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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左侧

收了押金,却将店面出租给别人,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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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7: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初出茅庐,请大家多帮忙. !!
我有一个法律问题想咨询: 有一间店面出租,房东收了我的押金,但却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店面出租给其它人.虽然能收回押金,
但我想问这种行为符合法律程序吗? 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07-11-9 19: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留有字据,如果有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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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2: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签了书面合同了吗,如果没有也没关系,但举证会有点困难。因为你已交了押金,你的行动已构成了对他的要约的回答,所以你们的口头合同实际上已经成立,如果他要把房子租给别人,必须征的你的同意,未经你的同意,他已构成违约,所以可以告他,但是你必须提出你们口头合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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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2: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签了书面合同了吗,如果没有也没关系,但举证会有点困难。因为你已交了押金,你的行动已构成了对他的要约的回答,所以你们的口头合同实际上已经成立,如果他要把房子租给别人,必须征的你的同意,未经你的同意,他已构成违约,所以可以告他,但是你必须提出你们口头合同的证据,比如人证。可以先发律师信给他,可能会迫使他取消跟别人的合同,而把房子租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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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6: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Alicia77 的帖子

我有收据,但上面并没有写明签合同的期限。 这样的情况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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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23: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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