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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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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之窗版第一季辩论大赛邀请赛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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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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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 水寒星


      答辩本身就是切磋,知识也是需要互补互通的,真诚谢谢姑娘的善解人意,我对刚才说出严重过激的话表示衷心道歉,我删除,对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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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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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6# 五味和

第一,如果说我是你所说的“因此提高语调”,那么请问,什么叫“非常肯定地告诉你”你可以说“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加以“非常”两字? 不是也是加强语气么?你可以对别人加强语气,而别人就要语调缓和了吗?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第二,那么原子弹用来干嘛?为了生活?(不要跟我是“什么包围家园”一类的话,关于谁好谁坏、谁破坏谁的家园的话题,以后可以再说,这个范围较大也比较复杂,不适合在此讨论)
第三,你说我是自找的?那么你五味兄的答辩是需要指定的人回答的?而对方一个人为团体单位?而非集体?那么按你的意思,别人不针对你的话题你也没有资格参与是吗?
第四,既然承认借助工具可以得到结果,那么这是个什么结果?拿跟尺子量物体高度有几米,不会量出来一个重量单位吧?如果一工具的刻度,比如170厘米为准,身高不到170厘米的人要比
    身高超过170厘米的人要矮。看刻度就好了,还要去动脑筋主观思维再多个标准么?
第五,大自然。没听过“师造物”这句话么? 一大自然为师!大自然是一切美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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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0# 水.
什么叫鸡同鸭讲?
这里就是正反双方,请问你用来比喻谁?
还有我们没说过这样的话,也不会这样低级的侮辱对方。
如果你们自己要承认,那我们无权干预。
哦~!如果不是我方,那么这儿也就您们二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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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三辩:

      正方三辩不认为以上的三位对方辩友回答了任何我方所提出的实质性问题,请问是否存在逃避 ...
水. 发表于 2010-7-29 22:18

反方三辩
首先我不评测你的跑题,一句空泛,固执己见而无针对论点的反驳就乾坤挪移的来回避及来反对我方几人的观点.
1 我请对方三辩找出我方所言内容的不合理,及找出错误再来进行实质反击.而不是形而上学式的一语带过,而领所有人跑题.
2 其次提醒对方,认真看对方的观点再进行发言.我很好的解释了,美和审美观,审美观是由客观存在的美而第二性的存在,怎么能一样呢.
3 再次,正方三辩,说我方三辩,辩点存在矛盾,请详尽的进行论题讨论与反驳.不要一语一代之,而的空泛回话.
4 再再次你要求对实质的客观世界的定义,我在我的论点都有提到,自然,社会,等等,这些就是客观世界.一切解释都在辩点之内前后呼应,请抓住辩友的论点,而不断章取义以论全文.
5 还有你所说的空泛,我真是觉的搞笑,我翻看心理学,哲学书籍时,一大篇,一大篇的全是理论与逻辑,因为其理论本身就是例子的客观规律的总结.难道只有少数例子的一大本社会哲学书,就是空泛.
所以提醒对方三辩不要犯真正的固执己见的错误.

因此,以上为反驳对方三辩,及其提醒对方三辩请进行话题内实质辩论,
不要进行空泛无意义的对辩友的反驳.如果你要驳我方论点请找出我方论点错误,而不是感觉论点如何,如何.而通篇跑题,且没有自身对自己观点的提出与辩论可好.

请裁判注意,正反选手,以进行多此论点外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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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呼叫评委,如果对方主动删除自己的答辩,那么是不是意味自动弃权?
如果不是出现重大错误或其它严重问题,对方为何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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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赛比的就是临场的应变和口才,思维能力,平时知识面的累积,到了书面,怎么辩啊,不就成理论点的堆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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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三辩
多谢对方三辩提醒,我方确实存在论点不一致情况.但这不影响我们各自观点的正确性及论点存在的意义性,请辩友不进行无意义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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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辩论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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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不是辩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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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是来灌水的这一贴.....
正方水在强有力的支撑及攻击,题外话俺很佩服的......
我是来打酱油的.......我闪......
以上内容与讨论无关,不可进行论点攻击........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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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该现身了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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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场上辩论,据理力争,场下感情照旧。额呵呵,文友们,这仅仅是场辩论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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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1: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独数先说正方水,然后说没有进行论点抨击,那就是对我个人的抨击了?请问我回你的话里有没有一句是带有贬义性的?我现在可以这样理解吗,两个男性在对一个女性屡次再不回复的情况下做出挑衅?请问诸君所谓的素质何在,口口声声讲辩论主旨,谁又真正在履行着友谊第一的原则?我怎么看到更多的是恼羞成怒的爷们儿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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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1: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休息下,吃个冰淇淋去!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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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1: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6# 独数
      
正方三辩:
   
    我一直没有否定对方三辩整篇文章自身的逻辑性,对于我认为不符合论题的地方,不符合我方逻辑的地方,我已经明确指出了,你再重复问我一遍,我估计我做的只能是复制粘贴。

    对方三辩所说的哲学心理学书籍,我认为哲学思想不基于实践时事性、心理学不进行临床分析,那么可否认作纸上谈兵。而我们现在谈论的并非只是某个哲学命题而是辩论讨论,相信对方三辩也读过大篇的议论文,摆事实更是据理力争的一种巩固观点的手法。独数在回上个帖之前已经有很多正反方辩友提出了道理,并且引经据典地做出理论身上的辩驳,由此质问,别无他意。
   
     而对方三辩说的我“整篇在跑题”,也有缺乏明确指出的问题,意思比较像在没听我说话的情况下指责我“你说得完全没道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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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1: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几分钟不见众兄弟们开始拉人求助亲友团啦?咱们本来就已经二对一了,独数怎么还要叫陪审团来求得公正呢,对谁比较不公平?博学好读书的独数好威风的说~~~~果然正义凛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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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6# 五味和

第一,如果说我是你所说的“因此提高语调”,那么请问,什么叫“非常肯定地告诉你”你可以说“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加以“非常”两字? 不是也是加强语气么?你可以对别人加强语气,而别人就要语调缓和了吗?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第二,那么原子弹用来干嘛?为了生活?(不要跟我是“什么包围家园”一类的话,关于谁好谁坏、谁破坏谁的家园的话题,以后可以再说,这个范围较大也比较复杂,不适合在此讨论)
第三,你说我是自找的?那么你五味兄的答辩是需要指定的人回答的?而对方一个人为团体单位?而非集体?那么按你的意思,别人不针对你的话题你也没有资格参与是吗?
第四,既然承认借助工具可以得到结果,那么这是个什么结果?拿跟尺子量物体高度有几米,不会量出来一个重量单位吧?如果一工具的刻度,比如170厘米为准,身高不到170厘米的人要比
    身高超过170厘米的人要矮。看刻度就好了,还要去动脑筋主观思维再多个标准么?
第五,大自然。没听过“师造物”这句话么? 一大自然为师!大自然是一切美的来源。


简单回答,以免引发主题之外太多不必要的辩论....

1.“可能你不知道”,所以你不必因此提高语调。
2.人类生活包括一切好坏善恶。
3.所谓自找,“何时有过这样的言论”,没人说你有,而你说有。
4.长与短,高与矮,是一种比较,在不同的情况人们决定用不同标准。
5.请问,它的客观的标准具体是什么...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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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1: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6# 虎虎

  有草莓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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