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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华商商业诈骗 还是侨领讹诈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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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3: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中国报》418期《一华商商业诈骗43万欧元销声匿迹》一文以后,本人作为文中当事人钱某,在此也有话要说。
   
    我是来自温州的华商钱某,回顾2004年2月以来与西班牙“侨领”李某合开公司的经历,心中充满了懊悔和辛酸。


    自2004年2月因借用老板居留,不得不让李某入股ELCHE的鞋业公司起,我的伤心历程就埋下了伏笔。近日,李某更是在西班牙当地华文媒体上单方面发报道,称我对他实施商业诈骗,并以不实陈述,捏造事实,对我及家人进行人格诽谤。对此,我的感受是“好汉打落牙和血吞”。
   
    其实,任何人翻阅鞋业公司多年的账册及李某的出资记录,就会发现,事实正好相反,自我的公司接受李某入股开始,我就注定了只能花钱免灾。
   
    李某是西班牙马德里某侨团侨领之一,同时也是西班牙某同乡会秘书长。与其身份不符的是,李某在与我合作中,无视自己投资不到位的事实,百般拖延,不肯终止合作,并小股东身份强行控制公司,逼迫我签订高价回购股份协议,以达到讹诈钱财的目的。
   
    鉴于此,近期我将向西班牙华人华侨组织求助,以摆脱李某的无理纠缠。该经济纠纷案或能成为新到西班牙经商者的普法教案。
   
    小标题一:对于一位新华商,“侨领”以借老板居留为由,乘机入股
   
    我从大学毕业开始就一直从事鞋类出口贸易,生意红火。2002年初,我打算在西班牙做鞋子批发生意,通过关系,在巴塞罗那办了劳工居留。2003年2月,我以个人名义和ELCHE的房东签约租下店面。2004年1月,我在当地申请了公司名称,并去银行存入成立公司的所需资金,存款人为我和妻子,投资比例分别为65%和35%。之后,我立即着手公司开张事宜,并回国安排人员出国和订货。
   
    2004年1月底,我在国内的好几个货柜即将发货,但不知道如何在西班牙办理报关进口等手续(其实,当时我问问市场里的中国商人就可以知道,清关并不是什么难事,有不少做清关生意的人还不时来市场拉生意)。我当时的居留还处于劳工居留转为老板居留的过程中,又听说即使注册了公司,也不能独立开张。后来才知道,只要在公证处办一些手续,就能独立经营,并做法人代表。
   
    当时,着急开店的我,心急如火,因为在西班牙没认识什么人,于是跑到马德里找一个温州老朋友。在他家里,我认识了老乡“侨领”李某。他是我朋友的大女婿。李某得知我的情况后,非常热情。于是我就问,能否暂时借用他的老板居留,注册公司,等自己的老板居留办下来后,再把公司转回到他名下。这种温州老乡间互相帮忙的事情很普遍,绝大多数温州籍华商都会不计报酬提携,帮助后到西班牙的老乡一把。
   
    然而李某并没有按温州老乡这一惯例帮忙,也没有向我说明,其实不用老板居留,也可以开公司的事实。而是对我说,要借用他的老板居留可以,但他要参股,他来负责所有进口货物的清关和汇款问题。我从来没有和人合作的经验。但当时因面临压货的危机,不与李某合作,似乎解决不了问题。

  无奈之下,我就问李某想要多少股份。李某说店面和公司我都已经成立了,那要看我能让他参多少股。于是我就问他能出多少钱,他说出三四十万欧元没有问题。
   
    当时我预计每年进到西班牙的货物资金在100万欧元左右,于是就和李某约定,在原先我已注册的公司内,我本人占65%,由李某出资受让我妻子所占的35%投资,实际股权比例和分红以双方每年进货时所投入的资金计算。
   
    2004年2月5日,我和李某一起到ALICANTE,把原公司中我妻子的投资转让给李某,因借用李某的老板居留,李某成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册资金3万欧元,但当时李某空手而来,并没有携带35%的注册资金10500欧元,作为投资股份资金。对此,李某向我解释:“情况你也知道(李某所在的公司资金等其实是他岳父掌控的),他不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只能一点一点地出,由他支付清关费的形式来出资。”
   
    其实,就在李某入股前一天的下午,我已经收到了老板居留的批准信,我朋友还向我介绍了能清关的人。但我想,既然已经商定让李某参股了,一言既出,也就不能因此拒绝。
   
    2004年5月19日,公司店面开张前一个月,李某就派来了一个仓库管理员,管理所有仓库和店面的货物进出。他还想把外甥女弄到店里管理财务(其外甥女在出国前还专门学习了会计实务),但耽搁了很久,没办下签证,还是我托关系把他外甥女通过劳工签证弄过来的。
   
    除了此事,期间的另一件事,也让我开始为合作前景隐隐担忧,第一批货柜到岸后,李某并没有按约定支付清关费,大部分清关费还是我自己出的,当时那批货物的总清关费用是6.3万欧元,但李某筹了好几个星期,才拿出1.5万欧元,我没办法,只好自己付了余下的清关费。
   
    2005年4月,李某的外甥女来西班牙后不久,就到公司接替我妻子管理财务,包括每日柜台收现金和做日常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年帐等。这一年里,李某经常来公司,所有账册都经其核对,并交待,今后所有财务归他外甥女管。我妻子经手的公司日常费用在每月月底汇总后,经其外甥女审核,做进月报表。
   
    第一年,公司没有做年账,因为李某的进货款出资远没到位,此时我也知道李某在借用老板居留注册公司的事情上欺骗了自己。想不到这成了我和李某合作纠纷的开始。
   
    小标题二:CASINO的9欧元门票也算投资本金,“侨领”投资额清单很“雷”人
   
    合作到2006年,在做第二财务年度年账时(第一年的年账也补做完毕),李某给了我妻子一份投资额清单,上面记录了李某自认为所有作为约定投资的明细。我们夫妇俩被这份投资清单“雷”倒了。
   
    按入股时的约定,李某以陆续支付的清关费及直接投资作为出资,并按实际出资计算股权与分红。在该份清单里,李某把约定投资款的范围擅自放大了,除了清关费,里面居然还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费用:比如,2005年1月30日机场出租车费18欧元;2005年3月31日各种用品 6.72欧元(金额实在太小,我想不出是什么名目);2005年4月29日去CASINO,门票9欧元……
   
    按财务制度和合作约定,李某的大量出资记录,只能算作公司日常运营费用报销,而不能按投资本金赚取利润。
    前两年的年账汇总时已是2006年8月。我把年账包括李某在公司的投资比例给他看。即使完全按李某出具的出资清单计,李某的投资款总额也仅232434.41欧元,按当时我们两人所做的约定——按实际进货款出资比例计算,李某平均每年在公司的出资比例还不到8%。
   
    我感觉太荒唐了,应该与李某重新划分公司的比例。不想接下来李某的行为逐渐显现出了他本来的面目。

小标题三:“侨领”初显真面目 小投入却想诓大钱
   
    我曾找到李某说:“我们最好把比例定下来,要不然太荒诞了。在做批发的人里面,你我都是大学本科生,文化程度算高的,但却做如此愚昧的事,合作的生意做了好几年,连合作的基本前提都没有搞清楚:各自在公司的实际股权。如果这件事情定不下来,我们应该马上终止合作,因为根本不存在合作的前提。”
   
    但李某说:“你以前说过,在中国你是可以在有些工厂欠钱,先出货的。”我对他说,是否可以拖欠货款和李某无关,万一拖欠,国内工厂是找我要钱,而不是你李某。至于每年要多少投资款,算法在开始合作时就定了——按年进口货物所需资金计算。根据实际投资,比例太小,如果不同意,可以谈,甚至资金周转按一年两季度算,这样你的比例可以多一点。”
   
    李某没有提出自己的观点,仍已各种理由推脱,想用小投入赚大钱。
   
    2007年8月,第三财务年度帐出来时,又碰到这个问题。我又催李某早点确认双方的实际股权。李某又以各种借口拖延。据2007年底时的3年度总账,李某按双方约定的出资比例计算,仍不到10%。
   
    我看这样下去不行,于2008年5月再次正式向李某提出终止合作。李某还是拖延。作为变通,我提出从2008年8月份到的新货开始,我进的货属于自己个人的货物,和两人合作的公司无关。
   
    为了终止与李某的合作,不再被李某拖延纠缠。我提出,放新货的仓库费用由我单独出,两人合作公司名下,除放新货之外的费用,由我和合作公司各承担一半,这样的算法已对李某有利。李某听后暧昧的表示“就这样吧”。
   
    我以为李某已同意了,就没用个人名义租仓库,新货直接拉进了两人合作公司的仓库。这为以后留下了后患。
   
    让我感到惊讶的,对于终止合作,李某在媒体上竟然称“钱某突然提出分家”,对于李某暴露的无赖真相,我产生了力不从心的感觉。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13: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标题四: 漫长对账为谋财,“侨领”翻脸不认“账”:声称有把柄在手讹诈巨款,并称“如果告诉别人,多要你50万欧元还不一定够”
   
    与李某终止合作,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
   
    在同意我提出的以新旧货物分开处理,逐渐分家的方案后,李某在2008年9月中旬提出,把所有公司账册原件全部给他重新对账。其实每年的年账李某都核对过的,既然他再要核对,我就同意了。不想近4年半账本的核对,李某竟然看了100多天,两人共同对账又花了50多天,共耗时150多天,直到2009年1月上旬。
   
    对账时发生的事,让我感觉到了李某讹诈的威力。2008年12月2日,我约李某到合作公司见面对账。迟到了好几天的李某一来,就给我一个下马威——你老婆做的账和我算的账有很大的出入,我看不是你授意的,就是你默许的。我说:“这个账可是你外甥女做的,我老婆只是加进了公司必要的一些费用,而且这些费用都是经你外甥女确认的。”
   
    此时李某耍起了无赖,“我外甥女懂什么呀!都是你老婆做账的。”我当即说:“账册笔记本上除了你外甥女在度假或请假外,都是她的笔迹,怎么不是你外甥女经手的啊?”
   
    李某的态度完全变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对账,我不希望在我们对账的时候还有货物出入,所以我要关门对账。” 作为实际投资不到10%的小股东李某,以法定代表人身份,无理控制着公司,慢慢对账,对他有利无害。此时,我发现,一开始我就陷入了李某设计的“套”中。
   
    然后,我问李某如何确认双方所占公司的股份比例,李某说,公司成立文件上说的清清楚楚,我占35%。我听后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无赖到这个地步,完全没有温州人的最基本的诚信可言。温州人朋友之间一般很有诚信,而且很多都是口头信用,很多人借钱连借条都没有。正是凭着这种诚信,温州人做生意才无敌于天下。当时我就是凭这种信任和李某私下口头约定,公司所占比例按照实际出资额度计算,而不是公司章程上的比例。

正因为由双方的这个约定,公司成立时,李某并没有按照章程上的35%比例出资10500欧元,这笔钱实际上是完全是我个人出的,李某一分钱都没有出。但李某居然提出这样的说法,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我质问他:“这个问题我们每年都谈,难道就现在你这样一句话算了?按照你这样说法的话,但是公司成立你一分钱都没有出,难道你完全不要投资一分钱,也占35%股份?”李某默然。但还是坚持,此事不必再谈,他的股份比例是法律保障的。我看来只能吃哑巴亏了。
   
    而且李某要求关门对账,当时卖的绝大部分货都是和李某无关的新货,一旦关门,我的损失无法计算,而关门对李某没什么影响。而且我在对账时发现,李某已通过各种手段侵占了远超他投资比例的钱款,关门算账,看来是李某达到讹诈目的的威胁手段而已。
   
    我当时就质问,算账何必关门。“他马上说,我给你第二个选择,我叫我的人每天把营业款收走,意思新老货物卖出的钱都归他。”因借用李某的老板居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他,李某仍无理控制着公司,侵害着大股东利益。李某强硬表态后,摔下账本扬长而去。这与他在媒体上出现的“受害”形象完全不符。
   
    后经我个人核对,李某花3个半月做出的新账居然让公司多了数百万欧元利润。如2008年1至7月,按李某的账,竟然多出87万欧元利润。众所周知,2008年初,金融危机已影响欧洲各国,ELCHE的鞋子生意并不好,87万欧元相当于合作公司近3个月的销售总额。这完全是捏造事实,无怪乎李某在媒体上诽谤我时,通篇都会充满颠倒黑白的说辞。
   
    在双方对账期间,李某只要求核对公司账目,而对自己的投资账目无理地拒不说明。事实胜于雄辩,在双方核对完几乎每一天的日记账后,根本不存在李某所说的新增的数百万欧元利润,反而是李某外甥女的账,比双方实际核对后的多算了十几万欧元的利润。
   
    经150天的漫长对账,李某也终于确认了双方的对账单,但我还是高兴的太早了。
   
    李某曾约我到鞋城的一个酒吧,说“账已经对好了,但是你老婆还有把柄在我手里,她私自侵吞了公司的一笔钱。你说吧,你想多给我多少钱解决这件事?”
   
    对于李某这种凭空捏造事实的行径,我气愤地驳斥:“对了150天的账,按照你的账,还多出几百万欧元呢?结果呢?账根本没有任何问题,你也确认了,现在你又说有问题,为什么不在对账的时候提出?现在你又凭空要挟,让我多给你钱,这不是讹诈是什么?”
   
    我愤怒的提出,此事找ELCHE中国人鞋业协会解决,李某不同意,还公开称“如果你不把这事告诉别人,我多要你30万欧元就算了(其实加上因为公司所占比例问题,和最后三天说自己“忘记”了5万的投资款,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如果让别人知道这件事情,再加上50万欧元。我也不一定同意……”李某继而安抚我说,你看30多万并不多,如果我明天强行关门,你的损失会更大。我是没有什么关系,你的损失没法说呀。不要说在西班牙,就是在欧洲任何其他国家,谁不知道我李xx,谁敢不给我面子?不要说在西班牙,就是在中国,不管白道黑道,你都玩不过我。我要你这么多钱,谁说面子都没有用。这时的李某已经想钱想疯了,敲竹杠敲得如此的赤裸裸。
   
    我这才发现,李某漫长对账的目的仍是想讹诈我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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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13: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标题五:小股东“侨领”威胁关门、封仓库,以搞砸生意, 大股东华商被迫忍痛签署高价回购股份协议
   
    对别人是严格要求,李某对自己就不一样了。在我提出核对李某投资款账目时,李某表示以前就对过了啊,不想再次核对。但李某又在3天后说,有近5万欧元的投资款漏了。对于李某的行径, 我愤而质问,“你连去你仓库买什么6.72欧元东西,去CASINO的9欧元门票,送朋友去机场14欧元、18欧元等费用都逐条记录,怎么会忘了5万欧元的大金额?”
   
    对此,李某称,“要核对我的账也可以,我回去慢慢对给你啊!两个月三个月不确定啊!你拖得起吗?”
   
    我感慨:“因销售款由李某收取,越拖对他越有利,李某的投资款至今还是一笔烂账,李某如此无赖的做法,我实在没法把他和‘侨领”身份联系起来。”
   
    为配合“对账计”,李某又想出了更强硬的招数,威胁关店门、封仓库。
   
    面对李某越来越不讲道理的行径,迫于关门封仓库。以及每天营业款被李某强行收走等压力,加上李某扬言自己人面广,出什么事可以不负责等嚣张言论。被逼无奈,我于2009年1月15日,不得不在李某拟定的回购股份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中李某提出的金额,远远高于其在媒体上说出的35%股权,更是大大多出李某实际投资应该获得的收益。
   
    次日,李某从我这里收取了20多万欧元,另外包括李某违法侵占收走的销售我新货的货款,及其他客户代收货款,合计57万欧元。而按实际合作公司账册计算,李某的约定投资仅232434.41欧元,不到公司投资的10%,早已大大超出其实际股权收益。李某的行为,已经是对我的赤裸裸讹诈。
   
    签下了不平等协议,我很无奈。作为大股东,公司经营其实已被实际出资不到10%的李某控制。签协议之前,李某已连本带利拿回32.5万多欧元,公司账户24.5万多欧元营业款还在他控制下,他还要强行关门,毁掉多年守起来的生意;他还要封仓库,而绝大部分货物和李某没有关系。至此,我明白,李某一开始就打算用暧昧态度,谋骗我,把新货运到两人合作公司仓库里,连这部分和李某无关的货物也要和他分,而且按照李某的要求,他要35%。而且李某不要客户支票,也不承担公司欠款,也不要存货,就要现金。
   
    小标题6,柳暗花明,李某起草协议书里的惊人发现:协议的另一种执行方式
   
    但在我细读了由李某起草的协议书后,有了惊人的发现: 原来协议书第六点清清楚楚的写明,其实协议书还有另外一种执行方式,按照这种方式,不存在余款支付的问题。协议书由李某起草,并不允许我有任何更改。于是到2月底,我并没有付第二笔款项,这并不违背协议,而是完全按照李某起草的协议执行的。
   
    此后,李某在今年3月9日再次到我公司店面。一到,就把店门关上,强行从员工手中取走钥匙,大叫着,让我出来。后来我报警,李某被当地警察阻止,并要求李某打开公司大门,归还钥匙给我。警方还警告李某不得再次骚扰我。
   
    在同一天下午4点左右,我约李某一起到位于ELCHE的鞋业协会协商,当时鞋业协会的新老会长和其他几位副主席都在场。大家听了我当着李某面的陈述后,都表示非常惊讶,连呼这是“敲竹杠,讹诈”。当时一位鞋业协会的领导听了李某所谓抓住我妻子“把柄”,而向我多索要巨款时,不客气的指责李某对账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出来,对账完了。又说有什么“把柄”在手,想多要钱,哪有这样的道理?面对大家的质疑,“侨领”李某听后颜面扫地,哑口无言,如坐针毡,马上走了。此事至今还是ELCHE鞋城的一大笑料。
   
    上个月我回国订货,突然接到一个好朋友的电话,说李某在西班牙中文媒体发表文章,声称我诈骗43万欧元后,销声匿迹。听后,我停下手头工作,立即赶回西班牙。我只是回国订货,怎么能称我逃匿了呢?在这期间我并没有像李某所称的那样,将任何流动资金,或是其他东西,转移到我本人公司名下,倒是李某将我存入公司帐户,付公司费用的钱,私自从银行提走。我这里有他的所有证据。至于李某所称我老婆模仿其签字,以及单独进货等事,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阴谋和谎言。今后我将再做详细说明。
   
    面对李某的不实言论和恶意诽谤,我将向当地华人华侨组织申诉与李某合作的辛酸经历,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因为李某多次私自挪用公司钱款, 2009年2月份,我已经将李某告上法庭, 第一次开庭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但那次开庭因为法庭的原因而延迟。现在我正在耐心等待下次开庭,以讨回正义和公道。同时我也建议新到西班牙经商的人吸取我的沉痛教训。
   
   
   
   
    当事人:钱某
   
    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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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22: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说各的,我不清楚,我没介入,不好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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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0: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lz的遭遇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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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2: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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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16: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总有解决的时候,真相也有大白之日。
帖子写得不错,条分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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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23: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新闻拿出来讨论没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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