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ecuc3m 于 2012-1-4 14:09 编辑
大家好,目前关于酒证被取消了目前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许多人对此抱有疑惑的态度。
不过不必担心,马德里卡洛斯三世大学华人学生协会的法律委员会全体成员近日连夜研究相关的法律,终于对此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们将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为大家分析这项最新的政策。在此与大家共同分享我们的成果:
根据马德里大区在2011年12月29日颁布的税务以及行政措施修改法第15条,第三章规定,将废除2002年所颁布的吸毒以及其他上瘾产品规定法第30条,第10章的规定,简单的来讲,也就是废除了禁止那些没有卖酒许可(俗称酒证)的店面卖酒的规定。
其次,税务以及行政措施修改法第15条,第三章还废除了同一个法律条文的第11章,也就意味着,以后所有商家卖酒无需向正攵府申请任何批文就能销售与酒有关的产品。
在此,需要向大家告知的是,这项政策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最后,大家需要知道的是,虽然现在这个限制已经被取消了,但是还是需要遵守这个法律的其余条款。所以呢,马德里卡洛斯三世大学华人学生协会的法律委员会决定为广大商家提供一些法律建议: 第一, 所有商家不能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与酒有关的产品。 第二, 所有商家需要在店面里公开贴出不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卖酒的告示。 第三, 所有商家不能在店面里贴酒精度超过22度产品的广告,也就是说,像那些高度酒精的产品,例如威士忌,等等。的相关广告是不能贴在自己的商店里的。
马德里卡洛斯三世大学华人学生协会祝愿所有商家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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