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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生校厕产子 六旬姑父被指婴儿生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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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9 21: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 [初中女生校厕产子 六旬姑父被指婴儿生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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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产房部,刚生完孩子的小欣背影显得很是单薄。

  15岁女孩校园厕所生子

  12月3日,对于株洲县堂市乡某校初三学生小欣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天。

  这一天下午4点20到5点之间,这个离自己16岁生日还仅有10天的初三学生,在学校内,离自己读书的教室不到20米远的校园公厕,产下一2.8公斤重的男婴。惊慌失措的小欣独自扯断脐带后,把浑身是血的男婴抱到厕所旁一菜园的柴堆里。离开厕所前,小欣担心厕所里留下的血吓到前来上厕所的同学,忍着剧烈的疼痛,用冷水把厕所地板上的血迹冲掉,然后,脱下上衣,裹着血迹斑斑的下身,“跑”回了离厕所约一百米远的宿舍。带血的胞衣和另外一截脐带,是在宿舍里掉落的。

  小欣的同班同学,好朋友彭卉第一时间在宿舍里见到了生完孩子的小欣。“她走进宿舍,脸色发白。”彭卉说,小欣小声祈求她,她身体不舒服,希望宿舍其他同学回避一下,让她换一下衣服。

  当宿舍里只剩下小欣和彭卉后,彭卉在帮小欣换衣服和裤子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裤子从上到下都是血,都滴到宿舍地板上了。”彭卉说,这时小欣才告诉她,她刚才在厕所里生孩子了。不过,小欣祈求彭卉,“千万不要告诉老师。”

  “我很害怕,我觉得事情已经不是我们能够处理得了。”彭卉说,她在宿舍的厕所帮助小欣清洗的时候,小欣连站都站不稳了,摔在洗脸盆里。而胞衣和脐带,也自动掉在地上,吓得同样是孩子的彭卉大汗淋漓。当彭卉拼劲所有力气把小欣搀扶到自己的床上后,惊魂未定的彭卉给班主任罗老师打了求助电话。

  而就在彭卉给班主任打电话的同时,宿舍外面,已经炸开了锅。一个老师家属去菜园里摘菜的时候,发现了赤身,浑身是血,哭的发颤的男婴。

  12月12日上午,小欣的班主任罗老师和学校许校长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时,讲述了发现孩子后,学校采取的措施。

  “接到报告(指发现男婴)时,我们正在开会。”许校长说,他们当即终止了会议,同时拨打110和120,由于当时的情况已经非常危险,学校同时组织车辆把婴儿和小欣送往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

  万幸的是,由于送医院及时,经过医生抢救,母子的身体得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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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下午4点40左右,小欣在校园女生厕所产下一男婴。

  60岁“姑父”被指孩子生父

  株洲县王拾万乡某村,45岁的唐军得到女儿小欣出事的消息,刚从邻居家里杀完猪回来。“大概六点钟,学校老师开着车来家里接我的时候,我晚饭还只吃到一半。”唐军说,随后,他和妻子刘香被老师接到医院,路上,来接他的老师担心他接受不了,老师只说事情有些严重。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女儿居然在学校里生了个毛毛(指婴儿,下同)。”12月7日上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第一次见到皮肤黝黑的唐军时,他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摇着脑袋。“从女儿出事到现在,我已经没有睡过一天好觉,揪心啊。”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了解到,小欣生下孩子的当天晚上,株洲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便介入了调查。“12月3日晚上10点钟左右,派出所的两名警镲到株洲县人民医院给我女儿做了笔录,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才结束。”唐军说。

  事后记者了解到,警方在给小欣做笔录的时候,唐军,小欣的二姑和三姑以及班主任罗老师都参与过,不过,四人都说,警镲做笔录的整个过程,四人中没有一个人始终在场。

  从女儿小欣口中,唐军了解到了一个震惊的消息,“她说,毛毛是李庆的!”当小欣说出“李庆”这个的名字时,唐军简直无法相信,因为“李庆”,是他的亲姐夫,已经整整60岁。

  事情很快得到证实,李庆也被带到了派出所。

  “当天晚上,我大姐(指李庆的妻子)等人来到了医院,跪在我面前,要求我原谅,并且说要我开口提出赔偿事宜。”唐军说,不过,协商并没有达成结果。在唐军所在村支书老李看来:“我个人觉得,这已经不是调解的问题了,应该是触犯了刑法,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让唐军想不通的是,第二天,他就听人说,李庆已经被放出来了。对此,唐军表示疑惑,“派出所的解释是,他们当天对我女儿和李庆做完笔录后,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李庆有犯罪行为。”而事后小欣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做笔录时的情况,“当天做笔录的时候,由于生了孩子很害怕,更担心姑父李庆来医院伤害我和家人,所以,第一次做笔录的时候,我不敢说遭到李庆强奸”。

  12月7日中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第一次在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见到身材略显瘦弱的小欣,小欣正倚在病床边和母亲吃着刚买来的盒饭。如果不是在妇产科,记者很难相信,眼前这个稚气未脱的秀气女孩,居然刚当了妈妈。

  一个15岁的初中女生,从怀孕到孩子最后在厕所里出生,为何家里人和学校老师一直没有发现呢?这不得不提一下小欣特殊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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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完孩子后,小欣把浑身是血的婴儿放在柴堆里。

  坎坷女孩遭遇“罕见”怀孕现象

  小欣其实是个云南傣族女孩,有一段坎坷的身世。

  小欣的母亲刘香患有弱智,小欣还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具体是那一年因为什么原因去世的,刘香说,她不知道。唐军说,之所以娶刘香做老婆,完全就是想成一个家,如今,他们有了一个8岁的小女儿。

  小欣六岁那年,母亲改嫁到湖南她现在的家,小欣也一起过来了。小欣说,在云南老家,还有外婆和其他的亲人,只不过,因为太远,车费太贵,她很少回去。好在,继父唐军对她很好。

  唐军和妻子刘香的勤劳在村里出了名,“他们夫妻只知道干活,种了三十亩地,平时他还给人家杀猪。”

  虽然如今户籍还在云南,不过,近十年的湖南生活,已经把小欣同化成一个地地道道的“湘妹子”,她说着一口流利的当地语言。在村里人眼中,小欣性格内向,老实乖巧,很少跟其他的人交流。

  小欣的伯母和其邻居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她只有15岁,怀孕的事情根本不懂,而其母亲刘香,基本上是一个只知道干活的弱智。继父唐军,更是经常在外面忙生计,早出晚归。而小欣又几乎在学校,哪里会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呢?

  可每天跟学生在一起的老师,也没有发现小欣身体的变化吗?

  小欣的班主任罗老师是个26岁的未婚女孩。12月12日,罗老师和许校长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时说。“按照时间推测,小欣怀孕是在今年3月,学校在7月份放暑假的时候,小欣怀孕才四个月,这时怀孕的体征也不太明显,之后就放暑假了。”

  开学后,就到了9月,天气也渐凉,学生穿的衣服增多。“她喜欢穿比较宽松的衣服。”罗老师说,不过,她并不是完全没有发现一点异样。“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小欣走路姿势有些不正常。”罗老师曾询问小欣的情况,不过,小欣告诉她,她来例假,肚子痛。所以,根本就没有往怀孕这方面想,她还只是一个孩子啊。不过,罗老师还是给小欣的父亲唐军打过一次电话,要求带小欣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不过,粗心的继父根本就没有在意。

  在班主任罗老师眼中,小欣虽然成绩比较靠后,但是乖巧听话,为人友善、乐于助人,“学生的书下课没有及时整理,她都会主动帮忙。”不过,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罗老师说“很痛心”。

  “如果说我们老师对学生不关心,我不认同。”许校长说,学校里要求每个班主任老师对学生的生活情况,学习情况以及身体状况定期做了解。特别是处于生理期的女学生。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罗老师提供的一本学生手册中,看到了罗老师对小欣四次的谈话摘记。

  最早的一次在这学期开学后不久的9月6日,摘记中写道:“(小欣,下同)来例假,对她进行安抚。”9月21日:“身体不舒服,喊到教室外问其情况,要求她注意女生例假问题,提醒注意身体。”

  10月12日:“上课分心,课间操身体不舒服,找到办公室,对其进行询问,因例假身体不舒服。”

  最后一次,是小欣生下孩子的当天早上,也就是12月3日:“该生肚子不舒服,询问肚子不舒服的原因,她说例假身体不适,借钱买女生用品。”

  罗老师说,生孩子的当天早上在操场上的时候,小欣还跟她说,来例假了,向她借钱买卫生巾。

  小欣每月的“例假现象”,更是让年轻的罗老师不敢往怀孕方面想。小欣也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她确实在生下孩子之前每个月会来“例假”,只不过,每次肚子都疼痛,对于自己怀孕,她几乎一无所知。

  对于这种奇怪的现象,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小欣的郭姓主治医生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像小欣这样,在怀孕期间每月来例假的情况非常少见,不过一些孕妇在怀孕期间,的确偶尔会有月经现象,这与孕妇个人的体质有关,停经并不能作为判断怀孕的唯一标准。

  湖南省人民医院产科主任医师姚穗也证实:“有少数人怀孕后,在预定下次月经来潮的日期仍出现阴道流血现象,这时一般的人往往误认为是月经,以致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医学上称之为“妊娠月经”。

  这种罕见的现象,巧合的发生在一个懵懂的15岁初中生身上。直到孩子在厕所呱呱坠地,悲剧终于如同火山一样突然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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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彭卉说,她在帮小欣清洗血迹时,带血的胞衣和另一截脐带被丢在宿舍卫生间里。

  女孩自述悲惨遭遇

  男婴被送往医院到小欣出院,作为妈妈的小欣只去看望过一次,因为“很害怕,看到他就难过”。

  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和这个男婴血脉相连的人,一个是15岁的初中生,一个是60岁的“姑父”。他们之间的事情又是如何发生的?小欣又遭遇了什么呢?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跟小欣多次接触后,小欣终于袒露心扉,讲述了那段让她不堪回首的经历。

  在跟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接触三天后,小欣怯怯地把四张写得满满的纸交到记者手中。小欣说,这些是她在医院里写下的,“绝无谎言和编造”。娟秀的字迹,小欣自述其悲惨遭遇。

  小欣的家在株洲县王拾万乡,不过,村里的孩子大都在堂市乡读书。学校离小欣的家有12公里,平时,小欣都是搭公交车去上学。而“姑父”李庆的家则离堂市乡不远。

  小欣说,“姑父”李庆跟她的频繁接触,是在初二的第一个学期,也就是去年下半年。“一开始接触,他并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只是简简单单地用摩托车送我回家。”小欣说,因为李庆是她的姑父,她从来没有想太多,甚至,她对这个年已六旬的姑父是感激的。

  今年上半年,小欣读初二下学期,开始的第一个月,小欣还是走读。“我和他发生异性关系,就是在第一个月发生的。”

  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小欣记忆深刻,是在今年的三月份,那时她还只有15岁三个月。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当天是星期天,我姑姑(李庆的妻子)要我去他家有事,我答应了,吃了中饭,我就去了,当时家里有四个人,我、姑姑、姑父还有一个宝宝(指李庆的孙子)……我们一起在看电视,中途,宝宝生病了,姑姑带着宝宝去县城看病。姑姑和宝宝走后,家里就剩下我和姑父两个人了。”

  “看了一会儿电视,我觉得没味,提出要走。他说,不如我们看VCD吧,我说可以。没有想到,姑父给我看的却是未成年不能看的"黄色片"。我不耐烦的说:"你想带坏我未成年人吗?"他却像没事一样说:"这又没事,别人又不会知道,你在看黄色片。"过了许久,我只想走了,他说:"你顺便到我房间里拿手机来吧。"可当我走进房间,他居然把门反锁了。他说:"把裤子脱下来,不然这个刀子会毁了你的。"我没有想到,他会用刀来威胁我,恐吓我,我当时,没有还击的能力,因为我仅仅只有15岁,他比我大了许多。仅仅两三分钟的时间,我被他强暴了。”

  “强暴后,他说:"今天的事情,不准任何人知道,因为受伤害的人永远是你而不是我。如果你不说出去,我就不会毁你的人生。"我说:"你已经毁了我了,跟毁我一生有区别吗?"我那时,恨不得想杀了他。”

  “他骑摩托车送我回到学校附近,又警告我:"今天的事情,必须忘记,不然对谁都不好。"

  “第二天下午放学,我走出校门,我没有想到他蹲在学校附近吸烟,等待我的到来。我走过去,他拉着我的手,我没有反抗的余地。他说:"上车。"我不愿意,可他从口袋里露出了一个尖锋的刀。当时我旁边没有任何人,我又不敢大叫。我只有顺从地上了他的摩托车。我不知道他又会用什么手段来威胁我这个未成年人。”

  “(车开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方向不对,这不是我回家的路。他说:"到山顶上看看。"到了山顶,我只想走,他说:"这么远的路,你是不会知道回家的路的,还是乖乖听我的话。"他首先从摩托车车箱里拿了一个袋子,把袋子放在地上。他说:"再来玩一次,上次那样。"我求他……他又把我强暴了……因为我怕,不敢求助,强暴之后,我又感觉自己是多么的肮脏。之后,他把我送到离家附近,下车后,我怕的都在冒汗。”

  “虽然这一天过去了,但是我害怕又有下一次,可我害怕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在我身上。一周又一周,他都强暴我,五次,十次……我真的感觉自己是多么的肮脏。”

  小欣说,为了逃避李庆接二连三的“强暴”。她后来选择读寄宿。不过,这并没有完全逃脱。

  读寄宿后,小欣周五下午回家,星期天下午搭乘公交车返校。

  “那时他在我们学校前面守油库,星期天有时不让我去学校自习,在那里过夜,都有两三次。”小欣说,更多的时候,星期五放学,姑父李庆会在学校门口等她。

  “今年暑假的时候,他还来我家里强暴我,有两三次。”小欣说,“有一次,我爸爸在只有一墙之隔的房间睡觉,他还对我强奸了。”

  “直到我上初三,我和他说了要断绝这样的事情,可他还是在星期五在我上学的必经之路上堵着我。有一次,我不幸被他拦到,他说:"为什么不继续和我玩?"我说我害怕。他说:"我不管你怕不怕,这都不关我的事情,我只要你和我玩就行了。"我说:"我求你了,放过我吧!"可他不当一回事。他又从摩托车里拿出了一把刀,和一个药水来恐吓我。我又怕了起来,他就把刀子放在我脖子上。我动也动不了,药水也差点倒在我身上。可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把刀和药水放在车上,我趁他在接电话的时候,把车上的刀拿走了。我终于逃过了这场灾难!”

  “后来,他又来过我家里三次。有一次,我家里人都在家,他来了,我怕得不得不让我妈妈送我去搭车,因为有妈妈在场,他才不敢对我做什么事情。这一次,我又躲过一劫。”

  “为了保留证据,我现在还有当初他威胁我的刀。”

  ……

  在长达四页的泣诉中,小欣也提到:“他知道我爱玩手机,拿手机来诱惑我,有时还给我一点钱买零食。”不过小欣说,“他给过我十多次钱,每次基本上是10元,最多的是20元。加一起不超过300元,而手机,我从来就没有用过。”如今,15岁的小欣为自己的这点“贪欲”追悔不已。

  “我的一生就被我的亲人毁了,我现在后悔,我当初为什么那么弱弱,不报案。我希望他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更希望他不要伤害我的亲人以及我。他的性格,我是了解的,只要他想得到的东西,必须得到,不然他会毁灭。”

  小欣跟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从今年三月开始,“他跟我发生关系有29次。除了在他家里的第一次,以及在我家里和油库里的五六次,其他的都是被他用摩托车拖到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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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破烂不堪的房子离学校门口不到500米,小欣说,她几次被姑父威胁带到这里发生性关系。

  男方儿子称“两人是自愿行为”

  不过,以上都是小欣对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单方面的陈述。为了求证小欣给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材料和讲述的真实性。12月14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经过打听找到了李庆儿子李朝的电话。当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提出想跟李庆见面核实相关的细节时。李朝说,这件事情“见面没有必要”,“低调处理的比较好。”

  不过,在电话里,李朝就几个关键的问题回应了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并提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看法。

  李朝说:“我父亲跟她(指小欣)的这种关系,是双方自愿的。因为她需要钱,需要手机,需要这个需要那个,而我父亲都满足了她。”

  而对于小欣所说的其父亲李庆用刀威胁对其“强奸”时,李朝语气有些激动:“那我可不可以这样说,是她用刀威胁我父亲的。这种片面之言,你相信吗?”

  虽然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再三要求见面沟通,李朝说,需要考虑,考虑好了再给记者电话。

  12月15日下午5点48分,一位自称姓吴的男士和李朝一起给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打来电话,电话里,吴姓男子说,他是李庆的朋友,受李庆的委托,他愿意出面跟记者沟通,并且约定第二天上午在长沙见面,可12月16日,记者等了一天,都没有接到吴姓男子和李朝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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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欣说,姑父威胁她的刀,被她抢了藏在家里作为证据,现在已经提供给当地派出所。

  当地相关部门声音

  现在还缺乏证据立案,仍在调查

  此事发生后,引起了当地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12月11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到负责处理此事的株洲县堂市乡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刘双斌。

  当天晚上,刘双斌和株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唐红宇以及株洲县妇联主席文爱娱一起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刘双斌说,此事发生后,当地正攵府已经多次开展协调会议,当地教育局等部门在协调会上表示,“为了保证当事人的人生安全,学校应无条件的对大人和孩子提供救助,现在住院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学校垫付。”

  而就在12月11日下午,刘双斌和株洲县教育局、乡妇联、乡正攵府司法办、学校、河西派出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起,在学校协商此事的处理办法。刘双斌说:“李庆表示,对孩子的事情负责。”

  至于为何当地警方没有立案。刘双斌说:“目前从河西派出所反馈的信息,事件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株洲县妇联主席文爱娱对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说,12月7日知道这个事情后,县妇联就已经介入了此事,作为妇联组织,保护未成年女性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

  12月14日下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第二次来到株洲县河西派出所了解事情的最新进展。该派出所肖所长对记者表示,由于案情涉及到未成年人,警方不方便接受采访。

  肖所长说,这个事情现在相当复杂,还在调查。不过,记者了解到,12月13日,应小欣和继父唐军的要求,河西派出所已经对小欣重新做了笔录。小欣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这一次,我跟警镲说了真话,李庆几乎每次都用刀威胁或者语言恐吓我,逼我和他发生关系。”

  12月14日中午,小欣把她称李庆威胁她的刀交到了警方手中。

  12月17日晚上,截止发稿前,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与株洲县河西派出所肖所长再次取得了联系。肖所长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由于这件事情相当复杂,派出所已经把材料全部移送给了株洲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事情将由他们处理”。同时,肖所长也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由于事情还在调查中,目前仍未对当事人李庆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律师解读

  湖南精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云峰

  强奸罪的构成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所以如果事前通过种种方式“引诱”,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强奸罪,反之如果此时女性不愿意,男方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而和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均系强奸行为。

  本案中,如果小欣所说事实成立,则明显就是一宗相当恶性的强奸案。反之,小欣虽然未成年,根据文中所述,李庆和小欣发生第一次性关系时,小欣已满14周岁,如小欣系自愿或经过其姑父李庆播放黄色录像后自愿发生性关系,均不构成强奸。反之,如其姑父在小欣不愿意的情况下,用刀具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

  小欣作为受害人,如认为公安机关记录的笔录有误,或对自己虽已签字但事后认为有误的笔录,有权提出修改、补充或重新做笔录。如公安机关仅凭该笔录而终止侦查,作为受害人的小欣,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且不论小欣的姑父李庆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睹膊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李庆向未成年的小欣传播淫秽录像,其行为仍是违法行为,应予以治安处罚。

  湖南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公益行动律师团律师杨智

  我个人认为,男方第一次带女孩看录像就具有某种强奸罪的性质,因为强奸罪的性质就是违背妇女的意志。文中女孩发生第一次性关系时虽然年满14周岁,但未成年,心智生理还没成熟,还不能具有判断能力,这种用黄色录像诱惑未成年少女的行为让女孩不知反抗,不懂反抗,我个人认为是强奸罪的另类表现。且该案导致未成年学生怀孕生子,在社会上影响更是恶劣。

  再者,强奸罪的特征就是违背妇女的意志,表现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如利用醉酒、利用妇女熟睡、利用妇女生病、利用妇女孤立无援等等。凡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就是强奸罪,并不是一定用暴力!

  不过,这案件的关键是证据,如果光有女孩的单方陈述,没有其他的关联证据,公安是很难定案的,所以公安说没有证据立案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放任该案件,女孩的家人可以对公安的处理进行申诉。 (来源:红网)  

发表于 2012-12-20 05:21:04 该贴发自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编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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