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一个老外律师那里咨询关于糖果店罚款的事,准备打官司,他说有两个选择,叫我一个就是申请分期付罚款,如果官司打赢了,COMUNIDA DE MADRID 就会把钱还给我(有这等好事,吃进去的钱还能吐出来?那有官司还没开始就要交钱的?)另一个就是不申请分期付款,如果官司打赢了就不要交钱,如果输了就再加滞纳金(每个月再加总罚款额的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有这样的罚法的吗),我只听到一家之言,不知道别的律师是怎么说的,这里有碰到相同情况的朋友吗,如有看到我的这个消息,请说一下你碰到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谢谢。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