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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泪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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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仆团第一红楼】为重振昔日灌水雄风盖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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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
国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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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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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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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
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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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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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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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
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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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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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
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
则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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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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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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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
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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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
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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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5: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八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每届任期五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
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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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6: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
,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
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
、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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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6: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
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
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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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6: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
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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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6: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
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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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6: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零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
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
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
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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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6: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
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
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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