽然很碎,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应该属于某种大型动物的,人的肌肉纤维远比这个纤细得多。”林芳拿起一块肉渣对我说道。我看了她手上的肉渣,对她说:“你闻一下。”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林芳只是皱了一下眉头,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把肉渣丢掉。

我看了看四周,却又发现了让我郁闷的一幕。眼前,到处散落着肉渣和血迹,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沿着一路流淌下来,我们唯一的线索在此处似乎中断了。“现在,我们看来追寻不下去了。”林芳蹲下身去,仔细地在地上搜寻着。胖子则把秃瓢放在地上,自己坐在一旁休息了。

我看了看胖子,说:“胖子,你在这里照应一下,我和她到前面找找看,一会儿再折过来,大家接歌为号,不要走出声音范围,嗯,胖子,你带个头吧!”伴随着胖子的《大海航行靠舵手》,我和林芳分头朝前方走去。

我刚走出了有十步远,耳边除了胖子的歌声,又听见了几声“沙沙”声。那似乎是重物从林中拖过的穿梭声,这时候听起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但此刻,我也顾不得心中的狐疑,只希望赶快沿着血迹可以找出一条路来。

那声音却离我越来越近,我不由得戒备起来,我停下身,屏住呼吸,但那声音却消失不见了。一时间,我耳边只有胖子的歌声,于是我只得低头继续找寻血迹,但我这边的血迹似乎和刚才所见的那些有所区别,我这里的血迹似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本想放弃,沿路折回,可是这边的血迹越来越多,越来越浓,尤其是我处在的这个位置,一棵树上两人多高的位置竟然也有一块大大的血迹。这血迹干涸已久,而我的左手边的血迹尤为奇怪,不是活物奔跑所流淌下来的,而是拖拽走的时候所留下。

我走上前去,用手拨开林子,看到了一头被撕裂的美洲豹!那豹子的头颅被一股巨力扯断,仅剩上面的一层皮与躯干相连,而它的躯干则只剩下了一只后腿,其他的腿已经消失不见了,整块地方鲜血四溅,我看到这一幕不禁为林芳的手下的命运担忧起来。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心中忽然觉得有些奇怪,眼前的这一幕似乎很反常,却又说不上来是什么地方不对。

我又回过头去查看了半天,那些伤口有的是被一种很钝的东西割开的,有的则是被撕裂的,可是除了满地的鲜血肉渣,这里并无半个活物。究竟是什么,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却又说不上来。于是我只得顺着胖子的歌声返回原地。

“老胡,你可算回来了,”胖子正挥着肥大的阔叶给秃瓢赶苍蝇,“这哥们儿是不是要挂了,怎么苍蝇已经开始围着他转悠了。”

我看了看秃瓢,心中不忍,挥手赶了赶这些苍蝇,说:“前面的路估计很危险。美洲豹知道吧,前面有一具美洲豹的尸体,被人活那了。”

四眼原本坐在树下休息,听到前面发生了如此可怕的事情之后,也忍不住站起身,朝我们靠了靠。

“行,老胡,大不了咱找到杨指导员就不干了呗!也真奇怪,我们追踪了那么久,还是没有看见她!”胖子叹了口气,继续替秃瓢驱赶苍蝇。

“胡八一你过来一下,这边有东西。”林芳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我迅速地奔跑过去,林芳指着地上的血迹说:“你看,是不是刚才的血迹。”

我走过去,蹲下身子,闻了一下,一股刺鼻的臭味冲了上来。这确实是刚才的血迹。

“你是怎么发现的?”我不禁有些好奇地问林芳。

“我也是偶然发现的。”林芳只说了这样一句,便不说了。我也不便追问,只得去招呼胖子。

我们继续沿着血迹前行,由于我把刚才遇到美洲豹尸体的事情给大家说了,一时间大家都很沉默,耳边只能听到我们穿过树林的声音。

忽然,一声惨叫传来,林芳听到后立刻变了脸色,迅速地冲了过去。

胖子大呼:“你慢点,老子可背着个人呢!”我立刻快步超过胖子,并丢下一句“别把他摔了!”就冲了过去。接着,只听见林芳“啊”的一声,我心中大惊,是什么东西会让这么一个铁娘子大吃一惊?我来不及细想,加快脚步冲了过去。

到了林芳近前,只见她扶着她的副官坐在地上。我走上前去,看了一眼她的副官,只见他的脖子上有一处致命伤口,正在有大量的血液喷出,而他的脸上更是被咬得惨不忍睹,左脸颊竟然露出了骨头,左眼已经不见了,眼窝处空荡荡的,嘴巴上有丝丝血液渗出,只听他大吼:“有鬼,有鬼。”就咽气了。

“都是新伤,攻击他的东西应该就在不远的地方。”

我听了以后,立刻警觉起来,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四周的情况。这时胖子驮着秃瓢也赶到了我们身边,他看到林芳副官的尸体后,立刻问:“老胡,什么动物能把人弄成这样?”

林芳站起身来,说:“我看这应该不是我们已知的生物所为,他脖子上的致命伤很奇怪,似乎是人咬的,但我的副官身手矫健,总不可能是被人活活咬断脖子吧?”

胖子一脸神秘地对林芳道:“呵呵,那可不一定,说不定这里可能有一群大粽子呢!”

我听到胖子提到了棕子,立刻回头又看了一眼林芳副官的尸体,并走过去检查了一下他的手掌,发现除了伤口,并没有什么异常,但在他的指甲内,发现了一些黑色的残屑。

我拿起他的手掌对林芳说:“你来看一下,这是什么?”

林芳拿过去,仔细地检查了半天,说:“这个东西我也说不上来,不是土壤,也不是什么植物,但具体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有可能是你副官在生前与那东西搏斗的时侯,从那东西身上抓下来的,现在,这东西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我觉得我们现在最好检查一下四周,有可能那东西还没走,或者找到什么,继续追查下去。”我说完后看着林芳,林芳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便立刻站起身来朝着林中检查去了。

我再一次检查了一下林芳副官的身体,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臭了。这时,我心中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是又没什么头绪,许是天气太热了,所以才会那么快发臭吧!我很希望这一路的怀疑都是祀人优天。于是,我也开始在四周搜查起来。

搜查了许久后,并未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我把刚才发现林芳副官尸体已经发臭的事情对林芳说了,林芳请求我们把他的副官安葬后再继续前进。我本想立刻前行,因为多待一分钟,前面的人生还的概率就越小,可我实在觉得此人就这样的曝尸荒野不是那么回事儿。于是我们从包里拿出工兵铲挖了一个坑。

在我们挖坑的时候,我注意到,林芳副官的皮肤竟然慢慢变黑了。我看到后立刻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走了过去,也顾不得对死人不敬了,抄起铲子就敲了一下林芳副官的腿。

只听“砰”的一声,竟发出了一声碰到石头般的声音!我大惊失色,又对他的手臂也敲击了一下,竟然也是“砰”的一声!

我看了一眼他副官的脸,脸上的皮肤却依然如常人一般。

我回头对胖子说:“胖子,快过来,和我把他快快埋了,这是要变大粽子了!”

胖子听后不敢意慢,立刻走过来和我把林芳副官的尸体抬起,我边和胖子把他扔进挖好的坑里边叫林芳迅速地向里面填土。

刚填了几铲子,就见那尸体的手动了一下,我对胖子说:“带秃瓢,准备走。这尸体能那么快变异定然非同小可,估计不是咱们能硬敌的。”说话间不由地又加快了填土的节奏。

话音还未落,只见那尸体竟然坐了起来,我不敢打愣抄起工兵铲就着他的头猛砸下去。按理说这一铲子下去,他的头就该飞了,可我只觉得虎口一麻,耳边只听见“砰”的一响,接着就听见胖子喊道:“老胡,快走,这棕子起来了!”

我和林芳对视一眼,又纷纷用工兵铲对着那大棕子的腿、小腹招呼,却依然只听见“砰,砰”声,忽然,那粽子竟然按住了林芳的工兵铲,林芳奋力争夺,却不料被粽子一下拽倒在地上。

眼见林芳就要被粽子拖下去,我大喊撒手。林芳听后,立刻松开了紧抓工兵铲的手,那粽子一失力道,便倒进了坑里。我见他倒在坑里,拿着我这一把仅剩的铲子挖起一大捧土就向坑中填去,并翻过铲子将土拍实。但这亚马孙丛林里的土质柔软,只见那粽子的手从那黑色的土壤中伸了出来。

那手臂已经完全不是人的手臂了,通体墨色,如同碳烤烟熏过一般。整个手臂的皮肤上则有好似一块块鳞甲的东西。我对林芳道:“快起来,此地不宜久留,这种黑皮粽子最是难缠不过,你快找一条路带我们离开这片林子,不然我们的下场就和你的副官一样!”林芳听后,连忙起身朝前走去。

我转头对胖子说:“带伤员走我随后就到!”我说完,便狠命拿着工兵铲对这露出土壤的粽子手臂就是一横劈,只听“啪”的一声,我朝那里看去的时候,粽子的手臂在我这一劈之下,终于折断,一些黑色液体流了出来。我一见之下,不由大喜,又铲了一铲子土将这里盖实后便紧跟大家逃走。

胖子见我跟了上来,气喘吁吁地说道:“老胡,他娘的,她的副官怎么那么古怪?一眨眼的工夫就变了棕子?”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黑皮棕子没有跟上来才答话道:“咱们大小粽子见了也不知道有多少,可这次就在咱眼皮底下尸变的还是头一回吧,真(我说粗话我该死)邪门透顶了。”

林芳道:“嗯,我也没有听说那么快就发生尸变的事情。既然他已经死了,我怕其他人也难逃厄运,胡八一,你有什么计划?”

我拿出指南针,定了下方位,对他们说:“前面就是魔鬼桥了,我们要找的神庙就在那边。林小姐你要是放心,不妨跟我们一起走。”

胖子一听林芳的人已经死绝了,立刻说:“我们还是快离开这地方吧,万一后面那粽子又出来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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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应该不至于吧!再说了,我刚才已经打折了他一根手臂,他若敢来,就让他尝尝工兵铲的味道!”说完,我把扛在肩上的工兵铲拿在手中扬了扬。

不料我得意得实在太早,只闻见身后传出一阵“沙沙”声。我回头望去,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大惊失色,那黑皮棕子竟然跟了过来!

那黑皮粽子头发上满是泥土,脸则黑如墨炭,原来是眼窝的地方现在里面是一只不知名的虫子。而上衣和裤子被我和林芳刚才用工兵铲打得千疮百孔,里面黑色的皮肤裸露在外,而被我打折的那半截手臂已不知去向,他一边张着嘴,一边朝我们走来。

胖子对我说:“老胡,这哥们儿不服,找你接着打来了。”

我心想,这黑皮粽子也忒不给面子了,老子刚想表表功,你就过来寻晦气。当下我对胖子说:“无妨,粽子咱们也不知打了多少,既然刚才我能打折他一根手臂,现在我就能打烂他的脑袋!”

“怕是没那么简单,我的副官身手也算是一流,还不是遭了毒手?我们还是避一避吧?”林芳一脸凝重地说道。我心想也对,一来减免不必要的伤亡,二来毕竟还背昏迷的人。于是,我对胖子说道:“我们现在的情况不宜与敌人正面战斗,我们还是快往桥那边走。”

却不料那黑皮棕子像听懂了我们谈话一般,竟然猛地朝我冲了过来!我不敢让他近身,先闪身到了一棵树旁,然后低下身子,举起工兵铲对他的小腿就是一击。那黑皮粽子竟然没有倒下,只一个踉跄,而我的虎口却被震得一麻,差点儿把工兵铲扔在地上。

我抬起头来,眼看那黑皮粽子竟离我只不到一步,我只感觉到臭气扑鼻而来。我慌忙用工兵铲对他一推,想隔开我和他的距离,怎料到他竟然用手臂一挡,差点儿把我手中的工兵铲咯飞。

借着这一胳之力,我得以喘息,便直接仰天倒了下去。那黑皮棕子一时间失去了目标,用仅剩的一根胳膊在我上方挥舞着。又是一阵臭气袭来,我只觉要晕过去,当下不敢久留,便往旁边一滚。我还没定身,那黑皮粽子就扑在了我刚才躺着的地方,手掌深深插进了那边土里。

我见状慌忙起身,举起工兵铲对着黑皮粽子的背部就是一击。只听“啪”的一声,这次的攻击终于见效,那黑皮粽子一时竟不动了。

我喘息了两口气,定睛一看,却见他仍然没什么损伤。而那“沙沙”的声音这时候又在我耳边响起。我立刻举起工兵铲防备起来,警惕地看着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又低头看了一眼那黑皮粽子,霎时间只觉一股绝望涌上心头。那黑皮粽子竟然又站了起来。我见状大惊,赶忙辨认了下方向,朝着魔鬼桥跑去。

这一路,我边跑边喊:“胖子,这(我说粗话我该死)玩意儿邪门得很,快来支援我!”耳边只听见那“沙沙”的声音越来越近,我只觉得那黑皮粽子带来的臭气要把我熏得窒息过去。

“老胡,你在哪儿?看我来收拾他。”听到胖子的声音,我心里大喜,连忙顺着胖子声音发出的声音跑去,可那黑皮粽子就在我身后不远处,却是怎么都甩不掉。

我心中十分恼火,这黑皮粽子怎么就阴魂不散的,不就弄断他一根手臂吗,至于追得我上天人地的。他究竟是靠什么追上我的?

一阵微风从我背后吹来,把紧随我身后的黑皮棕子身上的臭气也带了过来,我忽然想到,这恶心的气味我在追寻血迹的时侯闻到过,那气味和这一摸一样!紧接着,我忽然想到了为什么我看到那头美洲豹心中会有奇怪的感觉,总感觉少了些什么,苍蝇,是苍蝇,腐臭和血腥都会招来苍蝇,可唯有这种腐臭和血腥招不来苍蝇,招来的只有这黑皮粽子!

“老胡,快过来。我和林芳准备了一个绳套,他只要敢过来,咱就把他扔下去!”胖子在前面向我挥手道。

“胖子,你们小心点儿,我把他引过去了,他一倒地,就用工兵铲招呼他脑袋!”我回头看了一眼那黑皮粽子,发现他依然紧紧跟随着我,便朝着胖子他们那跑去。

只见一个打着活结的绳套放在地下,而胖子和林芳一起拽着绳头,我刚跑过他们就只听身后“砰”的一声,听到声音后我立刻回头,望见那黑皮粽子被拽到在地。我抄起工兵铲对着他的脖子削去。

我定睛一看,这一劈之下,竟然劈偏了些,却把他的脑袋劈下一半!令我感到诧异的是,他的大脑里的东西似乎凝固了一般,竟然没有任何东西溅出。我看了下四周,发现了被我劈落在地的半截脑壳,整个脑壳却依然如常人一般。

那黑皮粽子在地上不住地翻滚,而胖子和林芳则死命拽着套住他脚的绳子。此时,他已经缺了上半截脑壳,整张脸只剩下嘴和半截鼻子,我又用工兵铲朝他的头部打了数下,他终于停止了翻滚。

我见状忙对胖子和林芳喊道:“快,把他扔桥下面去!”胖子和林芳听后拖着这黑皮粽子到悬崖边,二人一起将他瑞下了山崖。

我盯着那黑皮粽子滚下山崖,才长吁一口气。抬头向上看去,只见一座吊桥横跨在两座悬崖峭壁之间,两根绳索已经显得十分破旧,而桥上的木板更是残破不堪,山峰之间的横切风异常猛烈,一不小心就会掉下这万丈深谷。耳边的“沙沙”声又一次响起。“老胡,来了一群粽子!”胖子大叫一声。我向那林中望去,只见一群身穿迷彩服的粽子正朝我们奔来。

“快,四眼,带秃瓢上桥!我和胖子断后!”我大吼道,接着扭头对林芳道:“这些不会都是你的人吧?”林芳露出了一脸恐惧的表情,连退了好几步,这才说道:“是他们,可惜以后再也不是了。”

四眼拖起秃瓢先行跑上了浮桥,我们剩下的人且战且退,不敢恋战,我们行至桥中鞅的时候,那些僵尸忽然停住了脚步,我正想:难道现在的粽子都有恐高症?却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僵尸群中缓缓走出,轻轻一挑,割断了浮桥上要命的绳索。

电光火石间,我几乎以为自己看见的是幻觉,Shirley杨!真的是Shirley杨吗?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僵尸群中,她为何要割断维系我们几个人生命的缆桥?我被自己看见的景象弄得头昏脑涨,根本来不及多想,手中的缆绳已经滑落出去,整个人猛地跌出了悬崖。

“老胡!”我手臂忽然被人提了一把,仰头一看,发现胖子正挂在悬崖边上,他一手握住了崖边的枯木,一手死死地扣住了我的手臂。胖子整张脸憋得通红,在他旁边的断崖凸起处,有一个小小的崖壁,只够两人勉强贴壁而立,林芳大半个身子挂在崖壁外面,单手攀住了凸起的岩石。周围看不见秦四眼和秃瓢的踪影,恐怕他们已经随着断桥一起跌落谷底,摔得粉身碎骨了。

我们存活下来的三人同样是命悬一线,枯木因为承受不了两个成人的重量,已经慢慢开始倾斜,我看了看脚下云雾密布的悬崖,对胖子说:“能活一个是一个,你上去之后把林芳带好。”胖子咬着一口牙,骂道:“他娘的,胡八一,老子豁出命来罩着你,你居然敢在这种时候留遗言。我告诉你,要死一块儿死,做兄弟的有今生谁(我说粗话我该死)还指望来世。”他一说话,手上的力气难免松懈,抓住枯枝的左手一下子滑出了许多,我们两人顿时往下落了半米有余,都被吓得不敢再多说话。那厢林芳到底是行伍出身,凭着个人的毅力居然翻上了崖壁,她在我脚下大概三四米的地方站稳了脚跟,然后伸出双臂,仰头对我俩喊道:“是死是活,试一把,总比都死了的强。”

我抬头看胖子,对他说:“要不然你先撒手,我跳下去试试。”

胖子“呸”了一声:“那巴掌大的地方,你能跳得准吗?差半步可就活活摔死了。再说了,那个贼妞我可信不过。”

我说这都什么时候,你还惦记着她陷害你的那点儿破事,现在我们三个是一条绳上的蚂炸,我们死了,她一个人也爬不上去。

胖子点头,答应试一试。他努力将我晃到贴进崖壁的地方,想让我先攀住悬崖上的石头再顺着岩石攀爬下去,我们试了几次,我差点撞得粉身碎骨,连忙摆手:“你还是直接撒手,把我放下吧!”

胖子还在犹豫,林芳在下头伸长了脖子等着接我,我朝胖子比了一个军礼,然后在他的手背上狠掐了一把,“哎哟!你掐我干吗!”吃疼之下,他本能地松开了握住我的手,我一下子摔了出去,脚下不断地在空中画着步子,希望能更加接近凸起的岩台。林芳抽出腰间的皮带,两手握住皮带两端,将手臂伸出岩台,我在下落的过程中根本无法估算距离,只知道死命地一抓,整个人猛地被悬在了空中,林芳被我带得整个人趴倒在地,手臂发出了“咔”的一声脆响。我一看得手,赶忙手脚并用爬上了石台,林芳面色惨白,捂着自己的左手大臂朝我竖了一个拇指。我仰头对胖子说:“下面怎么样,能撑住吗?”

胖子两手都抓住了枯木,正在朝上头爬,他喊道:“我好得很,这种小树爬起来简直易如反掌。”还没说完,他身形一晃,险些从树端翻落下去,我的心悬在嗓子眼上,忍不住提醒他要多加小心。

林芳为了救我,自折一臂。我十分过意不去,急忙翻出背包里的夹板和绷带为她做应急处理。一时间发生了太多的意外,我心乱如底手底下分不清轻重,林芳叫唤了一下,夺下绷带说:“我没事,你冷静一下,想想怎么上去。”

我被她这么一提醒,掏出地图来比对了一下周围的山势和自然环境,不禁称奇:“按地图上的标示,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正是太阳神庙。可这里除了陡峰和峭崖,四处山石峥嵘,并没有发现到任何人类建筑的痕迹。”

就在这时,一颗人头忽然出现在悬崖正上方,四眼趴在地上,冲我们几个招手喊:“掌柜的,怎么样了?我马上丢绳子下去,你们接住。”

胖子在我们上方,正用大屁股压着枯枝苦苦挣扎着,一看四眼没事,欢呼道:“快,快丢绳子下来,你先找棵结实点儿的树拴紧点。”

我见四眼平安无恙,顺利到达了对岸,心中悬着的大石头总算掉了一块,只是不知道秃瓢是不是和他一起安全着陆了。

一旦有了援兵,我们几个人的心都松了下来,连林芳也跟着长吐了一口气。她说:“刚才那个就是你的老相好?我看,她倒是很不想见你的样子。”

我被她戳中了痛处,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现在连林芳都看见,恐怕那个割断悬桥的人真是Shirley杨不假。

“你也别多想,万事总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等咱们上去之后找到你那相好的再说。”她安慰了我几句,然后又仰头关照胖子当心。

四眼很快又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他用石块绑在绳索一端,慢慢地送了两条绳子下来,胖子先抓住其中一条为自己打了一个安全结,然后又拉紧了另外一条开始向上攀岩。

林芳虽然在关键时刻转危为安,可她痛失一批战友,心中难免会有不快。她 望着几尽下山的夕阳对我说:“人折了我也没什么办法,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加人你们的队伍,继续寻找答案。”

我说你伤成这个样子,再跟下去情况只会越来越糟。她不等我说完,即刻反驳说:“回去的桥已经断了,我的通讯设备还有求生装备都在营地里,如果你们不带我走,才是草营人命。”

我生平最怕跟女人将道理,因为但凡是个女人,她永远比你会讲道理。胖子上去之后,又费尽心思造了一个简易担架,将林芳悬了上去。等到我重见天日的时候,夕阳已经再次铺满了丛林的各个角落,金灿灿的落日照在亚马孙河上,远处不时有一群飞鸟荡过,我顿时被重返人间的喜悦所包围。直到四眼说:“刘猛没能跟上来,他牺牲了。”

初闻这个噩耗,我几乎以为这是四眼对我们开的一个恶劣的玩笑,我环顾四周的确没有发现秃瓢的踪迹,看着万丈悬崖心中一阵绞痛。一想到王清正死于火坑,秃瓢摔落悬崖,王家人马这次损失惨重,我实在不知道回去之后要如何面对王浦元的质问。一代白发送黑发,人生最凄凉的境遇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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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的牵头带领下,林芳、胖子、四眼站在魔鬼桥断崖边上,为我们逝去的同胞高歌了一曲饱含着热泪的《国际歌》。

“别的不多说,咱们要扛起同志们的遗志,将这一切的幕后真凶挖出来狠狠地教训一顿。”胖子慷慨激扬地发表了一通感想,“找到太阳神庙以后,再均一份钱出来,建立一个王氏基金,专门用来资助那些怀揣远志的摸金人。”

我说:“伙家尸骨未寒,你少开这种玩笑,找神庙人口要紧。”

当晚,我们四人席地而坐,围在髯火边,将地图和祖母绿戒指分析了半天,实在不知道如何下手,地图上最后一个坐标就是魔鬼桥,我们现在已经身处桥岸,却没瞧出半点“风景这边更好”的迹象。胖子提议继续往丛林深处走一走,说不定神庙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四眼反对说:“既然目标指定了这里,那神庙的人口必然就在我们眼前。只是我们为常识所困,还没有发现它。”

林芳问我:“瞧你的样子,像是对风水有颇高的见地。能不能通过一些中国风水术,定位神庙的位置呢?”

我说神庙它是一个宗教场所,不是阳宅更不是皇陵,想建在什么地方,全凭当权者高兴,没有什么太大的规律可循。

四眼想了想:“印加人极度崇拜太阳神,我个人认为,神庙的位置应该是在一处能常年照射到阳光的地方,至少是一处高的地方,能接近天空才是。”

胖子一拍大腿:“这个想法好,咱们不妨在附近打个游击,找找看。”

我前思后想又绕到了最初的那个传说上:“你们还记不记得王少讲的那个关于魔鬼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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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章太阳神庙

一听我的想法,胖子立刻说道:“老胡,你急疯了吧,神话也当真。”

“反正我们也没有线索,索性死马当活马医就是了。”我对四眼说,“你记性好,帮我回忆一下,关于桥另一边的世堺有什么描述。”

四眼推了一下眼镜:“只知道另一个世堺被弃神马里克接管,他在清晨的鸡鸣中输掉了赌注,主角跨过魔鬼搭造的桥回到了故乡。”

我眼前一亮:“重点就在这里,我在想也许咱们并没有真正地渡过魔鬼桥。那座浮桥不过是供先人来往所建。”

胖子不屑道:“老胡,我确定你是急疯了。你自个儿回头看看,悬崖两边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大裂谷。魔鬼桥,你倒是给我变一个瞧瞧。”

林芳沉思了一下,“也许这座桥内藏玄机,只有触碰了什么机关,或者在特定的时刻才会出现也不一定。”

我对她这个大胆的假设十分赞同,对其他人说:“我认为,最有可能的时机就是朝阳升起的那一刻,就像传说里写的那样,魔鬼会架起石桥,通往故乡。”

四眼和胖子互相看了一眼,最后妥协说死马当活马医,明天大家看个日出,要是没有什么魔鬼桥就把我踢下山去。我们四人靠仅有的水和食物度过了一个黎明前最黑暗的夜晚。

次日,我们四人趴在悬崖边上,看着朝阳一点一点地爬上山头,悬崖底下云雾缥缈,只听见“呼呼”的横断风在山间呼啸。我们的头发被吹得跟鬼一样。胖子喊道:“老胡,你这次可折了,看看,太阳晒屁股了。屁的魔鬼桥。”

我正郁闷,阳光已经在顷刻间洒满了峡谷,在阳光的直射下山间的云雾消散开来,四眼瞪大了眼睛惊呼:“快看,快看,是一座螺旋石梯!”我们纷纷凑到他的位置上往悬崖下看,只见云雾之间,有一座用青石小板搭建的栈梯一路盘旋而下,直通悬崖底部,而离我们最近的一块石板梯就在昨天胖子救命用的崖间枯木的左下方。

“我肏,这样也行!”胖子捡了一块石头丢下悬崖,正好磕碎在石板上,“我不是在做梦吧!这条天梯一直都在我们旁边,我昨天居然没看见它。”

我说现在不是说屁话的时候,咱们得赶快下去,一会儿阳光的角度就要偏过去了。到时候云雾再次凝结,咱们就得等明天了。

虽然有天梯沿途铺设,可山间的横断风还是吹得我心头发麻,生怕一不小心摔下去,落得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我们四人用绳索将彼此连接在一起,小心翼翼地下到了螺旋形的石梯上,我的脚一踩上石梯就被冰凉的地气狠狠地侵袭了一把。

“他娘的,怎么这么冷,你们几个感觉到了没有,这楼梯不像石头做的,倒像是冰块。”

四眼点点头:“悬崖下面气压陡降,温度很低。咱们御寒的衣物几乎没带什么,真要是下去之后可就麻烦了。”

可是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办法再后退半步,我走在四人中最后一个,随着日头渐渐偏移,我身后的石板在云雾弥漫的悬崖陡壁间再次消失,名副其实的魔鬼桥。到后来,我根本不敢回头,只是催促前边的胖子加快脚程。

“你催个屁啊,这破桥又陡又滑,摔死了谁负责。”

“你不回头看看,我后边的桥都消失了,再不走,咱们就被困在云里了。”

胖子回头看了一眼,惊呼不妙,晃动了满身的肥肉,一溜烟地朝石桥尽头跑了下去。俗话说的好,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胖子玩命似地带领下,我们总算是在云雾缭绕间勉强撑到了谷底。一人深谷,气温变得更低,我哆索着身体,用两手在臂膀间搓揉。四眼摘下沾满雾气的眼镜哈了一口气,没想到镜片上居然结出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这里气温太低,咱们得跑起来。胡八一,你确定太阳神庙在这里?我怎么什么都没看见?”林芳的手臂挂在脖间,四下张望了一下,焦急得原地踱起步来。

悬崖下边出奇的冷,四周大雾弥漫,可视度偏低。十步之外就看不清彼此。我对她说:“如果神庙不在这里,何必要费尽心思造这样一座魔鬼桥。咱们不清楚下面的状况,还是凑在一起走比较安全。再说了,你本来就是个拖油瓶的后备兵,就不要挑三拣四的了。”

胖子依次解开了我们身上的绳索,他搓了搓手,对我说:“先前不是告诉我,亚马孙河流域是个热带地区,可以光着膀子打太极吗?怎么现在这么冷,老胡,咱们是不是到南极了?”

我不知道如何解释这种极度的低温,向前走了几步,想看看周围的状况再说,不想脑门上“咚”的一下,不知道撞上了什么坚硬的物体。

才走了两步,就被撞了个正着,脑袋上顿时鼓起一个大包。我刚准备骂娘,就听见身后的胖子先叫了一嗓子他娘的。我心想又不是你平白无故被撞,穷叫唤个什么劲儿。不想紧接着,林芳、四眼陆续发出了惊呼。

“掌柜的,前面,你前面!”四眼瞪大了眼睛,仰视我前方。我心想全是大雾,你惊叹个屁啊!一扭头,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以为自己被人捂住了眼睛,再仔细一看,原来是浓雾退去,一根高大精致,雕刻着太阳圆盘的石柱赫然出现在我眼前。

我仰起脖子,连退了好几步,这才将整根高达三十米以上的石柱看了个大概,我又接连后退了几步,这间一座高人云端的辉煌建筑如同神话传说中的神殿一般,屹立在两峰之间,整座神庙成青灰色,采用了印加全盛时期最通用的石料搭建,整个神殿成金字塔形,顶端秃平,与埃及金字塔有明显的区别,石缝之间的缝隙十分紧密,我试了一下,只勉强够插入一片树叶的厚度。在神庙的大门口,也就是我们脚下踩着的地方,是一个用石头雕刻,堆砌起来的圆形图案,我只隐约觉得可能是印加人最崇拜的太阳神印提。很难相信千年前的印加人是如何在断崖间修建这样气势磅礴的雄伟建筑的。

“走走走,总算是找到了!咱们待在外面傻看什么,还不赶快进去。”胖子拍了我一把,兴高采烈地爬上神庙前高耸的阶梯。

神庙入口处并没我想象中的封门砖或是其他类似于大门的构造。四眼说:“印加人认为太阳神是永生的,所以通往太阳神殿的门是永不上锁的。”

我说这倒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民风体现,看来印加人的思想素质一定不错,个个都是活雷锋。林芳笑道:“再怎么不错,也是奴隶制国家。老百姓根本没有话语权,又谈什么素质,可笑至极。”

我不愿意跟她多理论,追着胖子的脚步,一路走进了这座失落了数个世纪之久的太阳神庙。下魔鬼桥之前,我让大家分别收集了一些干枯的树枝,用做照明材料。刚才谷中的气温寒冷,一直派不上用场,深入神庙之后,走了大概五六分钟的样子,气温渐渐回暖。我说总在黑暗中,肩搭着肩走也不是办法。就让四眼将最后一点儿酒精包了一些碎布料,缠在枯枝上点着了当做是火把引路。

火光一起,漆黑的雨道顿时亮堂了一大片,神庙内部也是由石料搭建而成,每隔百米都有一支豹头铜架镶嵌在壁石上头,估计是古代印加人用做放置照明器具的灯架。胖子一看灯架子就来劲,问我是不是值老多钱。四眼说:“这些都是直接用铜浆灌注出来的物件,跟墙壁融为一体,你想要,除非是把神庙的石墙一起搬回去。”

胖子想了想不再废话,又走到前头去了。再往前走,出现了分叉路口,四眼指着墙上的壁画说:“你们看,这个像迷宫一样的东西是什么?”

我急着找Shirley杨的下落,看了一眼,表示毫无兴趣,只催促大家快些上路。四眼若有所思,落在了队伍的最后面。胖子问我朝哪边走,我犹豫了一下,说:“神庙不是古墓,它是神圣的宗教藏所,一般不会设置防盗机关。在路线上咱们没有太大顾及,爱走哪边走哪边,别迷路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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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芳说:“你这个人婆婆妈妈说这么多,也没看见你选定路线。听我的走左边。”说完她大步跨人漆黑的左雨道。我和胖子无奈地比了个鬼脸,跟着她往前走,我刚抬脚,就听四眼在身后喊:“走不得,有机关!”

可我已经一脚踏人其中,不光是我,林芳和胖子都猛地回头。这时候,只听见神庙内部发出了石块移动的剧烈响声。我说死四眼,你知道不早说。他委屈道:“迷宫图上有标注,让你看,你不看。”话音未落,我脚下一空,笔直地落人了一片黑暗之中。

我从未想过在祭祀祈福用的神庙中还会设有机关,一个没留神落进了印加人的陷阱。重重地落人了漆黑的坑洞之中,我的L型手电筒只闪了一下,就彻底罢工,碎成了两半。借着最后的灯光,我好像看到一条通道,在我正前方十来米的地方。眼睛渐渐适应了环境之后,我发觉这是一间不小的石室,头顶上的陷阱盖已经重新盖上,想要出去,只能在石室里找出路,好在这里并非封闭的,我相信只要顺着印象就能在能见度不佳的石室中找到出路。

我靠着仅有的一丝光线,贝占着墙壁前进,走着走着我听见脑后一阵风过,只听得身背后“扑”地一声怪响,扭头一看,黑暗中,一双红色的眼睛正默默地注视着我,那东西乍一看长得像美洲豹子,黑皮、碧眼、钢牙、铜尾巴。可个头又比一般的美洲豹大出了许多,背上也不知道长了什么东西,形状怪异,一条粗壮的绿色植物连在它背脊上,还有一些细小的藤条覆盖在左右,像是一个寄生瘤。这怪物拗着背脊,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我忙转过身来,抄了工兵铲在手里,闪到石台一边。它把两只爪在地下略按一按,和身朝上一扑,从半空里俯冲下来。我见它扑来,慌忙一闪,晃了到它的背后。

不想那豹子反应奇快,将爪搭在地下,腰胯一掀,再次扑腾起来。我便向旁边一躲,将自己卡在了墙角,八爪金背豹见掀我不着,吼叫一声,如同晴空霹雳,震得整个石室跟着晃动。它将那铜棒一样的尾巴倒竖起来,朝我剪了下来,我急忙滚到一边。八爪金背豹一见伤不着我,顿时恼火不已。我见那八爪金背豹正在掉头,逮住了机会,双手轮起工兵铲,把吃奶的劲都使了出来,从半空中狠狠劈落下来。只听一声脆响,定睛一看,他娘的,居然砸中了石台,并未击中那畜生。

我刚才那一下敲得太急,正打在石台上,把那工兵铲折成了两截,我大骂王浦元这个老混蛋,一路上给我们提供了多少假冒伪劣产品。都说兵器这东西,一寸短一寸险,不得以,我抽出了腰间的匕首,那八爪金背豹一声咆哮,狂性大发,翻身又是一扑。我忙使出平生力气,往后连跳好几步,避其锋芒。说来也怪,我一退到墙角,它就不再上前,只是原地抛爪子。我试探性地上前挑衅了几次,这畜生无不是跑到墙角前就止住了脚步,我蹲在角落了观望了一下,发现原来这八爪金背豹的活动范围只在石台,他背脊上那跟长藤真似活的一般,将他的活动范围死死的框住了。这时,我不禁想起了丛林中常见的共生法则,难道说,这怪物,竟是与植物共生的?为了证明我的想法,我又再次靠近石台。

这时候,八爪金背豹恰好把两只前爪搭在我面前,我将匕首咬在嘴里,两只手就势把八爪金背豹头顶花皮地揪住,死命向下按住。那八爪金背豹急要挣扎,我慌忙拼死按住,不敢放松半点。

这次终于让我看了一个清楚,原来怪物的背脊的确是与一株长藤相连接,它背上一道长长的伤口,绿藤就顺着伤口插人它体内,这伤口又深又长,如果不是这八爪形,一长七短的怪藤捣乱,恐怕这只怪物早就死了。看来唯有将两者的关系斩断,我才有一线生机。

那八爪金背豹仍然死死挣扎,想把我甩开。我抬脚便朝八爪金背豹脸上一通乱踢。它惨叫连连,将背部的藤蔓绷得笔直。我一个翻身,骑在它背上,从腰间拔出匕首,迅速割断了它和那母体联系的藤蔓。那八爪金背豹一失去背后的联系便很快没了力气。我左手紧紧地揪住它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刚才用的匕首,尽平生之力,只顾往里扎。扎了十几下后,那八爪金背豹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后,才终于委顿倒地。

我长吐了一口气,瘫在地上不能动弹,很久才想起来,要去找其他人的踪影。我摸了半天 总算从口袋里翻出一盒火柴,打开一看只剩一根独苗,我点起来一看,哑然失色,只见我所在的石室里头堆满了金银宝器,就在那根长藤枯萎的角落里,还有一口半人高的金鼎。我想起Shirley杨说的,印加人为了赎救他们的国王,曾经举国上下筹备黄金,那些数量庞大的赎金后来落人了西班牙殖民之手。而当新王迁都之后,人侵者没有从国度库斯特找到半块黄金,看眼前的阵势,说不定都悉数藏在神庙中也不一定。

就在火柴熄灭的瞬间,我身后传来了声响,我警觉地一撇头,“突突突”的枪响忽然在我耳边响起,我趁着黑暗,就地一滚奔着金坛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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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章小王八

赎金室四周散落着大量的金币、金器,无一不是价值连城的印加文物。我靠在金坛里不敢多呼吸一口。赎金室的人口处,一队装备精良的外国佬手持高功率探照灯,严阵以待依次排成了两派,他们身上穿着深绿色的丛林服,外面套着防弹衣,头上戴着钢盔,手中握着AK,个个昂首挺胸,摆出了一副威武神勇的姿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这是在武装演习,等着迎接国家领导人的审阅。不一会儿工夫,皮靴的声音就在雨道里响起,我从金坛上的孔洞里往外一看,只见一个头发梳得油亮,嘴里叼着雪茄的少年小子挂着一脸冷笑走进了赎金室。

“胡爷,我知道你在里边,怎么,不肯赏脸出来聊一聊?”

我一看是王清正王大少,心中既惊又气。这小子不是早就烧死在金矿中了,怎么此刻又会带着大批佣兵,半路杀出来搅局?

难道说之前的一切都是他在装疯卖傻,故意演戏,想要混淆视听,借此打消我们的防备?想起刘猛就这么为了一个浑蛋主子枉送了性命,我恨不得立刻冲出去一口咬死这个天杀地灭的小王八蛋。可眼前这般阵势不容我冲动,只好继续潜伏在金坛中,静观敌人的行动然后再伺机突围。

小王八蛋笑了笑,不无得意道:“既然你不肯出来,我只好先请你的几位朋友喝两口茶,咱们慢慢等。”

我心中一沉,就听一阵推操叫骂的声音从甬道里传来,“小王八蛋,你有种放开你胖爷爷,咱们出去练练,看我一拳打得你王八尿满天飞,哎哟,我肏,你敢打我,我……”

果不其然,很快满脸青紫的胖子被两个黑人大兵推了进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同样被人捆住了双手的林芳。我知道大家是在无意触动机关的情况下被分散开来,没想到一切都是王清正这个小王八蛋的阴谋,看来我们这一路都是在被王家的人利用,关于神庙的事情他们掌握的信息要比我多得多。甚至说,即使没有我的参与,他们也能找到神庙,只是因为缺少最关键的戒指坐标,使得他们不能不将我纳入队伍名单之列。

胖子被人五花大绑硬是推进了赎金室,他吐了一口血沫,昂起头来对王清正一通狠骂。然后又喊道:“老胡,做兄弟的今天要是折在这里,来日给我选一处好坟。日后替我报仇的时候,记得先把王八卵摘了,兄弟在底下好拿它下酒。”

他刚说完,旁边的黑人直接举起了枪托,狠狠地砸在了胖子脸上。胖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林芳急忙在他身后挡了一下,胖子这才稳住了身形,蝴金上顿时红了一大片。王清正摇了摇头,又开始喊话:“胡掌柜的,想要你兄弟死得舒坦一点儿,你就出来亮个话。我手下这些都是粗人,一会儿要是对这二位冒犯了,你可怪不得我姓王的没有招呼你。”

林芳皱了一下眉头,站起身来对王清正说:“姓王的咱们把话挑明白了,你敢动我们一下,从今天起我要你们王家在美国永无宁日。”

王清正冷笑道:“林上校的本事我们王家自然晓得,不过嘛,一个死人总不会有本事跟我王家作对吧!”

胖子立刻将林芳推到了一边,提脚喘向王清正,不想那小子倒是比平时机灵了许多,腰腹一缩,反手给了胖子一个耳刮子,这一下打得极重,胖子狠狠地吐了一口血沫子,满嘴的鲜血,张开了大嘴要上去咬他,王清正的手下见胖子豁出命了要跟他们的主子斗个鱼死网破,不敢怠慢,四个大汉奔上前来,将胖子死死地按在地上。胖子一通挣扎,他们围成一团,提起枪托看也不看就照着他脑袋就砸,我知道自己此刻要是再不出去,胖子他们就会遇上十二分的危险,眼下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先把胖子从这群歹毒之辈的手中救下来再说。

我大力地敲了一下金坛,所有人立刻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纷纷朝我所在的坛子望了过来。王家这群佣兵的素质十分出众,面对满屋子的金银宝器没有一个擅自行动的,看来王浦元是许了他们重金,甚至有可能答应了他们在事成之后可以将神庙中的宝藏尽数取之也不一定。

我将匕首藏在靴中,然后喊道:“姓王的,你想合作就让手下的人客气点,金印的下落我已经知道了,再敢为难我兄弟,咱们就争个鱼死网破,谁也别想占着便宜。”

我一说话,藏身位置自然暴露了出去,王清正一撇头,他手下两个大兵就端着枪爬上了金币堆砌起来的钱堆。他们一左一右朝我藏身的金坛包抄了过来,我两手抓起大把金币,猛地从坛子里撒了出去,两人皆被吓了一跳,其中一个更是被足金的古金币砸中了脑门儿,我乘机单手一撑,跳出了金坛,借着势头上去就是一脚,喘得那个大兵脑袋朝下直接翻落下去,发出一阵骨头断裂的惨叫。另一个黑人大兵显然没有料到我在此刻还能镇定迎敌负隅顽抗,先是愣了一下,随后

立刻抄起步枪朝我瞄准。我一看不好,脚下朝着他下盘一扫,将他垫脚用的金币堆踢散了大半,他身形一晃,手中的枪立刻飞了出去。我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绝好机会,罩着他脑门儿一通狠撞,那黑人看似彪壮,实则不堪一击,被我撞得晕头转向摔落金堆,哼都没哼一声就晕死过去。

我本想乘着这股势头将王家大少擒来当个人质,不料这小子不但心思歹毒而且防范意识极强,一点儿都不像先前表现出来的执绔子弟。他吞了一口烟,退到人盾后面,然后又将林芳推了出来。

“胡爷,我的人都让你打了,气也该消了,我现在放了林姑娘,只留你兄弟一人在这儿,这个人情,你是不是该好好惦念一下。”

林芳站在两路人马中间,她朝我看了一眼,我冲下金堆将她拉了过来。王清正笑道:“这里四下封闭,只有一条道通到外边。石室里面我的人早就搜查过了,没有霸王印的影子。胡爷你要是知道金印的下落,我们也好合作,否则的话,哼哼。”

王清正这一招十分毒辣,他不想轻易得罪林芳,又想从我手中套出金印的下落,所以假借放人为名,实则是在逼我就范。如果因为我,其他人受了连累,他出去之后大可以放话,说是胡八一不讲道义,才害死大家。

我一边给林芳解绳子,一边对王清正喊话:“这件事可大可小,王家的人要是真有诚意,我看一切都好商量。”

林芳说:“你不能信他,王家世代出的都是奸商俊户。东西一到手,我们这几个人都得被他一锅端。”

我绕到林芳背后,借着给她解绳子的机会,将手枪塞进了她屁股兜上的口袋里,小声说:“我兄弟交给你了,机会一到,你务必带着他逃。”说完,我将林芳推到一边,大步走向被人墙掩护得结结实实的王家大少。

一走近这伙不要命的匪兵,腾腾的杀气扑面而来,胖子被两个大兵用枪杆子架在一边,脸颊上青紫了大片,外衣早就被撕扯成了破布条。他见我过来,一个劲儿地摇头。我眨了眨眼,让他安心。随即对人墙后头的王清正说:“是不是龟孙子当久了,都好养成一个缩头缩脑的毛病。金印的下落我有,可有些事情我一直没弄明白,所以暂时不想告诉你。”

王清正的副官傻乎乎地问:“你想知道什么,怎么样才肯告诉我们?”

我理了理头发,不屑地说:“千金难买爷高兴,让你家少爷学两声龟叫,兴许我就说了。”

那个副官被憋了一脸菜青,王清正瞪起眼睛狠刷了他一耳光。推开人墙,走到我跟前叫板说:“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我姓王的讲道义。保管叫你们做一个睁眼鬼。”

我见他上钩,心中暗喜,故意板着脸问:“金印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抢。”

王清正露出一张极其狠琐的笑脸,拍了拍腰间的口袋:“你们这些下等人盗墓掘坟,为的顺几件趁手的古物出去换两口饭吃。”

胖子哼了一声,讥笑道:“和着你们王家盗古墓、挖神庙,是为了解放全人类?我呸,少(我说粗话我该死)给自己脸上贴金。”

王大少并不理睬胖子,他脸上露出了一种狂热的表情,向我跨近了一大步:“印加人的不老泉,长生不老,返老还童的圣泉,就在这里,就埋在太阳神殿下面!只要找金印,我就能打开圣泉的人口,我们王家、我们王家的事业,就可以千秋万载……”

我挥起拳头狠狠地击中了他的下颖,冲林芳喊了一嗓子。她反应极快,抬手连发三枪,将按住胖子的守卫击毙。对方人数虽多,可我们三人胜在兵少将精,我飞身扑向人口处的机关,将活动的石板用力推了进去。顿时整个赎金室都开始晃动,石室中间的地板发出了“咔咔”的巨响,一个雕刻着太阳神印提神像的力柱从地底缓缓升起,力柱上的太阳神有三眼,双手朝天将象征着力量的金印稳稳地拖在掌中。我乘其他人惶恐之际,一把将力柱上方供奉的金印夺至怀中。

王清正一见金印现世,再也不用假装客气,他手下的佣兵纷纷朝我开火,林芳拖着胖子一路往甬道外面跑,胖子大喊:“放手,老胡还在里边。”我翻滚在地,一边往墙边靠拢,一边对胖子喊:“快走,我有办法。”

原本缓缓上升的力柱因为陡然失去了来自金印的压力,一下子停止了上升,雨道人口处的封门砖在瞬间砸了下来,几个大兵上前推抬,想要破一个出口。我笑道:“一般墓室的封门砖少说也有两吨的重量,你们这辈子是别想活着出去了。”佣兵们一下子混乱起来,王清正气得牙痒痒:“给我先毙了这个混蛋!”所有人立刻抄起家伙朝我疯狂地射击,就在这时赎金室墙壁四角上的豹纹神像一下子张开了血盆大口,如瀑的亚马孙河水顿时倾灌进来,将所有人都冲得人仰马翻。我

事前早就准备,牢牢地攀住了被切断的长藤,顺着它一路潜入水中。上边的人还在不停地朝水中扫射。只听一个声音喊道:“少爷,撑不住了。这地方马上就要塌了,快走。”赎金室中的水位急速上升,我在水下也被波浪不断地翻滚冲击着,如果不是有长藤的牵引,恐怕早就丧命洪流之中。我顺藤摸瓜,凭长藤伸入赎金室的通道口,摸到了墙边,这根巨藤有成年男子的腰杆子粗,由无数细小的藤蔓缠绕扭曲而成,我抽出匕首沿着墙缝与巨藤交接处连割了好几刀,无奈水下阻力

太大,只是挑断了巨藤上面的几撮小根须,想要闯出一处能供我逃生用的通道,恐怕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完成的工作。我心中悔恨,都怪自己没有事先调查清楚,以为长藤能带着我逃出生天,哪想通道口早就被千年老藤堵死,我这个摸金人终归是要葬身古墓之中,只是一想到自己将要客死他乡,心中不免懊恼。这时我身后的水纹忽然发生了巨大的波动,不断翻滚的气泡大大影响了水下的可视度,我只觉得脚上有一个巨大的力量正拖着我飞快地下沉,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整

个人已经被拖离了冰冷的河水。巨大的压力差与氧气在第一时间将我打得几乎昏死过去,我浑身是水又重又沉,躺在地上喘了好一会儿工夫,才渐渐看清了眼前的人。四眼趴在我上面,一个劲地狠拍我的脸颊,看他的样子几乎要哭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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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掌柜的,掌柜的!快醒醒,醒醒,你可别吓唬我。”

我被他“啪啪”连甩了两个耳光,吐了满地的酸水,脑袋总算清醒过来。我爬起来一看,只见自己置身在一处长满藤蔓和苔藓的小石室中,石室里边堆满了各式动物的骸骨,我脚边就是一段被炸得稀巴烂的巨藤,一张朴实无华的石桌正好堵在缺口上边,桌子底下不断地有河水溢出。四眼见我醒来,长出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幸好我在这边发现得早,这颗手雷便宜你了。”

原来这间小石室是连通赎金室与巨藤之间的换气室,美洲豹就是通过这些穿插在墓室各处的小换气室自由出入,肆意袭击入侵古墓的盗墓者。被我切断的长藤,只是隐藏在这座墓室里的冰山一角,相信在其他地方还有更多这样的输养长藤。

四眼说:“我和你们被机关分离之后,就掉进了这里。摸了半天也没找着出路,后来我发现这根长藤连接了一处通道,似乎是通向什么地方的,就试着用手雷把它炸开,没想到大水一下子灌了进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这张石桌推了过来,想堵住缺口。你猜这么着,我一回头的工夫,你就跟河水一道被冲了进来。这真是天大的造化。”

我说你小子的狗屎运不是一般的好,我们几个被野兽追着满屋子跑,你一个人闲里偷安,在这里看热闹。秦四眼推了推眼镜,很严肃地说:“我这可不是光靠运气,进门的时候我就叫你们多留意墙上刻的迷宫地图。是你们自己不愿留心。”

当初进入太阳神庙的时候,我只顾研究赎金室的机关图,压根没有去关心其他东西,秦四眼不愧是桑老爷子御用的大律师,观察现场比所有人都仔细。我向他赔了声不是,环视这间小石室问:“现在唯一的出口已经被堵上了,咱们得另寻出路。你掉进来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过机关是从哪里发动的?”

秦四眼身上的衬衫早就被河水淋了个透,他脱掉外衣拧了拧,甩头说:“事出突然,我连自己怎么掉下来的都不知道。不过这间石室我在迷宫图上见过,应该是在神庙最底下一层,这些骨头大概都是被守护神庙的野兽所猎食的动物和人。这地方就相当于是它们吃饭的集体食堂,要出去不是难事,我只怕外面还有跟多的野兽在等着咱们。”

我想起在赎金室外与八爪金背豹的那番殊死搏斗,颊上又冒了一层冷汗。不过眼下胖子和林芳下落不明,虽然暂时将王家的顾拥兵困在了赎金室里,可谁知道王清正那个小王八又会折腾出什么妖蛾子来。既然Shirley杨就在神庙之中,我必当竭尽全力将她找出来。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四眼你要有顾忌,就留在这里等我……”我话还没说完,四眼忽然捂住了我的嘴,我眨眨眼睛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皱了一下眉头,拿食指指了指东边墙角下的石块。

我仔细便听之下,闻得一阵患患窜窜的微响。我俩靠在墙边,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住了那块正在一点一点向上移动的石块。四眼的步枪早在魔鬼桥上的时候就已经遗失,我手中唯一能派上用场的也只有匕首,如果此刻再钻进来一匹金背兽或是别的什么怪物,只怕我们很难有机会活着走出神庙。

石板发出的摩擦声越来越响,大半块石板已经冒出头来,我反手抄起匕首,想要来一个先下手为强,不想对手十分狡猾,居然先将整块石板顶了上来,我半个身子一闪,避开了石板,还未来得及补上一刀。就听有人喊道:“自己人,别乱来。”

定眼一看,胖子头上顶着半截豹皮,从石板下钻出了大半个身子。不过因为体型的缘故将他卡了个正着,此刻正不好意思地冲我们憨笑。

我和四眼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他从石壁中拉扯出来,紧接着林芳也从缺口处滚了进来,她手臂上的破烂纱布已经换成了豹皮和豹骨,胖子颇为骄傲地说:“借花献佛,用老胡你猎的豹子给她换了一副新夹板,你还别说,猎豹的骨头还真硬,拗了半天才取下两节。”

林芳抬脚玩笑式地给了他一屁股,我们四人都没想到能在变化莫测的神庙里找到彼此。四眼笑了一下,无奈道:“真服了你们几个。掌柜的,你还要不要找媳妇了,咱们离神庙大殿已经不远了。”

胖子颇为惊讶:“怎么,秦四眼认路了?”

我说:“谁让咱们进来的时候不注意看标示牌,这小子过目不忘,少了他,我们这趟还真是寸步难行。”

秦四眼凭借着记忆,一路带着我们穿过悠长阴森的雨道,很快就来到了一扇双开四合的石制大门前,大门高三米有余,在石门的主体上雕刻着精致繁复的日印花图案,又有三眼长须的智者形象点缀左右。胖子上前卯足了力气推了一把,石门纹丝不动。林芳仰头望着高大的石门说:“这里应该是通往神庙中心祭祀台的门,这两扇石门在平常时候是封闭的,只有当举行重大祭祀的时候,才会从里面打开。你们看大门上面连个锁眼都没有。”

四眼不解道:“既然是门,为什么连锁眼都不开一个,这叫人怎么进去?”

我举起火把,在雕刻的凸起处拍打敲击:“一个门,如果没有锁,那说明压根就没打算打开。我看这地方另有蹊跷。”

正说着,沉重的石门忽然发出了一声响彻亘古的声响,长久未曾启动的机关挂链发出了“咔咔”的声响,门缝间扑鼻的灰尘便随着巨大的响声,将一个被尘封了数个世纪之久的世堺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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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章黄金大道

“我的个娘啊,金子啊,满地的金子!”胖子手中的火把一下子摔落在地。我们四人无不被眼前壮丽的景色所震惊,一条黄金打造的大道在我们眼前铺设开去,笔直地通往正前方的祭祀台。祭祀台的中鞅是一株我从未见过的巨大植物,它深深地扎根在神庙中心位置,从树身上衍生出来的藤蔓错枝密密麻麻爬满了四壁的石墙。植物的顶端早就顶破了建筑物的天顶,如同一条冲天的巨龙,透过树枝间的缝隙,连外边的星空都隐约可见。

我忍不住趴在地上,用手抚摸起这条用金子铸造而成的黄金大道。印加人的冶炼工艺十分精湛,铺设在地上的金砖光滑如镜,金砖和金砖之间没有一丝缝隙。四眼和胖子想尽了一切办法,还是无法撬动半分。四眼指着前方的祭台说:“你们看那棵巨木,恐泊它就是给神庙中的野兽提供养分的罪魁祸首。”

我对那些背上连着藤枝的野兽十分忌讳,叮嘱大家,待会儿上去的时候要小心行事。林芳将胖子从地上揪了起来,呵斥道:“男子汉大丈夫,见了金子就腿软,你们摸金校尉难道就这点儿本事。”

胖子哼了一声快步跑踏上祭台中鞅的巨木,四眼说:“这是印加帝国的国花,日印花,不过我从未听说过日印花能长成这么大一株,这座神庙简直就是以它为中心而建造的。”

我说:“见怪不怪,它都能给野兽输养共生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咱们这趟来是为了找Shirley杨,然后捉拿博物馆一案的幕后黑手,你们待会儿可别见财起意。”

胖子嘀咕了一声,大致意思是摸金符都挂上了,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林芳为人谨慎,她爬上错综复杂的藤枝四处眺望了一下,对我说:“没看见你那 个宝贝媳妇儿,王家的人马好像也没追到这里。你们到底想找什么东西,这里除了一株史前巨木,我可没看见什么稀奇的东西。”

胖子指着我们走过来的黄金大道叫喊:“这是什么,金子铺的路啊,这还不够稀奇的。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在美国长大的娘们儿是吃什么长大的。”

林芳说:“看来美国的西部拓荒史你是没有读过了,当年在西部淘金的美国牛仔也曾经发现过一条类似的黄金大道,据说当时在西部挖出来的金脉有百十米长,都是纯度极高的优质矿藏,不过,他们后来因为分赃不均导致自相残杀,最后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来,所以像这样的黄金大道,也被我们叫做黄泉大道。”

胖子狡辩:“既然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这个故事你又是从何而知。黄金就是黄金,你少唬人。”

我怕这两人再吵起来,只好出面调解:“你多大了,跟一个女人计较。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试图跟女人讲逻辑,她们本身就是没有逻辑的人。哎,我说,你不是又看上人家了吧!”

“去去去,谁会看上这个凶婆娘,母老虎有一只就够了,你自己好好享受去吧。等找着了Shirley杨,我看你再敢猖狂。”

我拿出费尽万般艰辛夺来的金印,心中不是个滋味,这就好比你全副武装想跟敌人干一架,可到了约好地点一看,一个人都没有。你自己空悲切。四眼和胖子纷纷爬上巨大的日印花树,想在枝叶茂密的树枝根叶间找寻线索。

我站在树端眺望整个祭祀室。神殿中鞅一条黄金大道直通石门,四周空旷入野,墙壁上爬满了日印花的藤蔓,这株老树根基盘错,我听说热带丛里中的植物平均寿命要高出平常许多,不过像这样一棵参天顶地的庞然巨物可真不多见。此刻我更关心的是Shirley杨的下落,我们找了一路,从美国追到秘鲁,从繁华多姿的都市追到人烟罕至的丛林。除了在魔鬼桥上的那次不愉快的相遇之外,再也没有看到Shirley杨的踪影。她到底去了什么地方?我和她之间是不是发生了什

么误会,才会导致反目成仇?

正想得出神,头顶上忽然被一块小石子砸了一下,我抬头一看,一个肥大的人影正在我头顶上的藤蔓上慢慢地往下爬,刚才的小石子就是被他带动,才从建筑物上脱落下来的,我喊道:“胖子,你不会注意一点,爬那么高的地方干吗,树顶上又没有吃的。”

“老胡,你叫我?”胖子的声音从我后方远远地传来,我回头一看,他正趴在黄金大道上研究如何将金子挖出来。“你什么时候又跑回去了?”我问完才觉得不对劲,如果胖子在我身后,那头顶上是什么?

我再次将视线集中到树顶,只见那个人影正在一点一点地向我靠近,他动作僵硬、脑袋朝下、同手同脚,“毗溜”一下就消失在茂密的藤蔓之间。我更加肯定这人不是胖子,而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从天顶上的缝隙中爬人神庙的人。

四眼和林芳本来忙里偷闲,正在树冠底下聊着什么,一听见我的呼喊立刻站起身来询问。

我说:“有东西从外边爬进来了,看着像人,不过又不太像。”

胖子灰溜溜地从黄金大道上跑了回来,见我们开小会,就问:“怎么着?不是要开批斗大会批斗我吧?”

我说:“你试图私挖第三世堺国家黄金的问题咱们待会儿再讨论,我刚才好像看见什么东西在树上动。”

胖子不屑道:“林子里头什么东西最多,猴子狈!指不定是住在树上的老猴子看你俊俏,想收了做女婿。”

这时,又有大量的石屑从我们头顶落了下来,林芳抖了抖头,眯起眼睛朝树冠顶端望去,她的脸色霎时间变得惨白:“我的人,是我的人下来了。”

我心想自己的队伍跟上来是好事啊,你怕个什么劲儿,紧接着猛地一想,他娘的,林芳的部队不是在林子里早就死光了吗?

事实总是胜于雄辩,逆着漫天的星光,只见从神庙天顶的缝隙处,不断地有人影涌人,他们行动速度有的极快、有的极慢,成发散状,从巨树的各个角落朝着我们逼近。如果不是因为早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死掉,我甚至会以为这是一支配合无间的特种部队。

“抄家伙,跑!”我将手头唯一一支手枪丢给林芳,转身招呼大家跑路。胖子捂着工兵铲一路跟在林芳后头跳下巨树。我自己连爬带滚从树上往下跑,后悔自己刚才不该爬到那么高的地方,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一时半会儿想从树上逃掉,真是比登天还难。

胖子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一路护着林芳在树权藤蔓间逃窜,完全不顾我这个做兄弟的。这个时候,地面忽然传来了猛烈的撞击声,我心想又出了什么么峨子,低头趴在脚下的藤蔓缝隙间一看,只见一只巨大的黑色手掌破土而出,连带着伸出来大半个皮肤枯如老木的手臂。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更多的黑掌从地下伸了出来掀起层层泥土。四眼本来已经跑到树下,一见我趴在树权间,急忙折回来问怎么回事儿。

我说:“这趟事大,咱们脚底下全是粽子。”四眼朝树缝里看了一眼,整个人忽然一个踉跄向后头仰去,“掌柜的,救我!”

一只破土而出的黑皮棕子从树缝间伸出了魔掌,死死地扣住了四眼的左脚,将他整个人拖下去大半。窄小的树缝将四眼半个身体卡在中间,他吃疼地大叫起来,“我的腿要断了,快拉我上去。”

我不敢怠慢,顾不上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一个猛子飞扑上去,凸起的藤蔓狠狠地磕在我的腹部,我忍住巨痛一把抓住了四眼的双手,此刻他整个人又被树下的黑皮粽子硬拖下去半分,口中已经溢出了鲜血,我死命拽住他的手臂大叫:“胖子,你他娘的死到哪里去了,快来帮忙!”

这时我身后发出了巨大地震动,不断地有“咚”、“咚”的巨响传来,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原来是那些顺着树干朝下攀岩的死人部队觉得行动速度太慢,在一声凄厉的哨声中径直从十来米高的树冠上飞扑下来。其中一具正好猛地砸在我旁边,百来十斤的尸体一落地,先是把厚厚的藤蔓砸了个窟窿,我被飞溅的树枝刮得遍体鳞伤,可丝毫不敢松懈手中的力气,害怕我一松手四眼就会被那些黑皮僵尸拖了下去啃个尸骨无存。空中不断有尸体砸落,原本铺满地面的藤蔓被砸出

了一个又一个人形窟窿,那些从地底钻出来的僵尸瞧准了机会,就接连翻了上来。

抓住四眼的黑皮僵尸力气极大,他拖着四眼,连带将我一同拽出了好几米。胖子原本已经跑上黄金大道,一见我蒙难,急忙高举工兵铲,大吼一声冲了上来。这时四眼已经被树缝卡得进气多出气少,渐渐支持不住就要昏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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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胡,接家伙!”胖子蹬上巨木,将铲子摔到我身边,我连续够了好几次,才将它握住。武器到手,我不敢迟疑,一铲子直接插入树缝里头,先将卡在四眼胸口的藤蔓断了个干净。

“老胡,跑,僵尸,僵尸出来了!”胖子在树根处急得直跳脚。指着我身后逐渐变多的黑皮僵尸大叫,“都赶上一个加强排了,这什么破神庙,简直是粽子养殖场。”

眼看就要被棕子军团包围,我急忙跳下树缝,那只抓着四眼不放的黑皮粽子已经有大半个身子探出泥土。他身上的皮肤坚硬如石,我连砍了几铲子,他还是纹丝不动一点也没有撒手的意思,我见四眼的左脚已经渗出了血丝,知道再不抓紧他这只脚就算废了。也顾不上周围越集越多的老粽子,双手紧握铲柄,卯足了力气朝那只扣进四眼皮肉里的黑爪上剁了下去,黑色的汁液一下子飞溅出来,腥得我差点背过气去。僵尸原本就是死人,自然不会有疼痛的意识,他只是寻找本

能想要扑人,失去了一只手臂之后,继续在土中挣扎,想要冲出来伤人。其余黑粽子几近破土成功,眼看我就要被黑压压的群尸包围。

胖子此刻已经扑到树缝边上,朝我伸手:“老胡,快上来。”我扛起四眼,踩着僵尸的脑袋往上翻爬。一出树洞才发现回天乏术,整个祭祀台周围已经聚满了黑皮僵尸,根本下不去脚。我当了这么久的摸金校尉,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壮观的群尸乱舞。心中不免慌张:难道我老胡英明一世,今天就要葬身在这个粽子坑里?

第三十一章毁灭

“老胡,你这趟可把我拖累惨了。好在林芳那婆娘跑得快,要不然又多一个陪葬的。”我和胖子蹲在祭祀台上,叼着烟屁股,旁边躺着昏迷不醒的秦四眼。而我们脚下就是浩如烟海的僵尸军团,他们一个个伸长了手臂,想要将我们拖进尸堆。

“死开,死开,一边儿凉快去!”我把烟屁股按在脑袋仰得高高的僵尸头上,心中十分烦躁。这个石砌的祭台高达两米,僵尸们关节僵硬无法弯曲攀爬,只能一个劲儿地在地上蹦跳,一时半会儿还幸我们没辙。不过我们此刻仅有的安身之所就是这个小小的三尺平台,祭台下面站满了青面撩牙的黑皮僵尸,我们就如同被困在孤岛上的鲁滨逊,还带着一个重伤昏迷的伤员,没有一丝办法。

“鲁滨逊也比我们强啊!”胖子皱粉眉,将烟头丢下祭台。他砍个筏子也就漂出去了。“咱们现在一穷二白,就是给条快艇也冲不出去。”

我实在不明白,神庙中怎么会埋了如此多的尸体,而他们几乎是在瞬间尸变破土而出,似乎是专门返回阳间找我晦气的。

“你注意到没有,这些棕子是怎么出来的?”我回忆起最初从天顶上顺着藤蔓往下爬的尸体,心中燃起了疑问,“当时我只看到林芳的队友的尸体在顺着树干往下爬,后来,是不是有什么声音,像信号一样的响了?”

胖子想了一下:“是有挺刺耳的声音,有点像拉练的哨子声。难不成,有哪个天杀的王八蛋在暗处算计我们?”

“很有可能,我听说坊间有许多秘术能够御尸伤人。刚才的哨声说不定就是有人在暗中操控这些粽子。”

“我不是在听说书的吧?”胖子挠了挠头,“这都什么年代了,飞机大炮漫天飞,还有哪个老古董会用粽子伤人。不过你还别说,这也是一条发财致富的捷径。回头咱们雇一个排的粽子帮农民伯伯种田,又节约劳动力又不浪费口粮。”

我叹了一口气:“先别琢磨着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了,咱们能不能活着出去还是个严重的问题,它 们已经将前后的出路都封死了,回头活活困死在祭台上,传出去可不就是一个天大笑话。”

胖子眺望了不远处的黄金大道:“薄薄一层粽子墙,困死摸金盗墓人。自由之门在呼唤,叫我如何不心疼。”

我说:“你歇菜了吧,都要死了还做诗。想两句遗言刻在桌子上才是真的。”

胖子微微抽动了一下鼻翼:“老胡,我已经准备好为贡浐主乂献身了,你把我喘下去吧!找个机会逃跑。”

我说:“不至于这么绝。既然是有人暗中操纵这些粽子,他必然是有目的性地将咱们围困在这里。咱们就在这里跟他耗,看他什么时候肯露出狐狸尾巴。”

胖子说:“一切都是我们的推断,万一没有这么个人,咱们不是要饿死在神庙里头?”

我很肯定地说:“不,绝对有。而且这个人的身份,我已经猜的八\九不离十了。”

就在这时,一幕奇异的景象忽然出现,只闻一声刺耳的哨声,原本毫无秩序堆积在祭台四周的棕子忽然自动退避躲让开来。

胖子惊道:“肏,粽子列队,不是要欢迎棕子王阅兵吧?”

我笑道:“你看好了,对方沉不住气,要出来搅局了。”

黑皮粽子让出了一条供两人并行的通道,从祭祀室大门口一路直通到我们所在的祭台。两个熟悉的身影缓缓从大门口走来,我和胖子冷着脸站起身来,看着对方一点一点地向自己靠近。

胖子低声问:“这小兔崽子谁啊,一脸苦瓜相。”

输人不输阵,我死死地盯着对方,向胖子介绍说:“人民内部的毒瘤、返动组织的头子、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叛徒,竹竿子。”

胖子点头,“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大叛徒,果然一脸欠打的贼样。”他又问,“可是他旁边那个女的,好眼熟啊!咱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

我在胖子头上敲了一个老姜:“那是Shirley杨!”

胖子揉头,解释说:“我当然知道那是Shirley杨,我这不是好奇,你媳妇怎么叛变割命,跟返动派走到一块儿去了。”

“没看见她眼神涣散,脚步虚乏吗?很明显,她是受人控制的。”我噜起袖子,两手叉腰,再也憋不住心头的火气,想要跳下去将对方狠揍一顿。

胖子一把捞住我:“老胡,冷静。我怎么看着他们身后好像还有一个人?”

我定眼一看,果然有一个黑色的身影如幽灵一般尾随在两人身后。心中不禁一凛:这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阎王,怎么以前一直没见过。

我们这一路走来,一直没有与竹竿子的人马正面交锋,原以为他们只是轻装上阵,想在速度上超越我们,没想到对方根本只来了两个人,难怪一直领先我们那么多。

竹竿子走至祭台前,笑了笑。他身边的Shirley杨一直低着头不说话,身形不断地打着晃,好像喝醉酒一样,只要稍微一碰就会摔倒。

“金印交出来,人还给你。”竹竿子说话一如既住的简单明了,胖子未曾见识过他的手段,虎着脸凶他说:“别以为人多我们就怕你。快点把Shirley杨交出来,胖爷爷饶你不死。”

竹竿子提了一下手指,我以为他要发什么暗器。没想到我们身后忽然扑来一阵腥风,我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儿,一道黑影已经闪过跟前,将胖子从祭台上扑了下去。待我看清楚之后心中大骇,只见一只四肢灵活的重量型尸体已经将胖子死死地按在了地上。他长着一张腐烂的大嘴,将嘴凑在胖子脸上,好像随时都会一口啃下去。胖子憋住了呼吸,躺在地上不敢动弹。

我从未见过有行动如此灵活的粽子,心中不免生疑。竹竿子说:“再给你一次机会,交出金印。女人、朋友都还给你。”

我心说屁话,你小子是个狼心狗肺的歹毒货,东西真要是交到你手上,我们三个哪还有活路。我装出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怕这小子看出金印就藏在我身上,他见我不肯就范,微微摇了确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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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3: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五,你怎么了?”忽然一个声音从竹竿子背后透了过来,那声音又沉又哑,一点也不像是从人嘴里发出来的。

竹竿子一听这声音,浑身好像抖了一下,恭敬地往边上让了一让,正好将那个一直贴在他背后的神秘黑影露了出来。

站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干瘪枯瘦的老人,整个人罩在一件宽大的黑袍之中,看不清相貌,只有半只枯如朽木的手掌露在袖子外边。如果不是亲眼看见袍子底下透着半截白帮黑面的老布鞋,我几乎认为这是一件凭空飘浮的空衣。

难道,这个老家伙就是竹竿子背叛一源斋的原因,他就是传说中的“东家”!

老头子一亮相,竹竿子就解释说:“他就是我提过的胡八一,摸金校尉。”

“哦?倒是真传?”

“并非嫡传弟子,不过是个半路出家的野狐禅。”

“嗯,”老家伙架子极大,他看都不看我一眼,只对竹竿子说,“小五你做事,还是太过寡断。不过取一个金印而已……”

我听他这话,以为老头子是要上来硬抢,心中打定主意,他要是敢恃粽行凶,我就将金印吞下肚去,死个干净,免得再受群棕撕咬之苦。不料老头子一抬手,只是轻拍了Shirley杨一肩。

“你要对她干什么!”我怕他对Shirley杨不利,高声厉喝冲上前去要将他一拳放倒。哪曾想Shirley杨忽然之间像换了个人一样,迅速挡在我面前。我心中既喜又惊,伸手要拉她过来。结果,她却从背后掏出一把手枪,吓得我不敢轻举妄动。

“杨指导员,你清醒一点儿,把枪放下再说。”我朝她摆了摆手,生怕她鬼迷心窍,一狠心将我击毙,Shirley杨的枪法我可是见识过的,不可小觑。

她眼神涣散,掌中紧紧地握着手枪。说话间已经抬起手臂,眼睛眨也不眨,朝着自己的左肩“砰”地一声扣动了扳机。鲜血立刻如泉水一般涌了出来,她竟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一般,只是身体晃了一晃,随即又瞄准了自己的膝盖。

“不要!金印给你,给你!”我再也忍受不住这种揪心割肉般的痛苦,生怕老家伙又让Shirley杨做出自残的行为。我从裤兜里掏出那枚小小的金印,因为太过紧张,手指不断地颤抖,金印有好几次险些掉在地上。

竹竿子脸上也露出不忍的神情,他开口说:“早点儿把金印拿出来,她也不会受苦。胡八一,你真是名副其实的丧门星。”他走到我跟前将金印一把夺了过去。我要不是看Shirley杨还受他们控制,我真想一拳打烂这些浑蛋的脸。

干瘪老人轻蔑地笑了一声,Shirley杨应声而倒。我冲上前要扶她,那干瘪老人缺如同鬼魅一般飘到了我面前,将我拦住。

“金印已经给你了,还想怎么样!”我充满了怒火,那一刻几乎想要把拳头揍进他的胸膛里,打穿打透才能解恨。

老头并不说话,探出一只枯手,他手上的指甲奇长无比,在我眼前晃了一下,我本以为他是要夺我双目,不料老头的手势急转直下,一下子挑开了我的衣襟。我胸前挂的是Shirley杨失踪时留下的摸金符,搬山道人鹤鸽哨的遗物。干瘪老头用长得几乎打卷的指甲挑起摸金符,放在手中玩了一下,随即又将我狠狠地推开。他这一推看似轻描淡写,力道却是出奇得大,我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他拍飞出去。

“老胡!”胖子虽然被胖粽子压在身下,依旧不忘不了观望形势,他见我被老头一掌拍飞忍不住大叫起来。

我一落地直接撞在了祭台的砒柱上,背脊瞬间像是被人抽出来一样,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眼前一片漆黑。

竹竿子从背包中抽出一根三尺有余的金色长棍,看样子就是他用公主面具从克瑞莫人手中骗来的金杖,我一直不知道这鬼东西有什么宝贝的,一边忍着巨痛不吭声,一边观望形势。竹竿子将金印倒置,又将金杖竖直着朝金印敲了过去,只听“咔嚓”一声,两件物体居然合为一体,我这才明白,原来这是一件二合一的法宝,非要双剑合璧才能完整。只是不懂他与那古怪老头是出于什么目的,千方百计的要将这件印加秘宝抢到手。

“师祖过目,钥匙已经取出来了。”竹竿子双手朝上,将腰身压低,毕恭毕敬地将金杖献上去给了老头。

他单手提起金杖,轻飘飘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几次想伸手拉住他,可手上一点儿知觉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头走上了祭台。他将晕倒在石台上的四眼一下子摔了出去,四眼在台阶上连滚了几圈,最后倒在我身边,脸上的眼镜早就碎成了玻璃渣子。

老头子两手轻抚台面,自言自语道:“就在这里……就在这里……”说完,他高举金杖,朝着石台狠狠地插了进去。

说来也怪,看似结实的祭台,一下子被金杖戮穿。整个祭祀室猛地抖动了一下,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可随后晃动越来越剧烈。我忍住巨疼,半撑起身体:“你们想干什么,神庙要塌了!”

老头毫不理会我的警告,将金杖拔出石台,续而又是一下猛力地贯穿。这个时候,神庙的天顶已经出现了一道巨大的裂缝,不少岩石脱落下来,将站在两旁的黑皮粽子砸成了肉酱。我见那老头如疯魔一般,自知无论如何再也不能坐以待毙,咬紧了牙关想要站起来阻止他这一疯狂的毁灭行径。

我才一动,手边忽然被一个冰凉的东西碰了一下,我低头去看,只见四眼面朝着我,偷偷地眨了一下眼。他动了动手指,用血水在地上写了一个“逃”字。我抬头再去看竹竿子和老头,试着咳嗽了一声,他们都在全神贯注地注视着祭台,并没有将我们这几个受伤待宰的羔羊放在眼中。我立刻俯身问四眼:“你伤得怎么样,能不能动?”他点了点头,不断地拿眼角瞄着出口处的黄金大道。我估算了一下距离,咬牙说:“胖子还在他们手里,这个地方马上就要崩塌了,一会儿,你带Shirley杨先跑。我留下来拖延时间。”

“你们在干什么!”竹竿子本来站在老头身后,神庙剧烈地晃动并没有扰乱他注意力,他转过头来,厉眼扫了我和四眼一下,冷笑:“垂死挣扎!看我现在就来收拾你们。”

我知道再不行动就来不及逃生,大喝一声:“胖子开枪!”竹竿子惊慌地扭头,看见胖子还被大粽子死死压在地上,知道是我耍的花样,不禁大喝一声。可惜我早就准备,趁他分神的瞬间,鼓起全身的力气飞扑上去。四眼立马从地上爬起,朝一直昏迷不醒的Shirley杨跑了过去。我见计划成功,心中杀意大盛,两手死死地掐住了竹竿子的颈脖。他没料到我受了重伤还能如此凶悍,先被我压在地上,然后两人扭打着翻滚起来。这个时候,那干瘪老头仿佛不存在世间,全然不理睬我们的搏斗,他大力拔起金杖,狂笑不止,也不知道一个人傻乐个什么劲儿。

竹竿子对他大叫:“快,快,还差最后一下。”我听不懂他们的暗语,只看见神庙的墙角已经开始坍塌崩坏,巨大的石块在无数灰尘的包围下纷纷倾泻下来,连地表都出现了裂缝。

竹竿子被我压在身下,提膝一撞,正中我受伤的腰腹。我吃疼之下,松开了双手被他连踹两脚,踢飞出去。

“老胡,顶住,我来了。”原来是胖子趁着神庙解体之际从僵尸身下钻了出来,他上来就是一个飞扑,用独门绝技“重磅炸弹”将竹竿子一击绝杀。

我怕干瘪老头有异,急忙又看了一眼祭台,只见他使出全力,黑色的外套一抖。金杖整个没人祭台之中。

“轰”的一声巨响,远处的日印花树慢慢发出了即将倒塌的悲鸣。“大家快跑!支柱倒了, 这地方马上就要完全倒塌了。”我也顾不上老头最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拎起胖子朝黄金大道逃去。

“老胡,那小子太瘦了,我肚子砢得慌。”胖子将手臂搭在我肩上,一边跑一边诉苦。我恨不得连手都用上,没命地在黄金大道上甩跑,气喘吁吁道:“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房子要塌了快,你还计较这些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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