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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5 14: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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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后果负责,我就应该拥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我没选择的权利,让我对后果负责就是没道理的了.文章中的那为女同学选择的理由是不足以支持她的选择的.尽管在她做选择的此时此刻的有效的,但毕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充满着许多不确定因素.试想,如果她的丈夫得了不治之症,而她的儿子是一位杰出的对人类有很大贡献的人,她还会这样选择的吗?如果那样,我们又会怎么看呢?所以选择就没有对与错之分了.选择也就在那真正的一刹那更具精彩.但在对心灵的质问是需要的,不要等到啊那一刹那才茫然的做出选择.行使你的权利,这毕竟是欠缺思考的.但这也是很难做到的,此时的选择和彼时的选择是有区别的,此时的思考与彼时的选择也是可能不一样的.选择是一本读不透的书!我想呀,如果在她选择的人物中添加上她自己,她会在什么时候删除她自己呢或是最后就剩下她自己?对心灵的质问是可怕的!Sample TextSample TextSampl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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