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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在过三个月就要结婚了.都是二婚(我俩都是三年前离的婚),是重组昂.
我江苏人,老婆浙江人(她在HUELVA),经过几年的考验大家都举手同意组合了.前几年有于兵分两路每次谈到组合是都不说话(路远的原因).最后还是重组了.我也算坛子里的老大哥了.不易啊.都这把年龄了.结婚后是她回还是我去?,扭不过她.我还的去找她去.老婆在那是跑堂的对团聚不了解.有几个问题请教大家都是团聚的问题.请帮我回答一下:
(1)我和她办结婚都有身份证户口本.在民证部门就可办结婚,可听说团聚就要到省涉外去登记有点不明白?
(2)不办酒席是拒签的理由吗?他咋知道办没办酒席?
(3)在西班牙只要有三个月的全保和独立的住房才可审请吗?
(4)团聚后半年才可审请打工居留吗?半年不打工老婆万一养不起我咋办?
(5)团聚审请时,还要帮我上保险吗?
(6)团聚半年后如果审请到打工居留.打工地点不满意更换没问题吧(没时间限定)
(7)三年了老婆没有于我汇款记录.需要吗?
(8)她审请我团聚,我儿子能一起审请吗为什么?(儿子是前妻的7岁)
(9)她上个月才把她女儿审请过去.对我不会有影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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