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房间本身我没法住。
a 房间小,俩人东西多。她要去外地几个月,但又想保留这个房子,回来后我再把房间还给她,本身也无所谓。但是她的行李几乎不带走,只带些换洗衣服
走,也就是为什么她愿意帮我交40块钱。而且房间本身最多10个平方,他的行李打算打包后放在床下,书桌台下放了她大概8双鞋子。大家可以想想,一个不到10平方的房间如何放下几乎2个女生的物品,我刚进去我就觉得我一个人的行李都够呛,我2个大箱子,刚去时只带了一个,试问行李都放不下,怎么租你的房子。
b 我问沈兆勤她大概过多久会回来,她说她不知道,可能长,可能短,也就意味着我随时要再去找房子。因为我本来的初衷是如果房子好,我住定就住在哪儿了,行李那么多,谁喜欢搬来搬去呢。她这样说,我就觉得住的好没稳定感。
c 我要承担过多的责任。一个是我要帮她看管她N多的零碎的东西。另一个是当我提到这个piso卫生比较差的时候,沈兆勤说你不会自己打扫的啊。房间当然应该我个人打扫,公共卫生难道也应该我一个人弄,难道我还没住进去就开始做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