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75|回复: 0
收起左侧

患者术后感染医院被判赔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5 03: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手术后出现感染,患者杨某将昌平中医院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并判决其赔偿杨某6万余元。  杨某起诉称,2007年3月29日,她因双膝关节疼痛到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处住院,昌平中医院为她进行检查后建议进行右侧全膝关节置换手术,并于2007年4月5日进行手术。4天后,杨某出院发现膝关节肿胀,复查时昌平中医院认为是正常情况。
  事过一年多后,杨某感觉疼痛难忍,因此她于2008年9月再次到昌平中医院处进行检查,确认为感染,须尽快取出关节假体。此后,杨某又分别在昌平中医院和人民医院进行了两次手术。杨某认为,昌平中医院的误诊、漏诊给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因此起诉要求昌平中医院赔偿经济损失23万元。
  昌平中医院称,医院对杨某的诊断正确,治疗处理适当,杨某出现手术并发症时,医院治疗措施积极正确,有效控制了病情发展,因此医院的医疗行为符合诊疗操作常规、规范和手术操作规程,不存在杨某所说的情况。
  审理中,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认定昌平中医院在对杨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杨某右膝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遗留功能障碍程度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认为,昌平中医院在对杨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使杨某出现术后感染,因此昌平中医院应承担责任,并判决医院赔偿杨某6万余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免责声明|小黑屋|友情链接|Archiver|联系我们|手机版|西班牙华人网 西华论坛 ( 蜀ICP备05006459号 )

GMT+2, 2025-10-24 13:40 , Processed in 0.006971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