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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古时作官何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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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然而,你于秦国功勋卓著,最终却落得这样的下场,不得善终。也许你心中余怒未消,以为自己理应得到更为体面的死亡。但是,用你那生意人的头脑再仔细想想!你的那些投资,那些功勋,都是已经沉没的成本。作为一个理性之人,在决策之时,不该将这些沉没成本计算在内。总之,过去已是过去,何必再愠怒感伤。泰坦尼克号葬身海底,而罗丝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噫,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毒酒终归也是酒。两杯下肚,吕不韦兴致渐高,思维之力越发健旺。
  
  他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时节,他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一只手拿着糖果,另一只手被父亲牵着,走城串乡。哦,那些纯粹的快乐,恍在眼前,却又如几万年般遥远。
  
  他想到了自己的家人。他已经到了末路,不能再连累他们。而在目前的局势之下,他的死,对他们未尝不是好事。嬴政顾忌的只是他一人而已,他死之后,嬴政就算不宽恕他们,至少也不会再赶尽杀绝。
  
  他想到了三千宾客。自从他失势以来,他便明显地感到,这三千宾客越来越难以控制。他是他们的主人,却也是他们的工具。他们不允许他无所作为,他们更不会允许他坐以待毙。如果他们知悉了嬴政的来信,难保他们不挟持他出走六国,从而成为秦国的叛臣;或者强迫他和当年的商鞅一样,造反作难,结果被株连三族。而这两种结果,都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也好,猢狲催树倒,树倒猢狲散。
  他想到了自己未尽的政治理想。很遗憾,他熬不到统一中国的那一天了。如今的舞台,属于嬴政和李斯。然而,天下归一的种子,毕竟是由他亲手撒下。在未来那秋天的田野上,想必是一片丰收景象——整齐排列的金黄谷堆,有人听钟晚祷,有人弯腰拾穗。
  
  这是他第一次品尝死亡的滋味,虽然经验欠缺,但他仍然决定选择和解。他回忆着生命中那些美妙的片段,作最后的挽留。而最为美妙的片段,却又总和一个名叫赵姬的女人有关。
  
  一阵熟悉的思念,仿佛随身携带的行李,被吕不韦悄然打开。
  
  赵姬,有多少个夜晚,这样的时间段,我们彼此厮守,不愿睡去。两双眼睛,甜蜜的凝望,温暖的投降。那时,你是我最重要的阵地,最坚强的堡垒。而我,一个愚蠢的士兵,以为要赢得无上的荣誉,就必须先将这所有放弃。而后来,你心中的火车重新开走,我却连卧轨的机会也化为乌有。
  
  然而,你我都无法否认,那是一次太刻骨的路过,那是一场太奢侈的挥霍。
  
  你的离去,依然在持续,从春日到冬季,从花开到雪雨。我知道,从前再也不能回去。然而,我思念着你。
  
  我强迫自己去相信会有奇迹。我必须相信你我的再遇,我必须相信针对彼此的老去。我必须相信,当你回来时,会轻轻地对我说一句:“哦,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亲爱的,我累了,倦了,我已无力再去祈祷,奇迹也永不会发生。我将睡去,把这人世间空旷地留交给你。
  
  是谁,在十年后为你打开家门?是谁,在入睡前和你共一盏灯?
  
  我将睡去。亲爱的,别哭,也别怕,很快就会过去的。或许在多年之后,你偶然经过我的坟茔,如仍有意,请为我歌上这样一曲: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注。)
  
  而我,也将在地下感到满足,觉出欣慰。
  
  注:《诗经•唐风•葛生》,是一首妻子悼念丈夫的诗。吕不韦就是改不了YY的毛病,呵呵。
深宅大院,门户洞开,夜风贯穿,吹卷帘幕。
  
  吕不韦再饮一杯,忽觉腹中一阵剧痛。他无言苦笑,毒终于发作了。
  
  疼痛从腹中蔓延,向全身扩散。他的身体渐渐沉重,似往地底坠去。死神正在步步逼近,听,那不容阻挡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咚咚……
  
  刹那间,吕不韦寒毛倒竖。他原以为自己已然堪透生死,有能力平静地走入永寂。然而,当他真切地意识到,死神的镰刀即将割入他的咽喉,他却不由自主地慌乱起来。这就真的要死了吗?这一死,就永不再复生了吗?从此诀别万物,腐朽为烂泥,化解为乌有?
  
  屈原作天问,意在为天地溯本穷源。而吕不韦畏惧的是,天地的终点会在哪里?
  
  天地究竟有多辽阔?时间究竟有多长寿?人类又到底会存活多久?如果有一天人类消亡,宇宙是否便从此陷入死寂?人类的存在,在时间的长河里,是否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人类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在人类灭亡之后,在所有的生物都毁灭之后,要再过多久,宇宙中才会再次诞生生命?而在诞生的生命之中,会不会再进化出类似于人类的智能物种?他们是否也会和人类一样可怜?时常地笑,也时常地哭,时常对骂,也时常互殴?他们是否也贪得无厌,喜欢无休止地占有?他们是否也追求虚无的名,争抢实在的利,喜欢伤害别人,也喜欢伤害自己?他们是否也和人类一样悲哀?就如同罗素概括过的那样,人类所有的行为,其实只有两桩,一是改变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二是让别人也这么干。而曹三又以为,罗素的这段话,再恰当不过地诠释了易经的易?彼人类和此人类之间的空白,究竟会持续多长?而这段时间之内,宇宙中又会发生些什么?宇宙有知觉吗?如果有的话,他会期待着生命的出现,从而让自己被认识吗?他在乎自己被认识吗?他需要自己被认识吗?而,而……如果连宇宙和时间也都终结了,这世界还剩下些什么?
  
  吕不韦不敢再想下去。他心脏狂跳,浑身发冷,甚至连毒发的剧痛也顾不上感受。他觉得自己被遗弃了,他成了孤儿,独自面临此在的死亡和未来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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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Nobody cares nobody,固然是天地之常理。然而,他可是吕不韦呀!他曾征服过世界,站在权力的巅峰,让千万人在他面前瑟瑟发抖。只要他一声令下,可以铲平一座山,可以填平一条河。难道,堂堂吕不韦的死亡,也就不过如此而已?
  
  祝福孩子,祝福老者,祝福男人和女人,祝福已经死去的和即将诞生的。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谁的都不是。地球是圆的,所以,别以为站在珠峰高头就有资格扯开破嗓子狂喊“我站在世界之巅”这类狗屁不通的胡话。瞎得意个什么劲,在地球那头的人看来,你就在他们屁股底下,低微至尘埃。难道你还不明白?地球圆,是圆得有道理的。推而广之,地球转,也是转得有讲究的。
  
  大地耻笑着每一个踩踏它的家伙,它说:去。它在你的脚下大声地咒骂你。天空,哦,是的,天空,威严地罩在每个混蛋和非混蛋的头上,天空不说话,不是不能,而是不屑。天空,无可比拟的沉默。
  
  且不问他的死亡对秦国意味着什么,只问他的死亡对天地意味着什么。是的,他吕不韦即将死去,一段传奇即将终结。可是,为什么不见天地对此有丝毫表示?嘿,你们应该兆示出异常天象,来几道闪电,响数声霹雳,或者出现流星,降临灾异,或者山崩,或者海啸。表现出你们的惋惜,乃至是你们的愉悦。总之,发生些什么,至少让我知道你们并非毫不在乎。然而,举目望去,天空只是安静,阴沉,冷漠。喔,老天爷,哪怕给我来一阵毛毛雨也好,至少也是你的一份心意。我可是吕不韦呀。
  
  夜越发地深,室内一灯如豆,火光柔弱娇嫩。
  
  Somebody ,anybody?
  
  救救孩子,救救吕不韦。
  
  不————
 
  (呵呵,向张艺谋学习,委屈吕不韦了。个人感觉,十面埋伏其实还不错,尤其是对情感的刻画,挺让人感触。关于子怡MM总不死,如果你曾看过第六感和闪灵,应该不会太过惊奇,甚至还会忍不住佩服人家张导的“妙笔”呢,哈哈。)
  
  吕不韦深陷大恐惧,他急切地想要抓住些什么,攀附些什么,和自己一起下沉,去到黑暗的深渊,结伴不归的旅程。
  
  被背叛的愤怒,被抛弃的不甘,因而在吕不韦的心中骤然复活,使他暂时忘却寒冷,忘却死神。我有抑郁气,从来未经吐。欲作大叹吁向天,穿天作孔恐天怒。然而,该是倾泻的时候了。此一去,将永不回返,何必还要虚伪地隐藏自己的真实感受,把一切都粉饰得温情脉脉?
  
  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吕不韦可不想也这样压抑自己。即使他不能逃脱死亡的亲吻,至少,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有权利对自己真诚,无忌惮地释放内心。
  
  无所谓对错!不在乎因果!
  
  爆发吧,恨!言说吧,心!
  
  同为不平则鸣,吕不韦没有像泰门那样,惟恐天下不乱地诅咒雅典城内所有的人。(注1。)也没有像约伯那样,破口咒骂自己的不该出生。(注2。)吕不韦的诅咒,只针对着一个可怜的女人——赵姬。
  
  当吕不韦打开意识的闸门,他这才意识到,他对赵姬,竟是恨得如此深沉。
  
  我将在夜色中沉睡,四周空无一人。然而,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怎么不来见我最后一面?多少年来的你我之间,不再有偷情时的激情疯癫,也早无厮守时的温馨缠绵。我们纯乎是两个陌生人,隔着一千多公里的遥远,隔着这个狗娘养的人世间。我的亲爱的,当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你忘了那些誓言?你忘了那些誓言!潮犹有信,妇人无情。我早该想到,我早该知道。
  
  河南和咸阳基本没有时差,所以我想此时你应该已经睡下。脱去了繁缛的华服,卸去了厚重的脂粉。在你的呼吸中,只剩苍老的气息,再无青春的甜腻。昔日戏言身后事,如今都到眼前来。不用等到一千年之后,只要等你一觉醒来,这世界上就已经没有了我。你的第一个男人,你的吕郎,将永远离开你。这样的场景,可曾在你的梦中出现?即使出现,可能唤醒你那沉睡的心?
  
  赵姬,别人视你为太后,可在我眼中,你永远是邯郸那个被我豢养的贱婢。这由不得你。我可以原谅嫪毐,丫本来就是一种马。我可以原谅茅焦,长得帅并不是他的错。我可以原谅嬴政,作为帝王,他有权利铲除大患,让自己感觉安心。可我无法原谅你,你一直都是有选择的。然而,你总是用下半身思考,你的淫欲也总是不能餍足。而我,却只能忍受你,纵容你,旁观你。
  
  是怎样恶意的造物,将美丽的容颜和蛇蝎的心脏,同时放在你一人的身上?是我成就了你,是我成就了你们一家。你本只是一平凡女子。是我,在人群之中,打捞出你,拯救了你。否则,现在的你将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你会和某个庸碌的混球结婚,生几个蠢得要死的孩子,然后变老变丑,象被榨干的药渣,被毫不留情地丢弃,再无人过问。是我,将光辉倾洒于你,将荣华赐予于你。然而,你何曾感恩,何曾报答?鸩毒再毒,又怎毒得过你的绝情,又怎毒得过你的反噬?
  
  吕不韦继续饮酒,狠狠地呛了一口。毒酒的烈焰,在他的头脑中熊熊燃烧。壮士猛虎吟白头,载妓随波任去留。是的,要上路了。窗外梅花盛开,月色晶莹剔透,天空明亮,投下比白昼更强烈的光。青春作伴好还乡,怎不恣狂荡?断片,碎裂,撕扯,……
  
  啊,你曾是多么的美,而且知道害羞!然而,所有的荡妇,无不是由处女变成。很高兴你也会老,而你如今的景况也未必美妙。你残败了,你已不再拥有我不惜为之而死的容貌。难道,这就是你伤害我所得到的好处?你满意了吗?你快活了吗?

    我早径忘了你,比你忘记我更早更快。庄子云,以火救火,以水救水。西贤云,以钉出钉,以情欲克情欲。这正是我忘记你的方法。我在所有女人的身上寻找你,遗忘你。佳人不同体,美人不同貌,这世界真好。卫氏就比你更美,我的许多宠姬都比你更美。然而,她不是你,她们都不是你。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些,我也不在乎。
  
  赵姬,你我都只能活这一生,为什么要作践她,糟蹋她?我知道,有太多的障碍横亘在我们中间,但这些我都可以克服,惟独不能挽回你冰凉的心。一了百了,等我化成灰之后,大抵是认不得你,也记不得你的了。且慢,Houston, we’ve got a problem。万一人死而有灵,那么在地下,你将归谁所有?是我,还是嬴异人,还是嫪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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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一个恼人的问题,不过也不必多想,到时自然便能知道。而现在,赵姬,我诅咒你。我愿你最快地衰老,最慢地死去,百病缠身,一脸鸡皮,你的镜子在尖叫,你的丑陋在示众。再没有人爱你,你的子孙都嫌弃你,厌恶你,躲避你。我也要诅咒你的子孙,那本该是我的血脉。愿最坏的祸殃、最惨酷的命运都加到他们身上,让他们互相憎恨,互相残杀,直至灭绝干净,直至这世上再无你的血,再无你的基因。
  
  吕不韦,你这又是何苦呢?为什么你就不能看开?毕竟她曾是你最爱的人。可是就不。鲁迅先生临死前也写道,“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诚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为什么要宽恕?这个世界离不开爱,同样也离不开恨。爱恨的合力,转动着命运之轮。
  
  如果真有上天在听,如果真有祈祷灵验,我也不必愧疚,你也不必紧张。当年,齐景公有疾,梁丘据请诛祝史。晏子曰:“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姑、尤以西,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 是以,一如我此刻诅咒你,那些受过你恩惠的人(如果有的话)也正在祝福你。你的命运,依然取决于你自己的行为。
  
  所以,我将如我所愿地诅咒你,并且绝不原谅。这才是我,一个真实的吕不韦。况且,就如同安东尼•伯吉斯在《发条橙》中所言,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而已。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
  
  是的,我选择诅咒你。
  
  吕不韦已到了弥留之际。他的意识在渐渐逃逸,身体在片片脱落。恍惚中,他似乎已走入庭院,迎风起舞。梅花血也似的红,开得好生灿烂。
  
  漫天月光是谁的暗器,三分销魂,七分失意?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更何况,眼泪也不具备排毒功能。然而,吕不韦还是不禁潸然泪下。你多美啊,请为我停留……
  
  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天。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眼。
  
  他忽然微笑起来,可怕阴冷,歇斯底里。这一抹微笑,勾销了他最后的气力。青铜坚硬,肉体脆弱。他轰然倒地,耳畔依稀回荡着一首歌曲: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注三。)
  
  不是吗?似乎死亡也没想象的可怕。可是,这真就是最后的结局了吗?
  
  有光……

(注:)请大家放心,吕不韦这回是真的薨了。
  
  注1 :参见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第四幕第一场。
  
  泰门:城啊,你包藏着如许的豺狼,快快陆沉吧,不要再替雅典做藩篱!已婚的妇人们,淫荡起来吧!子女们不要听父母的话!奴才们和傻瓜们,把那些年高德劭的元老们拉下来,你们自己坐上他们的位置吧!娇嫩的处女变成人尽可夫的娼妓,当着你们父母的眼前跟别人通奸吧!破产的人,不要偿还你们的欠款,用刀子割破你们债主的咽喉吧!仆人们,放手偷窃吧!你们庄严的主人都是借着法律的名义杀人越货的大盗。婢女们,睡到你们主人的床上去吧;你们的主妇已经做卖淫妇去了!十六岁的儿子,夺下你步履龙钟的老父手里的拐杖,把他的脑浆敲出来吧!孝亲敬神的美德、和平公义的正道、齐家睦邻的要义、教育、礼仪、百工的技巧、尊卑的品秩、风俗、习惯,一起陷于混乱吧!加害于人身的各种瘟疫,向雅典伸展你们的毒手,播散你们猖獗传染的热病!让风湿钻进我们那些元老的骨髓,使他们手脚瘫痪!让淫欲放荡占领我们那些少年人的心,使他们反抗道德,沉溺在狂乱之中!每一个雅典人身上播下了疥癣疮毒的种子,让他们一个个害起癞病!让他们的呼吸中都含着毒素,谁和他们来往做朋友都会中毒而死!……天上一切神明,听着我,把那城墙内外的雅典人一起毁灭了吧!……
  
  注2:参见《圣经•约伯记》第三章:
  
  此后,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说,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愿那日变为黑暗。愿神不从上面寻找他。愿亮光不照于其上。愿黑暗和死荫索取那日。愿密云停在其上。愿日蚀恐吓它。愿那夜被幽暗夺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乐,也不入月中的数目。愿那夜没有生育,其间也没有欢乐的声音。愿那咒诅日子且能惹动鳄鱼的,咒诅那夜。愿那夜黎明的星宿变为黑暗,盼亮却不亮,也不见早晨的光线。因没有把怀我胎的门关闭,也没有将患难对我的眼隐藏。我为何不出母胎而死。为何不出母腹绝气。为何有膝接收我。为何有奶哺养我。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和地上为自己重造荒邱的君王,谋士。或与有金子,将银子装满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注3:该歌曲完整歌词如下:
  
  Suicide Is Painless
  
  Through early morning fog I see
  The visions of the things to be
  Their pains are all withheld from me
  I realize, and I can see that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The game of life is hard to play
  I’m gonna lose it anyway
  The losing cards are ill some day lay
  So this is all I have to say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The sword of time will pierce our skin
  It doesn’t matter where it begins
  But as it works its way on in
  The pain grows stronger, watch it brim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A brave man once requested me
  To answer questions that are key
  Is it to be, or not to be?
  And I replied,oh why ask me?
  
  Suicide is painless
  It brings on many changes
  And I can take it or leave it
  If I please
  
  And you can do the same thing
  If you please

今天没有了,大家晚安。

  终于送别吕不韦了。呵呵。吕不韦之死,在本文刚写了不久时就开始构思。而也竟成了现在的样子。在吕不韦身上,寄予了个人的一些同情。然而,也正因为主观,同时,因为每天写一段和连载的关系,断断续续,在每一小段上,难免会过度用力(所以总好象吕不韦在摇摇欲挂却又总挂不了),整体上看,或许也难逃“文艺腔”之讥,等有机会,再整体上作些调整,呵呵。这一部分,在我也是个尝试,主题是黑暗的,尽力不让自己投入。只是希望表达出吕不韦在面对死亡时的心理变化和挣扎,展现出一个过程上的渐进,象鲁迅先生野草中的死后。写最后部分时,一直在重复听Eminem的stan,希望能找到些激烈的感觉,但是,Eminem的风格终究不适合自己,终究没那么肆无忌惮和放得开。而且,用中文写出,也似乎没那种味道。而接下来,可以胡乱抒情的地方应该就很少了。反正,我假装写,大家假装看:)

   人间再无吕不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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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代如落叶,一代出生一代凋谢。吕不韦这一撒手人寰,自己固然得到了解脱,却给他的家属和舍人们留下道难题。
  
  如我们所知,吕不韦虽然已经远离秦国的权力中心,也不再担任相国一职。但他毕竟还是秦国的文信侯,食着河南雒阳十万户,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在实质上,他都仍然是秦国的臣子。按照惯例,他这种级别的人物一旦过世,必须停尸宅内,先向咸阳报告,等待秦王对其治丧事宜作出具体批示,而不能私自做主,说埋就给埋了。
  
  关于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吕不韦的家属和舍人们起了分歧。家属们主张先向咸阳报告,再作理会。而舍人们则哀主人之冤死,怒嬴政之无情,他们担心,说不定嬴政会以平民之礼,将吕不韦胡乱葬之。嬴政已经欺凌主人于生前,绝不能再让他侮辱主人于地下。主张先以诸侯之礼将吕不韦下葬,等木已成舟,再奏请咸阳批准。舍人们人多势众,家属们哪里争执得过,只得依从。
  
  于是,舍人宾客数千人窃共葬吕不韦于河南洛阳北芒山,与其妻合冢。因为吕不韦的妻子下葬在先,故其冢在民间仍被称为吕母冢。
  
  葬完吕不韦之后,数千舍人宾客一时都迷茫起来。比群龙无首更糟糕的是群首无龙。吕不韦之死,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是天塌了,地崩了。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他们的精神领袖去了。他们的主心骨去了。今后何去何从,他们全无主意。
  
  遥想当年,孔子下葬之后,其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丧毕,相诀而去,则哭,各复尽哀;或复留。更有子赣者,庐于冢侧,凡六年,然后去。于是有人提议,效仿孔门弟子故事,为主人尽忠守灵。一言既出,响应纷纷。在这个时候,他们的确需要团结起来,彼此取暖,互相安慰,一起度过这段伤痛时期,使自己有勇气继续生存下去。
  
  吕不韦的死讯很快传到咸阳。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对嬴政也是一个考验。吕不韦宁愿以死相抗,也不肯入蜀,这份激烈倒是颇出乎嬴政的预料。他命令吕不韦全家迁入蜀地,只不过是要割断他和诸侯以及其舍人宾客之间的联系,以防止他谋反作难,并无杀他的念头。毕竟,吕不韦对他们父子都立有大功,没有吕不韦,他父亲作不了秦王,他嬴政也不会有今天。
  
  吕不韦既然选择了自杀,他作为秦王,便必须作一个公开的声明或表态,对吕不韦盖棺定论,以安抚群臣,稳定民心。待嬴政再听到吕不韦的舍人宾客们,打算在吕不韦冢边服丧三年,不由大怒。吕不韦以死抗命,已经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而舍人宾客们的此举,则更像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示威,他们要传达给世人这样的信息:吕不韦是无辜的,是被嬴政给逼死的。吕不韦之死,已经使得这些舍人宾客们更为团结,如果再加上六国的怂恿煽动,难保不会闹出什么乱子。
  
  嬴政的处理措施,迅速干脆,雷厉风行。首先,对数千舍人,凡哭临者,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若是秦人,六百石以上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五百石以下者,即使未曾哭临,也迁移于房陵,其官爵可以保留。其次,对于吕不韦的家属,藉没为徒隶,其子孙,禁不得仕宦。最后,下诏曰: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视此!这道诏书,给吕不韦最终定了性,同时也在向大臣们辩解,我这可不是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吕不韦落到这样的田地,只能怪他自己操国事不道。
  
  反观赵姬,当她听到吕不韦的死讯,只是轻叹了一声,再无其它情绪。她老了,青春已经消逝,热情已经耗尽。她单是尊贵着,寂寞着。她习惯于这样的寂寞,她将死于这样的寂寞。

  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吕不韦的后裔。据《史记•集说》记载,汉时南越国之国相吕嘉,乃是吕不韦之后。吕嘉在南越国历相三世,吕氏宗族官仕为长吏者七十余人,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兄弟宗室。权势之盛,与其祖当年相仿佛。不同的是,吕不韦终生没有谋反,而吕嘉却过了一把谋反的瘾,与其弟将卒攻杀王、太后及汉使者。后来,吕嘉为汉诛杀,吕氏宗族就此覆灭。
  
  吕嘉为吕不韦后裔之说,不见于他书,其真伪可以存疑。而另一个以吕不韦后裔自居的例子,则绝对属于不靠谱。
  
  汉高祖刘邦死后,其妻吕后专政,诸吕皆封王。吕姓遂有取刘姓而代之的想法。于是开始为夺位作舆论准备,将自己和吕不韦扯上关系,宣称秦王嬴政其实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秦的天下,实际上是吕家的天下。刘邦从吕家手中抢了天下,现在该是时候还给吕氏了。而事实上,吕后之父吕公,为汝南新蔡人,与籍贯阳翟的吕不韦,八杆子也打不着。(注:诸吕认吕不韦为祖之事,我曾在某本书中见过,一时却又想不起来究竟是哪本书。此处乃凭大概印象写出。如有知道确切出处的朋友,还望不吝指出。谢谢。)
  
  嬴政十二年,另有两事,并述如下。
  
  一、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此举想来,或许是嬴政对于重惩吕不韦舍人后所作出的一种平衡、一种怀柔吧。
  
  二、发四郡兵助魏伐楚。不问可知,这又是姚贾在外交上的杰作。去年魏楚赵燕四国合纵,将以攻秦。在李斯和姚贾的谋划下,合纵不仅被破,而且还使得赵燕两国互殴。今年,在姚贾的游说之下,魏决定和秦联合伐楚,欲夺回当年被楚所占有的宋国旧地。战未久,秦国退兵。这一战,秦国虽无战果,但让魏楚结仇的目的已然达到。从此,魏楚赵燕四国之关系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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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嬴政十三年,秦国再次向赵国大举进攻。秦国大军,由将军桓齮率领,先攻赵国平阳,拔,大军继续突进,兵锋直临武城城下。一旦武城也被攻克,则意味着赵国的南长城被全线突破,都城邯郸也将失去一道最可靠的人工屏障。
  
  赵国这边,新即位的赵王迁,素以无行闻于国。如前所述,赵王迁之母,最早为邯郸的一名娼妓。赵迁虽然贵为赵王,是赵国的最高统治者,但由于生母身份低贱,因此内心不免自卑,也总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而在赵迁头上,还始终笼罩着一块巨大的阴霾。这块阴霾,就来自于他的兄长赵嘉。
  
  赵嘉,原本被先王赵偃立为太子,后来因赵偃宠爱赵迁之母,硬生生地夺了赵嘉的太子之位,反给了赵迁。赵偃此举,当时就在国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诸大臣纷纷为赵嘉鸣冤抱不平。
  
  赵嘉,仪表非凡,礼贤下士,又是王后嫡出,深得大臣和百姓拥护,国中声望,远在赵迁之上。赵王迁如今即位,对赵嘉这个兄长更是忌惮,生怕被他夺了王位。然而,他也缺少干脆杀掉赵嘉的魄力,只能默默地忍耐,默默地变态。
  
  赵迁生性轻浮,不喜朝政,只知女色淫乐。他父亲下葬不久,他就开始声色狗马,花天酒地。对于赵迁的非礼行为,大臣们都不以为然,时常相互感叹,要是赵嘉公子作王,就绝不会这样。
  
  大臣们的轻视,反而更助长了赵王迁的逆反心理。好在他身为赵王,永远不愁没人阿其所好,纵其所欲。大臣郭开,向以溜须拍马、阿谀奉承著称,很快就博得赵王迁的信任。赵迁也只有在郭开面前,才能感到作王的威风和尊严。
  
  秦国大军压境,事关赵国存亡,赵迁也不得不从后宫忙中偷闲,召群臣商议对策。赵迁虽然无行,却也不算无知。他身上毕竟流着赵氏的血。他也想趁此机会,向臣民们证明,他有能力作他们的王,有能力驾驭这个国家,他比赵嘉更有资格坐在王位之上。因此,赵迁根本就没有考虑用外交或割地来解决危机的可能。他的选择是:以暴制暴,以战止战。
  
  十万大军集结完毕,谁人堪为大将?大臣们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召回身在魏国的老将廉颇,一派主张重新起用被废黜的庞煖。廉颇和庞煖,皆是身经百战的名将,又在军中具有崇高威望,的确都是合适人选。
  
  赵王迁却不欲用老臣。老臣总欺负他,轻视他。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要培养自己的嫡系,因此推举从小的玩伴——扈辄为大将。
  
  任命即出,满朝哗然,却也无可奈何。
  
  扈辄领十万大军,急赴武城解围,正中秦军埋伏。赵军疲惫之师,哪能抵挡!扈辄被斩首,十万赵军全军覆没。
  
  消息传回邯郸。满城悲泣,哭声终夜不息。赵王迁大叫,扈辄误我,吐血数升,昏厥在地。
  
  赵王迁不曾料到,失败竟会如此惨烈,这对他的威信是一次沉重打击,也让臣下们对赵嘉越发期待。而这十万大军,是他父亲留给他的宝贵家当,就这么被他轻易地挥霍殆尽。十万将士,再不可能归乡。十万家庭,从此破碎孤寡。国中壮年,几乎穷尽。他将如何向大臣们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些为国捐躯的好男儿交代?他将如何向那一个个默默承受的家庭交代?
  
  赵王迁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却又不得不考虑另一个更加严峻的问题:秦军刚刚获胜,士气正高昂,倘若长驱直入下邯郸,又该何以应对?
  
  时至今日,赵国只剩下最后一个筹码——李牧和他的边兵。
  
  赵王迁急遣使者,持大将军印,往召李牧。
  
  李牧,天下名将,常驻雁门,防备匈奴。当年一战,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十余年间,匈奴畏之如神,不敢近赵边城。
  
  李牧得到了大将军印,不喜反忧。他统帅的边兵,是赵国的常备部队,不到山穷水尽,绝不会轻易调动。国之存亡,寄托在他一人之身,这是为将者的光荣,却也是治国者的悲哀。
  
  王命急迫,李牧不敢拖延,于是选车千五百乘,选骑万三千匹,精兵五万余人,随自己启程。只留车三百乘,骑三千,兵万人留守雁门。
  
  边地百姓闻听李牧回师,哀声一片,拦马痛哭,李将军勿弃我等。将军何忍,置我等于匈奴虎狼之口而不顾。
  
  李牧流涕长叹,道,国事如此,非牧所愿。牧为将,但遵王命而已。退却秦师,必重来与诸君相见。
  
  桓齮听闻李牧舍雁门而归邯郸,大喜道,李牧一出,赵国无能为也。
  
  桓齮久仰李牧威名,恨不能立即一战。李牧都被逼出来了,看来赵国是赌上了他的救命钱。只要击溃李牧边兵,赵国将再无抵抗能力。
  
  前线大捷,嬴政心情上佳。在等待下个捷报之前,他决定去一个地方。

 河南洛阳,在长达五百十四年的时间里,一直为东周王朝的国都,可谓是一座王者之城。然而近两个月来,这座古老宁静之城,却一直充斥着喧哗与骚动。先是老相爷吕不韦之薨,接着是吕不韦门下的数千舍人宾客作鸟兽散,驱逐的驱逐,迁徙的迁徙。经此两番巨变,洛阳好不容易平静数日,忽然之间,城中却又开始了大索戒严。
  
  洛阳虽然已是没落的都城,但百姓们依然保有着往昔的政治敏感。他们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洛阳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回居然是秦王嬴政御驾亲临!
  
  这次洛阳之行,嬴政兴致颇高。一来,自打他十三岁登基为秦王,除了定期到雍城朝拜宗庙、祭祀天地,这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咸阳。二来,吕不韦之死,让他如释重负。此次巡视吕不韦的封地,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胜利者该有的享受。
  
  嬴政驾临洛阳,另有深远用意。首先,借此举彻底消除吕不韦的残存影响。毕竟,大部分朝中大臣都经历过吕不韦时代。其次,洛阳在政治上有着独特的象征意义。他将以王者的姿态驾临,宣告天命的交接,王权的转移。
  
  嬴政欣赏完毕吕不韦的宫殿,又轻车简从,只带着李斯和几个近臣,探访吕不韦的墓园。时为黄昏,天边金霞万道,但见北芒山下,土丘隆起,新坟荒草,景物萧索。四野肃穆一片,只偶尔有鸟的飞鸣,或暮归老牛的吼声。
  
  嬴政伫立墓前,心绪复杂。当他还是个孩子,他便活在吕不韦的阴影之下。如今,这个曾经无比强势的老家伙,终于被他击倒。老家伙就躺在黄土之下,再也不能倚着仲父的身份,对他指手画脚,向他吹胡子瞪眼睛了。
  
  嬴政觉出复仇的快意,又不免弑父的恐慌。
  
  太阳西下,寒意陡起。李斯和近臣们见嬴政面色凝重,知他心中纷乱,也不敢打扰。
  
  嬴政迈步而上,站在墓丘最高处。他那高大而年轻的身躯,竟微微有些颤抖。他恍惚地望着昏暗的荒野和远处的火光,心头涌起一股强烈的悲伤。
  
  他熟悉脚下的那个人,他甚至还曾爱过脚下的那个人。那个强大的吕不韦,那个不可一世的吕不韦,就这么躺在地下,再无声息了吗?难道,正如托马斯•格雷在其名诗《墓园挽歌》中慨叹的那样:
  
  炫炫之豪族,煌煌之王侯,
  美貌所招徕,财货所添购,
  最终皆难免,灰飞烟灭时。
  荣华何足道,百年归丘垄。(注1。)
  
  一念及此,嬴政悲从中来,黯然有泪。他站在坟上,嘴里喃喃着,悲伤地撒下一小块泥土。他忽然指着脚下,激动地朝着李斯等人大声发问:“这人,他留下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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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斯和近臣们都远远候着,他们可不敢也站到吕不韦的坟上去。而嬴政此问,饱含忧伤,可见此刻他的心中,正对生存价值产生着动摇和怀疑。近臣们相顾失色,不知该如何劝慰嬴政。
  
  只有李斯还保持着冷静,道,“微臣以为,大王应该问,这人,他带走了什么?”
  
  李斯一言即出,嬴政仿佛被突然点醒,立时释然。诚如李斯所言,他应该考虑的是,这人带走了什么。
  
  事实上,吕不韦什么也没带走。现在,毫无疑问的,整个秦国都是他嬴政的了,秦国的土地、秦国的人民、秦国的军队,都为他一人所有,也只听命于他一人。
  
  嬴政用力地跺了两下脚,放声大笑道,廷尉所言大是。感彼柏下人,安得不为欢。传令下去,大开筵席,全城百姓,大酺三日。(注2)
  
  注1:此名句原文为:
   The boast of heraldry, the pomp of power,
  And all that beauty, all that wealth e'er gave,
  Awaits alike the inevitable hour:
  The paths of glory lead but to the grave.

  文中引用的为王佐良先生的译文。个人以为,最后一句译得有些违背诗人原意。最后一句的直译应为:荣耀之路,走到最后,还是以坟墓结束。
  
  注2:嬴政的此一行程,史记中只有寥寥四字的记载:“王之河南。”文中虽有铺陈,然而或许也能切合当时实情。

  洛阳之行,嬴政以其王者的神采,迅速征服当地百姓。而嬴政出巡的车驾排场,更是奢华浩大,饶是见多识广的洛阳市民,也不由为之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在此时嬴政的身上,业已显现出了他对压迫性的伟大、击溃式的崇高的特殊嗜好。
  
  这趟旅程,带给嬴政众多在咸阳无法寻到的乐趣,也为他日后疯狂热衷于巡幸天下,提前启露了端倪。
  
  嬴政回到咸阳,重归平素熟悉的生活。而在他平素的生活中,读书为一重要内容。对于常人来说,读书之苦远大于乐,非有毅力,不能坚持。而对于嬴政来说,能让自己沉静下来,潜入书中,不理外物,则无疑更为难得。毕竟,他身为秦王,又正值躁动的青春年华,天下所有的诱惑,只要他想要,就能即时满足。
  
  这一日,嬴政在书房偶见一册竹简,其题为《五蠹》,初不经意,漫翻之。才看不几字,不觉立起,边看边行,步出宫殿,来到花园之中。当他读到“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之时,吟咏再三,感叹再三,只觉仿佛出于自己肺腑之间。再往下读,快意兴发,无措手处,乃以如意击打金罍。及读到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之句时,不禁失魂落魄,神酥骨软。心慕而手追,用力过猛,如意一时尽碎。
  
  自古雄文,开篇不务奇怪,而能渐入佳境,待至深入,乃知广有洞天,山包海容,直至目眩神迷,浑不知来路归处。《五蠹》如是,《滕王阁序》也复如是。(注)
  
  话再说回来。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时无。赏鉴之难,难在有赏鉴之才,更难在有赏鉴之量。譬如,萨利埃雷自诩为莫扎特的知音,可谓有赏鉴之才,却又因妒嫉莫扎特的音乐才华,对其排挤打击,直置其于死地,是为无赏鉴之量。
  
  幸好,嬴政并非萨利埃雷。嬴政读书,自与常人不同。他之读书,不为名望利禄,不为章句科举。是以,他虽性好读书,却并不憎人学问。见人学问越高,心中反而越喜,为自己又多一可用之人也。
  
  嬴政览毕《五蠹》,急传内侍,问书从何来。内侍答曰,廷尉所进。
  
  嬴政乃召李斯,问道,此书尚有否?李斯又进《孤愤》一篇。嬴政读罢,喟然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正色说道:“以吾王之尊,不当作此类言语。”嬴政闻言一愣。李斯再道,“夫圣人以天地存怀,王者以苍生为念。吾王身系大秦社稷,焉可轻易言死。此书固佳,吾王爱之即可。爱之而不得,则召其著者前来相从即可。王者号令万姓,为我所用。以人主之尊,岂有从人而游之理!吾王轻言死,又将置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于何地?”
  
  嬴政自知失言,对于李斯的较真,也不生气,反觉欣慰。李斯之言,让他从文字的魔力中清醒过来,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迷失。要怪的话,也只怪这《五蠹》的作者太过神奇,不然,以他嬴政的智慧之高,眼界之远,断不会因一篇文章,便罔顾自我,恨不能以死相许。嬴政解嘲地笑道,“廷尉责备的是。寡人自思,此人已在地下,虽召之亦不能来,是以方才一时口不择言。”
  
  李斯笑道,“好叫吾王得知,此人尚在人间。”嬴政大惊,继而大喜,急问其人为谁。李斯道:“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莫非便是上书存韩的韩国公子韩非?”
  
  “正是。”
  
  嬴政叹道,“当日见其存韩书,以为其才不过尔尔。廷尉虽为之辨,寡人终不能信也。今观此两篇,乃知廷尉知人不虚。”
  
  李斯再道,“韩非之书,当远不止两篇之数,惜乎向来秘不示人,不能为我王得之。”
  
  嬴政大笑道,“何惜之有。其人既在,宣之来即可。”
  
  李斯道,“韩非乃韩国公子,恐终不忍离故土。韩王素信韩非,也不能任其来也。”
  
  嬴政冷冷说道,“寡人欲得韩非,孰敢不从。”于是传诏桓齮,令其分兵急攻韩,必使韩非来秦,然后止战。

     注:《唐摭言•卷五》载,“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是亦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秦国兴师伐韩,不为攻城,不为略地,而只是想要韩国交出一个人——韩非。如果说,以前的韩非还只是在小范围内拥有知名度的话,随着这场战争的发生,韩非之名即刻传遍天下,无人不知。
  
  众人在惊奇的同时,也不免纳闷,这韩非究竟是怎样的神圣,值得秦国如此劳师动众?嬴政也真是的,为了一个四十有七的男人,至于吗?如果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发动战争,对他们来说反而更容易理解些。譬如,为了海伦,希腊和特洛伊可以血战十年。对此,马洛曾在他的诗剧《浮士德博士》中如是感叹道:“就是这张脸使千帆齐发,把伊利安的巍巍城楼烧成灰的吗?(注)”而从这一诗句中,也演化出了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比喻:动用千艘战舰的美貌。
  
  当听到秦国为了得到他,宁肯发动战争,韩非的感受无疑是复杂的。他在韩国蹉跎了十余年,一直得不到重用,好不容易新王上任,对他言听计从、委以重任。他满以为从此可以大展抱负,却又莫名其妙地被秦国相中,竟然打上门来,指名要他。得到秦国如此看重,他心中自然也不无得意,但另一方面,因他一人之故,将韩国卷入战火,却又让他惶恐不安,隐隐以祸水自居。
  
  尽管韩王安一再向韩非保证,为了他,韩国不惜和秦国开战。韩非依然难解心结,况且,他深知,这是一场韩国无法取胜的战争,而失败的代价,可能就是亡国。于是坚持孤身入秦,以罢秦国之兵,还韩国暂时安宁。
  
  不得已,韩王安只能送别韩非。出城外三十里,韩王安犹不肯回车。韩非也深为感伤,泣道:“蒙王不弃,委我重用。无奈强秦以兵见逼,不容不去。吾以不祥之身,陷国于战,本当伏剑自尽,以解罪孽。然自思一死虽易,报王为难,故苟全此身。西去入秦,或能得秦王信用,吾当居间为韩而谋,终不背家国。”
  
  韩王安大哭道:“愿为叔父而战。”
  
  韩非道,“万万不可。因一人而误社稷,吾罪大也。”又顾谓诸臣曰:“吾人此去,恐不能复归。国之内外,有赖诸公。善事王上,勤修朝政,吾虽去,亦可慰怀也。”诸臣也是伤感洒泪。韩非再道,就此告别,王上幸勿远送。
  
  韩王安哭道,叔父西去隔千里,国有疑难可问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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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道,吾虽去韩,吾书犹在,王上善习之,治国之道可知也。修明法制,执势御下,富国彊兵,求人任贤,则我韩之幸,宗庙之幸。切不可重蹈先王覆辙,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
  
  时在深秋,水寒风冷。落叶枯黄,缤纷飘舞。琴羽箫鼓作悲歌,车马迟疑不肯发。四野寂寥,雁阵南飞,日没远山,白雾横起。王臣执手相看,叔侄泪滋魂动。始信江淹《别赋》所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韩非单车而去,离开了他的故土,离开了他的家国。沿途父老,目送流连,似在相问: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及韩非去远,张让进言道,“韩非久在韩,尽知韩虚实。今使秦而去,若以灭韩而邀宠于秦王,则韩危矣。”
  
  韩王安斥道,“叔父当年为先王所黜,犹不愿舍韩而事诸侯。今甘愿孤身入秦,正为韩社稷计。寡人知叔父必不负我,卿勿复言。”
  
  张让羞愧而退。
  
  注:原文为:Was this the face that launched a thousand ships And burnt the topless towers of Ilium?

  在第71届(1998年)奥斯卡最佳影片《莎翁情史》里,这句著名的台词被重复了N次,让视马洛为劲敌的年轻的莎士比亚郁闷不已。呵呵。

 秦韩边境,韩国宜阳城。杨端和所率秦军,集结城下。已经过两轮攻击,城墙早已残破,守军士气低落。下一次攻击,宜阳城必破无疑。
  
  杨端和拔剑,正欲下令再次进攻,城中忽然一箭射出,在空中飞翔出一道美妙弧线,斜斜插在杨端和的车前。
  
  箭上附书云:公子韩非将出见。
  
  杨端和大喜,下令后撤十里,以为迎接。
  
  城门缓缓打开,单车驶出。车上立有一人,身高八尺,面色沉静,高冠长剑,衣袂飞扬,正是这场战争的标的——公子韩非。
  
  喧嚣的战场,顿时安静下来。十里之外的秦军,城墙之上的韩军,这数刻前尚在激战的双方,此时的注意力,同聚在韩非一人身上。
  
  达利曾吹嘘道,年纪越大,我长得越帅。韩非也属于这类越老越有魅力的男人。此时的韩非,时年四十有七,相比当年在兰陵和李斯同学之时,越发出落得成熟冷峻,气势逼人。
  
  韩国守军默默目送着韩非,直至韩非没入秦军阵中,不复得见。而韩非一入秦军,秦军也果然信守承诺,爽快撤退,不再进攻。
  
  强大的秦军,说去便去,留给城下一片开阔,仿佛从来也未曾在此地出现过。韩国守军侥幸逃过一劫,回首方才的攻城血战,恍惚得如同一场臆造的梦。然而谁又知道,这些虎狼一般的秦军,什么时候又会重新回来?
  
  韩非到得咸阳,嬴政亲自迎接,设筵款待。
  
  韩非的气质形象,果然和嬴政想像的一样。而韩非的口吃,也并没有赢政想像中的严重。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口吃,反而使得韩非的谈吐别有一种奇妙的韵味。韩非并不刻意地掩饰自己的口吃,他只是放慢说话的节奏,即使偶尔卡壳,也并不着急慌乱,而这,也让他的话语透出一股舒缓顿挫的优雅。
  
  赢政笑道,寡人欲见公子久矣。公子的大驾,可实在不好请啊。
  
  韩非道:臣鲁钝愚昧,何堪大王错爱!自思百无一用于大王,还乞大王放归。
  
  赢政道,公子刚来秦国,怎么就说要走的话?寡人前见公子之书,心摇神动,惊为天人,不由日夜思慕。今日终于得见公子,实慰平生。公子且留秦,容寡人求学问教。
  
  说着说着,嬴政竟大段背诵起《孤愤》、《五蠹》来,一字不差。这不免让韩非大为惊奇。他万万没有想到,秦王嬴政,他最大的假想敌,居然会是他的一个痴迷读者。
  
  韩非对嬴政的敌意,大大地缓和下来。
  
  在春秋战国诸子中,韩非子和其他的子有一最大区别。韩非子是唯一站在君王的角度来书写的,也是唯一只写给君王看的。(这种区别,自然和韩非独特的宗室身份密切相关。当他作《韩非子》之时,在他的潜意识里,很有可能已经将自己视为君王。)也就是说,韩非的书,属于绝对的小众读物。他理想中的读者人数,只有七个,即:当今天下的七个君王。
  
  当韩非面对着赢政,听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对他的思想有如此深刻的理解,不由顿生知音之感。因此,凡嬴政有问,韩非皆悉心作答。因为口吃,韩非难以长篇大论。不过和嬴政说话,他也用不着长篇大论。端木赐闻一以知二,嬴政则和颜回一样,闻一足以知十。
  
  既得陇,复望蜀。嬴政又道,公子之书,当不止此两篇。寡人欲悉得之。
  
  韩非面露为难之色。他想起自己那个不争气的侄子——韩王安来。韩安是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个无用人。而眼前的嬴政,其睿智雄视,远非韩王安所能比拟。如果抛开家国情感等因素,非要把他的学说托付给谁的话,赢政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可是,最值得托付其学说的赢政,又正是韩非最不愿意托付的那个人。韩非于是推塞道,辱蒙大王垂问,臣虽曾著书,然自知鄙陋,每随手丢弃,不加珍惜,迄今已少有存者。
  
  嬴政猜到韩非心事,也不强求。反正韩非已经身在咸阳,得到了活人,还用在乎那些死书!
  
  两人一番畅谈,不觉天色已晚。嬴政道,公子一路劳顿,寡人不敢久留,还请入驿馆早早歇息。临别,又问韩非道,寡人欲取六国,以公子之见,当以何国为先?
  
  韩非一愣,道,秦取天下,必以赵为先。两年之前,臣已上书大王言此。
  
  嬴政大笑道,公子之见,正与寡人同。

  廷尉府的仆人们近日来格外忙碌,这是一个信号,表示府中又将迎来一位尊贵的客人。
  
  廷尉府是经常需要接待客人的。以往,待客的准备工作都由李斯夫人着力操办。而这次,李斯居然亲自过问,从草木园林,到器具布置、酒水菜单,任何一个细节都不马虎。这样的情形,在廷尉府中是头遭出现。仆人们不由猜测道,一定是秦王嬴政即将驾临。否则,这世上还有谁的到来,能让李斯如此事必躬亲、务求完美?
  
  这天一大清早,李斯便将孩子们从床上叫醒,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庄重语调说道,孩子们,记住今天吧。因为就在今天,你们将见到你们的韩非伯父,一个拥有世上最伟大头脑的圣贤。
  
  在李斯的熏陶下,孩子们多少都有些目中无人。然而,当他们听到即将见到传说中的韩非时,忽然全兴奋起来。他们知道,韩非是阿父的恩人,也是他们全家的恩人。同时,他们心中也满怀好奇,这韩非究竟是何等模样,能让生平未尝服人的阿父,唯独对他赞不绝口、推崇有加?
  
  孩子们激动着,李斯又何尝不是!一别十三年,终于能再次见到韩非了。十三年来,他和韩非都变了许多。他已经贵为秦国廷尉,而韩非则被迫出使秦国,形同阶下之囚。在地位和权势上,他已经完全压倒了韩非。然而,一想到即将面对韩非同学,李斯仍不免感到紧张和压力。毕竟,不管怎样落魄,韩非始终还是韩非,独一无二的韩非,注定不朽的韩非。
  
  当年同窗之时,李斯没少受过韩非的接济。如今终于有机会作个东道,还当年的人情,李斯自然丝毫不敢怠慢,他要给韩非最周到最奢侈的招待。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认,李斯存有小小的虚荣心,他也希望能通过今日的筵席,将自己在这十三年里取得的巨大成功,在韩非面前好好展示一番。
  
  时光如逝水,不舍昼夜,侵蚀一切,毁灭一切。随着地位的改变,境况的改变,人开始变得与时俱进,弃旧迎新。于是乎,青梅竹马的小儿女,终不能举案齐眉。总角之交的小兄弟,不得不各奔东西。于是乎,多年后的同学聚会,往往话不投机:成功者处在现在时态,夸耀吹嘘;失败者则处在过去时态,追念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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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月犹是古时月,而今日之朋友,已不是古时之朋友。古人云,人生结交在终始,莫以升沉中路分。朋友之义,在于始终相与,不因死生贵贱而易其心。而今天下俗薄,朋友二字,已远不如昔日那般足堪珍贵,轻易不许。
  
  曾经,“朋友信之”,孔子之志也;“车马衣裘,与朋友共”,子路之志也;“与朋友交而信”,曾子之志也。如今,恋人分手,说,让我们还是作朋友吧。酒席上,说,是朋友的话,一口闷。
  
  不过也难怪。在古人看来,交际以礼为重,交友以情为主。如今交友,多半以利为先,有贪其财而交,有慕其势而交,有爱其色而交。是以初隆而后薄,始密而终疏,焉能长久。
  
  再回到李斯和韩非。纵观两人的交往,从始至终,彼此竞争,互相压迫。这种朋友的关系,更类似于敌人的关系,反而能够持久。西人云:朋友得势位,则我失一朋友。李斯如今正当权,但他却无比确信,韩非不会失去他这个朋友,正如他不会失去韩非这个朋友。
  
  韩非在见过赢政之后的次日,就接到了李斯的请帖。两年前,李斯奉命出使韩国,曾登门拜访他,他选择了避而不见。此番入秦,李斯再度盛情相邀,如果继续拒而不见,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韩非来到廷尉府,李斯全家早已在门前恭候多时。李斯为韩非一一引见家人。孩子们见韩非,皆恭谨地执父执礼。
  
  韩非尽管生性冷酷,今日重逢李斯,还是不免大为感慨。看着现在志得意满、权势显赫的李斯,谁又能想到,十三年前,他还只不过是一个在兰陵求学的穷小子,衣衫寒酸、三餐难继。不过,对于李斯的成就,韩非却并不惊奇。从认识李斯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李斯早晚会有这么一天。
  
  有些人就是头上长角,虽有一时之困顿,但终究会显露峥嵘。
  
  人得有好美如李斯者而长贫贱乎?
  
  李斯如今的高官显爵,并不能让韩非羡慕。让韩非羡慕的,是李斯拥有他不曾拥有的自由。李斯生为布衣,他想去哪个国家都行,为哪个国王尽忠都可以。而他韩非,生来就是公子,他姓韩,他身上流着韩国王室的血,从他一出生,就别无选择,只能将他的一生献给韩国的利益。

  杜甫名诗《赠卫八处士》云: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可谓写尽世情悲苦、重逢沧桑。韩非和李斯两人,时隔十三年之后,再度聚首,其唏嘘感叹,也大抵如是。
  
  筵席铺陈,美味珍馐流水传上,李斯的儿女们轮番跪进酒,韩非虽不善饮,也是来者不拒,很快便有了醉意。
  
  席散人去,空堂静室,只剩李斯和韩非相对而坐,一如当年同窗之时。两人互望,皆有隔世之感。
  
  李斯道,兰陵一别后,无日不思君。兄今来秦,以兄绝世之才,必得秦王爱宠。日后你我同殿为臣,朝夕相聚,不亦快哉!
  
  韩非一笑,不置可否。他目前的处境甚是尴尬,一方面,如果他要为韩国暗中谋利,就必须取得赢政的信任,见用于秦,掌握必要的权力。但是,如果真的让他像李斯那样,出仕秦国,又违背了他的本性,况且,赢政之所以看重他,其实是看重他的学说,而一旦他的学说为秦国所用,秦国必然会越发强大,韩国的灭亡也就将越发不可避免。
  
  李斯见韩非不语,又道,兄之书,何以能为秦王所见,兄知之乎?
  
  韩非醒悟过来,道,莫非是你……
  
  李斯微笑点头。两年前,李斯出使韩国,委托韩相张让为其取韩非之书,张让经不住李斯的一再催促,不得已奉上两篇。李斯于是将其置于赢政书房,这才有了赢政一读倾心、发兵得韩非之事。
  
  韩非把酒临空,醉眼朦胧。他不能不多想,李斯也许就是赢政的说客,特意要试探他的态度。是以尽管心中不快,怪罪李斯多事,害得自己沦落到现在的境地,却也并不形于颜色,只是淡淡说道,何必呢,不值当。
  
  李斯见韩非兴致怏怏,断喝道:韩非何在?
  
  韩非错愕道,韩非在此。
  
  李斯道,君心已死,非我所知之韩非也。当年的韩非,怀抱大材,勇于用世,长愿功显天下,名扬后世。
  
  韩非不语。李斯再道,世上有才如兄者能有几人?忍心自弃,埋没速朽乎?你我皆知,能用兄者,惟秦而已。兄为韩公子,心念故国,固常情也,然不见天下大势乎?韩亡必矣,六国亡必矣。英人莎士比亚作戏剧《暴风雨》,其中有语云:舟船漏,鼠不留(注1)。鼠尚有灵,不居破舟之中,而况人乎?
  
  韩非忽然大笑。李斯不解其意,道,兄因何而笑?
  
  韩非道,言及老鼠,不由想起当年的你,上蔡叹鼠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时过境迁,此韩非已非彼韩非,此李斯犹彼李斯乎?
  
  提起往事,李斯也忍不住笑了起来。韩非又道,世人视君,以为犹行当年之言,然否?
  
  李斯冷笑,不屑道,世人哪得知。(注2)
  
  韩非大叫道,好一句世人哪得知!仅此一句,足以狂醉三千年。
  
  两人痛饮大笑。这一瞬间,仿佛重又回到了当年同窗之时。如今的李斯,地位和权势摆在那里,除了韩非,恐怕再也没人敢和他如此直率地交谈,更别说挤兑挖苦他了。
  
  李斯见韩非一再岔开话题,知其无意事秦,也不再劝说。反正韩非在咸阳还要停留很久很久,大可以从长计议。
  
  很自然的,两人的话题从务实开始转为务虚,纵论诸子百家,天理人性。李斯的心态是,韩非好比是一座思想的宝藏,岂可入宝山而空回。而韩非恃才傲物,也只有李斯这样强劲的对手,方才能刺激到他,让他一吐胸臆,尽情发挥。于是乎,酒兴飞扬,胸襟开张,通宵长语,不觉东方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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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士共谈,必说妙法。韩非和李斯,站在时代的巅峰之上,一样的雄视古今,一样的俯瞰百代,这样两个不世出的人物对谈起来,又该是怎样一幅激动人心的景象!千载以下,吾人不由遥想,两人悠然对坐,侃侃而谈,身外却早已是大雨瓢泼、飞沙走石。呜呼,倘能适逢其会,仰瞻其光,沾染其泽,即使被淋得全身尽湿,打得满头是包,咱也认了,咱也值了。

 注1:见《暴风雨》第一幕第二场。

  普洛斯彼罗:……他们已经预备好一只腐朽的破船,帆篷、缆索、桅樯——什么都没有,就是老鼠一见也会自然而然地退缩开去。……
  
  注2:见世说新语。

  谢公(谢安)问子敬(王献之):「君书何如君家尊?」答曰:「固当不同。」公曰:「世人论殊不尔。」王曰:「世人那得知。」

  关于这个,爱伦坡也有类似的观点:世人并不都具备评断能力,更多的只是道听途说,所谓耳鉴而已。比如,一个白痴也可以认为莎士比亚是伟大的,而他之所以作这个评价,只不过是因为他那个智力比他高一些的邻居这样告诉他的。而那个邻居的这一见解,则来自于另一个智力比他更高的某人。由此追溯上去,一直可以追溯到几个天才,他们在山顶上面对面跪成一圈,仰望着峰巅上那个首创此一见解的伟人。
  
  且说韩非入秦,秦国大臣们震慑于其赫赫大名,又知嬴政对其赏识有加,于是纷纷着力结交,以一识为幸。当斯时也,秦国独尊天下,而韩国在战国七雄中又最为弱小,应酬之际,秦国大臣们不免抱着大国心态,有意无意地轻慢韩非这个从韩国来的落魄公子。筵席之上,群臣轮番诘难韩非,欲羞辱之。然而,韩非之名,岂是浪得!口不少停,对群臣一一驳斥。到后来,筵席竟沦为韩非一人表演的舞台,纵论古今之变,君臣法术,群臣则只能侧耳而听,莫可应对。
  
  群臣本欲辱韩非,反自取辱,意不能平,为挽回秦国的体面,群臣又开始拿韩国的弱小来说事,以为秦国灭韩,只在反掌之间。韩非嗔目大怒,力陈存韩之利,言谈之时,虎视左右,似欲择人而噬。群臣知终不能以口舌折之,乃改容颜,生敬畏。
  
  嬴政作为韩非的忠实读者,自从读过《孤愤》、《五蠹》两篇之后,不由对韩非所著其余诸篇日夜思念。然而韩非乃是单车入秦,显然未曾将著作带在身边。嬴政于是命李斯搜罗。幸好,韩非的著作在韩国多有流传,很快,李斯便从韩相张让以及韩非门人处,征集得韩非著作三十余篇,一一呈于嬴政。嬴政读之,从心醉,到心惊,越发觉得韩非之才高见深,也越发觉得那场战争打得值。
  
  通览三十余篇毕,赢政喟然长叹道,人如韩非者,天下不可无一,不可有二。
  
  这是怎样的感慨!这又是怎样的赞美!
  
  居未久,嬴政再召韩非,示以其书,请以疑问。韩非见书大惊,他没有将书带来秦国,然而,嬴政终究还是得到了它们。韩非心中纷乱不堪,对于嬴政的疑问,也只是敷衍解答而已。其态度之消极,仿佛是在告诉嬴政:你可以得到我的人,但你绝对得不到我的心。
  
  嬴政又问以韩国之事,韩非皆推作不知。嬴政连碰两个软钉子,也不气恼,笑道,公子为韩宗室,义不能背故国,寡人也不便强求。公子来秦有日,百官多有交游,于秦当有所知所感,愿公子有以教寡人。
  
  韩非辞道,“臣乃韩国使节,焉敢与预大国内事。”嬴政固请不让。
  
  韩非心中交战。他的书大半已经落入嬴政手中,他对于嬴政的利用价值已经大大减小。如果他还想为韩国谋利的话,就必须放下身段,开始顺应嬴政,阳奉而阴图之。眼下,嬴政以秦国内政相问,这正给了他机会。关键是,他能抓住这样的机会吗?对他来说,他即将献给嬴政的计策,必须看起来完全是为了秦国着想,而实际上却又能起到削弱秦国的效果。要作到这点,难度不言而喻。然而,除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韩非计较已定,道,臣见识浅陋,虽有所欲言,只恐陛下不能用,反而罪臣也。
  
  嬴政笑道,公子但言无妨。
  
  韩非道,臣于秦知之甚浅。然以臣之见,有一人不可不杀。
  
  嬴政道,何人?
  
  韩非顿了一下,道,臣请杀郑国!
  
  嬴政闻言大感意外。郑国?他可是你们韩国派来的间谍,疲秦之计嘛。就算你说要杀他,我也知道你们曾经是一伙的。虽然如此,嬴政还是耐心问道,为何要杀郑国?
  
  韩非道,郑国为间于秦,依律当诛,何须多问。
  
  嬴政笑道,公子有所不知。不杀郑国,使其戴罪立功,乃是寡人的意思。
  
  韩非面色不改,冷声道,人若有罪,则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望大王三思。
  
  嬴政道,诛杀郑国,不过一时之快,然有何益哉!寡人赦之,使续修关中水渠,为秦万世之利,非欲乱法令,以便从事而已。
  
  韩非叫道:陛下大谬也。嬴政脸色一变,从未有人胆敢这样对他当面指斥!韩非不待嬴政发作,已接着说道,陛下所谓便者,不便之便也;臣所谓杀郑国者,大便之便也。管仲有言,凡赦者,小利而大害,是以圣君不赦。陛下赦郑国,乃舍常法而从私意,于是秦人皆知,法有两适,而陛下私意为大。陛下私意行,则臣下皆自雕琢揣摩,以阿陛下之意,舍法而不顾也。于是法禁不能立,而治国之道废。
  
  嬴政道,寡人赦免郑国,一言既出,断无收回之理。出尔反尔,何以取信臣民?公子之议,恕寡人不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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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愤慨言道,秦自商鞅以来,所以六世有胜于天下,法一而固也。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臣书中有言,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为事者,可亡也。陛下其思之。
  
  韩非态度之激烈,让嬴政颇为惊讶。他注视着韩非因激动而潮红的脸庞,不免想到,眼前这人,我能读他的书,但愿也能读他的心。郑国的水渠尚未修完,无论如何也杀不得。韩非如此坚持要杀郑国,究竟是为了取信于我,还是意在让关中水渠半途而废,弱我大秦呢?“诚有功,虽疏贱必赏;诚有过,虽近爱必诛。” 的确是韩非在他书中一再强调的思想。可是,韩非的动机,真的只是坚守自己的学术立场这么简单吗?

    今天没有了,大家晚安。拖了好几天才更新,累大家久等,实在抱歉。因为韩非之死这一部分,比较难写,也比较重要,所以很是伤脑筋啊。韩非之死,历来众说纷纭,然而考各家之说法,都不能让人满意。没办法,只能自己蒙了。好在,这几天整理思路,终于感觉有点眉目了。希望到时候写出来的,没有让大家感觉白等。

  一时之间,殿内气氛甚是紧张,内侍们皆有畏惧之色,暗暗为韩非忧心。好你个韩非,亏你还是韩国公子,和我们的秦王说话,也不注意一下自己的态度!
  
  反观韩非,却连一点示弱和退让的意思也没有,他似乎觉得自己比嬴政更有资格生气。再观嬴政,他并没有生气,或者说,至少从表面上看,他对韩非的态度并不以为忤。对于郑国一事,嬴政知道一时半会也打发不了韩非,决定用一个“拖”字诀,不再纠缠,于是笑道,公子之言,容寡人细思之。秦政上下,当有比诛杀郑国更急迫之事务,愿公子言之。
  
  韩非道,“陛下不能用臣之言,臣多言又有何益?”嬴政再请。韩非乃道,“治国必先治吏。臣来咸阳,交游百官,所见所闻,窃为陛下危之。”
  
  嬴政面容一肃,道,公子何出此言?
  
  韩非道,当今秦国,宗室之臣太轻,异姓之臣太重,安得不危?
  
  嬴政道,昌平君、昌文君皆位居相国,宗室何轻之有?
  
  韩非冷笑道,昌平君、昌文君虽为相国,空有其名,却无其实。任益隆者负益重,位益高者责益深。陛下使昌平君、昌文君虚荷国宠,却不称其任,此非重宗室,实为辱宗室也。今秦之内事听于李斯,外事听于姚贾,军事听于尉缭,将则有桓齮、蒙武、王翦等,皆异姓之臣,而陛下孤立于上。宗室于陛下有骨肉之亲,陛下弃而不用,宠幸异姓,专以权,任以势,臣窃惑焉!
  
  说至此处,韩非忽怒形于色。他多年的积怨,在这一刻如火山爆发。他本为韩国宗室,却一直被韩国的异姓大臣压制,不能见用。无尽的等待,枯萎了他大好的年华,而愤怒和委屈,则长久地积压在他心底。他何尝愿意写《韩非子》一书!特穷愁而自遣也。当他说到秦国宗室所受的“不公正待遇”时,实际上却不知不觉地寄托进了自己的感情。韩非起身,又慷慨言道,权之所在,虽疏必重;势之所去,虽亲必轻。盖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人臣太贵,必易其主。人臣之所以不弑其君者,党与未具也。
  
  韩非形近失控,不觉欺近嬴政之宝座,疾声力辨,加以说话时有结巴,更显其言辞迫切和神态激烈。韩非再道,唯宗室之臣,与陛下同根同祖,血脉相连,欲国之安,祈家之贵,存共其荣,没同其祸,岂得离陛下哉!是以尧之为教,先亲后疏,自近及远。今陛下疏宗室而亲异姓,亡在不远也。
  
  韩非咄咄相逼的气势,连嬴政也不免为之沮丧。然而,嬴政很快便清醒过来,开始冷静考虑韩非所提的建议。韩非毕竟不是本国人,对秦国这几年的政治斗争并不能尽知内情。近几年来,秦国先后度过了成峤、嫪毐、吕不韦这三场政坛危机,其官僚集团已经历过三次洗牌,到了现在,嬴政终于打造出了忠属于自己的官吏队伍,君臣和谐,目标一致——翦灭六国,统一天下。对于秦国政坛目前的格局,赢政并无不满。美国有句谚语:如果没坏就不要去修。(If it ain’t broken, don’t fix it)如果真如韩非所言,重用宗室,削弱异姓,则意味着全面的人事调整,其效果无异于一场地震。况且,从成峤谋反一事也可以看出,宗室并非如韩非所说的那般可以完全信任。而异姓中的人才,也远非宗室可比。
  
  总之,韩非所言,要么是存心想搅乱秦国局势,要么是他以己度人,站在宗室的立场,提出了一个对秦国并不实用的主张,因而不足采纳。嬴政于是道,幸受教。公子且退,容寡人思之。
  
  韩非告退。他并没有低估嬴政,他也知道,像这样重大的计策,不可能一说便成。但是至少,他已经在嬴政的心中播下了猜疑和不安的种子,总有一天,它们会发芽开花。

   且说韩非离去之后,嬴政回味着方才两人的对谈,越想越不是滋味。本来,他是把韩非当菩萨一般请来的,满心指望他传法济世,谁知韩非这个外来的和尚,却只顾着胡乱念经。胡乱念经不说,态度还如此蛮横,和他说起话来,如同长辈训斥小辈,又有如先生棒喝弟子,浑不将他秦王的尊贵放在眼里。
  
  嬴政心中抑郁,于是下令传李斯。李斯应诏入宫,见嬴政面色不悦,乃问其故。嬴政狠狠说道,好一个韩非,他竟把寡人当成韩王安了。
  
  嬴政将方才的情形叙说一遍,又道,昔有关龙逢、王子比干、随季梁、陈泄冶、楚申胥、伍子胥,此六人者,皆疾争强谏以胜其君。一言而不听,一事而不行,则陵其主以语,待之以其身。韩非,此六人之属也。如此臣者,纵先古圣王,亦不能忍之。
  
  李斯正酝酿着该如何接话,嬴政却又厉声问道,你可知道,最适合他韩非的位子是什么?
  
  李斯心中一咯噔。他的第一反应是,嬴政所指的莫非是廷尉的位子?韩非素以法术闻名,授以廷尉之位,的确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可是,如果韩非做了廷尉,占了他李斯的位子,那他李斯又该往何处安置呢?李斯转念再一想,不禁暗笑自己太过敏感。看嬴政现在的脸色,分明正在生着韩非的气,这一问的答案,想来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
  
  嬴政不待李斯回答,已是冷哼一声,拍了拍自己的宝座,道,最适合韩非的,是这个位子!
  
  嬴政一言即出,李斯陡然觉出一阵杀气。从韩非的书中,已经很容易让人感到他有意无意地时常以王者自居,再考虑到刚才他向嬴政进言时的压迫性和攻击性,几乎是在代嬴政拿主意,嬴政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过激,却也在情理之中。在嬴政看来,韩非并非一个可以做人臣的人。而如果嬴政对韩非一直抱着这样的观感,那韩非可就难逃性命之忧了。
  
  对君王来说,不足为人臣者,只能有一种解决之道——杀无赦。
  
  李斯小心说道,大王还请息怒。臣与韩非当年同受业于荀子门下,素知其为人。韩非招怒于大王,乃一时失状,然究其内心,实无不臣之想。
  
  嬴政意稍解,道,寡人先读其书,后闻其论,仿佛非同一人也。韩非献此二策,意在何为?
  
  嬴政此问,让李斯陷入尴尬之中。韩非啊韩非,嘴长在你身上,你自然可以想怎样说便怎样说。然而,你献的这两个计策,分明都是在和我对着干,而且事先连招呼也没打一个,可谓是突然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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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年,郑国一案,在秦国闹得沸沸扬扬,所谓“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是我李斯逆潮流而动,费尽心机,乃至赌上了自己的政治生命,百般营救,这才让嬴政回心转意,赦免郑国不死。而你韩非一来,就想拿郑国开刀,不是要割郑国的盲肠,而是要取郑国的性命!一旦这案被你翻了过来,那我李斯还有何威信可言?
  
  至于你韩非的第二个计策,主张重用宗室,削弱异姓,用心不可谓不冷峻刻毒。如果成真,那就不单单是我李斯个人利益受损的问题了。你这是对我的《谏逐客书》的反动,是企图否定秦国数百年来的立国之道,是想要嬴政开历史的倒车!
  
  韩非献策的动机,李斯自然也能猜出十之八九。他了解韩非,韩非是一个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的人,雅言之,可以说是“吾道一以贯之”。通俗地讲,就是认准之事,必一根筋到底。韩非之所以献上这两条笨拙的计策,绝不是因为老糊涂了,其目的还是不外乎削弱秦国,为韩国的生存作悲壮的努力。
  
  如果李斯想对韩非落井下石的话,此刻无疑是一个最佳时机。然而,李斯并无意置韩非于死地。他之所以搜集韩非的著作,并蓄意让嬴政看到,正是希望能和韩非一道事秦,统一天下,共襄伟业。因此,尽管韩非今天的所作所为让他愤怒不已,李斯还是以为,韩非有资格得到第二次机会。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世上只有一个韩非。
  
  李斯于是道,大王有用韩非之心,是以韩非一策不合,故尔动怒。而微臣以为,韩非其人,固然当用,然又不可急用。
  
  嬴政道,廷尉的意思是……
  
  李斯道,韩非为韩公子,人虽在秦,心不能忘故国。有韩一日,韩非终不忍背韩事秦。臣以为,必待灭韩之后,韩非断了故国之思,这才能为大王所用。
  
  嬴政沉吟未决,李斯再道,大王能容尉缭,自当也能容韩非。
  
  李斯的意思,嬴政自然是明白的。把韩非像尉缭那样供着,就算韩非出工不出活,对秦国也是意味着莫大的利益。嬴政心结既解,于是大笑道,寡人盛怒之下,不暇熟虑。还是廷尉老成持重,谋事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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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自入咸阳以来,名为韩使,实为秦囚。季节变换,日月消磨,就这样到了嬴政十四年。
  
  这一年,秦赵再度大战。和去年一样,秦国仍是主动进攻的一方。十万秦军,由大将桓齮率领,从上党出发,越过太行山,避开赵国防备严密的正面战场,奇袭作为邯郸东面门户的赤丽、宜安二城。
  
  消息传到邯郸,赵王迁大恐,急命李牧出师相救。
  
  李牧督帅五万边兵,行至漳水之畔的肥累城,便下令三军驻扎休整。赵王迁数度下诏催促,属下将士也是苦苦相谏,请求李牧继续前行,以救援赤丽、宜安。李牧不动如山,道,“秦师数百里突袭,其锋正锐,赤丽、宜安两城旦夕必下,不是说救便能救得的。秦师既下两城,必乘胜来取邯郸,取邯郸则必经肥累,经肥累则必先涉漳水。为今之计,惟有据守地利、蓄精养锐。待秦师渡漳水之时,我军以逸待劳,中间击之,必可大胜。秦师溃逃,我军从后掩杀,二城自可失而复得也。”众皆叹服。
  
  赤丽、宜安二城之所以能够顽强坚守,只因心中存着指望,以为救兵很快就将来临。等到听闻李牧在肥累停下,并不来救,于是斗志全丧,先后投降。桓齮攻克两城,志得意满,又见李牧不来相救,只是困守肥累,畏缩不前,成日纵情声色,以为李牧心怯,不免起了轻敌之心,于是乘累胜之威,挥师进发肥累,力求毕斯功于一役。正渡漳水之时,李牧伏兵四出,万箭齐发,火光冲天,秦军阵脚大乱,践踏而死者不知其数。
  
  秦军败亡,李牧一路追击,趁势收复赤丽、宜安两城,不在话下。桓齮退回上党,清点士卒,已是折杀过半。嬴政闻听军败,大怒,废桓齮为庶人。
  
  李牧凯旋而归,邯郸倾城而出,郊外相迎。在忍受了秦国多年的欺凌之后,赵国上下已是士气低落,斗志涣散。正因为此,李牧的这一场胜利便显得格外珍贵,格外及时。赵王迁亲执李牧之手,道:“将军真乃赵之白起也!”于是效仿当年秦昭王封赏白起,封李牧为武安君,食邑万户。
  
  李牧将士所经之处,无不欢声震天,激动的百姓们跪在道路两旁,泪流满面。为了这样一场胜利,赵国等待了太长太长的时间!
  
  在这种举国狂欢中,只有李牧还保持着足够的冷静。他知道,秦国这次虽然败了,但远没有伤筋动骨,秦军的铁骑,随时可以卷土重来,再度侵凌赵国的疆土。可以预见,日后的秦赵之战,只会更加惨烈。秦国有资本再输下去,而赵国却一战也输不起。赵国只要一战输了,很可能就意味着亡国!
  
  李牧虽然忧心,但肥累大捷毕竟是一次难得的对秦国的胜利,秦军不可战胜的神话终于被打破。这不仅对赵国有着重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也给六国打了一针强心剂,大大鼓舞了六国的士气。
  
  肥累大捷不久,燕、齐、魏、楚、韩五国纷纷遣使者来赵庆贺。李牧力劝赵王迁,借此机会促成六国结盟合纵,共同对抗秦国。然而,姚贾正好人在邯郸,闻讯前后奔走,对六国分而化之,使这场规划中的合纵迅速流产。
  
  随着燕、齐、魏、楚、韩五国使者的离开,姚贾也回到咸阳述职。姚贾出使四年,绝六国之谋,止六国之兵,成果显著。嬴政大悦,封姚贾为上卿,食邑千户。漂泊多年的姚贾,终于成了正式工,有了编制,更有了恒产。
  
  姚贾为秦国立下显赫功勋,其封赏虽然丰厚,却也能够让人服气。只有一个人,对此持有异议。

 姚贾之重返咸阳,乃是近期秦国政坛的一桩盛事,朝中百官无论熟与不熟,纷纷登门道贺。这其中,只有韩非没去凑热闹,相反,他正准备弹劾姚贾来着。
  
  算起来,韩非和姚贾称得上是故交了。姚贾刚出道时,到韩国谋事,韩非对其才华颇为欣赏,因是着力结交。后来,姚贾入仕赵国,组织四国合纵,对抗秦国。这段同仇敌忾的日子,可谓是两人交情的蜜月期。然而,随着姚贾投奔秦国,与六国对立,两人随之决裂。韩非不能原谅姚贾的变节,更不能原谅姚贾破坏合纵,将他的祖国韩国送上绝路。
  
  要阻止秦国并吞韩国和其余五国,合纵是唯一的选择。
  
  只要扳倒姚贾,秦国的外交将因此倒退十年,六国合纵也将重新变为可能。
  
  于是,韩非往见嬴政,道,“臣闻大王封姚贾为上卿,窃以为过也。”
  
  嬴政道,“姚贾因功得赏,何过之有?”
  
  韩非道,“姚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魏,北使燕、齐,出问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于内。是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愿王察之。”
  
  韩非目前的身份,只是韩国使节而已,用今天的说法,他弹劾姚贾,其实是在干涉秦国内政。好在嬴政并不忌讳这些,只是道,说下去。
  
  韩非再道,“上卿者,国之显爵也,理当为朝野之望,百官楷模。然姚贾乃大梁监门子,尝盗于梁,臣于赵而逐。取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与同知社稷之计,非所以激励群臣也。”
  
  俗话说,不痴不聋,不做阿家翁。很明显,嬴政不是阿家翁。既然韩非指名道姓来弹劾姚贾,他也不能硬装没听见,其中的是非曲直,他必须弄个明白,做一结论。嬴政于是召见姚贾,问道:“吾闻子以寡人财交于诸侯,有诸?”
  
  姚贾尚沉浸在加官晋爵的快乐之中,忽然遭到嬴政这么劈头一问,不由吓出一身冷汗,心知定是有人在背后捣鬼。然而,姚贾不愧是姚贾,在一阵肉眼不可察觉的慌乱之后,很快便镇静下来,他挺直腰板,朗声答道,“有之。”
  
  嬴政见姚贾痛快应承,却也颇出意外,冷冷说道,“子有何面目复见寡人?”
  
  姚贾道,“曾参孝其亲,天下愿以为子;子胥忠于君,天下愿以为臣;贞女工巧,天下愿以为妃。今贾忠王,而王不知也。贾不归四国,尚焉之?使贾不忠于君,四国之王尚焉用贾之身?桀听谗而诛其良将,纣闻谗而杀其忠臣,至身死国亡。今王听谗,则无忠臣矣。”
  
  听完姚贾的辩解,嬴政颜色大为和缓。韩非弹劾姚贾,无非归结为两点:一是姚贾假公济私,损秦利己。二是姚贾出身低贱,又有前科。为嬴政所警惕的,只是第一点而已。饶是如此,嬴政还是没有放过第二点,道,“子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究其语气,却并不严厉,甚至有些调笑的成分在内。
  
  嬴政随口一问,姚贾可不敢也随口一答。他的出身及前科,是他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果不能彻底解决,他便将始终背上这一沉重的包袱,时时被人拿来敲打讥讽。姚贾沉思片刻,道:“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文王用之而王。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桓公用之而伯。百里奚,虞之乞人,传卖以五羊之皮,穆公相之而朝西戎。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此四士者,皆有诟丑,大诽于天下,明主用之,知其可与立功。使若卞随、务光、申屠狄,人主岂得其用哉?故明主不取其污,不听其非,察其为己用。故可以存社稷者,虽有外诽者不听;虽有高世之名,无咫尺之功者不赏。是以群臣莫敢以虚愿望于上。”
  
  姚贾一气说完,胸膛起伏,静望嬴政。嬴政下殿,扶起姚贾,大笑道:“子言甚是。寡人特试子而已。”
  
  姚贾暗舒一口长气,知道自己逃过一劫。

有人命中招谤,譬如韩愈,其诗云:“我生之辰,月宿南斗。”乃知韩愈磨蝎为身宫,故而平生多得谤誉。
  
  有人相中招谤。譬如欧阳修,年少时有高僧为他看相,说道:子耳白于面,名满天下;唇不著齿,无事得谤。后果其然。
  
  说到姚贾,似乎也和诽谤有缘。四年前在赵国,姚贾主持四国合纵,意气风发,却因为郭开在赵王面前进他的谗言,害得他被驱逐出境。这一次,姚贾成功出使四国,载誉而归,风尘未洗,却又无端遭谤。难道,他也是命中招谤,或者是相中招谤?
  
  姚贾可不这么想,他并不是一个宿命论者。他不认命,也不认相。他只知道,某个狗娘养的在背后摆了他一道,害得他几乎性命不保。
  
  姚贾步出咸阳宫,日正当午,热浪四溢,而他却在发抖。那是劫后余生的颤栗。嬴政已经被他说服,谗言已经破产,不会对他再构成任何威胁。按说这事也就过去了,但是不行,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他一定要找出那个长舌男,让他因为一时的口腔快感,付出长久的惨痛代价。
  
  姚贾是有理由愤懑的。他出使四国,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是危机四伏。出入敌国宫殿,较量敌国君臣,明刀暗枪,时刻都要提防,唇枪舌剑,同样具有杀伤。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命丧他乡、魂兮归来。整整四年,每天都提着心,吊着胆。夜不安枕,早生华发,容易吗他?姚贾越想越不平衡,老子在外面提着脑袋、拼死拼活,你倒好,在咸阳安逸着,享乐着,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唧唧歪歪,指手划脚,居然还要置我于死地!我姚贾可是好惹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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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舌男的身份很快得到确认,韩非是也。姚贾闻报一笑。怪不得,也只有韩非公子才会抛出血统论来,拿他姚贾贫贱的出身做文章。然而,韩非,你还是不了解秦国,秦国可不是你们韩国,在秦国这里,因功而赏、因罪而罚,不管波斯猫还是流浪猫,抓住老鼠才是贵族猫。
  
  姚贾又是一笑。既然是韩非,那这仇便容易报了。韩非刚到秦国不久,没什么根基,而且,他的身份又是韩国的使节,理论上是敌国的人。等着吧,韩非,你做初一,就休怪我做十五。
  
  然而,姚贾的笑容却突然凝固起来。要动韩非,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有一个人的脸色,不得不先看看。
  
  是的,要动韩非,他就必须先过了李斯这关。
  
  这四年来,姚贾虽然远离咸阳,但对秦国的政坛生态却并不陌生。李斯官居廷尉,最得嬴政信任,朝中文武,也皆服膺,乃是秦国的不二权臣。而他姚贾,刚回咸阳,势单力孤,尉缭虽然和他有旧交,又是同乡,但老家伙从不管事,指望不上。实力相差如此悬殊,决定了他根本不可能和李斯对抗。
  
  李斯的能力,姚贾是领教过的,狠角色,不好弄。而李斯和韩非的关系,又是人所共知的亲密。因此,他能不能报仇成功,完全取决于李斯的态度。李斯如果铁了心要保韩非,那他也没辙。
  
  姚贾于是往见李斯,先感谢了一番李斯的知遇之恩,马上便将话题切到韩非身上。廷尉大人,你看,我这些年也不容易,侥幸不辱使命,没辜负了大王和你的重托。我自以为,功劳是没有的,但至少对秦王,对你,对秦国都还算交待得过去。可是,我这刚一回来,就有人对我冤枉陷害,要置我于死地,叫我以后工作还怎么开展?要是别人陷害我也就罢了,偏偏是韩非。要知道,韩非不过只是一个外来的使节,居然敢对我大秦大臣臧否诽谤,其用心险恶,不问可知。我今天来,就是想听听廷尉对此的高见。
  
  李斯自然明白,姚贾表面上是想请他来主持公道,其实是试探他的态度。李斯也挺为难。韩非这事确实不地道,你一个外来使节,对秦国朝政起什么哄,对了也不见你功,错了还授人以柄,何苦来哉!本来,关于你的安置问题,我和大王已经达成共识,你先安心在秦国养着,等韩国一灭,马上便可以重用你,让你施展平生抱负。你突然来这么一出,叫我怎么给你圆场?姚贾气势汹汹而来,显然没打算让步,定要和秋菊一样,讨个说法,方肯罢休。姚贾是我和嬴政煞费苦心才挖来的人才,是统一六国不可或缺的一枚重要棋子,四年来的工作表明,他没有辜负嬴政和我对他的期望与信任。对他的情绪,不可能不加以安抚。韩非啊韩非,只怪你捅的漏子太大,连我也遮盖不了。
  
  李斯却也不急着表态,反问道,以上卿之见,又当如何?
  
  姚贾道,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吾将见大王也。
  
  李斯再问道,韩非将作何区处?
  
  姚贾含糊答道,姚贾只是言所当言、言所欲言。一切决于大王。
  
  李斯沉吟不语。姚贾道,廷尉与韩非有旧,此乃人所共知。是以,姚贾不敢不先闻于廷尉而后动。国事不容私情,姚贾在此,静候廷尉之言。
  
  李斯碍于身份,确实也不便强为韩非出头,只能苦笑道,我复能何言,一切决于大王。
  
  姚贾心中暗喜,知道李斯已然默许,于是起身施礼道,多谢廷尉。姚贾告辞。

  且说姚贾要报韩非的一谮之仇,事先很是下过一番调查研究的功夫。韩非入秦以来的所作所为,无不知悉,这才面见嬴政,道,臣才短智薄,精力日衰,恐不堪为大王驱使,愿赐骸骨归封邑,终养天年。
  
  嬴政一惊。姚贾想撂担子了?四十岁就退休,太早了吧?这也不是姚贾一贯的风格啊。嬴政知道其中必有缘由,道,秦以天下为志,正用卿之时,亦卿用之时。翦灭六国,归一四海,乃万世不朽之盛事,卿宁无意乎?
  
  姚贾道,臣若再度出使,只身孤悬在外,而猜忌不绝于内,臣恐不得善终。不敢复行,请辞归。
  
  嬴政道,卿何出此言?
  
  姚贾道,臣之出使,数年不能归,朝中有人中伤于臣,而臣远在异国,不能辩白,将安所归?
  
  嬴政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寡人既已授卿外事,卿自可放心而行。
  
  姚贾道,如此则臣之幸也。臣自思,一旦臣见黜,得利者谁?东方诸国也。凡谗臣者,必为秦之害,而为四国利也。朝中有大臣如此,吾王不可不察。
  
  嬴政道,谮卿者,非朝中大臣,实韩非也。
  
  姚贾正等着嬴政主动“供”出韩非,于是顺势说道,韩非其人,臣素知之。韩非入秦以来,每与大臣辩论,无不力陈存韩,巧言惑众,乱人视听。韩非先请杀郑国,再请用宗室,前后两策,皆包藏祸心,意在乱秦。大王明见高远,不为所动,而也竟不加罪。韩非不知自省,再谗臣以售其奸。事可一可二,不可三。韩非志在弱秦存韩,明也。
  
  嬴政沉吟不语。姚贾再道,“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常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对于韩非,嬴政本来抱有极高的期望,打算在灭亡韩国之后,特加重用。然而,回想起韩非入秦以来的表现,嬴政不得不承认姚贾所言确有道理。如今看来,助秦国开疆辟土、统一天下,固非韩非所长,同样也非韩非所愿。
  
  然而,真要诛杀韩非,嬴政还是下不了决心。姚贾必欲置韩非于死地,再道,“韩非上不臣于吾王,下有间于大臣,不为物用,无益于今。昔日太公诛华士,孔子戮少正卯,以其负才乱群惑众也。今不诛韩非,无以清洁王道,安定群臣。”
  
  嬴政叹道,韩非名动于世,不可不慎。如卿所言,韩非志在弱秦存韩,终究只是猜度而已,骤加极刑,恐不能服天下。
  
  姚贾道,此有何难?韩非之奸,一下吏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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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嬴政点点头,轻轻说道,可。
  
  关于韩非以后的遭遇,《史记》只用了短短的四个字:“下吏治非”。然而,一个小小的“治”字,其背后的痛苦和血腥,除了当事人之外,又有几人能真的体会?
  
  人或多或少都犯有罪孽。释氏之忏悔,道家之首过,基督教之告解,都是让人自愿说出自己的罪孽来。而监狱则是以暴力刑罚等强制手段,让人被迫承认罪孽。
  
  韩非被关押在云阳狱中。狱吏们接到的命令是,治韩非,以俱得其弱秦存韩之情实。既然如此,那量刑就没个固定标准了。于是乎,韩非的命运,或者干脆说,韩非的性命,便完全操于那些狱吏的手中。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秦法历来酷烈无情,执法的狱吏更是虎狼之性。监狱原本是执行法律的地方,却往往又是法律最为不到的地方。对狱吏来说,上有毫发之意,下有邱山之取,持鸡毛为令箭,改小罚用大刑,固是常事。以嫪毐之贵,入狱数日,便已被狱吏拷打得不成人形,可为一证。
  
  汉承秦制,汉开国功臣周勃,封绛侯,位至丞相,功高当世,尊贵无二。一旦下狱,为狱吏侵辱,也几乎性命不保。汉文帝使使持节前往赦之,这才能够救他出来。居然要皇帝派人持节才能搭救,可见监狱几为一独立王国,进来容易,出去却难上加难。周勃出狱之后,也不得不感叹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高墙之内,暗室之中,韩非承受着肉体的折磨和侮辱,感受着法律的威力和疼痛。此时此刻,不知道他会不会突然想起商鞅,那个和他一样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
  
  当年,商鞅被诬告谋反,逃亡至关下,想寄住客舍躲避一晚。客舍老板不认识商鞅,只知道眼前这人来路不明,于是拒绝了他,道:“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鞅躲避不成,喟然叹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李斯听闻韩非被打入大牢,不禁惊骇失色。他以为嬴政只会象征性地处罚一下韩非,消消姚贾的气,谁知道,后果竟会如此严重。
  
  李斯惊骇之余,却又狐疑不安。他身为廷尉,主掌刑辟,而韩非入狱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经过他,就直接定了。可见,必定是嬴政绕过了他这个廷尉,直接拍的板,下令抓的人。而他如果知趣的话,最好便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看见。
  
  李斯却并不甘心就此罢休。他位居九卿之首,囚禁韩非乃是在他管辖范围之内。就算嬴政碍于他和韩非的特殊关系,不想让他难为,这才代为决定,可至少也该在事先给他通个气呀。嬴政撇开廷尉,独断专行,让李斯觉得受了侮辱,没有得到应有的信任。再则,韩非是他引荐给嬴政的,韩非落到如今的下场,在某种程度上,他也觉得自己对此负有责任。
  
  李斯于是入狱探望韩非。韩非刚用刑完毕,衣不蔽体,鲜血淋漓,软软地耷拉在墙角,处于昏迷状态,何曾还有半点风流俊雅的贵公子模样?李斯睹此惨状,黯然涕下,对狱吏一通训斥,道,为何用如此重刑?
  
  狱卒见到主管领导,自然卑躬屈膝,不敢还嘴,只是道,大王有命,不敢不重。
  
  狱吏拿嬴政当挡箭牌,倒也叫李斯不好发作。李斯哼了一声,道,可暂缓用刑。等我见过大王,再作理会。
  
  韩非醒转,见是李斯,勉强一笑,道,子不弃我。
  
  李斯道,我将见大王,必救韩兄出此。
  
  韩非道,大王忌我者,为我存韩之故也。我欲作书,剖明心迹,上亡韩并天下之道,愿子代为我传书于大王。
  
  李斯心中郁苦,却又无法宣讲。韩非啊韩非,你对你的文章永远是那么自信,可如今的形势,恐怕不是一封书信就可以简单化解的。这一次,固然是出于姚贾的激将,但也看得出来,嬴政已对你动了真怒。圣经云:不可试探你的神。嬴政作为高高在上的秦王,也绝不可轻易试探。可是你却一直抱着侥幸心理,连着三个计策,都是表面为秦国着想,其实却在为韩国谋利。你这是在试探嬴政,考验他的忍耐能力!现在看来,嬴政是不打算再忍你下去了。而嬴政这样的人,一旦对你有了定论,想要再扭转他的看法,何其难也。
  
  上书自陈乃是韩非的希望所在,却也不能让他不写。李斯于是应允下来,命人为韩非更衣敷药,上酒传菜。韩非饮食一通,气力渐足,提笔作书。伤口的血,时而滴在竹简之上,有如夺目的梅花,盛开于一片墨色之中。
  
  此情此景,让李斯回忆起自己写《谏逐客书》时的场景。不同的是,当时的他,有妻儿陪在身边,再大的雪,再冷的风,再渺茫的未来,也不能阻挡他的幸福。可是,韩非的幸福是什么呢?
  
  良久之后,韩非写完最后一个字,掷笔于地,得意地一笑,道,大王见此书,当知我心。子为我传之,则我无复性命之忧也。
  
  李斯接书在手,临去之时,命狱吏善待韩非,不可再滥用刑罚。狱吏自然不敢马虎,点头不迭。
  
  韩非目送李斯离去,疲惫地闭上双眼。他又怎会想到,他方才的上书,竟是他的绝笔之作。
  
  韩非此书,日后被冠以《初见秦》之名(注),传于后世。
  
  注:《初见秦》全文:
  
  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 当,亦当死。虽然,臣愿悉言所闻,唯大王裁其罪。

  臣闻: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从,将西面以与强秦为难。臣窃 笑之!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谓乎!臣闻之曰:“以乱攻治者亡,以邪 攻正者亡,以逆攻顺者亡。”今天下之府库不盈,囷仓空虚,悉其士民,张军数 十百万,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锧在 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 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出其父 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 是也。夫断死与断生者不同,而民为之者,是贵奋死也。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 十可以对百,百可以对千,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今秦地折长补短,方 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以此与天下, 天下不足兼而有也。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所当未尝不破,开地数千 里,此其大功也。然而兵甲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囷仓虚,四邻诸候不 服,霸王之名不成。此无异故,其谋臣皆不尽其忠也。
  
  臣敢言之:往者齐南破荆,东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韩、魏,土地广 而兵强,战克攻取,诏令天下。齐之清济蜀河,足以为限;长城巨防,足以为塞。 齐,五战之国也,一战不克而无齐。由此观之,夫战者,万乘之存亡也。且臣闻 之曰:“削株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 洞庭、五湖、江南。荆王君臣亡走,东服于陈。当此时也,随荆以兵,则荆可举; 荆可举,则其民足贪也,地足利也,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然则是一举而 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候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荆人为和。令 型人得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此固以 失霸王之道一矣。天下又比周而军华下,大王以诏破之,兵至梁郭下。围梁数旬, 则梁可拔;拔梁,则魏可举;举魏,则荆、赵之意绝;荆、赵之意绝,则赵危; 赵危而荆狐疑;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 邻诸候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魏氏为和。令魏氏反收亡国,聚散 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二矣。前 者穰候之治秦也,用一国之兵而欲以成两国之功,是故兵终身暴露于外,士民疲 病于内,霸王之名不成。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三矣。
  
   赵氏,中央之国也,难民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也。号令不治,赏罚不信, 地形不便,下不能尽其民力。彼固亡国之形也,而不忧民萌,悉其士民军于长平 之下,以争韩上党。大王以诏破之,拔武安。当是时也,赵氏上下不相亲也,贵 贱不相信也。然则邯郸不守。拔邯郸,筦山东河间,引军而去,西攻修武,逾是 羊肠,降上党。代四十六县,上党七十县,不用一领甲,不苦一士民,此皆秦有 也。代、上党不战而毕为秦矣,东阳、河外不战而毕反为齐矣,中山、呼沲以北 不战而毕为燕矣。然则是赵举,赵举则韩亡,韩亡则荆,魏不能独立,荆、魏不 能独立,则是一举而坏韩蠹魏拔荆,东以弱齐弱燕,决白马之口以沃魏氏,是一 举而三晋亡,从者败也。大王垂拱以须之,天下编随而服矣。霸王之名成。而谋 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赵氏为和。夫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强,弃霸王之业,地 曾不可得,乃取欺于亡国,是谋臣之拙也。且夫赵当亡而不亡,秦当霸而不霸, 天下固以量秦之谋臣一矣。乃复悉士卒以攻邯郸,不能拔也,弃甲兵弩,战竦而 却,天下固已量秦力二矣。军乃引而退复,并于李下,大王又并军而至,与战不 能克之也,又不能反,军罢而去,天下固量秦力三矣。内者量吾谋臣,外者极吾 兵力。由是观之,臣以为天下之从,几不难矣。内者,吾甲兵顿,士民病,蓄积 索,田畴荒,囷仓虚。外者,天下皆比意甚固。愿大王有以虑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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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且臣闻之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何以知其然 也?昔者纣为天子,将率天下甲兵百万,左饮于淇溪,右饮于洹裕,淇水竭而洹 水不流,以与周武王为难。武王将素甲三千,战一日,而破纣之国,禽其身,据 其地而有其民,天下莫伤。知伯率三国之众以攻赵襄主于晋阳,决水而灌之三月, 城且拔矣,襄主钻龟筮占兆,以视利害,何国可降。乃使其臣张孟谈,于是乃潜 行而出,反知伯之约,得两国之众,以攻知伯,禽其身,以复襄主之初。今秦地 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国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如也。 以此与天下,天下可兼而有也。臣昧死愿望见大王,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 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候之道。大王诚听其说, 一举而天下之从不破,赵不举,韩不亡,荆、魏不臣,齐、燕不亲,霸王之名不 成,四邻诸候不朝,大王斩臣以徇国,以为王谋不忠者也。

  李斯作为《初见秦》的第一个读者,看完只是摇头叹息。韩非水平应该不止如此吧?就凭这封书信,想要改变嬴政的决定,恐怕够戗。况且,就算过了嬴政这关,还有姚贾那关,怕是难得过去。
  
  尽管对韩非之书不甚满意,李斯还是决定尊重作者,不改一字,将书原貌呈现给了嬴政。嬴政略读一遍,没有立即发表评论,而是将书付与姚贾,先征求姚贾的意见。
  
  姚贾一目十行,迅速看罢,然后将书抛于案头,冷笑不语。
  
  嬴政惊讶道,这就看完了?
  
  姚贾道,通篇皆是老生常谈,了无新意。一扫即知,何必细细品读?
  
  嬴政道,既如此,卿试论之。
  
  姚贾虽然只是快速扫了几眼,却已经抓准了《初见秦》一书的要害,于是加以批评,先后来了三个质问:
  
  韩非引经据典,谈古论今,只为证明一件事——秦国之所以还没有称霸于天下,全怪秦国的谋臣不尽其忠。言外之意,是说他韩非可以为秦尽忠了?
  
  当年,秦与荆人为和、与魏氏为和、与赵氏为和,并非不愿一举灭亡之,而是势在不能。六国尚强,秦力有未逮,形势不允许。韩非号称才高当世,不应不知此节。当年谋臣,皆已作古,而韩非厚诬诸公于地下,意在何为?
  
  再说韩非自以为高于别人的地方,是自诩可以让吾秦“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四邻诸侯可朝也”。然而,我大秦的目标难道仅仅是这样吗?
  
  姚贾停顿片刻,留给嬴政一点思考时间,然后,姚贾对自己的三个质问逐一作了回答:韩非为韩之公子,一意存韩,以秦为敌,其先后三策,皆是明证。何以数日之间,韩非的态度转变竟会如此之大,愿意开始为秦国尽忠了呢?改口如此轻易,不免让人生疑。以臣之见,乃是韩非入狱之后,自知必死,他一死则韩国必亡。是以才不惜出此苟且之策,诈称愿为我秦尽忠,先求活命,然后再相机而行,徐为韩国谋利。愿吾王明察。
  
  韩非厚诬诸公于地下,意在借古讽今,矛头直指如今朝中的用事大臣。此乃挑拨是非、无风起浪,意在使我君臣猜忌,上下异心。愿吾王明察。
  
  至于我大秦的目标,绝非“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四邻诸侯可朝也”。这句话,放在十年前说,也许还勉强合适,可在今天还说这样的话,就不免见识短浅、招人耻笑了。臣主外交,于天下大势深有所知。今日之世,非商周之世,也非春秋之世,而是战国之世。这个时代,是一个winner take all的时代。七雄纷争,最终只能有一国独存。而独存之国,必我秦也。大王不是要成为霸主,而是要成为君临天下的天子。秦国也不是要称霸天下,而是要一统天下!
  
  姚贾之批驳,情绪激昂,声如金石。嬴政大悦,称善不已,又道,韩非书末有云,愿望见寡人,当面陈词,言所以破天下之从,举赵、 亡韩,臣荆、魏,亲齐、燕,以成霸王之名,朝四邻诸侯之道。寡人欲见之,且听他有何说辞。
  
  如果让韩非见到嬴政,保不准嬴政一念之仁,放韩非死里逃生。姚贾可不想冒这个险,于是道,韩非在书的最后,的确言而不尽,故做悬念,激人好奇。然而,如此套路,只是游说之士的惯用伎俩,不值一哂。再则言之,韩非留下的悬念,根本就不能成其为悬念。韩非对天下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春秋五霸的时代,不悟四海归一、定于一尊乃是大势所趋,非人力所可阻挡。韩非不能知天下之势,何以献取天下之策?纵能蒙大王召见,其言又何足可听?
  
  姚贾这一番话,破灭了韩非最后的一线生机。

  在韩非身后,有多少人读其著作,心悦诚服,筋酥骨软,想见其为人,恨不能成为其门下走狗。然而,在韩非还活着的时候,在他的最后岁月,他却只能在云阳的监狱中品味着孤单和落寞。没有高朋满座,没有访客如云。陪伴他的,只是冰冷的狱吏和更为冰冷的刑具,以及夜半时分,同狱犯人的鬼哭狼嚎或低声抽泣。
  
  遍观整个秦国,也许只有李斯还在惦记着韩非。这是李斯第二次探监了,和第一次不同,这一次,他的步伐格外缓慢,好像行走在橄榄球场之上,每向前推进一码都显得那么艰难。
  
  韩非身体依然虚弱,看到李斯之后,也只能用眼神表示对他来访的感激。李斯坐在韩非对面,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倒是韩非先问道,书呈给大王了吗?
  
  是的,呈上了。
  
  韩非搓着双手,嗟叹道,子误我,子误我。
  
  李斯闻言,不免纳闷。是你让我代你传书的,难道我不该传书?要知道,除了我,秦国还有谁能帮你呈书给嬴政?我怎么就误你了?李斯于是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韩非道,“前日所上之书,不甚如意。你一走我就后悔,想收回重写,无奈你已持书远去,追之莫及。”
  
  李斯客气道,“韩兄所上之书,也是佳作。”
  
  韩非叹道,“你又何必虚为誉美?文章当以气为主,气以诚为主,仿佛沛然如从肝肺中流出,这才能推己及彼,动人心魄。然而,前日我作书之时,气不诚,心不正,其书如何能说得人动!以君之才,定也看出我书欠佳,当为我截留之,不必急着呈上秦王才是。”
  
  李斯道,“李斯不敢为韩兄代作定夺。因此,一仍原貌,呈上大王。”
  
  韩非道,“你是李斯,是写过《谏逐客书》的李斯。《谏逐客书》我读过,端的雄文,自有我不可及之处。我书中得失,你从旁观之,必已了然于胸。知而不言,非我所寄望于君也。”
  
  李斯默然,不能辩解。韩非改变话题,又问道,“大王见我书,作何言语?”
  
  李斯道,“大王拒绝再见韩兄。”
  
  韩非闭目长叹道,“那样的文章,连我自己也不能说服。大王拒绝见我,也是应有之义。我当再修书一封,君为我传之。”
  
  李斯无意再作邮递员,道,“大王已是不乐。骤然再行上书,恐于事无补,反而添害。且容我为韩兄谋之。”说完,李斯犹豫了一下,又低声道,“不过,韩兄最好有心理准备,大王的意志,恐怕不会轻易更改。”
  
  韩非大笑道,“大王不惜发动战争,以求我入秦,岂会轻易置我于不顾。大王只是一时偏信姚贾小儿而已。大王投我入狱,却并没有置我于死地,可见犹有用我之心。天下之才,惟你与我耳。欲并天下,舍你我其谁?”
  
  韩非对未来越乐观,李斯就越为他感到悲哀。看来,韩非对嬴政还是抱有幻想的。而李斯却知道,不管有没有姚贾从中掺乎,嬴政恐怕都已经无法再对韩非容忍。韩非,你的确有才,然而,有才未必都能见用。况且,一旦才华太高,反而会成为过于昂贵的奢侈品,变得有价无市。韩非,你已是命在旦夕,难道你竟一点也没有察觉?在你的著作当中,你对人性和心理分析得如此犀利透彻,可当事轮到了自己头上,为什么你就不能领悟明白呢?
  
  李斯却也不便马上揭开这一层,还是让韩非保留些希望比较好。有了希望,狱中的日子也许就不再那么难熬。两人一时间相对无语,李斯意欲安慰韩非两句,却想不出一句合适的话语,只能打量囚房四周,胡乱问道,“此间如何?”
  
  韩非苦笑道,“此间尚好,惟狱吏侵迫太急,颇不堪其辱。”
  
  李斯道,“韩兄再委屈些时日。我见大王,必为韩兄求一定论。”说完起身告别,道,“我会再来看你的。”
  
  韩非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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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斯辞别韩非,狱吏在后一路碎步尾随,恭谨地请示道,“廷尉大人,大王既然没有赦免韩非,理应继续对韩非用刑,逼其认罪招供。否则,下官等也不好交代。请廷尉大人示下。”
  
  李斯回头看看韩非,韩非也正在望着他。囚房中的韩非,如此瘦弱,如此无助。李斯不忍心再看,大步走开,又仰天长叹,对狱吏道,“接着用刑吧——记住,无论如何,不能伤了他的性命。”

  咸阳的这个夏天,酷热为数十年来少有。从身体里汩汩往外冒的,不是汗,而是被烤出的油。裸男当街,抓耳挠腮,逢人便说,“请问,我可以无敌吗?”
  
  然而,依然不肯降雨,一滴也没有。
  
  持续多日的高温,让人情绪烦躁、无法思考。这样的鬼天气,本该呆在家中避暑贪凉,但李斯却不得不出门而去,为挽救韩非作最后一搏。
  
  李斯往见嬴政。嬴政很有耐心地听完李斯的来意,将一个冰块放入口中,斜瞥着李斯,懒懒说道,“廷尉可知,寡人是如何看待韩非的?”
  
  李斯恭声答道,愿闻大王之见。
  
  嬴政道,“近日寡人遍读韩非之书。其抉摘隐微,烨若悬镜,上下数千年,古今事变,上至奸臣世主隐微伏匿,下至委巷穷闾妇女婴儿人情曲折,不啻隔垣而洞五脏,实天下之奇作也。”
  
  嬴政再嚼碎一个冰块,嘎嘣嘎嘣,悠悠又道,“然而,寡人越喜韩非之书,便越恶韩非之人。”
  
  嬴政这后一句话,份量可着实不轻,不轻得足以杀人于无息无声。虽然是盛夏时节,也听得李斯是一身冷汗。
  
  嬴政前后两段话,一褒一贬,转折如此突兀,不作任何铺垫。何以如此?两段话之间又有什么内在的逻辑联系?李斯不能问,也不敢问,问了嬴政也不会答。嬴政只是好整以暇地审视着李斯,那眼神仿佛在说,领悟吧,李斯!
  
  李斯几乎可以说是看着嬴政长大。但随着嬴政年龄的增长,其内心越来越难以被人猜测。李斯也只能试着去领悟,还原嬴政的心路历程。
  
  为什么嬴政越喜欢韩非的书,就越讨厌韩非这人呢?这还得从韩非书的内容说起。韩非之书,后世称为《韩非子》,简单来说,主要阐述了三方面的内容——法、术、势。法者,我们不需多讲。术者,藏于君主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也。势者,君主胜众之资也,君主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在这三者当中,以“术”的篇幅为最多。而在李斯看来,引起嬴政反感和猜忌的,也正是“术”的这部分内容。
  
  嬴政即位十四年来,在政治斗争的的腥风血雨中,他不仅毫发无伤,而且一步步茁壮成长。现在的嬴政,虽然只有二十七岁,却早已在朝中建立起了无人可以挑战的权威。驾驭那些在年龄上堪称他叔伯辈的手下大臣时,他也是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能取得这样的成功,靠的是什么?靠的正是他天赋而来的权谋心计。而这种驾驭国家和群臣的高明手腕,也就是术,在韩非的书中有着详尽的论述。
  
  因此,嬴政读韩非之书时,反省自己的心机和谋略,无不与韩非之言暗合,几乎像是在对镜而照一般。刚一开始,自然是惊喜,以为知音;再反刍回味,却就该变成惊骇,以为祸害了。所谓的术,乃是他最隐秘的思想,即使对心理医生,也是要守口如瓶,不可泄漏的。可是韩非的书,却如同一面明镜,将他那阴暗而不可告人的内心暴露无遗。而很明显,嬴政不会嫌弃自己内心不堪的形状,却只会怪罪韩非这面镜子太过残酷的写实。
  
  对自恋之人来说,镜子算得上是一个情趣十足的好友。东晋王仲祖仪形甚佳,每揽镜自照,曰:王文开哪生得如馨儿?明朝蔡羽,自号易洞先生,置大镜南面,遇著书得意,辄正衣冠,北面向镜拜誉其影曰:“易洞先生,尔言何妙!吾今拜先生矣!”
  
  对另一些人而言,镜子的诚实则显得极为可恨。所谓:恶影不将灯为伴,怒形常与镜为仇。譬如魏国夏侯惇将军,伤左目破相,心甚恶之,照镜则恚怒不已,辄扑镜于地。
  
  要说韩非,也的确是千古非常人物。他早就知道,他的书如镜子一般,照出了人心深处的自私和阴暗,很容易招致读者的厌恶和反感。所以,他在《韩非子·观行》一篇中特别写到:“镜无见疵之罪。”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韩非已经预先做了免责声明。
  
  无奈碰到嬴政,这免责声明并不能真的免责。所有的规定和法律,都必须遵循一个准则:牴触宪法者无效。对嬴政来说,他的意志就是秦国的宪法,牴触其意志者无效。嬴政既然认为镜子见疵有罪,那么镜子就合该有罪。
  
  更何况,韩非之罪,又何止见疵而已。凡是帝王,无论聪慧还是弱智,都希望制人而不受制于人、测物而不为物所测。而在帝王身边,如果有韩非这么个人,能洞察你的心,熟知你的术,无论你干什么,都逃不脱他的算计,这种感觉无疑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恐怖,仿佛随时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而你却偏偏无法化解。这样的人,就算没有遭到信臣左右的谗言,也必将铲除在帝王的自尊心和自觉性之下。

 韩非不懂难得糊涂的道理,他只顾沉迷于自己锐利的才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于是犯了嬴政的大忌。术者,只能操于帝王一人之手,而天下莫能知晓。天下莫能知晓,自然更无法言说。因此,对于术,正确的方法应如维特根斯坦所言,“对那些不可言说之物,必须保持缄默。”是以,韩非关于术讲得越对,便错得越多。
  
  韩非也不适合做人臣。人臣的标准是:可以从命,而不可以为命。而韩非在他的书中,却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过足了为命的瘾。这样的韩非,嬴政又怎么敢轻易信任?
  
  李斯这么一领悟下来,便觉出韩非已基本丧失被拯救的可能。就算他不是韩国公子,就算他没有和姚贾反目成仇,就算他没有献那三条弱秦之计,他也是该死、必死。可是,嬴政真下得了这样的狠心吗?毕竟,他对韩非曾是那么热爱,为了他甚至不惜发动战争,现在却要始乱终弃,这合适吗?
  
  嬴政与韩非结缘,开始于韩非的两篇文章——《孤愤》和《五蠹》。一读之下,大为佩服,乃至发出了 “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慨。可以说,嬴政和韩非之间,曾有过一段美妙的开始。
  
  然而,随着嬴政对韩非的著作越读越多,越读越深入,当初惊艳的感觉已不复存在,激情燃烧殆尽,狂热变为冷静。于是,他对韩非的认识,从盲目变得客观,再从客观变回主观。
  
  我们知道,电影的预告片,通常都精彩绝伦。可真当你掏钱进了电影院,在黑屋子里看完了整部电影,却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正片反而不如预告片那么吸引人、那么叫人满意。对嬴政来说,《孤愤》、《五蠹》两篇文章,就相当于是韩非思想的预告片。而当看完韩非的全部思想之后,嬴政发现,他并不喜欢整部电影。和普通观众不同的是,他虽然也不能要求退票,但至少他可以把导演关进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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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大抵也是如此。在爱情的预告片里,无不是金童玉女、美轮美奂。然而,现实中哪里会有完美?一旦预告片演成正片,两人朝夕同处,于是再无顾忌,缺点什么的全出来了,这才惊呼上当。分手之际,两人相对傻眼,同叹一声:人生若只如初见……
  
  初见之时,若即若离,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意境之美,无过于此。何必非要游过那条河呢?古波斯诗人萨纳伊写过一首诗,讲述了一个渡河的故事,可为世人之劝诫:从前有一个男子,他的情人住在大河的对岸。大河宽阔而波涛汹涌,而他在爱情魔力的驱使之下,每天游过此河,和情人幽会。有一天,他发现情人脸上居然有一颗痣。情人于是告诉他,今晚你不能再泅河回去了,否则一定会被淹死。因为以前爱情之火遮住了你的眼睛,你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颗痣。而现在你注意到了这颗痣,表示你的爱情已经消失。男子不听,跳入水中,结果真的一命呜呼,葬身于波涛之间。
  
  唉,这事弄的。
  
  李斯为韩非作最后的努力,对嬴政道,“韩非旷世奇才,见识深邃,当使其继续著书,以为典籍之助。才高如此,倘不得其用,也是国家可惜人啊。”
  
  对于这个问题,嬴政并不正面回答,只是忽然问道,迄今为止,韩非之书,共计有多少篇?
  
  李斯默数片刻,回答道,算上前日韩非狱中上书,共得五十五篇。
  
  嬴政笑道,“五十有五,已尽天地之数,何需再多加益?” (注。)
  
  嬴政漫不经心的一句话,便将韩非著书的退路彻底堵死。此时再来回顾韩非最后的命运,其荒谬之处,恍如一出黑色幽默。韩非上《初见秦》一书,目的本是希求存活性命,却偏偏刚好凑足了五十五这一天地之数,也给了嬴政不宽恕他的最佳借口。天地之数已满,无疑让嬴政产生了一种强劲的心理暗示:韩非刚好写满了五十五篇,乃是冥冥中的天意,乃是自取灭亡,自绝人世,须怪旁人不得。
  
  (注: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天地之数,可参见朱熹《易学启蒙》:阳数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属乎天,所谓“天数五”也。阴数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属乎地,所谓“地数五”也。……积五奇而为二十五,积五偶而为三十,合是二者,而为五十有五。)

    事已至此,李斯不敢再辨,只能顺从嬴政之意,低声道,大王说的是。
  
  嬴政俯视李斯,又道,“虽然如此,韩非之书终不可轻废。其对法的透彻论述,更出商鞅之上。想当年,吕不韦作《吕氏春秋》,妄图立为我大秦治国之经典。在寡人看来,这个位置,应留给韩非之书才对。不知廷尉意下如何?”
  
  李斯拜倒在地,道,“大王圣明。夫言贵于用,韩非能得大王如此眷宠,可谓死而无憾。”
  
  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放弃了挽救韩非的最后一丝幻想,因此才会代替韩非说出“死而无憾”的话来。嬴政既然有意将《韩非子》一书奉为秦国的治国圣经,以他的性格,他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凌驾于他之上的理论权威?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点,我们有必要请出伟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先生和他的不朽巨著《卡拉马佐夫兄弟》。
  
  关于《卡拉马佐夫兄弟》,弗洛伊德曾动情地称颂道:“这是迄今为止最壮丽的长篇小说,小说里关于宗教大法官的描写是世界文学中的高峰之一,其价值之高是难以估量的。”宗教大法官,见于《卡拉马佐夫兄弟》第二部卷二第五节,是一个可独立成章的故事,兹简述如下:
  
  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正处于宗教裁判制度最为可怕的时代。这时,离圣经启示录作出上帝将降临人间的预言,已过去了十五个漫长的世纪。某一天,上帝终于降临人间,他显示为人形,出现在烈火熊熊的广场之上(就在昨天,这个广场刚刚活活烧死了上百名异教徒)。上帝虽然是悄悄地出现,但是大家一下子全认出了他。人们争先恐后地拥到他的面前,围住他,聚集在他身边,跟着他走。人们哭着,吻着他走过的土地。孩子们把花朵扔到他面前,唱着歌。大家反复地说,“这一定就是他,除了他,不会是别人。”
  
  将近九十岁的红衣主教、宗教大法官本人恰好也走过广场。他同样认出了上帝,但他却吩咐卫队把他抓住。卫队把犯人关进了宗教法庭的古老大厦中一间带圆顶的狭窄而阴沉的监狱。
  
  在监狱里,宗教大法官和上帝进行了一番谈话。其实,应该说是宗教大法官一个人在说话才对,因为上帝从头到尾一言未发。
  
  宗教大法官如是告诉上帝,“我完全知道你要说的话。就算是你本人,你也没有权利在你以前说过的话之外再添加些什么,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妨碍我们?……你既然已经把一切都交给了教皇,那就一切都已在教皇的手里,你现在根本不必来,至少目前你不该来碍事……”
  
  故事的最后,宗教大法官走到门边,打开牢门,对上帝说:“你走吧,再也别来了……千万别来了……永远,永远!”
  
  于是上帝离开了,他满足了他的仆人——宗教大法官的要求。(注。)
  
  我们看到,宗教大法官以仆人的身份,居然驱逐了他侍奉的上帝。他必须让上帝离开,以便继续保持自己的无上权威,继续维护自己对人民的统治。再回到嬴政和韩非的关系上来。韩非的书已经完成,并且被定为秦国的治国经典,那么,便不能再增加一个字,也不能再减少一个字,即使是韩非也不可以,而且,其唯一的解释权只能掌握在嬴政手里,任何人不得染指。如果韩非倚仗着作者的身份,认为自己比嬴政更有资格解释,而别人也信了他,那他嬴政还混什么?
  
  因此,只能让韩非保持沉默,永远保持沉默。
  
  李斯于是试探道,该如何处置韩非?
  
  嬴政将手从冰水中取出,慢慢擦干手上的湿润,道,寡人也正在考虑当中。
  
  关于韩非的问题,也不能总是拖着。韩非在狱中受尽酷刑,却牙关紧咬,从未招供认罪。按照今日的法律,一个人只能被扣押四十八小时,四十八小时之内没有查出问题,便必须放人。那时的秦国虽然并没有此一法律,但韩非一直拒不认罪,总不能永远把他关着吧。况且,韩非终究还是韩国的使节,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也不能胡乱将他定罪论刑。是的,必须尽快想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来。
  
  果然,嬴政又道,韩非终究是韩国公子,在秦沦为阶下之囚,罹刑受辱,寡人心实不忍。最好有个法子,可使韩非不再受辱。
  
  李斯闻言心中一凉,道,大王的意思是……
  
  嬴政笑道,廷尉主掌刑辟,韩非是你的犯人。寡人也不便多说,相信廷尉自有主张。
  
  表面上,嬴政是把皮球踢给了李斯,让李斯看着办。可李斯岂会不懂嬴政笑容中所蕴含的深意。嬴政是要让他作恶人,让他作杀害韩非的凶手。
  
  一时之间,李斯百感交集。他不仅救不了韩非,现在更要亲手杀死韩非。他何尝不知道,他这是在替嬴政背黑锅,可是,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李斯望着日渐威武的嬴政,忽然想起了两人第一次会面时的情形。从看到嬴政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嬴政是他将一生追随的王者,也只有追随嬴政,他才能展示他所有的才华,实现他所有的梦想。他的功绩,将彪炳史册,他的名字,将永垂汗青。李斯闭上眼睛,捏紧拳头,终于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不要问秦王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秦王做些什么。
  
  注:陀氏在宗教大法官中的思考之深,包容之广,远非文中简单的引用所能穷尽。而宗教大法官之所以要请上帝离开,其原因也极为复杂深沉,囿于篇幅,不能详述。

  天幕低垂,乌云密布。这是一个沉闷的黄昏,从云阳监狱的围墙望出去,是一片辽阔的田野,几个小男孩正举着木头削成的兵器,玩着将军和俘虏的游戏,疯狂地追逐,兴奋地尖叫。另有一个小女孩,七八岁的样子,梳着羊角小辫,漂亮极了,坐在不远处的树上,双脚悬空,惬意地晃荡着。
  
  李斯收回目光,依然是愁眉不展。他已经来了两个时辰,却依然没有决定去面对韩非。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希望就这么耗下去,最好能够耗到不用见面。李斯默默地喝着闷酒,典狱长在一边恭谨地陪着,他知道李斯心里不出快,也不敢多言语,只是在李斯酒杯空了的时候,麻利地为他满上。
  
  狱吏忽然来报:韩非——韩非他又发作了。
  
  李斯急忙随狱吏去看个究竟。只见仄逼的囚室里,韩非正手舞足蹈,撕扯着自己的衣服,语无伦次,捶墙大呼:我是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天,我诅咒你,你竟敢让我受此羞辱……你们谁敢碰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呼之不足,又高声作歌,其意凌乱而不可解,歌云:天下如侬有几人,莫道不销魂……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名高前后事,回首一伤神……再练十年,入魏晋平淡……
  
  狱吏在一旁说道,连续几天都这样,八成是疯了。狱吏的解释,轻描淡写,对于这样的事情,显然他早已习惯。
  
  韩非且歌且哭,直到累了,瘫倒在地。李斯隔门而观,心中凄然。酷刑、绝望、侮辱、敏感、自尊、骄傲,构成了无处不在的崩溃,终于压垮了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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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晚饭时分,狱吏为韩非送来鱼羹,道,此羹乃廷尉所赠,是特地按照新郑的风味烹制而成,以解公子思乡之情。
  
  韩非斜靠在墙角,双眼充斥着血丝,皮肤粗糙,双手乱泥。他狠狠地瞪着狱吏,说道,你鞭打过我。你天天鞭打我。我是韩非,我是韩国公子,而你鞭打我。
  
  狱吏懒得搭话,他盛了一小碗鱼羹,递给韩非。韩非伸出手来接,却又突然改变主意,一掌把碗打翻,怒斥道,李斯怎么不来看我?他答应过要来看我的。说着,又猛地蹿起,扑到门上,大呼道,李斯,你在哪里?李斯,李斯……
  
  李斯隔室而听,如坐针毡。典狱长察言观色,小心建议道,大人,要不要让他住嘴?李斯摇了摇头,站起身来,道,不用了。让我和韩非当面解决。
  
  囚室的门打开。韩非看见李斯,一把把他抱住,大笑大舞蹈。你终于来了,荀老夫子今天又把书讲错了,我告诉你,你找他驳去。
  
  李斯示意狱吏回避,然后推开韩非,冷冷说道,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韩非笑道,告什么别呀?你还是想去咸阳吗?不如和我回韩国吧。
  
  李斯不能确定韩非是真疯还是装疯。如果韩非真疯了,那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件好事。李斯不用太内疚,韩非也可以少许多痛苦。李斯于是也跟着笑道,好。我们回韩国。来,先吃些鱼羹。说完为韩非盛上一碗。韩非几大口吃完,大赞美味,并要李斯再来一碗。
  
  此时此刻,李斯再也抑制不住双膝的柔软,扑通跪倒在地,哭道,李斯见韩兄在狱中日夜受辱,力不能救,无日不感喟自恨。鱼羹有毒,可以给韩兄一个了结。韩兄也可留下一个全尸,终不失公子体面。
  
  李斯话没说完,韩非已是低呼一声,摔倒在地,身体弯曲成弓状,头紧贴地面,拼命干呕。李斯心中一急,正准备大声叫人,韩非却一把抓住他,虚弱地说道,别叫人来,让我安静地去吧。
  
  李斯一惊,韩非忽然如此清醒,是他本就没有疯?还是毒发后的回光返照?李斯无暇细想,韩非即将死去的残酷现实,已经让他无法思考,只能埋头哭泣:韩非因我而死,天罪我!天罪我!
  
  韩非苦笑道,你不用愧疚。我告诉你,你不仅不需要因为杀我而愧疚,你杀任何人都不需要愧疚。国法不容私情。你我如果易地相处,我也必定杀你,而且不会有半点犹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这就是政治,这就是生意。business is business,nothing personal。
  
  李斯只是抽泣。韩非歇了会气,又道,我知道,你也是无奈之举。想要我死,其实是秦王的意思。而秦王用来杀我的方法,其实还是我教给他的。如此算来,应该是我自己杀了自己才对。自取灭亡,只有可笑,何可悲之有!
  
  李斯不解地问道,韩兄何出此言?

  韩非双眼渐渐失神,喃喃说道:“《八经》之三。想起来了吗?”
  
  经韩非这么一提醒,李斯恍然大悟。的确,在韩非所著的《八经》之三里,写有这样一段话:“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意思是说:有些大臣,活着只会妨害君主执政、直接处死他又会损伤君主的名声,这样的大臣,可以归为“阴奸”之列。要解决这样的大臣,君主有两种巧妙的方法。一是派人在他的饮食中下毒,使其暴毙身亡。二是将他交到他的仇人手中,借刀杀人。不管用哪种方法,都既可以置对方于死地,又不至于让人将帐记到君主的头上,从而背上骂名。
  
  无疑,在嬴政心中,韩非就是这样的“阴奸”。嬴政对付韩非,正是照方抓药,现学现用,以其人之谋还治其人之身。而韩非此时复杂的表情,也不知是在暗自得意,一切尽在自己术中,还是在自笑自嘲,他总结出的“除阴奸”之计,结果却把自己给除了。
  
  李斯长叹道,原来你早知鱼羹有毒,你本可以不吃的。
  
  韩非笑道,秦王要杀我,不是派你,就是派姚贾。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姚贾之手好。
  
  韩非的慷慨就死,让李斯倍感内疚。他真希望能够为韩非作些什么,那样的话,他也会感觉稍微好受一些,于是问道,韩兄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韩非道,让我再看一眼外面的世界。
  
  这是一个轻易就可以满足的要求。室外已是夜色苍茫,韩非侧卧在榻,缓缓闭目,贪婪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晚风阵阵,如小鸟依人。韩非脸上泛起一片潮红,道,“快哉此风!韩非所与诸君共者邪?”
  
  李斯声音哽咽,道:“此独公子之风也。为公子而来,逐公子而去。”
  
  今夜,晚风只为一人而呜咽,天地只为一人而低垂。
  
  不知何时,雷声炸响,大雨瓢泼,闪电划破长空,四野亮如白昼。面对天威凌厉如此,众人尽皆失色,韩非却是一脸安详,无动于衷。他已经把一切都想明白了。“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这便是他为自己下的谶语。吕不韦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不甘心。和吕不韦相比,韩非则冷静得几乎不像话,他坦然接受了加诸他的命运。
  
  韩非望着李斯,紧握着他的手,道,法术势,我能知,而子能行。子其勉之。
  
  韩非这番话,既是师兄对师弟的殷殷期望,又是一个政治家给另一个政治家的遗嘱。韩非也知道,秦国终究将统一天下,而作为秦国的二号人物,李斯无疑是他的思想的最可靠的守护者和执行人。他也将借李斯之身,完成他无法实现的梦想。
  
  韩非又道,我无力救韩,只能以身殉之。鸟飞返故乡,狐死必首丘。我死之后,可送我回韩国安葬。如必欲葬我于秦,也请让我头朝东方,守望故国。倘如此,再无憾也。

  李斯心里酸楚,泣不成声,在旁观者看来,仿佛他比韩非更需要安慰。李斯吓坏了,原来连韩非也会死。那个高贵英俊、凌于苍生之上的韩非,也会有死的一天。这个时候,他不惮于承认,韩非曾是他的偶像,是他曾苦心赶超的目标。偶像即将破灭,他觉出一阵空虚和迷茫。韩非飘逝,带走了残缺的人生,却留下了无尽的想象。无论日后李斯取得怎样的成功,但少了韩非这个最强劲对手的存在,这成功多少都有些成色不足,不管别人怎么看,至少他一定会感到“于无佛处称尊”的寂寞。
  
  见李斯悲痛欲绝,韩非拿出了师兄的大度,劝慰道,死有何害?何泣之有!说完,又大叫一声:“子与吾岂一世人哉!”言毕,喷血如箭,气绝身亡,时年四十有八。
  
  李斯抱尸恸哭,他生命中的某一部分仿佛已跟着韩非一起死去。他擦拭掉韩非嘴角的血迹,心中感慨万千。杀死韩非,只需要几分钟而已。可要世间再出现另外一个韩非,却不知道要再等上几百年了。而当他回味着韩非的最后遗言,却又破涕为笑,为之神骨俱轻,飘然物外。“子与吾岂一世人哉!”诘天问地,气壮山河,这是怎样的狂妄,怎样的自信!是啊,凡夫俗子,到人间一游,没目的,没意义,有如飞鸿踏雪泥,偶留指爪而已,然后朝生暮死,与草木同寂。可是韩非,纵然肉体消灭,精神却长存不朽。这样的人,又怎会真的死亡!
  
  李斯心思百转,不知该喜该悲。雨越下越急,而他怀中的韩非,慢慢变得冰冷。
  
  呜呼,自古死者非一人,夫子至今有耿光。韩非论事入髓,为文刺心,成三代以下一家之言,绝有气力光焰。在韩非身后,有多少帝王,操其术而讳其迹,历千百年而不废。《韩非子》和房中术一起,成为帝王必备的两本枕边书,一用以驭人,一用以悦己。诸葛亮也曾亲自抄写《韩非子》,以为后主刘禅的学习教材。
  
  遥想先秦之时,中国最杰出的思想家、最奔放的大脑,连绵不绝,扎堆泛滥。如此丰富的收获,仿佛耗尽了神州大地的元气,使得这样的盛况,不独空前,迄今也未曾重现。作为先秦时代的最后一位集大成者,韩非之死,标志着诸子的结束,标志着百家的结束。中国历史上最为灿烂的一个时代,就这样划上了句号。
  
  仰望先秦的天空,浩瀚无边,群星灿烂。奈何,无情的时间,最终收敛了星光,黯淡了河汉。随着韩非之死,最后一颗巨星也悄然陨落。
  
  然而,群星熄灭,是为了留出天空,以便太阳展示他那无可匹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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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轮太阳,将从西边升起,普照中国大地。
  
  这一轮太阳,他的名字叫做嬴政。

    呵呵,韩非章节终于写完了。希望是最难的部分终于过去。大家也都知道,关于韩非之死,疑点太多,说法也莫衷一是。总之,文中我按照自己的理解,作了一番诠释。个人觉得还算是讲圆了。正如杨志兄说的慈溪和李鸿章的比喻,韩非死去的最大原因,无疑是嬴政。至于初见秦的真伪,考据有很多,不重复了,许多意见还是支持为韩非所作。我所以将他设定为韩非的狱中上书,其实从初见秦的文章中可以读到,作书人十分渴望见到大王(而且他感觉他被召见的可能并不会太大),几乎愿拿性命为赌注。大概只有被逼到绝境的人才会如此。行文凄苦(当然,这个只是个人感觉),也貌似是韩非的风格。而韩非对于天下大势缺乏足够的认识,还停留在争霸时代,也是有可能之事。另一方面,自然也是为了文章的进行。
  
  韩非章节,大家当小说读的话,应该比较通顺。而和历史上对于韩非之死的解释相比,文中也自有我自己的一些想法在内。比如引用八经、天地之数,镜无见疵之罪等,就我阅读所及,应无人提出过。李斯和韩非的感情,估计会有许多的争议,这个没办法,古人已远,实在说不好。我只好主观一下了。再说了,个人的一点私心,不能这么早就把李斯写得太恶劣。男一号一般不能太坏。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希望接下来可以轻松些了,毕竟史料多了。
  
  长久以来,在神州大地上,同时存在着七个国王。“七”也许是很多人的吉祥数字,但绝对不是嬴政的。这时的嬴政,他的吉祥数字只能是一,独一无二的一,一统天下的一。
  
  灭亡六国,先从哪家开始呢?嬴政在思考这个问题,韩王安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自从韩非死后,韩王安开始不安,时刻担心着韩国成为秦国扫平天下的第一个祭品。可是,马善被人骑,国小被人欺,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张让建议:“不如向秦国俯首称臣,可为韩延数年之命。”韩王安道,“韩秦同为诸侯,岂有称臣之理?”张让道,“王虽一时称臣于秦,为韩王不变也。保全社稷,再徐观天下之变,也不失为一策。”韩王安一听有理,于是向秦国纳地效玺,请为籓臣。
  
  韩国既已臣服,秦国的兵锋,自然便直指老冤家赵国了。
  
  嬴政十五年,秦国再次伐赵。《史记》记载:大兴兵。可见,此次起兵的规模远超过往,大有一举吞并赵国之意。秦军兵分两路,一路抵达鄴城,一路抵达太原,先后攻克狼孟、番吾。
  
  名将李牧再次临危受命,对秦军的进攻给予了强硬回击。秦军不能取胜,无奈撤退。李牧虽然赢得了这场赵国保卫战,却也付出了惨重代价:“赵亡卒数十万,邯郸仅存。”
  
  这一年另有一事可记。燕国太子丹,小时候曾和嬴政一起在赵国作人质。等到嬴政登基成了秦王,太子丹还是在继续作人质,只不过东家从赵国换到了秦国而已。嬴政时常轻薄太子丹,并不加以礼遇。太子丹大怒,乃易服毁面,为人佣仆,赚出函谷关,逃归燕国。在森严的看护防备之下,太子丹仍然选择了逃亡,充分表现出了他的冒险气质。然而,这事他作得并不地道。他既然代表燕国,在秦国为质,即使受了侮辱,也只能为了国家利益而忍耐,万万不该私自逃跑。堂堂太子,如此求一身之快,欲置国家信誉于何地?按理,他老爸应该再把他捆回来,向秦请罪才对。无奈老燕王爱子心切,居然也听之任之,留而不遣。
  
  秦国本可以太子丹私自逃亡为借口,加兵于燕,讨伐其不义。但秦国却仅仅作了象征性的抗议而已。统一六国的时间表已经制定,岂会因为一个人质的逃亡而轻易改变!
  
  嬴政十六年,秦国加兵于韩。韩王安无奈,只能剜肉医疮,割地求和。九月,秦国接收韩国南阳之地,以内史腾为假守。
  
  这一年,秦国初令男子书年。这相当于是今天的人口普查,很明显,此举是在为更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作准备。
  
  这一年,赵国虽然没有遭遇秦兵,却依然损失重大。代地地震,自乐徐以西,北至平阴;台屋墙垣大半坍塌,大地裂缝最宽处达一百三十步。
  
  嬴政十七年,内史腾攻韩,俘获韩王安,尽纳其地,命名为颍川郡。韩国就此灭亡,东方诸侯已经六去其一。
  
  这一年,赵国边境依然太平无事,可老天再度和他们作对。国内大旱,颗粒不收,全国大饥,人心浮动,谣言四起,道:“秦人笑,赵人号。以为不信,视地生毛。”
  
  这一年,华阳太后薨。还记得她吗?这个改变了嬴政全家命运的女人,这个改变了天下命运的女人?
  
  嬴政十八年,秦国再次大兴兵,目标还是直指赵国。秦军经过了两年的精心准备,加上赵国连续两年遭受天灾,民心低落,国力衰弱,此长彼消,是以对此一战,秦国上下皆信心满满,视为灭赵之战。
  
  秦军兵分三路,王翦率上党秦军,直下井陉;杨端和率河内秦军,攻邯郸;羌瘣率另一路秦军助战。赵国方面,也是尽遣全国男丁,十五岁以上,六十岁以下,全数编入军队,以李牧、司马尚为将,抵抗秦军。
  
  只要有李牧在,赵国军队就有了主心骨,其顽强的战斗力就不容小觑。王翦和李牧接连数战,皆不能取胜,佩服之余,也起了英雄相惜之意。
  
  两军对峙数月,相持不下。王翦知赵军饥饿,于是派人送肉酒与李牧。李牧食之不疑。王翦再传书李牧,道:“知赵乏粮,愿与君持久。”
  
  李牧回书也不示弱,道,“固所愿也。”
  
  就在王翦准备拖垮赵军之时,咸阳传来急诏。王翦读罢诏书,脸色大变,掷书于地,怒道,“军国大事,岂可如此轻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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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3 21: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嬴政还是个孩子时,他便从未对任何事低过头,从未失去“一切皆可掌握”的自信。然而,当他业已成为这个地球上最强大的秦王,他却第一次感到有心无力,第一次陷入一种无法克服的恐惧。
  
  咸阳甘泉宫,太后赵姬忽起重病,太医说了,怕是捱不了多少日子。嬴政望着母亲那苍老的病容,心如刀割,天,她还不到五十岁呀。
  
  嬴政必须为母亲做些什么,他要让母亲含笑而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心愿是母亲没有满足的呢?是的,母亲还有仇没有报。当年他们母子两人在邯郸相依为命之时,受尽了赵人的侮辱和欺凌。是时候让他们付出代价了。
  
  所以,嬴政这才传下诏书,对王翦的拖延战术表达了强烈不满。太后来日无多,必须赶在她死之前,攻破邯郸,以仇人的血,为她告慰送行。
  
  嬴政以私怨加于军国大事之上,强迫王翦速战速决,自然让王翦大怒。怒完了,却也只能从命。
  
  秦军主动出击,李牧正求之不得。两军混战,秦军大败。王翦仓皇收兵,闭营坚守。同时驰书咸阳,道,“为李牧尚在,赵国非急切所能下也。”
  
  嬴政大怒,当即便想临阵换将,撤了王翦的将军之职。李斯谏道,“李牧天下名将,赵国栋梁。李牧一去,赵国之亡,只在朝夕之间。臣有一计,可使李牧不得再为赵将。眼下姚贾正出使在赵,可使其如此如此,事必济也。” 嬴政转怒为喜,点头称善。
  
  不几日之后的邯郸,姚贾登门拜访郭开。郭开称得上是秦国的老朋友了,两人寒暄已毕,姚贾忽献重金,郭开愕然道,此是为何?
  
  姚贾道,听闻赵王欲以他人代李牧为将。愿君往见赵王,打消其换将之意。
  
  郭开乃是赵王最宠信的大臣,心想,没说要换李牧啊,谁都知道,李牧一换,赵国也就算完了。姚贾作为秦国使节,如果我们真要换掉李牧的话,他应该高兴还来不及。可是,他却偏偏不希望我们换掉李牧,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猫腻。不换李牧,莫非对秦国有什么好处?我郭开可是个聪明人,你姚贾是骗不了我的。
  
  果然,当晚,姚贾的一名随从秘密求见郭开,叩头出血,道,臣本赵人,今见家国危亡,不敢不言。李牧已与秦私自讲和,约定破赵之日,秦王以代郡相封。因此,姚贾方才不惜重金,求君为李牧保住赵将之位,明君不可不察。
  
  郭开盛怒之下,拍案而起。好你个姚贾,我就知道你背后另有阴谋。于是重赏随从,连夜晋见赵王迁,道,李牧、司马尚欲反赵投秦,请大王立下决断。
  
  赵王迁大惊。李牧是赵国最后的屏障,赵国的精锐部队全都掌握在他手里,一旦李牧投降秦国,那赵国就只有死路一条。赵王迁忙问计,郭开道,“大王可火速传旨,召李牧、司马尚回邯郸,以赵葱、颜聚代领二人之职,以抗秦军。”
   
  赵葱、颜聚到得军中,传赵王之旨,命李牧交出符节。李牧奋然道,“两军对垒,国家安危,悬于一将,虽有君命,吾不敢从!”
  
   赵葱拔剑,大喝道,“将军欲抗王命乎?”
  
  李牧的门客见赵葱态度倨傲,当场便欲格杀之。李牧止住,叹道,“赵王疑我谋反,我杀二人,拒不受王命,知者以为忠,不知者反以为叛,适令谗人借为口实。”于是取兵符授与二人,道,“国事拜托二君。善自为之,毋负赵国。”说完,一骑绝尘而去,竟不回顾。
  
  郭开畏惧李牧投秦,乃遣力士急捕李牧,得于旅人之家,乘其醉,缚而斩之。可怜一代名将,就此含恨凋零。
  
  闻知李牧被杀,赵军营中哀声一片,尤其是那些曾和李牧出生入死的边兵,更是痛哭泣血。哭声远传秦营,王翦叹道,“此必李牧死也。百战名将,不死沙场,悲哉。”命军中为李牧设灵,亲自拜祭。赵军闻之,愈赞王翦之重义,愈恨赵王之昏庸。
  
  赵葱、颜聚哪里是王翦的对手!秦军再出战,赵军大败,赵怱军破,颜聚亡去。赵国主力就此歼灭。
  
  嬴政十九年,王翦、羌瘣乘胜追击,攻破邯郸,生擒赵王迁。赵国至此灭亡,东方诸侯六去其二。
  
  赵国的灭亡,意味着秦国向统一天下的目标迈出了突破性的一大步。嬴政驾临邯郸,故地重游。这座都城,是他出生的地方,也是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初九年的地方。可是,他对这里没有爱,只有恨。曾经,邯郸带给他的都是苦难和耻辱的回忆。而现在,他以征服者的姿态回归,邯郸匍匐在他脚下,任他予取予求。
  
  复仇在我,我必报应。那些侮辱过他们母子的仇家,如今安在?即使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死去,可是他们的子孙还在!在秦军的满城搜捕之下,嬴政母子的仇家尽数缉获。等待他们的,是被活埋的命运。
  
  嬴政冷冷望着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看着他们号叫挣扎,看着他们被尘土残酷掩埋,心中充满复仇的快意。他答应过他母亲,他一定会狠狠惩罚当年那些侮辱和欺负他们的人。
  
  他做到了。
  
  当嬴政在邯郸倾泄他的怒火之时,咸阳甘泉宫内,太后赵姬缓缓合上了她昏暗的双眼,走完了她传奇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想念着嬴政——她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虽然嬴政曾夺走了她的一切,夺走了她的嫪毐,夺走了她的另外两个儿子,夺走了吕不韦。可是,她依然深爱着他。她和所有的母亲一样,相信自己的儿子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人。她又和所有的母亲都不一样,因为她的儿子确实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人。
  
  她知道,等待着她儿子的,必将是一场伟大光辉、无人可及的命运。只是,她再也看不到了。

 且说赵国灭亡,末代赵王赵迁,正应了他的名字,被迁到房陵安置。房陵僻远荒凉,自然不能和繁华的邯郸相比,赵王迁思念故乡,乃作山水之歌云:
  
    房山为宫兮,沮水为浆,
    不闻调琴奏瑟兮,惟闻流水之汤汤!
    水之无情兮,犹能自致于汉江,
    嗟余万乘之主兮,徒梦怀乎故乡!
    夫谁使余及此兮?乃谗言之孔张!
    良臣淹没兮,社稷沦亡,
    余听不聪兮,敢怨秦王?
  
  其词悲,其调哀,闻之者莫不伤感流涕。无奈何,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自致如此,悔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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