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居留申请或延期必须依附于父母亲其中具备合法工作居
留权的一方,如果父母亲都有工作居留权,则可以任选其中的一方作为依附人。
2.持临时居留许可(1年,第一次2年,第二次2年)的外国人离境时间的限制是:
d) fuera de España de forma continuada durante más de
seis meses en un período de un año.
即:警察局外国人事务管理部门关于短期居留延期被拒绝的理由的第4点明确规定
了一年内连续离境 超过6个月,即视为自愿放弃居留权。
3.另外,根据“移民法”(El Art. 72.1-2 del R.D. 2393/04)的规定,申请第一张五年
永久居留的申请人,在离开西班牙的时间方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前5年中连续离开西班牙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b、前五年之中离开西班牙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根据以上之b点要求,在最初5年的临时居留期内,连续离境的时间必须少于12个月
否则即视为自愿放弃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权利。
4.根据“移民法”(El Art. 72.1-2 del R.D. 2393/04)的规定,申请第一张五年居留延
期的申请人,在离开西班牙的时间方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Por la permanencia fuera de España durante más de 12 meses consecutivos o
más de 30 meses en el cónputo global de los 5 años de residencia
即, a.前5年中离西的连续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b.前五年之中离西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0个月.
以上2点违反了任何一点,即视为自愿放弃申请永久居留权延期的权利。
总结以上相关法规,结论如下:
A 在最初5年(1,2,2)的临时居留权时,一次性离境不能超过6个月,多次离
境总和不能超过12个月。
B 在第一张及以后的5年永久居留期内,一次性离境不能超过12个月,多次
境总和不能超过30个月。
至于小孩带回中国后如何返回西班牙的问题,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很多人都会被视为自愿放弃居留权处理的,只是西班牙本国居民的出生率一直上不去,政府有关部门才会对包括假申请在内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理,并因此误导了部分侨胞。更有迹象表明,政府正在考虑学龄儿童在申请初次5年居留及延期时,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学校的在学证明或成绩单作为在西逗留的证明。法律其实一直都有规定的,只是看人家是否要认真执行与否罢了。借此也提醒那些办了假申请的“革命先驱”们,你们的卑鄙行为直接导致了现在申请家属者须做D.N.A认证的结果,如果政府现在也让你们做一份D.N.A鉴定呢?恐怕各位革命先驱们在西多年的拼搏,到头来都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吧了?
跑题了,不好意思。我个人的建议是:
如果您认为孩子应该学好中文,不必顾虑居留权,直接往国内送,起码念到初中后再来这里学西语也来得及的。况且现在国内也可以学西语的。还有一点是肯定的:基于人道主义的给超龄子女的OFERTA DE TRABAJA的大门永远也不会关闭的。
如果您认为孩子应该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那就。。。。。。。幸苦您了,呵呵。
小孩被卡在海关倒没听说过..不过听过有个有永久居留的人因为在中国待了两年才出来.居留还没过期.但是过海关的时候不让出境...如果真的是在这里没办法带孩子.要送回去...没有居留的就只能以后申请团聚了...今年3月份中国海关就已经限制只有护照和LIBRO DE FAMILIA的孩子出境了..有居留的还不清楚...现在还没听说过有不让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