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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死囚的40分钟 “天价”生命】54岁美国死囚乔·哈里斯,应在2012年11月27日下午两点执行死刑,死前最后一餐,这家伙吃了大餐还喝了红酒,没想突发脑溢血当场死亡,早死了40分钟。其亲属状告监狱,明知高血压还让喝酒,让他丧失了40分钟的美好生命。最后,官司赢了,亲属获赔350万美元。
呵呵,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我心里就亿万只草泥马奔腾,把发这个新闻的博主全家问候了个遍。先不说这种事的真伪。暂且就当它是真的吧。
其实发这个新闻的人目的很简单,冷嘲热讽一下我们国家嘛。说美国那边如何如何的好,看看人家。如果因为国家机构执行过程出现错误,是要付出昂贵代价的。这里想要体现的含义有两个,一是鈱主国家如何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力,二是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哪怕是一分钟也不要放弃。但是为什么最后的结局是家属利用死者获得了350万美金的赔偿? 如果结局是,家属悲愤不过,然后状告监狱,要求相关人员公开道歉。然后家属打赢官司,监狱公开道歉,然后做出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以避免人为错误造成他人的伤害。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就完美的体现了一个真正意义鈱主国家的核心价值了吗?!!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让我看到了家属状告监狱,然后得益350万美金这个显眼的数字!!!这样和国内那么多以任何违背人伦道德的理由去诈骗又有何异?或许博主的意愿是好的,借助这种典型的鈱主国家案例抨击我们所在国家现有的不完善体制。博主想表现出的是他对我们国家还抱有幻想,希望它能改善的美好初衷。但是我实在不太苟同他错误的表现方式。太不负责了,都把别人当傻子。国外真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好吗?呵呵,在国外的各位大家冷暖自知。
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样弱智的新闻国内实在太多了。意愿都是好的,但是方式都是傻的,愚昧的。以前看到的时候,我也就一笑而过了。但是今天看到突然就想抱怨一下。
因为西班牙媒体恶意夸大事实中伤我们中国人的已经太多了。己所不愿勿施于人,我只是不想我们自己也变得那么虚伪。更何况,西班牙中伤的还是我们这些外国人。而我们中国人自己吹捧的是国外文化,抨击的却是我们自己国家。
不说了,牢骚完毕。继续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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